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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 财政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闵行区 2018 年回购改造开发经营性 物业贷款贴息 项目单位:闵行区 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管部门:闵行区 农业农村委员会 委托单位:闵行区 农业农村委员会 评价机构: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3 日 1 目 录 摘 要 . 1 一、项目基本情况 . 6 (一)立项背景及目的 . 6 (二)项目计划和实施情况 . 10 (三)预算资金来源及使 用情况 . 12 (四)组织及管理 . 21 (五)绩效目标 . 2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 26 (一)绩效评价目的 . 26 (二)绩效评价方案制定过程 . 27 (三)绩效评价原则和方法 . 27 (四)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 28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 29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 30 (一)评价结论 . 30 (二)具体绩效分析 . 31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 38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 38 (二)存在的问题 . 39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 41 五、附件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 附件 1:指标体系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2:审计报告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2-1: 2017 年审计报告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2-2: 2018 年审计报告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3:管理情况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3-1:制度情况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3-2:绩效目标申报表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4:社调报告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4-1:调查名单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4-2:调查问卷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4-3:调查报告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5:访谈报告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5-1:访谈提纲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5-2:访谈报告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6:相关文件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6-1:闵委发 2012 68 号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6-2:闵农委 2013 23 号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6-3:闵农委 2018 68 号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7:贴息项目汇总表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8:工作底稿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9:评审意见修改对照表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10:书面意见征询单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 摘 要 概述 为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 农民长效增收,闵行 区开展了回购 改造开发经营性物业 贷款贴息 项目 。 本项目自 2013 年开始启动, 2018 年是该项目实施的第五年,也是最后一年。 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为 : 村级集体经济和镇级农民长效增 收平台回购 改造开发经营性物业,区、 镇财政按其资本金以外的银行贷款实际数额,根据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给予贷款贴息补贴。 