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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支出2017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绩效评价报 告 书 项目单位:湖北省戒毒管理局 主管部门:湖北省司法厅 评价机构:湖北恒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2018年5月目 录报告摘要3报告正文91、 项目基本情况9(一)项目立项背景及依据9(二)项目绩效目标12(三)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15(四)项目实施情况19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20 (一)绩效评价目的20 (二)绩效评价工作实施20 1.评价准备20 2.评价工作组织与实施21 (三)绩效评价指标框架23 1.评价原则23 2.评价依据24 3.评价指标体系25 4.绩效标准28 5.评价方法29 6.评价结果29(四)证据收集方法31三、绩效评价分析321.投入332.过程353.产出394.效果39四、评价结论411.评分结果412.主要结论43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44(一)主要经验及做法44(二)存在的主要问题45(三)建议47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49七、附件492017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绩效评价报 告 摘 要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为达到强戒人员应收尽收工作要求,维护戒毒场所安全稳定、提升教育矫治质量、提高戒毒工作成效等,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戒毒工作的意见、省财政厅 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湖北省戒毒局报经人大批准设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医疗康复费、所政经费、教育经费、戒毒业务费等。(二)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补助经费年度预算总额9,000万元,年度项目经费实际支出总额为8,104.21万元,结余895.79万元。项目经费的使用按支出类别分别为:强戒业务费2,634.26万元、戒毒康复费744.51万元、所政经费413.08万元、教育经费261.07万元、生活费2,710.06万元、列支政府采购的其他资本性支出902.23万元、其他支出439万元。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在省财政厅政法处的支持和省戒毒局相关部门及单位的配合下,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及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对项目经费安排使用的省直5个戒毒所进行全覆盖核查,采取现场核查与信息资料收集相结合的方法,包括评价资料信息收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抽查、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年项目预算经费9000万元安排使用的省直5个戒毒所及局本级进行全覆盖核查。三、评价结论(一)评分结果。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结果,是以项目各具体实施单位(省直5个所)绩效评价得分为基础,按省直5个所项目经费预算资金到位额占项目经费总额的权重进行加权计算,综合评分结果为:82.3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投入总分为14分,实际得分为10.54分,等级为“中”;过程总分为26分,实际得分为15分,等级为“差”;产出总分为40分,实际得分为40分,等级为“优”;效果总分为20分,实际得分为16.76分,等级为“良”。 (二) 主要结论。经综合分析评价,2017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项目符合我省戒毒工作的规划和要求。项目立项规范,依据充分合理;经费预算执行基本到位。各项目实施单位机构设置完整,管理分工明确,在坚持“应收尽收”的原则下,戒毒人员收留、矫治、安保、教育、技能培训及信息管理等业务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并能够执行到位。财政资金的投入确保了我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年度绩效产出和效益基本完成了预期目标。但在项目经费预算管理、项目具体实施单位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单位经费支出核算管理及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规范性存在不足,存在经费标准超出预算、部分项目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不到位、经费使用有违规被挤占挪用等问题,有待整改、完善和提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主要经验及做法一是完善了制度建设。通过相关制度的制定,明确了财务部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部门和省直单位基本目标、工作程序、工作任务和操作流程以及相关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二是健全了协调机制,规范了操作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省戒毒局要求各责任处室、责任人和省直属单位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所负责的具体指标内容的工作落实,经常分析和解决绩效评估体系的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加强日常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高质量完成强制隔离戒毒教育戒治工作,提升了绩效管理质量。三是创新工作思路,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创新工作路以教育矫治为重点,以当期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项目执行单位为基础,结合我省强戒工作的实际情况,真正做到了“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四是经费拨付渠道畅通,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的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年度项目经费各资金单位按预算要求全额到位,确保了我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年度主要绩效产出和效益指标完成了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工作不够严谨,经费预算及执行使用与标准存有一定的偏差。