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补贴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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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2018年度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名称:2018年度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补贴项目单位: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委托单位: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主管单位: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评价机构: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年6月目录摘要1一、项目基本情况5(一)项目概况5(二)项目绩效目标9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10(一)评价目的和依据10(二)评价对象和范围11(三)评价时段11(四)绩效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11(五)资料收集方法12(六)绩效评价实施过程12三、绩效结论和绩效分析13(一)评价结论13(二)评分情况14四、主要业绩18五、存在问题和建议19(一)存在问题19(二)建议19附件1 工作底稿20附件2 社会调查报告42附件3 访谈报告44附件4 资金核查报告47附件5 综合评分表49摘要根据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金财201926号关于印发金山区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受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委托,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绩效评价中介机构承担了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补贴项目(以下简称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补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时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评价组经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数据复核、访谈、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环节,顺利完成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一、 概述面对当前房价高,一部分城市居民租不起商品房的现状,为了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2012年印发了上海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沪房管规范保20121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转发了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三部门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租赁补贴标准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73号)。2018年对租金配租家庭的最低保障面积调整为居住面积15平方米,金山区租金补贴标准为:1、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为65元;2、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70%实施补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为50元;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40%实施补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为30元。 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2018年度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补贴项目为财政预算安排的经常性项目,项目资金为市级财政及区级财政专项资金。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为项目预算单位,负责对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补贴项目进行预算编制及申请;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负责预算的审核以及资金的拨付。2018年度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补贴项目补贴项目区级资金年初预算388.8万元、核减预算105万元、调整后预算283.80万元,实际预算执行数为275.33万元;市级资金年初无预算,追加预算123.71万元,其中12.66万元为拨入2017年度由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专户垫付市级财政专项资金。2018年市级及区级财政资金共计拨入399.04万元,其中386.38万元用于发放租金配租补贴、12.66万元属于市财政归还2017年度由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专户垫付应由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承担的租金配租补贴资金。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作为项目的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运行。截止12月底,金山区租金配租廉租对象应补贴户数299户,其中当年新增69户,退出31户,实际补贴户数283户。当年共计发放租金补贴386.38万元。二、评价结论运用由评价组研发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实地调研及访谈,对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进行客观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3.18分,属于“优”。其中:项目决策类指标权重为10分,得分为9.33分,得分率93.30%;项目管理类指标权重为30分,得分为28.21分,得分率94.03%;项目绩效类指标权重为60分,得分为55.64分,得分率92.73%。三、主要业绩(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安居工程项目目标。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贯彻中央和上海市各项政策制度,根据上海市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全面完成了2018年目标责任书内容。按照廉租住房应保尽保的原则,2018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应补贴户数299户,当年新增69户,退出31户,实际补贴户数283户,共计发放补贴386.38万元。面对当前租金市场租金偏高,一部分城市居民租不起房的现状,有效缓解了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二)项目组织管理有序,获得较高社会满意度。严格按照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的规定,街镇对申请租金配租家庭情况进行准入资格的初审及初审公示,初审通过后上报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进行复审及复审公示。配租成功后向财政申请支付租金补贴。每三年对享受廉租住房家庭的收入、住房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对于不再符合租金配租条件的家庭予以退出。租金配租整个流程公平公正,获得了较高的社会满意度。四、存在问题和建议(一)存在问题因廉租对象自行租赁住房手续未及时完成,故当年度廉租在册家庭未能全部享受补贴。按照廉租住房“应保尽保”的原则,应对符合条件的全部廉租住户进行补贴,经调研,2018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应补贴户数为299户,实际享受为283户,16户当年未享受补贴。未享受补贴的原因为已分配未享受,即廉租申请家庭受理审核通过后,按照文件规定,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自行租赁住房手续,待租赁住房手续完成并递交后方可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而上述16户在2018年尚未完成自行租赁住房手续。(二)建议帮助廉租家庭及时完备手续,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服务水平。