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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 年 5 月 中国碳计量与碳披露的商业案例 道和环境与发展研究所 Institute for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2 3 特别鸣谢 本论文要感谢碳信息披露项目与道和环境与发展研究所的联合支持。论文由葛勇 (道和环境与发展研究所主任)、晏路辉(碳阻迹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李如松 (中国碳信息披露项目主任)及赵汝贤(Emily Chew)合著完成。 碳信息披露项目与道和环境与发展研究所感谢英国儿童投资基金会在该论文的调 查、撰写及结稿过程中给予的资金赞助。同时还要感谢明晟公司旗下环境、社会及公 司治理研究项目无偿提供的数据与研究资源。在此,还要感谢黄问航女士(国家发改 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国际合作处处长)对本报告的写作指导和点评。 关于碳信息披露项目 碳信息披露项目创建于2000年,是一家国际性的非盈利机构,其独有的全球系统为各大公司提供环境信息的计量与 披露,它还拥有全球最大的气候变化报告数据库、水资源与森林风险数据库。通过这些系统,各大公司与诸多投资者 能够更有效地降低投资风险、更好地把握机会、更明智地做出投资决策以构建一个更加低碳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关于道和环境与发展研究所 道和环境与发展研究所成立于1994年,是中国国内一家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领域的民间独立研究机构,致力于 探索环境与发展问题的可行方案及促进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道和环境与发展研究所坚持立足现实问题,以脚踏实地 的工作方式、科学的态度和勇于创新的精神,不断为政府、企业及社会公众提供环境领域前沿的数据、信息和分析。 关于碳阻迹 成立于2011年的碳阻迹公司是中国第一家专注于碳排放管理软件和碳盘查咨询的服务提供商,公司的碳排放管理 软件及碳核算服务帮助企业与政府量化、分析、管理以及报告碳排放情况。截止至2013年3月,碳阻迹公司已为超过 300家企业机构提供了碳排放培训、碳盘查咨询、碳排放管理软件及碳中和服务。 关于明晟公司的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研究项目 明晟公司旗下的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研究项目为全球各大公司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包括环境、社会、公司治理 商业惯例等方面的深度研究、评级、分析。明晟公司的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研究指标体系中涵括有环境、社会及公 司治理研究项目提供的评级、数据及分析。股东服务公司( 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 Services Inc.,简称 nullISSnull)是明 晟公司旗下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它是一家受投资顾问法承认的注册投资顾问公司,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研究项目 正是由该公司负责。 目录 摘要 1. 中国碳相关政策的发展 1.1 中国向低碳发展转型 1.2 中国新角色:全球气候政策领导者 2. 中国低碳政策的实施现状 2.1 碳交易计划 2.2 低碳城市 2.3 碳税 3. 碳计量与碳披露 3.1 碳计量 3.2 碳披露 4. 碳计量与碳披露的商业价值 4.1 合规 4.2 应对客户要求 4.3 通过创新降低成本与提高收入 4.4 投资者与市场透明度驱动 5. 中国商业巨头实例 附录 A. 有关碳排放监管与气候变化的国际政策发展 B. 中国碳交易试点七省市明细 C. 碳计量国际标准 4 5 5 6 8 8 8 9 10 10 11 13 14 14 16 16 18 22 22 24 26 4 5 摘要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所面临的最大威胁之一,世界各地的政府正不断制定各式法 规政策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 2011年11月,在德班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建 立的德班增强行动平台中,所有国家均做出了碳减排的 承诺,而中国政府也首次表示愿意受全球温室气体减排 目标的约束。 