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社会申办退休人员政府资助金绩效评价简要报告(广州市光领会计师事务所) 一、项目概况 受广州市财政局委托,广州市光领会计师事务所对“2013年广州市社会申办退休人员政府资助金”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该项目依据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令80号)的决定等相关政策文件,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出台,项目实施单位为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2013年的绩效目标是对当年度广州市市属符合政府资助金资助条件的社会申办退休人员(以下简称“社申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缴交的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进行资助。2013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76亿元,实际资助金额1.20亿元,预算完成率68.18%;全年资助人数5,329人,与预算制定的资助人数8,000人相比,预算完成率为66.61%。项目评价对象为上述财政支出的使用绩效。 本项评价结果由书面审核结果(30%)与现场核查结果(70%)组成,综合得分88.20分(百分制),绩效等级为“良”。 二、项目绩效 (一)有效地减轻了困难人群的经济负担 自2001年12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社申人员政府资助金为社申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截至2013年底,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市属社申人员享受政府资助金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8.57万人,政府资助金额累计达15.45亿元。其中,2013年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市属社申人员共5,329人,资助金额1.20亿元,人均资助金额达到2.25万元。项目的实施,较大程度减轻了社申人员的经济负担,使社申人员能够及时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实现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了资金使用准确、及时和安全 在支撑条件保障方面,市医保局对该项目实施信息化管理,以医保信息管理系统作为技术支撑,确保了政府资助金在收支两方面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较好的满足了项目实施的需要。在内部控制管理方面,市医保局采用以常规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与专项内部审核和内部控制相结合,加强对社申人员政府资助金的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并制定了相关业务标准和工作规范,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申人员政府资助金的运行风险,较好的保障了项目资金的安全完整。 (三)较好地推动了医保制度的发展 从2003年起至2013年,广州市政府医保基金资助额度从5,717万增加到2013年的12,011万,平均增长速度为7.71%。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均资助额度从2003年的1.44万元增加到2013年2.25万元,平均增长速度为4.58%,较好地推动了医保制度的发展。 (四)得到了大多数服务对象的满意 满意度调查显示,有77%的受访人员对于政府在解决广州市医保启动后困难人群参保所做工作表示满意,对于项目资助的效果持肯定态度。项目的实施,保障了社申人员分享医疗卫生资源的权利,真正实现“病有所医”,减少社申人群因就医问题而对社会、对政府产生的不满情绪,从而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三、存在问题 (一)核定手段亟须加强 从2009年1月1日起,社申人员政府资助金的核定工作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全面负责,由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申人员个人信息(包括2001年12月前视同养老缴费月数、2001年12月前实际养老缴费月数)的查阅权限尚未对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开放,因此税务机关在进行社申人员政府资助核定时,需要到各区退管办系统查询社申人员的缴费情况,并通过手工记录形式对上述信息记录后,再通过社申软件生成报盘文件后进行核定,这样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核定效率。另一方面,对于社申人员政府资助的核定,由于核定单位与资金管理单位数据未能实现共享的原因,核定单位与资金管理单位未能对社申人员补助的相关信息进行勾稽比对,只能通过接口被动的进行数据接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数据的完整性。 (二)数据接收率有待提高 根据2009年10月29日地税全责征收三方联席会议议定结果,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需政府资助的社申人员数据由地税部门进行传输。截至2013年8月,社申人员政府资助数据总量109,297条,其中成功接收数据95,295条,接收失败数据13,908条,作废数据94条,成功接收率为87.19%,意味着小部分已开始享受医保待遇的社申人员由于数据接收的问题,尚未申请财政资助。 (三)预算编制水平有待提升 社申人员政府资助金预测的准确性主要依赖社申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等数据的准确性,由于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对未办理退休的人员视同缴费年限未作记录,因此只能待社申人员申请办理政府资助核定业务时才能核定视同缴费年限,难以较准确地测算预算年度内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社申人员人数以及政府资助金额,从而使得每年实际资助金额与预算金额均会出现一定的偏差。2013年,年度预算安排17,648万元,实际应资助金额12,011万元,资金结余5,637万元,预算偏差率31.94%。 (四)存在过度医疗现象 满意度调查中显示,近80患者反映医疗费用过高,近40的人认为自己看病得到的服务与医疗费用不相配比,医疗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近年来我市医疗费用逐年攀升,而医疗费用占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占有较大的比重,因此医疗资源的浪费将进一步加大财政压力。 (五)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大 根据本次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受惠群众对医保资助政策的满意程度整体较高,但因为宣传手段及宣传渠道的不足导致大量受惠群众对政策一知半解。另外,受惠群众普遍认为帮扶政策虽然有效地解决了部分困难人士的困境,但仍有不少困难群众期待更加人性化的帮扶方案出台。 四、相关建议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信息共享 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尽可能的条件下尽早实现核定单位与资金管理单位的信息联网,对社申人员公共数据(包括参保人员信息、缴费记录、视同缴费记录、异动信息等)实现社保部门、税务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核定单位及资金管理单位的核定效率及准确率。 (二)优化数据传输渠道,提高数据接收率 提高数据接收率,保障接口正常工作,有力支持社保业务的平稳开展。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提高数据接收率,如医保部门按日监控地税征收数据的接收,发现问题及时与地税机关沟通解决,按月组织统计、编写数据接收情况报告等,保证异常数据的及时清理。 (三)加大预算编制力度,提高预算准确性 根据已掌握的社申人员相关数据,合理地测算预算年度内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社申人员人数以及政府资助金额,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数据,及时调整财政预算,进一步降低预算偏差率。 (四)努力节约医疗资源,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 项目实施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信息,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统计管理,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各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公平、良性竞争,激励各定点医疗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机制,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医疗费用开支。 (五)增强政策宣传力度,帮扶更多困难群众 项目实施单位可通过街道宣传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受惠群众知悉相关政策的具体内容。同时在申报医保补助时能进一步优化流程,免去不必要的繁琐手续,提高行政效率。特别是针对一些情况比较特殊的案例,建议医保部门主动协助其解决困难。更加重视广大弱势群体的切身问题,让政府的帮扶政策帮助到更多有需要的困难群众,争取做到政策帮扶无死角。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