2017年项目经费预算省直5个所按预计1.2万人的收治规模,按每人每年7,500元标准总额为9,000万元,年度经费使用8,104.21万元 。经统计2017年度省直5个所年初收治强戒人员在所人数5,219人,年度增加4,727人,年度减少4,417人,全年净增加人数为310人,年末在所人数5,529人,收治规模与年初预计人数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年末在所人数不包含按(鄂禁毒办201320号)文件要求的“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分片集中收治场所”收治的部分收治人员。)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部分项目经费使用单位没有编制资金绩效目标及具体绩效指标。项目总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信息完整,但狮子山所、女子所、未戒所3个所年初资金申报没有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未设定长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3、项目经费支出核算管理工作不规范。项目经费各使用单位均存在工作经费挤占项目经费的现象,个别单位存在将项目经费用作其他项目建设资金的问题。4、财务管理内控机制不严,少数单位财务报账票据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设备及材料采购存在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如沙洋所2017年3月,支付沙洋所支付湖北鼎安集团公司三类岗位人员劳务费用39.31万元,湖北鼎安集团公司没有开具正规发票,凭对方收据入账(已整改);未戒所部分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凭据时间存在问题,从20132016年不等。女子所2017年“电信光纤升级14万元/2年”,因采购价格低于政府采购价格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年度中学员药品采购存在未执行政府采购现象。 (三)建议1、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工作,严格项目经费按制度标准预算标准使用。省戒毒局应结合我省戒毒工作实际发展需要及其发展现状,以高度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准确预算项目经费,同时监督各项目经费使用单位有效合理规范使用资金。 2、主管部门加强组织,督促指导,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开展和水平的提高。省戒毒局应加强组织,督促指导各所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不断增强绩效管理意识,认真编制并准确反映各单位年度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目标及绩效考核指标。3、严格经费的支出范围,规范有效使用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项目经费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经费支出范围,杜绝项目经费被违规挤占、挪作他用,保障财政项目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4、加强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严格财务报账手续。对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不合规的报账业务一律退回不予报销。(特别提示:以上内容摘自项目评价报告原文,欲了解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报告全文)2017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绩 效 评 价 报 告 鄂恒会咨字2018010 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依据1、立项背景2008年6月1日,我国禁毒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禁毒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三位一体的戒毒模式取代了以往取代了此前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劳动教养戒毒模式。这是我国适应国际禁毒工作的形势,这是结合我国国情及吸收多年来戒毒工作经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推动我国禁毒工作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和重大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禁毒戒毒形势的不断变化,吸毒人员数量增加,戒毒人员复杂特征也随之增多,戒毒机构面临的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国家陆续出台戒毒条例、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等工作机制,对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提出了更严格、更规范、更科学的要求,对强制隔离戒毒效果提出了更实、更高、更远的期望。我国戒毒管理工作正在步入一个加速变化的时代,戒毒工作经过不断的摸索和实践,强制隔离戒毒模式所取得的效果更符合当前我国戒毒工作而成为主要的戒毒模式。2、项目立项的必要性(1)职责必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由湖北省戒毒管理局(以下或简称“省戒毒局”)负责预算与执行,这与其职能职责高度相关。省戒毒局的首要职能是在省司法厅的领导下,负责全省戒毒管理工作。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习艺性劳动和生活卫生、警戒等工作进行监督负责。(2)资金保障。财政项目资金的拨付为强制隔离戒毒的管理及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了经费保障。(3)形势所需。禁毒法、戒毒条例从国家法律层面确立了强制隔离戒毒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系统、完备的戒毒工作体系,形成了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和回归社会功能于一体的戒毒工作新模式。强制隔离戒毒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强制措施,其最终目的是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对戒毒人员进行康复、治疗、矫治,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促使其早日回归和融入社会。