中国加入德班增强行动平台反映了中国政府在全球 处理气候变化行动中扮演着日渐重要的角色,同时也反 映了中国政府有信心完成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在2012 年12月举行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生态文明 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 样受到了高度关注,同时,会议还提出了“实现中华民 族永续发展”的目标。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 心的成立显示出中国政府履行节能减排责任的决心,该 中心能够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为气候变化 磋商提供方针政策决定的支持及推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 合作。 中国要想建立发展并实现低碳社会,国内的企业将 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对于中国企业而言,碳交易政策 框架的出现及要在国际市场中保持经济竞争力的愿望既 是挑战也是机遇。 越来越多的企业向碳信息披露项目公开企业的碳排 放量及气候变化策略,这恰恰证明,国际上的领先企业 已经开始思索气候变化对其商业运转所造成的长期影 响。通过分析企业在“碳披露领导者指数”及“气候绩 效领导者指数”的排名,不难发现,企业的财务业绩与 碳披露绩效存在一定联系。 本论文旨在提高国内企业意识,让国内企业更好地 了解碳计量与碳披露能够为企业带来的好处:为碳相关 的政策法规的出现做好准备、满足企业客户的要求、识 别降低成本的机遇、通过创新创收、满足投资者对于市 场透明度日益浓厚的兴趣与日益迫切的需求。 中国已在七省市启动碳交易试点北京市、上海 市、天津市、重庆市、深圳市、湖北省、广东省,试点 内已有上千家企业必须计量并公开企业的碳排放量。试 点内的碳交易方案及成效将为今后全国范围内的碳交易 方案提供宝贵经验,有志学习如何计量与公开企业碳排 放量的企业可参与类似碳信息披露项目等机构提供的自 愿披露碳排放调查问卷。 越来越多的主流企业对其供应商提出了碳计量的要 求,而碳计量也日渐成为主流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的参 考依据之一。国内加入碳信息披露项目供应链项目的企 业发表声明称,企业的碳计量与碳披露为企业跻身新市 场辨识了机会。作为全球供应链中的一环,将有越来越 多的客户对国内企业做出碳披露的要求。 辨识机会以降低成本是许多企业实施碳计量的主要 动机。碳排放量的计量能够帮助企业识别机会,开展能 效提升项目,进而节省开支。中国政府清楚地认识到科 技创新是提升能效的有力工具,因此,为了能够支持中 国经济发展促进低碳创新,中国政府方面出台了大量的 激励政策。 投资者已逐渐达成共识,即“企业对环境造成的影 响也将对企业的财政造成实质性影响”,因此,全球投 资者对于企业碳排放量与气候变化策略的透明度提出了 更高要求。2013年2月,碳信息披露项目对全球5000多 家大企业提出了碳披露请求,而该请求也得到了管理87 万亿美元资产的722名投资者的大力支持。 本文以国内在碳排放量的计量与披露方面发挥带头 作用的企业为例,详细论述了国内碳排放量的计量与披 露既是政策上的要求也是商业需要,且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近一二十年来,中国政府采取了追求低碳经济发展 的总体思路与政策。低碳经济发展日益受到重视,从 “十一五”规划及“十二五”规划制定的目标可见一 斑,而对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见表1)也证实 了这一点。控制碳排放量不仅是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的关键任务,而且也是中国加速转变可持续性经济发展 模式、进行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部分。在2012年10月举 行的最新一届十八大会议中,“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 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一同受到了高度 的重视。会议还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目 标。大量低碳政策在全国各省市的迅速实施也反映了国 家政策的转变。(见第二章) 在2012年,超过4100家全球领先企业 向碳信息披露项目系统公开了企业的碳 排放量,而这些企业也将逐渐得 到计量与公开碳排放量给其带来 的益处。 2013年2月,碳信息披露项目对全球 5000多家大企业提出了碳披露请求,而 该请求也得到了管理87万亿美元资产的 722名投资者的大力支持。 1.中国碳相关政策的发展 1.1中国向低碳发展转型 中国全国碳排放量持续走高,预计在2030年至2040年间 达到最高峰。显然,有限的自然资源不可能永远满足制造业 与快速城镇化在能源、石油、钢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 低碳经济发展与产业升级是唯一的出路。除此之外,在最近 的六个月里,国内主要城市的空气污染问题也逐渐受到公众 的关注,尤其是大气中的细颗粒物含量(PM2.5指数)常常 超标这一问题受到了最广泛的关注。