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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二一九年十二月 前言 PREFACE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先后颁布实 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 全局性变化。特别是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 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等 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固体废物管理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密切相关,是整体推进 环境保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 关系生产者、消费者、回收者、利用者、处置者等利益方,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协同共 治。统筹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既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客观要求, 又是深化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建设生态文明的现实需要。 2014年以来,为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增进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部每年定期以 年报形式发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年报从大中城市信息发布、重点工作进展能力建设以及地方工作实践等方 面,系统介绍了2018年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相关情况。 第一部分 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信息发布情况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二、工业危险废物 三、医疗废物 四、城市生活垃圾 第二部分 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重点改革任务 (一)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三)“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二、专项整治行动 (一)固体废物大排查 (二)“清废行动2018” 三、危险废物管理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二)医疗废物经营许可 (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 (四)危险废物出口核准 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 (一)处理企业基本情况 (二)拆解处理量 (三)基金补贴审核 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 (一)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 六、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一)尾矿 (二)粉煤灰 (三)煤矸石 (四)冶炼废渣 (五)炉渣 (六)脱硫石膏 七、侵权假冒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 第三部分 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情况 一、政策法规 二、人员培训 第四部分 地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践 一、浙江省严惩重罚环境违法行为 二、湖南省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三、包头市强化工业固体废物闭环式全过程监管 附表一 2019年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情况 附表二2018年我国发布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政策文件 附表三2018年我国发布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标准规范 目录 CONTENTS 第一部分 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信息发布情况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二、工业危险废物 三、医疗废物 四、城市生活垃圾 第二部分 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重点改革任务 (一)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三)“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二、专项整治行动 (一)固体废物大排查 (二)“清废行动2018” 三、危险废物管理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二)医疗废物经营许可 (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 (四)危险废物出口核准 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 (一)处理企业基本情况 (二)拆解处理量 (三)基金补贴审核 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 (一)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 六、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一)尾矿 (二)粉煤灰 (三)煤矸石 (四)冶炼废渣 (五)炉渣 (六)脱硫石膏 七、侵权假冒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 第三部分 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情况 一、政策法规 二、人员培训 第四部分 地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践 一、浙江省严惩重罚环境违法行为 二、湖南省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三、包头市强化工业固体废物闭环式全过程监管 附表一 2019年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情况 附表二2018年我国发布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政策文件 附表三2018年我国发布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标准规范 1 第一部分 PART1 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信息发布情况 1 1 本章数据为全国200个大、中城市数据,不代表全国数据。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第十二条 明确规定,“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 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按照生态环境部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信息发布导则要求,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应规范和严格信息发布 制度,在每年6月5日前发布辖区内的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6月 30日前向生态环境部汇总上报。 