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专项绩效后评价报告.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2016年度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专项绩效后评价报告.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21页
2016年度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专项绩效后评价报告.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21页
2016年度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专项绩效后评价报告.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21页
2016年度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专项绩效后评价报告.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21页
2016年度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专项绩效后评价报告.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财 政 项 目 支 出 绩 效 评 价 报 告项 目 名 称 : 2016 年 闵 行 区 市 场 主 体 监 督管 理 专 项 项 目项 目 单 位 : 闵 行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主 管 部 门 : 闵 行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委 托 单 位 : 闵 行 区 财 政 局评 价 机 构 : 上 海 玄 钥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2017年 6 月 目 录摘 要 .1一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8( 一 ) 概 况 .81.立 项 背 景 及 目 的 .82.预 算 资 金 来 源 及 使 用 情 况 . 1 13.项 目 实 施 情 况 .1 44.组 织 及 管 理 .1 9( 二 ) 绩 效 目 标 .2 1二 、 绩 效 评 价 工 作 情 况 .2 2( 一 ) 绩 效 评 价 要 求 .2 2( 二 ) 评 价 关 注 点 .2 3 ( 三 ) 绩 效 评 价 工 作 方 案 制 定 过 程 . 2 4( 四 ) 绩 效 评 价 实 施 过 程 . 2 5三 、 评 价 结 论 和 绩 效 分 析 .2 6( 一 ) 评 价 结 论 .2 6( 二 ) 具 体 绩 效 分 析 .2 8四 、 主 要 经 验 及 做 法 、 存 在 问 题 和 建 议 . 4 6( 一 ) 主 要 经 验 及 做 法 .4 6( 二 ) 存 在 的 问 题 .4 6( 三 ) 建 议 和 改 进 措 施 .4 8附 件 1 工 作 底 稿 .5 1附 件 2 访 谈 报 告 .8 5附 件 3 满 意 度 报 告 .9 0附 件 4 绩 效 评 价 综 合 表 . 1 0 0 附 件 5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第 2 0 1 4 -1 0 5 4 3 号 信 息 -上 海 市 2 0 1 5 -2 0 1 6 年 度 报 表 审 计 定 点采 购 中 标 名 单 .1 1 0附 件 6 业 务 约 定 书 模 板 . 1 1 3附 件 7 抽 查 工 作 附 表 . 1 2 8附 件 8 被 抽 查 企 业 名 单 . 1 3 2 1 摘 要 概 述为 贯 彻 落 实 工 商 总 局 关 于 做 好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抽 查 工 作 有 关 问 题的 通 知 ( 工 商 企 监 字 201559) 的 工 作 要 求 , 促 进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示 制 度 改 革 , 强 化 社 会 监 督 , 塑 造 企 业 自 律 公 平 竞 争 的 社 会 经 营 环 境 ,闵 行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开 展 了 2016 年 闵 行 市 场 主 体 监 督 管 理 专 项 项目 , 委 托 了 13家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为 审 计 单 位 对 辖 区 内 3512户 企 业 在网 上 进 行 公 示 的 信 用 信 息 进 行 了 审 计 及 复 核 , 并 以 此 作 为 抽 查 结 果 的 依 据 , 统 计 抽 查 结 果 并 将 抽 查 结 果 在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网 上 进 行 公 示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共 