这些问题的产生使得公 众更加迫切地渴望有关经济与低碳政策的实施,也迫使政府 在治理相关问题时做出更多的努力。 20世纪70年代 1989 2002 2006 2007 2009年11月26日 2010年8月18日 2011年3月5日 2011年10月29日 2012年1月13日 2012年11月10日 2012年12月11日 2012年12月5日 里程碑 影响 中国低碳发展政策的开端 首部环境保护措施法规的实施 为将环境影响考虑在内的中国经济转型的提出铺平了道路 制定目标,到2010年能源强度将比2005年降低20% 意味着中国已充分认识气候变化并决心应对气候变化 中国做出承诺,争取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量 将比2005年降低40-45% 国家发改委启动低碳试点省市计划,试点省市为:广东、辽 宁、湖北、陕西、云南、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 南昌、贵阳、保定 人大常委会制定目标,相比2010年,2015年的单位国内生产 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降低16%和17% 碳减排目标首次写入政府“五年规划” 国家发表声明称将在2015年前建立起全国碳交易系统,首批 碳交易试点省市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 东、深圳。 将在“十二五”最后阶段验收当地政府分配到的减排目标 深圳市政府颁布 由上海市政府发布 由国家发改委公布名单,包括29个城市与省区 推出国家环境保护方针 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十一五”规划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公布低碳试点省市 “十二五”规划 碳交易试点 国家碳强度目标分配至当地政府 国内首份关于碳排放量的地方性法规 国内首份碳计量与碳披露报告指南 第二批低碳试点省市 表1:中国碳相关政策的里程碑 日期 6 7 图1:各国碳排放法规 说明 最严厉,持续加强管制 存在现行法规,将加强管制 无现行法规,可能有长期的法规 既无现行法规,也无即将实施的法规 注意: 碳排放法规的严厉程度基于现行的碳减排目标、非约束性 未来碳减排目标及基于市场的碳减排法规(例如:国家或地区碳 排放交易方案、特定行业空气质量要求、能效规范标准) 来源:明晟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研究项目 1.2 中国新角色:全球气候政策领导者 2011年11月,在德班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建 立了德班增强行动平台,所有国家均做出了碳减排的承 诺,而中国政府也首度表示愿意受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目 标的约束。各方面做出的承诺将在2015年前兑现,而新 协议将在2020年生效。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美国、印 度均同意成为该法律框架的一份子,这是发达经济国家 与新兴经济体国家在协同应对气候变化历史上的重大突 破。中国能够加入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这将 给中国监管机构带来更多的信心,中国工业有能力完成 制订的目标。 中国在全球经济地位的日渐提高与在国际碳减排条 约中的举足轻重并非偶然。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的领导者 必须具备强大的经济实力、国际影响力及良好的国际关 系。中国实施碳相关政策的速度极其之快,由结合碳排 放规模及影响力的碳交易方案的实施与推广可见一斑, 这意味着中国拥有在其它市场设计与实现碳交易方案、 发展并实践碳计量与碳披露的潜力。 由于国内缺乏强有力的相关法规且国内企业与国际 经济体系略有脱节,所以长久以来,国内企业对于碳交 易方面的信息知之甚少。全球金融危机证明,中国已与 全球其它市场存在着极其紧密的贸易联系。2001至2011 年期间,中国出口值增长超过7倍,其出口总值高达1.9 万亿美元,同时,中国还是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 亚等地区与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 1 。这样的趋势将会随 着国内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与自由化而加速,同时还 将激发国内企业收购国外企业或者创办海外分公司的兴 趣。随着中国企业的国际化,企业将面临接踵而来的压 力,而这些压力则来自于碳排放量的削减与管理。尤其 是在那些碳排放法规相对严厉的地区,中国企业的海外 分公司若是想在与当地企业的竞争中拔得头筹的话,就 必须主动将碳减排与碳管理纳入企业的核心业务与企业 发展战略。 中国政府若想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大潮中扮演领军人 物的角色,则必须通过借鉴该领域成功案例经验(包括 建立完整的、针对碳计量、碳披露及企业层面透明度的 法律框架)的方法来加强、加速中国在国际碳相关政策 方面的领导力。 