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绩效评价报告(湖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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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名称:2018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湖南省财政厅 组织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实施机构:湖南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目 录一、 项目基本情况1(一)项目资金概况11、省财政厅下达项目资金情况22、纳入绩效评价项目资金情况2(二)项目绩效目标31、 项目绩效整体目标32、项目绩效年度目标5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6(一)绩效评价的目标6(二)绩效评价的依据、原则、方法和指导体系61、绩效评价依据62、绩效评价原则和方法73、评价指标体系84、评价时段8(三)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81、 前期准备82、 组织实施9三、评价结论10(一)项目立项情况10(二)资金到位情况11(三)评价结果12(四)主要绩效24四、具体绩效分析25(一)项目投入251、投入额度占比252、投入地域占比253、投入产业占比26(二)项目过程261、地质勘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62、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63、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74、矿山资源相关业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7(三)项目产出281、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与计划产出的比率情况及分析282、项目预期成果实现情况283、项目完成质量达标准产出与实际产出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情况294、项目完成质量达标产出与实际产出数比率情况305、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比例情况30(四)项目效益301、地质勘查项目302、地质灾害防治项目323、地质环境保护项目344、矿产资源相关业务36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39(一)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较慢,且个别项目资金沉淀,影响项目整体绩效39(二)部分项目业务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43(三)个别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有待加强44(四)绩效评价的对象设定缺乏连续性,绩效长期目标的实现程度也难以评价44六、绩效综合评价及结论45七、改进措施和建议45(一)加强项目管理和考核,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45(二)提升项目人员专业素质,提高项目单位业务能力和水平46(三)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46(四)强化结果应用,构建绩效评价长效机制462018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湖南省财政厅:为全面掌握2018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受省财政厅委托,湖南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资金概况2018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根据湘财建一指20183号、湘财建一指201814号、湘财建一指201817号、湘财建一指201825号、湘财建一指201830号、湘财预20188号文下达专项资金36,970.68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范围资金为36176.77万元,确定项目总数360个,省直属单位及其他省级单位18,619.59万元,14个市州17,557.18万元。因此2018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项目需要做绩效评价的项目为360个,项目按照一级子项分为地质环境保护52个、地质勘查51个、地质灾害防治211个、矿产资源相关业务项目46个。省财政下达项目资金与纳入绩效评价项目资金具体情况如下:一级子项预算指标文件下达专项资金金额湘财预20188号湘建一指20183号湘建一指201825号湘财建一指201814号湘财建一指201817号)湘财建一指201830号合计地质勘查1,773.001,466.744,246.007,485.74地质灾害防治3,851.8117,164.1021,015.91地质环境保护665.005,009.035,674.03矿产资源相关业务2,430.0060.00305.002,795.00合计8,719.8160.00305.006,475.7717,164.104,246.0036,970.681、 省财政下达项目资金情况(金额单位:万元)2、纳入绩效评价项目资金情况(金额单位:万元)一级子项绩效评价项目个数绩效评价项目金额地质勘查517,232.19地质灾害防治21120,437.81地质环境保护525,832.85矿产资源相关业务462,673.92合计36036,176.77地质勘查类项目51个占项目比14.79%,占用资金7232.19万元,占资金比19.99%;地持灾害防治类项目211个占项目比58.61%,占用资金20437.81万元,56.49%;地质环境保护类项目52个占项目比14.44%,占用资金5832.85万元,占资金比16.12%;矿产资源相关业务46个,占项目比12.78%,占用资金2673.92万元,占资金比7.39%(二)项目绩效目标1、项目绩效总体目标2011年10月国务院发布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要求我国地质矿产勘查工作通过实施找矿战略,实现新的重大突破,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持续区,建立重要矿产资料储备体系,湖南省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领导小组,并批准了湖南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为落实方案,确定地质找矿以社会经济发展急需和湖南省内优势矿产资源为主攻矿种,实施矿产资源保障工程,力争实现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增长与消耗的动态平衡,重点加强煤、铅、锌、钨、锡、锑、铋、钼、铜、铁、锰、金、银及重要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积极探索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的调查评价,在南岭成矿带、雪峰弧形成矿带、湘东北成矿区、湘中成矿区和湘西北成矿区重点部署和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提交一批新的重要资源基地。