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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证券研究报 告 | 市场策略研究 2021 年 03 月 27 日 投资策略 全国碳交易将至 , 关注 五 大投资方向 碳中和主题投资 (二) 前言 : 今年 2 月 1 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正式生效, 标 志着碳排 放权交易将从 区域 试点走向全国统一,那么碳交易该如何理解?我国与全 球碳交易发展历程如何?碳交易全国推广又将 带来 哪些影响?本篇将为 您一一阐述,并由此梳理碳交易全国化趋势下的投资机遇。 1、 碳交易如何理解 ? 碳交易,即碳排放交易的简称,是一种以促进全球温 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为目标的市场化机制 。 碳交易流程 主 要涵盖碳申报、核查、分配、交易和履约清算五大环节 ,其核心环节在于 碳排放测算与碳配额分配。 2、 碳交易的诞生与发展 。 1)海外碳交易:起步早,覆盖广,经验丰富 : 自京都议定书落地以来,全球碳交易 陆续开展,区域、行业覆盖逐步 拓展,不仅为全球“碳中和”贡献了减排力量,也为后来者积累了宝贵而 丰富的经验; 2)中国碳交易:起步晚,发展快,空间广阔 : 自 2013 年 碳交易元年以来,我国碳交易试点工作持续快速推进,产品创新与制度探 索并举,为碳交易的全国推广积累了丰富经验 ,中国碳交易市场规模长期 潜力可期。 3、 碳交易全国化趋势下,关注哪些投资机遇? 碳交易全国推广,一方面 将推动碳排放负外部性利益化,促进碳减排合理、高效、平稳实现;另一 方面,立足全球视角,碳关税或将成为长期趋势,碳交易推广也将助力国 际贸易全球化 。落脚到 具体行业,我们 结合海外碳交易发展经验以及碳交 易对各类行业可能形成的影响,梳理出 五 大投资方向: 1)高碳排 :行业集中度提升,龙头优势加速凸显, 推荐关注钢铁、金属非 金属新材料、工业金属、化学制品、装修装饰和其他建材 等 细分行业头部 企业; 2)零 碳 排 :电力将率先纳入全国碳交易,零碳排新能源再获动力, 推荐关 注光伏、风电、核电、水电等电力细分领域优质标的; 3)负 碳 排 :碳交易推广之下,碳消耗板块也将受益于 CCER 推广, 推荐关 注林业碳汇、垃圾处理与 CCUS 技术等相关投资机遇 ; 4)碳测算 : 碳配额分配与碳交易 覆盖度提升均将激发碳排放监测需求, 推 荐关注环保监测设备、环保工程及服务,以及 CEMS 技术相关投资机遇 。 5)碳金融 : 中国 碳金融市场空间广阔 ,未来有望 迎来 碳金融产品 创新与推 广的新发展阶段, 推荐关注银行金融板块及碳金融衍生品相关投资机遇 。 风险提示 : 1、宏观经济超预期波动; 2、 碳交易全国推广不及预期 。 作者 分析师 张启尧 执业证书编号: S0680518100001 邮箱: 研究助理 王程锦 邮箱: 相关研究 1、投资策略:五轮全球泡沫破灭始末 2021-03-26 2、投资策略:当前市场估值水平如何? 估值与结 构第 98 期 2021-03-26 3、投资策略: IPO 发行节奏放缓, ETF 逆势扩容 市场情绪周监控第 90 期 2021-03-24 4、投资策略:配置盘继续逆势增配 陆股通周监控 第 81 期 2021-03-23 5、投资策略:长端国债利率普遍下行 资金价格周 监控第 86 期 2021-03-22 2021 年 03 月 27 日 P.2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内容目录 一、碳交易如何理解? . 3 1.1 何为碳交易? . 3 1.2 碳排放如何测算? . 4 1.3 碳配额如何分配? . 5 二、碳交易的诞生与发展 . 6 2.1 海外碳交易:起步早,覆盖广,经验丰富 . 6 2.2 中国碳交易:起步晚,发展快,空间广阔 . 11 三、碳交易全国化趋势下,关注哪些投资机遇? . 13 3.1 碳交易全国推广将带来什么影响? . 13 3.2 碳中和全国化趋势下,关注五大投资方向 . 15 风险提示 . 17 图表目录 图表 1:碳交易系统示意图 . 3 图表 2:碳交易环节流程示意图 . 3 图表 3:三类碳排放测量方法优劣对比 . 4 图表 4:全球碳排放份额分配主要方法的梳理及对比 . 5 图表 5: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五大基本原则 . 6 图表 6: 全球主要碳市 场设立及减排目标 . 6 图表 7:全球碳排放交易份额涵盖碳排放规模变动 . 7 图表 8:全球碳排放交易国家与地区分布 . 7 图表 9:全球主要碳交易市场行业覆盖情况 . 8 图表 10:欧盟碳交易市场各阶 段发展历程 . 8 图表 11:伴随碳交易体系发展,欧盟碳排放量加速回落 . 10 图表 12:七大试点省市碳排放累计交易量及其增速(单位:亿吨) . 11 图表 13:碳排放交易市场交投规模不断抬升(单位:亿吨) . 12 图表 14:中国碳排放市场规模全球居首( 2019) . 12 图表 15:中国碳排放行业结构 . 13 图表 16:要求披露二氧化碳排放的工业 过程碳排放因子 . 14 图表 17:高碳排放细分行业营业收入集中度情况 . 