图1展示了全球范围内现行或即将实行的碳排放法规的 相对强度,不难发现,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 南非以及美国的碳排放法规是最为严厉的。 美国于2009年颁布的温室气体强制报告制度要 求排放超过25000公吨温室气体的特定部门与企业向美 国环境保护署上报。在欧洲有21个国家实施欧共体账 户体系现代化管理需求,它将环境报告纳入了这些国 家的国家法律当中;日本于2006年颁布的全球变暖对 策基本法及于2009年颁布的合理使用能源法案均 强制性要求企业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加拿大的温室气 体报告方案自2004年便开始实施;澳大利亚于2007年制 订国家温室气体与能源报告法,2012年,澳大利亚 政府向国内主要的工业公司征收消耗特定矿物燃料排放 二氧化碳税,税费接近24美元/公吨;2012年,英国政 府成为全球首个要求国内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公开碳排放 总量的国家。新的法规将于2013年4月开始实施,该法 规主要针对出现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主板上的企业,政府 将于2015年对该项法规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在2016年将 该法规的涵括范围扩充至国内所有的大型企业。更多有 关全球主要经济强国碳排放监管制度的信息请参考附录A 1. 世界贸易组织,统计数据库,stat.wto. 8 9 2.中国低碳政策的实施现状 中国政府正在制订与推行进一步详细的政策以达成表1所述的国家碳减排目标。 随着省市政府组织当地企业学习国家的低碳政策,国家低碳政策对于各企业的影响 正日益加深。总体而言,我国政府的政策可以划分为如下三大类别: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政策 碳交易 低碳城市 碳税 2.1 碳交易 碳交易是减缓气候变化的主要手段,其表现形式通 常为排放权交易机制(ETS)。碳交易是基于市场的控 制温室气体排放方法,通过经济激励的手段让企业进行 碳减排。 国家希望通过该方案在试点省市的实施,为2015年 建立全国范围的碳交易市场铺平道路。截止至今,大部 分试点省市已经公布了碳交易的工作计划,各试点省市 建立的碳交易系统不尽相同,在现阶段试用不同的碳交 易系统是值得提倡的。国家发改委要求试点省市于2013 年开始实施碳交易。碳交易试点七省市的具体细节请参 阅附录B。 作为一种全新的政策工具,碳交易在国内的推广与 实施还面临着一些困难与挑战。国内温室气体历史资料 十分有限,所以试点省市及其它省市将需要很多年的时 间收集足够的数据以建立完善的碳定价机制。另外,现 行的试点方案中并无碳交易以外的其它温室气体(如甲 烷)交易信息,这也可能造成中国碳交易市场与国际温 室气体交易市场的脱节。 碳交易试点方案的成功与否、全国碳交易方案的成 功与否都取决于国内企业是否能够迅速接纳并实施碳计 量、碳披露及碳报告计划。当地政府正在努力建立本土 化的碳交易监管基础设施:深圳颁布了国内首部关于碳 排放的地方性法规, 上海则于2012年公布了 上海市碳 2. 2.3碳税 尽管正式的政策细节尚未颁布,但企业碳税的征收 将可能取决于企业的碳排放量。因此,企业将有动力去 构建精准的计量和报告结构,并逐渐减少碳排放量。财 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表示,关于碳税的具体计划 尚在酝酿当中,但碳税的征收将直接面向国有企业、民 营企业和跨国企业 3 。但是财政部税政负责人也表示, 碳税的征收依然处于内部讨论阶段,而且还存在明显反 对的声音。在政策出台前,很难估测碳税是否会对经济 的增长造成影响。 计量与碳披露报告指南。政府已经要求宝钢集团、巴 斯夫中国有限公司等企业收集历史碳排放量数据(2009 至2011年),下一步将会根据历史排放数据对各家企业 分配排放配额。 2.2低碳城市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城市化的加速,越来越 多的碳排放来自于非工业排放源,其中包括基础设施建 设、交通及生活能源的使用。 计划并没有明确列出试点城市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 细则,但总体方向大致为:环保建设、绿色交通、低碳 土地使用(如增加森林碳汇)、低碳科技创新、更高效 的服务。最有可能受到低碳试点省市计划影响的企业 为:高排放量工业企业、发电厂、地产开发商、交通工 具生产商、零售商。 低碳省市试点计划的一个主要特点是要求试点省市 公开碳排放数据并建立温室气体计量与管理系统 2 。这 意味着越来越多的本地政府将被要求公开碳排放数据, 最终发展到各个企业被要求公开碳排放数据。 鉴于此,国家发改委于2010年夏季 公布了一项低碳省市试点项目,并于 2012年12月公布了第二批参与低碳省市 试点计划的29个试点省市。 据财政部发表的声明,中国 将在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后期对 企业征收碳排放税。 