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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团市委 2016-2018 购买社工岗位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估 受委托单位: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绩效评价报告编号: 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日期: 2019 年 7 月 受委托机构盖章: 1 摘要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 2011 285 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意 见的通知(东府办 201449 号)等文件规定,东莞市 财政局委托 东 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项目负责人为城市学院财政管理服务与研究中 心主任赵书山教授)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莞市委员会(简称团市 委,下同 ) 2016-2018 购买社工岗位服务项目专项经费进行 绩效评价 。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于 2019 年 5 月至 6 月,组织专家力量对 项目的相关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可持续性进行了绩效评价。 评价结果为 76.5 分,绩效等级为中等等级。 该项目的产出目标及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产出目标方面: 社工岗位服务产出率较高;岗位社工服务成效基 本符合预期绩效目标;财政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率良好;项目资 金管理基本规范。 效果目标方面: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取得一定成效;社会满意 度高,社 会反响良好。 存在的主要问题 : 团市委未能依据合同规定制定绩效评估措施 ; 团市委缺乏对岗位 社工服务的过程管理 ; 存在因漏报缺岗而多领取经费的现象 ; 岗位社 工服务缺岗问题严重 ; 对社工专业认知与评估不足,社工服务存在行 政化倾向 ; 社工机构未能做好合同规定的专业知识培训 。 2 改进建议: 加强岗位社工服务绩效评估工作;完善专业服务的过程管理机 制;强化岗位社工服务项目资金管理; 重新界定岗位社工工作职责和 范围,整合现有社工资源,提高社工资源使用效率 ;探索构建“岗位 社工 +项目社工”双元体系;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吸引社工专业人才。 1 目 录 一、 项目基本情况 . 1 (一) 项目概况 . 1 (二) 项目主管单位 . 2 (三) 项目评价范围 . 2 (四)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 2 1.总体目标 . 2 2.具体目标 . 2 (五)项目资金及使用情况 . 4 二、绩效评价结果 . 4 (一)评价结论 . 4 (二)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 5 1.产出目标 . 5 2.效果目标 . 9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 11 (一)存在的问题 . 11 1.团市委未能依据合同规定制定绩效评估措施 . 11 2.团市委缺乏对岗位社工服务的过程管 理 . 12 3.存在因漏报缺岗而多领取经费的现象 . 14 4.岗位社工服务缺岗问题严重 . 15 5.对社工专业认知与评估不足,社工服务存在行政化倾 向 . 16 2 6.社工机构未能做好合同规定的专业知识培训 . 18 (二) 改进建议 . 20 1.加强岗位社工服务绩效评估工作 . 20 2.完善专业服务的过程管理机制 . 20 3.强化岗位社工服务项目资金管理 . 21 4.重新界定岗位社工工作职责和范围,整合现有社工资源,提 高社工资源使用效率 . 22 5.探索构建“岗位社工 +项目社工”双元体系 . 23 6.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吸引社工专业人才 . 25 附表:团市委 2016-2018 购买岗位社 工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评 分表 . 27 1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 2011 285 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意 见的通知(东府办 201449 号)等文件规定,东莞市 财政局委托 东 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莞市委员会(简称团市 委,下同 ) 2016-2018 购买社工岗位服务经费项目进行 绩效评价 。