对 辖 区 内 的 3512家 企 业 开 展 了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抽 查 , 占 总 企 业 数 的 3.25%, 其 中 抽 查 结果 为 “ 正 常 ” 的 企 业 有 2368 户 、 “ 隐 瞒 真 实 情 况 、 弄 虚 作 假 ” 的 有393户 、 “ 注 册 地 址 无 法 联 系 ” 的 有 287户 、 “ 其 他 ” 的 有 433户 、 “ 不予 配 合 ” 的 有 63 户 , 抽 查 结 果 已 全 部 完 成 公 示 , 对 保 证 企 业 公 示 信息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 性 和 及 时 性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本 项 目 年 初 安 排 预 算 资 金 900.5 万 元 , 全 部 来 源 于 区 级 财 政 资金 。 2016 年 9 月 发 生 预 算 调 整 , 调 减 后 项 目 预 算 金 额 为 900 万 元 , 当 年 项 目 实 际 支 出 900 万 元 , 预 算 执 行 率 为 100%。评 价 结 论 和 绩 效 分 析运 用 以 沪 财 绩 201618 号 为 基 础 , 通 过 专 家 评 审 的 评 价 指标 体 系 及 评 分 标 准 , 通 过 数 据 采 集 、 问 卷 调 查 及 访 谈 , 对 2016 年 闵 2 行 市 场 主 体 监 督 管 理 专 项 项 目 绩 效 进 行 客 观 评 价 , 最 终 评 分 结 果 综 合得 分 为 86.4 分 , 属 于 “ 良 ” 1。 其 中 , 项 目 决 策 类 指 标 权 重 共 10分 ,得 8分 , 得 分 率 为 80%; 项 目 管 理 类 指 标 权 重 共 30分 , 得 26分 , 得分 率 为 86.67%; 项 目 绩 效 类 指 标 权 重 共 60 分 , 得 52.4 分 , 得 分 率为 87.33%。2016 年 闵 行 区 市 场 主 体 监 督 管 理 专 项 项 目 整 体 绩 效 处 于 良 好 水平 。 具 体 来 说 : 本 项 目 立 项 十 分 必 要 , 与 闵 行 区 市 场 管 理 监 督 局 部 门职 责 相 适 应 , 项 目 目 的 明 确 , 立 项 依 据 充 分 , 过 程 规 范 , 但 绩 效 指 标及 目 标 的 设 置 不 明 确 、 不 细 化 。 项 目 预 算 编 制 依 据 合 理 , 预 算 执 行 率 100%; 项 目 资 金 使 用 合 规 ,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健 全 并 且 财 务 监 控 有 效 ; 闵行 区 市 场 管 理 监 督 局 的 项 目 制 度 健 全 合 理 且 执 行 有 效 , 但 方 案 中 没 有具 体 的 监 督 机 制 ; 服 务 合 同 执 行 有 效 , 但 合 同 中 缺 少 了 相 应 的 违 约 条款 ; 另 外 本 项 目 从 电 子 集 市 定 点 供 应 商 中 选 定 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为 审计 单 位 , 应 在 电 子 集 市 上 签 订 电 子 合 同 , 而 本 项 目 并 未 签 订 电 子 合 同 ,而 是 签 订 了 线 下 合 同 , 因 此 政 府 采 购 流 程 不 完 善 。 审 计 单 位 服 务 合 同及 监 督 机 制 执 行 有 效 , 资 源 配 置 与 组 织 管 理 均 为 合 理 。在 项 目 绩 效 方 面 , 从 项 目 产 出 来 看 , 项 目 审 计 任 务 完 成 率 为 100%,审 计 覆 盖 达 标 率 为 100%, 审 计 报 告 完 成 及 时 率 为 100%, 审 计 结 果 上 报 及 时 率 为 100%, 审 计 报 告 达 标 率 为 100%, 但 检 查 完 成 及 时 率 仅 为60%。 从 项 目 效 果 上 来 看 , 抽 查 结 果 公 示 率 为 100%,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更新 及 时 率 为 100%, 指 导 规 范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率 为 99.49%, 企 业 公 示 信1 绩 效 得 分 90分 以 上 为 “ 优 ” , 75分 -90分 为 “ 良 ” , 60-75分 为 “ 合 格 ” , 60分 以 下 为 “ 不 合 格 ” 。 3 息 制 度 知 晓 率 为 88.51%, 企 业 年 度 自 主 网 上 公 示 率 为 87.95%, 相 关投 诉 处 置 率 为 100%。 从 满 意 度 上 来 看 , 被 审 计 企 业 满 意 度 为 98.13%,服 务 购 买 方 满 意 度 为 90.67%,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满 意 度 为 95.38%。经 验 教 训 和 建 议( 一 ) 主 要 经 验 及 做 法1.