3. 2013年,中国七省市碳交易试点方案浮出 水面-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深圳、湖北、广东 10 11 为了让企业制定有效的碳管理与碳披露策略,首先必须加强计量企业的碳排放 量。企业会选择如何向市场及其它利益相关者披露企业的碳排放信息与应对气候变 化的战略。本章将重点论述碳计量过程以及现阶段国内可用的碳披露渠道。 3.1 碳计量 碳计量即计量企业机构或产品的碳排放量。企业 要想通过减少碳排放量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贡献,碳 计量则是首要步骤。了解碳排放量的历史数据与当今数 据有助于企业建立自身的碳减排战略。 国际上已有一些碳计量与碳披露的标准。对于组织 层面的碳计量,国际认可的标准主要为“温室气体盘 查议定书及ISO-14064标准”;对于产品层面的碳计 量,PAS 2050标准是最通行的标准。具体的碳计量标准 内容请参阅附录C。 3. 碳计量与碳披露 图2展示了组织层面的碳计量与碳排放报告实施步 骤。温室气体盘查议定书及其它主要碳计量准则将 碳计量分为五大步骤。 图2:组织层面计量与公开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步骤 设定边界 确定排放源 计算碳排放量 查证 报告 步骤 1: 确定碳计量的组织边界及运营边界 企业首先要确定组织边界,换而言之,要确定企业 的哪些业务与运营过程需要进行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量 与报告。根据温室气体盘查议定书相关规定,企业需 采取股权持分法或控制权法中的一种,之后再确定运营边 界,即确定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排放并通过三大范畴将排放 划分为“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源”两大种类: 步骤2:确定排放设施与排放源 排放源可分为四类: 固定燃烧排放,例如焚化; 移动燃烧排放,如交通工具的尾气排放; 制程排放,如生产水泥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 逸散排放,如制冷剂的使用。 步骤3 :使用合适的方法与排放系数计算碳排放量 通过将活动数据(如燃料的使用)乘以排放系数以量 化温室气体排放程度。通过引入不确定性分析,企业能 够更清楚地了解排放计量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另外, 企业应该确定基准年,即开始跟进年度排放变化的元 年。基准年可以是企业运营过程中的任意指定年,也可 以是数年数据的平均值。 步骤4:查证 查证过程是客观评价企业所提供排放信息是否 精准与完整的过程,最好由独立第三方机构运用ISO 14064-3等国际公认标准完成检验。 步骤5:根据选用标准报告碳排放信息 碳计量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企业碳排放情况、寻 求降低成本的机遇、换取其它商业利益。具体的商业利益 请参阅第四章。 3.2 碳披露 碳披露,即企业向公众公开企业的碳排放量、碳排放 强度、管理碳排放战略、关系到气候变化的潜在风险与机 遇等信息。碳披露与碳排放报告是有区别的,碳披露的对 象是公众,而碳排放报告的碳排放信息往往只提供给关键 利益相关者(例如监管机构)而不对公众开放。 在中国,最常见的碳披露渠道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书。2008年12月起,中国证监会及沪深证券交易所要求 部分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加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与 2011年 4 相比,自愿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增多了 30%,这意味着国内企业越来越有意愿、有意识地向利益 相关者展现企业在环保与社会方面做出的贡献,而不再像 以往一样仅仅满足于一份漂亮的财务报表。中国企业社会 责任报告通常包括企业环保绩效及节能减排积极性等部 分。然而,向公众公开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中国企业依 然寥寥无几,所以,要想确认企业的减排与降低排放强度 战略是否行之有效依然是个难题。 香港证交所于2012年8月对上市规则(2013年起同样适 用于非上市公司)进行了增补,将公司的环境、社会及管 理报告写入附录,这要求所有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中都必 须附有环境、社会及管理报告,这为国内企业自愿参与可 持续性碳披露计划提供了最佳的借鉴方案。报告中有包括 碳排放量在内的约30项指标。香港证交所称,新规则的实 施是为了在2015年前构建一套以“遵循或解释”为原则的 持续性披露框架。新规则的实施还表明,要求国内上市公 司作出环境信息披露的呼声越来越高,开展环境信息披露 迫在眉睫。 