按照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沪房管规范保20121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申请户签订租金配租补贴意向书、签收住房出租人告知书后,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自行租赁住房。区住房保障机构及街镇可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为租金配租家庭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以做到“应保尽保”,针对廉租对象,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政策的社会效益。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为加强和规范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受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委托,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绩效评价中介机构,承担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1422号)、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上海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相关申请审批材料等文件的规定,在实施了必要的绩效评价基础上,编制了本绩效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立项背景和目的(1)立项背景: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三类,其中第一类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十三五”时期,上海发展面临人口、土地、环境、安全四条底线约束,在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方面,着力深化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征收安置住房“四位一体”、购租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十三五”期间,加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供后管理,完善住房保障退出机制,实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并轨,紧紧围绕上海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金山区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推进年度住房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完成。(2)立项目的:进一步完善金山区“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2、项目立项依据(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第162号令);(2)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3)上海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4)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租赁补贴标准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73号);(5)上海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3、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1)项目预算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属财政预算安排的经常性项目,为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2018年按照标准对全区已登记在册及新登记的的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住房进行筛选并发放补贴。项目所需资金的60%由区级财政补贴、40%由市级财政补贴,2018年度区级财政年初预算总额为388.80万元,调整后预算为283.80万元。(2)资金来源2018年度区级财政年初预算总额为388.80万元,调整后预算为283.80万元,实际支出275.33万元,由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作为预算单位,向金山区财政局申请预算专项资金。市级资金共计123.71万元,其中12.66万元为拨入2017年由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专户垫付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2.66万元。2018年市级及区级资金共计386.38万元。(3)资金使用2018年度全年共计发放租金补贴386.38万元,其中:第一季度发放81.18万元、第二季度发放103.46万元、第三季度发放102.36万元、第四季度发放99.38万元。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详见下表所示:2018年度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序号所属季度应发户数(户)实发户数(户)补贴金额(元)备注1第一季度241241811,808.002第二季度2552511,034,624.00暂停4户3第三季度2582571,023,590.00暂停1户4第四季度278277993,795.00暂停1户合计3,863,817.004、项目实施情况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按照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原则,对全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进行租赁补贴。截止12月底,金山区累计在册租金配租廉租对象299户,其中当年新增69户,退出31户,实际补贴户数283户,当年共计发放租金补贴386.38万元。租金配租实施情况详见下表所示:2018年度廉租住房补贴-租金配租情况明细表项目应补贴户数实际补贴户数应补贴金额实际补贴金额上年度结转家庭2302273,314,724.003,263,379.00本年度新增家庭6956623,563.00600,438.00合计2992833,938,287.003,863,817.005、项目的组织和管理(1)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主体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作为“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的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整体实施过程管理和监管,确保项目正常运行;金山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以及预算的审核;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向财政局请款,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管。(2)项目申报和管理流程1)住房保障事务中心项目负责人做项目预算申请。2)住房保障事务中心领导班子讨论通过申请。3)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将申请报主管局金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通过。4)各镇对廉租房租金补贴对象进行审核公示,并上报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再次审核,审核无误后申请支付。5)租金对象个人账户补贴由金山区财政局审核后拨付给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再由住房保障中心拨付给房东。项目实施流程图如下:项目管理实施流程图责任部门:住房保障事务中心项目部门主要任务:做出项目预算申请。项目预算申请 责任部门: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主要任务: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根据预算申请,经住房保障事务中心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上报至主管局金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通过。项目申报责任部门: 各镇、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主要任务:各镇对廉租房租金补贴对象进行审核公示,并上报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再次审核。补贴对象审核公示责任部门:区财政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主要任务:由金山区财政局审核后拨付给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再由住房保障中心拨付。补贴资金支付 责任部门: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主要任务:全程对项目管理监督。