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一、项目概况. . 1 (一)基本情况. . 1 (二)绩效目标设定. . 3 1、绩效总目标 . .3 2、阶段性目标 . .3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 4 二、评价实施情况. . 4 (一)评价目的. . 4 (二)评价方法. . 4 (三)评价过程. . 5 三、绩效评价结论. . 5 (一)评价结果. . 5 (二)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5 1、产出目标。该项目完成部分预期产 出目标。主要体现在: . 5 2、效果目标 . . 7 四、项目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9 (一)项目前期论证过于乐观, 高估项目的可行性. 9 1重量轻质,过高估计水木动画 公司市场竞争力 . 9 2概算粗略,过高估计随片广告价值 . 10 3缺乏有效论证,四年海外上市难以实现 . 11 (二)项目三方合同不够完整详细严谨,难以对合作方的业绩实行有效的考核和约束. 11 1、没有严格按关于水木 动画合作的请示及批复签订 项目三方合同 . 11 2、三方合同对项目业绩的考核不够全面细致 . 13 3、缺乏有效的绩效责任约定 . 13 (三)项目存在大量关联业务, 交易真实性难以确认. 14 (四)播出证明的真实性 有待进一步考证. 14 (五)东莞水木动画公司 没能形成人才团队优势,项目 难以可持续发展. 15 (六)东莞水木动画公司 内部管理混乱,跟建立区域总 部要求相差较远. 16 (七)监管不够很到位, 难以真实反映项目的制作、经营情况. 17 五、项目绩效管理的建议. . 18 (一)按照项目绩效管理要求进 一步完善项目三方合同. 18 (二)加强对项目实施的 监管,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19 (三)松山湖管委会等部门应对该项目的制作、经营情况开展全面的核查,严格执行市政 府有关规定和有关三方合同. 19 (四)促请合作方加强规范公司 管理,充实技术力量,建设在莞的 核心开发团队. 20 (五)厘清关联交易的关系,正 确核算企业的经营收入. 20 1 根据财政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 2011 285 号) 、 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东 府办201449 号)的有关要求,2012-2013 年度东莞水木动画原 创动画赞助经费支出项目纳入 201 4 年度财政支出第三方重点绩效 评价范围。受市财政局委托,我单位于2014年7月至9 月,组织 力量对其进行了绩效评价, 评价结果为 66 分,绩效等级为低 。现 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水木动画项目合作问题的复函 (东府办复2011 475 号) ,该项目的基本情况是: 1、有关补贴方案及标准 。按照 1500 元/分钟的补贴标准,向东 莞水木动画公司提供原创动画经费 赞助。2011 年约为 1200 万元,2012 年至 2015 年每年约为 1800 万元,每年的第二季度,由该公 司向相关部门提交年度动画制作计 划,经有关部门核算后,按 800 元/分钟的标准先给予前期赞助费 用,在次年的第二季度,根据实际 播出情况和相关证明进行核算。 如达到预期目标,则支付相应的余款 ;如达不到目标,则由企业返 还相应的资金。 2、有关播出时赠送的随片广告问题 。东莞水木动 画公司承诺给东莞市政府赠送三分之一随片广告时间, 如果动画片 播出时该公司给予我市的随片广告 时间由市政府和松山湖共同使 用,则赞助经费由市财政与松山湖按 5:5 比例分担;如赞助经费全 2 部由市财政承担,则随片广告 时间全部由市政府支配使用。市财政 负担的赞助费从“文化名城工程”专项资金中列支。 3、有关申报 公共服务平台问题。 该公司正式落户松山湖后,可向相关部门申 报建设四个动画公共服务平台。待 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后,根 据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的产业公共服 务平台建设进行资助扶持。 根据市政府批复,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 与水木动画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合同。 合同约定: 合同期限为 2011年9月7日至 2016年9月6日,有效期5年。水木动画股份 有限公司入驻松山湖高新区成立东 莞公司,公司名称为:东莞水木 动画衍生品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莞水木动画公司) 。主要经 营原创动漫、动漫衍生商品、重点建设原创动画制作基地。松山湖 高新区管委会对该项目给予租金 “两年免租两年减半” 的减免优惠。 东莞水木动画公司制作的动画片播 出平台为省级电视台、卫视、中 央电视台相关频道。 如果东莞水木动画公司制作的动画片在制作完 成后一年内未能完成省级电视台、卫视、中央电视台相关频道播出 但已经在地级市电视台播出的部分,将退还 50%赞助费。