尽管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特定渠道与程度尚不够明 朗,但碳交易试点项目与计划中的全国碳交易市场仍将与 碳排放数据披露息息相关。 碳信息披露项目(CDP)是当今国内最富有经验的 碳披露渠道。自2009年起,碳信息披露项目便开始与国 内最大的企业、高层政府部门与官员合作共事,在碳计 量、碳排放报告、碳披露领域已具备非常深刻的见解与 非常丰富的经验。碳信息披露项目要求企业公开的信息 不局限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的内容,它要求企业公开 公司策略、管理方案、碳排放数据、风险与机遇分析及 其它碳排放相关策略等信息。 范畴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组织拥 有或控制的温室气体直接排放,如现 场燃烧排放或在企业自有车辆燃烧化 石能源的排放; 范畴2: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组 织在外购电力、热力、蒸汽或冷却过 程中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 2所述的温室气体排放通常来源于企 业的电力设施; 范畴3:其它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 因组织的活动引起的、由其它组织拥 有或控制的温室气体源所产生的温室 气体排放,但不包括能源间接温室气 体排放。例如商务旅行或销售 货品的使用。 截止至2012年,582 5 家国内上市公 司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其中393 家公司是因为受到强制要求,而 另外189家公司则出于自愿。 12 13 国内企业的环境数据收集工作通常由一些非营利性 项目完成,新经济中国项目(New Ventures China)正是 一个这样的项目。新经济中国项目是由世界资源研究所 与道和环境与发展研究所联合开展的公益项目,自2010 年起便开始从绿色产业的中小型企业收集环境数据,所 有数据的采集均以全球影响力投资评级和分析系统为基 础,结合中国国情而开展。根据收集所得数据,新经济 中国项目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合作完成并发 布了一份绿色中小企业影响力报告,报告指出并量化了 中小型绿色企业内部运营的资源使用效率以及技术和产 品在节能减排、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产生的环境效益和 社会贡献,以便公众了解。 无论是“十二五”规划期间还是“十二五”规划之 后,中国政府都将继续加强有关气候变化的政策法规建 设,政府跟其它利益相关者方面将会对国内企业的碳披 露与气候变化战略提出更高的要求。 碳信息披露项目向国内市值最高的 100家企业发出了信息披露请求。2012 年,23家企业通过碳信息披露项目公开 了企业相关信息,而在2011年, 只有11家企业对碳信息披露项目 的请求做出了回应。 4. 5. 若将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非上市企业算入其中的话,这个数字将更加庞大 4. 碳计量与碳披露的商业价值 备注:X轴为企业有关现行或即将实行的碳排放法规的碳风险暴露值,以企业的地理位置及业务部门的排放强度为参 考依据。Y轴为企业整体减排策略的实施情况与有效程度,包括公开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减排计划、环保技术的开发 与运用。金砖四国除中国外的三个国家的样本含量太小,未列入图例。 来源:明晟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研究项目选取了来自生产资料、能源、材料、运输、公共事业设备等行业的 684家企业,运用明晟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研究项目无形价值评估方法进行了数据收集(2013年3月) 碳排放的计量与管理能够帮助企业在降低成本的同 时降低环境影响。采取环保措施的企业将与同行企业区 分开来,这些企业极有可能通过产品与业务流程的创新 跻身行业领军人。 碳计量在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国内企业还未 能充分发挥碳管理在商务运作中的优势。如图3所示,国 内企业开展实施碳管理战略的力度均逊色于国际同行水 准,唯有运输行业的企业例外。运输行业企业的“异军 突起”得益于诸多因素: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等企业测试 使用生物燃料,中国海运集装箱公司则在对运输路线做 出了最优化调整的同时还降低了引擎工作负荷。 “无计量,无以管理”。通过计量温室气体排放量,企业能够发现需要重点减排 的关键环节,另外,企业还能够更好地管理环境风险。 