依据方案设定的“358”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全省要新发现矿产地50处,找矿远景区100处,新增原煤9.7亿吨,铁2500万吨,锰9000万吨,铅+锌1730万吨,钨+锡210万吨,铜35万吨,岩金135万吨,锑20万吨,稀土氧化物20万吨、铷5万吨、铌钽5万吨,煤层气、页岩气、金刚石等矿产取得重大进展与突破。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812号)和湖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2015-2020年)的要求,地灾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通过实施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含群测群防)、搬迁避让、灾害治理、能力建设(含科普宣传)五大工程,全省建成100个以上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开展5000处以上的重要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初步建成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到2025年,通过推进区域管控、预警预报、搬迁治理、制度建设、管理创新五大举措,基本消除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全面建成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提升,实现灾有所控、居有所安、人地和谐的目标。2、项目绩效年度目标2018年专项资金绩效年度目标:(1)地质矿产勘查方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地质工作由传统地质勘查向新型地质勘查转变,新发现矿产地2-3处;开展农业地质调查项目4个,城市地质调查项目4个。(2)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方面: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施调查评价,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灾害治理、搬迁避让等五大工程,开展冷水江铎山镇地面塌陷地质灾害详细勘查,23个重要集镇地质灾害勘查,11个岩溶塌陷和地面变形地质灾害补充调查等调查评价项目;开展全省地质灾害与环境常规监测,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监测预警等项目;组织实施益阳市赫山区岳家桥镇文昌街社区园艺场滑坡地质灾害治理,沅陵县三中滑坡地质灾害治理等14个灾害治理项目;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工程,支持14个市州开展地质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实施冷水江锡矿山七里江片区、临武三十六湾矿区等9个重要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继续实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等。开展地下水监测和水资源勘查,新探明一批地热和天然矿泉水水源地。推进6个地质公园建设和桑植芙蓉龙化石产地、湖南省(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保护等其他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2018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了解和掌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健全和完善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二)绩效评价依据、原则、方法和指标体系1、绩效评价依据(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2)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湘财绩201328号);(5)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6)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92号);(7)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厅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8)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办发201036号);(9)关于印发省以上投资地质环境工程类项目和地质灾害勘查项目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湘财建201430号);(10)关于明确我省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预算编制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建便函201552号)(11)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管理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6151号);(12)湖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一20183号)(13)其他相关资料。2、绩效评价原则和方法本次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依据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绩效相关原则,按照项目承担单位绩效自评、绩效评价小组现场评价、核实相关信息并量化评分,运用统计综合分析工具,最终形成项目绩效评价表和绩效评价报告;本次评价采取现场评定与专家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3、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专项绩效目标、项目评价依据的相关要求,按照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和系统性原则,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4、评价时段本次评价时段为专项资金下达之日2018年3月起至2019年6月30日。(三)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1、前期准备(1)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布置2018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2)拟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工作方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确定并报送省财政厅备案。(3) 由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绩效评价通知。(4)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绩效评价通知,成立专项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分4个工作组开展现场评价。