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2015年保障性住房奖补引导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立项背景根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414号)、山东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财政资金组成。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资金分配下达各市、直管 县和山东省财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财金公司),各级财政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要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中各个环节的资金使用等情况,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审查跟踪问效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采取虚报、多报等方式骗取资金,或者违规截留、挤占、挪用、平衡预算等问题。(二)评价对象与范围评价的对象为2015 年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515162 万元)的使用绩效;对项目按照 20%以上比例抽样,评价范围包括 9 个地级市,20个县(市、区),13 个省直管县,88 个公租房 2 和棚户改造项目,18 个县区的租赁补贴进行书面评价。评价基准日为 2016 年 5 月31 日。绩效评价同时抽取有代表性的部分建设项目(共 54个)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范围涵盖公租房和棚改项目,占书面评价项目总数比例 50.94%。(三)评价依据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3、山东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4、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5、山东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暂行);6、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7、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8、项目的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9、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10、省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出具的相关评审报告;11、项目质量监督报告; 12、其他相关资料。(四)评价指标体系 3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 3 个一级指标、14 个二级指标和 27个三级指标。共设立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项目效益 3 个一级指标。其中,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申请、资金下达、市级安排和合法合规性 4 个二级指标;项目管理分为工程质量、规划计划编制、政策和规划计划公开、开工和基本建成情况公开和评价报告报送的及时性及完整性5 个二级指标;项目效益包括带动社会发展情况、住房分配任务完成率、项目建设质量达标率、补贴发放目标完成率和当 年符合分配入住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分配入住率 5 个二级指标。二、评价方法(一)项目选取标准、方式方法本次书面评价采用抽查法,综合考虑“资金量”和“项目数量”两个因素进行抽样。计划全省共抽查九个地市,每个地市抽查2-3个县区,每个县区抽20%的项目。按照“东中西”“好中差”“重点项目重点考察”“省直管县重点评价”的原则,本次抽查评价的九个地市分别是:济南、潍坊、聊城、德州、枣庄、临沂、泰安、济宁、滨州。考虑抽查样本的代表性、全面性和广泛性, 每个市地的抽查样本必须涉及3个扶持领域,同时各类调查样本数要达到本地市安居工程总户数的20%以上。 4 (二)评价方法项目评价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书面评价,第二阶段为现场评价。1、书面评价该阶段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相结合,包括材料核实、座谈会、互联网检索、电话核实等。材料核实:全面收集与绩效评价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资料、资金证明材料、市级管理部门计划及公开证明材料、项目开工和建成公开证明材料等、住房分配情况材料和租赁补贴发放材料等。对收集的大量的项目资料及主管部门相关资料深入研究、比 较和分析,进而得到绩效评价所需的证据资料。座谈会:召开座谈会,参加人员包括财政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等能够为绩效评价提供切实证据的人员。通过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收集绩效评价证据。网络信息检索:评价小组通过互联网络检索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分配等相关报道及信息公开情况,对绩效评价的信息进行补充完善。电话核实:该方法主要用于租赁补贴发放的绩效评价,通过该方式核实相关数据,同时了解群众的满意程度。 2、现场评价该阶段主要采用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和交流询问三种 5 方式来进行。实地调研:评价小组到项目实施地进行现场调研,通过与项目单位人员及项目受益人员进行深度交流,查看项目相关过程文件及财务资料,考察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收集和核实绩效评价证据。问卷调查:评价小组到项目现场发放三类问卷,通过对问卷的统计分析,得到群众对项目的满意程度,作为评价的重要数据。交流询问:评价小组到项目现场与项目受益群众进行沟通,调查群众对项目的满意程度,了解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该资料辅助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结果本次绩效评价9地市平均分为87.77,整体效果良好。在前期专项资金审计之后,各地市根据审计结果进行了整改。除枣庄公租房项目出现较大问题。此次绩效评价,9地市优秀率为11.1%,良好率为88.9%,虽然整体情况良好,但无论是市级管理部门,还是项目承建单位,仍存在不足,需要继续完善。四、经验与问题2015年,首次采用第三方评价模式对山东省9地市安居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通过评价结果可以看到安居专项资金在提高 群众满意度、带动社会投资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但是在评价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专项资金效果的充分发挥。 6 (一)经验总结1、采购模式创新1)公租房进行市场化采购为消化市场存量房,济南市、泰安市等公租房项目引入政府采购形式,消化存量房,不仅提高资金效益的时效性,同时减少重复建设,提高资金效益的有效性。2)公租房进行新建、配建相结合的模式德州市公租房建设(筹集)方式为新建、配建相结合的模式,不仅提高资金效益的时效性,同是增强了公租房项目建设筹集的灵活性。 2、采用大平台建设模式,提高监管力度济南市、枣庄市等市直项目采用大平台建设模式,该模式促进了市级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工作衔接,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项目管理,提升了建设质量,部分项目优良率达到97.22%。3、提高大项目的比例济南市等公租和棚改项目中,7个项目建设规模超过1000套,占到了项目数量的35%,建设套数超过济南市建设总数量的78%。和小项目相比,大项目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均具有优势。4、严格管理工程质量泰安市对每个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了严格的把控,有地基的 验收报告、使用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各个施工阶段的验收报告、监理日志。把质量目标牢牢镶嵌在每一个施工细节。通过对关键 7 流程节点进行控制,深入开展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滨州市部分项目制定年度计划并且施工计划按周公开,制定了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监理日志周报,严格把控工程质量。5、及时进行信息公开泰安市等房产管理局按照县区制定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并在年中五月份和六月份按照县区公开各项目的进展情况。使群众及时了解安居项目相关政策及建设信息。(二)发现的问题1、信息公开不及时 个别市级主管部门未制定中长期规划,项目主管部门未制定具体的安居工程的管理办法和评价办法,造成群众信息不对称。另外项目单位单纯依靠年度计划控制项目进度比较艰难,可能会出现延期的情况,需要及时更新项目进度,并且项目监管人员和受益人群不能及时了解项目的具体进度情况。2、专项资金结转和兑付缺口问题部分项目专项资金已到位,但是根据工期进度而造成当年未支出。部分项目资金兑付缺口加大,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项目资金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和项目贷款,上级专项资金越来越少,所有的缺口资金主要靠项目贷款,财政配套资金压力大。 3、项目后续管理方面物业管理是这些项目的难题,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有些项目 8 部分完工已经完成回迁,在交流中发现回迁户前两年不用缴纳物业费,但对于两年之后缴纳物业费意识薄弱,并表示收入有限,过多的物业费无法承担。拆迁安置户对小区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意识比较薄弱,物业管理费收取不到位,物业管理就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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