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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报告 项目名称: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项目 项目单位: 上海市 闵行 区 经济委员会 主管部门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委托单位: 上海市 闵行 区财政局 评价机构: 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一 八 年 六 月 撰稿人:俞宙 、陈开扬 复审人:刘辉 终审人:邢伟 目录 摘要 . 1 一、项目基本情况 . 7 (一)概况 . 7 (二)绩效目标 . 14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 15 (一)绩效评价目的 . 15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 15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等 . 16 (四)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 17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 17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 17 (一)评价结论 . 17 (二)具体绩效分析 . 19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 26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 26 (二)存在的问题 . 27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 27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28 附件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 29 附件二、评价指标评分底稿 . 35 附件三、 2017年 补贴车辆明细表 . 68 附件四、访谈调研记录分报告 . 75 附件五、满意度调查分报告 . 77 附件六、工作底稿 . 82 1 摘要 一、 项目 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上海作 为全国首批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的试点城市,积极响应国家推广新能源 汽车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精神,陆续制定出台了上海市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和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 行办法( 2016 年修订)等地方政策,推动本市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配套 基础设施建设。 闵行、 浦东新区、 嘉定和 崇明 均陆续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 其中 闵行区和 浦东新区 是首批出台区级专项补贴政策的地方政府。浦东新 区 于 2014年出台政策 , 同时 对本区 的 个人和物流 、 出租 等企业进行 购车 补 贴 。 闵行区 当年主要对 个人 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 成立了新能源汽车 应用推广领导小组, 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工作 ,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以 下简称“区经委”) 具体 负责 补贴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2014年 闵行区私人购车补贴 政策反响较好,有效推动了 新能源动力私 家车 的 销量 。 在此轮补贴效果的基础上, 闵行区 计划 进一步 促进 企业 等 法 人组织 购买新能源汽车 和 扩建 公用充电桩 等基础设施 ,扩大闵行区新能源 汽车的 应用 范围。 因此 区经委 在 2016 年 综合前一轮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经验和各部门反 馈意见,在初步排摸本区新能源汽车使用企业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 新一轮闵行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资金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本项 目补贴政策 ”),明确了四类补贴对象, 即 :营运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出租、 汽车租赁企业 (简称“新能源汽车补贴”) ;购置 新能源 客 车 作为班车的 企、事业单位 (简称“ 新能源班车 补贴”) ;在公众场所建设经营性新能 源汽车充电桩的企业 (简称“公用充电桩补贴”) ;“十二五”、“十三五” 规划期间,承担全国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企业 (简称“甲醇汽车补贴”) 。 本项 目补贴 政策有效期为 2年, 政策总 目标是对 200 辆新能源汽车、 2 200辆 新能源班车 、 1000 个公用充电桩和 试点期间企业购买的 甲醇汽车进 行资金补贴。 