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发展资金(能源节约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山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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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 年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发展资金 (能源节约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述 (一)政策立项 山东省作为我国能源消耗大省,一直高度重视能源节约工 作。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各项节能环保政策,积极适应和引领节 能新常态,促进绿色发展和民生改善,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 展,山东省各政府部门 不断实施各项重要举措来促进能源节约 工作的开展。 2006 年,山东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 的通知(鲁政办发 2006 116 号),对全省 节能工作突出贡献企业、重大节能成果和优秀节能成果给予奖 励。 2012 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 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 2012 70号),文中明确提 出 “省财政结合节能专项资金,支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鼓励 和引导用户改进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电能利用效率和电力供应 保障能力 ”。 2015 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运用财政政策 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鲁政 发 2015 14号),文中提出 “启动实施 工业绿动力 计划, 2015 年,省财政对纺织、食品加工、化工等热水需求量大的工业企 业安装使用新能源集热系统,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推动建设 2 使用新能源工业热力系统;对热电厂燃煤机组 (锅炉 )改造和工业 企业高效煤粉锅炉示范工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鼓励企业 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在全省扩大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财 政奖励政策,对所有节能效益分享型和能耗费用托管型的合同 能源管理项目,全部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同年,山东省政府 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 “工业绿动力 ”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经信资 2015 257 号),文中将工业企业及热电厂高效 煤粉锅炉示 范工程和新能源集热系统应用工程列为主要工作内 容。 2016 年,为了深入实施 “工业绿动力 ”计划,推动煤炭清洁 高效利用,山东省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山东省高效环保煤粉锅 炉推广行动计划( 2016-2018)(鲁经信资 2016 85 号), 文中提出 “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通过奖励、科技研发、节能基金、 绿色信贷等多种形式进行扶持。鼓励各市申请列入国家燃煤锅 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试点城市 ”。 (二)项目预算 省级财政 2016 年 共 安排预算 资金 20785 万元,其中 高效煤 粉锅炉示范工程、太阳能集热系统推广工程、省政府节能奖、 能效 “领跑者 ”和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预算资金分别为 9500万元、 7955 万元、 1230 万元、 1100 万元和 1000 万元, 均由山东省财 政厅承担。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3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扶持标准 1 高效煤粉 锅炉示范 工程 1.淘汰一批低效燃煤锅炉; 2.壮大一批节能环保企业; 3.建设一批高效煤粉制备中心; 4.形成一批分布式能源供给示 范工程; 5.搭建一体化锅炉研发检测服 务平台。 1.对试点市建设的高效煤粉制备 中心每吨奖励 30元 ; 2.对新建、改造的高效煤粉锅炉 每蒸吨奖励 10万元 。 2 太阳能集 热系统推 广工程 支持 “爱心阳光工程 ”和太阳能 集热系统工业应用。采取企业 申报、专家评审、建成验收、 项目公示、拨付资金的方式, 对学校、公共医疗卫生机构、 敬老养老机构和工业企业安装 的太阳能集热系统进行补贴。 1.基础教育学校日产热水 7500 元 /吨;其他院校日产热水 4500 元 /吨。同一校区职能一次性享受 且不超过 120万元 ; 2.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日产热水 4500 元 /吨,同一院区只能一次 性享受且不超过 100万元 ; 3.敬老养老机构日产热水 7500 元 /吨,同一个院区只能一次性享 受且不超过 100万元 ; 4.工业企业 日产热水 6000元 /吨, 同一个企业只能一次性享受且 不超过 150万元。 3 省政府节 能奖 1.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和 山东省节能先进单位:科研机 构、社会团体、城市社区、政 府及其部门 2.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企业和 山东省节能先进企业:用能企 业 3.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和山东 省优秀节能成果:省推广实施 的节能技术、产品、工程项目 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单位: 100 万元( 2 年评选 1 次) ; 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企业: 100 万元 ; 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 100 万元 ; 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 5 万元 ; 山东省节能先进单位( 2 年评选 一次) 。 