与 审 计 单 位 之 间 加 强 了 沟 通 协 作 , 保 障 工 作 的 顺 利 完 成闵 行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确 定 了 13 家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为 本 次 抽 查 的委 托 单 位 对 全 区 3000 户 企 业 开 展 专 项 审 计 工 作 , 并 要 求 会 计 师 事 务所 在 各 街 镇 市 场 管 理 所 进 行 驻 场 工 作 , 由 各 街 镇 市 场 管 理 所 负 责 人 进 行 现 场 指 导 ,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纠 正 。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对 各 街 镇 市 场 管理 所 抽 查 审 计 工 作 全 程 跟 踪 并 工 作 效 果 进 行 评 价 , 及 时 了 解 审 计 进度 。 良 好 的 沟 通 机 制 使 本 项 目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满 意 度 较 高 , 也 保 证 了本 项 目 的 顺 利 展 开 。2.加 强 指 导 企 业 规 范 公 示 , 确 保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的 准 确 性本 次 抽 查 过 程 中 发 现 企 业 因 疏 忽 大 意 , 或 因 对 企 业 年 报 信 息 公 示规 范 的 不 熟 悉 导 致 公 示 信 息 中 出 现 的 小 错 误 ,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指 导其 改 正 错 误 , 规 范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内 容 , 确 保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的 准 确 性 。在 本 次 抽 查 中 企 业 年 报 信 息 不 规 范 的 共 198 户 , 截 止 至 2016年 12月 31 日 ,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所 指 导 企 业 改 正 年 报 信 息 共 197 条 , 基 本 完成 了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规 范 指 导 。( 二 ) 存 在 的 问 题1.未 通 过 政 府 采 购 平 台 进 行 政 府 采 购 , 采 购 流 程 操 作 有 缺 失 4 根 据 上 海 市 2016年 政 府 采 购 集 中 采 购 目 录 和 采 购 限 额 标 准 ,本 项 目 属 于 报 表 审 计 , 要 求 实 行 电 子 集 市 直 购 , 从 定 点 采 购 名 单 中 自行 选 择 服 务 供 应 商 , 并 签 订 电 子 合 同 。 根 据 项 目 组 了 解 , 区 市 场 监 督管 理 局 在 进 行 政 府 采 购 的 过 程 中 , 从 81家 定 点 供 应 商 中 选 择 了 13家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为 审 计 单 位 , 并 直 接 签 订 纸 质 半 线 下 合 同 及 业 务 约 定书 , 并 未 通 过 电 子 集 市 平 台 , 因 此 本 项 目 政 府 采 购 流 程 有 缺 失 。2.计 划 时 间 安 排 未 考 虑 实 际 情 况 , 两 批 次 任 务 未 能 及 时 完 成本 项 目 抽 查 工 作 共 分 为 5 个 批 次 , 其 中 批 次 20160502 和 批 次20160503延 期 了 一 个 月 结 束 , 其 原 因 是 年 报 信 息 在 6月 30日 之 前 能 够 进 行 修 改 , 因 此 审 计 工 作 必 须 在 6 月 30日 之 后 才 能 展 开 , 而 根 据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制 定 的 计 划 , 在 7月 31日 之 前 必 须 完 成 20160502、20160503 和 教 育 机 构 共 3 个 批 次 的 任 务 , 这 三 个 批 次 的 工 作 量 无 法在 1个 月 内 全 部 完 成 。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在 发 现 这 个 问 题 后 并 没 有 与市 局 进 行 沟 通 , 未 调 整 方 案 , 仍 按 原 计 划 实 施 , 导 致 了 批 次 20160502和 批 次 20160503的 延 期 结 束 , 使 检 查 完 成 及 时 率 降 低 。3.绩 效 目 标 设 置 不 够 明 确 , 绩 效 指 标 设 置 不 够 细 化2016 年 闵 行 区 市 场 主 体 监 督 管 理 局 虽 然 按 照 财 政 要 求 对 绩 效 目标 申 报 表 进 行 了 填 报 , 但 绩 效 目 标 设 置 不 够 明 确 , 且 未 体 现 目 标 值 ; 绩 效 指 标 具 体 设 置 的 不 够 明 确 , 目 标 不 清 晰 、 不 细 化 。 因 此 本 项 目 在绩 效 目 标 申 报 上 仍 然 存 在 一 定 程 度 的 缺 失 。4.企 业 自 主 公 示 信 息 情 况 有 所 欠 缺 , 未 达 到 市 平 均 水 平闵 行 区 企 业 年 度 自 主 网 上 公 示 率 为 87.95%, 市 平 均 值 为 91.2%, 5 与 市 平 均 值 之 间 有 一 定 差 距 , 企 业 自 主 公 示 信 息 情 况 有 所 缺 失 。 