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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徐汇区体育局 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专项资金项目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报告 委托单位:上海市徐汇区体育局 主管部门:上海市徐汇区体育局 评价机构:上海浦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7 年 10月 8 日 目 录 摘 要 . 1 概述 . 1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 1 经验教训和建议 . 2 一、项目基本情况 . 4 (一)项目概况 . 4 (二)项目绩效目标 . 12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 12 (一)评价内容、目的和依据 . 12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 14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 方法等 . 15 (四)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 16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 16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 17 (一)评价结论 . 17 (二)绩效指标具体分析 . 19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 29 五、附件 . 32 附件一:项目基本情况表 . 33 附件二: 2016年度徐汇区体育局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专项资金项目绩效 评价指标框架体系 . 35 附件三:面访、座谈会和实地调研人员名单 . 39 附件四:调查问卷 . 40 附件五:访谈纲要 . 46 1 摘 要 概述 上海市 为了促进 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市民参加体育健 身活动的合法权益,增强市民体质 , 根据 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规定 , 将市民体育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 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投入。 徐汇区体育局为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272-2003(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 用要求)健身器材使用期限的规定,决定从 2016 年开始,按照街镇, 对达到使用期限的健身器材逐步进行全面更新。 2016 年对徐家汇、天 平和湖南三个街镇 2009年及之前安装的健身器材进行强制更新;计划 2017年对 2012年及之前安装的健身器材进行更新。 2016年徐汇区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 专项资金 项目(以下简称“该 项目”)预算批复资金为 140 万元,实际使用 129.98 万元,由徐汇区 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承担。 为了解该项目实施情况和效益成果,受 徐汇区体育局 的 委托, 在 徐汇区体育局 的配合下,按照 绩效 评价工作方案中确定的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方法,结合项目的特性,经过数据采集、问卷调 查、访谈,对进行 2016年徐汇区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专项资金项目 了独立评价, 上海浦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于 2017年 7月 1日 9月 30日 对该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该项目投入管理过程 规范、产出 基本 达标, 基本 实现了该项目 的 预期目标,但该项目 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 待进一步加强 , 项目计划更新健身器材未全部完成安装 完毕 等 不足之 2 处 。 根据评价工作方案的评分规则和标准, 经独立打分,该项目财政 绩 效最终评价得分为 92.26分,评级为“优”。 经验教训和建议 一、 主要经验及做法 1、 该 项目 的 实施 有效缓解了徐家汇、湖南路、天平路三个街镇健 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超限使用的问题。 该项目的实施体现了徐汇区体育局对 社区居民多样化的健身需求 的重视, 有效缓解了徐家汇、湖南路、天平路三个街镇健身苑点室外 健身器材超限使用的问题, 提高了社区居民对室外健身器材更新频率 和管理的满意度。 2、 该 项目财务管理规范, 资金使用合规, 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 招投标选择供应商 的政府采购方式 有效地降低了室外健身器材的采购 成本。 徐汇区体育局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招投标、政府采购的规定, 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投标选择供应商的政府采购方式有效地降低 了室外健身器材的采购成本,且该项目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规, 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 了基本 保障。 二、 存在的问题 1、 该项目立项前未经过充分调研,造成部分健身器材由于各种原 因未能全部安装到位 。 评价小组通过获取 关于 2016年部分室外健身器材尚未安装的情 况说明 ,了解到: 2016 徐汇区计划更新室外健身器材 528 件。其中, 470 件已安装到位,另有 58 件尚未安装 。未安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居 民或物业不同意安装。评价小组认为,该问题是由于该项目在立项前 3 未经过充分调研,未 充分 征询计划安装 健身器材健身苑点所在小区物 业和居民的意见, 造成部分健身器材 主要 由于 居民或物业不同于安装 的原因 未能全部安装到位。 2、 部分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安装完毕后存在验收程序执行不到 位的情况。 