各 街镇 政府 对贴息单位的材料进行汇总和上报, 区 农业农村 委 组织第三方机构 对 各 街 镇送报的 贴息材料进行审计 和 贴 息资金的 申请 发放 。 为考察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效果,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受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委托,对“闵行区 2018 年回购改造 开发经营性物业贷款贴息”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018 年区财政预算安排 1127 万元 ,调整预算 869.11 万元, 实际 支出 869.11 万元,预算执行率 100%。 共涉 及华漕镇、吴泾镇、梅陇镇、 新虹街道等 4 个街镇的 8 个项目,项目涉及的银行贷款贴息时段为: 2017 年 3 月 21 日 -2017 年 8 月 7 日 。项目预算及评价时段为: 2018 年 1 月 -2018 年 12 月。 评价结论和绩效 情况 (一) 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 80.25 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 目决策类指标权重 10 分,得分 8.75 分,得分率 87.5%;项目管理类指 标权重 30 分,得分 27 分,得分率 90%;项目绩效类指标权重 60 分, 得分 44.5 分,得分率 74.17%。 (二) 绩效情况 本项目符合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推进 农民长效增收机制建 设的指导意见, 共有 8 个街镇 建立了 村集体经济或镇农民长效增收平 2 台 ,贴息资金 100%足额到位应补尽补。但从政策执行情况来看,贴息 资金更多流向了集中城市化地区,经济薄弱村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相对 集中的街镇中,除华漕镇、吴泾镇享受到贷款贴息外,浦江镇、马桥 镇和浦锦街道没有享受到贷款贴息政策,政策效应没有有效发挥。 主 要是 由于该扶持政策的贴息对象是集建区内建设或改造的物业,而浦 江 镇 、 马桥镇的大部分土地都在集建区外,不符合建设或改造物业的 基本要求 。故区位较偏,农民数量较多的 经济薄弱镇这几年没有贴息 项目。 且 贴息物业收益率、农民分红情况也与预期有一定的差距。 经验 、问题 和建议 (一) 主要经验及做法 1.扶持政策符合国家战略方针的目标 。 回购 改造开发经营性物业 贷款 贴息政策符合国家和 上海 市对农民长效增收的目标。 区委 区政府 为促使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制定了 关于扶持 经济薄弱村发展推进农民长效增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闵委发 2012 68 号) , 提出了农民长效增收的扶持政策, 通过对回购 改造开 发经营性物业给予贷款贴息,有效减轻 部分 镇、村两级农民长效增收 平台的资金压力,有助于推动项目及早落地,加快经营性物业招 商引 资进程,培育村集体经济和镇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的“造血”能力, 将物业租赁收入让农民共享,农民收入得到实惠。 2.有效的管理,保证了扶持政策的实施 。 从实施管理方面来看, 该项目建立了 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年度工作计划、审核制度、考核 制度和公示制度等。 区农业农村委 作为实施单位,积极为农民长效增 收项目融资和贴息,通过牵线搭桥,促成多家银行与区政府签订合作 意向书,为农民长效增收项目提供了便利和优惠的融资服务。资金管 理方面,制定了专项资金和内部审计制度。 另外 区农业农村委 聘请第 三方审计公司对 贴息单位上报的当年的凭证材料进 行审查 ,并对下一 年的 相关贴息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计算等工作。 资金使用经过第 三方审计, 未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有效的管理, 保证了扶持政策的实施。 3 (二) 存在的问题 1.对薄弱镇扶持力度不够,容易引起新的不平衡 。 扶持项目与所 属地区的交通、商业、商务、人气等环境有关,一般来说区位环境好、 商业配套高,项目多,收益好。但往往薄弱的镇,区位比较偏,商业、 人气又不足,投资的机会少。从近几年政策执行情况来看,贴息资金 更多流向了七宝镇、莘庄镇、虹桥镇、梅陇镇等集中城市化地区。经 济薄弱村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相对集 中的街镇中,除华漕镇、吴泾镇享 受到贷款贴息外,浦江镇、马桥镇和浦锦街道没有享受到贷款贴息政 策,政策效应没有有效发挥。 2.贴息项目收益率不平衡,农民分红效益不高 。 贴息项目投资收 益率受宏观经济、市场需求、投资环境、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的影响。 从区位情况来看 , 区位较好的投资项目收益率高 , 区位不好的投资项 目收益不好 , 加上前期投入成本高,导致项目一直处于亏损。 本次 评 价范围对应的年度中,贴息项目净利润合计为 -10631.39 万元,项目 投资额合计为 121682万元,投资收益率为 -8.74%。投入使用的贴 息项 目净利润,由于前 期投入成本高 、 投入使用时间短 、投资回报周期 长、投资环境不佳等原因 ,投入使用的 8 个项目中,仅有 1 个项目盈 利, 1个项目无净利润,其余 6个项目亏损。 其中亏损较大的 3家单位 分别为闵臣公司亏损 1175.19万元、紫迪公司亏损 8108万元、泾绣房 地产公司亏损 889.32 万元。 