而 在问 卷 调 查 的 过 程 中 , 项 目 组 发 现 闵 行 区 注 册 企 业 对 本 项 目 的 知 晓 度 为88.51%, 造 成 知 晓 度 较 低 是 有 企 业 基 数 大 且 每 年 变 动 较 多 导 致 宣 传 难度 较 大 , 多 数 企 业 采 用 代 理 记 账 方 式 因 此 对 年 报 公 示 等 方 面 不 熟 悉 、不 清 楚 等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的 , 这 也 间 接 造 成 了 企 业 年 报 公 示 程 度 低 , 与预 期 目 标 不 符 。5.合 同 内 容 缺 少 违 约 条 款 , 方 案 缺 少 监 督 机 制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签 订 的 合 同 及 约 定 书 中 虽然 详 细 地 给 出 了 抽 查 内 容 、 抽 查 时 间 、 抽 查 方 式 、 廉 洁 条 款 等 重 要 的 条 款 , 但 缺 少 违 约 条 款 , 违 约 条 款 能 够 有 效 进 行 风 险 控 制 , 是 合 同 中相 当 重 要 的 一 环 。另 外 , 在 方 案 中 ,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 各 街 镇 市 场 管 理 所应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工 作 进 行 监 督 , 但 如 何 监 督 并 没 有 设 定 具 体 的 监督 机 制 。( 三 ) 建 议 和 改 进 措 施1.完 善 服 务 供 应 商 选 择 程 序 , 规 范 政 府 采 购 流 程根 据 上 海 市 2016-2017年 政 府 采 购 集 中 采 购 目 录 和 采 购 限 额 标准 , 若 2017 闵 行 市 场 主 体 监 督 管 理 专 项 预 算 金 额 仍 大 于 200万 元 , 超 过 了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数 额 标 准 , 则 应 通 过 公 开 招 标 的 形 式 确 定 服务 供 应 商 。 据 项 目 组 了 解 , 2017 年 闵 行 区 市 场 主 体 监 督 管 理 专 项 项目 已 对 政 府 采 购 流 程 进 行 了 完 善 , 通 过 公 开 招 标 的 方 式 选 择 服 务 供 应商 。 6 2.发 现 问 题 及 时 与 市 局 进 行 沟 通 , 保 证 项 目 计 划 的 合 理 性闵 行 区 市 场 监 督 局 在 发 现 市 局 方 案 中 制 定 的 抽 查 计 划 由 于 客 观原 因 无 法 及 时 完 成 时 , 可 与 市 局 进 行 沟 通 , 提 出 对 区 级 工 作 方 案 进 行修 改 的 申 请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完 善 区 级 工 作 计 划 , 保 证 区 级 方 案 的 可 执行 , 使 区 级 方 案 能 够 得 到 有 效 实 施 。3.对 绩 效 指 标 进 行 细 化 , 进 一 步 完 善 绩 效 目 标 申 报 工 作闵 行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可 根 据 项 目 在 本 年 度 的 工 作 计 划 , 完 善 其绩 效 目 标 及 绩 效 指 标 , 使 绩 效 目 标 及 指 标 更 明 确 , 在 绩 效 目 标 中 体 现出 其 目 标 值 , 并 通 过 考 虑 项 目 产 出 、 项 目 效 果 、 项 目 影 响 力 等 方 面 将 指 标 进 行 细 化 。4.对 政 策 进 行 长 期 推 广 , 不 断 加 强 宣 传 力 度 , 促 进 政 策 知 晓 率 有效 提 高在 与 闵 行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的 沟 通 中 , 项 目 组 了 解 到 由 于 闵 行 区注 册 企 业 数 量 较 多 , 且 在 年 度 内 企 业 数 量 出 现 的 变 动 较 大 , 在 通 过 电话 、 网 络 、 微 信 等 各 种 渠 道 进 行 宣 传 后 , 宣 传 情 况 仍 然 差 强 人 意 。 项目 组 建 议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应 不 断 坚 持 对 政 策 进 行 推 广 , 并 逐 年 增 加宣 传 力 度 , 以 保 证 政 策 宣 传 达 到 一 个 循 序 渐 进 的 效 果 。5.在 合 同 中 加 入 违 约 条 款 , 方 案 中 设 置 具 体 的 监 督 机 制 , 约 束 服 务 供 应 商 行 为 , 使 项 目 得 到 有 效 监 督违 约 条 款 是 合 同 中 风 险 控 制 的 重 要 一 环 , 区 监 督 局 在 未 来 同 类 项目 中 , 应 根 据 项 目 情 况 , 在 项 目 质 量 、 项 目 时 效 等 方 面 设 置 相 应 的 违约 条 款 , 进 行 必 要 的 风 险 控 制 , 进 而 保 证 项 目 能 够 顺 利 、 及 时 、 高 效 7 完 成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在 未 来 同 类 项 目 的 区 级 方 案 设 计 中 , 除 了 明 确抽 查 的 相 关 内 容 之 外 , 还 应 针 对 项 目 监 督 设 置 具 体 的 监 督 机 制 , 保 证项 目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能 够 得 到 有 效 监 督 , 以 确 保 项 目 的 顺 利 展 开 。 