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之粤港澳大湾区系列:深圳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与更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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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 税务与商务咨询 | 2021年7月26日| 第16期 税务研究之粤港澳大湾区系列 深圳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与更新 德勤的实践观察与建议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中国广东省的9个城市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 中山、东莞、肇庆、江门、惠州)以及香港和澳门 2个特别行政区。截 至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在面积、人口、发明专利公开量等指标上已经 位列全球湾区前茅,未来大湾区可能继续在政策利好的推动作用下,逐 渐建设成为世界级的城市群和大都市圈 1 。 2021年5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续深圳前海 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财税 202130号”或“新政策”) 2 ,明确对设立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 区(“深圳前海”或“前海合作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继续减按15%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此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于2021年7月2日发布了国 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引的通告(以下简称“操作指引”) 2 ,进一步 明确申报流程、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管理方式。 背景 财税202130号文件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 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财税201426号”或“原政策”) 的延续政策,原政策已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此次发布的新政策 除了延续原政策下深圳前海的优惠之外,亦对企业享受前海优惠政策的 适用条件进行了修订。 本文将简要介绍新政策的修订内容,从税务和商务的角度分享我们的专 业观点、实践观察与建议。 新政策的主要变化 与原政策相比,新政策的主要变化有以下三点: 1. 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的政策执行期延长,新政策自2021年1月 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2. 根据前海的产业发展方向,更新和调整了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在原 优惠目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新增商务服务业大类 3 ; 3. 修改优惠产业项目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条件,将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 总额的要求比例从“70%以上”降至“ 60%以上”。 观察与建议 (一)前海产业结构的发展预期 随新政策发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 4 中,包含现代 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商务服务业五类产 业。其中,信息服务业的变化较为显著,并新增了商务服务业。 信息服务业在原政策基础上新增区块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 能和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与服务,有利于前海的信息服务 业在深圳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夯实的高科技和新兴产业基础上进一步向前 沿、高端细分领域拓展。 商务服务业为新增产业,特别有利于吸引香港以及跨国专业服务机构入 驻前海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乃至中国内地的客户,有助于推动管理咨 询、法律、会计、税务、人力资源、资产评估、信用服务、知识产权等 专业商务服务在前海的发展。 (二)前海市场准入和营商环境的创新 根据2020年8月通过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条例,前海积极创新建立与境外专业服务业人才互认机制和境外专业 服务业市场准入试点,探索允许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经备案后 在前海合作区提供服务,其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5 ,例 如: 在工程建设领域,已经列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认可名册 的建筑业专业机构和已经列入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注册纪录册的 专业人士,经深圳前海管理局备案后,可以对应内地资质在前海 合作区提供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服务。 在其他专业服务领域,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会计、法律、 设计、专利代理、导游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可以依法在前海合作区 提供服务,其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以视同境内从业经历。 另外,法治环境方面,在深圳前海注册的港澳台及外资企业,可以协议 选择民商事合同适用的法律(例如:可以采用香港普通法作为民商事合 同适用的法律)。