评价小组通过获取徐汇区 2016年度健身苑点室外 健身器材采购归 档资料 、徐汇区室外健身器材更新验收单、徐汇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 更新情况说明表,发现 部分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更新验收单没有安 装人员验收、居委验收、体育局验收签字确认,该项目存在项目验收 程序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 三、 建议及改进措施 1、建议徐汇区体育局 在项目立项前进行充分调研,确保项目能够 顺利实施。 建议徐汇区体育局 在项目立项前进行充分调研,在充分征询了计 划更新室外健身器材健身苑点所在小区物业和居民的意见后,制定项 目实施计划,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2、 建议徐汇区体育局严格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完善室外健身器材 的验收手续。 建议徐汇区体育局严格按照 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社区公 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 沪体群 2014 114 号 ) 的规定,完善室外健身器材的验收手续,确保项目实施的合规性。 4 前 言 为了促进 2016年徐汇区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专项资金项目 管理 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 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政部颁发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 法(财预 2011285 号)、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 2014 22 号)等文件要求,按照 徐汇区体育局 工作的安排,决定于 2017 年 7 月 1 日 9 月 30 日 期间对 2016 年徐汇区健身苑点室外健身 器材专项资金项目 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上海浦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 合伙) 为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时效性,特制定本 报告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立项背景及目的 为了促进 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的合法权益,增强市民体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 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 上海市 实际情况, 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于 2012年 4月 19日通过 了 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条例 总则 规定: 市民有依法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 依法保障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 ; 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市 民体育健身工作的主管部门 , 区、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市民体育健身工作 ; 市和区、县人 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民体育健 身工作的领导,将市民体育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将市民体育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 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投入。 上海市体育局(以下简称“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公 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体群 2014 114 5 号)对体育健身设施的经费安排作了规定:新建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 施由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按计划安排一定的引导资金,区(县)体育 行政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按比例筹措工程配套建设经费;社区公 共体育健身设施 管理、维修、更新所需经费由区(县)体育行政管理 部门和街道(乡镇)承担,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区(县)开放 管理工作情况及评估结果安排一定的奖励经费。 徐汇区目前有徐家汇、天平、湖南、枫林、斜土、龙华、漕河泾、 田林、康健、虹梅、凌云、长桥和华泾 13 个街镇,共有 4600 多台室 外健身器材,从 1999年开始陆续安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准 GB19272-2003(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的规定:具有活 动性零部件器材的设计制造寿命应不小于 4 年,正常安全使用期限应 不超过其设计制造寿命;无活动零部件器材的设计 制造寿命应不小于 6 年,正常安全使用期限应不超过其设计制造寿命。目前,绝大部分健 身器材已达到或超过使用期限。受资金限制,徐汇区体育局(以下简 称“区体育局”)没有严格按照健身器材的使用期限进行更新,只是对 部分超期使用健身器材进行了更新。为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市民体 育健身条例,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272-2003(室外 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健身器材使用期限的规定,区体育局决定 从 2016年开始,对达到使用期限的健身器材逐步进行全面更新。 2016 年对徐家汇、天平和湖南三个街镇 2009年及之前安装 的健身器材进行 强制更新;计划 2017年对 2012年及之前安装的健身器材进行更新。 经社区志愿者现场核对、体育局 统计汇总 , 2016 年徐家汇、天平 和湖南三个街镇需采购的健身器材数量 528 件,徐汇区财政局(以下 简称“区财政局”)批复区体育局预算金额 140万元。 区体育局 贯彻落实 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 进一步加快徐汇 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满 6 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健身需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272-2003室外健身器材使用期限的规定, 保持体育健身设施完好 , 保障市民健身安全。