8 2016 年 闵 行 区 市 场 主 体 监 督 管 理 专 项 项 目 绩 效 评 价 报 告上 海 玄 钥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受 闵 行 区 财 政 局 委 托 , 按 照 财 政 部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 财 预 2011285号 ) 、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 沪 财 绩201422 号 ) 和 闵 行 区 财 政 局 的 要 求 , 根 据 通 过 专 家 评 审 的 工 作 方案 , 在 对 项 目 进 行 数 据 采 集 、 社 会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 形 成 了 本 次 “ 2016年 闵 行 区 市 场 主 体 监 督 管 理 专 项 项 目 绩 效 评 价 报 告 ” 。一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一 ) 概 况1.立 项 背 景 及 目 的( 1) 立 项 背 景企 业 公 示 的 信 息 是 企 业 在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中 形 成 的 , 这 些 信 息能 够 充 分 反 映 企 业 的 信 用 状 况 , 通 过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向 社 会 公示 后 , 满 足 社 会 公 众 对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的 需 求 。 将 企 业 信 息 进 行 公 示 ,能 够 保 障 企 业 权 益 、 保 证 交 易 安 全 和 经 济 秩 序 、 增 加 监 管 执 法 的 透 明度 , 这 对 政 府 部 门 依 法 行 政 水 平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审 批 和 监 管 执 法 水 平 , 转 变 监 管 理 念 , 构 建 新 型 监管 机 制 , 统 一 执 法 标 准 , 优 化 工 作 流 程 , 加 强 执 法 监 督 , 确 保 公 示 信息 准 确 , 国 务 院 在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注 册 资 本 登 记 制 度 改 革 方 案 的 通知 ( 国 发 20147 号 ) 中 提 出 了 加 强 信 息 公 示 , 扩 大 社 会 监 督 的 指 9 导 意 见 , 并 在 信 息 公 示 暂 行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654号 ) ( 以 下 简 称 条 例 ) 中 制 定 了 详 细 的 规 定 , 对 企 业 自 主 公 示 信 用 信 息 提 出 了 要求 。 根 据 条 例 规 定 , 企 业 应 当 于 每 年 的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通 过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向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报 送 上 一 年 的 年 度报 告 并 向 社 会 公 示 。 除 此 之 外 企 业 还 应 在 即 时 信 息 产 生 的 20日 之 内通 过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将 即 时 信 息 对 外 公 示 。 而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门 抽 查 企 业 公 示 的 信 息 , 可 以 采 取 书 面 检 查 、 实 地 核 查 、 网 络 监 测 等方 式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抽 查 企 业 公 示 的 信 息 , 可 以 委 托 会 计 师 事 务所 、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 律 师 事 务 所 等 专 业 机 构 开 展 相 关 工 作 , 并 依 法 利 用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作 出 的 检 查 、 核 查 结 果 或 者 专 业 机 构 作 出 的 专 业 结论 。 为 保 证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 性 和 及 时 性 , 完 善 对 企 业 公示 信 息 的 监 督 管 理 , 强 化 企 业 信 用 约 束 , 促 进 企 业 诚 信 自 律 , 实 现 信息 资 源 的 共 享 , 使 社 会 公 众 和 政 府 管 理 部 门 、 行 业 组 织 都 能 够 方 便 、及 时 、 全 面 地 了 解 企 业 信 息 。