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管路灯日常维护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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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管路灯日常维护 费 项目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2018年市管路灯 日常 维护 费 项目 主管部门: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项目单位: 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地下管线 监察事务中心) 委托单位: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 评价机构: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年 6月 30日 目 录 报告摘要 . 1 一、项目概况 . 6 (一)项目立项的背景及目的 . 6 (二)项目实施情况 . 9 (三)预算使用及资金来源 . 13 (四)项目绩效目标 . 14 (五)项目的组织及管理 . 15 (六)利益相关方 . 23 二、绩效工作情况 . 24 (一)绩效评价目的和依据 . 24 (二)绩效评价方案制定过程 . 26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27 (四)绩效评价实施情况 . 27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 29 (一)评价结论 . 29 (二)成本分析 . 32 (三)绩效分析 . 37 (四)节能效益分析 . 48 四、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 的问题和建议 . 51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 51 (二)存在的问题 . 52 (三)改进措施和建议 . 53 (四)其他说明事项 . 55 1 报告摘要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本市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长效管理机制的 意见(沪府办 2015 87 号,以下简称意见),建立政企分开、 市区分工、建管分离、管养分开的道路照明长效管理机制,构建安全、 舒适、智能、绿色节能的功能照明体系, 2015 年末起,由上海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市住建委 ”)承担起原市电力公司 管理的全市道路行政管理职能,其下属的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以 下简称 “综管中心 ”)则承担具体事务性工作,并从 2016 年起设立 “市 管路灯日常维护费项目 ”,以保障道路照明设施的正常使用,提升社会 公众的安全感及满意度。 按照市区分工原则,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市住建委先后向浦东 新区 及嘉定等 6 个郊区共计移交了 34.11 万盏道路照明设施。综管中 心则承担市管城市快速路、市管公路以及黄浦、宝山、闵行及其它中 心城区的区管城市道路和公路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 2018 年涉及市管 道路照明设施共 24.3 万盏。 2018 年,按照运行维护费 300 元 /盏 年估算,项目预算 6900 万 元。综管中心 2018 年首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 上海市区电力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照明公司 ”)负责市管照 明设施的运行维护,采购合同金额 6850.17 万元,预算执行率为 99.28%。 综管中心负责制定项目考核管理 办法,另外委托监理单位协助对 中标单位工作进行考核。照明公司负责路灯平台监控系统管理、材料 采购与供应、重大事项协调与处理,以及对分包劳务公司业务培训和 管理考核。具体巡修等维护工作则采用劳务清包方式,以 1800.26 万 元分包给 13 家劳务公司。 2 另外,与市管路灯日常维护相关费用还包括监理费 100 万元,电 费 2 亿元,维护经费合计 2.7 亿元 /年,核计单灯维护费 1111.11 元 / 盏 年,其中:电费占比 74%,日常养护 26%。