管理监督(二)项目绩效目标1、项目总体目标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缓解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以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2、项目的产出目标(1)应保尽保;(2)应退尽退;(3)补贴资金每季度发放;(4)补贴资金按规定标准执行。3、项目的效果目标(1)社会公众满意度85%;(2)受益人群生活改善;(3)无服务投诉;(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评价目的和依据1、评价目的本次绩效评价是为了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对住房保障事务中心项目的促进和推进作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效益和效果;进一步总结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准项目在决策、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不足,提出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从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的预算管理工作。评价重点包括:相关制度是否建立,资金使用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理,预算的支出与项目执行进度是否相符;项目年度预算安排的合理性;社会效益、功能使用情况。2、评价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2)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通知(沪财绩201422号);(4)金山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金财201555号);(5)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6)上海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二)评价对象和范围本次评价对象为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作为预算主管部门的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2018年度区级财政年初预算总额388.80万元,调整后预算283.80万元,实际支出275.33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11.05万元,市级及区级资金共计386.38万元。本项目实施单位为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评价范围为该财政专项资金产生的绩效,以及产生绩效所需要的各环节过程。具体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包括投入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绩效(包括项目产出、项目效果)。(三)评价时段本次绩效评价的时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四)绩效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的原则包括:1、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2、公开公正原则。客观、公正,数据资料真实正确,标准统一,公开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监督。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绩效评价指标的研发遵循定量为主,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参照项目实际情况及采集的相关数据材料制订评价标准;经过了数据采集、访谈调查、实地核查、数据分析等环节进行综合评价;由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五)资料收集方法1、政策、项目资料研究法通过现场资料查阅及调查,主要了解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施过程记录和实施成果等内容。解读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立项资料、招投标及合同资料、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等,以及项目组通过网络等媒体收集到的评价相关资料。2、实地核查法通过对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相关工作开展与实施记录、财务支出凭证的抽查,获取指标评分和分析所需依据。3、现场访谈法通过对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领导进行访谈,进一步获取项目相关数据与重要信息,并对指标体系评价结果起到进一步论证作用。4、调查问卷法通过对金山区租金配租家庭进行问卷调查,以获取对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的满意度。(六)绩效评价实施过程1、前期调研2019年5月中旬,评价组前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初步了解了项目的背景、项目申请流程、预算编制的方法等内容。2、数据采集5月下旬,评价小组到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实地采集数据,完善评价基础资料。评价小组工作人员对基础数据进行查验,就项目的目标及实施效果等做深入了解,并组织开展访谈等调研。6月上旬,评价组对参观者开展了满意度问卷调查。并且评价组对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展开了访谈调研,对项目资金申请、拨付和使用流程,项目实施等内容进行了归纳整理,并整理成基础表。3、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2019年6月中旬,评价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评价数据,依据制订的评价标准和评分规则,对项目投入产出绩效进行量化评分。依据项目立项、项目执行、项目管理、项目资金运用及使用情况,以及项目投入产出绩效,撰写绩效评价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三、绩效结论和绩效分析(一)评价结论运用由评价组研发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实地调研及访谈,对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总得分为93.18分,属于“优”。其中:项目决策类指标权重为10分,得分为9.33分,得分率为93.30%;项目管理类指标权重为30分,得分为28.21分,得分率为94.03%;项目绩效类指标权重为60分,得分为55.64分,得分率为92.73%。 表3-1 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情况表指标A项目决策B项目管理C项目绩效合计权重103060100得分9.3328.2155.6493.18得分率93.30%94.03%92.73%93.18%(二)评分情况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指标从项目立项、项目目标两方面对项目决策完成情况进行考察,项目决策类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分9.33分。指标的得分情况如表3-2所示。表3-2 项目决策指标得分情况三级指标权重标杆值得分率得分A101 项目战略目标的适应性2完全适应100%2A102 项目依据充分性2依据充分100%2A103 项目立项规范性2立项规范66.50%1.33A201 绩效目标合理性2目标合理100%2A202 绩效指标明确性2目标明确100%2A101 项目战略目标的适应性:项目符合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与部门的职能相适应,按照评分标准的全部权重分2分。A102 项目依据充分性: 项目符合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及上海市住房保障工程目标责任书,按照评分标准的全部权重分2分。A103 项目立项规范性: 项目由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报金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通过;提交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规定;由集体决策,但没有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扣除权重分1/3计0.67分,本指标得分1.33分。A201 绩效目标合理性: 项目设定了绩效目标,与预算相关联。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2分。A202 绩效指标明确性: 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绩效指标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绩效指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较匹配。