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资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山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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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资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政策背景。2013年,省食安办等12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提出逐步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防御体系,着力解决市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资源集中、计划统一、经费集约、信息共享问题,确保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明显提高。2013年起,省食安办牵头下达统一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省 财政厅根据计划统一拨付经费。2014年,省食安办、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项目的绩效评价办法(鲁食安办发201412号),确定对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项目(以下简称抽检监测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二)项目内容。抽检监测项目由省食安办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省级财政统筹安排所需资金,具体由省食药局、省卫计委、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畜牧兽医局承担并分别组织各部门、各市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2015年抽检监测项目包括食品(含保健食品)、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 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水产品、农产品、畜产品、全省干果水果等。 2 (三)项目资金投入情况。2015年抽检监测项目资金总额18500万元,均为省级财政投入。(四)绩效目标(总体目标)。2015年抽检监测项目抽检样品目标为416824批次(含畜禽快检30万批),其中:监督抽检352884批次(含畜禽快检30万批),安排资金8398万元;风险监测63940批次,安排资金8078万元;其他经费2024万元。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评价依据。按照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价机构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预 201167号)和山东省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项目绩效评价办法(鲁食安办发201412号)等制度规定,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二)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等文件规定,对2015年抽检监测项目设置了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数量、质量、实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7个二级指标,指标分值满分为100分。(三)评价方法。采取第三方评价模式,由第三方机构独立进行绩效评价。评价机构主要通过现场交流、专家询问、专家查 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项目的资金使用、组织实施及项目成效等情况进行了解、分析,并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勘、评价。主要 3 采用比较法和公众评判法等绩效评价方法。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从评价结果看,2015年抽检监测项目整体合格率为99.1%,整体运行良好,计划完整有序,组织机制健全,职责分工明确,抽检计划科学,布局较为合理、样品具有代表性,抽样重点比较突出,质控方案切实可行,承检机构资质完整,检测数据真实可靠,检验结果处置有力。项目实施中也存在监督抽检针对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经综合评价,承担风险检测任务6个厅局平均得分80.42分,评价等级总体为良好。(一)项目管理完成情况。 1、项目计划制定。基本能做到制定计划完整,包括计划编制依据、责任分工、各环节工作要求、承检机构遴选、信息报送和应急监督抽查等。2、项目组织实施。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能够落实到位。(二)组织实施完成情况。1、抽检监测实施方案。抽检计划全面涵盖了抽样机构及抽样区域、样品来源、品种、批次和检验检测项目、完成时限、结果报送和异议处理及计划的报送等内容。抽检计划科学,能够按 照计划要求报送年度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 4 2、抽样过程质量控制。抽检样品布局合理、全程覆盖,抽样重点突出,抽检时间安排合理,抽样程序基本合规,抽检样品真实,样品数量适当,样品储运科学。3、检验过程质量控制。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承检机构资质完整,遴选过程科学有效,检验结果可靠,检验报告有效,任务完成及时。4、检验结果处置。抽检监测结果处置有力,风险监测结果处置及时。5、信息报送情况。能够按照要求按时向省食安办报送抽检监测工作半年和年度工作情况等,风险监测结果信息通报内容完 整。(三)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1、资金管理情况。能够按照山东省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行201319号)规定使用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出有规范的申请、审批程序;账表相符,账实相符。2、资金使用情况。能够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拨付使用检测资金,资金支出有序;严格执行资金支出计划,资金支出均衡。(四)绩效考评指标分析。1、经济效益。一是通过对不合格和问题食品的处理及对非 法添加、有毒有害行为的打击,提升我省食品、食用农产品的安全质量,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二是通过信息发布和风险 5 解读、消费提示等,合理引导公众消费。2、社会效益。通过实施该项目,广大生产者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更加重视,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向社会公告;健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促进部门、地方所属以及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的建设,增强检验检测能力;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程度提升。3、可持续影响。促进健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有效利用部门和地方所属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设备和检验检测能力,提高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制度健全完善可持续发展。 (五)满意度指标分析。通过不定期的抽检,使养殖户、种植户等安全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检测出安全的食品,不仅让消费者吃得放心,还提升了自身的品牌效应。四、下一步建议(一)完善信息通报制度。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报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不合格产品相关信息,切实实现资源共享和结果互认。(二)规范抽样选点。对于抽样选点,可制定明确、完整、科学的流程,将抽检地所有相关单位都列入随机抽检范围,减少选点的主观性,尽量做到客观、全面。 (三)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增强工作靶向性,提高问题发现概率;进一步改进抽样方式方法,加强抽检监 6 测制度建设,推动抽检监测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开展。(四)加快推进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信息平台建设。依托现有电子政务系统和业务系统等资源,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省、市、县三级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信息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强信息汇总、分析整理,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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