区体育局根据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社 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 沪体群 2014 114号 ) ,开展 2016年徐汇区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专项资金项目 。 2. 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根据区体育局 2016年健身器材更新计划, 2016年对徐家汇、天平 和湖南三个街镇 2009年及之前安装的健身器材进行更新。经社区志愿 者现场核对、 体育局 统计汇总, 2016 年徐家汇、天平和湖南三个街镇 需采购的健身器材数量 528 件, 26 种类型。 区财政局批复区体育局预 算金额 140万元 , 该项目 实际使用 预算资金 129.98万元 。具体明细如 下表所示: 表 1-1 2016年度健身器材更新计划明细 序号 器材名称 数量 徐家汇 湖南路 天平 合计 1 漫步器 41 22 25 88 2 滑行器 1 7 2 10 3 扭腰器 52 29 25 106 4 健骑器 34 20 19 73 5 上肢牵引器 38 29 23 90 6 呼啦桥 1 1 7 健身车 1 1 2 8 腰背伸展器 1 1 9 腹肌架 1 1 10 太极云手 3 2 3 8 11 臂力 锻炼器 1 1 12 仰卧起坐平台 1 1 13 跑步器 4 4 8 16 14 搁腿杠 8 1 9 18 15 腰背按摩器 1 1 2 16 伸腰器 4 4 17 晃板 2 2 3 7 18 下肢康复器 7 6 15 28 19 赛艇 1 1 7 序号 器材名称 数量 徐家汇 湖南路 天平 合计 20 腰腿锻炼器 1 1 21 上肢锻炼器 2 1 2 5 22 腹背锻炼器 4 3 13 20 23 多功能锻炼器 2 2 4 24 健身柱 3 3 2 8 25 快乐大转盘 2 1 3 6 26 健身翘板 1 1 27 呼啦盘 2 2 28 太极推手 6 7 1 14 29 腰力锻炼器 8 1 9 合计 528 3. 项目的实施情况 本项目是 一次性 项目。本次评价的期间是 2016年。 2016年徐家汇、 天平和湖南三个街镇 共 采购的健身器材数量 528件 。(详见表 1-1)。 4. 项目组织管理 、申请、审批流程 ( 1) 项目组织管理 根据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市 民体育健身工作的主管部门 , 区、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市民体育健身工作 。 市体育局制定了 上海市社区公共体育健身 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和 各类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相 关要求 ,对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建设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区体育局 根据辖区内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的实际情况,制定更新计划并编制 年度预算。区财政局对预算进行审核批复并拨付预算资金。区体育局 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招投标、政府采购、健身器材验收和日常管 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区财政局预算批复,组织实施健身苑点 室外健身器材项目。 8 ( 2) 项目实施流程 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和 上海市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对项目的主管部门、经费安排、管理制度、 技术标准等进行了规定 。具体 实施 流程如 下图所示: 9 图 1-1 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实施流程图 日常管理 责任部门:徐汇区体育局 主要任务:根据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 日常管理 招标采购 责任部门:徐汇区体育局 主要任务: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需要的健身器材进 行招投标并实施采购 健身器材验收 责任部门:徐汇区体育局 主要任务:根据相关标准和合同对采购并安装完毕 的健身器材进行验收 货款支付 责任部门:徐汇区财政局 主要任务:根据相关规定、合同条款和要求的资料 支付货款 更新计划 责任部门:徐汇区体育局 主要任务:根据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实际情况编 制更新计划 预算编制 责任部门:徐汇区体育局 主要任务:根据更新计划和健身器材市场价格编制 项目预算 预算批复 责任部门:徐汇区财政局 主要任务:对预算进行审核批复 10 ( 3) 项目业务管理 根据 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的规定,徐汇区体育局是辖区 内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的主管部门,在项目预算获得区财政局批复 后, 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招投标、政府采购、 国家技术标准、管 理办法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区 财政局预算批复,组织实施 该 项 目 。 ( 4) 项目财务管理 区体育局按照更新计划编制项目预算,根据区财政局的预算批复, 按照招投标、政府采购和国家技术标准实施健身器材采购。根据采购 合同条款和区体育局验收等资料,区财政局向供应商直接支付合同款 项。资金拨付流程如下图所示: 11 图 1-2 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资金拨付流程图 货款支付 责任部门:徐汇区财政局 主要任务:根据相关规定、合同条款和要求的资料 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招标采购 责任部门:徐汇区体育局 主要任务: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需要的健身器材进 行招投标并实施采购 健身器材安装 责任单位:供应商 主要任务:按照合同要求供货并实施安装 健身器材验收 责任部门:徐汇区体育局 主要任务:根据相关标准和合同对采购并安装完毕 的健身器材进行验收 预算编制 责任部门:徐汇区体育局 主要任务:根据更新计划和健身器材市场价格编制 项目预算 预算批复 责任部门:徐汇区财政局 主要任务:对预算进行审核批复 12 (二) 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综合考虑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项目的实际情况,运用历史 的、行业的、计划的及其他相关数据,按照当年工作计划对绩效目标 的可达成性进行分析和研究,根据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 财绩 2014 22号)的相关要求,最终完成了绩效目标的论证和确立。 