相应的,这将给前海设立的港澳台及外资企业从事业 务提供便利,也为提供外国法律服务的专业人才在前海提供更多潜在业 务机会。 同时,内地与港澳之间签署的CEPA协议(即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 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相关补充协议)亦将持续便利港澳企业在前海开 展投资与经营。 可以预期,在市场准入和法制环境方面所作出的模式创新并结合企业所 得税15%优惠税率及其他政府支持政策,前海将向国内外的投资者提供 更加富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 (三)企业享受新政策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衔接 根据现行法规与实践,前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仅需要满足行业和主营业 务收入标准即可享受,享受优惠政策方式和留存备查资料要求相对清晰 和明确。企业所得税优惠遵循“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 查”的征管方式,纳税人无需取得审批或进行备案,即可自行在企业所 得税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享受优惠。 据此,企业自2021年第二季度预缴申报开始,即可根据自身2021年度 的实际情况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新政策下的优惠适用条件,并相应进行纳 税申报: 若判断符合条件,则可以自第二季度预缴申报开始自行享受优 惠; 若判断不符合条件,则可以自第二季度开始就当年累积应税所得 按25%或其他适用税率(适用于具备享受其他税收优惠资格的情 形)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即便第一季度已按照原政 策自行享受优惠,亦不会产生滞纳金或罚款。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之后,深圳前海税务局将会同深圳前海管理 局适时开展后续管理。届时,享受优惠的企业需要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 提交各项资料,并按照要求的形式提供说明(如现场答辩),从而为其 符合优惠适用条件提供证明。因此,企业在自行判别时应当做好充分的 分析与评估、适用优惠时应当制备留存备查资料以应对后续管理要求。 实操中,企业自行判断主营业务是否属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可 能存在一定困难;对此,操作指引中也明确了税务机关为协助纳税人解 决这类问题将提供更优质的政策服务,即企业遇到这类问题时可向前海 税务局反馈诉求,前海税务局可提供 “清单式”服务,降低企业税收遵 从风险。 (四)实质性运营要求及转让定价考量 近年来,实质性运营已成为税务机关在判断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合理性时 的重点关注问题。尽管深圳前海新政策并未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须 在人员、办公场所和资产等方面满足实质性运营的要求,但是,基于当 前的政策制定及实操征管趋势,我们预计未来将对企业的“在地经营” 提出更高的要求。 深圳前海管理局自2019年起即开始推行“归巢行动计划” 6 ,并随即印 发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企业回归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办法(深前海规20198号 7 ),对在前海合作区内注册经营的符合条 件的公司给予租金补贴扶持,扶持比例最高达实际租金的50%、可连续 补贴3年,每年补贴最高金额可达500万元。随着深圳前海的基础设施 和办公物业环境越发完善,营商环境不断升级,企业可以考虑进一步充 实在前海的实质性运营安排,同时也能充分享受“归巢行动计划”下的 扶持政策。 此外,从转让定价角度而言,缺乏运营实质的企业所承担的功能、风险 通常较为有限,其在集团价值链中仅能提供有限的价值贡献。因此,企 业在制定与前海企业相关的转让定价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前海企业实 质运营情况以及在集团交易中所实际承担的功能风险,注意整体转让定 价安排的合理性。 (五)其他优惠政策 除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入驻深圳前海的企业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 申请享受其他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粤港澳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财政补贴 对在深圳市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按其在深圳市缴纳的个 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计算的税额部 分,给予免税补贴。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奖励 8 按标准对前海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才给予资金奖励, 奖励对象包括一般支持对象和其他支持对象,按照支持对象上一 年度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的金额标准分级给予资金支持。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资金扶持 9 经认定的各类型前海总部企业,可申请总部集聚资金扶持。举例 而言,经认定的综合型企业总部,给予2000万元总部集聚扶 持;与市政府签订协议另有约定的,按2000万元或市政府扶持 标准的50%较高者予以扶持。金融、现代物流、专业机构、独角 兽和港资等总部企业亦有机会申请资金扶持。 综上分析,我们建议已入驻和拟计划入驻深圳前海的企业应充分理解财 税202130号文件的要求并注意新旧优惠目录的调整,谨慎判断企业对 优惠政策条件的适用性,充分考虑合规遵从的程序和资料要求。同时, 企业应充分了解深圳前海现行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并及时关注相关政策 的延续及更新情况,结合前海产业政策的发展趋势,充实前海公司的运 营实质、降低潜在的转让定价风险。 德勤中国将持续关注深圳前海的政策发展、分享专业观点与实践观察, 协助企业合理规划在深圳前海区域的发展的同时为深圳前海优惠政策的 实施及各产业的长足发展提供专业助力,敬请关注。 