区经委 未分年度 测算和 申请 项目预算 ,亦未细化项目预算构成。 闵行 区财政局批复 本项目 2017年度 预算 2500 万元 , 资金来源全部为区级 一般 公共 预算资金。该预算用于保障政策目标全部实现 1所需的资金需求。 本次 评价时段为 2017 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 月 31日 , 为完整评价项目管理 情况 , 本次评价范围适当增加 2016 年的政策制定和 宣传 推广等工作内容 。 本项目由区经委的内设科室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中心(以下简称“高 新中心”)具体实施 。 本 项目目的是通过区级财政补贴政策,鼓励和引导本 区汽车出租和租赁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本区企业班车使用 新能源 客 车 ,鼓励企业在本区公共区域建设配套充电桩,鼓励开展甲醇汽车的试点 , 从而促进闵行区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和使用 。 本项目补贴政策于 2016年 9月 16日出台 ,而后于 当年 11 月 21日在 “投资闵行网”的发布政策有效期内的第一次 补贴 申请通知, 通知明确 :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积极申报补贴,申报期限 为 2016年 12月 1日至 2016 年 12月 30 日,过期则视同放弃申报。 区经委当年共收到 10家企业提交的 补贴申请材料 , 其中申请新能源汽车补贴的车辆为 227辆 ,申请甲醇汽车 补贴的车辆数量为 18辆 , 无企业申请 新能源班车 补贴 或 公用 充电桩补贴。 区经委依次通过 “业务 科室初审 、 专家评议 、 企业提交补充材料 、 部 门复审 、拟定补贴清单并公示、提交 区财政审批 ” 的审核管理流程 。剔除 71辆尚未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的 车辆 , 区经委最终确定 10 家企业的 156 辆新能源汽车和 18辆甲醇汽车 具备 补贴资格 。 根据政策补贴 标准计算得出 2017年应 发放补贴资金 843万元 。 区经委于年中申请预算调整 , 将本项目 2017年度预算核减至 843万元 , 并于当年 11月通过区财政局以 财政 直拨的方式下拨 全部 补贴资金 , 项目 预 算执行率达到 100%。 鉴于首次申请补贴的新能源车辆数量与政策补贴目标的差距较大, 区 1、 即“ 200 辆汽车 、 200辆 客车 、 1000 个充电桩 和 全部 甲醇汽车 ” 的 补贴目标 3 经委于 2017年 10 月 13日在投资闵行网站发布 了 第二次补贴申报通知,规 定 此次 申报期限为 2017 年 10月 14日至 2017 年 10 月 22日 (一周) 。 在此 期间共 3家企业提交了补贴申请,其中 一 家企业提交了 94只公用充电桩的 补贴 ,另两 家企业提交了 新能源班车 补贴申请 。 但 是,这 两家企业购买 新 能源 客 车 后,出租至 其他企业作为班车使用 , 这两家企业 实为汽车租赁企 业,属于“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规定的补贴对象。区经委 尚未确定是否 对以上 两 家企业给予政策补贴 。 目前 区经委 正商议 讨论是否需对本 项目 的 政策进行“ 政策解读”,扩大“ 新能源班车 ”的补贴范围至汽车租赁企业, 从而实现 200 辆 新能源班车 的补贴目标 。 二、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运用由评价组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归纳、 分析,问卷调查及访谈等方法对本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为 85.04 分,绩效评级为“良”。 其中,项目决策类指标权重 13 分 , 实得 11 分,得分率为 85%;项目管理类指标权重 27分 , 实得 23 分,得分率为 85%; 项目绩效类指标权重 60分 , 实得 51.04 分 , 得分率为 85%。 (二)绩效分析 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流程规范,符合部门职能和发展战略目标, 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导 向。预算单位自行设定的绩效目标相对较简单,未明 确年度目标和效益 目标。同时 本项目未细化预算构成 , 未分年度申请项目 预算, 2017年度项目 预算 用于保障政策 总 目标全部实现所需的资金需求 。 本项目 补贴政策出台当年( 2016年 )的公开宣传力度略有不足,部分 满足补贴条件的企业未及时获悉闵行区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导致 2016 年末 提交补贴申请的企业总数较少 ,造成政策 补贴目标的完成进度偏低 。 而后区经委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和政策宣讲频率, 提高 了政策知晓度 , 并 于 2017年 10 月开放了第二次补贴申请 , 促成企业提交了“新能源班车” 和“公用充电桩”补贴申请,有效 促进政策总目标的加速实现 。 区经委严格审核了 2016年末第一次申报期间企业提交的 申请材料 , 委 4 托行业专家参与了资料审核环节 , 按补贴标准计算各企业拟补贴金额 并进 行了公示,而后经区财政审核通过,确定了 2017年度补贴清单 , 并于 当 年 11月 准确 发放了补贴资金 843 万元 。 2017年 , 部分闵行区企业因补贴政策而 扩大了新能源汽车的采购规模 或 新建了一批公用充电桩设施,闵行区整体新能源汽车产值 较 2016年提升 52.4%,达到 44.80 亿元 2。