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季度中国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情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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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楼市整体降温,一季度成交整体下滑 【导读】 政策盘点:中央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经济恢复发展 受新冠疫情影响,短期内中国经济受到较大冲击,当前疫情防控效果明显,生产生活秩序正加快恢复,国家工作重心逐渐由疫情防控转向复工复产。今年作为“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中央强调要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经济面临较大压力。 市场需求:一季度楼市受疫情影响,各线城市成交同比均降 CREIS中指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中指监测的22个主要城市,19个城市成交面积同比下降,其中泉州和西安降幅均超 50%;仅苏州、杭州和深圳成交同比有所上升,升幅分别为36.32%、14.65%和1.52%。 库存总量环比下降,宁波、苏州降幅显著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中指监测的主要城市库存总量环比下降 1.5%。重点监测的城市中,宁波和苏州降幅较大,均超 5%;北京降幅为4.87%,居第三;另外温州降幅较小,在1.00%以内。杭州、福州库存量环比上升显著,升幅分别为4.80%和4.51%。 中国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情报(2020年1季度) 中指研究院大数据中心 中房指数系统 电 话:4006306618 查看往期全文:fdc.fang 中国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情报 目 录 一政策盘点. 1 二市场概况. 14 1. 需求 . 14 2. 库存 . 16 三重点城市跟踪 . 17 1. 华北区域 . 17 2. 华东区域 . 17 3. 华南区域 . 20 4. 西南区域 . 22 附录:城市数据说明 . 23 dUbWrUvXmXmVkW8ZzWrRnR7NdNbRtRmMnPnNfQqQqMkPpPpN7NrQrPuOqNoQxNnMoR中国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情报 中央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经济恢复发展 受新冠疫情影响,短期内中国经济受到较大冲击,当前疫情防控效果明显,生产生活秩序正加快恢复,国家工作重心逐渐由疫情防控转向复工复产。今年作为“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中央强调要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经济面临较大压力。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3 月 3日,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召开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会议强调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完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释放LPR改革潜力。3月13日,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0年3月16日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对达到考核标准的银行定向降准 0.5 至 1 个百分点。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 1 个百分点,支持发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以上定向降准共释放长期资金 5500亿元。3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抓紧研究提出积极应对的一揽子宏观政策措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引导贷款市场利率下行,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3月 30 日-31 日,央行分别开展500亿和200亿元逆回购操作,中标利率均为2.2%,较 2月逆回购下降20个基点,逆周期调节力度加大。 加大定向调控力度。3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近段时间,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实施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和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以优惠利率资金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物资保供、农业和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要进一步把政策落到位,加快贷款投放进度,更好保障防疫物资保供、春耕备耕、国际供应链产品生产、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微企业等资金需求。3月17日,人民银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部署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复工复产工作,会议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进一步管好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重点支持现阶段亟需解决、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难点”和“痛点”;各分支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发放依法合规,防止“跑冒滴漏”。要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商业性贷款等市场化融资方式与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上的有机结合。3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加快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已定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提高信用贷款、续贷和中长期贷款比重,推动新增贷款更多支持首次获得贷款的中小微企业。鼓励大企业、头部企业运一政策盘点 中国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情报 用获得的融资,以预付款等形式向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支付现金,带动共同发展。 各地灵活因城施策,更多城市从人才端优化调整政策 房地产行业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为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各地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变,因城施策更加灵活,多地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3 月,调控政策以稳为主,多地优化人才落户、人才购房等政策,另外,广州、济南、海宁、宝鸡等涉及“放松限购”以及“降首付”政策均被撤回,亦表明中央保持房地产调控的定力。 延迟缴纳土地出让金方面,3 月 6 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0 年出让的土地,在签订合同后 1 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 50%作为首付款,余款可约定分期缴纳,最迟不得超过签订合同后一年。3月15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发布关于促进济南绿色建设国际产业园发展十条政策,对以出让方式供地的符合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的绿色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用地(包含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可按起始价的50%确定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的20%缴纳定金;其他用地原则上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并支付相应利息。 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降低预售监管资金方面,3月1,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临桂区房地产企业扶持有关问题的批复, 2020年2月24日起,房地产开发项目申报预售许可证的,其预售楼栋形象进度达到形象进度的10%时,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2020年2月24日起,预售款监管资金留存由原来的 15%降至 10%,各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可提前释放50%,2020年2月24日以后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依现行标准基础下浮50%。3月1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不再要求提交项目资本金余额证明;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在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建筑工程款等项目相关费用按期足额支付前提下,可向监管银行申请解冻不超过预售资金总额的20%;房地产一级开发企业下属项目公司,母公司承诺对其权利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可向监管银行申请解冻不超过预售资金总额的20%。3月23日,武汉市出台关于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适当调整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2020年10月1日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开发投资额达到25%以上,且高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 1/4 以上、多层(含六跃七层)及低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即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中国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情报 人才住房保障以及放松人才政策方面,3月18日,苏州市下发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等可直接落户;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3月18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优化优粤佛山卡 T 卡申领工作的通知,具有中专学历或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证书的人才可申领优粤佛山卡T卡,可享受户籍人才购房政策。 提供购房补贴方面,3 月 1 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临桂区房地产企业扶持有关问题的批复, 2020年2月24日至6月30日止在临桂区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且缴纳契税及合同备案的,可享受全额契税补贴(购房合同水印码日期与完税发票日期均需在2020年2月24日至 6月30日之间)。3月23日,玉林市印发玉林市本级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对普通居民在我市本级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在岗医护人员:在我市本级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商业、办公用房)实施契税补贴政策。3月24日,益阳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个人购买市中心城区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车位、车库、杂物间)的,按缴纳不动产契税的50%对购房人给予补助。 