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8年度湖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一、财政支出项目基本情况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并逐年好转。但由于我省现阶段仍处于工业化中期,安全生产仍处于事故多发期,事故总量依然偏大,较大事故依然高发,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所面临的困难和深层次问题将日益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安全监管任务更加繁重,亟需提升安全科技水平和隐患治理能力。因此,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全面建设安全社会的要求,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促进经济发展,维持社会稳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新修订的湖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2018年我省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6000万元,其中:用于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含尾矿库综合治理)以奖代补项目资金2940万元、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资金1520万元、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资金300万元、安全生产科技项目1240万元。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较2017年新增1000万元,增幅为20%。具体分配详见下表:2018年湖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市(州)科技项目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目标考核合计金额小计隐患排查尾矿库治理小计风险预警应急执法武汉市800200200201020黄石市304502542520500襄阳市8025252572005720382荆州市60424220122宜昌市6721055671261002610808十堰市30113813010084343201231孝感市6010510520020020385荆门市3010510520020010345黄冈市6013513520020020415鄂州市1051057720132咸宁市252535352080随州市30252517017020245恩施州5050404020110仙桃市35351550天门市3035351580潜江市3035351580神农架林区1515合计12402940940200015209703002503006000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一)项目资金总体评价结论通过对专项资金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反映项目立项的规范性、绩效目标设立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承诺投资资金执行率、资金支出的合规性,评价绩效目标实施效果。2018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4.13 分,得分率84.13%,评价结果为良。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分值项目综合得分得分率评价等级投入2015.1575.75%中过程2016.9184.55%良产出2015.6978.45%中效果4036.3890.95%优总计10084.1384.13%良(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投入指标分析投入指标为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两项指标,得分15.15分。项目立项有依据,绩效指标明确;大多数项目在立项时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部分项目未签订项目合同,没有对年度绩效指标进行设定;专项资金执行率因部分项目周期为两年导致偏低。具体指标得分情况如下表: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得分投入20项目立项16项目立项规范性43项目立项合理性44绩效指标明确性43绩效目标合理性43资金落实4资金执行率42.152.过程指标分析过程指标为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项指标,得分16.91分。项目实施单位组织机构设置规范,但是没有制定项目资金实施细则;项目单位按有关制度对专项资金及项目进行管理,譬如设置专账、专款专用、执行询比价或招投标机制。但有部分项目单位执行不到位,部分项目在支出发生变化时未履行严格的预算调整手续,在项目完成后亦未及时进行验收、结项和决算审计。具体指标得分情况如下表:过程20财务管理12管理制度健全性43.5信息质量可靠性43.54专款专用制度执行有效性43.87业务管理8管理措施完善性43制度执行有效性433.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产出指标为项目产出、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三项指标,得分15.69分。部分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项目目标,主要由于应急管理系统机构改革,部分资金到位时间晚,且大部分项目周期为两年,尚未完成,产出指标暂无法验证,项目产出低于预期。具体指标如下表所示:产出20项目产出10年度考核优秀单位数量22隐患治理以奖代补单位数量22无主尾矿库治理数量21科技项目研发、推广、应用数量21.67风险预警试点项目数量21.6完成及时率5完成及时率53.42质量达标率5质量达标率544.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效果指标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两项指标,其中经济效益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6个,得分36.38分。本次绩效评价采用资料研究、现场访谈、调查问卷等方式,查阅了项目单位2018年及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项目实施单位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并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采集信息,对项目效果涉及的指标进行打分,并逐级汇总计算结果。具体指标如下表所示:效果40经济效益10直接经济损失55全省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55社会效益30事故起数54.98事故死亡人数55较大以上事故起数55受伤人数53.37服务对象满意度54.87可持续影响力53.16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应急管理系统机构改革对项目执行有一定的影响。从实地核查情况来看,今年以来,湖北省统筹推进基层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机构和人员整合工作仍未完成,各级部门的责任尚不明确,对部分项目的执行和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2.部分项目申报过程仍不规范。部分项目未签定项目合同、未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未严格按照申报程序指定项目实施单位。3.年度绩效指标未设定。部分跨年性项目未设定年度绩效目标,没有设定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项目中期评估未准确评估项目执行程度和项目实施效果。4.部分项目预算及完工结项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在执行遇变更时未履行严格的预算调整手续;部分项目完成后未进行验收、结项和决算审计。5.部分项目产出效益有待验证。大部分项目周期为两年,截止2019年8月,本次绩效评价所选取的样本项目中有6个尚未完成,已完成项目中大部分尚未验收,项目的产业化效益指标是否达到预期绩效指标得不到充分验证。(二)工作建议1.项目管理方面加强项目申报管理,健全项目执行监管机制。省应急管理厅要加强项目的申报管理,确保上报的项目预算数据真实、合理,在项目实施阶段,严格按预算执行,如遇调整,重新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并在审批后调整支出;在项目完成阶段,应及时结项,各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分配办法和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对中期评估和项目验收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切实监督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计划的阶段目标和时序进度执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于确实需要调整执行计划的项目,要建立完善的报批审核认定程序,经项目主管单位和资金主管单位联合审核认定后,再行调整。对于已列入专项,但执行欠佳的项目,要及时调整或撤销。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按申报的绩效目标完成项目建设,确保专项资金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于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要追回已使用的项目资金,并严格处理相关责任人。2.绩效管理方面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规范的内部工作机制。省应急管理厅是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规范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具体业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业务部门为主开展,财务部门协助组织实施和监督。健全绩效目标框架,加强绩效指标精细化管理。严格要求、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设置长期目标、短期目标及节点目标。绩效目标要求以明确、具体、合理、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予以体现。对于建设周期大于1年的项目,要结合绩效目标按年度设置阶段性任务绩效指标,在确定绩效指标时,征求专家意见,确保绩效指标能够全面评价年度工作任务,同时符合规范可衡量的标准。在项目申报时,对于绩效指标设置不合规的项目予以淘汰;在项目考核时,将绩效指标的合理性纳入评分标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跟踪。项目实施中,应对资金到位、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事中绩效监控,及时总结项目实施中的经验,发现并纠正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公示力度。要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依法逐步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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