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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涉农业务银保合作的发展之道 2020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涉农业务银保合作模式研究1目录摘要涉农业务银保合作现状分析 311.1 商业银行及保险公司涉农业务简介 41.1.1. 商业银行 41.1.2. 保险公司 61.2 涉农银保合作模式发展现状分析 7目前涉农银保合作模式的局限与不足 922.1 商业银行 102.2 保险公司 112.3 合作基础 12未来涉农业务银保合作模式发展建议 1333.1 提高政策扶持力度 143.2 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逐步提高银保合作深度 153.3 加大对农业生产者金融知识的宣传培训 163.4 开发和创新银保合作产品 163.4.1. 银行参与银保合作产品设计与开发 163.4.2.以市场为导向开发和创新保险品种 173.4.3. 优化银保合作产品结构 173.5 顺应时代发展,引入前沿科技手段 183.5.1. 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助力涉农金融产品创新 183.5.2. 应用AI 智能监控,提升农业风险管理能力 193.5.3. 运用“云技术”手段,构建数字化农险 20结束语 214参考文献oYkXtMmPvMrObRbP8OpNnNmOnNfQrRyRkPoOxPbRmNqQwMsOpRwMmRtP 2020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涉农业务银保合作模式研究2摘要银保合作模式作为一种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通过一体化的形式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需求, 将银行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 并通过销售渠道的共享实现价值最大化的战略 , 其在国外已经经历了较长阶段的发展和完善。 我国银保合作始于1995年,发展至今已有近25年历史 ,虽然该模式已经逐渐被金融市场认同并支持, 但相较国外 , 我国的银保合作仍处于初级阶段。此外,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较为滞后, 该领域银保合作更是起步较晚,在政府逐年加大金融行业对 “ 三农 ” 支持力度的背景下,如何探索未来涉农领域银保合作模式显得至关重要。本文通过对涉农业务银保合作模式发展现状进行介绍,阐述了目前商业银行及保险公司主要的涉农产品类型以及现阶段主流的涉农银保合作模式。基于现状分析,本文分别从商业银行、 保险公司及合作基础三个方面对目前涉农银保合作模式中存在的困难及不足进行了分析,并针对这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及未来银保合作模式的发展展望。 2020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涉农业务银保合作模式研究31涉农业务银保合作现状分析 2020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涉农业务银保合作模式研究41近年来, 国务院及金融监管部门不断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服务“ 三农” 领域的相关通知,我国政府力求以金融扶持“ 三农” 发展的决心可见一斑。 然而由于农业生产经营本身高风险、低收益的属性, 商业银行及保险公司主动开展涉农业务的积极性较小, 因此发展至今, 银行保险行业的涉农产品在种类及规模两方面均不及其他业务产品。 为了更好地分析涉农业务银保合作现状,下文将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及保险公司的涉农业务进行简单介绍。涉农业务银保合作现状分析1.1商业银行及保险公司涉农业务简介1.1.1.商业银行储蓄业务及信贷业务为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而银行涉农业务主要是指面向农业生产者开展的涉农信贷业务, 即农业贷款。 我国为农业生产大国, 人口基数庞大, 农业生产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 往往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同时, 农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和周期性, 仅靠自有资金较难满足日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因此农户具有较强的贷款意愿。 但相较于涉农贷款需求, 商业银行涉农贷款规模占全部信贷业务比例却常年处于较低水平。