国务院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至省级政府 用地审批是我国土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原土地管理法严格规定用地审批权限和程序,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严格保护耕地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客观上也造成了用地审批周期长、审查环节多、审批效率低等问题,不利于重大项目的及时落地。 3 月 1 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在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以及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国务院委托部分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情报 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 1 年,具体实施方案由试点省份人民政府制订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国务院将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对试点省份进行动态调整,对连续排名靠后或考核不合格的试点省份,国务院将收回委托。 2020年3月各省市相关政策及重大事件 城市 重大事件 安徽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开工的通知 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依法变更合同约定。疫情影响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施工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限应合理顺延,顺延时间原则上自安徽省决定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至各市、县(区)确定建设工程项目复工复产之日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防疫成本纳入工程造价,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就产生的防疫成本办理工程签证,并在工程结算中予以认定;优化房屋交易方式,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通过自有平台、进驻电商等线上形式进行促销或居间代理。优化房屋网签备案系统,简化合同网签备案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推动不见面办理。推进住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 临桂区 临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临桂区房地产企业扶持有关问题的批复 2020 年 2 月 24 日起,房地产开发项目申报预售许可证的,其预售楼栋形象进度达到形象进度的10%时,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2020年2月24日起,预售款监管资金留存由原来的 15%降至10%,各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可提前释放 50%,2020年 2月24日以后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依现行标准基础下浮 50%; 2020年2月24日至6月30日止在临桂区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且缴纳契税及合同备案的,可享受全额契税补贴(购房合同水印码日期与完税发票日期均需在 2020年2月24日至6月30日之间)。 常州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 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企业、房屋租赁企业、建筑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得人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申请最迟延期至我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解除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 新申请预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在工程进度达到正负零、完成主体结构 1/2、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完成外立面装饰、完成交付使用备案节点时,预售资金托管受限额度分别为初始托管总额的 65%、50%、40%、25%、0%。 吉林 吉林省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 全面落实国家税收扶持政策,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 5 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 3个月;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 1 至 3 个月的租金;对存中国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情报 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延迟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房地产企业无法按约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经申请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履行相关约定义务,不收取滞纳金,不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预售资金监管最高监管比例不超过应监管额度的 5%。允许企业采取保函的形式替代预售监管现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完成投资按照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25%以上计算。 广州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允许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凭商业银行现金保函,申请划拨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资金。加大住房租赁市场扶持力度,加快拨付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奖补资金。 东莞 东莞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管理的通知 自2020年3月5日起,市发展改革局不再受理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申报,开发企业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商品住房项目的预售许可证时,在提交的预售方案中进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首次申报; 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 180 天后,开发企业可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对未售出房屋的申报价格进行调整,调高幅度不超过 5%,调低幅度不限。 江门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年出让的土地,在签订合同后 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作为首付款,余款可约定分期缴纳,最迟不得超过签订合同后一年; 2020年12月31日前,商品房预售监管款留存比例由5%调减至3%; 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可由企业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 3个月;至疫情结束; 项目因疫情防控影响开工、竣工的,开工、竣工时间相应顺延。因疫情防控影响工期,造成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并交付业主的项目,按属不可抗力情形不负违约责任。 山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统筹推进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地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着力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保持市场稳定;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已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的,在完成基础工程前提下,适度降低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建设进度条件。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视情增加 1-2 个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节点,并适度降低各拨付节点监管资金留存比例; 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交房日期。 海南 海南省印发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 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坚持全域限购政策不改变,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政策不走样,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 健全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满足居住需求。通过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要;通过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满足居民家庭基本住房需求; 鼓励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或项目转型发展为安居型商品住房、商业、办公等经营性房地产中国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情报 或租赁住房; 本地居民购买多套住房的限购政策,对在海南已拥有 2 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 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度,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 深圳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对已批未开盘、已批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视疫情防控情况现场开盘、开放线下售楼处;推进房屋线上交易系统建设;加快商品房网签进度; 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压力。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不再要求提交项目资本金余额证明。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在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建筑工程款等项目相关费用按期足额支付前提下,可向监管银行申请解冻不超过预售资金总额的 20%;房地产一级开发企业下属项目公司,母公司承诺对其权利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可向监管银行申请解冻不超过预售资金总额的 20%; 顺延项目交付时间和开发资质办理时间。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原确定的交房日期可根据本地疫情结束时间顺延。 