可以说,强制隔离戒毒的各个环节的设计都充分体现了对戒毒人员的人文关怀,从戒毒治疗到康复指导,从职业技能培训到生活救助服务,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整合各种力量,帮助戒毒人员关爱生命、拒绝毒品、回归社会。同时,对戒毒人员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在客观上又有利于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有利于减少毒品消费,有利于改善社会环境。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具有以下职能作用:一是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戒毒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强制隔离戒毒首先让吸毒人员能够接受戒毒治疗,脱离毒品环境,为戒除毒瘾提供前提条件。同时,通过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生理脱毒、康复锻炼、心理矫治、技能培训等工作,为戒毒人员身心康复、改善社会关系、提高社会功能、回归社会打好基础。二是使吸毒人员受到教育,降低吸毒带来的危害。强制隔离戒毒所普遍开展卫生防疫教育,加强艾滋病宣传教育,通过教育,可以让他们认识到吸毒的危害,尽可能地降低吸毒可能性。三是发挥警示作用。强制隔离戒毒是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对社会可以起到警示作用,特别是青少年,由于担心受到这种严厉制裁,而不敢轻易沾染毒品。部分强制隔离戒毒所建有禁毒展览馆(厅、室)、禁毒宣传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基地,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中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四是净化社会环境。吸毒人员往往好逸恶劳,又丧失了生活技能,也不易被社会所接纳,一些人甚至触犯刑律,搅乱社会。实践证明,一个地方的吸毒人员被收戒得越彻底,这个地方的社会治安就越好。五是为打击毒品犯罪作出贡献。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既有利于减少毒品犯罪,又有利于打击毒品犯罪。就实现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目的而言,省戒毒管理局所立足本职,以人为本,为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进行了大量探索实践。强化保障、加大投入,将戒毒人员的伙食费和医疗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戒毒人员生命健康权;坚持社会合作、改善医疗,推动医疗卫生工作专业化,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增加医疗设备配置,完善医疗工作制度,提高戒毒治疗水平;引导强制隔离戒毒所积极开展劳动康复,突出技能培训和体能恢复;制定出台强制隔离戒毒所标准,有关部门对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的支持,最大限度地改善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工作条件和收治条件;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增强管理服务效能,创新管理教育手段,完善戒毒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不断丰富和发展对戒毒人员人性化管理的内容和手段,促进管理执法水平的提高。 3、项目立项依据 (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戒毒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09176号文件); (2)关于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标准的通知(财行2012279号); (3)关于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的通知(鄂财行20145号)。 (二)项目绩效目标根据省戒毒局报送的强制隔离戒毒经费绩效目标的申报内容,项目绩效目标是:1、长期绩效目标切实增强戒毒场所医疗保障能力,提高戒毒人员在所内的戒治成效,加强对毒品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帮助戒毒人员戒掉“心瘾”,彻底远离毒品。通过强制隔离戒毒经费,努力达到场所安全水平、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努力探索戒毒管理模式。通过使用强制隔离戒毒经费,保证戒毒场所应收尽收,保证戒毒人员在所内戒断毒瘾,帮助其回归社会,维护社会治安持续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主要目标是:一个中心:以提高戒断操守率为中心。即以湖北省强制隔离戒毒3年以上的人员戒断操守率5%以上为基准,不断提高戒断操守率。最终实现所内戒断操守率为100%,所外戒断操守率为5%以上。五个转变:即:安全向新常态转变,即在确保实现“六无”的情况下,安全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更强,突发险情几率更小,场所安全质量更高。教育向竞进提质转变,即教育质量在全省系统内进位,教育品牌在全国系统内提质。卫生向居家保障转变。即生活卫生设施凸显时代感、现代感、舒适感,形成温馨、健康、优美的居家式矫治环境。习艺向升级增效转变,即实现公司运营规范,项目结构优化,人均效益指标大幅提高,加大投入比重改善习艺环境,营造快乐劳动氛围,戒毒人员参与习艺劳动的主动性明显增强。队伍向职业化转变,即围绕解决“知之甚少”和“基础薄弱”两大系统性问题,着力提升民警队伍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基本态度和基本业务规范化程度,民警队伍钻研业务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工作质量更高。 2、2017年度目标准确把握禁毒法,全面落实戒毒条例,严格遵循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规定,切实抓好生理脱毒期、康复期和回归社会准备期三个基本阶段,进一步明确目标、丰富内容、调整方法、规范程序,努力探索具有场所自身特点的戒毒模式。结合戒毒工作实际,积极应对收容对象变化和工作重点转移的形势要求,坚持科学发展,注重以人为本,突出工作重点,在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提升教育矫治质量、提高戒毒工作成效等方面加强探索,强力推进戒毒工作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具体目标分别为:入所教育、课堂教育(含思想道德、法律常识、心理健康、禁毒戒毒、康复训练、生命观等6门课)入学率达100%,合格率达95%以上。职业技能教育入学率达95%以上,除习艺项目以外的其他职业技能教育项目获证率达90%以上。