该 政策绩效评价结果为 76.5 分,绩效等次为中等等级。现就有关情况 报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 况 为进一步夯实东莞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基础,推动重点青 少年帮教服务,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设立该项目。 该项目社工岗位按用户需求书分 3 个包,共采购社工 37 名,每年安 排采购岗位社工预算金额为 281.20 万元。其中: A 包:重点青少年服务岗位 20 名、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岗 位 2 名、东莞市 12355 青少年综合服务台岗位 2 名、青少年社区矫正 服务岗位 3 名,共 27 名,金额为 205.2 万元。 B 包:希望工程岗位 3 名、少先队工作岗位 2 名,共 5 名,金额 为 38 万元。 C 包:志愿者联合会岗位 5 人,金额为 38 万元。 2 (二) 项目主管单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莞市委员会 (三) 项目评价范围 评价团市委 2016-2018 购买社工岗位服务经费项目的相关性、效 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可持续性。评价时间段为 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 (四)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总体目标 该项目以财政专项资金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依托东莞市莞香花 青少年服务中心、爱心家园青年社会组织平台、东莞市 12355 青少年 服务热线等,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技巧,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 支持下,充分调动社区资源,凝聚志愿者的力量,扩大社会服务功能, 引导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维护 社会稳定,促进城市的长治久安。 2.具体目标 ( 1)重点青少年服务岗位 该服务岗位主要通过中心运营、志愿服务管理、文化娱乐、素质 拓展、就业创业服务、个案辅导、小组活动、社区活动、外展服务、 其他专题活动等服务项目实现“凝聚青年、服务社会”,发挥团市委 链接全市资源的优势,凝聚并孵化东莞优秀社会组织与社工一同为东 莞重点青少年提供服务。 3 ( 2)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岗位 该服务岗位旨在积极对接联系广大青年社会组织,打造服务广大 青少年的青年社会组织平台,协助共青团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 用; 整合公共资源信息,为各类社 会组织解决硬件发展难题; 推动 社会组织优惠政策的实施与优化,提供社会政策、社会服务转介信息 咨询服务; 策划开展各类社会服务项目,营造公益风尚; 落实社会 组织骨干培训、推动社会组织开展能力建设提升;为优秀项目提供项 目孵化支持,推荐社会组织申请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 3)东莞市 12355 青少年综合服务台岗位 该服务岗位主要从事接听与处理 12355 热线电话、 整合志愿者 资源,开展 12355 外展服务、 做好宣传工作,推广与宣传 12355 热 线服务等青少年综合服务工作。 ( 4)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岗位 该服务岗位主要 从事联系对接社区矫正青少年,落实结对帮教、 改善社区矫正青少年家庭、学校、社区关系、 促进社区矫正青少年 就学复学、提供社区矫正青少年技能培训,促进就业、 提升社区矫 正青少年社会融入能力等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工作。 ( 5)希望工程岗位 该服务岗位主要为贫困学生情况调查统计及备案、活动简报撰 写;为助学机构、资助人和相关助学政策的统计及资料整理归档、帮 扶、救助等工作;组建、统筹和管理爱心助学志愿服务队;整合资源 为困难青少年提供学习、生活上的困难,提供走访、成长小组等各类 服务,并立足岗位开展特色希望工程服务项目和“圆梦 计划”等相关 工作。 ( 6)少先队工作岗位 4 该服务岗位主要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少先队工作事务、统筹各镇街 少先队总部、市属学校大队部工作开展;结合岗位实际情况,开展特 色少先队服务等项目。 ( 7)志愿者联合会岗位 该服务岗位主要是协助用人单位加强志愿者队伍管理,做好制度 建设、统筹镇街团委社工及志愿者服务、加强志愿者培训工作;开展 特色志愿者服务项目;做好注册志愿者的招募统筹工作;协助用人单 位开展“青年之声”工作,位管理“广东青年之声”网络平台及公众 号等社工服务工作。 (五)项目资金及使用情况 2016-2018年东莞市 团委社工服务项目每年安排采购岗位社工预 算金额 281.20 万元,三年合计安排 843.6 万元,实际支出 768.31 万 元,完成预算金额的 91%。其中: 2016 年预算安排 281.20 万元,实 际支出 281.19 万元,完成率约 100%; 2017 年预算安排 281.20 万元, 实际支出 265.54 万元,完成率为 94%; 2018 年预算安排 281.20 万 元,实际支出 221.58 万元,完成率为 79%。由此可以看出,除了 2018 年预算完成率相对较低外,其他两年预算执行较好。 二、绩效评价结果 (一)评价结论 专家组从相关性、效率性 、效果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等绩效指 标进行评价,得出该项目评价结果为 76.5 分,绩效等次为中等等级 5 (评分表详见附件)。 该项目年度目标在甲乙双方签订的购买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合 同书中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设定,预期产出和效果基本完成。通过项 目的实施,有效地吸纳引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我市重点青少年提 供岗位化、专业化志愿帮教服务。扣分的主要原因是团 市委对岗位社 工过程管理薄弱,缺乏规范明确的过程绩效考核措施,绩效 考核 没有 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部分任务指标未能按时完成;社工机构部分 档案材料缺失,难以判断任务完成过程情况 ;个别年份预算执行率偏 低,岗位社工缺岗情况较为严重,个别岗位缺岗现象未能及时上报, 存在多领取缺岗人员工资等不规范行为。 (二)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目标 该项目的预期产出目标基本完成。主要体现在: ( 1) 社工岗位服务产出率较高 根据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16-2018 年的总结报告, A 包三年平均完成率为 82.93%, B包和 C报三年平均完成率均达到 100%。 影响扣分因素 :部分指标未能按时完成。 根据团市委提供的 2016、 2017、 2018 年 东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项目验收报告 显示 2016-2018 年度 A 包合同规定任务均未达标,具体内容如下: 2016 年度 A 包验收未达标事项:青少年社区矫正岗位:“在社 区活动、志愿者服务、教育学习三项指标中 均 开展 10 场,均完成合 6 同指标 83%”;东莞市 12355 青少年服务台岗位:“热线咨询 472 个, 完成 86%( 550 个),未达到合同指标要求”;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 工作岗位:“与社会组织建档 45 份,完成 90%,未达到合同要求”。 ( 2) 2017 年度 A 包验收未达标事项:重点青少年服务岗位: “但在建档、个案、小组三项服务指标与合同要求存在差距”;枢 纽型社会组织建 设工作岗位:“但是持续开展 4 次以上个别辅导 7 个, 与合同指标要求存在差距”。 ( 3) 2018 年度 A 包验收未达标事项:青少年社区矫正岗位: “在社区活动 15 次、志愿服务 9 次、素质拓展 2 次,与合同指标要 求存在差距”;东莞市 12355 青少年服务台岗位:“送法进校园活动 5 场、轻松备考 12355 与你同行阳光行动 8 场,与合同指标要求存在 差距”;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岗位:“但是学制社会组织进行注 册登记 1 个,与合同指标存在差距”。 同时,团市委提供的 2016-2018 年岗位社工年度工作总结也反映 了 A 包未完成合同规定任 务的基本情况,印证了东莞市政府采购协 议供货采购项目验收报告所列未达标内容。 ( 2) 岗位社工服务成效基本符合预期绩效目标 根据东莞市民政局委托东莞市现代社会组织评估中心所做的 2016、 2017 年度东莞市市直社工岗位评估综合分析报告结果显示, 2016 年度,团市委 7 个社工服务岗位,有 2 个岗位评估等级为合格, 5 个社工服务岗位评估等级为良好,综合评定, 2016 年社工服务任务 完成及质量达标率为 83.6%; 2017 年度, 2 个社工服务岗位评估等级 7 为基本合格, 1 个社工服务岗位评估等级为优秀, 4 个社工岗位评估 等级为良好,综 合评定, 2017 年社工服务质量达标率为 83.1%;由于 2018 年东莞市民政局尚未发布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对东莞市市 直社工岗位评估综合分析报告,现根据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自评 报告结合团市委所做的岗位社工工作总结,计算出 2018 年社工服务 质量达标率为 77.7%;三年岗位社工服务质量达标率平均值为 81.4%。 