15 图表 18:高碳排放细分行业总市值集中度情况 . 15 图表 19:中国 2020-2015 年光伏、风电年均装机量测算(单位: GW) . 15 图表 20:现有碳负排放 /途径技术及其主要形式 . 16 图表 21: 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工艺流程示意图 . 16 图表 22:央行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框架 . 17 2021 年 03 月 27 日 P.3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前言 : 今年 2 月 1 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正式生效,标志着碳排放权交易将从区 域试点走向全国统一,那么碳交易该如何理解?我国与全球碳交易发展历程如何?碳交 易 全国推广又将带来哪些影响?本篇将为您一一阐述,并由此梳理碳交易全国化趋势下 的投资机遇。 一、 碳交易 如何理解 ? 1.1 何为 碳交易? 碳交易 , 即 碳排放交易的简称, 是一种以 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 、 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 放 为 目标 的 市场化 机制 。在该机制下, 卖方可以将自身多余的碳排放权出让, 买 方 则 通 过支付 卖 方获得温室气体 排放权 ,用于履行减排温室气体的义务和目标 ,从而实现碳排 放权的系统内有效转移 。 碳排放权 作为人为创造的交易商品, 其 定价根本上取决于供需 变动, 交易市场 主要涵盖以下几个主体: 1)控制碳排放总额的各级政府; 2)存在碳排 放需求的企业,其中就包括碳排放超标 /不足的碳排放额买卖双方; 3)碳排放额流转交 易场所,即碳排放交易所; 4)参与碳排放额二级市场交易的机构与个人。 图表 1: 碳交易系统示意图 资料来源:国盛证券研究所 碳交易具体涉及哪些流程 ?从碳排放 一、二级市场联动的运行流程看,该交易主要涵盖 碳申报、核查、分配、交易和履约清算五大环节,其中主要的技术环节集中于两点,其 一为碳排放的测量与核查,其二为碳排放配额的制定与分配。 图表 2: 碳交易环节流程示意图 资料来源:国盛证券研究所 2021 年 03 月 27 日 P.4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1.2 碳排放如何测算? 关于碳排放的计量, 国内外 目前 还没有形成 统一的 标准化 测量 方法 ,其中 使用范围较广、 兼具宏观和微观特点的方法 主要有三 种 : 排放因子法 、质量平衡 法和实测法。 1) 排放因子法( Emission-Factor Approach) 碳排放因子法 是 IPCC 提出的第一种碳排放估算方法, 其数据主要来自于国家相关统计 数据、排放源普查和调查资料、监测数据等,排放因子可以采用 IPCC 报告中给出的缺省 值 ( 依照全国平均水平给出的参考值 ) ,也可以自行构造 。 该方法的 基本思路是依照碳排 放清单列表,针对每一种排放源构造其活动数据与排放因子,以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的 乘积作为该排放项目的碳排放量估算值 。 2) 质量平衡法( Mass-Balance Approach) 质量平衡法 是根据每年用于国家生产生活的新化学物质 和设备,计算为满足新设备能力 或替换去除气体而消耗的新化学物质份额。 该方法的 基本原理就是质量守恒定律,即投 入某系统或设备的物料质量必然等于该系统产出物质的质量 , 是把工业排放源的排放量、 生产工艺和管理、资源(原材料、水源、能源)的综合利用及环境治理结合起来,系统、 全面地研究生产过程中排放物的产生、排放的一种科学有效的计算方法 。 该方法的优势 是可反映碳排放发生地的实际排放量,不仅 可 区分各类设施之间的差异,还可分辨单个 和部分设备之间的 区别。 但是采用此方法计算时,必须详细掌握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染 治理、管理水平等情况。 3) 实测法( Experiment Approach) 实测法 主要是通过监测手段或者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连续计量设施, 通过采集排放气体, 测量排放气体的流速、流量和浓度,用环保部门认可的测量数据来计算气体的排放总量 的计算方法。 通过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简称 “CEMS”)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实时测量 ,并 基于排放源的现场实测基础数据,进行汇总从而得到相关碳排放量。该法中间环节少、 结果准确,但数据 获取对环保检测设备需求较高,投入成本也较高 。 总结而 言,现有的集中主要计量方式各有优劣,而且实际上存在从宏观到微观的层次特 点,其中排放因子法适用范围最广,但受产业结构、设备升级以及区域特异性影响较大, 实测法成本较高,但 对于水泥、火力发电等稳定高排放领域具有独特的监测优势。