图3:各行业碳管理表现:中国企业与金砖四国及发达经济市场的对比 Materials Materials Materials Energy Energy Energy Utilities Utilities Utilities Avg market cap = USD 1 million Developed Markets Low Risk Weak or no evidence Moderat e S trong Carbon Risk Management Moderate Risk High Risk Carbon Risk Exposure BRICS ex-China China Transport Transport Capital Goods Capital Goods Capital Goods 10 9 8 7 6 5 4 3 2 1 0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4 15 企业有多种方法从碳计量与碳披露及相关策略中受 益:及时应对碳报告与碳披露的需求、满足用户在供应 链中降低碳排放量的需求、发现碳排放强度过高的流程 并通过管理措施降低碳排放量与成本、通过企业高透明 度获取投资者的信任。具体细节详见以下章节。 4.1 合规 一些地区已经有众多企业完成了碳计量进程,其中 上海约200家,深圳635家 6 。新立法的实施或新立法的 即将实施是企业严肃对待碳计量的重要原因。为了迎接 碳交易计划的开展,上千家国内企业已被要求计量并公 开其碳排放数据以分配碳排放限额。广东的827家企业 及北京约600家企业将被要求公开试点计划中的信息。 排污权交易系统将在未来几年从试点省市走向一个全国 性的交易系统,届时,全国各地将会有更多的企业参与 到碳计量中来。 试点省市中的部分地区已经根据国际通用标准发布 了地方性碳报告指南,例如上海市已经开始使用地方性 碳报告指南,这份指南的内容参考了温室气体盘查议 定书及ISO-14064-1标准。 即便企业当下并不受法律约束强制性对其温室气体 排放量进行计量、公开、削减,企业也应该为应对今后 的相关法律做好准备工作,至少,要了解这方面的信 息。自愿参与碳披露计划的企业不仅能够更快地适应有 关气候变化的新立法,而且还能够从新的立法中受益。 所以,碳信息披露项目平台为广大企业提供了一个尽早 投身、尽早适应碳交易市场的机会。 4.2应对客户需求 来自企业客户的需求是企业实施碳计量与碳披露的 另一关键因素。 对于那些将大量业务外包的企业而言,降低供应链 碳排放量是其重点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公开 碳披露与公开碳减排目标作为选择供应商的重要依据。 另外,在一些地区,面向消费者的企业被强制要求使用 或被推荐使用碳标签。因此,对于各企业甚至整条供应 链而言,为了迎合企业客户的需求,碳计量与碳报告的 开展势在必行。 拥有内部碳管理系统的供应商受到更多客户的青 睐,因为这些企业能够提供准确的碳排放数据与扎实 的碳管理策略。了解供应链上游企业的碳强度有助于 客户更好地管理自家企业的碳排放限额,同时还能确 保其供应链的节能高效。 为了促进供应商公开有关气候(包括水资源)的策 略与行动方面的信息,碳信息披露项目开展了供应链项 目。该项目鼓励碳信息披露项目供应链成员(已将碳管 理策略融入其供应链的企业)与那些为其提供良好产品 与服务的企业共享信息与创新成果。现有的62家成员企 业中就包括沃尔玛、可口可乐、微软、沃达丰等世界知 名品牌公司。 2011年,碳信息披露项目开展的供应链项目向国内 供应商成员发出信息披露请求,最后结果如下: 在受邀参加供应链项目的国内供应商中,19.35%的 供应商报告他们制定了与其它企业共同应对温室气体排 放的策略和气候变化对他们企业的影响。这些企业通过 与他们的供应链的合作把握了更好的机会。总体来说, CDP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中国供应商欢迎业界共享最 佳案例并积极参与到温室气体减排行动中来。这些企业 已经提出了购置低碳设备、为客户提供直接减少碳排放 量的产品与服务、在生产过程中减少企业自身碳排放量 等设想。 调查结果还表明,一些中国供应商具备了辨识新兴 市场机会、降低运营成本、根据物理的、法规的和其他 的(声誉、市场)变化取得业内竞争优势的能力。 (详见图4) 随着碳信息披露项目开展的供应链项目成员逐步增 多,企业碳计量与碳管理策略的信息透明度将受到越来 越多的要求,中国企业作为全球供应链中不可或缺的一 环,也将面临同样的要求。 碳信息披露项目开展的供应链项目邀 请的中国内地供应商数量: 85 中国内地对碳信息披露项目的供应链 项目做出回应的供应商数量: 31 公开范畴1排放信息的企业数量: 23 公开范畴2排放信息的企业数量: 22 将排放限额分配给客户的企业数量: 17 进一步管理他们自己的上游供应 商的企业数量: 6 6. 图4:识别到与气候变化相关的(目前或将来的)机遇的中国供应商 截止:2012年7月11日 来源:CDP2011年供应链数据 由政策变化产生的机遇 16 14 12 10 8 6 4 2 0 7 否 是 15 由自然变化产生的机遇 16 14 12 10 8 6 4 2 0 7 否 是 由自然变化产 生的机遇 由政策变化产 生的机遇 15 由其他变化产生的机遇 16 14 12 10 8 6 4 2 0 14 8 由其他变化产 生的机遇 否 是 16 17 4.3 通过创新降低成本与提高收入 碳计量帮助企业了解各个运营环节的碳排放情况从 而发现风险所在,这样企业便能够有效管理自身碳排放 并通过实施能效提升项目达到降低风险与成本的目的。 吉姆斯坦威,沃尔玛公司的项目开发部主管,他曾在 2006年发表声明称,碳信息披露项目帮助公司意识到食 品商店制冷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公司卡车队还多, 这一发现使得沃尔玛公司把减少碳排放的重点转移到了 制冷环节。