2、组织实施(1)项目单位绩效评价: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进行绩效评价,向评价工作组提交基础数据表和相关资料信息。本年度专项绩效评价项目共计360个,从2019年8月5日起至9月20日,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绩效自评。截止2019年9月28日,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共收到绩效自评报告354份,绩效自评工作完成率98.33%。(2)评价工作组审核:评价工作组通过对单位提交的资料查证复核并进行综合分析,评审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打分和绩效报告是否合理合规,对需要修改的地方通知项目单位及时修改完善。(3)现场评价:由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承担的项目进行抽查,共抽查64个项目。现场抽查采取勘查原始资料查阅、质询、复核等方式进行,记录与评价指标相关信息。现场评价工作由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协调,分4个小组同时进行,从2019年8月5日至9月6日,对64个项目、专项资金9,883.2万元进行了现场评价。现场评价项目数量和专项资金额度分别占项目和专项资金总数的17.78%和27.32%。现场评价情况如下表:一级子项绩效评价项目个数绩效评价项目金额现场评价个数现场评价金额现场评价项目比例现场评价金额比例地质勘查507,232.19163,330.2232.00%46.05%地质灾害防治21120,437.81455,835.9821.33%28.55%地质环境保护535,832.853717.005.66%12.29%矿产资源相关业务462,673.9200.000.00%0.00%合计360.0036,176.77649,883.2017.78%27.32%(4)综合评价:根据审核后的各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表和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三、评价结论(一)项目立项情况2018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发布项目年度立项指南,组织项目的审核、论证、项目预算及预算编制,同时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批复项目设计并组织实施。(二)资金到位情况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018年度下达专项资金36,970.68万元,实际全部到位,纳入绩效评价资金36,176.77万元,由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于2018年先后下达到各县市区和有关承担单位,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均为100%。(三)评价结果依据2018年度省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项目专项绩效指标评价表综合评分,对2018年度省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项目,按照子项类别进行加权平均得分为92.54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评价结果见下表:一级子项项目资金权重系数评价得分加权得分地质勘查7,232.19 0.20 93.37 18.67 地质灾害防治20,437.81 0.56 91.88 51.91 地质环境保护5,832.85 0.16 94.46 15.23 矿产资源相关业务2,673.92 0.07 91.13 6.74 合 计36,176.77 1 92.54 评价标准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项目评分标准三级分值 指标解释评价标准项目立项3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且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得4分,否则不得分。绩效目标3专项是否设定了具体、明确、可行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具体、明确、可行得4分;不明确、不具体或不可行得1分;未设定绩效指标不得分。决策依据3项目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计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决策程序3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项目符合申报条件计1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计1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计1分。分配办法3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办法健全、规范计2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计1分,否则不得分。分配结果 5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计2分,资金分配合理计3分,否则不得分。到位率3财政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金额/计划到位资金额100%到位率100%计3分;95%-100%计2分;95%以下计1分。到位时效3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资金及时到位计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计1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不得分。资金使用率5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的项目专项资金金额/计划到位资金额)100%当年使用专项资金未达到90%的扣2分,未达到80%的扣3分,未达到70%的扣4分,未达到60%的扣5分,未达到50%的扣6分;次年4月30日未达70%的扣6分,未达80%的扣5分,未达90%的扣4分,两项合计最多扣6分。资金使用8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每发现一例支出依据不合规、截留、挤占、挪用扣1分、超标准开支扣1分。5分扣完时,在绩效评价指标总分上继续扣分。财务管理2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计1分、严格执行制度计1分组织机构1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计1分。管理制度1是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管理制度不健全得0.5分;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不得分。项目库建设2按项目法分配的专项资金是否建立了项目库按要求建立了项目库得2分,否则扣2分。项目实施5是否按项目规定的时间开始实施,是否按照约定合同的开展,项目完成是否及时申请验收,质量合格,档案齐全按项目规定的时间开始实施及按照合同约定开展计2分,项目完成及时申请验收,质量合格,档案齐全计3分,否则不得分。