该项目的总目标、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1.绩效总目标 对超过期限的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进行更新, 保持体育健身设 施完好 ,保障市民健身安全。 2.年度绩效目标 ( 1) 2016年完成 分布于徐家汇、湖南路和天平三个街镇、 112 个 健身苑点、 528 个室外健身器材的更新 ,具体明细见 “表 1-2 2016 室 外健身器材更新汇总表 ”。 ( 2)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项目完成率、完成及时性和产品合格 率均达到 100%,成本控制达到绩效目标。 ( 3) 2016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总投入 140万元,全部为区体育局部 门预算。 ( 4)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指 标达到相关要求。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 评价内容、目的和依据 1、评价内容 1) 项目财政资金的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 2) 项目过程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项目管理制度的健 13 全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等; 3) 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等; 4) 社会综合评价主要包括责任各方的满意度情况。 2、评价目的 本次“ 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目的在于: ( 1) 根据 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 2014 22 号) 的要求,对项目的相关性、效率、效果、可持续性及综合绩效进 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 ( 2) 通过绩效评价,找出本项目实施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 改进本项目运营管理的具体建议,提高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水平和执行 绩效 ; ( 3) 通过绩效评价,总结“ 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 ”项目的管理 经验,既为今后该领域新上项目提供决策依据,也为加强该领域同类 项目的管理提供示范和经验借鉴 ; ( 4) 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 评价方法体系,为同类项目提供参考,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 评价水平 。 3、评价主要依据 ( 1)财政绩效相关法规与政策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 2011285号) 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 2014 22号) ( 2)本项目所涉国家相关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14 全民健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60号)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82号) 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 2012 年 4 月 19 日上海市第十三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与 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 沪体群 2014 114号 )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 各类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相关 要求 等文件的通知 ( 沪体群 2014 115号 ) (二) 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经评价小组 通过 现场走访 徐汇区体育局 , 了解 项目预算编制依 据,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 等 初步情况后 , 制定工作方 案 。 绩效评价框架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从层次划分,由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 3个、二级指标 7个、三级指标 21个。从 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效果三方面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价。 (详见附件 二) 一级指标的权重设置:项目决策 10%、项目管理 25%、项目效果 65%,如下图所示: 项目决策 10% 项目管理 25% 项目绩效 65% 15 (三) 绩效 评价 原则、评价 方法 等 1. 标杆值确定的方法 以 项目政策文件的要求 为标杆值 以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的绩效目标为标杆值 以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为标杆值 以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为标杆值 2. 权重确定的方法 根据绩效评价框架体系制定的权重范围结合 项目组内成员 对项 目中关键指标的赋权意见进行修正微调,得出各个指标最终权重值。 3. 评价原则 ( 1) 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原则; ( 2) 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4. 评价过程 评价过程综合采用了以下评价方式 ( 1) 收集 与 “ 徐汇区体育局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专项资金 ” 项目 有关 的 资料,进行研究 ( 2) 对 徐汇区体育局 提供的有关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并归纳分 析 ( 3) 与 徐汇区体育局 项目 负责人访谈 ( 4) 抽样调查问卷 对 徐家汇、湖南路、天平三个街镇使用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 材的居民 进行了问卷调查并进行统计得出满意度分值 ( 5) 现场 走访 徐汇区体育局 、以及 徐家汇、湖南路、天平三个 街镇的健身苑点。 