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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 年度省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2018 年度省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织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机构: 湖南省新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30 日 2 目 录 一、工作概况 .1 (一)绩效评价立项及目的 .1 (二)绩效评价的范围 .2 (三)评价主要依据 .3 (四)评价指标体系 .4 (五)绩效评价方法 .5 (六)绩效评价过程 .5 1、前期准备工作 .5 2、实施评价阶段 .6 3、综合评价阶段 .6 二、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6 (一)项目管理单位 .6 (二)资金补助情况 .7 (三)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8 三、绩效评价情况 .8 (一)评价得分情况 .8 (二)扣分项说明 .9 1、项目投入指标 .9 2、项目过程指标 .10 3、项目产出指标 .10 3 4、项目效益指标 .11 (三)满意度调查情况 .12 (四)评价结论 .12 1、主要绩效 .12 2、主要问题 .15 四、意见建议 .21 (一)强化绩效理念,做实目标管理 .21 (二)强化制度执行和项目资金监管 .21 (三)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 .22 (四)加大对配套资金投入的监督力度 .22 (五)加强项目维护管理 .22 (六)加强项目资料管理 .23 (七)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 .23 1 1 湖 南 新 财 苑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HUNAN NEW CAIYUAN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紫薇路 8 号华泰大厦 20 楼 邮编:410011 电话:0731- 84885348 2018 年度省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湘财苑专审字2019第 003 号 湖南省财政厅: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 285 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中发 201834 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 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办发 201910 号)、 湖南省财 政厅关于开展 2018 年度省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 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受湖南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 ) 委托,湖南新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 至 9 月 30 日对省财政安排的 2018 年度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 金实施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一)绩效评价立项及目的 根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湘发改投资2015 806 号)的规定,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省本级公共服 2 2 务设施、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跨区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适当 补助市 (州 )和县(市、区)公益事业和民生项目建设,支持结构 调整和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项目安 排的原则是四个“有利于 ”:即有利于服 务全省大局、有利于引导 重大改革、有利于放大社会投入、有利于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方 式包括直接投资、投资补助和贴息等。2018 年省财政年初预算安 排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180,000 万元。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进实施创 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医疗健康服务供给侧 改革、发展远程医疗,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快改 善洞庭湖生态环境,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神奇湘 东” 文化生态旅游精品 线路建设,促进乡 村旅游产业升级,推进 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经济高 质量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改善薄弱环节补短板。 (二)绩效评价的范围 根据湖南省 100 个重大产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湖南省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规划(2016-2020 年)、 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等文 件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决策 部署,2018 年省财政实际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177,200 万元,涉及项目 439 个,包括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建设专项、 实体经济振兴专项、罗霄山片区暨神奇湘东文化生态旅游精品 3 3 线路建设项目、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洞庭湖生态经 济区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光伏扶贫工程、基层远程诊室建 设工程、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省级警务技能专业训练基地建 设、重大水利项目、县域产城(镇)融合发展、长沙市和湘西州 60 周年等重大项目建设、园区新动能培育和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转移转型暨铜铅锌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共 15 个方面,支 持区域包括 31 个省直相关项目单位及 14 个市州及其县(市)区。 (三)评价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 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中发 201834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政策性文件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 285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湘政发2012 33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 见(湘政发 20158号) 5、关于印发 的通知(湘 发改投资 2015806号) 6、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7、审计报告、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及其处理决定等 8、其他相关财政资金管理文件及法律法规等 4 4 (四)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制定原则 相关性原则 绩效指标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 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要性原则 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 要求的核心指标。 可比性原则 绩效指标的设置针对项目的特点,应当口径一 致,相互比较。 系统性原则 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 专项资金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 影响等。 经济性原则 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 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2、评价指标 项目评价指标分三级,包括 4 项一级指标、13 项二级指标、 24 项三级指标,详见下表。 省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项目立项规范 3 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4项目立项(10 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投入 (16 分) 资金落实(6 分) 资金进度 6 管理制度健全性 4 制度执行有效性 4过程(34 分) 业务管理(19 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 4 5 5 项目重复申 报 、虚报冒领情况 4 项目库建设情况 3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7财务管理(15 分) 资金挤占挪用情况 5 数量指标(5 分) 实际完成率 5 质量达标率 5质量指标(10 分) 设备正常运转率 5 成本指标(5 分) 成本节约率 5 项目开工率 5 项目产出 (30 分) 时效指标(10 分) 完成及时率 5 经济预期效益 2经济效益(4 分) 绿色低碳经济效果 2 环境效益(4 分) 环境效益 4 可持续影响(4 分) 可持续影响 4 社会效益(4 分) 带动就业 4 项目效益 (20 分) 满意度指标(4 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4 合计 100 (五)绩效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 2011285 号)规定的 绩效评价方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比 较法、 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采取定性分析与 定量分析,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 方式,通过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实际效果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之 间的比较,评价项目实施绩效。 (六)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工作 我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与省财政厅绩效处、省财政厅经 建处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沟通,收集相关资料,制 6 6 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提交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实施评价阶段 绩效评价工作组结合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安排和 专项资金的分配情况,采取抽样的方式,于 8 月 21 至 9 月 30 日 对益阳市、常德市、株洲市、湘西州共四个市州及其县(市)区共 127 个项目实施现场评价,涉及专项资金总额为 53,575 万元,占 纳入绩效评价专项资金总额的 30.23%。在整个现场评价过程中, 得到了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了项目相关资料,保证了本次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场评价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听取县(市)区主管部门对 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的介绍,初步了解资 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二是对项目单位填报 的基础数据资料、提供的绩效相关材料等进行核实。三是实地察 看项目进展情况。 