考虑 到我国的碳中和“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短期仍将以排放因子法为主,但不断更新矫 正相关因子也是大势所趋,预计未来将逐步增加对后两者的综合应用,逐步提升碳排放 检测精度。 图表 3: 三类碳排放测量方法优劣对比 类别 优点 缺点 应用视角 适用对象 排放因子法 1)简单明确易于理解; 2)有成熟的核算公式 和活动数据; 3)有大量 应用实例 对排放系统自身发生变化时的处 理能力较质量平衡法要差。 宏观 中观 微观 社会经济排放源变化较为稳定, 自然排放源不是很复杂或忽略 其内部复杂性的情况。 质量平衡法 明确区分各类设施设 备和自然排放源之间 的差异 需要纳入考虑范围的排放的中间 过程较多,容易出现系统误差,数 据获取困难且不具权威性 宏观 中观 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排放设备更 换频繁,自然排放源复杂的情况 实测法 1)中间环节少; 2)结 果准确 数据获取相对困难,投入较大受 到样品采集与处理流程中涉及到 的样品代表性、测定精度等因素 的干扰 微观 小区域、简单生产排链的碳排放 源,或小区域,有能力获取一手 监测数据的自然排放源 资料来源: 国内外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进展, 国盛证券研究所 2021 年 03 月 27 日 P.5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1.3 碳配额如何分配? 参考海外经验,碳配额分配方式众多、各有 千秋 。结合海外碳交易经验, 根据 份额 是否 需要 付费, 首先 可分为 免费分配与有偿分配 两大类 , 其中免费分配主要可分为历史分配 法与基准分配法 ,有偿分配又可分为拍卖分配与固定价格分配。从方法优劣对比看,免 费分配一般更适用于早期推广阶段,既可有效控制成本,又可弱化高排放企业的参与抵 触,促进碳交易市场主体范围的快速拓广;有偿分配则更适用于市场对碳交易认可度较 高的发展阶段,该方法能够更有效地调动市场主体碳减排积极性,并且有利于高效推动 整体碳减排目标的实现。 图表 4: 全球碳排放份额分配主要方法的梳理及对比 类型 分配方法 市场案例 优点 不足 免费 分配 历史分配法 (祖父法) 欧盟碳交易 市场 (2005- 2012) 1)弱化高排放企业对碳交易抵制意愿,刺 激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 2)初始分配份额 与历史排放水平相当,对企业产能负面冲 击较小; 3)企业减排即可依靠盈余份额增 厚收益,给予企业减排动力; 4)数据易于 获取,管理成本低 1)容易导致份额分配过剩,碳交 易市场价格失真过低,碳减排资 源配置效率受限; 2)历史数据具 有时效局限性,且碳排放较低的 企业面临更高的碳减排压力,存 在一定的公平和效率缺陷 基准分配法 国内火力发电行业 1)对同行业提出减排平均 标准,相较历史 法更为公平,更易激发企业减排积极性; 2)行业基准设定具有较好的普适性,便于 行业内推广 1)基准线对行业生产流程和生产 设备的同质性要求较高,基准设 定具有较大难度; 2)具体企业配 额还需获取企业相关数据,难度 较大且易受主观因素影响 有偿 分配 拍卖分配法 美国区域温 室气体减排 行动 1) 有利于政府基于整体减排目标合理安 排分配总量,降低分配成本; 2)市场化拍 卖机制具备更高的市场化水平,有利于调 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提升份额分配效率; 3)有利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流向减排技 术的研发和推广方面更具有优势; 4)拍卖 所得可以增厚政府收入,进而推动政府主 导下的碳减排经费再分配 1)为考虑不同行业和企业减排潜 力和减排能力,全行业集体拍卖 可能早场份额不公平分配; 2)碳 排放未达标企业面临潜在的巨额 配额拍卖成本,要相关参与主体 拿出真金白银来购买配额, 推广 阻力较大, 且易产生碳配额资本 垄断 固定价格分配法 澳大利亚碳 交易市 场 (2012- 2015) 以固定价格购买能够避免交易价格大起大 落的现象, 有利于稳定价格和各方参与主 体的预期, 以及引导各类资源流向减排领 域 固定价格的合理定价面临较大难 度, 且后期能否顺利过渡到市场 价格仍面临一定难度 混合 分配 混合式分配法 新西兰的温 室气体排放 交易市场 综合各类分配方式的优劣特点, 因地制宜, 且 避免对重要行业形成过大负面冲击 混合式的配额分配必然大大增加 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复杂性和难 度, 对相应机构的管理、监督和 执行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资料来源: 公开信息整理, 国盛证券研究所 中国碳排放配额 将 如何分配 ? 结合 2021 年 2 月开始实施的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我国 碳 配额 分配在 初期 将 以免费分配为主,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并逐步提高有偿分配的 比例 。 