影响扣分因素 :根据 东莞市民政局发布的 2016、 2017 年度东莞市 市直社会工作岗位评估综合分析报告 显示的评估 结果, 2016、 2017 年度均有未达到良好标准的岗位,其中, 2016 年度的“希望工程岗 位”“枢纽 型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岗位”绩效评估结果均为合格; 2017 年度的“希望工程岗位”“少先队工作岗位”绩效评估结果均为基本 合格,不符合甲乙双方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乙方须监督管理指导社工 为甲方提供相关的优质服务”的服务要求。 同 时 , 共 青 团 东 莞 市 委 员 会 岗 位 2018 年 工 作 总 结 ( 2018.01.01-2018.12.31)显示, 2018 年度, A 包的重点青少年服 务岗位、青少年社区矫正岗位、 12355 青少年综合服务岗位、枢纽型 社会组织建设岗位服务指标均为达成,其中,重点青少年岗位社工在 建设档、结对帮教服务、工作计划和总结三方 面任务完成率分别为 51%、 66.1%和 78.6%;青少年社区矫正岗位社工除了在个案即时辅导 方面能够完成任务外,其余的任务指标均为完成; 12355 服务岗社工 在“轻松备考 12355 与你同行”阳光行动中的小组 50%任务未能完成, 媒体专栏宣传、送法进校园活动也未为完成任务;枢纽型社会组织建 8 设工作岗位社工在社区服务方面只完成 57%的任务。 ( 3) 财政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率良好 团市委岗位社工服务专项资金按照预算和项目合同约定拨付及 时、高效,没有出现截留、挪用资金的情况, 2016 年至 2018 年专项 资金预算安排 843.6 万元,根据甲乙双方合同规定,依据东莞市现代 社会组织评估中心 2016 年度、 2017 年度的评估结果,个别服务岗位 评估等级结果未达到良好扣除金额为 4.87万元,同时, 2017年和 2018 年由于社工缺岗已扣除金额为 70.42万元,合计扣除资金 75.29万元。 实际支付购买社工岗位合同服务款 768.31 万元,已按时支付给社工 机构。 2016 年度东莞市团委社工服务专项资金实际拨付 1-3 月份,除 了乐雅社工机构 28.5 万元和正阳社工机构 17.1 万元之外,主要拨付 给普惠社工机构 235.6 万元,共拨付服务费 281.2 万,预算完 成率为 100% 。支付普惠社工机构 2017年和 2018年社工服务费分别是 265.54 万元和 221.58 万元。 按照合同普惠支付社工人员薪酬(包括五险一金)三年总共为 581.72 万元,支付比例占拨付总经费达 80%,刚好达到合同规定的社 工人员工资支付的比例,符合文件规定。具体情况见下表 1: 表 1: 2016-2018 年普惠社工机构支付社工工资费用比例表 (单位: 万元 ) 年度 收入社工服务款 社工人员工资(包 括五险一金) 工资占收入比 2016 年 235.60 185 53 79% 2017 年 265.54 212 55 80% 9 2018 年 221.58 183 64 83% 合计 722.72 581.72 80% 影响扣分因素 :社工人员缺岗较多,乙方向甲方报告, 2017 年缺 岗累计 21.73 个月,扣除服务费 137623.26 元; 2018 年缺岗累计 99.4 个月,扣除服务费 566580 元。同时,根据东莞市现代社会组织评估 中心 2016 年度、 2017 年度评估结果显示,两年共有 2 个社工岗位评 估结果为合格、 2 个为基本合格,按照合同规定“评估结果为合格的, 余下的 10%扣减 5%;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余下的 10%扣 减 7%”, 扣除相应服务费用,以致 2018 年预算资金执行率过低,仅为 78.6%。 2.效果目标 该项目预期效果目标基本完成,主要体现在: ( 1)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取得一定成效 通过社会服务购买项目的实施,社工机构根据甲乙双方合同要 求,能够在团市委的指导下以“凝聚青年、服务社会”为宗旨,发挥 团市委链接全市资源的优势,凝聚并孵化志愿者服务组织、青年服务 站与社工一同为全东莞公益事业及青年服务。其中, 根据 东莞市民政 局发布的 2016、 2017 年度东莞市市直社会工作岗位评估综合分析报 告 显示, 2016 年度有 32 位服务社工 从事的 5 个岗位评估为良好,占 社工总数的 86.5%; 2017 年有 30 位服务社工从事的 4 个岗位评估为 良好, 3 位社工从事的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岗位评估为优秀,良好、 优秀占社工总数的 89.2%;东莞市民政局尚未发布的 2018 年度东莞 市市直社会工作岗位评估综合分析报告,但根据团市委年度工作总结 10 和现场复核结果, 2018 年度 A 包的岗位社工能够进一步拓宽服务准 入渠道,吸纳更多有需要的青少年接受社工服务,较好的实现了有需 要的强少年从“助人自助”向:“自助助人”的转换,较好的促进了 青少年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提高青少年对不良行为的 认知,改善青少 年不良行为,协助青少年恢复相关社会功能等; B 包的岗位社工能够 较好的专注“东莞少先队技能培训” 项目、莞疆少年手拉手项目及 寻找“最美南粤少年”项目,参与者对活动的目标满意度比较高; C 包的岗位社工能够紧密围绕全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过程,着力开展 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培训,打造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提升志 愿服务水平,通过微信公众号“青年东莞”“志愿东莞”“东莞共青团” 三大平台宣传东莞城市故事和优秀青年故事,积极推广“青年之声” 平台,打造正能量宣传阵地。 