3、综合评价阶段 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各单位自评情况和现场评价情况进行定 量定性评价分析和综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初步计分; 综合各地区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修正分值,形成基本结论,提 交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二、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项目管理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 7 (二)资金补助情况 2018 年度省财政实际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177,200 万元,专项资金安排及分配情况具体如下表: 2018 年度省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类型 省 市州 大众创 业万众 创新示 范建设 专项 实体经济 振兴专项 生态旅 游精品 线路建 设项目 出口农 产品质 量安全 示范区 创建 洞庭湖生 态经济区 建设 公共实 训基地 建设 光伏扶贫 工程 基层远 程诊室 建设工 程 农村综合 服务平台 建设 省直单位 105.00 265.00 400.00 2,086.00 长沙市 1,400.00 1,400.00 297.00 300.00 60.00 240.00 株洲市 265.00 900.00 1,900.00 150.00 41.00 400.00 湘潭市 585.00 695.00 60.00 400.00 衡阳市 315.00 800.00 200.00 500.00 64.00 420.00 邵阳市 65.00 700.00 200.00 2,010.00 102.00 3,200.00 岳阳市 205.00 900.00 560.00 300.00 3,000.00 240.00 420.00 81.00 3,020.00 常德市 310.00 600.00 200.00 2,600.00 170.00 360.00 58.00 2,630.00 张家界市 200.00 400.00 300.00 30.00 84.00 1,740.00 益阳市 335.00 700.00 400.00 2,100.00 140.00 300.00 77.00 160.00 永州市 65.00 500.00 300.00 240.00 670.00 54.00 1,620.00 郴州市 245.00 600.00 1,978.00 100.00 45.00 1,140.00 娄底市 220.00 700.00 200.00 640.00 84.00 880.00 怀化市 135.00 500.00 200.00 1,200.00 145.00 2,910.00 自治州 155.00 500.00 300.00 110.00 1,600.00 79.00 1,240.00 合计 4,500.00 10,000.00 5,000.00 3,000.00 8,000.00 1,000.00 8,000.00 3,000.00 20,000.00 (续) 项目 类型 省 市州 省级警务技 能专业训练 基地 重大水利项目 县域产城 (镇)融合发 展 60 周年等 重大项目建 设 园区新动能 培育 转移转型暨 铜铅锌产业 基地等项目 建设 合计 省直单位 29,904.40 2,770.00 150.00 17,263.60 52,944.00 长沙市 1,400.00 1,270.00 1,600.00 2,000.00 5,280.00 140.00 15,387.00 株洲市 1,000.00 730.00 100.00 5,486.00 湘潭市 1,190.00 800.00 740.00 1,050.00 5,520.00 衡阳市 260.00 700.00 1,432.00 4,691.00 8 8 邵阳市 500.00 100.00 400.00 750.00 8,027.00 岳阳市 3,010.00 700.00 1,015.00 20.00 13,471.00 常德市 2,220.00 1,300.00 400.00 160.00 11,008.00 张家界市 1,420.00 600.00 30.00 4,804.00 益阳市 2,190.00 600.00 1,305.00 8,307.00 永州市 1,100.00 900.00 850.00 20.00 6,319.00 郴州市 1,050.00 500.00 50.00 5,708.00 娄底市 2,000.00 120.00 200.00 280.00 5,324.00 怀化市 750.00 120.00 900.00 6,860.00 自治州 1,180.00 800.00 15,000.00 780.00 1,600.00 23,344.00 合计 34,554.40 19,000.00 10,000.00 17,000.00 12,000.00 22,145.60 177,200.00 (三)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省财政以 15 个资金指标文(含 2 个 2017 年预拨资金指标文)形式分别下达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 资金合计 177,200 万元,专项资金使用 155,258.88 万元,资金使 用率 87.62%。 三、绩效评价情况 (一)评价得分情况 2018 年度省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 价得分情况如下表: 评价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项目立项规范 3 3 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4 3项目立项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3 资金落实 资金进度 6 2.8 投入 小计 16 11.8 管理制度健全性 4 4 制度执行有效性 4 3 项目质量可控性 4 4 项 目重复申 报、虚报冒领情况 4 4 过程 业务管理 项目库建设情况 3 3 9 9 评价指标 指标 分值 评价得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7 5财务管理 资金挤占挪用情况 5 4 小计 34 30 数量指标 实际完成率 5 3 质量达标率 5 4.8质量指标 设备正常运转率 5 5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5 5 项目开工率 5 3时效指标 完成及时率 5 3.8 项目产出 小计 30 24.6 经济预期效益 2 1.5经济效益 绿色低碳经济效果 2 2 环境效益 环境效益 4 4 可持续影响 可持续影响 4 3.5 社会效益 带动就业 4 4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4 4 项目效益 小计 20 19 合计 100 85.4 (二)扣分项说明 1、项目投入指标 项目投入指标分值 16 分,评价得分 11.8 分,扣 4.2 分,扣分 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根据现场评价单位提供的绩效自评资料,项目单位对专项 资金的绩效目标仅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四方面进行细化量 化,但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细 化、量化不够,扣 1 分, (2)资金落实资金进度 10 10 绩效评价工作组检查四个市州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截止 现场评价日,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指标为 53,575 万元,实际使 用专项资金 41,645.50 万元,资金使用率为 77.73%,扣 3.2 分。 