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评价组自 2019 年 2 月末承接本项目后,通过前期调研、评价思路 定位和方案 评审等关键环节,形成本次绩效评价关注重点:一是作为 经常性项目,从成本效益角度关注市管路灯养护成本的合理性;二是 结合购买服务特点,关注项目实施环节管理的规范性;三从财政资金 投入最少,亮灯率最高视角,关注道路照明节能改造推进情况,为完 善本市照明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高效节能照明体系提供建议。 评价组围绕项目评价关注重点,以实施效果为导向设计本项目绩 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成本效益分析、专家访谈、实地调研和公众评 判等方法开展调研。期间,访谈项目主管部门,了解体制改革前后项 目管理、资金使用及养护效果;收集照明公司相关成 本数据,分析成 本构成合理性;开展 1+3 市区绩效评价联动,比较市、区管辖路灯成 本数据,分析不同管理模式对维护成本的影响;查看照明公司、监理 单位、部分分包公司巡视、投诉及报修等材料,了解实际管理情况; 访谈照明专家,了解照明行业发展趋势;实地调研嘉定区 LED 路灯试 点情况。在此基础上,按照指标体系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分析, 形成该项目 2018 年度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 、绩效分析 2018 年,市管路灯亮灯率达到 99.28%,设施完好率 99.43%,主 动巡查故障和接到故障投诉的及时修复率 100%,在项目单位组织年度 考核 中,平均得分 87 分,高于考核合格目标。市民对亮灯率的满意度 为 91%,市民投诉处置满意度 88%,市民综合满意度 89%,均超过 85%满意度的绩效目标。 但该项目产出及效果指标未作细化,成本构成不尽合理、长效管 理机制不完善、节能高效综合效益不明显。 3 四、经验 与 问题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 引入招投标竞争机制,有效降低维护成本。 2016 年、 2017 年 市管路灯的维护通过直接委托的方式,单灯实际维护成本分别为 315 元 /盏 年和 356 元 /盏 年。 2018 年首次实行招投标机制后,下降至 281 元 /盏 年,较上年下 降幅度达 21%。 2. 注重考核和投诉管理。 借助监理方协助监管和考核,保证道路 照明设施的有效安全运行。 3. 建立应急预案, 保障 2018 年 9 项重大节日期间道路照明设施 的稳定运行,尤其是上海进口博览会期间对 11,159 盏照明设施进行特 训保障,有效提升了城市照明安全保障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1. 单灯维护成本构成不尽合理。 目前 ,路灯 的 年度 经费 定额 尚未 制 定 ,养护 预算 是 根据 以 前 年度 审计 结果 和 历史 经验 综合 测算 的 结果 ,不 能 更 准确 反映 在 当前 管理 要求 下 实际 的 养护 成本 。 2. 未明确重点 养护范围和监理考核范围。 综管中心和照明公司签 订的 合同中对于交通流量较大路段、快速路路段和其他重要路段等巡 修有具体的时限维护要求,但却又未注明其路段的具体指向,从而影 响维护和监理效果。 3. 照明设施资产管理不规范。 项目单位未建立照明设施报废处置 制度,也未明确责任主体,在实际报废处置过程中,审批流程、实物 数量增减变化、结存台账记录等均不完整。 4.节能改造 长效 机制 推进 力度 不大 。 综管中心虽已在推进节能新光 源,但目前 98%路灯仍为能耗相对较高的高压钠灯,节能效果较好的 LED 路灯仅占 2%,未能充分发挥节能优势。 五、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实施,符合意见提出的政企分开、市区分工、建管 分离、管养分开要求,实现了市管道路照明设施长期、安全、稳定运 4 行目标,尤其是保障了重大节日(活动)期间道路照明设施的稳定运 行,提高了社会公众的安全感及满意度。但成本核算、合同及资产管 理等方面仍存在偏差。 运用评价组设计并通过专家组论证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该项目绩效评分结果为 86.82 分,评价等级为 “良 ”。其中,项目决策 类指标得分率 70%; 项目管理类指标得分率 88.57%;项目绩效类得 分率 88.76%。建议在进一步完善单灯维护定额标准、加强项目合同、 资产管理基础上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加大道路照明节能改造的推进力 度。 六、继续实施项目的建议 (一) 完善 定额 标准 ,提高 预算 编制 合理性 与 精确性 鉴于本市的道路照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已形成体系且积累了详实 数据,政府的购买服务成本应 可进一步精准考量。 项目主管部门 要 细 化成本规制工作,对历史成本数据作深入分析,进一步核实事项工作 量与人员匹配关系,加快形成本市较为合理的运行维护费支出标准。 (二)加强合同 管理, 增强 对项目实施的约束力 在合同中进一步细化、量化人员密集路段、交通流量较大路段、 快速路路段以及其他重要路段等重点要素,并与巡修等具体要求相匹 配,以确保维护和监理考核质量。 (三) 加强 资产 管理 , 完善 照明 设施 报废 处置 管理 制度 综管中心 要 根据相关规定,完善照明设施报废处置管理机制,如 实登记实物数量增减、结存台账,优化报废处置程序以及审批流程, 切实加强照明设施的资产管理。 (四) 制定道路照明节能改造规划, 加 大 推进 力度 意见明确 2017 年要整体推进、全面落实本市道路和公共区 域照明长效管理机制,并要求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新光源、新技术, 推进道路照明节能改造。 主管部门 要 研究制定本市照明节能改造计划, 在进一步测试与评估新光源基础上,循序开展 LED 路灯改造,同时使 5 LED 路灯成为智慧路灯 智慧城市物联网的 “信息触角 ”。 6 2018年市管路灯日常维护 费 项目 财政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 用绩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 发 201834 号)及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 办法的通知(沪财绩 201422 号)等文件,受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 查局委托,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身 份,对 2018 年上海市管路灯维护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组根据 专家评审会论证和完善后的工作方案,经资金核查、成本分析、现场 勘查、实地访谈、社会调查等必要的评价程序,运用绩效原理进行分 析汇总,形成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的背景及目的 城市照明作为城市基础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的交通安 全、社会治安、市民生活和市 容等涉及民生的城市服务工作中有着举 足轻重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多年来,上海市道路照明工作由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市 电力公司”)下属单位 -上海市电力公司路灯管理中心 (简称“路灯管理 中心”)承担。 实行“建、管、养”一体化管理模式,管理全市 58.4 万盏 路灯的日常运行维护。 为建立政企分开、市区分工、建管分离、管养分开的道路和公共 区域照明长效管理机制, 构建安全、舒适、智能、绿色的功能照明体 系。 2015 年 9 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本市道路和 公共区域照明长效管理机制意见的通知(沪 府办 2015 87 号)文 件,指出按照“政企分开”“市区分工”的原则,完善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合理划分市与区县两级政府事权,逐步建立政企分工明确、市与区县 7 两级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实践绿色照明、 科学照明和健康照明等先进理念,研究和推行新标准,使用新产品, 构建绿色生态与节能环保的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体系,降低能源消耗。 同时也强调 建立应急处理反应机制和督察督办机制,确保照明设施运 行安全, 提升亮灯率, 有效提升市民满意度。 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 市 住房 建设管 理委 (下简 称“市住建委”) 负责全市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的行政管理 , 包括制定并组织实施专项规划、年度建设、运行和维护计划,安排年 度运行维护和改造经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加强对道路照明建设、运行和维护的监督管理,开展道路照明节能工 作,组织实施评价考核等。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承担本市道路和 公共区域照明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按照“市区分工”的原则,市综管中心承接上海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职能,承担全市城市快速路和市管公路以及中心城区、 宝山 区 、闵行 区 城区道路路灯和公路照明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的具体 事务性工作。 