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先 后 发 布 了 企业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2014年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令 第68 号 ) 以 及 工 商 总 局 关 于 做 好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抽 查 工 作 有 关 问 题 的通 知 ( 工 商 企 监 字 201559 号 ) , 对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抽 查 工 作 及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管 理 办 法 提 出 了 指 导 性 的 要 求 。随 着 企 业 信 息 公 示 改 革 的 顺 利 展 开 , 上 海 市 从 2015 年 开 始 设 立市 场 主 体 监 督 管 理 专 项 , 安 排 市 级 财 政 预 算 资 金 用 于 在 全 市 范 围 内 对注 册 企 业 在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所 公 示 的 年 度 报 表 及 即 时 信 息 1 0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 性 和 及 时 性 进 行 抽 查 工 作 。 每 年 由 市 工 商 局 制 定年 度 工 作 方 案 , 统 筹 规 划 抽 查 对 象 、 检 查 内 容 及 工 作 要 求 , 各 区 县 市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负 责 落 实 执 行 。根 据 市 工 商 局 2016 年 的 工 作 要 求 , 市 场 主 体 监 督 管 理 专 项 相 关权 限 下 放 至 各 区 县 , 由 各 区 县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申 请 区 级 财 政 预 算 资 金并 负 责 实 施 。 2016年 闵 行 区 实 际 注 册 企 业 数 量 为 107051家 , 但 每 年注 册 企 业 数 量 变 动 较 大 , 难 以 预 估 , 因 此 在 2015年 年 底 编 制 预 算 时 ,闵 行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将 100000 家 企 业 作 为 基 数 , 得 出 抽 取 企 业 共100000*3%=3000家 , 预 计 需 出 具 报 告 共 3000份 。 闵 行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 以 下 简 称 “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 ) 根 据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理 局 关 于 2016年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抽 查 工 作 方 案 , 制 定 了 闵 行 区 市 场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2016年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抽 查 工 作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案 ) , 并 开 展 了 本 项 目 。( 2) 项 目 目 的配 合 上 海 市 工 商 管 理 局 完 成 辖 区 内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抽 查 工 作 , 规 范企 业 信 息 抽 查 流 程 , 做 好 辖 区 内 注 册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的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结 合 社 会 组 织 的 力 量 , 通 过 购 买 服 务 的 方 式 委 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企 业公 示 的 年 度 报 告 进 行 审 计 , 对 企 业 公 示 的 即 时 信 息 进 行 复 核 , 为 抽 查 结 果 提 供 有 效 专 业 的 依 据 。 并 借 此 有 效 扩 大 社 会 监 督 , 强 化 企 业 信 用约 束 , 促 进 企 业 诚 信 自 律 加 强 对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的 应 用 和 推1. 根 据 上 海 市 委 、 市 政 府 决 策 部 署 , 闵 行 区 整 合 原 区 工 商 分 局 、 质 量 技 监 局 、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分 局 、 物 价 局有 关 职 能 部 门 , 组 建 成 立 了 “ 上 海 市 闵 行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 , 为 区 政 府 工 作 部 门 , 并 挂 上 海 市 闵 行 区 食品 安 全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 上 海 市 闵 行 区 质 量 发 展 局 牌 子 。 