大部分被补贴企业均表示今后采购汽车首选新 能源汽车 或计划继续扩大公用充电桩建设规模,并期待国家和地方仍有相 关补贴政策。被补贴企业对本项目补贴政策的整体满意度为 92.92%。 三、 经验 、问题 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1、 积极 响应国家政策 承接 甲醇汽车试点 任务 ,通过区级配套政策 有 效 推动甲醇汽车在上海市出租车领域的成功应用 2012 年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简称“工信部”) 发文要求上海开展甲 醇汽车的试点应用工作 , 甲醇汽车为新能源汽车中研发和推广难度相对较 大的燃料汽车 。上海市各管理部门高度重视, 闵行区牵头组织相关车辆研 发和试点运营单位承接试点应用任务。 试点期间,上海市特批了 18辆 甲醇出租车运营额度、落实了市级专项 补贴资金、建立了甲醇燃料相关行业标准。 2016 年闵行区经委再次配套区 级补贴资金 ,持续 保障甲醇汽车在运营单位的有效应用 ,并顺利通过了 2017年工信部 、 科技部 等多个部门组织的 工作 验收 , 工信部 对上海市的甲 醇汽车试点 工作 予以 了肯定 。 2、针对补贴目标完成进度偏慢的状况,区科委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有效提高了政策知晓度,并加快了政策目标的实现 进度 2016 年区经委 共 收到 10 家企业提交的 227 辆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和 18辆甲醇汽车补贴申请 ,距 政策总目标仍有一定的差距 。 区经委针对该情 况 , 于 2017年加大了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 ,提高了宣传频率和宣传范围, 并于 2017年 10月开通了第二次补贴申请渠道 。在本次申报期间,共 3家 2、数据来源:区经委高新中心 5 企业提交了补贴申请,其中 2家企业为首次提交申请,且新能源班车和公 用充电桩的补贴申请实现了零的突破。可见区经委及时采取了纠偏措施, 有效提高了政策知晓度,加快了政策目标的实现进度。 (二)存在的问题 1、 政策前期调研仍有不足,政策目标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 本项目补贴政策中的 “ 新能源班车 ”补贴方案的补贴对象是“购买和 自用 新能源 客 车 作为班车 的企、 事业单位 ”,但 2016年无企业申报此项补 贴 。区经委通过进一步市场调研后发现本区大型工业企业主要通过购买服 务的方式获得班车接送服务,少有“自行购买” 新能源班车 的情况。由于 政策制 定前期的市场调研不充分,导致补贴方案制定的补贴对象存在较高 的局限性,无法有效实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目标。 此外,“公用充电桩”补贴方案对标市级补贴政策, 要求企业必须获得 市财政补贴资金后方可申请区级补贴资金。但区经委 未合理 预留市级补贴 资金审核下达等工作流程的耗时 , 造成 部分企业虽在近两年新建了公用充 电桩,但由于未在本项目政策有效期内获得市级补贴资金而无法申请区级 补贴 。本项目 公用充电桩补贴 数量目标可能较难实现 。 2、 政策未明确车辆 注册 登记时间的限制要求 本项目 政策规定中未明确说明新能源车辆的 注册 登记时间的限制条 款, 而区经委在开展补贴 审核 的过程中,补充和细化了车辆补贴资格的筛 选条件: 若 车辆 行驶证 注册 日期 早于政策出台时间,则不属于补贴范围 。 (三)建议及改进措施 1、 建议区经委 今后 加强政策目标的前期量化调查,以便保证计划目 标的合理性 建议区经委今后制定行业发展扶持政策时 ,扩大调查覆盖面(增加调 查数量或提高调查区域)、开拓新的调查渠道(网络搜索、查阅工商注册信 息、借助行业协会社会资源等), 充分开展市场调研 , 排摸本区市场和行业 基本情况 , 基于相对全面的调查结果设定合理的补贴对象 、 政策目标和相 应目标值 ,从而确保政策目标的可实现度。 6 2、建议区经委 完善补贴申请条件的具体规定 ,加强政策的明确性和 完整性 建议区经委 借鉴浦东新区相关政策条款 3,出台“政策解读”,明确本 项目补贴对象的 各项限制性条件 ,包括类型限制、范围限制、时间限制等。 同时在政策解读中明确新能源班车补贴目标企业的适用范围,是否将原定 范围扩大至汽车租赁企业。从而提高政策条款的明确性和完整性,避免补 贴目标 对政策内容产生歧义。 3、浦东新区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浦经信委工字 2014 69 号 )附则中明确规定:“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后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适用本办法”。 7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正文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沪财绩 2014 22号)、 关于开展 2017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支出 绩效后评价工作的通知 (闵财评 2018 19 号) 等文件的要求, 加强 闵 行 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上海市 闵行 区财政局委托上 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身份,承担 上 海市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委”)的 “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 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评价组遵循独立性、公正性、 