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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2017年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地籍更新调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实施单位: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主管部门: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委托单位: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评价机构(盖章):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机构负责人:赵国理目录摘要1一、评价项目概况5(一)项目立项背景和目的5(二)预算安排、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6(三)项目组织与管理8(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1二、评价工作情况12(一)绩效评价目的12(二)评价依据12(三)绩效评价设计过程13(四)绩效评价框架13(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14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15(一)评价结论15(二)指标分析16四、主要业绩和经验22五、存在的主要问题24六、相关建议和措施24七、报告附件25附件1.指标评分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2.基础数据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3.问卷调查汇总分析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4.访谈汇总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5.评价工作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6.其他相关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摘 要为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浦东新区规土局根据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部署,按照地籍管理“权属合法、界址清晰、面积准确”要求开展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对推进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和规划修编,实现土地精细化管理与利用,维护广大农民土地合法权益都有着十分重要、现实而深远的意义。本次评价,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的委托,对浦东新区2017年度农村地籍调查更新项目的财政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5年期一次性项目,项目实施期间为2014年1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绩效评价时段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2017年完成了 9个镇116个村的地籍更新调查工作任务,调查集体土地面积约228.77平方公里。当年度9个镇的地籍调查数据全部通过了区级检查;同时,对2017年预计目标为预变更通过的146个村的调查成果,进行格式或图形的转换处理后录入地籍数据库,在数据库中进行展示;完成对17个镇183个村权属调查工作的补贴发放工作。二、预算收支情况2017年项目预算金额为7087.76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6762.42万元,2017年度预算执行率为95.41%,项目资金全部为新区财政给予支持。三、项目评价结论项目立项程序规范,预算依据充分、资金支出管理规范。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单位职能紧密关联。项目单位资源配置与年度重点工作匹配性强,2017年新区规土局对9个镇,116个村地籍调查测量工作实施了有效管理,地籍调查测量完成率达到100%;区检通过率达100%,预变更成功率达100%。完成了183个村的补贴发放工作,且准确率为100%,在目前的课题研究过程中,农村地籍更新调查成果已得到了有效利用,地籍基础数据库得到了进一步的更新。项目产出效果较为明显。但同时也存在2017年区检验收完成的数据,其中大部分未提交和市调办未组织验收等问题。评价人员依据绩效评价方案所确定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分,农村地籍更新调查项目,最终评价得分为93.56分,按照绩效评级标准,评价等级为“优”。其中项目决策类指标得9分(满分10分),项目管理类指标得29.86分(满分30分),项目绩效类指标得54.7分(满分60分)。四、主要业绩和经验1.项目组织健全,责任到位,以实现项目的进度目标区、镇、村是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区调办、区规土局把此项工作列为当前土地管理工作重点来抓,各镇、村认真贯彻落实区调办要求,及时筹组镇、村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镇调办、村调办),并进一步细分内设推进协调组、质量检查组、权属调处组等,各村调办根据调查任务的轻重需要,分别与市测绘院、地调院及上海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联合组成若干个调查业务组,把组织工作强化到调查终端,以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2.探索创新,力求实效,将试点镇由点带面铺开并全面实施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政策性强,没有先例参考,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区调办针对调查工作环节多、战线长、协调难度大的问题,创新指导,精心调研,把调查过程细分为“镇村动员及村申报”、“内外业调查测绘”、“成果检查及变更入库”、“资料归档及试点总结”等4个主要阶段,区别不同阶段要求和特点,分别制定4个阶段的工作要点提示,通过有针对性地指导预防倾向性问题,取得成效,从而形成调查工作“方案”管面、“计划”管点、“要点”管段的组织指导工作特色。