4 能效领跑 者 主要是在工业领域实施能效领跑者奖励政策。 入围省用能产品能效 “ 领跑者 ” 目录的,省里将根据国家部署积 极推荐进入全国能效 “ 领跑者 ” 目录;对生产企业在省节能考 核、评优树先、表彰奖励、政府 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企业 实施的节能改造和技术装备产 业化项目,符合有关条件的,优 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专项资金 项目。 5 电力需求侧管理资 1.电能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2.有序用电管理系统升级和完 不超过 项目 投资额 30%的比例进行补贴。 4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扶持标准 金 善; 3.电蓄冷、电蓄热及中央空调系 统控制等以常态削峰为目的的 负荷管理类项目; 4.通过采取有效管理和技术措 施改进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电 能利用效率或优化电力负荷特 性的其他项目。 (四)项目组织管理 省级 资金的拨付单位为山东省财政厅,项目主管单位为山 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 “省经信委 ”),各市经信 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配合组织项目的申报、初审、上报以及 验收等工作。 (五)绩效目标 1.总目标。 通过实施高效煤粉锅炉示范工程项目、太阳能 集热系统推广工程,深入推进 “爱心阳光工程 ”和 “工业绿动力计 划 ”的进展,鼓励企业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减少化石 能 源消耗,推动 全 社会节能减排。通过实施省政府节能奖项目、 能效 “ 领跑者 ” 项目,树立行业标杆、形成政策激励、提高产 品标准,形成推动终端用能产品和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不断提升 的长效机制,增强全社会节能减排动力。通过实施电力需求侧 管理资金项目,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和电力供应保障能力。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 从而加快推进全省节能工作,构建节约型发展模式、产业体系 和消费方式,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5 2.阶段性目标 。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效环保煤粉锅炉推广 行动计划 (2016-2018 年 )的通知(鲁经信资 2016 85 号), 高效煤粉 锅炉 项目 目标为:到 2018 年 , 累计 推广高效煤粉锅炉 2.5 万 蒸吨以上,煤粉 锅炉 应用比例达到 65%以上,煤粉锅炉平 均热效率达到 87%以上,形成年节能能力 180 万吨 标准煤 , 减 排烟尘 4.8 万吨、 二氧化硫 5.8 万吨 、氮氧化物 1.1 万吨 。关 于深化太阳能光热应用加快太阳能光热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 见(鲁经信资 2014 556 号)中明确提出:工业领域推广 应用中高温太阳能集热面积达到 600 万平方米;机关、医院、 学校和养老院等公共领域推广应用规模化太阳能集热面积达到 700 万平方米。 二、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 (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 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省直 各部门和项目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可 根据 评价对象的部门、行业、项目等特点,制定分类的绩效评价办 法。 6 (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 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 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选择 (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 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 实现程度。 ( 2)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 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 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依据项目特点,评价组应用逻 辑分析法,按照绩效指标建立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有用性等 标准,设计科学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指标体系和基础表 两部分,指标体系是评价的依据,基础表是支持评价的基础数 据,由被评价单位、实施单位及受益单位负责填报。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项目的评价期间为 2017 年 3 月 -2017 年 6 月底,具体 工作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 2017 年 4 月 26日前 方案 制定 ( 2017 年 4 月 18日 前 )。 受山东省财政厅委托, 7 对能源节约资金进行调研,与预算单位沟通,收集相关资料, 了解专项资金的内容、操作流程、管理机制、资金使用、产出 和效果等情况,根据专项资金实际情况和绩效管理要求制定政 策评价工作方案。 方案沟通( 2017 年 4 月 21 日前)。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出具评价方案的初稿后,与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经信 委进行沟通,并根据沟通意见修改评价方案,经委托方及预算 单位确认的工作方案作为本次政策评价的依据。 2.评价实施阶段 2017 年 5 月中旬前 现场评价( 2017 年 5 月 10 日前)。评价组根据抽样要求 确定现场评价的抽样点后,与省经信委提前沟通,由省经信委 下发文件至各现场评价点,各地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 项目资料、通知访谈的受益单位等。