根据29 家上市银行 2019年年报数据 , 大型国有银行及商业银行整体涉农信贷规模稳步上升 , 但涉农贷款占比却仍处于较低水平,且多家银行呈下降趋势。根据上述上市商业银行相关数据可以看出, 近年来在我国政府不断推进金融行业发展“ 三农 ”金融服务,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背景下, 各商业银行均纷纷响应国家号召, 涉农信贷业务量普遍有所上升。 但不能否认, 就绝对水平来看,我国商业银行涉农贷款规模占总体信贷规模的比例仍远小于其他行业的贷款, 涉农贷款仍属小众业务。 此外, 年报数据也显示除涉农贷款占比较低以外, 其贷款不良率也有趋升迹象。 商业银行涉农贷款占比低、 不良率高的现象, 与涉农业务的自身风险属性具有直接关系。首先, 农业风险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农业受自然力的控制, 而自然气候变化多端,远远超过了目前人类社会的预测和控制能力。 此外 , 随着现代立体农业、 高新技术农业以及农业产业化的推进, 农业生产与经营风险的不确定性因素日益增多, 且各种风险因素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具有复杂性。 2020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涉农业务银保合作模式研究5第二, 农业风险具有地域性。 一方面农业灾害特别是自然灾害分布上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不同地区的主要灾害存在显著差异。另一方面是农业风险发生所造成的破坏性具有地域性。第三, 农业风险的发生具有季节性。 正是农业自然风险季节性特点的限制, 使得众多农业生产者做出生产决策的时机基本上是相同的 , 因此他们据此做出决策所依据的价格也是同一时期的,大体相同。另外,农业生产周期也是基本一致的, 这样上一时期价格的升降会引起各个生产者下一期供应量同时同向的变化,进而使农业市场风险也具有季节性。最后, 农业风险具有系统性。 农业风险具有高度相关性 , 也具有广泛的伴生性 。 农业风险的高度相关性使得一种风险事故的发生往往会引起另一种或多种风险事故的发生,农业风险损失容易扩大,而且由于这种损失是多种风险事故的综合结果,很难区分各种风险事故各自的损失。正是因为农业具有上述四项较为特殊的风险特性, 同时无论是对农村单个的农户来说 , 还是对设于农村的涉农小微企业来说,大多资金实力较弱, 抗风险能力较差,所以相对于其他行业 ,银行的涉农贷款更容易出现后续还款不力、 坏账率高企的情况。这样的局面限制了商业银行开展涉农业务的积极性, 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银行涉农产品的创新力度, 使得商业银行缺乏可以满足不同农业生产者的差异化贷款需求,最终进入恶性循环。 2020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涉农业务银保合作模式研究6与商业银行涉农业务主要集中于涉农信贷的情况不同,保险公司开展的涉农保险业务种类较多,总体来说可以分为农业保险和涉农保险两大类业务。 其中农业保险包括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 。 涉农保险则是指除农业保险以外,其他为农业服务业、 农村 、 农民直接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 , 包括涉及农用机械、农用设备、 农用设施 、 农房等农业生产生活资料, 和农产品储藏和运输 、 农产品初级加工、 农业信贷 、 农产品销售等活动的财产保险 , 以及涉及农民的寿命和身体等方面的人身保险等。 然而涉农产品的多样化并没有推动涉农保险业务的大力发展,与商业银行涉农贷款相似,其规模占比同样要远小于其他保险业务。造成该现状的原因 , 除了前文所阐述的农业生产风险的自身属性 , 还有涉农保险业务特有的问题 。 第一,我国针对涉农保险业务制定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 许多诸如投保人利益保护或保险公司利益保护等问题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业生产者和保险公司双方参与涉农保险业务的积极性;第二,农业生产具有高度的分散性, 这导致保险公司在展业 、承保等环节工作量及工作难度均较大,许多具体保险业务难以落实到末级; 第三 , 涉农保险在责任确定和保费确定方面均有较大的困难, 定损理赔等作业难度也远高于其他类型保险, 这无疑也令保险公司更不愿从事涉农保险业务。尽管如此,我们仍不能忽视涉农保险业务对农村金融所产生的积极因素 。 涉农保险虽不像涉农信贷可以直接满足 “ 三农 ” 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 但是对解决其融资难 、 融资贵等问题均有所帮助。 目前 , 保险作为风险管理重要手段已经被市场广泛认可,在商业银行涉农信贷业务中引入保险公司为融资客户增信,可以为商业银行有效降低资金风险,银保合作模式应运而生。1.1.2. 