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7年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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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6年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机构:广东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机构负责人:龚洁敏项目负责人:谢星目录一、 基本情况- 1 -(一) 资金背景。- 1 -(二) 资金概况。- 1 -(三) 绩效目标。- 2 -二、 评价结论- 2 -三、 主要绩效- 2 -四、 存在的问题- 3 -五、 相关建议- 5 -为切实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与维护顺利开展,检验2014年至2016年财政资金投入的绩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下一步的资金安排和绩效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201718号)的要求,在项目单位自评工作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开展重点评价。1、 基本情况(1) 资金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公发20141号),2014年7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粤府办201436号,以下简称提升计划),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计划从2014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安排1.5亿元,对欠发达地区现已建成的特殊教育学校按标准化要求进行改建、扩建和配备设施设备等予以奖补,以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为提升特殊教育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2) 资金概况。为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工作顺利开展,2014-2016年省财政厅共对欠发达地区14个地级市及36个县(市、区)的50个特殊教育学校补助41127.5万元。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2014-2016年分配情况见附件3。(3) 绩效目标。根据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221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为:推动经济欠发达地区现已建成但未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进行达标建设,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扩大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规模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到2016年底,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已建成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化的要求。2、 评价结论通过分析各地市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资料审核、专家评审、现场核实等情况,总体上看,在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覆盖面、教学质量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使用过程中也反映出阶段性目标未完成、工作推进力度不足及分类支持不充分等情况。据此,综合评定“2014-2016年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建设资金”绩效得分为75.74分,绩效等级为“中”(指标分析及得分情况详见附件2及附件5)。3、 主要绩效在省政府的领导下,提升计划实施以来,各地市高度重视,欠发达地区在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特殊教育覆盖面持续扩大,具体情况如下:(1)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断优化。通过2014-2016年专项资金的下达,有效启动欠发达地区地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截至评价基准日2017年3月31日,欠发达地区超过3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已基本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通过改扩建,全省获得资金补助的51所欠发达地区受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已分别达到507,068平方米和246,577平方米,较提升计划实施前分别增长16.40%及45.90%。其中,东翼地区增幅明显,增长超过80%,详细情况见附件6。特殊教育学校改建后基本规划配备康复训练中心,实现校园硬底化、运动场所塑胶化,并加装了电梯等设施设备,更便于教学工作开展,减少安全隐患。(2) 特殊教育覆盖面明显扩大,受教育人数不断增加。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优化,使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覆盖面明显扩大。根据省教育厅的数据统计,欠发达地区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在籍学生人数达8735人,较提升计划实施以前增加3508人,增幅达到67.11%。其中,受补助的特殊教育学校在籍学生人数达6,388人,较提升计划实施前增加2243人,增幅达54.11%,东西两翼地区上升最为明显,增幅均超过70%。4、 存在的问题通过2014-2016年专项资金的下达,我省特殊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既定的目标尚未如期达成,有一些情况应予以重视和关注,以免制约我省第二期提升计划目标的实现和特殊教育的发展。(1) 建设工作启动滞后,严重影响后续项目安排。汇总自评材料发现,11个欠发达地市的项目在申报的时间点上尚未具备实施基础,致使项目实际启动迟缓。一是项目在申报项目时间点上用地手续未完善。一是项目在申报项目时间点上用地手续未完善。8个地市的自评材料显示,相关地区因为用地问题使项目出现不同程度的延误。如:清远市教育局呈报市特殊教育学校二期建设项目时,由于新增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未能及时到位、用地需要调整等原因,项目延后至2017年才正式启动。二是拆迁补偿事项等事项未完成。