同时,能够重组服务队伍,优化团队结构,形成梯度 的团队管理, 全面开展项目化服务,实现了“岗位社工购买” +“中心化运营” + “项目化管理”三位一体的结合形式,较好的提高了服务的针对性和 有效性。 影响扣分因素 :大部分岗位社工工作年限短,工作经验有限,专 业能力难以满足服务需求,限制了服务效果的充分发挥; 部分岗位设 置定位不清晰,未在购买服务前明确一些社工的服务对象和工作内 容,导致个别岗位工作内容存在行政化倾向。同时,团市委 2017 年 对希望工程岗位和少先队工作岗位的评价为“各项指标达 100%以上” “整体表现优秀”,但是,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引发 的通知中, 2017 年度团市 委希望工程岗位和少先队工作岗位评估结果均为基本合格,说明团市 委对岗位社工服务成效的评价不够客观、严谨,实际服务成效未能完 全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 2) 社会满意度高,社会反响良好 抽样调查和问卷调研的结果表明,大部分服务对象满意社会服务 效果,总体满意度达到 82.7%;能够清晰的说出曾经接受或参与的社 工服务;社工服务态度好、待人亲切;认可社工的服务能够给自身带 来明显的正向变化,有助于缓解情绪压力,改善与周边人相处模式, 丰富了自己的业余生活。岗位社工使用单位 的满意度较高,达到 86%。 影响扣分因素 :23%的服务对象认为制定的社会服务计划不完全 符合个人需求,以致服务对象获得改善或改变程度不太理想,不能有 效地协助服务对象解决所面对的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团市委未能依据合同规定制定绩效评估措施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购买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合同书第十条 之规定,“甲方每半年对乙方提供的社工进行考核”,同时,合同约定 “甲方在每年年终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分为良好 及以上、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但是, 作为 团市委 作为甲方 岗位 12 社工使用单位 没有依据合同规定,制定“每半年的”详细可行的绩效 考核办法, 也 没有针对合同约定的“良好及以上、合格、基本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详实量化的、可操作的指标体系并具体执行, 因而,缺乏团市委对社工机构提供的岗位社工服务绩效的评估规范和 措施, 仅仅依据东莞市民政局对市直社会工作岗位评估综合分析报告 中对团市委岗位社工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评价的唯一依据,难以做到对 该项目的针对性评价,无法准确的为该项目管理提供具体的指引和建 议。 2.团市委缺乏对岗位社工服务的过程管理 根据团市委提供的材料及现场复查结果显示,团 市委对普惠社工 机构提供的岗位社工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缺乏 及时、有效的监督和管 理 。 在本次资料抽查过程中,团市委仅提供了 2016 年“项目验收报 告”、 2017 年“合同完成验收报告”、 2018 年的“工作总结”, 缺乏团 市委对各个岗位社工的过程管理台账、日常管理记录等;同时, 普惠 社工机构提交的 机构 年度 督导记录, 没有涵盖 ABC 包所有的社工岗 位,督导记录不规范,内容不全面、不完整。 同时,针对岗位社工离职的情况,根据 合同规定“乙方提供的社 工出现离职情况,需提前一个月与甲方沟通,并安排 2 名或以上接任 社工供甲方面试挑选,双方交接 时间不能少于 3 周”。但作为甲方, 团市委未能及时跟进合同执行情况,当乙方未能履约时,并未发挥监 督的职责,导致合同执行不严谨,管理漏洞较多。 13 现场复核普惠社工机构财务账目显示, 2016 年,存在领取工资 人数超出合同要求配备人数的问题,无法核定多出人员的实际工作是 否属于合同规定工作范围,未能对人员配置的变化做出合理的说明与 论证,反映出专业人员配置和服务队伍管理的随意性。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 2016 年 4 月至 2016 年 12 月,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账 目显示支付团市委岗位社工服务项目社工工资的人数每月平均为 40.3 人,比 规定社工人数 37 人多出 3.3 人。其中, A 包中: 5 月份 支付罗婷婷工资 724.14 元, 6 月份支付孔 某某 、周 某某 工资均为 2000 元, 7-11 月支付孔 某某 、周 某某 工资均为 1000 元。