个体心理咨询和团体辅导覆盖面达30%以上。个案矫治中危顽人员转化率达85%以上。社会帮教率达60%以上。每年人均接受社会帮教的次数为3次以上。每年人均参加文娱体育活动的次数为3次以上。所内戒断率100%。所外戒断率5%以上。无戒毒人员脱逃率95%以上。无案件率100%。无安全事故率100%。戒毒人员心理脱毒、生理脱毒率100%。戒毒人员满意度达100%。戒毒人员家属满意度100%。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率100%。 3、2017年度绩效具体指标(1)数量指标:收容强戒人员体检率100%;无安全事故率100%;戒毒人员脱逃率0。(2)质量指标:所内戒断率100%;所内诊疗率100%;戒治措施落实率100%;无案件率100%。(3)时效指标:年内完成预算支出100%;按进度执行100%。(4)成本指标:经费使用率100%。(5)经济指标:戒毒人员人均收入完成率100%;职业技能教育项目获证率95%。(6)社会指标:降低吸毒人员“两抢一盗”的违法犯罪率降低100%;减少社会违法犯罪率100%;毒品危害率100%;公益活动对戒毒人员及社会人员产业的重大影响100%。(7)可持续影响指标:登记在册人数复吸率与三年平均值比较。(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戒毒人员满意度100%;戒毒人员家属满意度96%。 (三)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1、项目类型及资金来源。2017年度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项目类型为部门预算项目,属性为常年性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公共预算。2、财政项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省级财政2017年度实际拨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9,000万元,资金指标已全额下达并拨付到位。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如下表:序号资金单位年初预算(万元)预算调整(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万元)资金到位率1局本部700460460100%2省沙洋所246624662466100%3省襄州所140914091409100%4省狮子山所230823082308100%5省女所107913191319100%6省未戒所103810381038100%合计900090009000100% 3、项目资金分单位总体使用情况。2017年项目经费实际使用8104.2万元,资金预算执行(使用)率90.05%。如下表:序号资金单位年度实际到位资金(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万元)差异额(万元)资金使用率1局本部460441.6718.3396.02%2省沙洋所24662440.6625.3498.97%3省襄州所1409823.86585.1458.47%4省狮子山所23082276.2431.7698.62%5省女所13191102.98216.0283.62%6省未戒所10381018.8019.2098.15%合计90008104.20895.7990.05%各资金单位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见报告附件6:2017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使用明细情况表。4、项目资金按支出大类别使用情况。各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经费支出类别为:强戒业务费、戒毒康复费、所政经费、教育经费、生活费、列支政府采购的其他资本性支出以及其他支出情况如下:项目经费支出大类分布图5、项目经费各单位使用明细情况。各资金使用单位项目经费按类别支出明细情况如下表:各单位项目经费使用明细情况表支出类别局本级沙洋所狮子山所襄州所女所未戒所合计一、强戒业务费441.67 661.17 704.44 129.01 330.17 367.80 2634.26 1、三类岗位服务费390.00 132.00 44.40 137.37 703.77 2、技术装备消耗费22.00 81.40 48.04 72.36 223.80 3、所政设施维修费66.41 69.16 44.33 69.04 252.00 500.94 4、宣传奖励费26.64 16.00 10.03 13.31 65.98 5、警察服装费167.89 23.00 0.10 2.07 2.04 195.10 6、突发事件处置费57.92 35.00 92.92 7、安全保卫费61.00 105.35 2.62 16.98 185.95 8、业务培训费52.77 5.00 16.70 9.68 5.05 10.00 99.20 9、调遣费80.73 1.00 4.35 1.53 0.75 8.50 96.86 10、劳务费1.02 3.58 4.60 11、印刷费17.98 6.17 1.50 25.65 12、其他业务费36.72 41.76 285.35 19.01 16.83 95.80 495.47 二、戒毒康复费340.00 54.65 39.29 189.57 121.00 744.51 1、收治体检费39.00 13.61 3.71 3.70 20.00 80.02 2、季度体检费119.00 4.04 123.04 3、艾滋病初筛费2.00 4.40 6.40 4、住院治疗费180.00 41.04 35.58 177.43 101.00 535.05 三、所政经费200.00 48.55 67.73 96.80 413.08 四、教育经费49.00 141.12 28.21 42.74 261.07 1、教育矫治费32.00 106.65 23.14 31.10 192.89 2、心理治疗费3.00 3.96 1.80 8.76 3、职业技能培训费4.00 1.16 1.10 0.30 6.56 4、习艺费1.00 25.25 3.32 8.14 37.71 5、社会帮教费9.00 4.10 0.65 1.40 15.15 五、生活费775.00 699.80 474.71 298.55 462.00 2710.06 1、伙食费554.00 502.17 233.72 196.21 212.00 1698.10 2、被服费98.00 63.25 82.03 65.91 309.19 3、日用品补助费45.00 40.95 31.29 12.11 121.00 250.35 4、杂支费16.00 43.66 1.14 3.90 64.70 5、水电费43.00 49.77 111.01 19.17 129.00 351.95 6、其他19.00 15.52 1.25 35.77 六、列支政府采购的其他资本性支出0.00 415.49 236.08 84.91 97.75 68.00 902.23 1、办公设备购置费52.89 30.11 55.86 8.57 1.00 148.43 2、专用设备购置费61.28 181.97 29.05 80.37 65.00 417.67 3、其他设备购置费301.32 24.00 8.81 2.00 336.13 七、其他391.60 47.40 439.00 合计441.67 2440.66 2276.24 823.86 1102.98 1018.80 8104.21 (四)项目实施情况1、项目主要内容。2014年1月,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的通知(鄂财行20145号),核定湖北省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标准为每人每年7500元。