另外,霍美斯公司宣称通过碳信息披露项 目,节约了近一千万英镑的开支。 十八大提出了“在保证经济发展的前提下,着力推 进绿色发展、尽快完成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而目标 的完成则依赖于科技创新。同样,企业也需要依赖科技 创新完成绿色转型。碳计量帮助企业更清楚地认识企业 各环节的碳排放情况,而科技创新则是帮助企业减排的 有力工具。在已经使用一些相对简单直接的减排措施之 后,科技创新将在“十二五”规划及未来发挥至关重要 的作用。 为了鼓励企业全面开展低碳科技创新,中国政府颁 布了一系列鼓励创新的财政支持政策,如: 1.为节能产品提供补贴,如高能效电子产品 2.政府节能基金为低碳项目提供津贴 3.低碳公司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高能效、低碳运营的企业将得到津贴补助 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挑战往往与机遇共存,企业 将科技创新看成是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建立竞争优势的 有力武器。 以能效与节能行业为例,根据2011年中国节能服 务行业年度报表显示,业内共有企业3900家,2011年 全年生产总值超过1000亿人民币,而2005年时,业内仅 有76家企业,当年的全年生产总值为47亿人民币。绿色 产业在减排方面作用显著,该产业正逐渐成为加速中国 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与激励科技创新的关键因素。 4.4投资者与市场透明度驱动 投资者已逐渐认识到,企业的环境影响也将对企业 财务造成实际性的影响,尤其是中长期影响。因此,全 球投资者要求企业提供更多关于气候变化与自然资源策 略的细节。 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也通过决议,要求企业在年会 中将碳披露信息、气候变化应对政策信息、减排目标作 为主要组成部分 7 。这也反映了投资者更积极地参与到 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管理当中,而企业通过加强信息公开 与市场透明度等方法在投资联盟中建立良好信誉,使投 资者对企业的常规管理标准充满信心。 大量研究与数据表明,企业碳管理强度与企业股票 表现存在潜在联系,这助长了投资者对于企业碳管理 策略的兴趣及对碳披露的需求。通过分析在“气候披 露领导者指数”(CDLI)及“气候绩效领导者指数” (CPLI)中排名靠前的企业,不难发现,企业的财务业 绩与企业气候变化信息披露跟表现存在一定联系。 另外,自2010年起,“气候绩效领导者指数”中的 34家企业的平均投资总回报率为15.9%,而全球五百强 的平均投资总回报率仅为6.4%。 2013年2月,管理着高达87万亿美元资 产的722位投资者向超过5000家企业提出请 求,希望这些企业通过碳信息披露项目系 统公开其碳排放信息-这是首次出 现如此之多投资者携手提出此请 求的情况。 自2006年起,“碳披露领导者数” 中的52家企业的投资总回报率达67.4% 而全球五百强企业的投资总回报 率仅为31.1%。 7.As You Sow, Proxy Preview 2013, 第18-19页 来源:碳信息披露项目,2012年度全球五百强气候变化报告,第16-17页 图6、图 7: “气候披露领导者指数”中企业的投资回报率,“气候绩效领导者指数” 中企业的投资回报率 (2010-2012年) 20/07/1202/04/1202/01/1203/10/1101/07/1101/04/1101/01/1101/10/1001/07/1002/04/1001/01/1001/10/0930/06/0901/04/0901/01/0901/10/0801/07/0801/04/0801/01/0801/10/0702/07/0702/04/0701/07/0702/10/0602/07/0603/04/0602/01/0603/10/06 T otal Retur n %(us$) CDLI 13 CDLII 2006-2012 RETURNS AGAINST OVERALL GLOBAL 500 POPULATION 10 G500 100 60 80 20 0 40 -40 -20 35 30 T otal Retur n %(US$ ) 25 02/07/1201/06/1201/05/1202/04/1201/03/1201/02/1202/01/1201/12/1101/11/1103/10/1101/09/1101/08/1101/07/1101/06/1102/06/1101/04/1101/03/1101/02/1103/01/1101/12/1001/11/1001/10/10 20 15 10 5 0 -5 -10 -15 14 CDLII 2010-2012 RETURNS AGAINST OVERALL GLOBAL 500 PO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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