因此,超出合同 规定的 37 名岗位社工人数,多出人员领取岗位社工服务费为 14724.14 元。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财务人员反映超出合同规定人 数多支付的人员工资,是因为在岗位社工缺岗后,为弥补社工缺岗的 不足,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用两名社工助理顶替一名社工师。此问 题是否属实,团市委和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均没有提供详实的出勤 记录加以证实。 第二, 2017 年,存在个别岗位社工缺岗后,用 见习 生或 员级社 工替代 社工师的问题。按照合同规定,志愿者组织服务岗应配备 5 名 社工师, 2017 年 1-3 月缺岗 1 名社工师, 1-2 月由陈 某某 、叶 某某 两 名实习生替代,每人每月实际发放工资 800 元, 3 月份由黎 某某 实习 生替代,该月实际发放工资 800 元。 2017 年 4 月份聘用的社工人员 莫 某某 ,属于 员级社工 ,并非是社工师(没有取得社工 师 证); 2017 年 4月 12日社工罗 某某 离岗后由陈 某某 于 2017年 6月 29日 替代 (该 14 岗位缺岗 77 天,相应服务费已计退,陈 某某 替代 后又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离岗), 替代 社工人员陈 某某 属于 员级社工 ,不属于社工师;陈 某某 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离岗, 替代 者邓 某某 属于社工助理,不属于 社工师。 上述说明,通过表 2 的薪酬发放情况足以印证。 2017 年不符合社工师标准的社工人员工资发放表(单位: 元) 工资 人员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陈 某某 800 1850 叶 某某 800 1850 黎 某某 552 800 莫 某某 3087 2520 2770 3300 3300 3300 4283 3150 289.7 陈 某某 246 1104.8 邓 某某 2572 2670 3500 3150 3250 上述 用实习生或员级社工替代社工师 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所提 供的社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同时,这些问题存在直接影响到合同的 正常履行和岗位社工的服务质量。 3.存在因漏报缺岗而多领取经费的现象 根据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上报的资料和现场 查看凭证发现,东 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向团市委汇报了 2017、 2018 年度驻团市委岗位社工的离岗及缺 岗情况,并按照上报的缺岗情况折换为具体月份,做出退款处理。但 是,由于团市委对各岗位社工的上岗情况缺乏详实的日、月考勤记录, 现场复查发现, 2016 年存在缺岗人数未能及时据实上报而发生多领 取经费的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重点青少年岗位社工董 某某 于 2016 年 7 15 月 7 日离职后由林 某某 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接岗,共缺岗 21 天,未 能据实上报团市委,折算缺 岗 0.7 个月,按照每月 6333.33 元 /月计算, 多领取岗位社工服务费 4433 元;社工陈 某某 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离 职后由林 某某 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接岗,共缺岗 30 天,未能据实上 报团市委,折算缺岗 1 个月,按照每月 6333.33 元 /月计算,多领取社 工服务费 6333 元。 上述缺岗漏报问题,使得社工机构 在 2016 年间 累计多领取服务 费用 10766 元 ,该问题后经团市委发现后,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足额 追回多领取的服务费,挽回了损失 ,并确保 2017、 2018 年间不再发 生类似问题 。 4.岗位社工服务缺岗问题严重 缺岗问题,一 直困扰着社工机构、用人单位和岗位服务点的其他 社工,直接关系到岗位社工服务工作任务的完成和服务工作的延续 性。 据统计, 2017 年 37 名社工岗位服务点,因社工离职存在时长不 等的缺岗空岗情况,占比为 38%; 2018 年为 68%。两年间,缺岗服 务点比例提高了 30%,人员稳定性差,直接影响了专业服务的持续性 和服务的。 导致社工人才流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 ,岗位社工薪酬福利 增长空间有限。由于东莞市实行统一的社会工作者薪酬指导标准,以 每位社工师 7.6 万元 /年计算购买社工岗位服务费,扣除社工机构管理 费、社工人员五险一金之后, 实际到手工资每月只有四千多元。