另结合首批全国推广的电力行业看, 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 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 明确对电力行业沿用基准法核算重点企业机组配额,经 各级政府汇总后实施相应配额分配。因而, 预计 “碳达峰”之前,我国将采取免费分配 方式,加速推广碳交易的覆盖度提升,随后逐步引入拍卖等有偿分配试点,为后期碳负 排放阶段积累经验。长期看,有偿分配比重将逐步提升,且有望成为“达峰”后的 主要 分配方式,进一步强化市场化动力,促进“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2021 年 03 月 27 日 P.6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二、 碳交易 的诞生与发展 2.1 海外 碳 交易 :起步早,覆盖广,经验丰富 1)背景:全球气候治理诉求凸显 全球气候治理 诉求日益凸显, IPCC 与 UNFCCC 应运而生,奠定全球碳减排合作基础 。 上世纪后期,伴随全球气候研究的深入,世界各国对温室效应的理解也愈发深刻。为促 进各国政府的全球气候治理决策,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UNEP) 携手 世界气象组织( WMO) 于 1988 年正式组建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IPCC)。 1990 年, IPCC 发布了第一份 评估报告 , 确定了气候变化的科学依据 ,肯定了 持续的人为温室气体排放将导致气候变 化 。同年举办的 第二次世界气候大会 正式 呼吁建立气候变化框架条约 ,尽管此次会议 宣 言中并没有指定任何国际减排目标, 但会议提出的“共同但有区别”、“可持续发展”等 原则 仍 为 之后的 气候变化公约奠定了基础 。 1990 年 12 月,联合国常委会 正式 批准了气 候变化公约的谈判 。在此后的近两年时间内, 150 余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多次会议谈判, 最终 于 1992 年 6 月正式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UNFCCC,后简称 公约 ), 这也是 世界上第一个为全 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 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 公约明确提出全球气候治理的五大基本原则,强调 了公平、公正、因地制宜和可持续的碳减排基调,为全球碳减排奠定合作基础。 图表 5: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五大基本原则 框架公约 五大基本 原则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要求发达国家应率先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 要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具体需要和国情 各缔约国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测、防止和减少引起气候变化的因素 尊重各缔约方的可持续发展权 加强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不能成为国际贸易的壁垒 资料来源: 公开信息整理, 国盛证券研究所 2)发展:交易机制落地,全球加速推广 京都议定书 正式落地,驱动碳交易机制走向全球 。 1997 年 12 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 公约 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 (后简称议定书) 。 议定书正式 提 出三 大 合作机制,包括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行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 。 议定书 正 式市 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 将 二氧化碳排放权 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 自此以后, 碳交易成 为发达国家碳减排调控的重要机制选择,世界各国陆续建立本国或地区的碳交易机制 , 碳交易机制逐步成为全球碳减排治理的重要范式 。 截至 2021 年 1 月 ,全球 已成立 24 个 碳交易市场, 实施碳排放交易的司法管辖区全球 GDP 占比已达 54%,涉及碳排放份额 已突破 75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覆盖约 16%的全球碳排放量。 