在农民分红方面, 8 个项目中,仅有 3 个 项目给农民分红。从目前分红的形式来看,主要有 2 种。一是和农民 签订协议,明确分红额度,就是没有收益也按协议分红。大多数 项目 是另一种,按投资收益分红。根据农民股权、经营状况、统筹分红。 故大部分项目没有分红的原因主要还 是因为投资的项目效益不好。 3.资金拨付及时性存在偏差 。 2017 年预 算用于的贴息年度为 2015 年 3 月 21 日 -2017 年 3 月 20 日, 2018 年预算用于的贴息年度为 2017 年 3 月 21 日 -2017 年 8 月 7 日。 预算编制时按照街镇上报的贷款贴息 项目数量进行申报 ,但实际补贴时,具体的贷款贴息项目需经过审计 4 后才能确认是否补贴。 若审计后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则不予进行补 贴。 2018年 5月才完成审计 , 2017年的贴息 资金延迟至 2018年支付 。 (三)建议和改进 措施 1.适当调整实施政策,加大经济薄弱镇的扶持力度 。 建议下一轮 政策制 定中,加大对经济薄弱镇的政策倾斜。政策将重点聚焦纯农和 经济薄弱地区发展,贷款贴息范围调整为浦江镇、华漕镇、马桥镇、 吴泾镇和浦锦街道、新虹街道等 6 个涉农街镇,对其村级集体经济和 镇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回购改造开发经营性物业的存量项目,由 区财 政按其资本金以外的银行贷款实际数额,根据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 贷款贴息补贴。对经济薄弱镇的贴息按 100%给予补贴,以提高企业竞 争力,增加企业招商引资的能力。经济发达镇与经济薄弱镇共建增收 平台,让经济薄弱镇农民资金加入发达镇的投 资项目中。充分利用经 济发达镇的商业、区位、经济等优势, 帮助薄弱村共同致富。进一步 探索对纯农地区的扶持政策,实际证明该政策不能做到“精准扶贫”, 纯农地区没有集建区内的土地去建造或改造经营性物业,土地的使用 性质由规土局已经确定,因此应重新考虑该扶持政策是否适合对纯农 地区的扶持。 2.加强项目管理,发挥政策导向和引领作用 。 一是要选好项目, 项目的好坏,直接影响投资收益率,要根据市场需求来对项目进行定 位和调整,要及时掌握市场的变化选择经营业态。二是要努力改善投 资环境,包括交通、商业配套等,使投资项目环境不断提升,增强招 商竞争力,提高项目的租金收入。三是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管理,针 对投资周期长的项目监督其加快投资进度,建立退出机制,促使贴息 项目尽早有收益,用现代化的经营模式来管理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 + 来拓展市场,适应市场、管理企业。四是产业招商扶持政策要覆盖农 民增收的项目,促使其找到好的项目,提高收益率,从而提高农民分 红收入。在农民分红方面, 建议参照银行理财产品的利率给农民一个 保底收益,或者承诺按照贴息项目利润的一定比例给农民分红,不让 5 农民承担企业经营亏损的风险,收益好的项目可在这个基础上增加分 红。另外,要与农民签订协议,让农民放心。投资决策,企业经营风 险由企业承担,以促进企 业适应市场,提高管理水平,增加收益,企 业也可以用以丰补歉的方式调整农民收益分配。 3.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 。 从预算调整依据充分性和补贴发放及 时性角度出发,建议区农业农村委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为 调整 预算及加快补贴资金发放提供有力支撑。另外,作为补贴类项目,本 项目中还涉及到镇级资金的补贴, 区农业农村委 作为主管部门,应进 一步加强与街镇的联系。一方面是为了形成对镇级层面在资金拨付方 面的监管,同时督促街镇加强对贴息单位在贴息资金方面的规范使用。 另一方面通过与街镇的及时沟通,了解各街镇对贴息单位下年度的资 金安排情况 ,为尽可能准确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提供支撑。 6 闵行区 2018 年回购改造开发经营性物业贷款贴息 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为考察项目的 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效果,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受闵行 区 农业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 区 农业农村 委 ”) 委 托,对“ 闵行区 2018 年回购改造开发经营性物业贷款贴息 ”项目进 行绩效评价。 为保障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上海社发项 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 在 区 农业农村 委 的支 持配合下, 制定了详细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最终在调查问卷、访谈、 数据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形成本评价报告。本 评价报告首先介绍了项 目基本情况、实施情况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再分别从项目决策、项 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方面具体分析了项目的绩效状况。最后分析了项 目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项目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立项背景及目的 1.