如果制作 完成后一年内未能完成播出的,将退 还未播出部分 100%赞助费用。 东莞水木动画公司制作的所有动画 片的随片广告三分之一免费给 予市政府支配使用。东莞水木动画公司 2012 年及以后 3 年年动漫 产量不低于 12000 分钟。在合同 有效期内,每年至少一次与松山湖 3 管委会一起举办东莞(全国)动 漫创意大赛等活动。东莞水木动画 公司 3 年左右在海外上市,上市五年内不迁离松山湖高新区。 (二)绩效目标设定 1、绩效总目标 水木动画作为中国原创第一品牌 在东莞设立南方总部及衍生 商品总部,通过动漫创意加快提升东莞传统玩具、儿童用品、电子 商品竞争力。东莞水木动画公 司通过动漫创意设计、动画片在电视 台传播,与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 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一起打造中 国最有竞争力动漫创意商品聚集区 ,塑造中国最有特色动漫产业 园,为东莞打造文化名城增添亮点。 2、阶段性目标 2011 年原创动画制作产量达到 8000 分钟,位居广东原创动画 企业前三名, 2012年至2015年每 年原创动画制作产量不低于12000 分钟,成为中国动画片产量最 高的动画公司。东莞水木动画公司计 划在 4 年左右完成海外上市, 成为中国第一家海外上市的原创动漫 与动漫衍生商品服务的中国企业。 东莞水木动画制作的动画片一年 内应在以下平台播出:中央电视台、 省级电视台(仅限广东省) 、 上星卫视、大型动漫频道(如北京卡酷、湖南金鹰、上海炫动、广 东嘉佳和南方少儿)等电视频道。 所有动画片的随片广告三分之一 将免费给予东莞市政府和松山湖使用。 4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预算安排 2011 年约为 1200 万元, 2012 年至 2015 年每年约为 1800万元。 由于2011年底东莞水木动画公司才正式成立, 因此2011 年和 2012 年合并作为第一批申 请资助。2012-2013 年度实际 共资 助财政资金 2890.2 万元,市财政部分为 1445.1 万元 。其中:2012 年资助财政资金 980.8 万元( 2012 年第一批经费),包括市财政 资助 490.4 万元,松山湖财政资助 490.4 万元;2013 年资助财政 资金 1909.4 万元(包括 2012 年第二批经费 858.2 万元和 2013 年 第一批经费 1051.2 万元),其中市财 政资助 954.7 万元,松山湖 财政资助 954.7 万元。 二、评价实施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核查 2012-2013 年度东莞水木动画原创动画赞助经费支出项目的目标 实现情况,系统、科学地考评项 目资金支出效益及综合社会经济效 果,总结项目资金使用中的主要经验 及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 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不断提高财 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评价方法 采取规范研究与实证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典型调查与重点调查 相结合的方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描述统计分析 与因果关系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个 案研究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的方 5 法。 (三)评价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包括绩效自评、 书面评审和分析、 现场评价、 综合评价、撰写提交评价报告、交 换意见及报告验收等环节。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经综合评价, 2012-2013 年度东莞水木动画原创动画赞助经费 支出项目的评价结果为 66 分,绩效等次为低 。该项目资金落实到 位,部分预期产出目标未完成。 扣分的原因主要是项目前期论证不 够科学,绩效目标不够明确;管理 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管, 不能吸引人才在莞工作; 带动松山湖动漫文化发展和社会效益不明 显; 随片广告和衍生品生产销售没有取得预期收益, 经济效益较差; 社会公众和企业认可度不高等。具体可参见附件。 (二)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目标。该项目完成部分预期 产出目标。主要体现在: (1)完成数量产出目标 2012 年制作了环球探索 、 可可泥的夏天 、 水木动画学 堂 、 水木儿童成长剧场 、 土拨鼠的生活五部动画片,共计 13740 分钟,动漫产量成为全国企业榜首,并助力东莞成为全国城 市中原创动画产量排名第三,全省排名第二;2013 年制作了哈哈 熊剧场之智慧大讲堂 、 哈哈熊剧场之海底世界 、 哈哈熊剧场之 6 地名故事 ,共计 13140 分钟,达到了预期制作数量目标要求。 (2)质量目标基本未达到 该项目2012年和2013年制作的8部动画 片分别在省级(非广东 省) 、市级(非东莞市)和县级电视 台播放,主要包括:开封县电 视台、张家界电视台新闻频道, 邯郸电视台公共频道,安徽宣城电 视台,贵州电视台大众生活频道, 河北电视台少儿科教频道和新 疆电视台等播出,这些播放平台级别 比较低,且所在地区偏远,所 以远低于阶段性目标要求的级别。政 府文件要求在中央电视台、省 级电视台(仅限广东省) 、上星卫视、大型动漫频道等大型播放平 台播放。 动画片的质量差。通过查看东莞水 木动画公司制作的动画片, 我们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动画片质量粗糙, 制作水平较低。作为儿童 观看的动画片,应注重趣味性和视觉 性。但该公司生产的动画片趣 味性不足,部分动画片的内容过于深奥,画面不够精美,动画的连 贯性也不足。如: 环球探索 、 水木儿童成长剧场 、 哈哈熊剧 场之海底世界 、 哈哈熊剧场之智慧大讲堂 、 哈哈熊剧场之地名 故事这五部片的情节结构雷同, 均为以回答问题的综艺方式来安 排。 从内容上看, 片中所提问题过于深奥, 儿童难以接受。 又如 水 木动画学堂第23集,全集内容就是教小朋友学唱一首歌,反复唱 了3遍,画面单调,且无字幕。整体 而言,该公司生产的动画片质 量差。 7 (3)部分完成时效目标 东莞水木动画公司2012年计划的五部 动画片和2013年计划的 三部动画片分别于2012年和2013年取 得了广东省广电局颁发的国 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但 从动画播放时间来看,很多企业与电 视台签的协议对动画片播出的具体时间, 每天或每周播放的集数都 没有约定明确。 有些合同约定播放的动画片在授权期内根本无法播 放完毕,如该公司与张家界广播电 视台新闻频道签订的播放协议 (DG-2013-021) ,授权5部动画片在一年内播放,每周播28集,但5 部片总共1537集,一年内根本播不完。 (4)预算执行率较高 本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 2、效果目标 该项目预期效果大部分未实现。主要体现在: (1)项目对本土动漫创意产 业带动作用不明显,对打造中国 最有竞争力的动漫创意商品聚集区 建设,难以起到示范作用 根据关于水木动画合作的请示(松山湖字201128 号) 及三方合同来看,该项目旨在 推动本土动漫创业产业发展,建立最 具竞争力的动漫创意商品聚集区建设 。但从该项目实施近 3 年来 看,没有起到应有的带动和示 范作用。除了在动画片制作量上突出 外(大部分内容也非东莞水木动画公司制作) ,并没有其他的效益 或者值得借鉴的商业模式。 8 一是注重数量忽视质量。 该公司的动画片数量很大,但质量 水平不高, 播出的平台比较低级, 注重数量而忽视质量提升。 另外, 在三维动画片逐渐成为主流的形势下, 质量不高的二维国产动画片 根本没有市场。 二是没有形成核心制作团队,没有起到人才示范效应。 该公 司的动画片核心部分主要靠其关联公司完成, 本公司制作人员水平 较低,经验较缺乏,而且人才流 失情况较严重,没有形成核心制作 团队,对本地动漫人才引进及培养 没有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三是衍生品生产销售几乎没有启动, 没有形成稳定商业模式, 难以吸引到其他创意企业前来园区 驻扎和生产销售商品。 同样, 也没有建立合作意向中规定的稳定的公共服务平台, 起不到应有的 示范带动作用。 (2)经济效益差 反映经济效益的指标有原创动画实 际播出随片广告收益, 动漫 衍生品收入比率,利润增长率。 三大指标均未完成,该公司几乎 无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差。 根据已掌握的证据材料证明, 东莞水木动画公司的随片广告分 为本公司支配的广告和赠送给东莞市政府 (市政府和松山湖管委会 共用)广告两部分,实际上两部 分广告均未播出也没有产生相应收 益。虽然东莞水木动画公司有 提供衍生品销售合同,但销售的对象 均为其母公司及关联公司 (水木动画股份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投资的 9 全资子公司) ,从账务及实际调查情况看,这些销售也没有形成公 司的实际收入,该公司也没有实际参与设计、制作和销售动漫衍生 品业务,因此动漫衍生品收入几乎没 有。通过审查公司财务报表等 资料,我们发现该公司自成立 至今尚未盈利,因此不存在利润增长 问题。预计2015年该公司很难完成海外上市目标。 (3)社会评价不高,对东莞原创动画产业发展带动作用有限 该项目专门对东莞水木动画公司进行赞助,年限为 5 年,财政 赞助预计花费近亿元,公平性问题值得商榷。通过对企业的调查问 卷结果显示, 55.29%的企业认为专门对该企业资助对其他动漫企业 不公平。同时 43.75%企业认为东莞水木动画公司对东莞原创动画 产业发展带动作用一般。 通过对社会公众问卷调查结果显示: 24.49%的人听过但没看过 水木制作的动画片,70.41%的人没听 过也没看过水木制作的动画 片;社会公众满意度仅有25.64%。 四、项目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项目前期论证过于乐观,高估项目的可行性 1重量轻质,过高估计水木动画公司市场竞争力 2002年以来, 中国动漫产业快速发展, 其背后带有很强的疯狂、 盲目和冲动。据统计,2011年底 我国国产动画片总量已达26万多分 钟。