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2分。2、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指标从资金投入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实施管理三个方面对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项目管理类指标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8.21分。指标得分情况如表3-3所示:表3-3 项目管理指标得分情况三级指标权重标杆值得分率得分B101 预算编制科学性2编制科学100%2B102 预算执行率2100%94%1.88B20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3健全100%3B202 资金使用合规性3合规100%3B203 财务监控有效性3监控有效100%3B301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5制度健全66.6%3.33B302 项目运转程序规范性5程序规范100%5B303 政策和信息公开性7公开100%7B304 廉政建设0无违规100%0B101 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有政策、文件依据;有详细测算依据。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2分。B102 预算执行率:区级预算调整前388.80万元,调整后283.80万元,实际执行275.33万元,预算执行率=275.33/283.80*100%=97.02%,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权重分=2-2*2%*3=1.88分。B20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住房保障中心参照主管局金山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度较健全。按照评分标准,得全部权重分3分。B202 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3分。B203 财务监控有效性:项目资金有监控机制,按项目进行核算,支付补贴资金时核对相关补贴文件,复核补贴金额的准确性。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权重分3分。B301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住房保障中心没有建立项目管制岗位责任制度,但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对专项拨款实施监督;另在单位层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中有监督检查制度,业务层面内控制度内有相关支出管理制度。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扣除权重分1/3计1.67分,得分3.33分。 B302 项目运转程序规范性:住房保障中心严格按照申请、审核、签订补贴协议、公示、发放程序执行。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5分。B303 政策和信息公开性:租金配组政策全部及时对外公开;补贴对象网上公示;资金分配办法全部及时对外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全部及时对外公开。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7分。B304 廉政建设: 经调研,项目实施过程中无违纪违法行为。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不扣分。3、项目绩效项目绩效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两大方面对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考察,权重分为60分,实际得分55.64分,具体情况如表3-4所示:表3-4 项目绩效指标得分情况三级指标权重标杆值得分率得分C101 应保尽保率8100%87.50%7C102 应退已退率6100%100%6C103 补贴发放及时率6发放及时100%6C104 补贴标准执行率6按标准执行100%6C201社会公众满意度1285%100%12C202收益人群的生活改善情况885%78%6.24C203服务投诉数量6无投诉100%6C204长效管理机制8长效管理80%6.4C101 应保尽保率:按照上海市住房保障工程目标责任书应做到应保尽保。经调研,2018年度应保家庭户数299户,已保家庭户数283户(另16户已配租,但尚未完成自行租赁住房手续),283/299=94.65%,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分为8-1=7分。C102 应退已退率:住房保障中心每年对原配租对象进行重新调查审核,对已不符合条件的原配租对象及时清退,经调研,本年度无不及时退出现象。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6分。C103 补贴发放及时率: 经查看财务资料,住房保障中心按照规定每季及时发放租金补贴,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6分。C104 补贴标准执行率: 经调研,住房保障中心完全按照国家廉租住房补贴标准进行补贴,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6分。C201社会公众满意度: 根据收回的问卷调查统计共收回25份,满意度=(14+16+12)+(11+9+13)*75%/75=89%,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C202收益人群的生活改善情况:根据收回的问卷调查统计共收回25份,回答明显改善的12份、回答一点点改善的13份,满意度=(12+13*50%)/25=74%,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权重分=8-8*11*2%=6.24分C203服务投诉数量:经调研,住房保障中心没有发生服务投诉事项,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6分。C204长效管理机制:租金配租项目有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支持;有财政资金支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规定每年对补贴住户进行重新审查,并建立补贴户档案;但没有制定本项目的相关岗位责任、项目实施控制、考核检查等书面制度。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权重分=8*4/5=6.4。四、主要业绩(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安居工程项目目标。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贯彻中央和上海市各项政策制度,根据上海市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全面完成了2018年目标责任书内容。按照廉租住房应保尽保的原则,2018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应补贴户数299户,当年新增69户,退出31户,实际补贴户数283户,共计发放补贴386.38万元。面对当前租金市场租金偏高,一部分城市居民租不起房的现状,有效缓解了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二)项目组织管理有序,获得较高社会满意度。严格按照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的规定,街镇对申请租金配租家庭情况进行准入资格的初审及初审公示,初审通过后上报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进行复审及复审公示。配租成功后向财政申请支付租金补贴。每三年对享受廉租住房家庭的收入、住房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对于不再符合租金配租条件的家庭予以退出。租金配租整个流程公平公正,获得了较高的社会满意度。五、存在问题和建议(一)存在问题因廉租对象自行租赁住房手续未及时完成,故当年度廉租在册家庭未能全部享受补贴。按照廉租住房“应保尽保”的原则,应对符合条件的全部廉租住户进行补贴,经调研,2018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应补贴户数为299户,实际享受为283户,16户当年未享受补贴。未享受补贴的原因为已分配未享受,即廉租申请家庭受理审核通过后,按照文件规定,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自行租赁住房手续,待租赁住房手续完成并递交后方可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而上述16户在2018年尚未完成自行租赁住房手续。(二)建议帮助廉租家庭及时完备手续,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服务水平。按照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沪房管规范保20121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申请户签订租金配租补贴意向书、签收住房出租人告知书后,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自行租赁住房。