德勤中国充分关注粤港澳大湾区的整体区域规划以及相关地区的支持政 策,我们将保持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政府、商会以及各类企业密切沟通, 也欢迎相关政府部门和投资者以及企业与我们进行富有针对性的沟通和 讨论;德勤中国会积极提供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关的一揽子的全方面专业 服务和工具支持,助力各地政府提高营商环境和各行业投资者实现更多 的粤港澳大湾区的投资、合作机会及创的商业模式。 德勤中国也将积极针对粤港澳大湾区举办相关市场活动和发布专业看 法,敬请关注德勤中国的微信、Facebook以及官网的最新信息。 注释: 1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网站数据。 2 具体请参见国家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 ml 3新旧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内容对比如下(未发生变化的条款不再列示):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14年版)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21年版) 一、现代物流业 1. 供应链解决方案设计、订单管理与执 行、虚拟生产、信息管理、资金管理、 咨询服务等供应链管理服务 2. 在岸、离岸的物流外包服务 一、现代物流业 1. 供应链解决方案设计、订单管理与执行、 虚拟生产、信息管理、资金管理、咨询服务 等供应链管理创新服务 2. 物流外包服务 二、信息服务业 1. 电信增值业务应用系统开发 2. 电子认证、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技术 研发 3. 信息安全技术研发服务 4. 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服务及数 字化资源开发 5. 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基于IPv6 的下一 代互联网技术研发 6. 卫星通信技术研发 7. 通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 件的研发与服务 8. 云计算、物联网、高可信计算、智能 网络、大数据等技术研发与服务 二、信息服务业 1. 增值电信业务应用系统开发 2. 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技术研发与服务 3. 信息安全技术研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可信 计算、电子认证服务等) 4. 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基于IPv6等技术的下 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 5. 卫星通信与导航技术研发 6. 通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的 研发与服务 7. 云计算、边缘计算、物联网、区块链、高 性能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研发与服务 8. 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人工智能等 技术研发与服务 9. 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智能穿戴等信息技 术研发与服务 四、文化创意产业 1. 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室 内设计、景观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 计等创意设计服务 2. 文化信息资源开发 四、文化创意产业 1. 视觉传达设计,建筑、景观及室内设计, 工业设计,时装设计,高端工艺美术设计等 创意设计及服务 2. 文化信息资源开发及创作服务 五、商务服务业 1. 管理咨询、城市规划、工程管理、节能环 保等专业服务 2. 法律服务 3. 会计、税务、资产评估服务 4. 资信调查与评级、征信等信用服务 5. 国际会议、品牌展会、展业展览及相关服 务 6. 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服务及其他专业服务 7. 知识产权代理、转让、登记、鉴定、检 索、分析、评估、运营、认证、咨询等服务 8. 国际邮轮运营管理服务 4 在2014版目录发布后,深圳前海管理局随即发布了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前海深港现代服 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试行)(深前海2015152号),在优惠目 录基础山对优惠产业范围提供了更详细的定义,并明确了认定要点。在2018年和2020年两次 对原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进行了续期。目前深圳前海管理局尚未就新政策发布对应的优惠产 业认定操作指引,德勤将持续关注后续指引的发布。 5具体办法将由深圳前海管理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6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企业归巢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深前海 2019140号)。 7 深前海规20198号文件自2019年7月1日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4 月深圳前海管理局发布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办公用房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目前意见征集已结束。 8政策原文件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深前海规20181号)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现已失效,2021年4月深圳前海管理局 发布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目前意见征集已结束。 