浦东新区 、嘉定、松江、青浦、奉贤、金山、崇明 各区县建设行政管 理部门(浦东新区为区环保市容局)负责区县管理的道路和公共区域 照明设施 (不包括各区市管道路上的照明设施 )的行政管理。 管理照明设 施中的区管城市道路和公路照明设施的维护费,按照“费随事转”的原 则, 纳入市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市住建委将市 电力公司管辖的浦东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14.67 万盏道路照明设施移 交至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管理和维护。为保持政企分开后照明设施的 正常运行, 2016 年、 2017 年约 43.73 万盏道路照明设施,经市住建 委和市综管中心会议决议后仍由“路灯管理中心”承担。但随着市区分工 的推进,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市住建委将嘉定、松江、青浦、奉贤、 8 金山、崇明行政区域范围内约 19.44 万盏 1道路照明设施移交至各区建 设管理委管理和维护。 2018 年中心城区、闵行、宝山道路路灯以及浦东、青浦、松江、 嘉定、金山、奉贤、崇明 7 个区内市管公路城市快速路路灯,合计约 24.3 万盏 2市管路灯维护工作,项目单位首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 政府招投标的方式,由中标单位 -上海市区 电力 照明 工程有限 公司(简 称“照明公司 ”)进行日常路灯维护。具体实施内容包括巡修、巡检、投 诉处理、故障报修、专项检测、路灯一体化平台的运行维护、重大节 日(活动)保障、应急抢修、违法外挂设施拆除等。 对于市管路灯的具体维护,照明公司延用多年来“路灯管理中心” 3 轻包劳务的运维方式,从上级公司 -市电力公司库内供应商名单中,选 择具备城市照明 3 级和承装修 5 级资质的供应商,通过竞争性谈判将 路灯日常维护工作(除 路灯一体化平台监控系统的监护管理外 )劳务 分包给具备路灯养护资质的 13 家劳务公司 4, 13 家劳务公司共派出人 员 190 人,根据与照明公司签订的维护灯盏数和维 护内容,各自负责 不同区域巡视、巡检、报修等日常养护。照明公司负责更换路灯设施 所需材料的采购与供应以及对分包劳务公司进行安全管理培训、维护 质量管理考核、重大事项的协调与处理等,照明公司在本项目中的人 力投入为 103 人, 13 家劳务公司全年约 1800 万元人力费用全部由照 明公司承担。 本项目旨在通过委托专业运维公司的方式实施本市道路照明设施 日常养护工作, 及时修复 路灯照明 设施故障, 保证市管道路照明设施 安全正常运行,有效降低运行维护费用。 确保 有灯就亮, 提升市民满 意度。 逐步建立行业管理标准以及路灯运行维护发展的长效机制,提 1 各区下放数量:崇明 25339 盏、奉贤区 25444 盏、嘉定区 50876 盏、金山区 16809 盏、青浦区 32379 盏、 松江区 43531 盏,合计 194378 盏。 2 具体管理范围可见附件 9 市管道路运维分 布图。 3 照明公司和路灯管理中心同属市电力公司 下属公司,照明公司为子公司,路灯管理中心为非公司制企业法 人。 4 13 家劳务公司维护内容及公司名称详见附件 2 基础数据表,基表 1-9。 9 升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管理效率以及服务水平。 (二)项目实施情况 1.维护要求完成情况 本项目养护实施内容是对市管路灯约 24.3 万盏照明设施进行日常 维护,包括( 1) 巡修 ( 2) 巡检和缺陷处理 ( 3) 投诉及故障报修 ( 4) 专项检测 ( 5) 路灯一体化平台的运行维护 ( 6) 重大节日(活动)保 障 ( 7) 应急抢修 ( 8) 违法外挂设施拆除等。评价组通过梳理市综管 中心与照明公司合同运维要求及照明公司养护计划,结合监理抽查记 录及路灯平台一体化数据统计信息,照明公司与 13 家劳务公司基本按 照合同约定完成路灯日常养护工作,主要完成工作量列示如下 : 表 1 市管路灯具体维护要求及完成情况 序 号 维护工 作内容 具体维护要求 实施计划与完成情况 1 巡修 5 在人员密集路段、交通流量较大 路段、快速路路段和其他重要路 段的巡修周期不超过 5 个工作 日,其他道路不超过 10 个工作 日,其中高杆灯巡修周期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每季度应至少一次 升降检查和保养工作(包括机械 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升降 检查和保养工作润滑剂等)。 照明公司根据维护要求每季度排出三个月养护 计划(每月 24.3 万盏路灯全覆盖),发放至 13 家劳务公司劳务 公司根据照明公司养护计划 , 将任务按周、日进行分解,并根据周计划每天进 行日常巡视和巡修,并将巡视、巡修结果填列至 巡视工作日志 13 家劳务公司将每天巡视故障 记录通过微信发送至照明公司,由其工作人员导 入路灯信息平台照明公司安检部每月抽查 5% 的亮灯率、运行部每月抽查 15%的亮灯率。 保证 完成每月 98%以上的亮灯率。