专业性的执业原则,出具本次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大力发 展新能源电动汽车,能够加快燃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在一定程度 上促进节能减排、减少大气污染,推动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上 海作为全国首批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的试点城市,积极响应国家推广新 能源汽车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精神,陆续制定出台了上 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沪府办发 2014 29 号)和上海 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 2016 年修订)(沪府办发 2016 7号)等地方政策,推动本市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配套基 础设施建设。 闵行区 、浦东新区、嘉定和崇明区先后出台了区域性补贴政策,其中 闵行区和浦东新区是首批出台区级专项补贴政策的地方政府。浦东新区于 2014年出台政策 , 同时对本区的个人和物流 、 出租等企业进行购车补贴 。 闵行区当年主要对 个人 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并 成立了新能源汽车应 用推广领导小组,制定了闵行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和闵 行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资金补贴管理办法,政策执行期内,得到了群众 8 的广泛拥护,市场反响热烈。截至到 2014 年末,区经委累计对闵行区 300 辆“私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发放补贴,本区 4S 经销商共销售新能源汽车 1900 辆。 2016 年,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在闵行区的推广应用,不断扩大示 范应用规模,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区经委根据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 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10-2020)、上海市十二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 展规划、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文 件精神,结合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会议要求,计划对“ 企业等 法人 组织 购买新能源汽车和建设充电 桩”实施补贴,扩大闵行区新能源汽车的 扶持推广范围。 2016 年 9月,区经委综合前一轮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经验和各部门反馈 意见,在初步排摸本区新能源汽车使用企业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新 一轮闵行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资金补贴管理办法( 闵 府发 2016 55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四类补贴对象,分别为:营运使 用新能源汽车的出租、汽车租赁企业;购置 新能源 客 车 作为班车的企、 事业单位;在公众场所建设经营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企业;“十二 五”、“十三五”规划期间,承担全国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企业。 以 上四类企业可在区经委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区经 委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资金。政策有效期为 2 年, 政策整体 目标是对 200 辆新能源汽车、 200 辆 新能源班车 、 1000 个公用充电桩和 “十二五”、“十 三五”期间企业购买的甲醇汽车进行资金补贴,但区经委未细化年度补贴 目标。 本项目由区经委的内设科室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中心(以下简称“高 新中心”)具体实施, 项目主要工作是审核并发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 资金。 根据 闵行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资金补贴管理办法(简称“补贴 管理办法”),本项目补贴政策可细分为 4 个补贴方 案,其中 3 项新能源车 辆补贴方案为区经委结合本区特色制定的专项补贴方案,涵盖了市级补贴 9 政策未 涉及 的新能源汽车应用 领域。 其余 1项新能源充电桩补贴方案 是闵 行区对照上海市补贴政策 出台的区级配套扶持政策。 本项目补贴政策与市级政策的对应关系详见下表。 