保险公司 2020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涉农业务银保合作模式研究7狭义的银保合作是指针对同一客户群体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销售银行与保险产品及服务 , 而广义的银保合作则是指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层面相互合作、 相互融合 , 以达到资源共享、 劣势互补 、 风险分摊等目的 , 最终实现业务共同发展。从前文对商业银行及保险公司涉农业务的现状分析可以看出 , 银保合作对金融行业扶持 “ 三农 ” 发展相关领域具有极大的积极意义。我国政府最早于2009年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中提出要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开启了我国涉农业务银保合作的发展进程。涉农银保互动与通常意义上的银保合作相比,有着更独特的内涵和运行机制。商业银行在向农民发放贷款时, 为防范涉农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 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为农民提供一定范围的保险保障,当贷款过程中发生保险标的损毁、贷款人遭遇意外等而使贷款无法收回时,保险机构可向商业银行给付保险金 , 补偿其部分损失。保险公司通过与商业银行进行合作,拓宽了涉农保险的销售渠道,降低了自身的销售成本, 同时积累了更多的客户资源 。 此外 , 商业银行通过与保险公司共享客户资源 , 代售农业保险, 以提高农业生产者在生产经营及日常生活中的抗风险能力 , 提高涉农贷款偿还保障力度 。 总体而言, 建立这一机制的目的就是分散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信贷风险,提高农村借款人贷款的可获得性。我国涉农业务银保合作模式发展至今, 已经从最初单一的代销保险产品逐渐发展为结合双方优势解决经营主体的多层次金融需求 。 从参与主体的角度 , 目前涉农银保合作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模式。1.2涉农银保合作模式发展现状分析 2020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涉农业务银保合作模式研究8第一,“商业银行+ 政策性保险”模式。这里的政策性保险主要是指经济政策保险,即指政府从宏观经济利益出发 , 对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实施保护政策而开办的保险。该模式常见的案例为涉及出口业务的农业生产企业在政策性保险公司投保后以出口信用保险单作为质押, 可以在银行实现保险金额额度内的融资。 目前众多商业银行均有与政策性保险公司合作开展的保单融资放款业务。第二,“商业银行+ 商业保险”模式。该模式是最为传统的涉农业务银保合作模式,其合作初衷也正是为了分散商业银行涉农信贷风险 。 该模式下, 商业银行会在对风险把握不准或者风险较为复杂的情况下,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参加保险。该模式主要集中在“银行+ 抵押物保险”及“银行+ 信用保证保险”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下,商业银行要求贷款人对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全部贷款本息。第二种形式下 , 由保险公司提供信用保证保险为银行涉农贷款增信。第三, “ 政银保 ”模式。“ 政银保 ” 模式即指政府、 银行 、 保险公司三方共同参与金融行业支持“三农 ” 服务建设 。该模式在我国诞生时间较早,2009年首次在广东省三水区进行尝试 , 此后于2014年在全国各省陆续推广 ,以助力涉农小微企业贷款融资 。如江西 、山东 、河北 、福建 、辽宁等多个省份都已出台政策支持文件 , 推广 “ 政银保 ” 模式 , 并将其拓展应用到了扶贫领域。尽管“政银保 ” 模式已有 10年发展历史, 且在采用该模式的省份均产生了较为不错的效果 ,但仍处于初级阶段,尚存在一定问题,本文会在下一章节对这些问题及不足作详细讨论。第四,“ 保险 +期货 +银行 ” 模式 。 该模式是近两年新兴的银保合作模式,其合作逻辑为保险公司为农业生产者提供价格保障保险或收入保障保险, 期货公司为上述保险产品提供风险对冲服务 , 商业银行以保险保单质押的方式为农户及农业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并配套捐赠保费和减费让利等方式为农户进行补贴 , 大大降低农户投保的保费负担 。 这样既帮助农业生产者锁定了收益,同时也对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在最大程度上进行了分散。 2020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涉农业务银保合作模式研究92目前涉农银保合作模式的局限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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