中国的动漫内容消费市场仍然被 日本和欧美的动漫所占据,其 中日本占据了约60%的份额,中国本 土原创动漫在我国动漫内容消 10 费市场的占比仅为11%,中国本土动 漫产品占比仍然较低,许多动 画片制作完成后,难以进入播 出环节。国产动画片制作量虽然比较 大但动画片质量还有待提高,国产 动画片能够在比较好的电视台 (中央电视台, 上星卫视, 大型动漫频道等) 播出的数量十分有限。 在这种背景下,仅仅凭上海水木动 画公司产量国内最高便与其合 作, 而没有对其原创动画的制作质量、 实际播出情况、 市场占有率、 衍生品研发制作及市场占有率、 其对已经合作城市 (如宁波、 无锡) 动画产业的带动影响力、 未来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及论 证,重量不重质,带有较大的盲目性。 实际情况为:新成立的东莞 水木动画公司每年不少于12000分钟 的动画片制作量,要完成这么 多的制作量并播出难度非常大, 即使能达到制作数量要求,质量上 也不一定能得到有效保证。 2概算粗略,过高估计随片广告价值 电视动画片随片广告价值估算应充 分考虑到播出电视台的地 域、级别、时段、广告的受众面及广告商的利益倾向等因素。水木 动画公司在与宁波、无锡等地政府合 作中,均无随片广告条款,只 有在与松山湖管委会合作中提出此 条款,在关于水木动画项目合 作的请示 (松山湖字201128号)中 关于随片广告价值的表述为 “据上海水木动画公司介绍, 这部分免费电视台广告报价每年约为 5000万左右” ,可见随片广告价值确定仅凭水木动画公司的介绍, 没有进行任何因素分析和定量测算 。结果,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 11 动画片在电视台播出都有相当大困难, 其播出电视台级别及地区根 本不适应广告商的需求,随片 广告没有市场,从2011年至今没有产 生任何实际收益。 3缺乏有效论证,四年海外上市难以实现 在关于水木动画项目合作的请示 (松山湖字201128号) 中提到东莞水木动画公司计划在4年 左右完成海外市,成为中国第 一家海外上市的原创动漫与动漫衍 生品服务的中国企业。 在对水木 公司赢利模式缺乏充分调研分析论证的情况下, 确定在东莞新成立 的水木动画公司4年左右时间海外上 市显然依据不充分,不符合客 观实际。经现场检查财务情况,我 们发现该公司2012年亏损 409,584.38元,2013年亏损265,379.7 元,海外上市从未启动,实 现该目标遥遥无期。 可见, 由于前期论证存在盲目性, 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客观现实, 从而夸大了项目的可行性。 (二)项目三方合同不够完整 详细严谨,难以对合作方的业 绩实行有效的考核和约束 1、没有严格按关于水木动画合作的请示及批复签订项目 三方合同 一是改变了动画片播放平台的档次和范围。 关于水木动画合 作的请示 (松山湖字201128号)中 提到的动画片播出平台为: 中央电视台,省级电视台(仅限广东省) ,上星卫视,大型动漫频 12 道(如北京卡酷,湖南金鹰,上海 炫动,广东嘉佳和南方少儿) , 地级市电视台(仅限东莞市)等 电视频道。但最终签订的三方合同 中的播放平台则为:省级电视台,卫视,中央电视台相关频道和地 级市电视台。播放的电视台范围扩大 ,档次和条件放宽了很多,从 而导致动画片播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大打折扣。 二是关于水木动画合作的请示 附件中合同版本与最终签 订的三方合同版本也存在差异 对随片广告的定量要求在三方合同中被删除。 请示附件中的 合同书版本4.2条第二款规定: “力争2012年以后每年约有100多个 电视台每天5秒左右广告宣传东莞, 给予甲方的免费电视台广告报 价每年5000万左右” ,但该内容在最终三方合同中被删除; 在三方合同中增加了对于东莞水木 动画公司有利的赞助费用 支付条款。 最终的协议4.2.2条规定“如 达不到预期动画制作目 标,但已经完成预期目标70%,则甲 方只需向丙方东莞公司支付其 实际完成的动画片制作量80%的赞助 费用;如达不到预期目标的 70%, 则甲方只需向丙方东莞公司支 付其实际完成的动画制作量50% 的赞助费用;如达不到预期目标的5 0%,则甲方无需向丙方东莞公 司支付赞助费用,丙方东莞公司已 收取的前期赞助费用须返还甲 方。2011年制作的动画片不受 上述条件约束,赞助费用据实结算。 ” 该部分内容在请示附件合同版本上不存在。 对于动漫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 设定量绩效目标在三方合 13 同中被删除。 报市政府审批的合同书版本5.3条规定“力争该平 台完成后五年内产值10亿元左右,如 果一方未完成产值的60%,乙 方东莞公司将退还甲方平台扶持资金的50%。 ”而最终的协议6.3条 则将该内容删除。 还有, 报市政府审批的合同书版本5.4条规定 “乙 方东莞公司在2年内负责建立东莞动 漫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动漫 创意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为园区 入驻企业提供服务、为东莞相 关企业服务。 ”该条款内容在最终协议上被删除。 