薪酬 16 增长机制和分级购买机制均未成熟,导致社工的薪酬待遇调整空间有 限,年资与绩效部分难以匹配和体现社工的工作能力、经验和工作内 容。 其次 ,职业发展前景模糊。目前社会服务机构的职业晋升空间相 对狭窄。就专业社工人员现有的晋升渠道而言,主要有专业管理晋升 和行政管理晋升两条途径,前者是指晋升为其他社工的督导,后者是 指机构行政岗位及职务上的晋升。但机构的管理机构相对扁平化,加 上机构员工有限,机构内部的专业、行政管理层级较少,许多一线优 秀社工难以获得相应的晋升。 再者 , 由于 团市委购买岗位社工开展 专 业服务的领域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教育辅导、法律援 助、犯罪预防、社区矫正、应急处置、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等,服务对 象情况特殊复杂,服务效果难以在短时间内凸显,社工个人的成就感 较低,挫败感较大。 5.对社工专业认知与评估不足,社工 服务 存在行政化倾向 相 较其他公共服务, 社工服务的特殊性,使其 在购买与 管理 上 更 为困难, 需要在购买之前进行专业论证与评估。 特别是 社工服务的任 务通常较为复杂、工作要求难以订定、长期性的结果难以确定及监 督、绩效监督难以进行绩效测量、 处理 方式难以标准化,工作人员的 绩效测量 难度较高 。 因此 ,社工使用单位,必须在岗位设置、专业需 求与职位分析、服务目标与内容、绩效评估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做 到科学、合理、符合专业要求。由于团市委对岗位社工专业认知与评 估的不足,导致出现以下问题: 17 ( 1) 服务合同设计不够科学、专业服务区别度偏低 服务合同,相当于服务购买方与服务承接方的“契约”,对于双 方来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实地评估发现,由于用人单位前期需 求论证不足而未能全面把握岗位服务需求,岗位工作内容与服务目标 不清晰,导致服务合同对目标和工作内容的规定不具体,岗位社工只 能被动接受合同规定工作量并开展服务工作。 比如,部分已经签订的 服务合同,更偏向于从单位工作安排的角度进行设计,而未能结合岗 位服务群体需求情况进行设计,导致社工在开展服务工作中处于“两 难”的境地,即完成用人单位工作安排与专业服务工作出现冲突的两 难选择。同时,个别岗位服务职能交叉,区别度不高,如希望工程岗 位和志愿者岗位之间交叉度较大;重点青少年服务岗位中的待业青年 板块,是一个理想状态的板块设计,在实践中,待业青年对象难以寻 找、稳定性较差,服务效果不理想。 不科学的岗位及服务合同设计,难以使双方的契约对实际的服务 工作发挥引导和规范作用,部分条款的内容形同 虚设,部分内容设计 与实际脱节,合同执行困难,难以对双方形成必要的约束力,不利于 岗位的健康发展和服务效果的衡量。 ( 2) 个别岗位社工的工作内容存在行政化倾向 材料审核与现场调研发现,团市委购买社工服务, 在事前未对各 岗位进行专业的需求与职位分析,导致社工服务与政府行政服务混 同、购买服务范围无法清晰界定、服务的标准无法统一、购买服务方 式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不能完全对接、购买服务的工作机制和行政部 18 门职责还不够明确、购买服务项目评估和绩效评级机制还不够健全等 问题。 根据团市委提供的 2016 年团市委少先队和希望工程社工 小组 终期总结与反思及共青团东莞市委员岗位 2018 年工作总结 ( 2018.01.01 2018.12.31)材料中均显示,希望工程岗存在“行 政工作与专业工作的冲突”,即“行政工作占用较多时间,导致社工 无暇开展社工专业服务”。这种现象,在专家组召开的社工代表座谈 会上,有一位社工代表也反映了此问题。现有材料及现场复查没有发 现其他岗位存在行政化现象。 6.社工机构未能做好合同规定的专业知识培训 社会工作是一个注重专业理论知识与实务技能的职业,社会工作 一线工作的开展有赖于行业组织和社会工作机构的专业支持和指导, 具 体应包括社会工作机构的督导支持、岗前培训、社会工作各领域相 关知识的继续教育等。考虑到该岗位对社工专业技术要求的特殊性及 该项目中社工队伍年轻化的特点,更需要 社工 运营机构在专业技术方 面给予专业的培训,并应配备专业的督导为岗位社工提供专业支持。 正因为如此,在 甲乙双方合同 中,明确 约定“甲方同意督促乙方提供 的社工要具备 60 个小时的培训时间,并在合同期内全部完成,乙方 保证不定期的专业知识培训”,但从本次评估中所查阅的痕迹资料看, 普惠社工机构未能全部完全合同规定的专业知识培训任务。主要体现 为,一是从普惠社工服务系统的抽查 看,督导记录不及时,一线社工 19 提交的服务方案或计划督导批阅时间差距在 2 周以上。二是督导批阅 的专业性不强,督导可分为专业性督导和行政性督导,专业性督导的 工作主要在专业知识、情感支持等方面给一线社工提供支持,但是从 督导内容看,这方面督导提供的专业支持不够。三是在岗前培训方面, 主要指的是普惠社工机构是否提供有针对团市委购买社工服务的各 个岗位的岗前培训, 特别是面对岗位社工流动性较大,人员变动频繁, 缺乏对新上岗社工的岗前系统培训。 但后续补充佐证资料显示:有 关青少年的培训绝大多数是团市委提供的而非普惠社工机构;培训 内 容主要是入职培训,与团市委提供岗位社工尤其是青少年服务缺乏 直接的关联性,多数属于一般性社工岗前培训,因而培训的专业性、 针对性不强,特别是作为服务承接方的普惠社工机构在培训与督导方 面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不强。 