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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目录一、项目基本情况4二、绩效评价情况4三、主要问题6四、有关建议6【摘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安排使用,加快了全省脱贫攻坚的步伐,加强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对于实现我国伟大复兴,各民族繁荣以及整个社会的统一都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央财政安排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是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的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组成部分。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对全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生活水平和环境面貌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选取部分重点市县,对20XX-20XX年中央补助我省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省级安排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正文】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对20XX-20XX年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冀财行20184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9月至10月,省财政厅政法处选取部分重点市县,对20XX-20XX年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背景少数民族为我国的繁荣昌盛和统一起到了很大作用,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是我国提出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实现共同繁荣、全面构建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途径。(二)项目目标各项目实施单位通过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改善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偏远山区和欠发达地区少数群众生活条件,发展少数民族经济。(三)项目内容各市县的财政和民宗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和具体实施,项目资金的主要用途为:(一)改善生产生活基础条件,包括修建乡村人畜饮水、电、路、便桥、农村能源等设施,以及改造特困群众的茅草房、危房;(二)培训少数民族群众劳动技能、推广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三)发展具有一定资源优势和地方特色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和民族特色旅游产业;(四)支持民族工作示范村(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建设(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不包括此项)。(四)资金投入情况本次检查我们选取了张家口市、承德市、保定市和沧州市及所辖县(市、区),20XX-20XX年共安排上述地区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172.00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70.00万元。二、绩效评价情况(一)绩效评价的范围和目的1、评价的范围:对分配到张家口市、承德市、保定市和沧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20XX-20XX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2、评价的内容、目的:(1)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拨付情况。项目立项是否规范,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项目是否按照批复计划施工、完成;市、县财政部门是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是否在项目资金申请前、下拨后开展核查、追踪问效等有关工作或建立有关工作机制等。(2)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资金使用单位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现有财政、财务制度管理要求使用资金;单位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否健全、规范;资金支出范围和进度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规定用途是否相符,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任务。(3)专项资金绩效情况。是否通过评价取得数量、质量等指标、资料,围绕绩效目标,通过横向比较、纵向分析、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效果、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XX-20XX年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含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部分内容(即一级指标),下设8个二级指标、26个三级指标。投入(24分):该部分包含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两项内容,主要考核省、市、县级相关部门在少数民族发展专项方面项目立项依据规范性、绩效目标设置明确、合理,以及资金分配的合理性与到位及时情况。2、过程(54分)该部分包含项目实施管理、财务管理两项内容,主要考核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是否已制定相应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是否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制度、程序执行,跟踪监管是否到位,财务及资金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等。3、产出(10分)对20XX-20XX年资金安排的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内容进行评价,统计分析各项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实际完成情况、完成及时情况,根据质量达标情况,综合衡量评价旅游发展专项水平。4、效果(12分)针对上述产出内容,评价各项工作的效益效果。是否按照各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计划来完成产业发展、技能培训、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改善基本生活条件,综合评价专项资金整体对推进少数民族发展专项项目可持续性及服务建设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三)评价方法及组织实施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项目单位自评与省级综合评价相结合,运用比较法、专家评议和公众评议等方法进行评价。根据河北省少数民族发展专项项目的特点,主要采取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察看、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评价。(1)访谈。通过与各级市和直管县被评价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面谈,听取被评价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介绍,针对项目的不同特点和关键问题,直接听取项目管理者、实施人员意见。(2)项目资金的分析研究。