区住房保障机构及街镇可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为租金配租家庭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以做到“应保尽保”,针对廉租对象,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政策的社会效益。附件1 工作底稿A101“项目战略目标的适应性”评价底稿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支出评价单位: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指标解释考察项目与部门战略目标、部门职能的适应性指标权重指标权重:2评价标准指标标杆值:完全适应指标标杆值依据:依据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项目相关申请审批材料。指标评分细则:项目与部门的战略目标相适应;部门职能及工作计划相适应。两项各占权重分50%,符合则得分,不符合扣除相应权重分。数据来源相关文件评价结果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项目符合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与部门的职能相适应,按照评分标准的全部权重分2分。指标得分:2日期:2019/6/10A102“项目依据充分性”评价底稿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支出评价单位: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指标解释考察项目立项是否有充分的依据,符合国家、市级的相关规定指标权重指标权重:2评价标准指标标杆值:依据充分指标标杆值依据:依据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及上海市住房保障工程目标责任书、项目相关申请审批材料。指标评分细则:国家、市级、区级相关规定及制度各占权重分的1/3,有各项规定及制度得100%权重分,每缺失一项扣除相应权重分,扣完为止。数据来源相关文件评价结果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项目符合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及上海市住房保障工程目标责任书,按照评分标准的全部权重分2分。指标得分:2日期:2019/6/10A103“项目立项规范性”评价底稿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支出评价单位: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指标解释考察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指标权重指标权重:2评价标准指标标杆值:立项规范指标标杆值依据:依据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及上海市住房保障工程目标责任书、项目相关申请审批材料。指标评分细则: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提交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规定;有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上述三项各占权重分1/3,符合则得分,不符合扣除相应的权重分。数据来源相关文件评价结果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项目由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报金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通过;提交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规定;由集体决策,但没有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扣除权重分1/3计0.67分,本指标得分1.33分。指标得分:1.33日期:2019/6/10A201“绩效目标合理性”评价底稿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支出评价单位: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指标解释考察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指标权重指标权重:2评价标准指标标杆值:目标合理指标标杆值依据:“有清晰、详尽可考量的绩效目标且项目内容与绩效目标紧密相关。指标评分细则: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绩效目标与相应预算相关联。以上两项各占权重分的50%,符合则得分,否则扣除对应权重分。数据来源相关文件评价结果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项目设定了绩效目标,与预算相关联。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2分。指标得分:2日期:2019/6/10A202“绩效指标明确性”评价底稿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支出评价单位: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指标解释考察项目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指标权重指标权重:2评价标准指标标杆值:目标明确指标标杆值依据:有清晰详尽可考量的细化绩效目标且项目的内容与绩效目标相对应指标评分细则: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绩效指标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绩效指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以上四项各占权重分的25%,符合则得分,不符合扣除相应权重分。数据来源相关文件评价结果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绩效指标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绩效指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较匹配。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2分。指标得分:2日期:2019/6/10B101“预算编制科学性”评价底稿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支出评价单位: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指标解释考察预算编制是否有政策、数量、金额等充分依据。指标权重指标权重:2评价标准指标标杆值:编制科学指标标杆值依据: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等政策、预算申请文件。指标评分细则:预算编制有政策、文件依据;有数量、单价等详细测算依据。以上两项各占权重分50%,符合则得分,不符合扣除相应权重分。数据来源相关文件评价结果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预算编制有政策、文件依据;有详细测算依据。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全部权重分2分。指标得分:2日期:2019/6/10B102“预算执行率”评价底稿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支出评价单位: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指标解释考察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指标权重指标权重:2评价标准指标标杆值:100%指标标杆值依据: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数/预算数*100%。指标评分细则: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得满分,每降低1%扣权重分的2%,扣完为止。数据来源预算资料、相关账册、凭证评价结果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区级预算调整前388.8万元,调整后283.80万元,实际执行275.33万元,预算执行率=275.33/283.80*100%=97.02%,按照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权重分=2-2*2%*3=1.88分。指标得分:1.88日期:2019/6/10B20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评价底稿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廉租住房支出-租金配租项目支出评价单位: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指标解释考察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建立了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审计制度等。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指标权重指标权重:3评价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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