立项背景 上世纪 90年代初,随着上海中心城市的扩张,闵行 区 的农村用地 逐步成为居民住宅和工厂车间,如何建立健全农民、 特别是失地农民 增收的长效机制,成为闵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中之重。为了维护好农 民利益,闵行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进行改革试点。 2011 年,闵行区被农 业部批准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任务试验区,作为 上海唯一的“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闵行区用多种方式推进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其中一个做法是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 租赁型用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长效稳定增收。通过支持 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回购经营性物业,探索在经营性土地招拍挂中返还 村级组织一定量商业资产,并建立镇级农民增收平台,投入优质项 目,吸引农民投资入股,发展物业经济。 7 2012 年区委 区政府为促使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 平,制定了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推进农民长效增收机制建设的 指导意见 (闵委发 2012 68 号)。该意见包括鼓励盘活存量土地; 鼓励开发增量土地;鼓励回购、改造 或 开发经营性物业等八个方面。 本次评价其中的一个方面:鼓励回购、改造 或 开发经营性物业。 经营性物业是指经营性、收益性房屋,如写字楼、商场、购物中 心以及工业厂房和仓库等。经营性物业具有长期收益的特点,根据这 一特点,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成为农民长效增收的一种模 式。一是以镇为主体,建设或购置商务楼和厂房,属于镇搭建的农民 长效增收平台,农民或村以自有现金形式入股加入,平台给农民或村 每年按照协议分红;二是以村为主体,建设或购 置商务楼和厂房,属 于村集体经济长效增收,经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对建设或购置的商务 楼和厂房进行资产评估,给农民的分红按照农龄量化后给予分配。 财政从“输血”直接补贴给农民,转为培养村集体的自发“造血” 能力。通过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和镇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拥有更多的经 营性物业资产,进一步加快其招商引资,从而获得更多的物业出租收 益。目前闵行区大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和镇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对于回 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的积极性较高,但普遍面临资金投入大的 难题。村或者农民自筹资金不足以进行物业的回购或建造,差额部分 需向银行贷款。 区 、镇财政对村级集体经济和镇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 回购、改造 或 开发经营性物业,按其资本金以外的银行贷款实际数 额,根据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贴息补贴。 根据闵委发 2012 68 号文要求,闵行区自 2012 年 8 月起 ,对符 合条件 1的相关街镇村级集体经济和镇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回购、改造 或 开发经营物业,由区镇两级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银行贷款贴息补 贴。其中新虹街道由区财政给予 100%贴息,浦江镇、华漕镇、马桥 1 以下三类项目不予以贴息: 1.不是直接向银行贷 款的申请贴息项目,如委托贷款等。 2.申请贴息的贷款项 目合同签订与项目建设不符,如借款还贷、用于经营周转等。 3.申请贴息项目的竣工日期早于 2012 年 8 月 8 日。 8 镇、吴泾镇、颛桥镇由区财政给予 50%贴息,七宝镇、虹桥镇、梅陇 镇、莘庄镇、莘庄工业区由区镇两级财政以 35: 65比例分担 方式给予 50%贴息。 闵委发 2012 68 号文执行期为五年, 2013-2017 年区镇 两 级财政 共贴息 8874.03 万元,其中区级承担 6748.17 万元 , 镇级承担 2125.86 万元。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 各 街镇 政府 对贴息单位的材料进行汇总和 上报,区农业农村委 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 街 镇送报的贴息材料进行审 计 和 贴息资金的申请发放 。 2018 年区财政预算安排 1127 万元 ,调整 预算 869.11 万元 , 实际 支出 869.11 万元 , 预算执行率 100%。 共涉及华漕镇、吴泾镇、梅陇 镇、新虹街道等 4 个街镇 的 8 个项目 ,项目涉及的银 行贷款贴 息时段 为: 2017年 3月 21日至 2017年 8月 7日止。项目预算及评价 时段为 :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 。 