表 1、 闵行区补贴政策和上海市补贴政策对照表 序号 闵行区补贴政策 市级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 政策文号 补贴标准 1 汽车出租和租赁企业 无 无 2 使用 新能源班车 作为班车的企、事业单位 无 无 3 新能源充电桩经营企业 沪府办发 2016 16 号 设备投资金额的 30%, 运营电费补贴 4 甲醇汽车试点单位 无 无 本项目 4类补贴方案的具体补贴对象和标准如下: 闵行区汽车出租和租赁企业 区经委计划对工商和税务注册在闵行区的出租 、 汽车租赁企业进行补 贴 。 根据符合补贴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和相应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 。 该补贴方案对补贴车型的要求为:需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符合本区推荐目录的安全性、动力性、维护保障等要 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补贴总量设定为 200 辆(按行驶证注册日期排序 4,若在同一天购车并导致总量超过 200 辆,则 以实际购车数量进行补贴)。区经委根据车辆的“纯电续驶里程”设定不同 的补贴标准,详见下表。 表 2、汽车出租及租赁企业的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纯电续驶里程 R(工况法、公里)(单位:万元 /辆) 100 R 150 150 R 250 R 250 R 50 纯电动乘用车 5 6 7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含增程式) 4 闵行区购买 新能源班车 (作为企业班车)的企业 区经委计划对工商和税务注册在闵行区的 企、 事业单位进行补贴 。 根 据符合补贴条件的 “ 新能源班车 ” 数量和相应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 。该 4、前 200 辆新能源汽车才能获得本项目补贴。 10 补贴方案对补贴车型的要求为:需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 荐车型目录,符合本区推荐目录的安全性、动力性、维护保障等要求的纯 电动城市客车、混合动力城市客车和燃料电池城市客车。 对购车费用一次性予以 4万元 /辆的 补贴。补贴总量设定为 200辆(按 行驶证注册日期排序,若在同一天购车并导致总量超过 200 辆,则以实际 购车数量进行补贴)。 闵行区在公共区域安装充电桩的企业 区经委计划对工商和税务注册在闵行区 , 且在公共场所建设经营性新 能源汽车充电桩的 企业进行补贴 。 对此类企业的充电桩建设费用按市区两级总计不超过 50%的标准进行 区级配套补贴 , 补贴总量 1000个(按上海市财政补贴日期排序,若同一天 获得市财政补贴,并导致总量超过 1000个,则按实际市财政补贴数量进行 补贴)。 承担全国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企业 区经委计划对工商和税务注册在闵行区 , 且在 “十二五”、“十三五” 规划期间,承担全国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企业进行补贴。 对该类企业甲醇 汽车的运营费用 予以一次性 2万元 /辆的补贴 ,未设定补贴总量限制 ,对提 出申请且符合补贴条件的甲醇汽车全部予以补贴 。 2、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区经委未 细化项目预算构成,未分年度申请项目预算 。 区财政局批复 本项目预算 2500 万元 , 资金来源为区级 一般公共 预算资金 ,该额度用于保 障政策整体目标 5全部实现所需的补贴资金规模 。 区经委通过审核 2016 年企业提交的补贴申请材料,确定 2017 年需拨 付补贴资金 843 万元 , 故区经委于年中申请预算调整 , 将本项目 2017年度 预算核减至 843 万元 ,本项目当年预算调整率为 66.28%。 本项目 2017年支出金额合计 843 万元, 当年度 预算执行率为 100%, 项目经费全部用于对本区企业发放补贴资金。 5、 政策整体目标 : 200 辆 新能源 汽车 、 200 辆 新能源班车 、 1000 个 公用 充电桩和全部甲醇汽车 11 3、实施情况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于 2016年 9月 16日正式发布 闵行区推广应 用新能源汽车资金补贴管理办法,区经委之后于 2016 年 11月 21日在“投 资闵行网”的“通知公告”模块 正式 公布 本项目补贴政策 。发文 同时 提出 ,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积极申报,申报期限 为 2016 年 12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月 30 日,过期则视同放弃申报。 区经委当年共收到 10家企业提交的补贴申请材料 , 其中申请新能源汽 车补贴的车辆数量为 227 辆 (适用补贴方案 ),申请甲醇汽车补贴的车辆 数量为 18辆 (适用补贴方案 )。 无企业申请 新能源班车 或充电桩补贴。 区经委依次通过部门内部资料初审 、 专家评议 、 要求企业提交补充材 料 、 部门复审申报材料 、 区财政审批的管理流程 , 剔除 71辆尚未办理 “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的 车辆 , 最终确定 156 辆新能源汽车和 18辆甲 醇汽车满足补贴资格 , 并于当年 11月通过区财政局以国库直拨的方式下拨 843 万元补贴资金 。 被补贴企业、补贴类型、补贴金额和车辆数量详见下表 。 