图表 6: 全球主要碳市场 设立及减排目标 启动时间 碳交易市场 减排目标 2005 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 全球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最大的碳市场,其排放上限约占欧盟整 体排放量的 40%。该系统要求, 2020 年、 2030 年和 2050 年温室气 体排放要比 1990 年分别减少 20%、 40%(至少)和 80%-95%。 2008 新西兰碳排放交易系统 历史最悠久的碳市场之一,创造性将林业部门作为碳汇纳入 系统, 排放上限约占新西兰整体排放量的 51%。该系统要求, 2020 年、 2030 年和 2050 年分别比 1990 年减排 5%、 11%和 50%。 2009 北美区域温室气体倡议 北美最早的碳市场,涵盖美国东北部九个州的电力行业,排放上限约占整体排放量的 18%。要求 2020 年上限比 2005 年下降至少 2021 年 03 月 27 日 P.7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50%, 2030 年上限比 2009 年下降 65%, 2021-2030 年总量目标下降 30%。 2010 东京总量控制与交易计划 日本第一个强制性碳交易 系统,要求大型办公楼和工厂在第三阶 段( 2020-2024 年)减排 25%-27%, 2020 年和 2030 年分别比 2020 年减排 25%和 30%。 2011 日本 埼 玉 目标排放交易系统 日本 埼 玉县要求大型建筑和工厂 2020 年比 2005 年减排 21%。截至 2018 年 埼 玉与东京碳市场已实现链接。 2013 美国加州总量控制与交易计划 美国加州政府与加拿大省级政府发起的西部气候倡议下第一大碳 市场 ,排放上限约占加州排放总量的 80%。该计划要求, 2020 年 排放总量回归到 1990 年水平, 2021-2030 年排放总量年降幅 4%左 右, 2030 年比 1990 年减排 40%。 2013 加拿大魁北克省总量控制与交易系统 西部气候倡议成员,涵盖电力、建筑、交通和工业领域,排放上限 约占其排放总量的 80%-85%。该系统要求, 2020 年和 2030 年分别 比 1990 年减排 20%和 37.5%。 2014 年 1 月,与加州碳交易系统实 现链接。 2015 韩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 东亚第一个全国性强制性碳市场,全球第二大碳市场,其上限约 占韩国排放总量的 68%。该系统要求, 2020 年、 2030 年分别比正 常排放下降 30%和 37%。 2018 美国马萨诸塞州电力行业限排系统 区域温室气体倡议( RGGI)成员,但为了确保实现州强制性气候目 标( 2020 年和 2050 年分别比 1990 年减排 25%和 80%),该州另实 施该系统作为对 RGGI 的补充(与 RGGI 平行且不链接)。 2018 哈萨克斯坦碳市场 2013 年 1 月运行,后于 2016 年暂停,针对运行中诸如配额分配等问题进行改革后于 2018 年重新开始运行。 资料来源:碳排放交易网,国盛证券研究所 图表 7: 全球碳排放交易份额涵盖碳排放规模变动 图表 8: 全球碳排放交易国家与地区分布 资料来源: ICAP, 国盛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 ICAP, 国盛证券研究所 3)行业覆盖: 行业高度集中,提升空间巨大 全球碳交易电力与工业覆盖度最高,但行业全覆盖是大势所趋 。 从当前全球主要碳排放 交易所行业覆盖度看,从高到低依次为电力、工业、建筑、交通、航空、废弃物和林业。 电力作为全球碳排放的主力,基本 属于 各地区碳交易 纳入的首选,只有以日本为代表的 少数国家和地区未纳入电力行业 。当前全球主要碳中和市场的行业覆盖度还有较大提升 空间,仅有新西兰则率先实现了七大行业的全覆盖。立足于全球 碳中和的共同目标 下 , 碳交易 未来势必 也将逐步实现行业的全覆盖,切实推动全产业链碳减排与碳中和目标的 实现。 相较海外成熟碳交易市场,中国碳交易目前仍处于试点到全面推广的过渡阶段, 但行业覆盖度已处于中游水平,已涉及电力、工业、建筑、交通和航空业,为后续全国 推广积累较为丰富的行业覆盖经验。 2021 年 03 月 27 日 P.8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图表 9: 全球主要 碳交易市场行业覆盖情况 资料来源: ICAP, 国盛证券研究所 4) 发展 经验: 以 欧盟 ( EU ETS) 为例 纵观海外碳交易市场,欧盟市场历史最为悠久,经验也相对更为丰富,本文将简单梳理 欧盟碳交易的发展历程,并梳理其中的经验得失,以期为中国碳交易发展提供借鉴。自 2005 年正式启动以来,欧盟碳交易市场已走过 了 16 年,大致可以分为探索、 修正和 改 革三个阶段。 