2.立项目的 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是闵行区搭建农民增收平台和增加 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通过对经营性物业项目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程 度的贴息,有效降低镇村农民增收平台在项目开发中的资金压力,有 助于推动项目及早落地,及早产生经济效益,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发 展壮大与农民收入的增长。 通过贴息政策扶持,帮助镇村农民长效增 收平台拥有更多的经营性物业资产,有效带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 展,搭建起可持续发展的农民长效 增收平台,让农民通过分红收益的 方式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从而为全区农民长效增收工作打下坚实 的基础。 3.立项依据 ( 1)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 2) 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央发 2014 1 号) ( 3)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9 ( 4) 上海市闵行区统筹城乡发展“十二五”规划(闵府发 2011 44 号) ( 5) 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推进农民长效增收机制建设的指 导意见(闵委发 2012 68 号) ( 6) 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推进农民长效 增收机制建设申报、评 估、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 7) 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推进农民长效增收机制建设财政扶持 政策实施细则 ( 8) 闵行区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 金管理办法(闵农委 2013 23 号) 以下列示立项依据文件中的相关要点: 表 1-1 立项依据表(部分) 序号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1 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推 进农民长效增收机制建设的指 导意见(闵委发 2012 68 号) 鼓励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对村级集体经济和镇级农民长效增 收平台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区、镇财 政按其资本金以外的银 行贷款实际数额,根据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贴息补贴,其中,对 新虹街道由区财政给予 100%贴息,对浦江镇、华漕镇、马桥镇、吴泾镇 和颛桥镇由区财政给予 50%贴息,对七宝镇、虹桥镇、梅陇镇、莘庄镇 和莘庄工业区由区、镇两级财政以 35: 65 比例分担方式给予 50%贴息。 同一个项目贴息不超过 5 年。 2 闵行区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 性物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管理办法(闵农委 2013 23 号) 第四条 资金扶持范围:对村级集体经济和镇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回 购、改造、开发或收购经营性物业实际发生的银行 贷款利息给予贴息补 贴。银行贷款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商业性按揭贷 款、股权收购经营性物业银行贷款等。村级集体经济和镇级农民长效增 收平台回购、改造、开发或收购经营性物业需用于农民长效增收、扶持 经济薄弱村目的。 第五条 资金扶持标准:财政按村级集体经济和镇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 资本金以外的银行贷款实际数额,以不高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利率给 予贷款贴息补贴(银行贷款实际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按基准利率给予贷 款贴息;银行贷款实际利率低于基准利率的,按实际利率给予贷款贴 息)。闵委发( 2012) 68 号文发文之前的贷 款,从 2012 年 8 月 8 日起计 算贴息时间;闵委发( 2012) 68 号文发文之后的贷款,从发生贷款的实 际日期起计算贴息时间。 第六条 资金扶持比例:新虹街道由区财政给予 100%贴息,浦江镇、华 漕镇、马桥镇、吴泾镇和颛桥镇由区财政给予 50%贴息,七宝镇、虹桥 镇、梅陇镇、莘庄镇和莘庄工业区由区、镇两级财政按 35: 65 比例分 担方式给予 50%贴息。同一个项目贴息年限不超过 5 年。 10 序号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第七条 同时符合区级其他村级集体经济和镇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回 购、改造和开发经营性物业贴息或投资补贴政策的,从高不重复享受。 