2、三方合同对项目业绩的考核不够全面细致 三方合同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动画片产量, 播出及租金的减免方 面,而没有对该公司衍生品生产销售情况、人才引进情况、带动动 漫企业入驻情况等作出量化性要求, 也没有经营收益和税收方面的 要求。另外,合同约定2011年的产量约为8000分钟,赞助费为1200 万,但该合同签订于2011年9月,东 莞水木动画公司成立于2011年 10月21日, 在公司成立两个月之内要完成如此大的制作量几乎不可 能,实际结果也是2011年没有实际产出动画片。 3、缺乏有效的绩效责任约定 最终签订的合同的绩效责任主要体现在: 是否在约定的电视台 播出,如果没有做到则需要按 约定返还相应赞助费。这部分的考核 主要看播放协议和播出证明。如前述,播放协议和播出证明内容简 单粗糙,难以判断动画片实际播出情 况,而除此外没有其他方法可 以考核。对该公司没有如期启动海外 上市,没有建立各种公共服务 14 平台,没有带来随片广告收益和衍生 品生产销售等情况,都没有相 应有效的绩效责任约定,也没有相 关违约责任承担条款约定。 (三)项目存在大量关联业务,交易真实性难以确认 通过审查东莞水木动画公司的账务及业务合同资料, 我们发现 该公司承接动画片制作业务和衍生 品销售业务均存在大量关联交 易,该公司主要的收入和支出都与 关联公司有关系。从支出来看, 该公司的主要支出成本是动画片的制作成本, 而2012年和2013年东 莞水木动画公司制作的8部动画片的 分镜制作和后期制作全是委托 其关联公司无锡亿唐动画设计有限 公司和水木动画股份有限公司 制作的, 该部分委托制作费用为2211.1万元, 占总制作成本73.75%。 从收入来看, 东莞水木动画公司主要来源于承接制作动画片和销售 动漫衍生品。通过核实2013年的 收入我们发现,承接动画片的收入 和动漫衍生品的收入全部与关联公司有关, 分别有宁波水木动画设 计有限公司、水木动画股份有 限公司、无锡亿唐动画设计有限公司 等,两部分收入总额为3229.71万元 。以目前东莞水木动画公司自 身的人员配备及技术力量根本无法独立完成这些制作。 另外虽有衍 生品销售合同, 但销售对象均为关联公司, 而且合同约定简单粗糙, 也没有实际的货物进出单据,交易的真实性有待考证。 (四)播出证明的真实性有待进一步考证 电视台出具的播出证明是考查动画片是否播出、 播出质量和播 出时间的有力证据,检查中,我 们发现东莞水木动画提供的播出证 15 明简单粗糙, 有的播出证明的签章为电视台总编室对内的内部章; 有的没有签署日期;有的签章模糊 不清;有的尚未实际播出,但 相关电视台已经出具播出证明等情况。 以开封县电视台出具的播 出证明来看, 从2014年11月1日到2014 年12月30日在综艺频道18:30 播出三部剧,分别是哈哈熊剧场 之智慧大讲堂总共365集,每 集12分钟; 哈哈熊剧场之海底世界总共365集,每集12分钟; 哈 哈熊剧场之地名故事总共300集, 每集12分钟,以此计算开封县 电视台从11月1日起,每天要播放206分 钟的动画片,也就是说从晚 上18:30到22:00全部在播出东 莞水木动画的动画片, 另外动画片还 没有播出证明已经开出 ,播出证明的真实性值得考证。 (五)东莞水木动画公司没能 形成人才团队优势,项目难以 可持续发展 根据东莞水木动画公司提供的社保 证明,2012年4月的员工数 为32人,2013年底为11人,2014 年7月为6人。在两次次现场实地调 研中发现,该公司为了应付检查, 聘请了20多名东莞理工学院的学 生来充当工作人员,而实际固 定工作人员只有3人,与2014年7月社 保记录上显示的6人尚有差别。从以上 来看,该公司2012-2014年员 工人数逐年递减, 人才流失非常严重。 同时, 该公司员工较为年轻, 大都是1988-1990年出生,工作经验不 足,难以成为公司的核心力 量,公司没有核心制作团队。另外 从该公司提供给我们的2012年、 2013年制作成本明细表中看出,该 公司有70%以上的制作成本是委 16 托关联公司制作的, 这也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该公司在人才引进及 员工业务能力提高方面没有下足工 夫,没能形成核心团队,没能形 成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团队优势。 (六)东莞水木动画公司内部 管理混乱,跟建立区域总部要 求相差较远 一是人事管理制度较混乱。首先 ,对员工的人事管理没有建 立专门的档案,员工入职离职情况较为混乱,也没有建立员工的考 勤考核制度, 部分劳动合同没有存放在本公司而是存放在其母公司 水木动画股份有限公司。 其次 ,工资发放较为混乱。如2012年4月 工资表和社保增减表显示,有 参加社保的三名员工戴希茜,余烽和 郭阳没有工资支付的记录。 而且工资支付的部分对象没有社保缴纳 记录,大部分员工的工资比较低。施向 东,王萍,刘定坚为水木动 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东莞水木 动画公司曾领取了工资(均在 税后5000元以上) ,但没有社保缴纳记录,也没有公司的相关职位 任命及管理层结构的相关文件制度。 二是业务管理制度不规范 。电视播映权授权播放协议页眉和 页脚处标明的都是水木动画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 协议注明的签订 地点都是在上海,存在业务混 同嫌疑。很多协议对动画片播出的具 体时间,每天或每周播放的集数没有 约定明确。有些合同约定播放 的动画片在授权期内根本无法播放 完毕。