产出数量5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截至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100%(5分),完成90%(4分),完成80%(3分),完成70%(2分),完成70%以下(0分)完成及时率6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 100%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的时间完成该项目得6分,每少5%扣1分。质量达标率10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项目单位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占90%以上得10分,80%以上得9分,80%以下得1-8分。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成本节约率4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项目是否按照项目设计、工作进度与批复预算开支费用,无超支和无工作量报废引起的成本支出;按预算支出得4分,超支或有报废扣3分,超支并有报废0分。经济效益5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达到预期目标得满分,每相差20%扣一分,扣完为止。社会效益5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达到预期目标得满分,每相差20%扣一分,扣完为止。环境效益5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达到预期目标得满分,每相差20%扣一分,扣完为止。可持续影响5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具有可持续影响得5分,否则不得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策的满意程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无社会公众投诉得5分,投诉一次扣0.5分。矿产资源勘查开始项目评分标准三级分值 指标解释评价标准项目立项4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提交的文件、资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且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得4分,否则不得分。绩效目标4专项是否设定了具体、明确、可行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具体、明确、可行得3分;不明确、不具体或不可行得1分;未设定绩效指标不得分。决策依据4项目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计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决策程序4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项目符合申报条件计1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计1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计1分。分配办法3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办法健全、规范计2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计1分,否则不得分。分配结果 4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计2分,资金分配合理计3分,否则不得分。到位率3财政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金额/计划到位资金额100%到位率100%计3分;95%-100%计2分;95%以下计1分。到位时效2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资金及时到位计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计1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不得分。资金使用率6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的项目专项资金金额/计划到位资金额)100%当年使用专项资金未达到90%的扣2分,未达到80%的扣3分,未达到70%的扣4分,未达到60%的扣5分,未达到50%的扣6分;次年4月30日未达70%的扣6分,未达80%的扣5分,未达90%的扣4分,两项合计最多扣6分。资金使用5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每发现一例支出依据不合规、截留、挤占、挪用扣1分、超标准开支扣1分。5分扣完时,在绩效评价指标总分上继续扣分。财务管理2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计1分、严格执行制度计1分组织机构1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计1分。管理制度1是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管理制度不健全得0.5分;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不得分。项目库建设2按项目法分配的专项资金是否建立了项目库按要求建立了项目库得2分,否则扣2分。项目实施5是否按项目规定的时间开始实施,是否按照约定合同的开展,项目完成是否及时申请验收,质量合格,档案齐全按项目规定的时间开始实施及按照合同约定开展计2分,项目完成及时申请验收,质量合格,档案齐全计3分,否则不得分。产出数量5地表工作量、钻探与山地工程工作量、实验测试工作量与原始资料整理实际完成情况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100%(5分),完成90%(4分),完成80%(3分),完成70%(2分),完成70%以下(0分)完成及时率14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计划完成时间以任务书或申报资料中确定的时间为准完成及时率90%以上不扣分,每降低1%,扣1分。工作质量达标率8项目各种工程手段(野外工作、综合研究工作等)工作质量的优良率各工程手段合格率,其中优良率80%以上得8分,80%以下扣1-7分成本节约率3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项目是否按照项目设计、工作进度与批复预算开支费用,无超支和无工作量报废引起的成本支出;按预算支出得3分,超支或有报废扣2分,超支并有报废0分经济效益5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项目成果显示预期潜在经济价值大,能促进经济总量增加;很大得10分、其它情形1-9分,无得0分社会效益5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利用项目成果,未来矿山资源开发能推动社会发展、能增加劳动就业;预期明显得5分,其它情形1-4分,无得0分可持续影响5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项目实施后,有可持续潜力,并能提高国家与社会对该种资源的保障程度;显著得5分,其它情形1-4分,无得0分满意度5项目实施后而受到影响的部门、群体或个人对该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满意度90%以上,不扣分,每降低1%,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四)主要绩效关于此次专项资金的使用,省本级项目主要采取项目法分配方式;对市县专项地质灾害综防建设项目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方式,对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应急处置项目采取项目法分配。