第八条 贴息资金 每年申报一次,当年三月底前申报上一年度贴息资 料。贴息所需提交资料包括银行贷款合同、银行提供的已支付银行利息 的结息单、单位账号、银行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资料等,购买经营性物业 的还需提供物业购买合同,股权收购经营性物业的需提供股权收购合 同,开发、改造经营性物业的还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九条 贴息申报资料由相关街镇审核汇总后报区农委,区农委审核汇 总后向区财政申请拨付贴息资金,区财政审核后将贴息资金直拨相关贴 息单位,同时在贴息单位提供的银行贷款结息单原始单据上加盖“回购、 改造及开发经营性物业银行贷款财政已贴 息”印章。 第十条 贴息资金每年拨付一次,当年六月底前拨付上一年度贴息资 金。每年贴息情况由区农委与区财政局联合行文通知街镇相关部门和相 关单位。 ( 二 )项目 计划和 实施情况 1.项目范围 本次项目范围为 闵行区涉及村级集体经济和镇级农 民长效增收平 台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的镇 村。 2018 年 共涉及华漕镇、吴泾 镇、梅陇镇、新虹街道等 4 个街镇 8 个贴息单位,具体如下 。 表 1-2 项目范围表 序号 所属街镇 贴息单位 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进度 1 新虹街道 上海闵臣实业有限公司 镇级农民长效增 收平台 回购商业配套 房屋 已竣工 2 华漕镇 上海紫迪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旭华商务广场 第一、二期已竣工 第三期 未竣工 3 上海申兴实业有限公司 村集体经济 纪王村纪丰路旧厂房改造 已竣工 4 上海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纪王农机厂改造 已竣工 5 上海富利经济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富利经济城二次开发 已竣工 6 吴泾镇 上海泾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镇级农民长效增 收平台 增量物业锦绣商业广场投资 已竣工 7 上海泾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增量物业金领谷科技产业园投资 已竣工 8 梅陇镇 上海集心实业有限公司 村集体经济 改建厂房辅助用房 已竣工 11 2.项目内容 根据 闵委发 2012 68 号以及 闵农委 2013 23 号要求: 资金扶持范围:对村级集体经济和镇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回购、 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贴息补贴。 资金扶持标准:财政按村级集体经济和镇级农民长效增收平台 资本金以外的银行贷款实际数额,以不高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利率 给予贷款贴息补贴(银行贷款实际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按基准利率给 予贷款贴息;银行贷款实际利率低于基准利率的,按实际利率给予贷 款贴息)。 资金扶持比例:新虹街道由区财政 给予 100%贴息,浦江镇、华 漕镇、马桥镇、吴泾镇和颛桥镇由区财政给予 50%贴息,七宝镇、虹桥 镇、梅陇镇、莘庄镇和莘庄工业区由区、镇两级财政按 35: 65 比例分 担方式给予 50%贴息,同一个项目贴息年限不超过 5 年。 以下三类不予以贴息的项目:不是直接向银行贷款的申请贴息 项目,如委托贷款等。申请贴息的贷款项目合同签订与项目建设不符, 如借款还贷、用于经营周转等。申请贴息项目的竣工日期早于 2012 年 8 月 8 日。 计算贴息标准: 以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予贷款 贴息;银行贷款实际利率大于等于基准利率 的,按央行规定的基准利 率给予贷款贴息;银行实际利率低于基准利率,按实际利率给予贴息。 贴息的银行贷款金额根据贷款发放和本金归还情况进行分段计 算,并从贷款发放日和本金归还日的当日起计算。 申报银行贷款的金额大于回购、改造及开发经营性物业的实际 支出,则以实际支出的金额作为贴息的银行贷款金额。 贴息项目如存在一笔以上多家银行贷款,须证明各笔银行贷款 之间不存在替换关系的证明材料。 12 贴息项目的银行贷款金额不得高于项目投资额的 70%,即自筹资 金不少于项目投资的 30%。 日利率等于年利率 /360。 3.项目期限 本 项目涉及的银行贷款贴息时段为: 2017 年 3 月 21 日至 2017 年 8 月 7 日止。项目预算及评价阶段 为 :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 。 4.实施情况 2013 年, 7 个街镇的 19 个项目符合条件 ,贴息时段为 2012.8.8-2013.4.20。 具体情况详见表 1-6。 2014 年, 7 个街镇的 11 个项目符合条件 ,贴息时段为 2013.4.21-2014.3.20。 具体情况详见表 1-7。 2015 年, 8 个街镇的 13 个项目符合条件 ,贴息时段为 2014.3.21-2015.3.20。 具体情况详见表 1-8。 2017 年, 7 个 街镇的 13 个项目符合条件 ,贴息时段为 2015.3.21-2017.3.20。 具体情况详见表 1-9。 2018 年, 4 个街镇的 8 个项目符合条件 ,贴息时段为 2017.3.21-2017.8.7。 具体情况详见表 1-3。 贴息项目产生的投资收益、租金收入、农民分红等情况详见附件 7。 ( 三 ) 预 算资金来源 及 使用情况 1.资金 来源 本 项目 资金 由区级 财政 和镇级财政两级承担 。