济南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发布关于促进济南绿色建设国际产业园发展十条政策 对以出让方式供地的符合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的绿色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用地(包含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可按起始价的 50%确定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的 20%缴纳定金;其他用地原则上可按起始价的 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至土地出让价款的 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并支付相应利息; 对符合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住宅项目,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且施工进度达到主体施工正负零时,可提前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河北 河北印发关于建立“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发布制度的通知 河北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要在单位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开辟“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专栏,及时、准确对外发布所有在售项目的相关信息,并添加检索功能,方便群众进行查询; 河北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将于3月30日前完成信息发布工作,县(市、区)将于4月30日前完成信息发布。新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项目,信息发布时间将在 10 日内完成。 江苏 江苏省印发关于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 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武汉 武汉市关于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 以区为单位,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在落实防护措施情况下,支持房地产企业实行差别化分批复工复产,全面加强办公场所、经营场所、施工现场的防疫管理,有序组织房地产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活动; 2020年10月1日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开发投资额达到 25%以上,中国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情报 且高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 1/4以上、多层(含六跃七层)及低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即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2020 年 10 月 1 日之前,在重点监管资金增加“项目主体结构达到三分之二进度”拨付节点,累计拨付额度不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的 55%; 非本市户籍购房人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缴纳社保或个税需缓缴的,其缓缴期可视为连续缴纳,补缴时限不超过 6个月。 长春 长春市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克时艰的政策措施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新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有地下室的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标高正负零即可办理,无地下室的达到地上 2层即可办理; 对已缴存商品房预售资金且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新建或者续建项目,允许申请提取监管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超过 50%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新销售的商品房暂停预售资金监管; 玉林 玉林市印发玉林市本级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2020年购买新建商品房实施契税补贴政策; 契税补贴范围为(一)普通居民:在我市本级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二)在岗医护人员:在我市本级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商业、办公用房);(三)市本级包括: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 契税补贴比例为:(一)普通居民: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已缴契税为基数,3月份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契税补贴比例为 50%,4 月份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契税补贴比例为 40%,5 月份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契税补贴比例为 30%。其中,购买新建商业及办公用房的,最高补贴不超过 1.5 万元;(二)在岗医护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给予100%同等金额补助。 益阳 益阳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对个人购买市中心城区 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车位、车库、杂物间)的,按缴纳不动产契税的 50%对购房人给予补助; 优化预售许可办理流程。信用等级为 A 级或相应信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建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要求的工程形象进度,按照建设项目总投资达到 25%以上、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完成栋间地下室的标准掌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申报商品住宅销售最高价、均价、最低价;降低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留存额度,信用等级为 A 级或相应信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留存额度调减为重点监管额度的 5%10%。 深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开发项目位于深圳市辖区内的,计税毛利率为 15%,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为 3%; 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企业发生开发产品视同销售行为,采取按开发产品成本利润率的方法确认利润时,开发项目位于深圳市辖区内的,成本利润率为 15%。 大理 大理州印发关于“战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取消商品房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严格按照建设部令 131 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加快预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速度,审核时间原则上 1-2个工作日内完成; 各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在疫情持续期间不计违约期。切实做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全覆盖,切实做到首套刚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应贷尽贷。 中国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情报 江门 江门市发布关于我市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资格的通告 本市户籍家庭购房,限购三套;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两套,且首套需半年社保或个税,二套需一年社保或个税;港澳台居民家庭在 2019年11月1日后无购房记录的,可新增购买一套;经商务部门认定的重点招商企业非本市户籍员工家庭,提供劳动合同可购一套; 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供社保和劳动合同可购一套。经市人才主管部门同意引进或纳入政府管理服务备案的非本市户籍院士、领军人才等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提供人社部门证明可购一套。 成渝地区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座谈会 成渝两地间已初步建立了跨区域转移接续和互认互贷机制,职工在成渝地区间转移住房公积金的,由“两地跑”变为“一地办”,办理时间由 1 个月压缩为 23 个工作日,办理要件简化为 1张表,真正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柳州 柳州市公布进一步促进柳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申请预售许可的,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工程建设总投资 25%以上、且申请预售楼栋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地面0即可办理; 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获得五方竣工验收后,按照原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执行资金监管的,可以申请使用资金监管账户余额的 40%-60%;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 40万元,首次使用公积金购房(含一手房、 二手房)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 20%、结清首套公积金贷款后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购房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 30%; 鼓励支持居民家庭或者个人开展改善型购房需求,取消对居民家庭或者个人已购的商品住宅需取得不动产权证满 2年后才允许转让的限制。 贵阳 贵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购房首付、网签、过度营销等销售行为监管的通知 严禁房地产开业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方式变相垫付首付款; 要求房地产项目依法依规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销售,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不得擅自调整住宅预售许可证可申报价格。 岳阳 岳阳市发布岳阳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 对出让的房地产项目用地涉及多个有独立指标的分地块且只签订了一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规划分地块分期缴纳土地价款,办理相应不动产登记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分别缴纳报建费用的50%;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了用地不动产登记且领取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25%以上,且多层建筑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三分之一及以上、高层建筑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四分之一及以上的楼栋,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河北 河北省印发2020年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年内改造老旧小区1369个,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8488套,实现既有棚户区清零。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城中村改造,新启动 192 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全省列入计划的 882个项目全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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