并坚持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绩效评价五公开制度。绩效项目主要是开展我省急需急缺优势矿种勘查;实施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含群测群防)、搬迁避让、灾害治理、能力建设(含科普宣传)五大工程,初步建成我省地质灾害综防体系;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根据本次绩效评价考评及各项目承担单位上报的绩效评价资料反映:各项目承担单位分项目提交专项资金数据及绩效报告,未发现重复申报专项资金的情况。另各项目承担单位基本上建立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预算,规范项目资金使用;项目资金管理基本上做到了单独核算和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等违法事项。四、具体绩效分析(一)项目投入纳入绩效评价范围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投入)纳入绩效评价范围资金总额36,176.77万元,实际已支出29,018.91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0.21%。1、投入额度占比专项投入金额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项目104个,投入金额200万元(含200万元)至300万元(不含300万元)之间的项目88个,投入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项目113个。 (单位:万元、个)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金额项目数量项目数量占比金额金额占比300万元(含)以上174.70%6788.3118.75%2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154.14%3592.349.94%200万元(不含)以下32891.16%25796.1271.31%合计360100%36176.77100%2、投入地域占比财政专项资金共支持长株潭地区的项目144个(包括长株潭地区及注册登记地在长株潭地区的单位),大湘西地区(包括湘西州、张家界、怀化、邵阳地区)的项目60个,其他区域的项目156个。(单位:万元、个)地域分布项目数量项目数占比金额项目金额占比长株潭地区14439.78%13265.1136.68%大湘西地区6016.57%5605.8615.5%其他地区15643.65%17305.847.84%3、投入产业占比:一级子项到位金额实际使用金额资金使用率地质勘查7,232.195,912.7981.76%地质灾害防治20,437.8116,312.4579.82%地质环境保护5,832.854,195.7371.93%矿产资源相关业务2,673.922,597.9497.16%合 计36,176.7729,018.9180.21%(二)项目过程1、地质勘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实际到位资金7,232.19 万元,项目支出 5,912.79 万元,专项资金使用率81.76%。目前主要完成矿产勘查设计书的编制工作、野外实地勘查工作及矿产综合研究报告编写。2、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实际到位资金20,437.81万元,项目支出 16,312.45 万元,专项资金使用率79.82%。主要完成内容有:1、城镇地质灾害勘查项目已完成野外实地勘查工作,正在编制勘查报告。2、中小学校地质灾害补充调查项目已完成野外实地勘查工作,正在进行成果报告编制及评审。3、地面塌陷地质灾害详查项目地形测量、地质测绘、物探、钻探、室内试验已完成,地下水长期观测、地面变形监测工作仍在进行。4、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大部分项目已完成前期勘查设计及招投标工作,目前正处于施工阶段。5、非工程措施支出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建设,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等子项。3、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实际到位资金5,832.85万元,项目支出4,195.73 万元,专项资金使用率71.93%。完成主要内容:1、地面变形地质灾害补充调查;2、地质公园建设补助由于需要进行项目设计、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工作,因此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进度较慢,目前大部分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3、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经过总体方案编制、项目设计书编制、室内遥感解译、野外实地调查、资料汇总、数据建库、报告编制相关工作,目前大部分项目实施已完成野外调查验收,处于资料整理和数据库初步建设、报告编制工作阶段;4、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5、其他地质环境保护项目。4、矿山资源相关业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该专项绩效评价项目资金到位2,673.92万元,项目支出2,597.9万元,专项资金使用率97.16%。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矿产资源保护和督察专项补助、矿区卫片执法、矿山超深越界监督测量、全省实物地质资料管护与利用等。(三)项目产出1、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与计划产出的比率情况及分析项目工作量完成情况。将项目按地质勘查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地质环境保护项目和矿产资源相关项目,各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下:一级子项到位金额实际使用金额资金使用率地质勘查7,232.195,912.7981.76%地质灾害防治20,437.8116,312.4579.82%地质环境保护5,832.854,195.7371.93%矿产资源相关业务2,673.922,597.9497.16%合 计36,176.7729,018.9180.21%2、项目预期成果实现情况地质矿产勘查方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地质工作由传统地质勘查向新型地质勘查转变,新发现矿产地3处;开展农业地质调查项目4个,城市地质调查项目4个。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施调查评价,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灾害治理、搬迁避让等五大工程,开展冷水江铎山镇地面塌陷地质灾害详细勘查,23个重要集镇地质灾害勘查,11个岩溶塌陷和地面变形地质灾害补充调查等调查评价项目;开展全省地质灾害与环境常规监测,重要地质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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