2019年,全国共有200个大、中城市向社会发布了2018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信息。其中,应开展信息发布工作的47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55个环境保护 模范城市均已按照规定发布信息,另外还有98个城市自愿开展了信息发布工作 (详见附表一)。经统计,此次发布信息的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 15.5亿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643.0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为81.7万吨,生 活垃圾产生量为21147.3万吨。2014-2019年信息发布城市数量见表1-1。 2018年,200个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达15.5亿吨,综合利用量8.6亿 吨,处置量3.9亿吨,贮存量8.1亿吨,倾倒丢弃量4.6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占利用处置总量的41.7%,处置和贮存分别占比18.9%和39.3%,综合利用仍然是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途径,部分城市对历史堆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了有效的 利用和处置 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情况见图1-1。 2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 2 每年自愿发布信息城市的范围不完全重合。 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系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除危险废物之外的固体废物。 4 根据各省(区、市)上报的信息发布数据,部分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包含了对往年贮存量的利用。 发布年份 强制发布城市 自愿发布城市 重点城市 模范城市 总数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162 141 143 110 98 98 263 244 246 214 202 200 47 47 47 47 47 47 54 56 56 57 57 55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表1-1 2014-2019年信息发布城市数量 2 (单位:个) 综合利用量 8.6亿吨, 41.7% 处置量 3.9 亿吨, 18.9% 贮存量 贮存量 8.1亿吨, 39.3% 倾倒丢弃量 倾倒丢弃量 4.6万吨, 0.1% 图1-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情况 表1-2 2018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十的城市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2018年各省(区、市)大、中城市发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图1-2。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省(区、市)是内蒙古、辽宁、山东。 200个大、中城市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10位的城市见表1-2。前10位 城市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量为4.6亿吨,占全部信息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29.7%。 图1-2 2018年各省(区、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单位:万吨) 序号 合计 城市名称 产生量(单位:万吨) 1 2 3 4 5 6 7 8 9 10 7516.6 5820.2 5613.7 4833.9 4453.3 4086.3 3547.9 3477.8 3404.4 3153.4 45907.5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辽宁省鞍山市 四川省攀枝花市 辽宁省辽阳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陕西省榆林市 陕西省渭南市 云南省昆明市 3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30000 内 蒙 古 辽 宁 山 东 江 苏 陕 西 四 川 黑 龙 江 广 西 湖 北 浙 江 广 东 云 南 安 徽 湖 南 山 西 河 北 贵 州 吉 林 重 庆 江 西 上 海 天 津 福 建 河 南 新 疆 甘 肃 宁 夏 西 藏 北 京 青 海 海 南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4 5 根据各省(区、市)上报的信息发布数据,部分城市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包含了对往年贮存量的利用。 2018年各省(区、市)大、中城市发布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见图1-4。工业危险废 物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省(区、市)是江苏、内蒙古、山东。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二、工业危险废物 综合利用量 2367.3万吨, 43.7% 处置量 2482.5万吨, 45.9% 贮存量 562.4 万吨, 10.4% 综合利用量 2367.3万吨, 43.7% 处置量 2482.5万吨, 45.9% 贮存量 562.4 万吨, 10.4% 图1-3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情况 2018年,200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4643.0万吨,综合利用量2367.3 万吨,处置量2482.5万吨,贮存量562.4万吨。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总量 的43.7%,处置、贮存分别占比45.9%和10.4%,有效利用和处置是处理工业危险废物的 主要途径,部分城市对历史堆存的危险废物进行了有效的利用和处置 5 。工业危险废物利 用、处置等情况见图1-3。 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江 苏 内 蒙 古 山 东 湖 南 浙 江 广 东 四 川 辽 宁 广 西 吉 林 陕 西 上 海 新 疆 黑 龙 江 云 南 湖 北 天 津 河 北 重 庆 江 西 安 徽 福 建 甘 肃 青 海 山 西 北 京 宁 夏 贵 州 河 南 海 南 西 藏 200个大、中城市中,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居前10位的城市见表1-3。前10名城市产 生的工业危险废物总量为1437.2万吨,占全部信息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30.9%。 