5.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及评价等级 绩效评价评分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的评分标准以计划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同时依据 16 实际情况参照其他相关标准。 评价等级分为四级: 优:得分高于 90分(含 90分); 良:得分 75分 90分(含 75分); 合格:得分 60分 75分(含 60分); 不合格或绩效无法显现: 60分以下。 (四) 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1、通过查阅市级 、区级 政府对该项目的政策性文件 ,对项目战 略目标适应性指标发表意见; 通过查阅 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 对该 项目的政策性文件以及预算申报文件对绩效目标合理性发表意见; 2、通过 实地 走访 徐汇区体育局 ,获得 预算批复文件、决算报表、 账表、凭证 对项目投入管理发表意见; 通过现场走访 徐汇区体育局 , 收集 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查阅该项目 的 会计凭证、 原始凭据,对财 务管理发表意见; 通过查阅 现场 走访 徐汇区体育局 了解项目具体实施 流程 , 以及现场走访徐家汇、湖南路、天平三个街镇的健身苑点了解 健身器材安装 更新 情况 对项目 实施 发表意见; 3、通过 实地走访 徐汇区体育局 , 以及徐家汇、湖南路、天平三 个街镇了解健身器材的安装更新情况;查阅徐汇区 2016年度健身苑 点室外健身器材的采购归档资料;通过对徐家汇、湖南路、天平三个 街镇的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并进行汇总分析 对项目绩效指标发表意见。 (五) 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是对 2016年徐汇区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专项 资金项目 的绩效和实施过程进行评价,绩效评价工作期间为 2017年 7月 1日 至 9月 30日 止。 1、准备阶段( 7月 1 日 7 月 31日 ) 17 ( 1)成立项目评价工作小组,制定项目工作计划。 ( 2)参与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协调会,确定相关部门的联络人员。 ( 3)评价前调研,与项目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收集相关资料, 政策法规和行业资料,准备评价工作实施阶段所需收集的资料清单。 ( 4)设计评价指标,编制项目评价方案和相关调查问卷。 ( 5)初步征求委托方及项目实施单位意见,完善指标体系的设置。 ( 6)向绩效评价组织方提交评价方案 。 ( 7)正式向委托方提交评价工作方案。 2、项目实施阶段( 8 月 1 日 8月 31日) ( 1)收集评价所需相关数据和资料。 ( 2)开展问题调查和访谈工作。 ( 3)撰写问卷调查和访谈报告。 ( 4)分析、核实数据,并计算评价结果。 ( 5)编制评价工作底稿。 3、撰写评价报告并提交( 9 月 1日 9月 30日) ( 1)撰写评价报告,并提交委托方。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 评价结论 1. 评分结果 该项目绩效评价总分 100.00分,总得分为 92.26分,其中项目决 策得分为 9.00 分 ,项目管理得分为 22.71 分,项目绩效得分为 60.54 分。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18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A项目决策( 10 分) A1 项目立 项 A11 战略目标适应性 2 2.00 A12 立项依据充分性 2 2.00 A13 项目立项规范性 2 2.00 A2 项目目 标 A21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2.00 A22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1.00 B 项目管理( 25分) B1 投入管 理 B11 预算执行率 4 3.71 B12 配套资金到位率 2 2.00 B13 到位及时率 2 2.00 B2 财务管 理 B21 资金使用情况 2 2.00 B22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2 2.00 B23 财务监控有效性 3 3.00 B3 项目实 施 B31 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4 4.00 B32 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6 4.00 C项目绩效( 65 分) C1 项目产 出 C11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更新完成 率 10 8.90 C12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更新完成 及时性 6 5.34 C13健身苑点室外 健身器材验收合格 率 6 5.34 C14成本控制情况 8 6.96 C2 项目效 益 C21在用健身器材超过使用期限比率 10 9.00 C22在用健身器材损坏率 5 5.00 C23因健身器材质量导致的锻炼事故 数量 8 8.00 C24项目受益群体满意度 12 12.00 总计 100 92.26 2. 主要结论 从上述评分结果中可以看出, 2016年徐汇区健身苑点室外 健身器 材专项资金 立项符合上海市 、徐汇区 政策的要求, 项目立项规范,绩 效目标 基本 明确合理 。 ( 1)项目决策:战略目标适应性强, 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 基 本 合理 。 ( 2)项目管理:投入管理有效 , 财务管理规范, 项目管理制度健 全 ,但存在 项目调整不及时、验收程序不到位 等问题。 19 ( 3)项目绩效: 2016 年,徐汇区计划更新室外健身器材 528 件。 其中, 470件已安装到位,另有 58件尚未安装(原因详见 C11 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更新完成率绩效指标分析) , 达到了项 目的主要目标 , 受益群体 满意度达 79.06%。 (二) 绩效指标具体分析 ( 1) A项目决策类, 由两个二级指标“ A1项目立项 ”、“ A2项目 目标 ”组成,满分分值分别是 6分、 4分,如下表,满分总计分值 10 分,其中“ A1 项目立项 ”实际得分 6分、“ A2项目目标 ”实际得分 2 分。 A1 项目立项 , 由 三 个三级指标“ A11 战略目标适应性 ”“ A12 立 项依据充分性 ” “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组成,如下表,满分分值分别 是 2分、 2分、 2分, 满分总计分值 6分。