以上养护计划及执 行情况评价组通过现场查看 2018 年养护计划、 工作日志、路灯平台一体化相关信息以及访谈了 解,除了抽查亮灯率的记录不完整外,其他基本 完成。 高杆灯的维护,由上海航讯电气安装有限公司根 据照明公司制定的每个周期不超过 10 天的巡修 计划完成 ;对于高杆灯的的检修,照明公司开具工 作票,指派现场工作许可人,航迅公司按现场许 可人布置的安全措施以及照明公司检修作业指 导书的技术要求完成每年 4 次的检修任务。以上 5 巡修工作一般在亮灯状态下进行,主要任务是检查并修复道路照明设施的单灯故障和系统性故障 ; 巡检主要是 预防性养护。 10 序 号 维护工 作内容 具体维护要求 实施计划与完成情况 维护日志和检修记录,评价组现场走访航迅公司 并现场查看,记录基本完整。 2 巡检和 缺陷处 理 道路照明设施的巡检周期不应超 过 1 个月。 危急缺陷不超过 24 小时。严重缺陷不超过 1 周。 一般缺陷不超过一个巡检周 期。轻微缺陷结合道路设施整 修工程处理。 13 家劳务分司巡检时间和缺陷处理均按要求实 施,缺陷处理及时,包括缺陷定级、缺陷处理、 验 收闭环。照明公司安检部每月抽查 5%的设施 完好率、运行部每月抽查 15%的设施完好率。完 成每月 98%以上的设施完好率。评价组通过路灯 一体化平台抽查相关数据,对于故障地点、故障 状态、处理状态都有详细记录,巡检和缺陷处理 工作有效完成 。 3 投诉处 理、故 障报修 处理来自 12345、 12319,各 区网格 化 电话报修的投诉案件, 及时至现场核实并提供现场照 片,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到投诉人。 及时修复投诉报修,响应时间 应做到:单灯故障不超过 24 小 时,城市主干路、快速路照明的 系统性故障不超过 24 小时,其他 路段照明的系统性故障不超过 48 小时。处置无主托底的投诉 (以招标人业务联系单为准)。 照明公司根据投诉处理、故障报修要求,组建专 业承询班, 24 小时运转。照明公司和 13 家劳务 公司 2018 年全年完成了 50646 件故障报修,其 中 12345、 12319、网络化热线投诉信息 19376 件。 12345 的报修实行先行联系,修复后及时告 知报修人。完成修复率 100%。未发生有责投诉、 媒体曝光。此外,对于无主报修,在确保安全情 况下进行托底处理。 评价组通过路灯平台一体化 平台抽查报修数据和投诉热线数据,基本都在规 定的 24 小时或 48 小时内处理完成。同时向市综 管 中心访谈了解,并通过其 12319 平台查看了处 理信息。 2018 年完成的托底任务为三鲁公路安 装两根中杆灯,吴淞大桥辅道安装两盏路灯,闸 航路安装路灯一盏,石龙路安装投光灯两盏,龙 水南路安装投光灯一盏,华宁路安装投光灯一 盏。 4 专项检测 对照明设施线路的绝缘电阻和电 器外壳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抽查 检测,全年抽查灯杆总数的 1%。 对需要进行照明质量评估的路段 进行一次照明质量检测(检测内 容至少包括亮度、功率密度),提 供有道路照明检测资质的第三方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在 取得报告 7 天内上报至养护监理 和招标人。 目前,灯杆 约 15 万根,根据合同完成灯杆的 1% 接地电阻的测试,计划全年完成专项检测 1600 件,照明公司和 13家劳务公司共同完成 1854件, 照明公司联系专业机构完成 30 条路段的 照明质 量检测 ,且提供了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照明公 司对 1701 盏试挂 LED 路灯照度进行了测试并提 供数据。同时协助完成新建工程验收,完成 RTU 单灯测试。评价组现场查看了 1854 件接地电阻 的检测记录,并抽查了 30 条路段的照明质量检 测报告,以上工作内容均在 2018 年底前执行完 成。 5 路灯一 体化平 台监控 系统的 监护 道路照明设施资产数据录入应在 施工单位提交 验收资料后的 7 天 内完成。故障和缺陷统计等数据 应在故障和缺陷发现之日起 7 天 内完成录入。 照明公司全年完成新建工程验收 74 项,涉及灯 盏数 7200 盏,台账资料及图纸全部录入一体化 平台及相关 RTU 单灯平台调试工作。 专人监控单灯、 RTU 设备。实现远程监控、自动 平台校时,对通信无信号的设备及时进行修复。 11 序 号 维护工 作内容 具体维护要求 实施计划与完成情况 故障和缺陷统计等数据在故障和缺陷发现之日 均在 7 天内完成录入。 6 重大节 日(活 动)保 障 如春节、国庆、重大影响的活动、 庆典等节日和活动期间建立 24 小时保障机制,加大对重点保障 路段的巡查次数,并及时上报事 件,及时排除 故障和缺陷。 完成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 端午、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中秋国庆、进博会特 巡保障,保障期间未发生大面积灭灯,未发生居 民投诉、媒体曝光,实现了亮灯率 99.8%以上。 保障期间照明公司领导层、管理层、班组 24 小 时 *N 三级值守,重要区域,关键时点, 24 小时 现场值守,防止外力破坏,杜绝了重大社会影响 事件的发生。 