贴息资金扶持比例、 银行贷款贴息 时段及计算贴息的标准,根据闵行区回购、改造及开 发经营性物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闵农委 2013 23 号)规定 进行安排。 本次 评价范围 仅针对区级财政资金。 2.2018 年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 2018 年区财政预算安排 1127 万元 , 调整 预算 869.11 万元 ,实际 支出 869.11 万元 , 预算执行率 100%。 13 预算编制时按照街镇上报的贷款贴息项目数量进行申报,但实际 补贴时,具体的贷款贴息项目需经过审计后才能确认是否补贴 。 若审 计后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则不予进行补贴。故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存 在一定差异。 2018 年,华漕镇、吴泾镇、 梅陇 镇、 新虹街道 等 4 个街镇的 8 个 项目符合条件。 根据 闵行区 2017 年回购、改造、开发经营性物业银 行贷款财 政贴息专项审计报告 ( 沪知会专审 2018 0741 号 ), 区 镇 两级 财政 共 贴息 878.5262 万元, 其中区 财政贴息 869.1117 万元, 镇 财政贴息 9.4145 万元。其中: ( 1)区财政 100%贴息项目:区财政贴息 95.2778 万元; ( 2)区财政 50%贴息项目 : 区财政贴息 768.7645 元 ; ( 3) 区、镇两级 财政 按 35: 65 比例 补贴 50%贴息项目 : 共计贴息 14.4839 万元,其中区财政 贴息 5.0694 万元 ;镇财政贴息 9.4145 万元 。 14 表 1-3 2018 年 贷款贴息情况 汇总表( 2017.3.21-2017.8.7) 单位:万元 序号 所属街镇 贴息单位 按基准利率计算利息合计 财政贴息比例 财政补贴合计 其中 区财政 镇财政 1 新虹街道 上海闵 臣实业 有限公司 95.2778 区财政补贴 100% 95.2778 95.2778 2 华漕镇 上海紫迪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145.556 区财政补贴 50% 72.778 72.778 3 上海申兴实业有限公司 13.9202 6.9601 6.9601 4 上海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6.331 18.1655 18.1655 5 上海富利经济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6.3836 18.1918 18.1918 6 吴泾镇 上海泾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47.6882 273.8441 273.8441 7 上海泾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57.65 378.8250 378.8250 8 梅陇镇 上海集心实业有限公司 28.9678 区、镇两级财政按 35: 65 比例补贴 50% 14.4839 5.0694 9.4145 合计 1661.7746 878.5262 869.1117 9.4145 15 3.近几 年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 2013 -2017 年区级财政实际支出 6764.67 万元,其中 2013 年支出 1669.25 万元, 2014 年 支出 1400.19 万元, 2015 年 支出 1675.23 万元, 2017 年 支出 2020 万元。 表 1-4 2013-2017 年区级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表 单位:万元 年度 项目名称 年初预算 调整预算 实际支出 预算执行率 备注 2013 年 贷款贴息 5000 1669.25 1669.25 100% 贴息时段为 2012.8.8-2013.4.20 审计服务费 - - - - 由区 农 业农村 委自行审计 合计 5000 1669.25 1669.25 100% 2014 年 贷款贴息 5000 1400.19 1400.19 100% 贴息时段为 2013.4.21-2014.3.20 审计服务费 - - - - 由区 农业农村委 自行审计 合计 5000 1400.19 1400.19 100% 2015 年 贷款贴息 1491.8 1666.73 1666.73 100% 贴息时段为 2014.3.21-2015.3.20 审计服务费 8.5 8.5 8.5 100% 由区 农业农村委 委托第三方审计 合计 1500 1675.23 1675.23 100% 2016 年 贷款贴息 - - - - 未安排预算 审计服务费 - - - - 合计 - - - - 2017 年 贷款贴息 3192 2012 2012 100% 贴息时段为 2015.3.21-2017.3.20 审计服务费 8 8 8 100% 由区 农业农村委 委托第三方审计 合计 3200 2020 2020 100% 合计 14700 6764.67 6764.67 100% 贷款贴息 和审计服务费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 1)贷款贴息 2013-2017 年,区镇 两级财政 共贴息 8874.03 万元,其中区 财政贴 息 6748.17 万元 , 镇 财政贴息 2125.86 万元。 16 2013 年,华漕镇、吴泾镇、颛桥镇、七宝镇、虹桥镇、梅陇镇、 莘庄工业区等 7 个街镇的 19 个项目符合条件,区镇两级 财政 共贴息 2601.13 万元,其中区 财政贴息 1669.25 万元 , 镇 财政贴息 931.88 万 元。 