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8-2019年度VC/PE项目数据分析报告,前言汉坤代表众多基金和公司客户,每年参与完成大量境内境外架构、人民币和美元私募基金投融资 项目。在项目中我们既代表许多投资行业最活跃的国内和国际投资机构,也代表众多处于各个行 业最前沿的明星公司、独角兽企业我们对本所在2018年度协助客户完成的600+VC/PE投资项目进行了数据收集和整理,重点对其 中涉及的部分关键法律条款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包括投资架构、反稀释、股权回购、领售权、股 权限制、优先购买权、清算优先权、保护性条款、ESOP、优先认购权、委派董事、优先分红权、 争议解决等条款。我们希望基于对这些法律条款的统计和分析给行业提供一些参考,注:本报告数据仅限于基金投资项目,不包括基金募集项目。本次统计覆盖范围是汉坤在2018年1月1日 2018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部分VC/PE投资项目,并 未包括汉坤在此期间参与的全部VC/PE投资项目。本次共收集了600+ VC/PE项目信息,本报告所有法律条款的统计数据均基于这600+项目信息。,注:战略投资人领投的项目统计归类为战略投资项目。,前言(续),第一季度22.03%,第二季度23.90%,第三季度26.95%,第四季度27.12%,人民币59.66%,美元39.83%,港币,0.51%,战略投资16.44%,财务投资83.56%,按季度,按投资项目类别,2018年度汉坤参与的VC/PE交易按币种,2018年度汉坤参与的VC/PE交易的成交总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亿,投资架构,投资架构,境外架构,境内架构61.69%,境外架构25.08%,境内+境外架构12.03%,JV 1.20%,VIE架构 88.37%,WFOE架构 11.63%,清算优先权(Liquidation Preference),1参与型 vs.非参与型,重点关注,2投资人获得清算收益的顺序,3不同触发事项的后果,清算优先权(Liquidation Preference)(续),6.42%,7.54%,86.03%84.68%,9.91%,5.41%,投资人获得优先清算金额后,最后仍按各股东持股比例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投资人获得约定的优先清算金额后,不再参与最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无清算优先权条款,境内,境外,清算优先权(Liquidation Preference)(续),清算优先权(Liquidation Preference)(续),反稀释权利(Anti-dilution),1完全棘轮vs.加权平均,重点关注,2调整方式,3常见例外,反稀释权利(Anti-dilution)(续),52.47%,40.11%,71.24%,21.68%,7.42%7.08%,加权平均反稀释,完全棘轮反稀释,无反稀释条款,境内,境外,领售权,(Drag-along Right),1,4,行权主体,其他限制,行权时间重点关注行权收益,领售权,(Drag-along Right)(续),行使领售权条件,21.43%,17.31%,9.89%,46.70%,4.67%4.91%,23.66%,20.09%,26.79%,24.55%,仅以时间为标准,仅以估值为标准,以时间+估值为标准,仅一定比例的股东同意,无领售权条款,境内,境外,领售权,(Drag-along Right)(续),仅持有一定比例 股权的投资人 53.09%,行权主体中必须包括 创始人股东(或其委 派的董事)的同意 46.91%,行使领售权主体,仅持有一定比例 股权的投资人 48.54%,行权主体中必须包括 创始人股东(或其委 派的董事)的同意 51.46%,境内架构,境外架构,赎回权,(Redemption),1,4,触发条件,回购方式,义务主体重点关注回购价格,赎回权,(Redemption)(续),回购方式,3.43%,5.88%,15.20%,75.49%,11.56%,12.81%,61.88%,约定公司和创始人仅在特定情况下承担完 全连带回购义务,约定公司和创始人承担完全连带回购义务,13.75%只约定公司承担回购义务,约定先由公司回购,如果公司因法律或资 金不足等原因无法完成回购的,再由创始 人承担回购义务境内架构,境外架构,有无回购条款境内架构境外架构,有89.29%,无10.71%,有91.15%,无8.85%,赎回权(Redemption)(续),赎回权 (Redemption)(续),赎回权,(Redemption)(续),以创始人持有 公司股权为限 67.50%,不以创始人持有 公司股权为限 32.50%,创始人承担完全连带回购义务,其中:,以创始人持有 公司股权为限 63.64%,不以创始人持有 公司股权为限 36.36%,境内架构,境外架构,优先购买权和共售权(Right of First