7 应急抢修 1 可触及的物体带电; 2 立杆断 裂、严重倾斜或倒塌; 3 立杆基 础破坏或法兰螺栓断裂; 4 架空 线路下垂影响道路通行; 5 井盖 严重破损或缺失; 6 周边物体或 植物倒塌危及灯杆或 线路; 7 灯 具或配套装置脱落下坠; 8 因照 明设施损坏而阻碍交通或行人通 行; 9 人员密集场所或重大群体 活动场所的照明故障; 10 其他危 及行人、行车或环境安全的事件, 进行应急抢修 完成 “安比”、云雀、温比亚、摩羯 台风保电值守 任务,另外,配合市综管中心做好架空入地街坊 灯核对普查工作等。 8 违法外 挂设施 拆 除 巡修、巡检过程中如发现违规拔 除路灯杆或私移灯杆行为,应及 时制止,并立即书面汇报至招标 人。如发现违法外挂设施,当天 或者 2 天内汇报至投标人,按招 标人的要求进行违法外挂设施的 拆除工作。 1.拆除广告旗等违法外挂设施位于 91 条道路,共 计 5632 件。 2.发现违规拔除路灯杆或私移灯杆行为 35 起,均 书面及时上报综管中心 3.积极配合完成 2018 年架空线入地施工的现场 路灯交底、技术指导、配合等工作 93 次。修复 施工期间造成的大面积失明 19 起(虹桥路、人 民广场、青浦路、湖滨路等) 4.配合综管中心完成隐蔽工程验收 81 项。 2.考核完成情况 为保证 照明设施养护质量、养护作业安全及文明作业,确保本市 道路照明正常运行和安全、照明设施的完好与整洁 ,市综管中心通过 政府采购确定了监理单位。并制定了 上海市道路 照明运行养护考核 办法,市综管中心委托 监理单位进行日常考核,每月和监理进行月度 考核,同时市综管中心对照明公司进行年度考核。监理工作内容完成 12 情况以及考核完成情况如下: 表 2 市管路灯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 监理工作 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 完成情况 1.日常检查 :( 1) 同路灯养护单位联合 检查亮灯率 ( 每周 1-3 次 ), 每月不低 于 15000 盏 , 监理抽查亮灯率 ( 每周 1-3 次 ),每月不低于 15000 盏 。 2) 同 路灯养护单位联合检查设备完好率 ( 每 周 1-3 次 ), 每月不低于 6000 盏 , 监理 抽查设备完好率 ( 每周 1-3 次 ) 每月不低于 6000 盏 。 3) 内业资料 ( 每 月 1-4 次 )。( 2)根据 检查结果对养护 单位进行日常考核,每月做出测评报告, 评估亮灯率、 设备完好率 和 内业资料实 施情况。 监理全年完成联合检查亮灯率 41 次,抽查亮 灯率 61 次,每月平均检查 23301 盏 ,月平均 失明 167 盏 ;全年完成联合检查完好率 44 次, 抽查完好率 185 次,每月平均设施完好率 9200 盏 ;内业资料全年抽查 47 次 ;评价组查看了月 度监理小结、月度报告、报告中对亮灯率、设 备完好率、内业资料情况都有所分析,检查轨 迹和数据在监理报告 中都有相应图片和数据 支撑。完成了合同和综管中心商定的每月不低 于 15000 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 6000 盏的抽查 数量 。 考核内容 考核结果 监理日常 考核 1.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现场作业质量 巡查:白天放光或夜间大面积失明 。 2 主要设施养护要求:( 1)常规灯杆: 外观整齐,标识清晰,防护层良好;灯 杆的杆稍处水平变差不大于杆稍半径, 且不大于杆高的 4 ;( 2)高杆灯:灯杆 检修门应配件齐全,外观平整,无松动、 锈蚀、变形等现象;( 3)灯具:外壳无 破裂、锈蚀、变形等现象;( 4)控制箱 标识完整、清晰;箱门或盖板平 整,锁 扣牢固,密封良好 ;( 5)设备基础:用 作设备基础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应完整, 无沉降、倾斜、开裂现象,设备基础周 边应无威胁到基础稳定性的开挖和其他 工程施工 。 3.台账:工作日志,内容完整,更新及 时,数据准确 。 根据监理日常考核内容,评价组结合监理工作 日志以及监理工作小结和月度报告查看监理 日常考核打分表评分结果: 1 月 82 分 ;2 月 83.5 分 ; 3 月 84 分 ;4 月 87.5 分 ; 5 月 85 分 ;6 月 83.5 分 7 月 84 分 ;8 月 83 分 ; 9 月 90 分 ;10 月 90 分 ; 11 月 91.5 分 ;12 月 92.5 分。日常考核结果均达 标(考核分 80 分以上为合格) 综管中心 月度考核 1.外业检查:道路照明设施养护情况 , 满 足道路照明设施运行养护标准 DG/TJ 08-2215-2016 第 5 章养护标准要求 。 2.内业检查:台账(工作日志) 。 3.整改单:监理整改联系单响应时间 。 根据监理日常考核内容,评价组结合监理工作 日志以及监理工作小结和月度报告查看由综 管中心和监理进行月度考核的打分结果: 1 月 90 分 ;2 月 90 分 ; 3 月 90 分 ;4 月 80 分 ; 13 5 月 88 分 ;6 月 90 分 ; 7 月 90 分 ;8 月 90 分 ; 9 月 90 分 ;10 月 90 分 ; 11 月 90 分 ;12 月 90 分 。 