2017年省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按照12000人的收治规模,省级预算安排强制隔离戒毒经费9000万元。2、资金投向。强制隔离戒毒经费为省财政拨款(补助)项目经费,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标准的通知(财行2012279号),强制隔离戒毒经费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伙食费、被服费、日用品补助费、杂支费)、医疗康复费(强戒人员的各类检查治疗、康复费,药品购置费)、所政经费(所政管理费、医疗机构补助费)、教育经费(教育矫治费、心理治疗费、职业技能培训费、习艺费、社会帮教费)、戒毒业务费(诊断评估费、调遣费、回访调查费、传染病查治费、技术装备费、所政设施维修费、安全保卫费、培训费、宣传及奖励费、警察服装费、技术辅导人员补助费、关键要害人员补助费、其他业务费)。3、项目实施对象。省戒毒局直属省沙洋所、省襄州所、省狮子山所、省女子所、省未戒所内强制隔离收留的戒毒人员。4、项目实施单位。省戒毒局本部及直属强制隔离戒毒所:省沙洋所、省襄州所、省狮子山所、省女子所、省未戒所。 5、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7年项目实施计划产出数量及质量指标已全部完成预期目标;经济效益指标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值,社会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基本实现预期目标。(具体情况详见报告“三、绩效指标评价分析”)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1、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全面了解项目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的执行、管理、使用情况,以及财政资金绩效产出与效果,探索并科学合理地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促使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树立绩效管理意识及风险控制意识,总结经验,认识不足,为项目绩效管理提供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预算支出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二)绩效评价工作实施1、评价准备 (1)确定评价对象和范围。本次评价工作对象为2017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项目财政支出9000万元的预算资金使用单位:省戒毒局本级及5个省直强制隔离戒毒所。具体评价各项目资金使用为局本部分配资金460万元、省沙洋所2466万元、省襄州所1409万元、省狮子山所2308万元、省女所1319万元、省未戒所1038万元。 (2)确定评价内容。从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基本维度及其各维度细分评价指标及标准对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2、评价工作组织与实施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85号)的安排和要求,我们第三方机构湖北恒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接受省财政厅政法处的委托,对2017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绩效进行重点评价,我们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原则,在省财政厅政法处的支持和省戒毒局相关部门及单位的配合下,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实施评价工作。(1)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省财政厅政法处委托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内容,成立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绩效评价工作的目标、任务及要求等。 (2)制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收集、查询相关资料,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与省戒毒局沟通了解项目的性质特点,结合评价工作的目的与要求,制定2017年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见报告附件9)。 (3)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根据了解被评价项目财政支出的资金性质、项目行业特点、项目的主要工作情况及管理体系, 对照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 5号)、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鄂财函2014 376号)、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与项目执行单位省戒毒局共同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4)收集评价信息资料。拟定2017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资料收集清单,包括项目立项、投入、产出、效果等相关资料,访谈提纲及调查问卷,绩效评价数据基础表等工作,由省戒毒局下发各具体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自查工作及相关评价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为后期的现场调查和研究、资料收集做好准备。(5)现场核查。绩效评价工作组人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现场核查评价资料的真实性;核查项目资金和管理与使用,并且组织专题访谈、问卷调查等。(6)资料的整理与分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收集到的各项目实施单位评价信息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形成评价的基础数据及文字资料。(7)绩效指标的分析评分。根据整理的评价基础数据及文字资料信息完成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及综合分析评价工作,得出评价结论,形成初评报告,并与委托单位省财政厅进行沟通。(8)编制和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根据委托单位省财政厅的意见与信息反馈,对初评报告进行必要的调整,编制评价报告,经省财政厅政法处审定后提交评价报告终稿。 (9)报告整理归档。