表 3、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 序 号 企业名称 *补贴类型 补贴 金额 (万元) 补贴汽车 数量 1 上海顺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1.00 3.00 2 上海捷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1.00 3.00 3 上海道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1.00 3.00 4 上海星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30.00 5.00 5 上海江南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218.00 *44. 6 上海海封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60.00 10.00 7 上海利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00.00 50.00 8 上海航陆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60.00 40.00 9 上海申飞旅行社有限公司 28.00 4.00 10 上海御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84.00 12.00 合计 843.00 174.00 表注 : *补贴类型的编号对应前文 P8“四类补贴对象”。 *44 辆被补贴新能源车辆中包含 18 辆甲醇汽车。 2017 年获得补贴的车辆清单详见 “ 附件三 、 2017年补贴车辆明细表 ” 。 区经委于 2017年 10月 13日在投资闵行网站发布 政策有效期内的 第二 12 次补贴申报通知,规定 此次 申报期限为 2017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2日 (一周) ,过期视同放弃申报。 在此次补贴申请期间 ,共 3家企业提交了申请材料,申请内容包括 94 个 公用充电桩补贴 、 53 辆 新能源班车 补贴 和 44 辆新能源汽车补贴 。 如果 此次申请车辆和充电桩全部通过审核,“ 新能源班车 补贴目标”和“公用充 电桩补贴目标”的实现率依然较低。 4、组织及管理 ( 1)组织结构 本项目组织结构图如下。 政策决策方 : 上海市 闵行 区 人民政府(简称“区政府”) , 审核区经委制定的补贴政 策, 向 社会公布政策内容并监督政策执行情况 。 项目实施 部门 : 上海市闵行 区 经济委员会 ,负责 制定补贴政策、审核企业的申请 材料 、 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的资料和车辆进行审核、编制补贴 清单 等 。 其他项目 相关方 : 预算管理和 资金监管部门: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政策目标企业( 项目受益方 ) :获得补贴资金的闵行区企业 ( 2)业务管理流程 本项目工作流程分为补贴审核流程和补贴资金发放流程(资金管理流 程)。 补贴 审核流程 如下 : 区政府 区经委 区财政 图1 、本项目组织结构图 政策目标企业 13 本区企业根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填写闵行区新能源汽车扶持专 项车辆信息申报表,连同政策要求的其他申请资料一并上报至高新中心; 高 新中心初审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审议通过后拟定补贴企业名单并 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则确 定 补贴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 。 补贴审 核 流程如下图 所示 。 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 区经委 区政府 图2 、本项目管理流程 开始 填写 闵行区新能源汽 车扶持专项车辆信息申 报表 并提供企业资质 材料、新能源汽车证明 等申请材料 拟定补贴企业 名单并公示 高新中心 审核 组织专家 评审 通过 通过 不 通 过 不 通 过 结束 制定补贴政策 确定补贴企业名单, 与企业签订补贴协议 审核 通过 不通过 将补贴政策和工 作通知进行公示 14 ( 3)资金管理 流程 由区经委高新中心根据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和补贴标准,计算 各企业 补贴金额,编制新能源汽车申报补贴企业汇总表等材料,依次通过科 室领导、区经委部门领导审核后,上报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审核通过后将 补贴资金 以国库直拨方式划拨 到相关企业。补贴资金管理流程见下图。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落实闵行区新能源汽车发展扶持政策,通过购车费用补贴 和 基础设施 建设费 用 补贴, 逐步引导新能源汽车进入租赁行业、出租行业,实现推广 应用不少于 200 辆的目标 ; 逐步引导本区企事业单位应用新能源汽车公务 车,实现推广应用不少于 200辆的目标 ; 引导市场企业加大本区公共服务 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结合本轮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需要,实现 建设 1000个公用充电桩的目标 ;同时支持甲醇试点企业扩大应用规模,推 动本区新能源汽车 产业 的 发展 壮大 。 被补贴企业 区经委 区财政局 图3 、资金管理流程图 高新中心 : 根据既定补贴企业 清单编制 新能源 汽车申报补贴企业 汇总表 等材料 收到补贴资金 通过 通过 不通过 不通过 审核 拨付补贴资金 部门内部 逐级审核 15 2、阶段性目标 2016年 , 完成闵行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的编制和公布 , 发 布第一次补贴申请通知 ,妥善受理企业提交的补贴申请材料。 