如: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拆除旧教工家属楼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尚未与原住户达成补偿共识,导致后续拆建工作尚未正式开展。前置工作不落实,直接影响了后续改扩建、设备购置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安排,导致欠发达地区对省级财政资金的需求大幅减少,由2014年的15,000.50万元减少至2016年的10,526.50万元。(二)资金使用率不高,导致财政资金闲置。根据自评材料统计,从现场评价的2个地市看,清远市支出率为35.94%,梅州市支出率为34.25%;从专项资金涉及的14个地市看,整体支出率为45.69%,其中最低的江门市支出率仅为14.57%。综上,专项资金支出率不高,造成财政资金闲置,不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三)建设任务未如期完成,部分地区特殊教育保障有待进一步提高。自提升计划实施以来,广东省东西两翼地区及珠三角发达地区特殊教育硬件保障有了明显的提高。与此同时,山区5市及珠三角欠发达地区由于特殊教育资源配备不足、建设进度滞后等原因,建设任务推进力度仍待进一步加强。省教育厅提供数据反映,山区5市及珠三角欠发达地区生均校园面积分别出现26.34%及28.18%的下降。现场评价也发现,部分特殊学校建设工作受到征地、拆迁等前置工作的影响,实际启动较迟,现有校舍面积有限,未能容纳所有在籍学生就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残疾学生接受教育的质量。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县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大,结合我省县区地域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人力资源缺乏,交通不便的现状,送教上门的压力也将成倍提升。如:梅州市大埔县特殊教育学校2016年在籍学生96人,较提升计划实施以前翻了5番。其中,85人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就读,而该校专任教师仅9人,每个残疾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及教育质量的保障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5、 相关建议(1) 健全特殊教育的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整体推进力度。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是我省践行国家协调、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上的一项长期工作,在任务落实过程中,仍需各业务部门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强化沟通,深入指导,合力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作。一是建议省政府建立以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同解决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过程中突出的问题,强化对下级部门的指导。二是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设目标,强化建设目标的分类支持,指导市辖区特殊教育学校与县区特殊教育学校的差异化发展,体现我省特殊教育发展特点。(2) 整合专项资金,优化投入结构。由于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已基本建成特殊教育学校,“新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资金”已经基本完成其任务。因此,建议“新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资金”与“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整合,在完成余下新建任务的同时,落实第二期提升计划要求,致力于提升现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在此基础上,着力优化投入的渠道与方式,出台更有效的税收减免、奖励补偿、贴息贷款等政策,更多地鼓励和促进社会资本及个人参与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形成“政府投资、银行融资、社会集资、个人投资”的多元化运作模式。各地政府要结合区域社会发展的需要,打牢基础,补齐短板,推动特殊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3) 全面提高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质量。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是一个战略性的系统工程,为进一步提升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教育质量,仍需要多方面的支持。一是要加大师资队伍保障力度,提高教师的资源供给,重视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技能,拓展教师晋升空间,稳定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二是要完善送教上门相关规范,为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提供必要的条件及便利,切实保障残疾青少年受教育权利。三是要强化宣传工作,纠正群众对特殊教育发展的认识误区,为特殊教育发展扫除障碍。四是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对建设任务的绩效监控,进一步明确落实奖惩措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避免资金沉淀,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社会经济效益。附件:1.2014-2016年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绩效评价说明2.2014-2016年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指标分析3.2014-2016年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安排情况表4.2014-2016年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支出情况表5.2014-2016年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得分情况汇总表6.2013、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基本情况表7. 广东省各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汇总数据分析表8. 