评价组于 4 月 26日 -5 月 7 日分别到淄博市、潍坊市、济南市等 10个市开展了现场评价工 作。 非现场评价( 2017 年 5 月 15 日前)。在开展现场评价的 同时,评价组将基础表、满意度调查问卷提交省经信委,由其 统一下发至各市、直管县,要求相关部门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 求填报数据并提交佐证材料。 3.报告完成阶段 2016 年 6 月底前 撰写评价报 告( 2017 年 6 月 20 日前)。评价组汇总整理 现场评价收集的资料和非现场评价提交的资料,依据评价思路 8 对绩效指标进行梳理,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并通过各类 分析形成政策评价结论。在此基础上,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撰写政策评价报告。 征求意见 (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政策评价报告 完成后 提交 财政厅 、预算单位 、 专家 , 征求预算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并根据 三 方的意见修改 报告, 经委托方及预算单位确认后定稿。 (四)取得的成效 1.高能耗燃煤锅炉推广政策出台及时,试点城市环境显著 改善。 自 2015 年开始推广高效煤粉锅炉项目以来,高效煤粉锅 炉推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四个试点市截至目前已建成 81 台、 2928.7 蒸吨,在建 27台、 1135 蒸吨的高效煤粉锅炉,其中 包括替代原有传统低效燃煤锅炉和新建高效煤粉锅炉,实现了 “一集中、二转化、三不见、四节能 ”,即 “煤粉制备集中供应, 人工操作转化为智能控制、煤粉灰转化为混凝土原料,不见煤、 不见灰、不见烟,节煤、节电、节人、节地 ”的良好效果。 四个 试点市中德州、淄博、临沂均为山东省内大气污染严重、煤炭 消耗量大的地区。 2015 年临沂市、德州市市长先后被环保部华 东 督查中心约谈。从 2015 年开始淄博市、德州市和临沂市相继 开展了环保整治行动,从严整治高污染行业,大气质量得到了 显著提升。从环保监测数据看,截至 2016 年底,四个试点市的 优良天数和 “蓝繁天数 ”1同比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1蓝繁天数:山东省环保厅 2013 年提出的,用于衡量省内各市空气质量状况的指标。 9 2.太阳能集热系统建设热情高涨,项目建成后效果显著 。 2007 年以来,山东省先后实施了 “阳光爱心工程 ”、 “工业绿动力 ” 计划,以财政补贴方式在公共领域、工业领域建设太阳能集热 系统示范项目,截至 2016 年底,全省共建成 2330 个太阳能集 热系统示范项目,领域覆盖了全省的学校、医院、养老院及工 业企业,可日产热水 8.5 万吨,年节约标准煤 114.6 万吨,减排 二氧化碳 286.5 万吨,节能减排效益显著。公共领域实施太阳 能集热系统示范项目过程中,部分以前没有浴室的学校、医院、 养老院均配套新建了浴室,显著改善了住宿师生、住院病人和 老人的洗浴条件,获得了社会的高度认可,产生了良好的 社会 效益。工业领域共建成太阳能集热示范项目 107个,覆盖纺织、 化工、印染、食品等行业,可日产热水 9000 吨,其中大部分为 替代原有的燃煤锅炉项目。通过工业领域太阳能集热系统的推 广运用,有效推动了工业企业降本增效和绿色发展,对于优化 山东省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 3.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 “工业绿动力 ”计划不仅倒逼 企业技改升级和淘汰落后设备,而且带动了锅炉制造安装、检 测服务等新兴产业的研发和生产以及太阳能光热产业的快速发 展。随着 “工业绿动力 ”计划加速推进和深入实施,山东省的锅 炉企业销量有了一 定程度的提升, 泰山集团、淄博松龄、临沂 华源 等企业的高效环保煤粉锅炉销量大幅上升。 泰安索普、泰 安利达、青岛全能 等企业的燃烧器及自动控制系统设备已在全 10 省 “工业绿动力 ”中得到广泛应用。太阳能光热产业是节能环保 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山东省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 产业,截至目前已形成了济南、枣庄、德州、临沂等太阳能产 业集聚区。山东省为太阳能光热产业的大省, 2016 年 1-11 月, 全省重点调度的太阳能企业实现热水器产量 2040 万平方米,销 量 1771 万平方米,同比分别提高 7.1%、 6.5%,太阳能光热产 业已形成由真空管、 集热器、水箱、整机及工程施工等组成的 全产业链,产销量均占全国的 40%,集中了全国 43%的名牌产 品。太阳能产业已成为 山东 省新能源领域亮点产业,有效推动 了全省经济绿色发展。 4.受益单位满意度高 。 本次满意度调查采用全覆盖的方法, 通过各市主管单位将 5 类满意度问卷邮件发送至受益企业。实 际发放问卷 645份,其中高效煤锅炉示范项目 48份,太阳能集 热系统项目 530 份,省政府节能奖 56 份,能效 “领跑者 ”11 份, 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 6 份。实际回收问卷 404 份,问卷有效回 收率为 62.64%。经分析,五个子项目的满意度 均 高于 80%,社 会效果显著。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层面。 政策扶持范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 部分地区 环保部门对煤粉锅炉的认知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煤粉锅 炉项目实施进程 ; 煤粉制备中心建设布局合理性需提升 ; 电力 需求侧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已不符合 项目的实际情况 。 11 2.项目管理层面。 高效煤粉锅炉项目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 太阳能远程监测平台使用率 需继续 提升 。 3.资金管理层面。 省级 资金 在试点地区的 切块分配 依据明 确性待 提升 ; 个别项目资金拨付周期长,影响财政资金效果的 发挥 。 四、意见建议 (一)政策层面。 坚持多元化发展理念,积极拓展政策补 贴范围 ; 统一思想认识,共同推进节能环保工作 ; 合理规划煤 粉制备中心建设布局 ;修订 电力 需求侧 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二)项目管理层面。 完善高效煤粉锅炉项目管理制度, 规范项目验收程序 ; 加快推进太阳能在线监测平台的利用 率 , 充分发挥监管服务作用 ;加强 对太阳能 集热 系统供货企业的动 态管理。 (三)资金管理层面 。 细化 财政资金分配 依据 ,提升资金 使用效益 ; 调整资金拨付方式,加速资金拨付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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