60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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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由来 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为原荥阳联毅达石材有限公司三厂进行资源整合的矿山,整合前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整合后生产规模为60万吨/年。位于荥阳市贾峪镇塔山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520.60,北纬343705.30,行政区划隶属于荥阳市贾峪镇管辖。 2011年4月,荥阳市人民政府发布荥阳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荥政办201116 号),对荥阳市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进行整合,要求整合后矿山最低开采不低于50万t/a,并对矿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资源整合名单见附件十二,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属于资源整合范围。 2013年4月14日,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矿区范围变更的批复。2013年4月,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队对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进行了资源储量估算,提交了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报告,荥阳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4月23日以荥国土资储备字201303号“荥阳市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备案表”对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报告资源储量进行了备案。2013年5月,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该矿山的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3年5月,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备案,备案文号:荥国土资方案备字2013006号,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坐标组成,矿区面积为0.095km2,生产规模60万t/a,矿山服务年限5.34年,有效期限自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 经现场勘查,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已完成资源整合,运矿道路已经建成,矿区西侧的原20万t/a的破碎加工设备及设施未拆除,在原破碎加工场地北侧建成了60万t/a破碎加工生产线。由于破碎加工场地位于千尺塔文物保护区二级建设控制地带之内,建设单位已承诺拆除设施设备,重新选址破碎加工场地,新选址破碎加工场地位于采区北1.6km处,已选址未建设。 2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前,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由环保部门出具审查意见。为此,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工作。接受任务后,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对现场进行详细踏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类比调研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60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4.1);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3); (10)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8.15,国发199631号); (1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 (12)国务院国函19985 号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 (13)国务院国发200038号文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14)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628号;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国务院第253号令); (16)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 3总局文件,环发2005152号; (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2号); (18)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4年本)(2013.12.31,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19)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20)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环文20062号文; (21)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通知,郑环办201261号; (22)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荥阳市建筑灰岩矿产资源整合石料开采项目运营期粉尘污染防治控制措施要求; (2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号; (24)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5)荥阳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08-2020); (26)荥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27)荥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 (28)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荥政办201116号; (29)荥阳市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细则(2011.04.01); (30)荥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炭管理局非煤矿山企业整合工作安全细则(2011.04.20); (31)荥阳市环保局矿山开采企业整合工作环保建议; (32)郑州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灰岩矿产资源整合开采项目环保要求的通知郑环办2013140号。 1.2.2 技术依据 4(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192-2006)。 (9)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 (10)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2005年2月1日); (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 1.2.3 项目依据 (1)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60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见附件一); (2)荥阳市环保局关于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60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见附件二); (3)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资源储量报告,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队(储量报告备案表见附件三); (4)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备案表见附件四); (5)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3.06),河南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批复荥水行许字【2013】2号(见附件七); 1.3 评价对象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对象为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60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及配套建设的破碎加工和运输等。 5根据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利用方案,原有的20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采场及配套的破碎加工和属于为原有工程(以下称原有工程),目前原有工程20万t/a破碎加工设备及设施未拆除,本项目60万t/a破碎加工设施在原有工程加工场地北侧已全部建成。由于破碎加工场地位于千尺塔文物保护区二级建设控制地带之内,建设单位已承诺拆除设施设备,重新选址破碎加工场地,新选址破碎加工场地位于采区北1.6km处,已选址未建设。本项目60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是在原有工程基础上整合而成,本项目采用露天台阶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采矿规模为60万t/a。采出矿石经破碎筛分生产13mm、12mm、05mm石料及石粉四种产品外售。 1.4 评价目的和思路 1.4.1 评价目的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遵照“客观公正、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的原则,突出工程作为非污染生态建设项目的特点,从环保角度分析论证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为领导决策、工程环保设计方案实施、施工及运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在现场监测、调查辅以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查清区域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现状,明确环境保护目标; (3)查明本项目污染源与污染源强。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 (4)从“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等方面对设计工艺进行分析; (5)通过对各环境要素的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减缓生态影响与恢复措施以及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6)结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政策的要求,从环保角度对露天采场及工业场地破碎、筛分的选址及环境风险分析、项目建设规模、设备水平、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的可行性给出明确结论,为项目设计、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等提供科学依据。 1.4.2 总体思路 6(1)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通过对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调查和监测,查清评价区域环境背景,结合工程分析,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及环境管理建议,把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和范围。 (2)评价工作以工程分析为主导,以控制污染物排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以清洁生产、总量控制为关注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污染物的排放量,尽可能减少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对工程在建设期、营运期、服务期满后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价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3)通过对环境现状进行实际监测及调查,了解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4)根据工程及环境特点,分别采用预测模式预测及定性分析等手段,分析预测工程对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分析环境的可承受性。 (5)通过对项目所采用的开采工艺、设备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清洁生产措施及持续清洁生产方案。 (6)通过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分析,确定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据此提出有针对性的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7)通过公众参与获知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于建设单位,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工程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8)依据分析,结合工程建设环境经济效益,从环保角度出发,分析论证工程选址的可行性、场地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对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给出明确结论。 1.5 项目特点及环境特点 1.5.1 项目特点 (1)本项目充分利用当地的灰岩矿资源,为市场提供可靠的原料来源。 (2)项目矿体埋藏较浅,矿区内工程地质条件简单,设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3)露天开采方式对地表植被破坏较大,由于项目矿区面积较小,因此项 7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有限。 (4)项目大气污染以粉尘为主,采取较为完善的防尘抑尘措施后,粉尘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 (5)项目矿体埋藏浅,局部出露于地表,露采基建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土石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1.5.2 环境特点 (1)项目区域地貌类型属低山丘陵区,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根据河南省水土流失三区划分图,评价区水土流失为重点治理区。 (2)根据荥阳市矿产资源分布,评价区为荥阳市南部灰岩矿分布区,项目所在区域采石场分布较多。 (3)项目区域地表植被以荒草为主,仅在山坡低洼、沟谷处分布有少量灌木,表层以荒草和裸岩为主,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地属于采矿用地和自然保留地。 (4)根据2012年9月郑州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荥阳市千尺塔保护规划,项目原有工程破碎加工场地和本次工程已建成破碎加工场地全部位于其二级建设控制地带之内,露采区只有少部分在其范围之内。 (5)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水体为老邢水库,位于项目矿区东1km处,总库容215万m3,功能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以及水产养殖。 本项目位于塔山村南侧,莲花脑村民组东侧,与老邢水库位于不同的沟谷中,与老邢水库没有地表水力联系。本项目矿区汇流雨水经干沟,流经10km后汇入索河上游的丁店水库。 1.6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6.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项目所在位置、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分布情况、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因素及特点,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了识别,具体识别结果见表1-1。 8表1-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 环境 要素 开发活动 类别 露采区 破碎加工场地 运输 自然 环境 地表水 -1SP -1SP - 地下水 -1SP -1SP - 环境空气 -2SP -2SP -1SP 声环境 -2SP -2SP -2SW 生态环境 -2SP -2SP -1SP 水土流失 -2SP -1SP -1SP 社会经济环境 社会经济 +2SP +1SP +1SP 农 业 -1SP -1SP -1SP 交 通 -1SP -1SP -1SP 土地利用 -1SP -1SP -1SP 公众健康 -1SP -1SP -1SP 备注:影响程度:1-轻微;2-一般;3-显著;“”表示正面影响,“”表示负面影响 影响时段:S-短期;L-长期;影响范围:P-局部;W-大范围 ; 由表1-1可以看出,本工程在建设期及运行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对工程周围自然、社会环境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1.6.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项目污染物产生特征及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筛选出本次评价因子,评价因子一览见表1-2。 表1-2 评价因子筛选 环境要素 现状评价 预测评价(影响分析) 环境空气 TSP、PM10、SO2、NO2粉尘排放达标分析 地表水 / 生活废水不外排的可行性分析 地下水 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硬度、硝酸盐、硫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总大肠菌群 矿山开采对地下水水质和水资源的影响 声环境 昼、夜环境噪声 厂界噪声,周围村庄声环境 固体废弃物 / 废土石、生活垃圾 生态环境 地表形态、土地利用、地表水系、动植物、水土流失 新增水土流失量,土地类型变更,破坏植被,生物多样性变化等 1.7 评价标准 根据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60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执行标准的意见,见附件二,本项目执行以下标准: 91.7.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地表水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类标准; 3、地下水执行GB/T14848-9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类标准; 4、环境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2类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见表1-3。 表1-3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项目 标准限值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类别 类 pH 69 CODcr 20mg/L BOD 4mg/L NH3-N 1.0mg/L SS 0.2mg/L 石油类 0.05mg/L 氟化物 1.0mg/L 硫化物 0.2mg/L 硫酸盐 250mg/L 氯化物 250mg/L As 0.05mg/L Pb 0.05mg/L 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 pH 6.58.5 高锰酸盐指数 3.0mg/L 氨氮0.2mg/L 总硬度 450mg/L 硝酸盐 20mg/L 硫酸盐 250mg/L 亚硝酸盐 0.02mg/L 氟化物 1.0mg/L 大肠菌群 3.0mg/L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TSP24小时平均 300g/m3PM1024小时平均 150g/m3SO21小时平均500g/m324小时平均150g/m3NO21小时平均200g/m324小时平均80g/m3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噪声 昼间 60dB(A) 夜间 50dB(A) 1.7.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0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1-4。 表1-4 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类型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粉尘颗粒物 无组织排放边界浓度:1mg/Nm3颗粒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pH 69 CODcr 100mg/L BOD 20mg/L SS 70mg/L NH3-N 15mg/L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等效声级LAeq昼间60dB 夜间50dB 固体废弃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 / 1.8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1.8.1 评价等级 环境空气 依据工程分析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大气环境影响的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依据,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本项目的大气评价工作进行分级。估算模式中第i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的定义见下列公式: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评价工作等级按表1-5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本次采用SCREEN3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等级结果见表1-6。 %100CoiCiPi 11表1-5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95 0 0 0 95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85 85 0 0 0 85 土壤流失控制比 0.5 0.7 0.5 0 +0.3 0 1 拦渣率(%) 90 95 95 0 0 0 95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5 95 0 0 0 95 林草覆盖率(%) / 20 20 0 0 0 20 12.4.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是一个综合防治体系,体现“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坚持预防保护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并且加强水土保持监测。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在水土流失预测及分析评价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基础上,把露采区防治区作为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针对该项目施工建设活动引发水土流失的特点和造成危害的程度,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把水土保持各项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并把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中,合理确定水土保持措施的总体布局,形成完整、科学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治体系。综合防治体系构成包括:预防措施体系、治理措施 151体系、水土流失监测体系。其防治措施体系体现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有机结合的原则,进行点、线、面以及空间立体配置。 (1)预防措施体系 本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点较多,施工方式多样,建设期由于基础开挖、回填等施工行为极易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合理规范施工 在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工程建设中尽量做到挖填平衡,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崩塌、滑坡等现象;尽量缩短水土流失敏感部位的施工工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堆弃渣禁止随意堆弃;施工机械和人员要按照规划的施工位置和通道作业,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不能乱停乱放,防止破坏植被,扰动地表,加剧水土流失。 加强防护措施 对已实施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应加强管护,建立行之有效的管护制度,使之尽快发挥水土保持效益。 (2)治理措施体系 在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内,根据工程建设产生的新增水土流失特点,在综合分析评价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基础上,本着“拾遗补缺,避免重复”的设计原则,进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布局,以形成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护体系。 破碎加工场地防治区 工程措施:截排水沟长220m(土方开挖129.8m3,混凝土94.6m3)。 植物措施:栽植泡桐20株,播撒草籽0.24hm2。 露采区防治区 工程措施:截排水沟长1700m(土方开挖612m3)。 152植物措施:矿区各开采平台结束户植草绿化,种植攀缘植物(五叶地锦)9017株,种植黑麦草4.21hm2。 临时防护措施:编织袋拦挡装土 123m3,临时覆盖防尘网 9046m2。临时排水沟410m,临时排水沟开挖51.35m3。 运矿道路防治区 工程措施:浆砌石排水沟长750m,混凝土600m3。 植物措施:栽植107号欧美杨600株,种植黑麦草0.24hm2。 表12-6 水土保持治理措施体系表 防治分区 措施类型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破碎加工 场地区 220m长排水沟 栽种泡桐20株 播撒草籽 / 露采区 1700m长截排水沟 后期覆土植草绿化、撒播草籽 编织袋拦挡装土、临时覆盖、临时排水沟土方开挖 运矿道路区 750m浆砌石排水沟 栽植乔木600株 种植黑麦草 / (3)监测措施体系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建设期配备水土保持专职人员,负责委托、监督和管理水土流失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要求开展,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主要监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加强防护措施 对已实施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应加强管护,建立行之有效的管护制度,使之尽快发挥水土保持效益。 本项目水保措施工程量主要有:破碎加工场地排水沟、植物绿化及施工临时防护措施;露采区植物绿化及临时措施;运矿道路土排水沟、植物绿化及施工临 153时排水和覆盖防护措施等。 12.5 投资估算 经计算,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60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方案概算总投资为 83.06 万元,其中包括:工程措施为31.64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22万元,临时工程措施6.27万元,独立费用32.84万元,预备费2.1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93万元。 本工程运行期水土保持方案概算总投资为 23.25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用13.6万元,植物措施费用9.65万元。 12.6 水土保持结论 12.6.1 结论 (1)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贾峪镇塔山村,矿区占地总面积9.5hm2。该项目建设使国家灰岩矿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利用,同时开拓了就业渠道、缓和了再就业压力,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2)该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其中项目建设区包括破碎加工场地、露采区和运矿道路,面积为110.935hm2。工程建设破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7.44hm2。 (3)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量预测采用类比分析法和调查法,预测结果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量为314.43t/a。 (4)该项目水土保持项目报告书编制深度为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项目设计水平年为2014年;项目服务年至2019年。 (5)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水土流失对矿区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6)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防治分区可划分为:破碎加工场地、露采区和运矿道路三个防治区。