2014-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绩效满意度调查问卷统计表附件 1: 2014-2016年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绩效评价说明 一、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评价,衡量确权补助资金绩效,检测确权补助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完善政策提供参考。二、评价原则和方法根据财政部和省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规定和确权补助资金支出相关内容,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公平性的比较和分析,检测评价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结合确权补助资金项目特点,评价方法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评价指标分析主要采用定量指标分析,并辅以部分定性分析。评价基准日为2017年3月31日。三、评价依据(一)省政府文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粤府办201436号);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酉己置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229号);(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文件。4.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粤财评20041号);5.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财教2014221号);6.关于印发省级财政到期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评20147号);7.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201718号);8.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通知(粤教基函201551号);(三)被评价对象材料。14.省教育厅和欠发达地市及下属县(市、区)提供的基础信息表等佐证材料。四、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关于印发省级财政到期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评20147号),结合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项目的特点及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确定评价内容并相应选设指标及权重,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绩效影响(50%)和绩效结果(50%)2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和13个三级指标(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表1)。评价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其中资金的绩效目标标准分为20分,该部分指标主要考核目标设置是否完整、科学、可衡量以及目标的量化程度;资金的绩效监控标准分为30分,主要考核资金管理过程中的资金到位、资金支出、支出规范性,事项管理过程中的实施是否规范、监管是否到位等情况;项目的绩效表现标准分为50分,该部分指标主要考核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等按绩效目标要求的实现程度,项目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影响可持续性,以及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等。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8090分为良,7080分为中,6070分为低,60分以下为差。表1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名称权重(%)名称权重(%)名称权重(%)绩效影响50前期准备20前期准备7目标设置7措施保障6资金管理17资金到位4资金支付5资金管理及使用规范性8事项管理13实施程序8管理情况5绩效表现50经济性5经济性5效率性10完成进度及质量10效果性30社会经济效益25可持续发展5公平性5公平性5合计100合计100合计 100.00 五、评价流程(一)前期准备。一是印发绩效评价工作文件。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201718号),制定了相应评价工作方案,对专项资金各资金使用单位收集、整理、填报评价基础数据资料,以及做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二是研究设定项目评价指标。(二)材料审核分析。评价工作组对确权补助资金各资金使用单位提交的绩效自评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并对自评材料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重点对基础信息表的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相应佐证材料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核意见记录清楚,为开展现场评价提供情况参考。(三)现场核查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有关规定和现场核查实际操作规程,现场评价工作采取选点抽样勘验的方法。根据资金属性,评价小组抽取清远市、梅州市实施现场评价,涉及2014-2016年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6,399.00万元,占评价资金总量的15.56%。评价工作组在整理分析总体情况和项目资料之后,深入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核查:一是听取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的介绍,核查及收集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文件材料。二是实地走访项目单位,了解资金使用概况,采集、核对相关基础数据资料。三是对实施单位、项目受惠单位、个人等进行座谈。(四)综合分析评价。评价工作组对采集的评价相关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汇总,结合现场勘验核实等情况,对确权补助资金的落实、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实施的效果等情况进行多维度的全面分析,并采用项目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初步评价意见。(五)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省财政厅将“2015-2016年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使用绩效初步评价结论反馈省教育厅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完善。