查阅立项批复文件、资金计划、重点工作计划等文件,核查重点项目计划、验收报告、财务资料等,对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指标部分进行评价。(3)实地调研。到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现场核实,查看项目实际建设和运行情况;收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资金等方面的资料,针对绩效评价的重点内容核实相关信息,对产出和效益指标部分进行评价。(4)问卷调查。通过设计和发放问卷,收集受益对象满意度评价资料。(四)评价结论及分析根据单位自评、主管部门复核和重点评价情况,20XX-20XX年河北省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88.08分,评价结果为“良”。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发现大部分项目管理、实施单位能够按照少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执行,并取得了较好的效益,进一步提高了各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提升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村镇建设面貌。但各环节仍有不足的地方,如:1.投入方面:经对项目主管部门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投入环节得分21.02分,占标准分值的87.58%,其中得分较低项主要是资金到位及时性,占标准分80.25%。主要是因为此次检查中发现,有的地方财政资金的管理模式陈旧,对财政资金的到位及时性缺少有效的管理措施,一边是关系到民生项目的开展,一边是部分单位财政资金在帐上“睡大觉”,让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大打折扣。2.过程方面:经对项目主管部门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过程环节得分46.99分,占标准分值的87.02%,其中得分较低项主要是财务监控有效性指标,占标准分60.50%。主要是因为此次检查中发现,各市县普遍未制定必要的监控措施,未对资金下拨后项目的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形成有效的监控措施,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无法保障,这也是财政以后绩效管理上应重点关注和加强的环节。3.产出方面:经对项目主管部门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产出环节得分9.09分,占标准分值的90.90%,其中得分较低项主要是质量达标情况指标,占标准分82.67%。主要是因为此次检查中发现,很多项目在项目完工后缺少验收程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质量。验收是保护国家财产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利益的重要环节,也是财政支付资金的一项重要考核依据,应加强验收环节的管理,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落到实处。4.效益方面:效益指标主要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受益群体满意度。评价结果得分10.98分,占标准分值的91.50%,其中得分较低项主要是受益群体满意度指标,占标准分85.00%。虽然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已经初见成效,但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任重而道远,离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期望还是有一定差距,继续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也将是全省长期的发展目标。三、主要问题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资金申报程序不严谨、资金拨付迟缓、滞留现象较多、挪用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管理职能缺位等情况,涉及金额4,676.56万元,占本次评价全部专项资金8,372.00万元(扣除涉农整合资金3,370.00万元)的55.86%。四、有关建议(一)加强工作管理建议1、加强项目的统筹工作和前期论证工作。由于项目选项不合理、可行性论证不扎实、设计方案不科学、预算不准确造成有些项目实施起来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或根本无法实施。因此,做好项目的前期规划,搞好项目立项前的调研和评估论证,是项目能否顺利实施,能否发挥项目效益的关键。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立项的勘察、设计、投资概算及可行性研究、论证等前期评估工作,提高项目立项审批质量。在项目的规划上,要围绕当地经济发展中心,将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具有相同建设内容的项目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集中连片,规模开发。2、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实施有效监管。为了保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的监管是关键。针对项目招投标阶段“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虚假招标”、“串标围标,非法竞争”、“偷梁换柱,低中高结”等“暗箱操作”、“违规操作”的行为,应进一步完善招投标运行机制,确保招投标各环节“阳光操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招投标运作中的人为因素;健全责任约束和追究制度,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事后监督和约束,合理确定市场准入控制的对象、标准和评价方法,依法限制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及人员进入。(二)加强资金管理建议1、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切实保障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与效益。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以及资金管理和使用上,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项目资金的跟踪问效制度、目标评价体系和效益考核机制,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各监督机构应加强资金监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改项、挤占挪用、虚假报账造成资金流失、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防止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完整,最大限度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加强对项目的实施进度的推进工作。要加强财政资金与其他部门专项资金的整合,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变分散资金为板块投入,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将有限的财政资金与本级具有相同建设内容的项目资金进行有机整合,统筹规划,集中资金实施优势项目。要根据项目规划,制定完成时间节点,定期盘查在建项目推进情况,查找原因,进行分类处理,不断推进进度缓慢的在建项目,有效推进项目的实施进度。(三)完善制度体系和政策设计建议加强资金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专人、专账、专户管理。进一步完善报账制,资金的拨付要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严格实行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库建设,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验收到项目。对未按项目方案要求进行实施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以保证扶贫资金真正用于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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