其中露采区为本工程的防治重点,其余两个防治区为基本防护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由预防措施、监测措施和治理措施组成。 (7)项目实施后,项目区扰动土地整治率达 96.4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96.1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拦渣率为98.2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5.56%; 154林草覆盖率为43.65%。 12.6.2 水土保持监测 监测单位在中标或接受委托后,要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监测要求编制详细的监测实施计划,及早进场,布设监测点位和监测设备;对工程可能产生水土流失重大危害的地段进行重点监测,以指导施工和防护;监测单位将监测成果定期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监测结果应对外发布,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提交监测专项报告。 12.6.3 水土保持监理 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行为的监督和指导,对不按招标合同中的水保要求实施的施工单位提出及时明确的整改意见,并以资金控制为主要手段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 155第十三章 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分析 本项目为矿山露天开采项目,正常情况下有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产生,同时占用土地等生态环境的破坏现象。本次评价中的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质量现状,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设计提出的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果,对设计所提出措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综合措施。以下分别从项目建设期、营运期、闭矿期三个阶段进行分析。 13.1 已建工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根据现场调查,已建工程存在的主要工程、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见表13-1。 表13-1 已建工程存在的主要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一览表 序号 生产环节 已建工程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 时限 1 采区 已建工程开采方式不规范,未按照设计中要求的台阶式开采 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中要求的垂向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不得擅自更改开采方式 项目 投产前 2 原有工程破碎加工场地 设备陈旧,无配套环保措施,地面未硬化,运输皮带全部裸露,无洒水抑尘设施,产品露天堆存 设施和设备全部拆除,场地平整后覆土绿化、恢复植被 建设期 3 本工程已建成的破碎加工场地 选址位于千尺塔保护区二级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且原有破碎加工场地、产品堆场西侧距离莲花脑村民组距离较近(50m) 建设单位拟重新选址破碎加工场地,新破碎加工场地位于采区北侧直线距离1.6km处 建设期 无配套环保措施,地面未硬化,运输皮带全部裸露,无洒水抑尘设施,产品露天堆存 4 办公生活区 食堂废水未经隔油池隔油处理 建设1m3隔油池一座 建设期 13.2 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3.2.1 建设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本工程建设期对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露天采区,采区表土剥离、运矿道路修建、废土石运输、运输车辆等均会产生废气,其中以粉尘污染最为突出,均为无组织排放。 施工扬尘会造成局部地段降尘量增多,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大气环境会产生一定 156的影响,施工扬尘的污染程度与风速、粉尘颗粒、粉尘含水量和汽车行驶速度等因素有关,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和风速增大,产生的起尘量呈正比或级数增加,粉尘污染范围相应扩大。施工扬尘会造成局部地段降尘量增多,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大气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减轻施工期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设计采取了以下措施: (1)尽量缩短施工期,缩小施工影响范围,及时恢复场地植被,干燥、大风天气施工必须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2)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及其它易飞扬的散状物料,应储存在临时库房内或密闭存放,运输时防止漏洒和飞扬。 (3)运输物料的车辆应限速,不得超载,并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洒水,文明装缷物料。 (4)对于车辆运输扬尘,通过对运输道路适时定期洒水,以减少空气中的TSP含量,并且加强对车辆运输材料的管理,当车辆运输石灰、水泥等建筑材料时一定要加盖帆布篷,并且要限速。 总之,应加强施工管理并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减少粉尘产生量,则施工期粉尘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污染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期粉尘污染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村庄等敏感目标造成严重影响。且施工扬尘污染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建设期结束后这种影响就会消失,措施可行。 13.2.2 建设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建设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 建设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的洗漱废水,该水量较小,主要污染物COD和NH3-N 等,针对施工期生活污水水量小、水质简单的特点,建议施工期生活污水直接泼洒地面用于降尘洒水,不外排。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措施可行。 13.2.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57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来自采区施工现场和破碎加工场地的各种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以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 本项目施工设备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潜孔钻机及汽车等,噪声声级值在7085dB(A)。 