3.层层落实制度保障,有效推进各个阶段的计划任务根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推进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的要求,新区规土局研究制定了浦东新区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各试点镇、村认真落实区调办要求,紧密结合镇、村实际,进一步细化试点工作要求,镇调办在区实施方案框架下研究制定镇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方案,村调办在区试点阶段工作计划和镇工作方案框架下,研究制定村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计划,以此规范引导调查工作步步为营,落到实处。4.加强区级内业检查,确保成果质量,同步推进档案整理装订为确保调查成果质量,一是在各镇调办成立区级内业检查分组,组织落实100%的内业检查;二是在区调办组织力量,增加区级抽检环节(抽检20%),以确保成果质量。同时抓紧推进区级外业抽检,按照统一要求,落实30%的区级外业抽查。加外,档案装订要求比较高,既要符合市局本次调查的相关要求,又要符合新区档案行业标准,由中标单位市地调院、测绘院、工勘院分别进行档案装订,做到“统一标准、统一目录、统一规格及样本、统一验收归档”。五、存在的主要问题1项目绩效目标未根据项目内容细化,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的申报有待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在申报项目绩效目标时,未以年度工作内容进行细化,项目绩效目标过于笼统,指向不够具体,不利于项目绩效指标的设定及后续产出与效果的准确考察。2.市检验收进度缓慢,致使调查成果未全部进入市级验收由于本次农村地籍更新调查成果验收实行两级验收制度,一级验收由区调查办组织,对调查成果全面进行自查验收;二级验收由市调查办组织,对完成的调查成果进行验收。2017年项目共完成116个村的调查测量及区检工作,区检通过率为100%,但涉及提交市检的村镇只有万祥镇7个村(包括试2016的1试点村)、周浦镇10个村、新场镇13个村(包括试2016的1试点村),共计30个村,市检验收环节进度不理想。六、相关建议和措施1分类细化绩效目标的设定,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的申报。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时,预算部门需根据年度镇、村工作计划,将主要工作内容分类,并将工作完成目标细化、量化,有利于科学编制项目绩效目标,为后续项目中期跟踪、后期评价提供考察依据,不断提高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水平。2.加快各环节尤其是市检环节的提交和验收工作,争取项目各个阶段的计划有序按时推进根据浦东新区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总体安排:2017年为全面推进阶段。建议区调办继续坚持质量第一,全面强化成果检查。坚持质量标准,着力落实调查机构从细从严“自检”、各镇调办全面“镇检”、区调办从严“抽查”,严把调查成果质量关。同时市级层面加快验收进度,争取调查成果尽快进入市级抽检提交程序,有利于提高项目总结阶段的工作进度,及调查成果的整理归档。25浦东新区2017年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地籍更新调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为强化绩效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浦东新区规土局)的委托,对“浦东新区2017年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地籍更新调查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一、评价项目概况(一)项目立项背景和目的1项目立项背景为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97号精神,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根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沪规土资籍2014第359号)及所附实施方案,要求从2014年至2018年用五年时间、分四个阶段对全市农村,包括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集体土地使用权属情况全面进行更新调查。浦东新区负有调查任务的有24个镇1个街道的384个村4076个村民小组,全区集体土地启动调查前为596.8平方公里,占到全市4900平方公里集体土地的12.2%。全区农民宅基地立基户190641户,占到全市75.6万户宅基地的25.2%。为认真落实市规土局工作推进要求,按照浦东新区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计划安排,成立了区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调办),通过招投标引入3家调查服务机构承担调查测绘工作。按照“先试点后铺开,先重点区域后全覆盖”的原则逐步推进。在2018年以前,用4-5年的时间,分4个阶段(2014年)准备及试点阶段;扩大试点阶段(2015年1月-2016年12月);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1月-12月); (2018年1-12月)验收总结阶段。全面完成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打基础。其中,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142个村的调查工作,同时,调查成果通过区级检查。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区应开展调查的24个镇1个街道的384个村的面上调查工作,确保2018年验收和总结工作如期进行。2.立项目的本次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是在2012年按1:500比例尺精度完成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集体土地使用权地籍更新调查,旨在切实查清全区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权属、界址、面积、用途及分布”等状况,着力推进农村大比例尺地籍数据全覆盖,建立调查成果长效更新机制,确保地籍现势性,着力加强农村地籍信息社会化服务,以进一步满足规土管理和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需要。