闵 行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于 2015年 6月 1日 起 对 外 统一 办 公 。 1 1 广 , 保 证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的 及 时 性 、 准 确 性 和 真 实 性 , 逐 步 形 成 企 业 信用 约 束 机 制 。2.预 算 资 金 来 源 及 使 用 情 况( 1) 预 算 安 排 情 况2016年 市 场 主 体 监 督 管 理 专 项 项 目 预 算 总 额 为 900.5万 元 ,项 目资 金 全 部 由 区 级 财 政 承 担 。 其 中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抽 查 ( 专 项 财 务 检 查 )预 算 金 额 900万 元 , 异 常 名 录 、 协 助 执 行 函 寄 递 费 预 算 金 额 0.5万 元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抽 查 ( 专 项 财 务 检 查 ) 的 测 算 依 据 如 下 : 根 据 市 工 商 局 2015 年 发 布 关 于 在 2013 和 2014 年 度 企 业 年 报 信 息 抽 查 中 委托 专 业 机 构 开 展 信 息 核 审 的 指 导 意 见 的 文 件 要 求 , 支 出 标 准 为 每 份认 定 报 告 3000元 , 按 不 少 于 全 区 注 册 企 业 数 量 的 3%的 抽 取 比 例 , 预计 2016年 认 定 报 告 数 为 3000 份 , 故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抽 查 ( 专 项 财 务 检查 ) 预 算 金 额 为 900万 元 。异 常 名 录 、 协 助 执 行 函 寄 递 费 的 测 算 依 据 如 下 : 异 常 名 录 、 协 助执 行 函 寄 递 费 为 一 批 次 费 用 , 每 批 次 异 常 名 录 、 协 助 执 行 函 寄 递 费 为0.5万 元 , 故 异 常 名 录 、 协 助 执 行 函 寄 递 费 的 预 算 金 额 为 0.5万 元 。项 目 预 算 编 制 及 调 整 情 况 见 表 1-1: 表 1-1 项 目 预 算 编 制 明 细 及 调 整 情 况项 目名 称 项 目 内 容 单 价 ( 万元 ) 数 量( 份 ) 年 初 预算 金 额( 万 元 ) 调 整 金 额( 万 元 ) 调 整 后 金额 ( 万 元 )企 业公 示信 息监 管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抽 查( 专 项 财 务 检 查 ) 0.3 3000 900 0 900异 常 名 录 、 协 助 执行 函 寄 递 费 0.5 1 0.5 -0.5 0 1 2 项 目名 称 项 目 内 容 单 价 ( 万元 ) 数 量( 份 ) 年 初 预算 金 额( 万 元 ) 调 整 金 额( 万 元 ) 调 整 后 金额 ( 万 元 )经 费 合 计 900.5 -0.5 900异 常 名 录 、 协 助 执 行 函 寄 递 费 专 门 用 于 对 检 查 结 果 中 属 于 “ 住 所( 经 营 场 所 ) 无 法 联 系 ” 企 业 的 审 核 程 序 , 采 用 邮 寄 信 函 方 式 进 行 确认 。 后 由 于 取 证 要 求 发 生 变 化 , 从 2015 年 12月 起 , 取 消 邮 寄 信 函 ,改 为 实 地 核 查 确 认 方 式 , 故 “ 函 寄 费 ” 也 已 取 消 , 于 9月 向 区 财 政 申请 调 减 预 算 支 出 。( 2)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2016 年 市 场 主 体 监 督 管 理 专 项 项 目 预 算 总 额 为 900 万 元 , 截 至2016年 11月 28日 , 本 项 目 实 际 支 出 900 万 元 , 预 算 执 行 率 为 100%。预 算 执 行 情 况 见 表 2-1:表 2-1 2016年 市 场 主 体 监 督 管 理 专 项 项 目 预 算 执 行 情 况年 初 预 算( 万 元 ) 调 整 金 额 ( 万 元 ) 调 整 后 金 额( 万 元 ) 实 际 支 出 ( 万 元 ) 预 算 执 行 率900.5 -0.5 900 900 100%本 项 目 资 金 的 使 用 主 要 为 通 过 政 府 采 购 , 由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委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被 抽 查 企 业 进 行 审 计 及 复 核 。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在 市 财 政 确 定 的 81家 上 海 市 2015-2016年 度 报 表 审 计 协 议 中 标 单 位 中 ,根 据 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规 模 大 小 以 及 在 闵 行 区 的 业 务 量 , 自 行 选 择 了13 家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为 委 托 单 位 , 对 被 抽 查 企 业 的 年 报 信 息 和 即 时信 息 进 行 审 计 及 复 核 。 