有一份播放协议(编号: Z2013-HN0036)的乙方(被授权方) 是松山湖宣传文体局,甲方为 17 东莞水木动画公司,而播出的频道是 东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合 同主体混乱。 接受委托制作动画合同及衍生品销售合同多数没有署 签订时间,动画制作期限不明确, 部分合同条款间存在矛盾之处, 合同签订较为粗糙。 三是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经审查财务资料,我们发现有一张 东莞水木动画公司开具给松山湖管委会的普通发票, 名目为随片广 告费,数额为180万元。随后该公司 澄清称为财务人员错开发票付 款方,没有及时发现冲销。但该款项为国税局通用机打发票,若真 是弄错付款方名称,那真实付款方是 谁,是否存在该笔费用不得而 知。若非弄错,那为何松山湖管 委会给该公司支付这笔费用也不得 而知,账务不规范,较混乱。 (七)监管不够很到位,难以 真实反映项目的制作、经营情 况 在项目实施中, 主管部门未能对东莞水木动画公司执行合同情 况进行有效监管,对于动画制作进 度、质量等环节没有准确把握, 对发现的问题也没有及时记录和反馈。 例如东莞水木动画公司提供 的播出证明非常简单,甚至漏洞百出,在这种情况主管部门也没有 对播出证明进行严格审核, 导致东莞水木动画公司还是获得了赞助 支出。对于请示中计划在4年左右完 成海外上市的目标,主管部门 也没有加以监督管理。 18 五、项目绩效管理的建议 (一)按照项目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三方合同 由于三方合同与项目请示时真正的 合作意向存在明显差异, 即 使全面履行三方合同内容也无法实现项目目的。因此,需要重新审 视项目请示及合作意向内容,进一步完善项目三方合同。 一是对播 出平台的规定应严格按照合作请示 时的标准,严格把控播出平台 的档次 ; 二是参照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东 府办 2012号)第三章第十 四条规定的补贴标准,修订现有三 方合同 。上述条款中规定,对于已进入文化市场流通的动画片等原 创文化产品补助标准: (1)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首播的二维和三 维动画片,分别按片长每分钟 1000 元和 1500 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在省级电视台黄金时段首播的二维和三维动画片, 分别按片长每分 钟 500 元和 1000 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在非黄金时段播出的,按照 黄金时段标准的 50%予以补助。黄金 时段是指每天的 17:00-20: 00; 三是将动漫衍生品的发展作为赞助的依据纳入绩效考核目标 。 四是应明确规定没有按约定达到目标的应返还赞助费用 。如随片 广告无法播出、动漫产业平台没有建 立、没有实现带动松山湖动漫 产业发展和建立动漫商品集聚区目 标等应返还一定赞助费用。 另外,还应对该协议进行全面的审视和细化,如规定经济效益 目标,税收目标,人才引进目标, 细化播出的次数和频率等。 19 (二)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确 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明确监管主体及责任,建立长效监 管机制。如对年初报送的 动画片制作计划,除了审查是否取得 制作备案外,还需审查故事、 编剧创造是否为原创,是否为本公司人员创作或委托他人创作; 动画的制作环节:通过走访审查等方式掌握动画片制作情况,了 解制作团队情况,制作是否在由本公司制作团队完成等;动画片 制作完成进入播出环节,除了审查发行许可证,播放协议及播放 证明外,还要对制作完成的动画片进行抽查,查看其质量状况。 通过各种途径掌握动画片在相关电视台是否已经播出及播出多少 等情况,确保有第三方的监播证明。除此之外,还要定期更新、 掌握企业在职员工和技术人员的实际配备情况,保证项目绩效目 标的有效实现。 (三)松山湖管委会等部门应 对该项目的制作、经营情况开 展全面的核查,严格执行市政府有 关规定和有关三方合同 该项目除了在数量上达到要求外, 其他的合作目标基本没有实 现。因此,松山湖管委会等主管部 门应对该项目进行全面的核查, 了解其制作、经营的真实情况。 找出问题所在,并对照市政府有关 规定及项目合作意向,严格按三方 合同要求合作方承担相关责任。 同时, 在弄清楚问题症结所在情况下, 重新评估该项目的可持续性。 20 (四)促请合作方加强规范公 司管理,充实技术力量,建设 在莞的核心开发团队 一是合作方要加强规范公司管理。首先 ,对内而言,要完善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如人事管 理制度,要设置人才引进的标准与条 件, 建立规范的人才人事档案, 包括入职离职登记, 劳动合同管理, 考勤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岗位制度等。做到各司其职,充分发挥 公司员工的创造力。 其次 ,对外而言,要明确主体地位及理顺关联 关系。东莞水木动画公司是一家独立 的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 权及经营权,从人事管理到业务往来 管理都应该由本公司掌握。