月考核结果均达标(考核分 80 分以上为合格) 综管中心 年度考核 内容 1.年度养护项目完成情况:白天放光或 夜间大面积失明 ; 开展应急演习、接地 电阻测试、照度测试 。 2.上报各类计划:年度道路照明设施采 购计划、年度养护维修及运行管理计 划、年度运行维护应急预案、事故 抢修方案、年度养护方案、年度工 作总结 。 重点工作配合:配合合杆整治工作的实 施、配合道路照明设备的普查工作、配 合管理办法、标准与定额的制定、配合 各类试点工作、年度技 术改造项目基础 信息提供、配合道路照明信息系统建设 。 由全年平均考核分 87 分,占 80%,年度考核 评分 95 分占 20%加权而成的年度考核结果为 88.6 分,年度 考核结果达标(考核分 80 分以 上为合格),开展应急演习、接地电阻测试、 照度测试 ;上报各类计划:年度道路照明设施 采购计划、年度养护维修及运行管理计划、 年度运行维护应急预案、事故抢修方案、 年度养护方案、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齐 全,并装订成册 。 重点工作沟通顺畅,配合度 高。 (三)预算使用及资金来源 1.2018 年预算及资金来源 2018 年市管路灯维护项目预算金额为 6900.00 万元,合同金额为 6850.17 万元, 实际执行数 6850.17 万元,资金全部来自于市级财政, 项目预算及实际支出明细如下表: 表 3 近三年项目预算及实际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年度 预算金额 合同金额 实际支出 预算执行率 全年实际运 维 灯 盏 数 (万盏) 6 实 际 单 价 (元 / 盏 . 年) 1 2016 年 13031.96(包括调增金额) - 13031.96 100% 41.3 315 2 2017 年 11625.82(包括调增金额) - 11625.82 100% 32.61 356 3 2018 年 6900 6850.17 6850.17 99.28% 24.30 281 6 全年实际运维灯盏数不包括当年度新增路灯数,新增盏数有一年保修期 14 2016 年全年设施量 40 万盏,预算金额 11000 万元,根据 2016 年 1 月,市住建委与市电力公司签订关于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权移交 的备忘录 -“路灯运维费用暂按 280 元 /盏年 ,按季支付,隔年审计结 算”。 2016 年审计结果(财务审计着重关注实际发生数,会计科目的正 确性,金额和附件的一致性)显示,截止 2016 年末,实际运维灯盏数 41.3 万 盏(不包括当年 1.03 万盏新增数),全年实际支出 13031.96 万元,实际单价 315 元 /盏年 。 2017 年预算金额 11625.82 万元(包括审计后调增金额)。下半年 下放 6 个郊区路灯数 19.44 万盏,截止 2017 年末,经折合后,实际运 维灯盏数 32.61 万盏(不包括当年 4 万盏新增数), 2017 年依据审计 结果,全年实际支出 11625.82 万元,实际单价 356 元 /盏年 。 2018 年设施量 24.3 万盏,预算金额 6900 万元,实际预算以 283 元 /盏年 计算得出。 2018 年引入招投标竞争机制,实行包干,不再对 项目进行 审计。 2018 年全年实际支出合同金额 6850.17 万元,实际单 价 281 元 /盏年 。 (四)项目绩效目标 评价组根据项目设立的目的、项目实施内容、项目管理流程,以 及考核管理办法等,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提炼和归纳,并经市综管 中心审核后得以确认,梳理并确认后的绩效目标如下: 1项目总目标 通过路灯维护管理工作, 保证道路照明设施长期、安全、稳定运 行,发挥路灯照明设施在人民生活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取得人民群众 的认可和满意,逐步建立路灯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道路和公共区域 照明管理效率以及服务水平。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对市管道路路灯、高杆灯和照明控制箱等的巡修、巡检、广 告外挂设施巡查和应急抢修等工作,采用主动维护、预防性维护的方 15 法,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维护工作,确保市管 24.3 万盏路灯安全、稳定 运行。 对能够量化的 绩效目标细化 如下: ( 1)产出目标 1)以中标服务合同运维要求 , 100%完成各项巡修计划,保证亮 灯率达到约定目标 ; 2)以中标服务合同运维要求 , 100%完成巡检和缺陷处理计划, 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合同目标 ; 3)专项检测完成率 100%; 4)完成全年重大活动(节日)保障 ; 5) 100%完成违法外挂设施拆除 ; 6) 完成监控设备的的系统接入和台账录入,故障和缺陷统计等数 据按时完成录入 ; 7)考核合格率 80 分以上 ; 8)照明设施完好率 98%以上 ; 9)故障报修及时完成, 维修及时率 100%。 ( 2)效果目标 1)路灯设施运行稳定,每月亮灯率不低于 98%; 2)投诉处置率 100%; 3)市民整体满意度达 85%以上 ; 4)市民投诉处理满意度达 85%以上。 ( 3)影响力目标 1)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完善,不断推进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 ;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实践绿色照明、科学照明和健康照明等先 进理念,构建绿色生态与节能环保的道路和公共 区域照明体系,降低 能源消耗。 (五)项目的组织及管理 1项目管理部门 16 ( 1)项目主管部门及其职责 市住建委作为本项目的预算主管部门, 制定并组织实施专项规划、 年度建设、运行和维护计划,安排年度运行维护和改造经费,建立健 全管理制度、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对道路照明建设、运行和维 护的监督管理,开展道路照明节能工作,组织实施评价考核等。 ( 2)项目单位及其职责 市综管中心作为预算单位,负责项目预算编制,负责城市道路和 公路照明设施运行维护的事务性工作,具体工作由“照明科”负责,照明 科按程序完成项目预算以及财政支出 绩效目标的申报。按照政府采购 流程,实施采购、与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的运维 要求监管项目实施,做好日常养护工作协调、市民投诉协调(处置托 底)、开发道路照明管理信息平台、制定项目考核管理办法,根据考核 要求定期进行考核,以保证项目的有效运行。 2项目中标单位及其职责 ( 1)照明公司及其职责 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照明公司承担对市管路灯进行巡修、巡检、 投诉处置、故障报修、专项检测、路灯一体化平台的运行维护、重大 节日(活动)保障、应急抢修、违法外挂设施拆除等相关的养护工作, 保证 24.3 万盏以及所有当年新增 路灯稳定运行,确保市管道路照明设 施安全运行。 在具体执行中, 照明公司 从上级公司 -市电力公司库内供应商名单 中,选择具备城市照明 3 级和承装修 5 级资质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 谈判并优选分包方,将除 RTU 信息系统和承询电话外的路灯日常维护 工作(包括巡修、巡检、投诉处置、故障报修、重大节日(活动)保 障巡修、应急抢修、违法外挂设施拆除等),分包给具备路灯养护资质 的 13 家劳务公司组织运维队伍,养护队伍根据照明公司按其供电区域 的划分对照明设施进行日常养护。照明公司负责所需材料的采购与供 应,并对 13 家劳务公司进行安全培训和 抽查 考 核, 13 家劳务公司的 17 经费全部由照明公司承担。 表 4 分包方日常维护单位表 运维类 型 运维区域 运维路段 劳务公司名称 (服务单位) 全年合同维护 路灯量(盏) 合同金额及执行 金额(万元) 1. 道路 路灯维 护 市区 2、嘉定市 管 内环线,外滩隧道,南北高架(中山北路 -中山南路), 延安高架(内环 -外滩);黄浦江以西,延安路以南, 中山西路以东,龙腾大道以北;大连西路以南,延 安高架以北,西藏中路以东,黄浦江以西(均不含 中环线) ;嘉定市管公路 9332 盏 。 上海 竑 鑫电力工程有限公 司 36069 135.55 市区 3 洋桥收费口往南、黄浦江以西、邯郸路、翔殷路往 北、陈广路往东;外环线二期 (沪嘉高速 -化成路 ), 共和新路 (中环线 -联谊路 ),共和新路(中山北路 -中 环线)(均不含中环线) 。 上海辉煌电力工程有限公 司 45333 167.98 市区 4 汶水路中环线以北,逸仙路高架以西,恒丰路以东, 苏州河以南(沪北),杨树浦路以北,黄浦江以西, 大连西路以东,翔殷路中环线以南(沪东);(不 含中环线) 。 宏力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15470 58.75 金山市管 金山市管公路 (4471 盏 )。 上海市南电力 (集团 )有限公司 4471 18.85 闵行 1、市区 1 汶水路中环线以南,苏州河以北 ,外环线以东,中山 北路内环线以外;西藏中路以西,绥宁路以东,延 安中路以北,苏州河以南;外环线一期(虹桥机场 - 沪嘉高速),逸仙路(大柏树 -吴淞大桥),同济路 (吴淞大桥 -宝杨路),沪宁高速(大渡河路 -外环线), 延安路(中山西路 -虹桥机场);虹桥枢纽(北翟高 架以南,沪青平公路以北,嘉闵高架以东,七莘路 以西)(均不含中环线) 。 上海飞晔电力安装工程有 限公司 48168 180.91 闵行 2 A15 浦西段,沪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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