表1-3 2018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十的城市 序号 合计 城市名称 产生量(单位:万吨) 1 2 3 4 5 6 7 8 9 10 260.1 156.4 152.1 145.9 140.2 139.9 127.5 123.7 103.9 87.5 1437.2 山东省烟台市 江苏省苏州市 四川省攀枝花市 吉林省吉林市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湖南省岳阳市 上海市 浙江省宁波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5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图1-4 2018年各省(区、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单位:万吨) 0 10000 20000 30000 40000 50000 60000 70000 80000 90000 广 东 浙 江 江 苏 上 海 四 川 山 东 北 京 湖 南 湖 北 陕 西 黑 龙 江 广 西 重 庆 辽 宁 河 南 内 蒙 古 福 建 天 津 贵 州 云 南 河 北 江 西 吉 林 安 徽 甘 肃 新 疆 山 西 海 南 青 海 宁 夏 西 藏 2018年,200个大、中城市医疗废物产生量81.7万吨,处置量81.6万吨,大部分城市 的医疗废物都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置。 各省(区、市)大、中城市发布的医疗废物产生情况见图1-5。医疗废物产生量排在前 三位的省是广东、浙江、江苏。 200 个大、中城市中,医疗废物产生量居前 10 位的城市见表 1-4。医疗废物产生 量最大的是上海市,产生量为 5.5 万吨,其次是北京、杭州、广州和重庆,产生量分 别为 4.0 万吨、3.0 万吨、2.7 万吨和 2.4 万吨。前 10 位城市产生的医疗废物总量为 26.8 万吨,占全部信息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 32.9%。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6 图1-5 2018年各省(区、市)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单位:吨) 三、医疗废物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2018年,200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21147.3万吨,处置量21028.9万吨,处置 率达99.4%。各省(区、市)大、中城市发布的生活垃圾产生情况见图1-6。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表1-4 2018年医疗废物产生量排名前十的城市 序号 合计 城市名称 医疗废物产生量(单位:万吨) 1 2 3 4 5 6 7 8 9 10 5.5 4.0 3.0 2.7 2.4 2.4 2.1 1.7 1.5 1.5 26.8 上海市 北京市 浙江省杭州市 广东省广州市 重庆市 四川省成都市 河南省郑州市 湖北省武汉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广东省深圳市 7 四、城市生活垃圾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广 东 江 苏 浙 江 山 东 四 川 上 海 湖 北 北 京 陕 西 湖 南 重 庆 辽 宁 黑 龙 江 广 西 福 建 内 蒙 古 江 西 贵 州 天 津 甘 肃 河 南 吉 林 云 南 安 徽 新 疆 海 南 河 北 山 西 青 海 宁 夏 西 藏 200个大、中城市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居前10位的城市见表1-5。城市生活垃圾 产生量最大的是上海市,产生量为984.3万吨,其次是北京、广州、重庆和成都,产生量分 别为929.4万吨、745.3万吨、717.0万吨和623.1万吨。前10位城市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 总量为6256.0万吨,占全部信息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29.6%。 表1-5 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排名前十的城市 序号 合计 城市名称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单位:万吨) 1 2 3 4 5 6 7 8 9 10 984.3 929.4 745.3 717.0 623.1 550.0 462.9 420.5 416.8 406.7 6256.0 上海市 北京市 广东省广州市 重庆市 四川省成都市 江苏省苏州市 广东省东莞市 浙江省杭州市 陕西省西安市 湖北省武汉市 8 图1-6 2018年各省(区、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单位:万吨)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一)禁止“洋垃圾”入境 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 1. 深化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各项工作,2018 年 11 月,生态环境部会同海关总署等相关 部门召开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部际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 议。会议强调,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 任感,以铁的决心、铁的意志和铁的手段,坚定不移把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 管理制度改革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9 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部分 PART2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一、重点改革任务 10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2. 有序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 2018 年,为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两次调整进口 废物管理目录。2018 年 4 月,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 于调整 的公告(公告 2018 年第 6 号),将废五金类、废船、废汽 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 16 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 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将不锈钢 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 16 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 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2018 年 12 月,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 联合印发关于调整 的公告(公告 2018 年第 68 号),将废钢铁、 铜废碎料、铝废碎料等 8 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 调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3. 严格固体废物进口管理 2018 年,生态环境部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从严审批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对近一年或两 年内因相关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一律不予受理其固体废物进口申请。2018 年 6 月,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发布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的公告(公告 2018 年第 79 号),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将许可进口固体废物的口岸减少至 18 个。 