Refusal and Co-sale Right),1谁有权利,重点关注,2谁有义务,3行权程序,优先购买权和共售权(Right of First Refusal and Co-sale Right)(续),优先购买权条款,81.72%,14.96%,3.32%,85.27%,10.27%,4.46%,普通股股东转让股权,投资者有优先购买权,任何股东(包括投资人)转让,其他股东均有优先购买权(包括创始人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其 他投资人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和创始股东和投,无优先购买权条款,境内,境外,任何股东(包括投资人)转让,其他股东均有优 先购买权(包括创始人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其 他投资人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和创始股东和投资 人股东均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优先购买权和共售权(Right of First Refusal and Co-sale Right)(续),优先分红权(Dividend),1参与型 vs. 非参与型,重点关注,2单利 vs. 复利,3具体收益率,优先分红权(Dividend)(续),投资人的分红权上设定一定年利率,4.05%,95.95%,7.62%,92.38%,年利率5%,5%年利率10%,境内,境外,有无优先分红权境内架构境外架构,有63.27%,有无37.36%36.73%,无62.64%,优先认购权(Pre-emptive Right),1,4,触发事件,特殊限制,行权程序重点关注投资人可认购新股的数量,优先认购权(Pre-emptive Right)(续),30.66%,63.26%,6.08%,16.14%,80.72%,3.14%,Super Pro Rata: 投资人可优先认购全部新股,Pro Rata: 投资人可按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 优先认购等比例的新股,无优先认购权,境内,境外,保护性条款以及委派董事席位(Protective Provisions & Board Appointment Rights),1行权主体,重点关注,2保护性条款事项,3委派董事门槛,保护性条款以及委派董事席位(Protective Provisions & Board Appointment Rights)(续),25.49%,74.51%,45.31%,54.69%,分类投票(每一类优先 股分别投票),合并投票(所有优先股 合并投票),境内,境外,有无保护性条款股东会投票方式境内架构境外架构,有96.02%,无3.98%,有91.76%,无8.24%,以及委派董事席位(Protective Provisions & Board Appointment Rights)(续),10.14%,22.22%,92.75%,0.30%,9.97%,97.89%,创始人股东委派的一名董事享有多于一个投票权,投资人提名董事有持股比例或持股数量的 门槛限制,投资人有权委派董事,境内,境外,信息权、检查权(Information Right),汉坤数据分析: 有信息权条款的占比91.86%,1权利主体,重点关注,2信息种类,3交付期限,创始人和投资人限制条款,1股份兑现期限,重点关注,2创始人转股例外,3不竞争义务,创始人和投资人限制条款,创始人股份是否为限制性股份,是60.16%,否39.84%,1年0.45%,2年,1.37%,3年11.42%,4年83.56%,5年,3.20%,境内架构,创始人和投资人限制条款,创始人股份是否为限制性股份,是69.03%,否30.97%,1年1.28%,2年,5.77%,3年17.31%,4年73.72%,1.28%,其他5 年 0.64%,境外架构,创始人和投资人限制条款,31.86%,90.27%,9.34%8.85%,28.02%,87.09%,无创始人和投资人股权限制,对投资人的股权转让设定限制,例如不得转让给 公司的竞争对手,或投资者转股时,创始人股东 也有优先购买权,在公司上市或被整体出售前,创始人股东不得转 股,除非得到投资人的同意,境内,境外,创始人和投资人限制条款(续),20.07%24.62%35.86%66.15%50.99%25.13%,允许创始人股东向第三方转让不超过一定比例的 股权允许一些其他例外情形,例如:向创始人全资持 有的公司转股、向其近亲属转让不超过一定比例 的股权等并无任何例外情形,境内,境外,ESOP,境内架构持股平台形式有限责任公司1.72%,有限合伙企业98.28%,预留92.25%,境外架构期权体现方式持股平台7.75%,ESOP(续),各轮次预留比例,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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