图表 10: 欧盟碳交易市场各阶段发展历程 资料来源: 欧洲气候交易所, 国盛证券研究所 -5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0 2 4 6 8 10 12 2005/05 2006/08 2007/11 2009/02 2010/05 2011/08 2012/11 2014/02 2015/05 2016/08 2017/11 2019/02 2020/05 欧盟排放配额 EUA成交量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左轴 ) 欧盟排放配额 EUA结算价(欧元 /吨二氧化碳当量,右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2021 年 03 月 27 日 P.9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阶段一: 探索( 2005-2007) 2003 年 10 月 , 欧盟正式颁布排放交易指令,规定欧盟 27 国的厂商必须符合 EU ETS 规定的二氧化碳减排标准,如减排量超标,可卖出“欧盟排碳配额” (EUA);反之,如减 排 未 达标, 则 须从市场购买相应配额的排放权。 这一指令的发布标志着欧盟碳交易市场 建设的正式开启 。 2005 年 1 月,欧盟碳交易正式启动 ,开始为期三年的碳交易首秀 。 特点: 探索阶段的欧盟碳交易 仅涉及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具体涵盖能源、内燃机、 石油炼化、钢铁、水泥、玻璃、陶瓷和造纸等行业,涉及约 1.15 万家企业,覆盖约 50% 的欧盟碳排放。分配方式上,采用历史排放量分配法 进行免费发放, 并由国家分配计划 ( NAP)决定成员国自身分配总量,但欧盟委员会有额外调整成员国配额的权利。 成效 : 1) 反映排放许可权稀缺性的价格机制初步形成 : 一方面 , 价格信号 基本 反映碳排 放许可权的供需 变动 ;另一方面,排放权价格 变动开始影响 企业生产决策, 激励 企业 主 动 采取减排措施或降低产量 。 2)促进了欧盟碳金融产业的发展: 一方面,推动欧 洲气候 交易所、北方电力交易所、未来电力交易所等一批大型碳排放交易中心的建立;另一方 面,也有力地推动了排放权期权交易 , 欧洲交易所于 2005 年 6 月推出了与欧盟排放权 挂钩的期权交易, 明显改善了 碳排放市场的流动性,促进了碳交易金融衍生品的发展。 经验 : 1)碳排放权发放超标 ,碳减排目标基本失效 : 碳交易首年排放权发放量达到实际 排放量的 104%,且各行业均处于超发状态,以至于 第一阶段实际排放量比配额发放量 还低 7%,过剩供给导致 EUA 价格下行,一度跌至 2.5 欧元 /吨,并未形成有效约束 。 2) 早期 微观数据缺失 ,但数据收集整理持续推进,为后续改革奠定基础 :初始运行阶段, 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普遍缺失,以至于历史分配法早期只能依赖估计,这也是导致碳配 额超发和碳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重要客观原因,但是经理三年的数据收集与积累,已经 基本修正企业实际排放数据,为后续碳配额分配提供了历史数据支撑。 阶段二: 修正( 2008-2012) 2008 年 1 月 1 日,欧盟遵循京都议定书承诺,正式开启第二阶段碳减排工作。此阶 段欧盟开始 着力修正早期探索暴露出的碳配额超发问题 , 同时继续 扩大碳交易覆盖范围, 促进 欧盟碳交易 向 健康发展 回归 。 特点 : 第二 阶段 在 二氧化碳的基础上,将氧化亚氮 、 二氧化硫,氟氯烷等 也 纳入可选范 围,行业层面于 2012 年成功纳入航空业,企业与碳排放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宽。 配额分配 上,主体沿用历史排放量分配进行免费分配,同时引入许可权拍卖方式作为有益补充。 成效: 1)碳排放配额分配明显缩减,向合理水平回归 : 第二阶段 整体 下调年排放权总量, 调整后的年排放权平均比 2005 年低 6%,碳配额供给趋于合理; 2)增加许可权拍卖分 配模式,弱化过剩配额对碳价形成的不合理扭曲 : 政府 在第二阶段逐步 提高许可权拍卖 模式 的 分配 比例, 促进碳定价合理性进一步提 升; 3)实际碳排放明显缩减,碳交易调控 效果显现: 欧盟 第二阶段碳 排放总量相较 1980年减少 19%,单位 GDP能耗降低近 50%, 成功实现 京都议定书所签订的降低碳排放总量的 8%目标 。 经验 : 1)单一免费分配方式难以设定合理总量目标,适时引入有偿拍卖分配机制卓有成 效 , 相较免费分配机制,有偿拍卖分配机制更能调动企业减排积极性,也更能促进碳价 市场化合理定价 ,适时引入有偿拍卖机制起到了明显的改善作用 ; 2)区域碳配额计划汇 总难免高估碳配额需求,导致总量供给过剩 :欧盟各成员国往往高估经济增长与产能扩 张速度,提出过高的碳排放配额需求,进而导致总量供给过剩,碳交易调控效能弱化; 3)历史排量分配法自身具备“鞭打快牛”的副作用,导致碳减排奖惩失衡 。由于欧盟采 取依靠历史排放量分配碳排放权,这就导致持续高碳排企业 可以获得更多配额,而积极 实施碳减排的企业的排放权将持续被挤压,呈现出“鞭打快牛”的不良效果,也在一定 程度上限制了数据缺失的新企业加入。 