2018 年 12 月,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 别程序的公告(公告 2018 年第 70 号),进一步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进 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解决鉴别难等突出问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2018 年 ,“固废法修订”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后,根据全国人大常委 会和国务院的工作安排,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制定方案,确定修法思路和主要原则,调度 部内相关司局和部属单位全力投入该项工作,多次组织召开部门、地方和专家座谈会,共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11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同研究固废法需要修订的重点条款,凝聚各方力量协调推进修法工作。 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 的要求,2018 年,生态环境部在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 起草了固废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 (三)“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2018 年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深改委”)将编制“无废城市” 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生态环境部牵头 , 会同 18 个部门和单位共同编 制完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2 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 了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方案 (国办发2018128 号)。方案提出“无废城市” 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 标;在全国范围内选择 10 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围内开 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经各省推荐,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筛选,确定了广东省深圳 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主城区)、浙江省绍兴 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盘锦市、青海省西宁市、河北雄 安新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福建省光泽县、江西省瑞金市作为 “11+5”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和地区。 (一)固体废物大排查 为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坚决遏 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 。 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 2018266号),部署各省(区、市)组织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专项 排 二、专项整治行动 12 (二)“清废行动2018”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 态势,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2018 年 5 月,生态环境部启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 为专项行动,即“清废行动 2018”。生态环境部组成 150 个督查组进驻长江经济带 11 省 (市),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共发现问题点位1308个。其中, 111 个严重问题点位由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665 个问题点位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挂牌 督办,其余问题由当地立查立改并报送整改情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1304 个固 体废物点位已完成整改,完成率 99.7%。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6 截至2018年底,全国各省(区、市)颁发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共3220份。 其中,江苏省颁发许可证数量最多,共421份。2018年各省(区、市)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数量情况见图2-1。 三、危险废物管理 6 本节数据来自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由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报送。 查、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截至2018年底,除黑龙江省和西 藏自治区未开展固体废物排查工作,全国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排查出 固体废物问题点位约6000个,已完成整改近5000个,整改率83.5%。 相比2006年,2018年全国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数量增长265%。 2006-2018年全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数量情况见图2-2。 2018 年,全国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核准收集和利用处置能力达到 10212 万吨 / 年(含收集能力 1201 万吨 / 年);2018 年度实际收集和利用处置量为 2697万吨(含收集57万吨),其中,利用危险废物1911万吨,处置医疗废物98万吨 ; 13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图2-1 2018年各省(区、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数量(单位:份)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江 苏 浙 江 山 东 湖 南 河 南 广 东 云 南 江 西 安 徽 河 北 湖 北 黑 龙 江 内 蒙 古 吉 林 陕 西 福 建 四 川 贵 州 辽 宁 重 庆 新 疆 山 西 甘 肃 广 西 宁 夏 青 海 上 海 天 津 北 京 海 南 西 藏 兵 团 图2-2 2006-2018年全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数量情况(单位:份) 2-2。 881 1107 1267 1448 1529 1632 1700 1763 1921 2034 2195 2722 3220 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江 苏 山 东 广 东 浙 江 新 疆 陕 西 湖 南 内 蒙 古 江 西 安 徽 云 南 河 南 天 津 辽 宁 湖 北 吉 林 上 海 河 北 福 建 四 川 甘 肃 重 庆 广 西 宁 夏 贵 州 北 京 黑 龙 江 山 西 青 海 兵 团 海 南 西 藏 14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相比2006年,2018年危险废物实际收集和利用处置量增长807%。2006-2018年危 险废物实际收集和利用处置量见图2-4。 