2017年 ,仔细 严谨地完成 补贴申请材料的审核(资料核实、专家审议、 部门复核等工作),于年内编制补贴企业清单并准确拨付补贴资金。结合区 经委的各项活动,在本区范围内宣传本项目补贴政策,提 高政策宣传力度 和广度。通过“投资闵行网”等渠道发布政策有效期内的第二次补贴申请 通知,妥善收集和保存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 3、年度目标 本项目 2017年度目标汇总如下 : 目标类型 目标内容 标杆值 标杆值来源 数量目标 新能源汽车补贴数量 200 辆 计划标准 新能源班车 补贴数量 200 辆 计划标准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补贴数量 1000 个 计划标准 甲醇汽车补贴数量 满足补贴条件的 全部申请车辆 计划标准 质量目标 补贴发放准确性 准确 行业标准 时效目标 补贴资金拨付及时性 及时 计划标准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的主要目的是通过 客观、及时、专业地评价 闵行区经济委员 会“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 项目 ” 的 决策、资金使用及其效益 情况, 促进预 算单位进一步 提高 政策 补贴类 项目 管理的科学性和财政资金使用 的规范 性,改善区经委今后对经济发展重点 产业 的扶持效果 。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本项目评价对象为 闵行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 资金, 2017 年 初 获得区财政批复 预算为 2500万元 , 用于保障 2017-2018年发放补贴资金 。 区经委于 2016年 9月已制定出台闵行区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即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政策明确对四类企业进行补贴,补贴标的分别 16 为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班车 、充电桩和甲醇汽车。 当年 12月 , 区经委 开放了一轮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区 级补贴资金,但当年仅 10家企业提交补贴申请材料 , 且只申请新能源汽车 补贴和甲醇汽车补贴 , 无企业申请 新能源班车 补贴和充电桩补贴 。 区经委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于 2017 年开展资料审核 、 补贴资格认定 等工作 , 最终确定补贴车辆数量 174 辆 (新能源汽车 156 辆 、 甲醇汽车 18 辆 ), 确定 2017 年需下 拨补贴资金 843 万元 。 2017 年的审核结果与 2016 年 制定的补贴数量目标和本项目预算额度差距较大。 根据以上项目背景和政策执行情况 , 评价组 确定 本次绩效评价的重点 内容包括: 1、 预算单位制定的补贴政策是否科学合理? 2、 预算单位制定的 绩效目标是否完整 ,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 3、 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宣传效果 ? 4、 补贴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工作规范性、资料审核的严谨性。 5、 为提高补贴政策知晓度 , 预算单位采取了哪些措施 ? 6、 企业对政策内容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满意度等 。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等 1、绩效评价原则 ( 1)相关性:绩效评价指标与绩效目标有直接联系,能够正确反映目 标的实现程度。如: 新能源车辆补贴目标完成率、充电桩补贴目标完成率 。 ( 2)重要性:优先使用最具部门(单位)或行业代表性,最能反映评 价要求的核心指标。如: 新能源汽车产值增量、新能源产业推广效果 。 ( 3)系统性: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 , 系 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如: 政策知晓度、企 业满意度、政策延续性 。 ( 4)经济性:绩效评价指标设计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考 虑现实条件。如: 新能源汽车使用率、补贴发放及时率等 。 17 2、绩效评价方法 主要包括核查法、对比法、逻辑分析法等,各指标根据不同取数方式 确定相应评价方法,详见 “ 附件 一、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 。 (四)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通过走访 区经委, 获取项目相关 业务 资料。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补贴申请材料、 专家审核意见、补贴协议、资金拨付凭证 等 。 通过与区 经委高新中心工作 负责人和被补贴企业工作负责人进行访 谈,了解 补贴政策执行 情况和实施效果;通过向被补贴企业发放调查问卷, 获取项目受益方对本项目 政策内容和 实施效果的整体满意度。 综上,评价组从多方获取数据,并 将目标值与完成值 进行数据 比对 , 从而得出评价结论 。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 于 2018 年 4月 10 日接到绩效评价任务, 立即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并进场了解项目背景及实施情况。