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及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 选择性能良好且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并注意保养,维持其最低噪声水平;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时间要避开居民休息时段; 物料运输车辆安排在白天进出,禁止夜间运输,防止对运输沿线村民造成影响。 采取上述环评建议措施后,可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措施可行。 13.2.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建设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露采基建剥离和运输道路的修建产生的废土石;二是少量的生活垃圾。 1、表土、废土石 露采场基建期土石方量约13400m3,其中剥离表土6000m3,废土石7400m3。剥离的表土暂存于矿区范围西侧表土临时堆场,用于闭矿期生态恢复覆土。废土石全部运至采区北2.8km的郑庄新型社区附近用于填坑造地,见附件十废土石综合利用协议。 2、生活垃圾 本项目建设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7t/a,评价建议施工区设置2m3垃圾池,定期运往贾峪镇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各类固体废物可以得到有效处置,避免乱堆乱放污染环境,措施可行。 13.2.5 生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采区表土剥离、破碎加工场地和道路的修建等,直接造成施工场地区域内植被不同程度的破坏;施工机械、材料的堆放、 158施工人员践踏、临时占地、废土石的堆放等,将破坏区域内的植被,诱发水土流失。 评价要求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在施工各个时段内做好生态防护措施,尽量少占地,少破坏绿色植被,并且在施工完成时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和补偿工作,加强绿化,可将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小程度。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13.3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环节有表土剥离、钻孔爆破、矿石运输、矿石破碎筛分和产品储运等,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噪声和废土等。运营期环境影响程度及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如下。 13.3.1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环节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露天开采过程中矿体矿石钻孔爆破产生粉尘;二是破碎加工场地矿石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粉尘;三是矿石和产品在运输和装卸时产生粉尘。 (1)露天开采粉尘 露天开采过程中的粉尘主要为钻孔产生的粉尘和爆破粉尘。该类粉尘均呈无组织排放,集中散布在开采区内。 钻机粉尘 项目使用的KQ-90型潜孔钻机运行时钻机钻孔直径90mm,深度11.5m,经查阅相关资料,钻机孔口附近产生的粉尘有微细粉尘,也有粗颗粒粉尘。微细粉尘有的小于5m,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钻机运行时产生的粉尘局部排放浓度较大,对近距离工作人员影响较大。 评价建议采用潜孔钻加装除尘布袋,洒水降尘,减少潜孔钻无组织粉尘的产生,给钻孔工人配发工作服和防尘口罩,减少粉尘对操作工人的不利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钻孔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对工作人员影响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也较小。 159爆破粉尘 本项目采用中深孔爆破产尘量较少,类比同类采石场,矿山爆破产尘量与爆破产生的矿石量有关,每落矿1t 矿石产尘量为25g。项目爆破频次为每6天1次,每次落矿4500m3,每次产尘量为0.113t,每年爆破50次,则项目爆破粉尘产生量为5.65t/a。该粉尘主要影响采场下风向200m范围内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 评价要求,合理安排爆破时间,避开大风干燥天气,爆破时按照设计要求填装炸药,并及时对爆堆洒水,减少爆破粉尘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减少爆破粉尘产生量的60%左右,项目爆破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降至最小。 (2)破碎加工场地粉尘 项目破碎加工场地运营期产生的粉尘主要为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 破碎筛分粉尘处理措施及其可行性 项目破碎加工场地内设 4 套除尘器对场地内破碎和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量为 600kg/d(180t/a);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量为2125kg/d(637.5t/a)。 根据工业防尘手册,对照本项目破碎、筛分设备型号及其处理能力,得出各设备需要的处理风量及风压,详细情况见表13-2。 表13-2 本项目所用设备风量风压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需用风量 (m3/h) 风压 (Pa) 除尘设备 处理风量(m3/h) 1 1台PE12001500型 颚式破碎机 26000 35004000 1套DMCA260- 脉冲布袋除尘器 26000 1台PF1820V反击破 26000 35004000 1套DMCA260- 脉冲布袋除尘器 26000 2 4台2YK-3070圆振筛 32000 35004000 1套DMCA320-脉冲布袋除尘器 32000 1台YK-2160圆振筛 32000 35004000 1套DMCA320-脉冲布袋除尘器 32000 合计 116000 / / 116000 项目共设4套除尘器,根据项目已安装的除尘设备的参数型号,4套脉冲袋 160式除尘器处理风量共为 116000m3/h。根据表中数据分析,项目除尘器可满足破碎筛分设备的除尘要求。 根据项目设备安装资料,袋式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可达到99.5%以上,能够满足破碎加工场地各设备的除尘要求。项目破碎和筛分产生的粉尘经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破碎加工场地各产尘设备密闭设置,负压抽风,对破碎筛分设备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集气效率 95%以上,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5%计,各除尘设备对粉尘处理及排放情况见表13-3。 表13-3 除尘器对粉尘处理情况一览表 项目设备 产尘量 (kg/d) 配置风量 (m3/h) 产生浓度 (mg/m3) 处理 效率 排放量 (kg/d)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 (mg/m3)DMCA260-型除尘器 100 26000 480.8 99.5% 0.5 0.06 2.4 DMCA260-型除尘器 500 26000 2403.8 99.5% 2.5 0.32 12.0 DMCA320-型除尘器 1000 32000 3906.3 99.5% 5 0.62 19.5 DMCA320-型除尘器 1125 32000 4394.5 99.5% 5.6 0.70 22.0 根据表13-3可知,项目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不大于120mg/m3的要求以及15m高排气筒出口废气排放速率不大于3.5kg/h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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