其中“ A11战略目标适应性 ” 实际得分 2分、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实际得分 2分 、“ A13项目立项 规范性”实际得分 2分 。 徐汇区健身苑点室外 健身器材专项资金项目 “ A1项目立项 ”指标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A项目决策 A1 项目立项 6 6 A11战略目标适应性 2 2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2 2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2 2 “ A11 战略目标适应性 ” ,项目立项符合上海市 规划战略 的要求, 目标适应性强。 为了促进 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市民参加体 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增强市民体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 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结合 上海市 实际情况, 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12 年 4 月 19 日通过 了 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 20 条例 。条例 总则 规定: 市民有依法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 , 各级人 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 ; 体育行政管理部 门是本市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主管部门 , 区、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民体育健身工作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 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领导,将市民体育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将市民体育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市民体育健身工 作的投入 。 该 项目 符 合 上海市 、徐汇区 的 规划战略的要求。该指标权重分值 2 分,依据评 分标准,评价得分为 2分。 “ A12 立项依据充分性 ” , 该项目 依据 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而组织实施 , 项目立项 依据充分 。 为了促进 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 保障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增强市民体质 ,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 上海市 实际情况, 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12 年 4 月 19 日通过 了 上海 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条例 总则 规定: 市民有依法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的权利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 ; 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主管部门 , 区、县体育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民体育健身工作 ; 市和区、县人民 政府应当加强对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领导,将市民体育健身事业纳入 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市民体育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 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 投入 。 该项目立项与 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要求相符 。 该指标权 重分值 2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 2分。 “ A12 项目立项规范性 ” , 该项目根据上海市社区公共体育健身 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组织实施 , 项目立项规范 。 该项目由徐汇区体育局 提出 关于启动 2016年徐汇区各街道(镇)使 21 用年限到期的健身器材更新的情况说明的立项申请, 由 徐汇区财政 局进行预算批复,该项目 立项规范,与 上海市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 施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相符 。 该指标权重分值 2 分,依 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 2分。 A2 项目目标 , 由 两 个三级指标“ A21 绩效目标合理性 ” “ A22 绩效 目标明确性” 组成,如下表,满分分值是 4分。实际得分 3分。 徐汇区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专项资金项目 “ A2项目目标 ”指标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A项目决策 A2项目目标 4 4 A21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2 A22 绩效目标明确性 2 1 “ 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 , 项目绩效目标 合理 ,社区居民 满意度高。 该项目的绩效目标依据 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的文件精神 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准 GB19272-2003(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 求)的规定(具有活动性零部件器材的设计制造寿命应不小于 4年, 正常安全使用期限应不超过其设计制造寿命;无活动零部件器材的设 计制造寿命应不小于 6年,正常安全使用期限应不超过其设计制造寿 命),并结合徐汇区的实际情况(目前,绝大部分健身器材已达到或超 过使用期限。受资金限制,徐汇区体育局(以下简称“区体育局”)没 有严格按照健身器材的使用期限进行更新,只是对部分超期使用健身 器材进行了更新) 的要求 ,区体育局决定从 2016 年开始,按照街镇, 对达到使用期限的健身器材逐步进 行全面更新。 