9 政策原文件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深前海规20193号)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现已失效,2021年4月深圳前海管理局 发布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鼓励总部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稿),目前意见征集已结束。 请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早前系列文章: 税务研究之粤港澳大湾区系列 第一期 2018年6月1日 从税务和商务角度聚焦在粤港澳大湾区投资和营商所面对的挑战和机会 第二期 2018年8月2日 香港科技人才入境计划在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流 动的协同效应 第三期 2018年12月13日 从海关角度解读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机遇与挑战 第四期 2019年7月16日 聚焦深圳前海: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深港合作发展核心引擎和制度创新高 地 第五期 2019年10月8日 聚焦珠海横琴休闲旅游产业最新优惠政策 第六期 2019年10月23日 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从香港视角的观察和初步探索 第七期 2019年10月25日 聚焦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创新及研发活动的机会和挑战(上) 第八期 2019年12月4日 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有关房地产投资的税务资讯 - 第一期:购置阶段 第九期 2020年7月14日 聚焦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创新及研发活动的机会和挑战(下)- 不同商业 模式下的税务分析与建议 第十期 2020年10月27日 新常态下数字化工具和系统的运用及跨境涉税事项初探 (上) 第十一期 2020年10月28日 新常态下数字化工具和系统的运用及跨境涉税事项初探 (下) 第十二期 2021年2月2日 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有关房地产的税务资讯 - 第二期:持有阶段 第十三期 2021年4月20日 聚焦粤港澳大湾区事先裁定:助力大湾区企业增强税收确定性 第十四期 2021年7月9日 聚焦澳门的科技创新(一):助科创起飞的税务策略 第十五期 2021年7月13日 聚焦澳门的科技创新(二):让科创奔腾的创投环境 本文由德勤中国为本行中国大陆及香港之客户及员工编制,内容只供一般参考之用。我们建议 读者就有关资料作出行动前咨询税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联系德勤 张慧 主管合伙人 华南区 税务及商务咨询服务 德勤中国 +86 20 2885 8608 杨力 合伙人 税务及商务咨询服务 德勤中国 +852 2852 1626 .hk 邓伟文 (副)主管合伙人 华南区 税务及商务咨询服务 德勤中国 +852 2852 6661 .hk 姚恒 总监 税务及商务咨询服务 德勤中国 +86 755 33538103 Deloitte(“德勤”)泛指一家或多家德勤有限公司,以及其全球成员所网络和它们的关联机构(统称为“德勤组 织”)。德勤有限公司(又称“德勤全球”)及其每一家成员所和它们的关联机构均为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法律实 体,相互之间不因第三方而承担任何责任或约束对方。德勤有限公司及其每一家成员所和它们的关联机构仅对自身 行为及遗漏承担责任,而对相互的行为及遗漏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德勤有限公司并不向客户提供服务。请参阅 德勤是全球领先的专业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审计及鉴证、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风险咨询、税务及相关服务。德 勤透过遍及全球逾150个国家与地区的成员所网络及关联机构(统称为“德勤组织”)为财富全球500强企业中约 80%的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敬请访问 名专业人员致力成就不凡 的更多信息。 德勤亚太有限公司(即一家担保有限公司)是德勤有限公司的成员所。德勤亚太有限公司的每一家成员及其关联机 构均为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法律实体,在亚太地区超过100座城市提供专业服务,包括奥克兰、曼谷、北京、河 内、香港、雅加达、吉隆坡、马尼拉、墨尔本、大阪、首尔、上海、新加坡、悉尼、台北和东京。 德勤于1917年在上海设立办事处,德勤品牌由此进入中国。如今,德勤中国为中国本地和在华的跨国及高增长企 业客户提供全面的审计及鉴证、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风险咨询和税务服务。德勤中国持续致力为中国会计准则、 税务制度及专业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德勤中国是一家中国本土成立的专业服务机构,由德勤中国的合伙人所拥 有。敬请访问 多信息。 本通讯中所含内容乃一般性信息,任何德勤有限公司、其全球成员所网络或它们的关联机构(统称为“德勤组织”) 并不因此构成提供任何专业建议或服务。在作出任何可能影响您的财务或业务的决策或采取任何相关行动前,您应 咨询合资格的专业顾问。 我们并未对本通讯所含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陈述、保证或承诺。任何德勤有限公司、其 成员所、关联机构、员工或代理方均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通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德勤 有限公司及其每一家成员所和它们的关联机构均为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法律实体。 2021 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香港)、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澳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中国大陆)版权所有 保留一切权利。 如您日后不希望收到关于该话题的信息,请回复电邮并在邮件主题栏中填上“取消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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