(六)出具评价报告。省财政厅组织对评价报告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正式评价报告。附件 2: 2014-2016年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绩效指标分析评价小组依据省财政厅相关规定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评定“2014-2016年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的整体绩效得分为75.74分,绩效等级为“中”。从7个二级指标及13个三级指标的评价得分情况来看,专项资金在前期准备、资金管理、事项管理及绩效结果方面仍需要通过下一阶段工作继续完善。(1) 绩效影响分析。1.前期准备。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5.81分,得分率为79.04%。该指标主要考核专项资金的前期研究、目标设置及机制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情况。(1)前期研究。一是资金设立符合规定。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提升计划,明确从2014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安排1.5亿元,专项对欠发达地区现已建成的特殊教育学校按标准化要求进行改建、扩建和配备设施设备等予以奖补。二是项目申报程序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欠发达地区地级市教育、财政部门汇总所属县(市、区)及市直学校报送的特殊教育学校改建、扩建和配备设施设备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送省教育厅、财政厅。三是项目审批程序符合规定。省教育厅、财政厅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总体计划及各欠发达地区申报的具体项目进行复式审核,经分管省领导、分管财政的常务副省长审批后,由省长审定资助的项目学校名单及补助资金安排方案。与此同时,评价发现,部分项目单位在申报项目时仍不具备客观实施基础,致使项目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2)目标设置。一是目标设置客观,工作重点突出,符合我省特殊教育发展要求。针对我省特殊教育资源在珠三角地区较集中,东西两翼及山区的特殊教育资源仍待进一步开发的特点,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专项资金集中投向欠发达地区,在加强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同时,达到均衡全省教育资源配置的效果。二是绩效目标明确。绩效目标具备明确的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欠发达地区已建成的特殊教育学校)及任务实施年限(2016年底)、细化的建设要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6-2011),能体验考核的公平性,有助推进项目实施,合理检验项目质量。三是资金绩效目标设置较完整,可衡量性高。绩效目标列示了专项资金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的产出数量,明确要求到2016年底,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已建成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化的要求;提升计划清晰提出,依托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七项措施,预期到2016年,全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全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80%以上。尽管资金绩效目标较客观、明确,但评价小组也发现,资金缺少年度计划及目标,不利于衡量项目实施进度,建设目标设置不尽合理,致使果与实际需求出现差异。(3)保障措施。省政府出台提升计划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及时跟进,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的责任。具体实施过程中,由各级教育部门基础教育处(科、股)具体牵头,与相关部门协同开展项目管理。市、县级教育、财政部门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办法,将资金管理办法精神层层下达,普及省级资金管理要求,较好的保障了资金后续使用及管理。与此同时,评价也发现,由于提升计划和资金管理办法推进力度不足,个别部门未能具体参与项目实施与管理过程中,致使资金后续效果受到一定影响。2.资金管理。指标分值17分,评价得分14.28分,得分率为84.03%。该指标主要考核专项资金的到位、支付及管理情况。(1)资金到位。根据提升计划,省财政计划从2014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截至评价基准日2017年3月31日,剔除省教育厅工作经费,2014-2016年共到位专项资金41,127.50万元。其中,2014年到位15,000.50万元,2015年到位15,600.50万元。2016年由于市县申报项目不足,实际安排10,526.50万元。余下的资金主要调剂用于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奖补(粤财教2016307号)1984万元,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清算(粤财教2016317号)2469万元。(2)资金支出。根据各地级市教育部门上报至省教育厅的自评材料,14个欠发达地区共支出专项资金16974.23万元,支出率为41.27%,14个地级市的平均支出率为44.59%。按地市分析,肇庆市、汕头市支出率最高,安排的资金已完全支出;韶关市及茂名市支出率最低,分别为7.26%及15.27%。各地级市支出情况见附件4。结合现场评价分析各地上报的材料发现,欠发达地区普遍支出率较低,评价小组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在申报的时间点尚不具备实施基础,致使项目实际启动时间较迟,同时,由于项目申报后原则上不允许调剂,导致资金无法支出。二是受客观条件影响,改建、扩建工程无法如期开展。(3)资金使用及管理。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在深入贯彻提升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出台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项目申报及资金分配的流程、资金支持方式、资金拨付与管理、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等工作。