2016年对徐家汇、天 平和湖南三个街镇 2009年及之前安装的健身器材进行强制更新;计划 2017年对 2012年及之前安装的健身器材进行更新。该项目的绩效目标 合理。 该指标权重分值 2分,依据 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 2分。 “ A22绩效目标 明确性 ” , 该 项目 由于部分健身器材未能全部安装 22 到位 , 绩效目标 明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 该项目的绩效目标依据 上 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的文件精神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准 GB19272-2003(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的规定 ,并结合徐汇 区的实际情况 ,区体育局决定从 2016年开始,对达到使用期限的健身 器材逐步进行全面更新。 2016年对徐家汇、天平和湖南三个街镇 2009 年及之前安装的健身器材进行强制更新;计划 2017年对 2012年及之 前安装的健身器材进行更新。 但 2016年 徐汇区计划更新室外健身器材 528件。其中, 470件已安装到位,另有 58件尚未安装 。 因此该项目 绩效目标明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提高该项目绩效指标的完成率 。 该 指标权重分值 2分,依据 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 1分。 ( 2) B项目管理类 B 项目管理类是一级指标,由分为“ B1 投入管理”、“ B2 财务管 理”、“ B3 项目实施”三个二级指标组成,满分分值分别为 8 分、 7 分、 10 分; 实际得分情况为 7.71 分、 7 分、 8 分 ,项目管理类满分 25 分,评价得分 22.71分。 B1投入管理 本次项目投入管理具体情况如下:二级指标“投入管理”隶属于 一级指标“项目管理”,“投入管理”由 三 个三级指标构成: “ 预算 执行率”、 “配套资金到位率” “ 到位及时率 ”,如下表,满分分值 分别为 4分、 2分 、 2分 , 两个 个指标实际得分情况分别得 3.71分、 2 分 、 2分 ,合计分值 7.71分。 徐汇区 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专项资金项目 “ B1投入管理 ”指标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B项目管理 B1 投入管理 8 7.71 B11预算执行率 4 3.71 B12配套资金到位率 2 2 23 B13 到位及时率 2 2 “ B11预算执行率” , 该项目 预算执行 率 高 , 达 92.27%。 2016年 该项目 预算 批复 金额为 1,400,000.00 元 , 预算实际拨付金额 1,400,000.00元,预算实际使用金额为 1,299,800.00元, 预算执行率 =1,299,800.00/1,400,000.00=92.84%。该指标权重分值 4分, 依据评 分标准, 评价 得分为 3.71分。 “ B12配套资金到位率 ” ,该项目 配套资金到位率为 100%。 2016 年该项目 预算 批复 金 额为 1,400,000.00 元 , 预算实际拨付金额 1,400,000.00元,配套资金到位率为 100%。该指标权重分值 2分, 依 据评分标准,得分为 2分。 “ B13 到位及时率 ” ,该项目 预算资金到位及时率为 100%。 2016 年该项目 预算 批复 金 额为 1,400,000.00元 , 预算资金全部在预算批复 之后下拨, 预算资金到位及时率 为 100%。该指标权重分值 2 分, 依据 评分标准,得分为 2分。 B2财务管理 二级指标“财务管理”隶属于一级指标“项目管理”,“财务管 理”由 三 个三级指标构成:“ B21 资金使用情况 ” “ B22 财务管理制 度健全性 ” “ B23 财务监控有效性 ” ,如下表,满分分值为 7分,指 标实际得分情况 为 为 7分 。 徐汇区健身苑点室外健身器材专项资金项目 “ B2财务管理 ”指标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B项目管理 B2 财务管理 7 7 B21 资金使用情况 2 2 B22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2 2 B23 财务监控有效性 3 3 “ B21资金使用情况 ” , 该项目 资金使用合规 。 评价小组通过 对该 24 项目资金进行抽样调查后,认为该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 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都有完整 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和合同规定的用途; 未发现该项目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该项目资金 使用合规。 该指标权重分值 2分, 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 2分 。 “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 该项目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 评价小 组通过 获取徐汇区体育适用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了解该财务 管理制 度对专项资金的规定,认为该项目已制定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并且该资金管理办法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健全。 该指标权重分值 2分, 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 2分 。 “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 , 该项目 财务监控有效,能够保障该项目 资金安全 。 评价小组通过 查阅徐汇区 2016年度健身苑点室外 健身器材 采购归档资料,了解到徐汇区体育局委托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 公司承担该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健身器材 采购,我们认为,该方式能够有效地监控采购成本,保障项目资金安 全 。 该指标权重分值 3分, 依据评分标准,得分为 3分 。 B3项目实施 二级指标“项目实施”隶属于一级指标“项目管理”,“项目实 施”由 两 个三级指标构成:“ B31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 B32项 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 ,如下表,满分分值分别为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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