2014 年,新虹街道、华漕镇、吴泾镇、七宝镇、虹桥镇、梅陇镇、 莘庄工业区等 7 个街镇的 11 个项目符合条件,区镇两级 财政 共贴息 1878.45 万元,其中区 财政贴息 1400.19 万元 , 镇 财政贴息 478.26 万 元。 2015 年,新虹街道、华漕镇、吴泾镇、颛桥镇、七宝镇、虹桥镇、 梅陇镇、莘庄工业区等 8 个街镇的 13 个项目符合条件,区镇两级 财政 共贴息 2111.80 万元,其中区 财政贴息 1666.73 万元 , 镇 财政贴息 445.07 万元。 2017 年,新虹街道、华漕镇、吴泾镇、颛桥镇、七宝镇、虹桥镇、 梅陇镇等 7个街镇的 13个项目符合条件,区镇两级 财政 共贴息 2282.65 万元,其中区 财政贴息 2012 万元 , 镇 财政贴息 270.65 万元。 表 1-5 2013-2017 年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年度 贴息时段 财政补贴合计 其中 区财政 镇财政 2013 年 2012.8.8-2013.4.20 2601.13 1669.25 931.88 2014 年 2013.4.21-2014.3.20 1878.45 1400.19 478.26 2015 年 2014.3.21-2015.3.20 2111.80 1666.73 445.07 2016 年 - - - - 2017 年 2015.3.21-2017.3.20 2282.65 2012.00 270.65 合计 8874.03 6748.17 2125.86 每年具体补贴情况如下: 17 表 1-6 2013 年 贷款贴息情况 汇总表( 2012.8.8-2013.4.20) 单位:万元 序号 所属街镇 贴息单位 按基准利率计算利息合计 财政贴息比例 财政补贴合计 其中 区财政 镇财政 1 华漕镇 上海紫迪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369.74 区财政补贴 50% 184.87 184.87 2 吴泾镇 上海闵行吴泾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46.38 23.19 23.19 3 上海九盼实业有限公司 1437.50 718.75 718.75 4 颛桥镇 上海颛桥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81.32 240.66 240.66 5 七宝镇 上海七宝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384.32 区、镇两级财政按 35: 65 比例补贴 50% 192.16 67.26 124.90 6 虹桥镇 上海井亭实业公司 731.12 365.56 127.95 237.61 7 上海红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52.30 76.15 26.65 49.50 8 上海新桥实业公司 163.78 81.89 28.66 53.23 9 上海虹欣实业公司 169.56 84.78 29.67 55.11 10 上海锦虹实业合作公司 270.02 135.01 47.25 87.76 11 上海先峰实业公司 346.22 173.11 60.59 112.52 12 梅陇镇 上海集心实业公司 203.02 101.51 35.53 65.98 13 上海纬顶机械自动化研究所 196.88 98.44 34.45 63.99 14 上海闵联实业公司 29.10 14.55 5.09 9.46 15 上海紫南实业有限公司 18.74 9.37 3.28 6.09 16 上海行南农工商实业总公司 11.26 5.63 1.97 3.66 17 上海欣隆实业有限公司 113.76 56.88 19.91 36.97 18 上海张慕实业公司 18.10 9.05 3.17 5.88 19 莘庄工业区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社区股份合作社 59.14 29.57 10.35 19.22 合计 5202.26 2601.13 1669.25 931.88 18 表 1-7 2014 年 贷款贴息情况 汇总表( 2013.4.21-2014.3.20) 单位:万元 序号 所属街镇 贴息单位 按基准利率计算利息合计 财政贴息比例 财政补贴合计 其中 区财政 镇财政 1 新虹街道 上海闵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81.87 区财政补贴 100% 581.87 581.87 2 华漕镇 上海紫迪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821.9 区财政补贴 50% 410.95 410.95 3 上海申兴实业有限公司 49.42 24.71 24.71 4 上海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5.38 32.69 32.69 5 吴泾镇 上海闵行吴泾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84.46 42.23 42.23 6 上海九盼实业有限公司 100.44 50.22 50.22 7 七宝镇 上海七宝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749.4 区、镇两级财政按 35: 65 比例补贴 50% 374.7 131.15 243.56 8 虹桥镇 上海新桥 实业有限公司 225.24 112.62 39.42 73.20 9 梅陇镇 上海集心实业有限公司 161.16 80.58 28.20 52.38 10 上海欣隆实业有限公司 71.70 35.85 12.55 23.30 11 莘庄工业区 上海市莘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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