要 理清与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关联公司 关系,不能混淆,谨慎进行关联 交易。 二是合作方充实技术力量,建立核心制作团队 。人才是动漫 创意产业发展的最关键因素, 人才引进与培养是塑造动漫创意产业 群的重要内容。要求受资助公司的核 心制作团队必须在东莞,产品 制作的主要力量靠东莞公司提供。 (五)厘清关联交易的关系,正确核算企业的经营收入 东莞水木动画公司需要厘清关联关系, 正确核算经营收入和经 营成本。存在关联交易情况下,需要做好业务合同管理,处理账务 的时候也需作备注。 21 附件:2012-2013 年度东莞水木 动画原创动画赞助经费支出项目指 标表 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受委托机构公章 方案附件1 名称 权 重 名称 权 重 名称 权 重 名称 权重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评价得分依据 评价得分 项目论证 (申报)规 范性 2 立项合规性 2 反映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 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规 范。 评价要点: 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 求; 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 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项目是否经过有关法定部门批准。 关于水木动画项目合作的请示- 松山湖字201128号,该文件 有对该项目可行性进行简要论 证。 2 指向明确 2 反映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 是否依据充分,用以反映和 考核项目绩效目标指向的明 确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 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 密切相关; 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优,2分;一般,1分;其他情 况,不得分。 佐证材料:关于水木动画合 作的请示(松山湖字 201128号) 通过核实,该项目绩效目标指 向明确 2 具体可行 3 反映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 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 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 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绩效目标是否做到在数量、质量、成 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做到定量表 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 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制定的绩效目标是否做到符合客观实 际,且可操作。 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和 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做到定量 表述,3分;部分指标量化的,酌 情1-2分。绩效目标过于笼统的, 不得分。 佐证材料:关于水木动画合 作的请示(松山湖字 201128号) 通过核实,该项目绩效目标在 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 面进行了细化。 3 相关性 3 反映项目依据绩效目标设定 的绩效指标是否相关,用以 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指标的 相关性。 评价要点: 绩效指标是否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 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好,3分;中,2分;一般,1分。 佐证材料:关于水木动画合 作的请示(松山湖字 201128号) 通过核实,该项目绩效指标与 绩效目标有直接联系 3 可靠性和经济 性 2 反映项目依据绩效目标设定 的绩效指标是否可靠、是否 经济,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 绩效指标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 评价要点: 设置的指标是否通俗易懂、简便易 行; 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 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是否做到由不同的机构评价得出相同 的结果。 