将本次评价报告及评价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流程:确定评价对象评价工作准备确定评价范围绩效评价工作确定评价内容成立评价工作组制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绩效指标分析评分资料的整理与分析现场勘察评价组织及实施收集评价信息资料评价报告的整理归档编制和提交绩效评价报告(三)绩效评价指标框架 1、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流程,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目标比较法、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工作。(2)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真实可靠,以事实为依据,做出准确的判断、真实评价项目绩效情况,并公开接受监督。 (3)特殊性原则。本项目绩效评价对象有很强的行业特殊性,项目执行内容特殊,项目执行对象身份特殊,根据强制隔离戒毒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具体的环境等客观条件,结合我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具体模式,使评价符合实际情况和需要,合理地确定检查的内容、选择恰当的方法和手段,安排绩效评价检查工作,对项目绩效作出比较客观、公允的评价。(4)相关性原则。项目各绩效具体指标与绩效目标高度相关,是对绩效目标的具体细化和进一步的明确。并且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产出与效益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5)目标导向原则。绩效评价以项目的预期目标为导向,重点评价项目目标的合规性、相关性、目标实现程度、相对于目标实现程度的效率及项目成效的可持续性。(6)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既有定量数据,又进行定性分析。 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1年修订版); (2)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 9号); (3)湖北省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鄂财绩规20143号); (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 285号); (5)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 5号);(6)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鄂财函2014376号); (7)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85号); (8)项目单位立项审批及过程文件。包括项目立项审批文件、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年度财务报告或决算报告等; (9)评价工作人员取得的其他项目内外部信息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 285号)、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 5号)、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22号)中等相关政策和规定,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85号)内容和要求,针对强制隔离戒毒项目性质、特点内容等具体情况,结合省戒毒局相关领导及部门意见,比较科学合理地设计了2017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见报告附件2)。 (1)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与指标权重的设置依据原则:共性与个性相结合。以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及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85号)的共性指标体系为参考依据,结合本项目的性质特点,将如何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效果作为基本原则。从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4个一级指标(绩效维度),6个二级指标(基本指标),16个三级指标(要素),39个细化评价标准要点,对2017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合理设置指标权重。根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项目实施的性质特点及基本情况,我们绩效评价工作组对绩效评价体系的指标设置值以突出重点指标(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与注重管理指标(项目的投入与过程)相结合,将绩效评价指标的权重设置为项目立项、资金的落实与管理(投入与过程)、项目实施效果(产出与效益)的指标评分值分别定为40分、60分,并相应地细化评分要点和分值分布。具体情况如下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值分布表指 标 名 称标准分值总分值所占权重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投入项目立项81414%资金落实6过程项目业务管理142626%项目财务管理12产出项目产出404040%效果项目效益202020%合 计100100100% (2)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投入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重点评价项目立项的规范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以及资金落实到位情况的评价分析。由2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根据各指标的含义细化10个评价标准要点。项目的投入指标评价评分值为14分。具体情况详见报告附件2:2017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绩效指标评价体系框架。 项目过程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重点评价项目业务管理、财务管理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根据各指标的含义细化17个评价标准要点。主要评价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及项目管理质量的可控性,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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