同时, 团市委也没有对此项工作采取 实时 的监督,从现场抽查和提供的资料来看,作为购买方的团市委没有根 据合同要求对普惠社工机构提供 实时 的监督 。 2016 年、 2017 年团市 委的合同完成验收报告中,均没有反映社工机构是否开展培训工 作;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2018 年工作总结中,也仅仅是建议要重 视“提升社工专业服务能力 ”“定期开展个人督导与集体督导 ,教授 社工实务经验以及应对措施”等,没有就合同规定的专业培训任务达 成 情况做出针对性的考核 。 20 (二) 改进建议 1.加强岗位社工服务绩效评估工作 为确保购买岗位社工服务合同约定条款的法定性和有效性,保障 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岗位社工使用单位应切实加强对其所购买岗位 社工服务情况的绩效评估工作,确保岗位社工圆满完成服务工作。建 议岗位社工使用单位与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协同,根据该单位对不同 岗位社工的需求要求,制定包括服务购买方、服务对象、合作单位、 志愿者及其他利益相关组织等评价主体在内的多元评估体 系。评估指 标体系的内容应包括服务需求满足情况、服务合同执行情况、服务目 标达成情况、社会影响情况、多元主体评价情况等内容。按照合同规 定要求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与服务经费拨付比例及服务 运营、岗位设置的可持续性挂钩,从而督促社工服务机构加强服务管 理、提升服务质量。同时,为保障绩效评估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 公平性,可以委托符合资质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在服务运营合同 的中期和末期对岗位社工服务成效进行专业绩效评价,并按照绩效评 估结果兑现服务费用。 2.完善专业服务的过程管理机制 为保证专业服务运作的规范性, 及时检视并协调解决服务运作中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岗位社工使用单位 作 为服务购买方,应根据本单 位的工作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对岗位社工服务的过程管理机制。 21 该机制应包含服务需求前置性评估管理、服务合同设置的科学性管 理、服务计划的合理性管理、服务执行过程的严谨性管理、阶段性服 务目标达成度管理、服务过程的风险管理等内容,并指定专人跟进。 通过服务过程监控,通过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对岗位社工出勤、请销假、 服务事项等进行规范管理,建立日、周、月台账,及时发现各个环节 出现的问题;要加强对岗位社工的日常专业督导检查,督导各个岗位 社 工的服务质量和效果,并及时与社工服务机构、服务团队协商处理, 确保岗位社工服务运作的顺畅、高质、高效。 3.强化岗位社工服务项目资金管理 确保项目经费使用的有效性,是服务使用单位的重要职责,因此, 团市委必须十分重视项目经费管理措施建设,完善项目资金管理与监 督制度。为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防止出现经费的侵吞、挪用现 象,必须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监控,确保经费使用符合合同规 定的范围和比例。特别是面对当前岗位社工流动性较大,离岗、缺岗 现象频繁发生,资质变动较大等问题,如何有效防止虚报人数、多领 经费或者以助工顶替 社工现象的发生,是项目管理部门十分重要的一 项管理工作。建议团市委对各个岗位 社工上岗情况 实行 周报、 月报 措 施 ,要求 社工 服务机构于每 周、 月上报人员到岗时间表,并不定期对 报表的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对恶意瞒报、虚报 而多领取服务费用 的 社工 运营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制,视情节的严重程度,可提出警告 或终止其服务合同,并禁止其在三年内承担本单位的购买服务,切实 22 提升财务监督的力度和严谨性。 同时,社工 服务 机构作为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其开展的是公益 性服务活动,不以营利为目标,分担政府部分社会管理职责,促进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 此,运营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 度,确保服务资金使用符合公益原则并提升服务资金使用效率。建立 完善的财务预决算制度,根据服务计划进度及时检视服务经费使用的 进度。通过建立方便、 高效 的服务活动经费报销制度,为一线社工开 展服务活动提供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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