经过紧张地 分析调研,评价组完成了评价方案的撰写,于 4月 28 日 提交 本次绩效评价 工作方案 (初稿) 。 经过专家评审和区财政局审核,本项目评价方案于 5 月 31日定稿 。 评价组 按计划 对被补贴企业进行 实地考察并进行满意度问卷 调查,与区 经委 访谈 深入沟通政策执行 情况 和后续工作计划 , 而后 经过问 卷回收、访谈 资料整理 、数据分析及报告撰写,完成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运用由评价组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归纳、 分析,问卷调查及访谈等方法对本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为 85.04 分,绩效评级为“良”。 其中,项目决策类指标权重 13分 , 实得 11 分,得分率为 85%;项目管理类指标权重 27分 , 实得 23 分,得分率为 85%; 18 项目绩效类指标权重 60分 , 实得 51.04 分 , 得分率为 85%。 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表 2、项目评分结果表 一级指标 (权重 ) 得分 得分率 二级指标 (权重 ) 得分 得分率 A 项目决策 (13) 11.00 85% A1 项目立项 (9) 8.00 89% A2 项目目标 (4) 3.00 75% B 项目管理 (27) 23.00 85% B1 投入管理 (6) 3.00 50% B2 财务管理 (5) 5.00 100% B3 实施管理 (16) 15.00 94% C 项目绩效 (60) 51.04 85% C1 项目产出 (12) 8.00 67 C2 项目效果 (35) 31.36 90% C3 可持续影响 (13) 11.68 85% 合计 85.04 85.04 2、主要绩效 本项目为区经委申请设立的政策补贴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流程 规范,符合部门职能和发展战略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导向。预算单位 自行设定的绩效目标相对较简单,未明确年度目标和效益类目标。同时 本 项目未细化预算构成 ,当年批复预算实为 2017-2018年的总体预算 。 本项目补贴政策中的个别补贴方案存在缺陷,政策完整性不足。此外, 补贴政策出台当年( 2016年 )的公开宣传力度略有不足,部分满足补贴条 件的企业未及时获悉闵行区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导致 提交补贴申请的企 业总数较少 ,造成政策补贴目标的完成进度偏低,当年无企业申请“ 新能 源班车 ”和“公用充电桩”补贴。 区经委规范 且严谨 地审核了企业 于 2016 年末 提交的补贴申请材料 , 最 终 确定了 2017 年度补贴 明细 清单 ,并于 2017 年 11月 向 通过审核的 全部 企 业发放了补贴资金 843万元 。 2017 年区经委加大了 政策 宣传 范围和频率 , 提高 了政策知晓度 , 促成本区企业于 10月 提出了“ 新能源班车 ”和“公用 充电桩”补贴申请 , 部分闵行区企业因补贴政 策而 扩大了新能源汽车的采 购规模 或新建了一批公用充电桩设施,闵行区整体新能源汽车产值 较去年 提升 52.4%。 大部分被补贴 企业 均 表示今后 采购汽车首选新能源汽车, 或 计划继续扩大公用充电桩建设规模,并 期待国家和地方仍有相关 补贴政策。 被补贴企业对本项目补贴政策的整体满意度为 92.92%。 19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分析 项目决策类指标:权重为 13分,用于考察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单位战略 目标定位、立项依据是否充分、立项程序是否规范 以及政策制定的科学性 ; 考察项目目标是否明确且合理、绩效指标的明确性。 具体评价指标和得分情况如下 : 表 3、项目决策类指标得分情况汇总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 得分 得分率 A项目决策 (13) A1 项目立项 (9) A11战略目标适应性 2 2.00 100%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2 2.00 100% A13立项程序规范性 2 2.00 100% A14政策制定科学性 3 2.00 67% A1 指标小计 9 8.00 89% A2 项目目标 (4) 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2 1.00 50% 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2 2.00 100% A2 指标小计 4 3.00 75% A 类指标合计 13 11.00 85% 报告正文主要针对扣分指标进行分析,满分指标的评价分析过程及依 据详见附件 1评价指标评分底稿。 扣分指标分析 A14 政策 制定科学 性 本指标权重 3分,实得 2分 。 本项目补贴政策 依据 为闵行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资金补贴管理办 法,该管理办法 明确 了 4项补贴方案,并针对每个补贴方案 细化 了补贴标 准和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其中一项补贴方案为“ 新能源汽车 ” 补贴, 管理 办法 将新能源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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