4)碳配额跨期交易割裂,导致交易市场连续性受 2021 年 03 月 27 日 P.10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阻,降低企业跨期减排动力 : EU-ETS 前两阶段名义上允许同一阶段内排放配额的存储, 但不允许 跨期 借贷 ,且两阶段认为限定无法跨阶段使用,这就导致 2007 年底剩余碳配 额价格被迫集体失效,碳价归零,市场交易连续性被打破,此外 企业自身的碳减排动力 也集中于年度内,缺乏跨期减排动力。 阶段三: 改革 ( 2013-2020) 立足第二阶段暴露的种种问题,欧盟在第三阶段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制度改革,交易范围、 行业覆盖度继续提升,分配方式也实现明显的改良和优化,欧盟碳交易制度日趋完善。 特点: 碳交易 覆盖范围继续引入氧化亚氮和全氟化碳等温室气体,行业层面也继续纳入 石油化工制品及其他化学品、氮、铝、石膏、有色金属等行业;配额分配上,免费分配 方式由历史排量法向产出基线法转型, 同时调增拍卖分配机制比例 。 此外,碳排放总量 权力由成员国上交到欧盟委员会,并且开放配额跨期限制,允许第二阶段剩余配额在第 三阶段继续使用。 后续 ,欧盟 还推出碳排放权分配的动态调整机制, 进一步完善碳配额 分配机制, 对各行业设定活动水平临界值 (ALT)作为调整系数, 调低或取消产能不及临界 值的企业配额,并 对新设企业或者新增产能, 增发 免费配额 ,形成灵活 调控机制 。 成效 : 1)碳配额机制调整优化,碳减排效果继续凸显 :第三阶段欧盟碳排放 整体加速回 落, 截至 2019 年, 第三阶段年均碳排放约 34.87 亿吨,相较第二阶段减排幅度继续提 速,突破 10%; 2)跨期交易机制开启,碳交易实现稳步过渡 :第三阶段碳交易价格避 免了此前的剧烈震荡,实现平稳对接,碳交易量也保持稳步提升,碳交易市场连续性明 显改善 ; 3)碳价稳步上行,碳交易活跃度稳步提升 :伴随第三阶段碳配额分配机制的调 整与优化,拍卖分配占比由前两阶段的 10%以下提升至 30%以上, 2020 年更是计划增 至 70%,进一步增强碳配额定价的透明度和信息对称性,碳定价日趋合理且波动收敛。 经验 : 1) 碳配额分配机制调整效果明显,“历史法 -基线法 -拍卖法”逐步过渡提供有效借 鉴。 欧盟碳交易市场经历近 16 年发展,目前逐步走向成熟,其中配额分配方法的逐步调 整起到了明显的优化作用。早期受限于市场推广需求被迫以免费分配为主,但是也积极 开展拍卖分配试点,前两个阶段设定 10%左右的试点比例,为后续调整积累了一定经验; 后期一方面将免费分配具体方法由历史排量法转向基准线分配法,提升行业配额分配的 公平性,并引入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配额调控,进一 步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此外,根 据市场对“付费碳排放”理解的深化,逐步提升拍卖分配方式占比,加速推动了碳定价 的透明度与市场化水平,切实优化碳交易对碳减排工作的推动效力。 2) 配额跨期机制促 进碳交易平稳过渡,且激励企业规划长期减排 。欧盟第三阶段 允许配额跨期借贷和储存 , 一方面引导碳交易跨期平稳过渡,另一方面也 激励 了 企业制定 更为 长远 的 减排规划 ,促 进碳减排常态化 和可持续化。 图表 11: 伴随碳交易体系发展, 欧盟碳排放量 加速 回落 资料来源: BP, 国盛证券研究所 42.62 42.59 38.88 34.87 -0.1% -8.7% -10.3% -20.0% -16.0% -12.0% -8.0% -4.0% 0.0% 32.0 34.0 36.0 38.0 40.0 42.0 44.0 46.0 2004年 第一阶段年均 第二阶段年均 第三阶段年均 欧盟碳排放量(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左轴) 碳减排幅度(右轴) 2021 年 03 月 27 日 P.11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2.2 中国碳交易 :起步晚,发展快 ,空间广 阔 2011 年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通知发布,标志我我国碳交易正式启动。 2011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碳排放试点工作通知,次月 14 日, 又在 北京召开了国家碳排放 交易试点工作启动会议, 正式 确定了北京、广东、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和深圳七省 市为首批碳排放交易试点省市 ,这也标志着中国碳交易正式启动。相比于欧美等海外国 家和地区,中国碳交易起步较晚,且 并未全国实施,仅以试点模式初涉碳交易。 从发展 模式看,我国的碳交易 发展可 分为两 大环节 ,其一是基于 试点省市的碳交易实践 ,其二 是自上而下的全国碳交易框架制定 与可行性探索 。 1)碳交易试点实践 碳交易元年开启,五 大试点省市 率先 启动, 碳交易快速放量 。 