欠发达地区市、县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列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受补助特殊教育学校按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将用款需求连同佐证材料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财政部门根据资金下达文件通知,并结合用款单位相关项目的工作进度,拨付专项资金。评价暂未发现资金违规支付的情况。3.事项管理。指标分值13分,评价得分11.15分,得分率为85.77%。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业务主管部门与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1)实施程序。为了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改建、扩建效率,确保各级项目有序规范开展,省教育厅多次对基层特殊教育学校干部针对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落实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要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康复设备的配备、管理与使用,残疾儿童少年分类安置工作,孤独症儿童的身心特点与教育,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等方面开展系列培训。各级教育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采取较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改建、扩建和配备设施设备。制定较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到人,加快特殊教育学校的改建、扩建和配备设施设备任务的推进。与此同时,评价发现部分项目实际启动较迟,影响后续工作的进度。(2)监督管理。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推动决策部署落实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517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省教育厅制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通知(粤教基函201551号)、广东省”全面改薄”和特殊教育工作专项督导工作手册等文件,强化监督管理。督察规格高、针对性强、重点清晰,成效明显。省教育厅高度重视督察工作,派出3名厅领导、12名处级领导作为大组、小组组长分别带队至3个片区、12个欠发达地区地市重点围绕政策制度落实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督察,通过听取汇报、座谈、实地察看等方式了解欠发达地区相关情况。各级教育部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建设进度进行跟踪检查。与此同时,评价小组发现,监督管理结果应用不够充分。一是市县级监督检查情况未能形成文字材料,不利于后续利用。二是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未能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系统汇总,落实改进措施,导致截至评价基准日,部分问题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4.经济性。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3.54分,得分率为70.75%。该指标主要考察资金的预算成本控制等方面。从整体情况来看,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普遍未能未完成改建、扩建工作,资金尚未完全支出,暂未能衡量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工作最终支出是否超出预算。从本次现场评价了解的情况来看,专项资金支出率较低,导致闲置的资金存在一定程度的贬值,压缩了财政资金的实际效益。5.效率性。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5.93分,得分率为59.31%。该指标主要考察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各项任务的完成进度及质量。地市上报的材料反映,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工作进度较为缓慢,14个地市中,12个地市未能完成建设任务。其中,7个地市的9个项目截至评价基准日尚未正式启动,目前仅完成前期工作。6.效果性。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1.14分,得分率为70.46%。该指标主要考核各项目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情况。(1)社会经济效益。自提升计划两年多来,各方面获得一定的成果,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断优化,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覆盖面持续扩大,教学质量继续提升,但也由于推进力度不足,使受补助的特殊教育学校出现人均教育资源下降等情况。(2)可持续发展。整体而言,发展特殊教育是我省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已经获国务院批准并印发。其中,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仍是往后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第一期计划的基础能力建设部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尚未达到既定目标,仍然需要相关方面合力推进落实。目前,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作与国土、地质等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仍未得到有效建立,仍可能对后一阶段的建设工作造成负面影响。7.公平性。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3.89分,得分率为77.75%。该指标主要考察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下达后,相关人员对项目的满意情况。在现场评价中回收的问卷显示(问卷统计见附件8),被访对象认为,专项资金下达十分必要,提升计划启动以来,学校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教学效果不断优化,所在或附近的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场所、设备、设施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为学童带来正面影响。