指标可通过客观统计资料相互验 证分析的,2分;只有一个验证方 法的,1分;其他情况,0。 佐证材料:关于水木动画合 作的请示(松山湖字 201128号) 通过核实,该项目设置的指标 经济可靠 2 适当性和先进 性 3 反映项目依据绩效目标设定 的绩效指标值的设定是否与 本项目资金规模相匹配;与 行业标准、历史标准、计划 标准的对比情况是高还是低 。 评价要点: 设置的指标值是否跟本项目资金规模 匹配; 设置的指标值是否与行业标准、历史 标准、计划标准等对比是否具有先进 性,是否经过一定的努力可以达到。 设定的指标值适当,并优于行业 标准、计划标准、历史标准的,3 分;刚好达到行业标准、计划标 准、历史标准的,2分;低于的, 酌情0-1分。 佐证材料:关于水木动画合 作的请示(松山湖字 201128号) 通过核实,该项目设置的绩效 指标的指标值先进合理 3 资金预算合规 性 2 预算资金的申请是否符程 序,计算依据是否充分,计 算过程是否详尽,计算标准 是否合理;用以反映和考核 预算资金的合规性、科学性 、合理性。 评价要点: 申请的资金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列入 年初部门预算,还是中途追加预算; 预算计算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有 效;计算过程是否详细具体; 预算价格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和市场价 格水平。 程序合规、依据充分、计算详尽 、标准合理的,得2分;程序合 规, 但计算过程不详尽,或依据 不是很充分的,1分;缺少有效依 据,只粗略估算的,不得分。 通过核实,预算资金的计算具 有科学依据 2 资金到位率 2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 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 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 总体保障程度。 评价要点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 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 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含企业自筹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 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含企业自筹资金 )。 到位率为大于等于90%的,得 2 分;小于90%,大于等于80%的, 得 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通过核实,资金到位率100% 2 到位及时率 1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 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 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评价要点: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 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 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含配套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 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含配套资金)。 及时率为100%的,大于等于90% 的,得 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通过核实,资金及时到位 1 资金资料可靠 性、真实性 评价资金资料是否可靠性、 真实性。 评价要点:1、资金到位(包括自筹资 金)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有法 律意义;2、资金到位(包括自筹资 金)的票据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存在 弄虚作假,套用财政资金。 降档评级指标。 管理制度健全 性 2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绩效 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 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 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绩效 管理制度; 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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