自 2011 年碳排放 交易 试点工作通知 发布以来,从国家到地方加速推动试点工作,国家发改委 于 2012 年 发布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 CCER 交易市场搭建整体框架奠定了基础; 北京于 2013 年率先发布场外碳交易 细则,同年上海率先出台碳排放核算指南,提出采 用历史排放法与基准线法测算配额,深圳率先明确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碳交易,广东也 设立全国首个有偿配额试点市场。 2013 年,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和天津五大试点省 市碳排放 配额规模合计约 7.3 亿吨,覆盖企业 2200 家左右,配额量占各地区排放总量的 30%-40%。 国际视角下, 中国 碳交易实际运行首年 已成为仅次于欧盟的全球第二大碳市 场 ,而且 以单个试点配额规模 看 ,广东碳市场 也成为全球仅次于 EU ETS 的第二大市场, 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迅速。 碳交易 持续 稳步推进, 企业与市场认可度加 速提升 。 2014 年, 首批率先启动五个试点城 市顺利完成第一轮碳排放履约, 企业对碳市场的理解和接受能力进一步加强 ,同年 4 月 和 6 月,湖北与重庆两大试点城市又相继启动 ,碳交易量快速增长,截至 2014 年底, 我国首批七大试点省市碳排放份额交易量累计达到 1412.6 亿吨 。 2015 年企业对碳排放 权交易的意识大大增强,积极性和主动性都得到了提高, 100%完成履约的试点市场从 2014 年仅有上海一个地区,到 2015 年北京、广东、上海、湖北 4 个试点市场均达到 100% 的履约率。 图表 12: 七大试点省市碳排放累计交易量及其增速(单位:亿吨) 资料来源: Wind, 国盛证券研究所 产品创新与探索同步推进,碳交易 走向多元 化。 伴随企业对碳交易意识的增强,市场对 碳交易的理解逐步加深,中国碳交易相关产品的创新与研发与同步推进。 2015 年, 中国 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 正式进入碳市场 , 纳入到碳交易履约体系 。 CCER 的 纳入 ,一方面 促进了碳市场的流动性, 另一方面 也在一定程度上拉低了市场价格,使得各个试点市场 2015 年的配额价格均有所下降。 此外, 首笔碳配额、 CCER 质押陆续完成,碳资产价值 204.0% 120.4% 50.3% 39.5% 33.7% 21.8% 0% 40% 80% 120% 160% 200% 240% 0 3000 6000 9000 12000 15000 18000 21000 24000 27000 30000 33000 2013/12 2014/12 2015/12 2016/12 2017/12 2018/12 2019/12 2020/12 重庆 湖北 天津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东 全国碳交易规模增速( %,右轴) 2021 年 03 月 27 日 P.12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进一步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 ; 碳债券、碳基金等各类金融产品得以推出,控排企业也开 始通过配额托管的方式优化自身碳资产管理。 2)全国碳交易 碳交易框架与经验日益丰富,全国碳交易厚积薄发 。早在 2014 年,国家发改委 即 发布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首次 从国家高度明确了建立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 的长期 规划 。 2015 年 9 月,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 中,中国 明确 提出 计划于 2017 年 开 始 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 。 2017 年,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 (发电行业 )的 印发,标志着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了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以电力行业为突破口, 纳入企业达到 1700 多家,排放量超过 30 亿吨,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培养市 场主体,完善市场监管,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 , 建设工作 具体将 分 为基础建设期、模 拟运行期(配额模拟交易)和深化完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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