2、项目过程指标 项目过程指标分值 34 分,评价得分 30 分,扣 4 分,扣分情 况如下: (1)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益阳市赫山区、资阳区、安化县、桃江县“五结合工程” 项目, 无当地发改部门、财政部门的联合验收资料;湖南瑭桥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 大众创业万众创 新” 项目,无书面验收资料, 扣 1 分。 (2)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合规性 沅江市四季红镇长征村现金支付项目工程款 50 万元;南县 水利局支付项目前期设计费 400 万元,附件为往来结算统一凭 据,未取得增值税发票,支付广告制作费 10,265 元,款项直接支 付给项目管理部管理人员个人账户,不符合国库集中支付的相 关要求;沅江市光伏扶贫电站产权归村级集体所有,但未纳入村 级固定资产核算,扣 2 分。 (3)财务管理资金挤占挪用情况 南县水务局“三仙湖水 库下坝调节泵站工程” 水利项目专项 资金支出中列支其他项目费用 1.44 万元,扣 1 分。 3、项目产出指标 11 11 项目产出指标分值 30 分,评价得分 24.6 分,扣 5.4 分,扣分 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实际完成率 现场抽查四个市州的项目数合计 127 个。截止现场评价日, 已完工项目 102 个,实际完成率为 80.31%,扣 2 分。 (2)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 现场抽查四个市州的 127 个项目,已完工项目 102 个,其中 益阳市赫山区新市渡镇建新村“五结合工程” 项目,桃江县两型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两型区崆峒水黑臭水体治理” 项目, 建设项目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质量达标率为 98.04%,扣 0.2 分。 (3)时效指标项目开工率 现场抽查四个市州的 127 个项目,截止现场评价日,未开工 项目 6 个,扣 2 分。 (4)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 现场抽查四个市州的 127 个项目。截止现场评价日,按计划 完成项目数 102 个,完成及时率为 80.31%,扣 1.2 分。 4、项目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指标分值 20 分,评价得分 19 分,扣 1 分,扣分情 况如下: (1)经济效益经济预期效益 检查沅江市、安化县、南县的“光伏扶贫工程” 实施效果,单 12 12 个光伏电站 2018 年度取得的电费收入在 2-3 万元之间,未达到 预期年收入为 5 万元的目标,扣 0.5 分。 (2)可持续影响可持续影响 汉寿县洲口镇小港村“五结合工程” 项目、沅江市草尾 镇立新 村“ 五 结合工程 ”项目、大通湖区金盆 镇 大东口村“五结合工程”项 目后期维护不到位;益阳市赫山区、资阳区、安化县“五结合工程” 项目未设立“ 五结合工程 ”标识牌;宣传 推广形式单一,除村务公 开栏外,未通过网络、媒体等形式宣传“ 五结合工程” 建设动态信 息;未安排适当的维护经费、配备与村级人口相适应的管护人员, 扣 0.5 分。 (三)满意度调查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组在现场评价过程中,选取项目实施单位人 员、村民就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访谈, 结合项目实施单位自评资料,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满意。 (四)评价结论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8 年度省预算内基本建设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中省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绩 效评价指标,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大项共 24 个指标逐一 评分,2018 年度省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 85.4 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好” 。 1、主要绩效 (1)大力推动产业项目建设,实体经济支撑能力显著提升 13 13 2018 年初,省委省政府部署实施“产业项目建设年” 活动。从 实施效果来看,实现了良好开局, “五个 100”卓有成效,累计已完 成投资 1,300 亿元以上,其中“100 个重大 产业项目” 开工率 100%, 新引进美国惠普、德国施耐德等 114 家“500 强” 企业,新增投资 项目共 177 个;落实“ 产业项目建设年”的部署,20 条工业新兴优 势产业链加快成长,中兴通讯终端产品、北斗微芯集成电路等项 目拓展了电子信息产业链;杉杉能源长沙基地锂电动力电池材料 生产线等项目,完善了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链。新兴优势产业链, 推动规模工业发展“ 速稳质优” :增长 7.1%左右、企业利润增长 16%左右,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发动机及零部件、新材料等 产业集群形成,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成倍增长,装备制造业 保持两位数增长。 (2)打好污染防治、精准扶贫攻坚战 启动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全面展开。持续加强长江岸线整治、湘江治理保护和洞庭湖环境 综合治理,强力拆除下塞湖矮围,关停“ 散乱污” 企业 3734 家。 洞 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获国务院批复。2018 年 1 至 11 月,市 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 86.8%,上升 2.2 个百 分点;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实施打嬴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 全年实现 131 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 28 万人年度目标任务,十八洞村成为全国精准扶贫样板。 (3)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 14 14 创新型省份建设成功获批,株洲、衡阳获批国家创新型城市 试点,怀化高新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深入实施长株潭国家自 主创新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 中南大学科技园、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等重大项目。高技术产 业增长 17.3%,高新技术企业有望达到 4500 家,推进关键领域 核心技术攻关,铁路大直径双模掘进机填补国内行业空白。 (4)加快推进五大开放行动 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沙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获批。对接“ 一带一路 ”有了新进展,国家 级中非经贸博览会落户 湖南,成功举办对非投资论坛等重大活动。德国卓伯根集团中国 区总部开工建设,实现外资企业在湘设立中国区总部零的突破, 全年进出口总额有望突破 3,000 亿元。 (5)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市场活力加速释放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年化解煤炭产能 621 万吨,关闭 淘汰企业 1296 家,查处涉“地条钢” 企 业 12 家,大部分市州整体 退出烟花爆竹生产,洞庭湖区制浆产能全部退出。对湘潭竹埠港、 株洲清水塘、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等重点流 域区域污染企业进行关停搬迁。规模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下降 0.7 个百分点,为企业新增减税降费 125 亿元左右。通过推进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新兴产业发展不断壮 大。 (6)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区域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15 15 大力推动乡村振兴,出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深入实施三个 “百千万工程 ”,着力推 进“六大强农”行 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发展加快,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突破 1.6 万亿元,全年粮食总 产 300 亿公斤左右;支持特色小城镇规范化发展,加快海绵城市、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长株潭一体化步入新阶段,核心引领作用进 一步增强,三市建立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逐步推进规划、 交通、产业、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共建共享;支持湘南地区对接 粤港澳大湾区,新增承接产业转移项目 1,876 个,带动投资 1,443 亿元;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加速融合,一批文化生态旅游精 品线路深入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7)切实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怀邵衡铁路全线通车,长沙地铁 4 号线竣工试运行,马安、 岳望、益马、莲株等高速公路项目建成通车,新建改建“四好农村 路” 超 过 2.8 万公里; 12 项重点民生实事 圆满完成,完成各类棚户 区改造 28.8 万套、农村危房改造 17 万户,完成 322 个县级饮用 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组诊疗工作得到 国家肯定;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和平安湖南建设,保持大局和谐稳 定。 2、主要问题 (1)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不够 根据现场评价单位提供的绩效自评资料,项目单位对专项 资金的绩效目标仅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四方面进行细化量 16 16 化,但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细 化、量化不够,影响专项资金绩效的考核和评价。 (2)资金使用率有待提高 绩效评价组检查四个市州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 率有待提高。截止现场评价日,现场检查专项资金总额为 53,575 万元,实际使用资金 41,645.50 万元,资金使用率为 77.73%。各 市州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抽查市州 检查金额(万元) 资金使用(万元) 资 金使用率(%) 益阳市 7,955 6,420.69 80.71 常德市 10,680 9,045.76 84.70 株洲市 12,700 10,768.20 84.79 湘西州 22,240 15,410.81 69.29 合计 53,575 41,645.50 77.73 (3)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南县水务局“三仙湖水 库下坝调节泵站工程” 水利项目中存 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专项资金支出中列支农田水利综 合项目资料费用 0.24 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验收资料费 0.18 元、 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料费 0.11 元和其它项目广告制作费用 0.91 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合计 1.44 万元。 (4)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未达到要求 截止现场评价日,四个市州的部分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要 求。现场抽查项目 127 个,其中:未完工项目 17 个,滞后计划进 度 2 个,未实施项目 6 个,完工率为 80.31%。