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维修养护项目绩效评价简要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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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附 件 3-102014 2016 年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及 维 修养 护 项 目 绩 效 评 价 简 要 报 告广东正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一 、 评 价 概 况受广州市财政局委托,广东正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负责对广州市水务局20142016年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及维修养护项目支出绩效实施独立的第三方绩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本项目为专项资金支出评价,项目主管单位为广州市水务局,由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增城、从化七区的水务局(住房和建设水务局)等部门组织实施,项目所在镇(街)为具体实施主体,污水治理设施所在的行政村为用款单位。项目评价期限为2014年1月2016年12月,评价资金为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总额96,148.39万元。2014-2015年,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制于按建设用地管理难推进、青苗补偿标准低等政策机制层面问题,屡 有村民不配合、设施用地及施工走廊难落实等情况发生,治理工作推进困难重重。2016年以来,对照治理建设与维护的 - 2 - 问题与短板,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年),在政策机制上解决了处理设施按农用地管理、资金补偿等问题,治理建设全面提速,2016年建设进度比2015年以前年均完成率提高1.54倍。项目绩效目标: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条件的行政村基本实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农民居住条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完成美丽乡村122个创建点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治污工程后的行政村,其排污管网覆盖率(按污水管网实际服务人口 与该村常住人口的比值计算,下同)不低于80%(其中,美丽乡村创建点力争达到100%),污水收集实现暗管(渠)化。加强建管并重,做好污水治理设施维护管养,保障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通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合资料审核、现场核查、调研座谈及问卷调查情况,本项目评价等级为“良”。二 、 项 目 绩 效(一)管理制度与体系逐步健全项目实施以来,先后颁布了10余项规范性文件,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管理办法、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3 - 运行维护监督考核细则,逐步形成了工程建设、质量管理、验收考核等制度体系,增城、花都、南沙等区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区级建设管理和监督考核体系,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维护有章可循。(二)农村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污水治理前,村庄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容易滋生苍蝇蚊子,房前屋后常有难闻的气味,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活质量。污水治理后,通过截污、管网铺设,建设人工湿地池,污水收集管铺设于地下或实现污水暗渠化,村内污水横流现象大大改观,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有效改善了农村污水乱排乱放 和村内巷道卫生环境,村内及周边鱼塘、水体污染严重状况得到有效控制。部分治理工程项目建成后,成为村里的绿化新景观和村民休闲游憩的“小公园”,极大改善了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农村面貌焕然一新。(三)产生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维护,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环境民心工程。通过项目实施,一定程度上保护了饮用水免受污染,有利于村民身体健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充分结合广州农村发展特点和实际情况,治理工程普遍采用投资少、运行较简单的小型分散式处理方法,使广大农民从中受益,促进 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2016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维护资金下达任务的新建项目为117个、118个、29 - 4 - 个,续建项目70个、134个、159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维护项目服务总人口分别为209.97万人、230.88万人、263.18万人;处理出水达标率分别为93.75%、92.9%、93.1%。(四)有利于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是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镇村投资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有利于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而带动农民增收。二是带动农家乐等休闲观光农业发展,不少村把建成后的污水治理设施及周边环境打造成一个新的绿化景观,成为村民及游客观光休闲的好去处,为发展农家乐增添新的内涵。(五)为建设美丽广州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了广大农村地区治理设施从无到有的突破,结束了部分农村地区生活污水长期无序排放的局面,不仅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也为促进水安全、打造水景观、保护水环境,建设美丽广州做出了积极贡献,并提供有力支撑。(六)有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近年来,广州市为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投入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是加快城乡一体化的有益实践和积极探索,随着后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不断推进,治 理设施建设覆盖面越来越大,受益人口越来越多,必将加快推进广州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 - 5 - 三 、 存 在 问 题(一)各区配套资金落实不得力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维护财政资金明确为补助资金,各区是农村污水治理与维护的责任主体,市文件明确要求要落实区级建设资金,但部分区级资金未能实现足额配置,使得建设标准和管网收集率难以达到要求。白云区、从化区项目概(预)算金额小于市级补助资金,区级建设资金不到位。2016年度白云区未按标准落实年度区级日常养护维修资金。部分村社建成进村污水干管,支次管网和接户管建设仍不够完善,收集范围小,户接入面窄,存在“绕村截污” 现象,导致污水收集率偏低。(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项目三年预算共安排96,148.39万元,由市水务局下拨至各区水务部门使用。截至2016年底,各区累计支出75,061.15万元,累计支出率为78.07%。市级资金拨付各区及时到位,但市级资金到区级财政后,由于工程类项目受征地等因素影响进度较慢,各区资金前期支出进度不甚理想,造成财政资金在区级沉淀,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三)设施运营维护管养不到位一是部分设施管养不到位,设施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 人工湿地水位调解不及时。二是存在安全管理隐患,部分村社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井深超过1.5米未安装防护网。 - 6 - 三是对早年已建成的污水治理设施未及时进行大中修及水毁工程修复,一定程度上影响设施发挥作用。(四)区级监督考核体系未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维护市级层面监督考核体系较为健全,广州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每年对全市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进行监督考核,出具考核通报。但各区对镇(街)、镇(街)对各村社设施运行及维护管养仍未建立考核监督体系,造成区级监督管理缺位。(五)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有待提高 在调查问卷中,有部分镇、村反映项目工程建设质量问题,例如,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反映污水处理管道质量不佳,管径太小,不够实用;番禺区反映污水治理是利民工程,但整体改善效果不太明显;增城区反映工程选线不完善,高低不平衡,对村民生活产生影响,污水不能及时排出,沙井下沉,电线太低不安全等。四 、 相 关 建 议(一)各区要配足污水治理及维护配套资金市级财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维护管养资金属于补助资金,仅按照市级补助资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难以有效达到建设标准和效果。因此,各区必须高度重视设施建设及维护管养,足额配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 - 7 - 设及维护管养资金,更好地发挥治理设施效益。(二)加快建设进度及资金支出进度各区要全面负责辖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保障治理设施建设用地,加大对项目选址工作的协调力度,及时妥善化解因选址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避免造成财政资金在区级闲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建立健全区级考核监督体系市水务局要检查、督促各区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对各镇(街)、村(居)年度考核,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 维护监督考核分值在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工作测评分值中占比2%。建立健全市、区、镇(街)三级考核体系,发挥区作为责任主体、镇(街)作为实施主体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意识。(四)进一步强化设施维护管理水平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原则,明确区、镇(街)、村(居)对设施的维护责任,镇(街)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建成的设施进行维护,村(居)把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聘请有一定责任心的村民作为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协管员,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五)合理选择污水处理工艺技术对靠近城区、人口密集的村社,通过敷设污水管道集中 - 8 - 收集生活污水;对居住分散、地形地貌复杂的村社,通过分散式方式处理污水。采用生物、生态组合处理技术,降低污水处理能耗,节约建设管理和运行成本。优先选用工程造价低操作管理简单、维护方便,且出水质稳定可靠的处理工艺。(六)加大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力度组织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深入到有说服力的农村生活污水建设点进行观摩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扩大生活污水治理宣传教育覆盖面。引导农民培养健康的生活用水方式,自觉配合生活污水治理施工和设施建成后的运行管理,从思想源头上解决建设用地和施工走廊难协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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