图2-3 2018年各省(区、市)危险废物持证单位实际收集和利用处置量(单位:万吨) 采用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 157 万吨,采用焚烧方式处置危险废物 181 万吨,采用水泥 窑协同方式处置危险废物 101 万吨,采用其他方式处置危险废物 192 万吨。2018 年各 省(区、市)危险废物持证单位实际收集和利用处置量见图 2-3。 图2-4 2006-2018年危险废物实际收集和利用处置量(单位:万吨) 297.4 419.9 653 705.1 865.4 1012.8 1253.1 1330.9 1406 1536 1629 2252 2697 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0 5 10 15 20 25 30 贵 州 四 川 河 南 广 东 江 苏 河 北 安 徽 山 东 湖 北 甘 肃 山 西 黑 龙 江 云 南 湖 南 内 蒙 古 重 庆 新 疆 广 西 浙 江 江 西 陕 西 辽 宁 吉 林 福 建 青 海 西 藏 宁 夏 天 津 北 京 海 南 上 海 兵 团 (二)医疗废物经营许可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处置医疗废物需要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全国拥 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分为两大类,即单独处置医疗废物设施和同 时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设施。截至2018年,全国各省(区、市)共颁发407份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用于处置医疗废物(383份为单独处置医疗废物设施,24份为同时处置危险 废物和医疗废物设施),其中,贵州、四川、河南三省颁发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数量最多, 贵州省26份,四川省26份,河南省25份。2018年各省(区、市)颁发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 数量情况见图2-5。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15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2018年,全国医疗废物经营单位实际处置量为98万吨。2018年各省(区、市)医疗废 物经营单位实际处置量见图2-6。 图2-5 2018年各省(区、市)颁发医疗废物许可证数量(单位:份) 0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 广 东 山 东 河 南 上 海 四 川 湖 南 江 苏 湖 北 北 京 安 徽 陕 西 浙 江 福 建 广 西 黑 龙 江 云 南 贵 州 辽 宁 重 庆 江 西 山 西 河 北 内 蒙 古 吉 林 新 疆 天 津 甘 肃 海 南 青 海 宁 夏 西 藏 兵 团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 根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 作方案(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2018年,除西藏自治区外,全国30个省(区、市)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组织开展了本地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根据各地区报送的2018年自查情况总结,各地区通过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 理督查考核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危险废物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处置能力存在结构性供需 矛盾、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基础和能力薄弱等问题的解决,对完善管理体系、 加大管理力度、推进精细化管理、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危险废物出口核准 2018 年,生态环境部共受理和审查了 22 份危险废物及电子废物出口申请,全年申 请出口总量为 31825.3 吨。申请单位来自广东、江苏、北京、上海、天津和台湾,其中台湾 企业办理 8 份,申请总量为 23430.0 吨,占全年申请总重量的 74%。申请出口的危险废 物主要有废电路板、炼钢电炉粉尘等,电子废物有废锂电池、废液晶模组等。进口国为新 加坡、韩国、日本等国家。 16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图2-6 2018年各省(区、市)医疗废物持证单位实际处置量(单位:吨) 17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图2-7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分布情况 (一)处理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的109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纳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废电视机、废电冰箱、废洗衣机、废房间空调 器、废微型计算机合计年处理能力约为1.5亿台。其中,废电视机7296.1万台/年,废电冰 箱1653.6万台/年,废洗衣机2334.4万台/年,废房间空调器956.6万台/年,废微型计算 机2935.3万台/年。2018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分布情况见图2-7。 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 7 7 本节数据来自生态环境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信息系统。 18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二)拆解处理量 2018年,共有28个省份的97家处理企业开展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活动,共 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8100.5万台(套),同比增长1.3%。 2018年,处理企业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废电视机为4253.2万台,占比 52.5%,较去年增加1.1%;废电冰箱为921.8万台,占比11.4%,较去年增加14.6%;废洗 衣机为1441.2万台,占比17.8%,较去年增加6.0%;废房间空调器为505.8万套,占比 6.2%,较去年增加27.1%;废微型计算机为978.5万套,占比12.1%,较去年下降20.2%。 2018年处理企业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情况见图2-8。 2018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总重量约为200.6万吨,产生拆解处理产物约为 199.6万吨。主要拆解处理产物为彩色电视机CRT屏玻璃约45.6万吨,占比22.8%;CRT锥玻 璃(含铅玻璃)约24.4万吨,占比12.2%;塑料约42.3万吨,占比21.2%;铁及其合金约41.7万 吨,占比20.9%;压缩机约13.4万吨,占比6.7%;印刷电路板约6.9万吨,占比3.5%;电动机约 7.9万吨,占比4.0%;保温层材料约8.2万吨,占比4.1%;铜及其合金约3.1万吨,占比1.6%;铝 及其合金约1.4万吨,占比0.7%。2018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产物情况见图2-9。 