四个市州项目实施 进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17 17 现场评价项目实施情况序 号 市州 项目单位名称 未完工 滞后计划进度 未实施 1 益阳市 湖南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未实施 2 益阳市 湖南安化芙蓉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未完工 3 益阳市 洞庭湖北部地区分片补水应急实施工程、 滞后计划进度 4 益阳市 沅江市共华镇新港村水利设施建设 未完工 5 益阳市 洞庭湖北部地区分片补水应急实施工程 滞后计划进度 6 常德市 湖南芙蓉园实业有限公司 未完工 7 常德市 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责任有限公司 未完工 8 株洲市 株洲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未完工 9 株洲市 湖南炎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未实施 10 株洲市 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 未完工 11 株洲市 湖南云上大院康养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未完工 12 株洲市 湖南天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未实施 13 株洲市 炎陵特色民宿及家庭旅馆 未完工 14 株洲市 醴陵鲲龙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未完工 15 株洲市 湖南酒埠江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未实施 16 株洲市 株洲市渌口区农业农村局 未完工 17 湘西州 保靖县农业农村局 未完工 18 湘西州 湖南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未完工 19 湘西州 吉首市大兴寨水库建设项目部 未实施 20 湘西州 龙山县人民医院 未完工 21 湘西州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完工 22 湘西州 泸溪县农业局 未完工 23 湘西州 湖南英妹子茶叶科技有限公司 未完工 24 湘西州 古丈人民医院 未实施 25 湘西州 湘西厚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未完工 (5)未拨付专项资金 截止现场评价日,部分市县财政未拨付项目单位专项资金, 18 18 未拨付专项资金总额为 5,050 万元,占现场评价专项资金总额 的 9.43%。各市县未拨付资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市州 项目单位 项目类型 未拨付金额(万元) 益阳市 安化县经开区 县域产城(镇)融合发展 200 益阳市 沅江市共华镇新港村 水利设施建设 90 株洲市 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 实体经济振兴专项 100 株洲市 湖南天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罗霄山片区暨神奇湘东旅游精品线路建设 280 株洲市 湖南酒埠江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罗霄山片区暨神奇湘东旅游精品线路建设项目 280 株洲市 渌口区农业农村局 水利项目 1,000 湘西州 吉首市新兴城乡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吉首 G209G319 绕城线建设 2,000 湘西州 吉首市富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光伏持贫工程 100 湘西州 古丈县人民医院 古丈人民医院迁建工程 1,000 合计 5,050 (6)个别项目配套资金投入不足 个别项目配套资金投入不足。湖南安化芙蓉山茶业有限责 任公司申报“ 实体经济 振兴专项” 项目,建 设内容为购置一套出口 日本市场凉茶(茶膏)加工设备,省财政分配专项资金 100 万元。 该项目 2018 年度计划总投资 1,965 万元。截止现场评价日,湖南 安化芙蓉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投资为 542.76 万元,其中专 项资金 100 万元,配套资金投入 442.76 万元。 (7)个别项目前期工作未到位 个别项目前期工作未到位,导致项目无法开工建设。株洲市 攸县湖南酒埠江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申报的“乡村旅游精品景 区项目”马 鞍山景区建 设项目,由于项 目选址位于城乡结合部, 19 19 土地矛盾纠纷较多,多次协调不成,截止现场评价日,该项目仍 未动工建设。 (8)洞庭湖区生态保护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 根据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五结合” 工程建 设指南(试行) 第九条的规定,村级组织通过组织公众参与、安排适当的维护经 费、配备相应的管护人员、宣传推广等措施,形成洞庭湖区农村 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现场检查过程中,除常德市武陵区、鼎城区 及桃江县牛田镇金凤山村就“五结合工程 ”项目实施效果开展村 民满意度调查外,其他“五结合工程” 项 目未开展村民满意度调查; 益阳市赫山区、资阳区、安化县“五结合工程” 项目未设立“五结 合工程”标识 牌;宣传 推广形式单一,除村 务公开栏外,未通过网 络、媒体等形式宣传“ 五结合工程” 建设动态 信息;未安排适当的 维护经费、配备与村级人口相适应的管护人员。 (9)部份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 经现场检查,部分“五结合工程” 项目后期 维护不到位。汉寿 县洲口镇小港村“五 结合工程” 项目,生 态护坡中一部分被周边村 民铲除并改种蔬菜;沅江市草尾镇立新村“ 五结合工程” 项目,沟 渠水面有生活垃圾等杂物,水质状况不佳;大通湖区金盆镇大东 口村“ 五结 合工程” 项 目,渠道里放置了村民的 渔网。 (10)个别项目质量不符合规定 益阳市赫山区新市渡镇建新村“五结合工程” 项目,建设沟渠 护坡时采用水泥、预制板进行护坡,不符合洞庭湖生态环境整 20 20 治“ 五 结合 ”工程建设 指南(试行)中有关 “生态沟渠”的建设质量 要求;桃江县两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两型区崆峒水黑 臭水体治理”项目,建 设内容为河道清淤、改道、护坡治理等,项 目分拱门段和新屋湾段两个标段,其中拱门段的河道清淤效果 不明显,未达到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 (11)部分项目财务核算欠规范 部分项目财务核算欠规范,存在大额付现、未取得合规发票、 款项直接支付给个人、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等问题。其中:沅江 市四季红镇长征村现金支付项目工程款 50 万元;南县水利局支 付项目前期设计费 400 万元,附件为往来结算统一凭据,未取得 增值税发票,支付广告制作费 10,265 元,款项直接支付给项目管 理部管理人员个人账户,不符合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要求;沅江 市光伏扶贫电站产权归村级集体所有,但未纳入村级固定资产 核算。 (12)部分项目资料不完整 部分项目资料保管不完整。益阳市赫山区、资阳区、安化县、 桃江县“五 结合工程 ”项目,村级组织将相关 资料整理归档,但无 当地发改部门、财政部门的联合验收资料;湖南瑭桥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负责实施的“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项目,建设内容为对原生 产车间和综合大楼进行改造,于 2019 年 5 月经常德市发改委和 高新区发改委的领导现场验收,无书面验收资料。 (13)部分光伏扶贫项目收益未达预期 21 21 现场检查沅江市、安化县、南县的“光伏扶贫工程” 实施情况, 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为 60KW、65KW,单个光伏电站实际投 资在 50-70 万元之间,单个光伏电站 2018 年度取得的电费收入 在 2-3 万元之 间,未达到预期年收入为 5 万元的目标。 (14)部分项目变更未履行报批手续 石门县皂市镇白沙渡村“五结合工程” 项 目,原计划建设污水 净化池 50 个、改水改厕 30 户、购买洒水车和建设垃圾压缩站 1 座,变更为修建一座日处理能力 60 吨的污水处理站,该项变更 石门县发改局已向常德市发改局进行了申报,但未取得书面批 复;益阳市赫山区新市渡镇建新村“五结 合工程” 项目,原计划沟 渠采用草皮护坡,变更为水泥、预制板护坡,无变更批复资料;安 化县冷市镇冷家嘴村“ 五结合工程” 项目,原 计划实施的田间农业 投入品废弃物收集池 150 口、田间有机废弃物堆沤池、设置 100 个垃圾围、居民生活污水净化处理池 10 处预制设备并现场安装 等项目内容未实施,无变更批复资料。 四、意见建议 (一)强化绩效理念,做实目标管理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做实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提高 绩效目标申报质量,做到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 (二)强化制度执行和项目资金监管 严格执行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项目 22 22 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督,确保专项资金按批复的计划和 规定的范围使用。围绕项目绩效目标,适时监控绩效目标实现程 度和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掌握绩效运行情况、资金支出进度等, 对无法实施和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及时予以取消或调整, 并收回财政资金。同时,加大对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项 目实施单位的惩处力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三)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 1、各地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要加强对项目前期准备情况 的审查,严格掌握项目申报要求。 2、督促市县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在严格资金拨付审批的同 时,简化手续,限定市县拨付时限,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3、进一步强化基层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从项目申报到建 成验收的每一个环节,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做到每一个环节有人 监管,有人负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大对配套资金投入的监督力度 主管部门要加大对项目单位配套资金投入的监督力度,督 促项目单位按申报项目的资金、进度计划,及时投入配套资金, 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五)加强项目维护管理 项目单位要加强项目的后期维护管理,加大经费、人员投入, 对项目的破坏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保障项目可持续 运行。 23 23 (六)加强项目资料管理 加强对项目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随时关注资料的完整性, 对于缺少的资料应尽快补齐,项目完成后将所有资料装订成册 归档保存以便于日后查阅使用。 (七)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 项目单位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购置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 的资产要及时记入资产台账,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加强会计核算, 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合规、完整;加强国 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相关规定支付财 政资金。 附表:2018 年度省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评分表 湖南新财苑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24 24 附表 2018 年度省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指标解释 得分 项目立项规 范 3 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计 1 分; 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 合要求,计 1 分;事前已经过 必要的可行性研究、 专家论 证、 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计 1 分。否则,酌情扣分。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 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 規范情 况。 3 绩效目标设 定情况 4 有目标,计 1 分;目标明确,细化量化良好,计 2 分; 目标与资金匹配良好,计 1 分; 遵循四个原则, 计 1 分。 否则,酌情扣分。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 细化、可衡量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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