具 体 资 金 拨 付 情 况 如 表 2-2 所 示 :表 2-2 2016年 市 场 主 体 监 督 管 理 专 项 项 目 资 金 拨 付 情 况 1 3 序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市 场所 抽 查 企 业数 量 (户 ) 出 具 报 告数 量 ( 份 ) 确 认 报 告数 量 ( 份 ) 支 付 金 额( 万 元 )1 上 海 华 安 会 计 师 事 务所 有 限 公 司 马 桥 558 489 489 146.72 上 海 华 皓 会 计 师 事 务所 梅 陇 452 388 388 116.43 上 海 沪 港 金 茂 会 计 师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莘 庄 415 323 323 96.94 上 海 锦 航 会 计 师 事 务所 有 限 公 司 华 漕 345 312 312 93.65 上 海 久 信 会 计 师 事 务所 有 限 公 司 七 宝 254 226 226 67.86 上 海 中 惠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浦 江 225 203 203 60.9浦 锦 36 31 31 9.37 上 海 财 瑞 会 计 师 事 务所 有 限 公 司 工 业区 240 202 202 60.68 上 海 浦 江 会 计 师 事 务所 有 限 公 司 虹 桥 236 212 212 63.69 上 海 兆 信 会 计 师 事 务所 有 限 公 司 江 川 202 168 168 50.410 上 海 锐 阳 会 计 师 事 务所 有 限 公 司 吴 泾 181 145 145 43.511 上 海 铭 瑞 会 计 师 事 务所 有 限 公 司 古 美 156 138 138 41.412 上 海 上 审 会 计 师 事 务所 有 限 公 司 颛 桥 110 77 77 23.1 13 上 海 诚 昌 会 计 师 事 务所 有 限 公 司 新 虹 102 86 86 25.8合 计 3512 3000 3000 900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在 完 成 审 计 及 复 核 工 作 后 , 由 各 街 镇 市 场 监 管 所 对其 审 计 及 复 核 报 告 进 行 审 核 确 认 , 并 签 订 闵 行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委托 审 计 采 购 项 目 验 收 表 ( 以 下 简 称 验 收 表 ) , 验 收 表 中 明 确 列出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认 定 报 告 数 量 、 报 告 完 成 时 间 及 应 支 付 金 额 。各 街 镇 市 场 监 督 所 将 确 认 报 告 数 量 及 金 额 上 报 区 市 场 监 督 局 , 区 市 场监 督 局 审 核 通 过 后 , 授 权 银 行 支 付 至 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账 户 , 五 个 批 次中 所 涉 及 的 所 有 费 用 于 11月 一 次 性 结 清 。 资 金 拨 付 流 程 如 图 1-1 所 1 4 示 : 图 1-1 资 金 拨 付 流 程 3.项 目 实 施 情 况2016 年 市 场 主 体 监 督 管 理 专 项 项 目 为 经 常 性 项 目 , 2016 年 为 本项 目 使 用 区 级 财 政 资 金 的 第 一 年 。由 市 局 通 过 随 机 摇 号 确 定 抽 查 名 单 并 下 达 至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从 市 财 政 确 定 的 81家 上 海 市 2015-2016 年 度 报 表审 计 协 议 中 标 单 位 中 自 行 选 择 了 13家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委 托 其 对 被 抽查 企 业 的 公 示 信 息 进 行 审 计 及 复 核 。 闵 行 区 各 街 镇 管 理 所 负 责 对 各 会计 师 事 务 所 进 行 监 督 指 导 , 并 对 审 计 及 复 核 报 告 进 行 审 核 确 认 , 将 审 计 及 复 核 报 告 作 为 抽 查 结 果 的 依 据 , 最 终 将 抽 查 结 果 通 过 企 业 信 用 信息 公 示 系 统 进 行 公 示 。 1 5 具 体 抽 查 情 况 见 表 3-1:表 3-1 闵 行 区 企 业 公 示 信 息 抽 查 情 况批 次 检 查 对 象 计 划 完 成时 间 实 际 完 成时 间 计 划 抽 查数 ( 户 ) 实 际 抽 查数 ( 户 )20160701 2016年 6月 30日 前通 过 企 业 信 用 信 息公 示 系 统 报 送 并 公示 2015年 度 年 报 信息 的 企 业 10月 31日 10月 31日 1315 1315 20160501 2015年 7月 1日 至16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