图2-8 2018年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 电视机 4253.2万台, 52.5% 电冰箱 921.8万台, 11.4% 洗衣机 1441.2万台, 17.8% 房间空调器 505.8万台, 6.2% 微型计算机 978.5万台, 12.1% CRT屏玻璃 45.6万吨, 22.8% CRT锥玻璃 24.4万吨, 12.2% 塑料 42.3万吨, 21.2% 铁及其合金 41.7万吨, 20.9% 压缩机 13.4万吨, 6.7% 电动机 7.9万吨, 4.0% 印刷电路板 6.9万吨, 3.5% 保温层材料 8.2万吨, 4.1% 铜及其合金 3.1万吨, 1.6% 铝及其合金 1.4万吨, 0.7% 其他 4.7万吨, 2.3%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19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 图2-9 2018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产物情况 (一)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 为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引导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 展,2018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0号),作为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的依据。 (三)基金补贴审核 截至2018年底,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的28个省份,全部聘 请第三方机构参与省级审核工作。2018年,经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和生态环境部技术 复核,共确认全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数量为7584.4万台(套)。 (一)尾矿 9 2018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尾矿产生量为8.8亿吨,占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 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的27.4%,综合利用量为2.4亿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1151.6万 吨),综合利用率为27.1%。尾矿产生量最大的两个行业是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和黑色金属 矿采选业,其产生量分别为4.0亿吨和3.7亿吨,综合利用率分别为23.4%和26.8%。 2018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尾矿产生量行业分布见图2-12。 (二)粉煤灰 10 2018年 ,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粉煤灰产生量5.3亿吨,占比16.6%,综合利用量为 4.0亿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为320.5万吨),综合利用率为74.9% 。粉煤灰产生量最大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20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8 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我国各工业领域在生产活动中年产生量在 1000 万吨以上、对环境和安全影响较大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尾矿、 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渣、炉渣、脱硫石膏、磷石膏、赤泥和污泥等。本节数据主要来源于 2018 年环境统计初步数据。 9 尾矿,指矿山选矿过程中产生的有用成分含量低、在当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宜进一步分选的固体废物,包括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石的选 矿。 10 粉煤灰,指从燃煤过程产生烟气中收捕下来的细微固体颗粒物,不包括从燃煤设施炉膛排出的灰渣。 六、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8 图2-12 2018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尾矿产生量行业分布 有色金属矿采选 业,4. 0亿吨, 45.6% 黑色金属矿采选 业,3. 7亿吨, 41.7% 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 3237.7万吨, 3.7% 黑色金属冶炼和 压延加工业 3095.2万吨, 3.5% 有色金属冶炼和 压延加工业 1087.7万吨, 2.1% 非金属矿采选业 1645.0万吨, 1.9% 其 他 1297.4万吨, 1.5% 有色金属矿采选 业, 4.0亿吨, 45.6% 黑色金属矿采选 业, 3.7亿吨, 41.7% 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 3237.7万吨, 3.7% 黑色金属冶炼和 压延加工业 3095.2万吨, 3.5% 有色金属冶炼和 压延加工业 1087.7万吨, 2.1% 非金属矿采选业 1645.0万吨, 1.9% 其 他 1297.4万吨, 1.5% 电力、热力生产 和供应业 4.5亿吨, 85.3% 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 2565.3万吨, 4.8% 有色金属冶炼和 压延加工业 1560.9万吨, 2.9% 石油、煤炭及其 他燃料加工业 887.8万吨, 1.7% 造纸和纸制品业 656.0万吨, 1.2% 黑色金属冶炼和 压延加工业 473.0万吨, 0.9% 其他 1674.0万吨, 3.2%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21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11 煤矸石,指与煤层伴生的一种含碳量低、比煤坚硬的黑灰色岩石,包括巷道掘进过程中的掘进矸石、采掘过程中从顶板、底板及夹层里采 出的矸石以及洗煤过程中挑出的洗矸石。 12 冶炼废渣,指在冶炼生产中产生的高炉渣、钢渣、铁合金渣等,不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金属冶炼废物。 (三)煤矸石 11 2018 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煤矸石产生量为 3.5 亿吨,占比 10.9%,综合利 用量为 1.9 亿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 380.8 万吨),综合利用率为 53.7%。煤矸石主要 是由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生,其产生量为 3.4 亿吨,综合利用率为 53.1%。 (四)冶炼废渣 12 2018 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冶炼废渣产生量为 3.7 亿吨, 占比 11.6%,综合 图2-13 2018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粉煤灰产生量行业分布 的行业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其产生量为4.5亿吨,综合利用率为75.7%;其次是化 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其产生量分别为2565.3万吨、1560.9万吨、887.8万吨和656.0万吨,综 合利用率分别为61.8%、62.1%、68.8%和78.2%。2018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粉煤 灰产生量行业分布见图2-13。 22 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13 炉渣,指企业燃烧设备从炉膛排出的灰渣,不包括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 图2-14 2018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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