与此同时,被访对象认为,对基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软硬件上的支持仍待提高,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强化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理论指导及教学指引,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待遇,加强与普通学校的沟通联动,拓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发展前景。个别被访对象提到,目前,个别欠发达地区群众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不够宽容,仍存在一定的偏见,认为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会影响当地“风水”,个别地区甚至存在阻挠特殊教育建设项目开展的行为。- 37 -附件3:2014-2016年全省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下达情况序号地市县区学校名称学校类型2014年2015年 2016年三年合计粤财教2014573号粤财教2014611号粤财教2015146号粤财教2015148号粤财教201691号粤财教201693号1肇庆市市直肇庆市启聪学校综合 480.00 127.00 103.00 335.00 90.00 211.00 1,346.00 2高要区肇庆市高要区启智学校智障学校 88.50 23.00 47.00 192.00 210.50 561.00 3广宁县广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智障学校 40.50 11.00 43.50 55.00 16.50 34.50 201.00 4怀集县怀集县特殊教育学校智障学校 105.00 28.00 55.00 22.00 210.00 5封开县封开县特殊教育学校智障学校 19.50 5.00 39.00 41.00 30.00 42.50 177.00 6德庆县德庆县启智示范学校智障学校 16.00 4.00 40.50 41.00 12.50 24.00 138.00 7四会市四会市特殊教育学校智障学校 84.50 22.00 60.00 93.00 259.50 8端州区端州区启智学校智障学校 126.50 33.00 60.00 115.00 38.50 373.00 9湛江市市直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综合 1,410.00 372.00 90.00 816.00 312.00 3,000.00 10吴川市吴川市特殊教育学校综合 156.00 41.00 1,293.50 1,108.00 300.50 2,899.00 11云浮市市直云浮市特殊教育学校(云城)综合 308.50 81.00 305.50 405.00 542.00 670.00 2,312.00 12新兴县新兴县特殊教育学校综合 570.00 150.00 96.00 378.00 180.00 318.00 1,692.00 13郁南县郁南县特殊教育学校综合 194.00 51.00 103.00 110.50 150.50 609.00 14云浮市罗定市罗定市特殊教育学校综合 53.50 14.00 122.00 125.00 269.50 306.00 890.00 15阳江市市直阳江市特殊教育学校综合 154.50 41.00 155.00 204.00 185.00 249.50 989.00 16阳春市阳春市启智学校智障学校 321.50 85.00 170.00 104.50 171.00 852.00 17汕尾市市直汕尾市特殊教育学校综合 1,400.00 369.00 740.00 291.00 2,800.00 18市直汕头市聋哑学校聋校 78.00 62.00 16.00 156.00 19市直汕头市特殊教育学校综合 408.50 324.00 84.50 817.00 20清远市市直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清新县)综合 741.00 587.00 195.00 349.00 1,872.00 21佛冈县佛冈县启智学校智障学校 4.50 1.00 3.00 0.50 9.00 22清远市英德市英德市智通学校综合 417.50 110.00 221.00 193.50 280.00 1,222.00 23连州市连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综合 189.50 50.00 25.50 120.00 45.00 430.00 24梅州市市直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综合 562.50 148.00 298.00 116.50 1,125.00 25大埔县大埔县特殊教育学校综合 116.50 92.00 24.50 233.00 26丰顺县丰顺县特殊教育学校智障学校 77.00 20.00 260.50 247.00 70.50 675.00 27兴宁市梅州市兴宁市特殊教育学校综合 416.50 110.00 220.00 86.50 833.00 28茂名市市直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茂南区)综合 603.50 159.00 319.00 170.00 295.50 1,547.00 29电白区茂名市电白区特殊教育学校综合 408.00 108.00 157.50 340.00 117.50 1,131.00 30高州市高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综合 437.50 115.00 106.00 316.00 113.00 1,087.50 31茂名市化州市化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综合 573.00 151.00 166.00 435.00 204.50 357.50 1,887.00 32揭阳市市直揭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榕城区)综合 225.00 59.00 119.00 187.50 234.50 825.00 33江门市台山市台山市特殊教育中心综合 245.00 65.00 231.00 312.00 169.50 268.50 1,291.00 34恩平市恩平市特殊教育学校智障学校 210.00 55.00 112.50 200.00 70.00 137.50 785.00 35惠州市市直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惠城区)综合 34.00 9.00 18.00 7.00 68.00 36博罗县博罗县特殊教育学校综合 23.50 6.00 13.00 4.50 47.00 37惠东县惠东县培智学校智障学校 62.00 49.00 13.00 124.00 38龙门县龙门县特殊教育学校智障学校 170.50 45.00 90.00 35.50 341.00 39河源市市直河源市博爱学校(源城区)综合 251.50 66.00 24.50 152.00 27.00 85.00 606.00 40紫金县紫金县启智学校综合 208.00 55.00 263.00 41龙川县龙川县特殊教育学校智障学校 309.00 81.00 136.50 272.00 92.50 891.00 42连平县连平县仁爱学校智障学校 286.00 75.00 133.00 257.00 286.00 373.00 1,410.00 43和平县和平县和爱学校智障学校 283.00 75.00 358.00 44东源县东源县特殊学校综合 35.00 9.00 19.00 7.00 70.00 45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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