(二)预算安排、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1.预算安排根据项目计划,2017年为项目实施的全面推进阶段,项目预算金额为7087.76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6762.42万元, 2017年度预算执行率为95.41%,项目预算金额情况见下表:表1.2-1 2017年度预算安排及实际使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序号细目细目内容2017年预算安排2017年实际使用中标单位名称合同价格及采购方式1地籍调查测绘费用包件1包件2包件3包件421901791.361182.251213.751965.081788.861164.211213.51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上海市测绘院上海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2189.561788.861181.431213.51公开招投标小计6377.366131.666373.362地籍调查成果区级内业质量检查费用(政府采购)25.224.79上海驭锦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4.792公开招投标3镇、村权属调查工作补贴(镇政府)63054917个镇183个村4技术培训经费(土地事务中心)1.505宣传经费、简报编印、通告、表格、件袋等印制、办公耗材等经费(土地事务中心)2.5606工作推进、动员、验收总结等会议费用、交通费、工作餐等办公经费(土地事务中心)1.1407农村地籍基础数据信息更新、维护、数据转换等费用(政府采购)5049.53上海南康科技有限公司49.221公开招投标小计710.4623.32合计7087.766762.427.44元(3月支付上海驭锦信息服务费2016年尾款)6762.42=6131.66+623.32+7.44表1.3-2项目近三年预算及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年度当年预算金额实际支出金额预算执行率2017年7087.766762.4295.41%2016年6958.796818.5097.98%2015年2690.002683.3099.75%2.资金来源本项目为5年期的一次性项目,资金全部由浦东新区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三)项目组织与管理1项目相关单位及职责为顺利推进新区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保障此项工作的全面落实,成立了区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是区规土局利用处、区土地事务管理中心(地籍、成果科、信息科)。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区规土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和土地事务管理中心、建设用地事务中心、信息中心、各规土基层所等业务部门和单位,根据调查工作安排分别参与区调办、镇调办等各层面、各环节的组织、推进和协调工作,与此同时要立足各自职能,从调查工作需要出发,落实各环节业务,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各镇成立了土地调查办公室(镇调组),负责本区域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相关村相应的调查工作小组(村调组),负责组织协调、配合调查机构进行村实地开展内、外业调查工作。调查机构,经招投标方式选定的专业技术队伍,严格按照上海市土地调查实施办法及浦东新区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沪浦规土地2015-158号)要求进行地籍更新调查工作。各参与单位的分工原则如下:(1)区、镇、村负有组织实施全区、全镇、全村行政区域内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区、镇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区、镇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区调办、镇调办、村调办具体承担相应行政区域内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保障、宣传”等日常事务。区调办内设“推进协调组、质量控制组、调查技术组和宣传督导组”,镇调办内设“推进协调组、质量检查组(兼区质量检查分组)、权属调处组”等,协同负责全区、全镇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推进、质量检查、技术指导和宣传监督等工作。村调办内设若干“调查业务组”,与调查机构联合组成,具体落实调查与测绘工作。各试点镇、试点村可从实际需要出发,在上述原则指导下灵活调整镇调办、村调办内设各小组的组成形式。(2)区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规土、发改、财政、建设、农业、民政、绿化、水务、公安和档案管理等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调查工作提供有关基础资料、经费保障、档案查询便利及其他相关支持。(3)调查项目承担机构在区调办、镇调办和村调办的组织、协调和支持下,具体负责实施合同约定区域内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业务,依据农村地籍更新调查规范、技术规程和合同约定落实调查工作。2.2017年项目实施计划根据区实施方案总体部署,2017年是全面推进阶段,分四个步骤基本完成调查任务,具体工作及时间节点安排如下:第一阶段:(2017.4.30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和预算,启动本阶段调查工作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完成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第二阶段:(2017.5.1-2017.8.31)完成泥城镇(除人民村)、万祥镇(除金路村)、周浦镇(除红桥村)、张江镇(除新丰村)、高东镇(除永新村)、北蔡镇(除卫行村)、祝桥镇(除东滨村)、新场镇(除新卫村)、大团镇农村地籍更新调查的内外业调查工作。第三阶段:(2017.9.1-2017.10.31)完成泥城镇(除人民村)、万祥镇(除金路村)、周浦镇(除红桥村)、张江镇(除新丰村)、高东镇(除永新村)、北蔡镇(除卫行村)、祝桥镇(除东滨村)、新场镇(除新卫村)、大团镇农村地籍更新调查的成果检查及预变更入库第四阶段:(2017.11.1-2017.12.31)完成本阶段调查工作验收并支付相关工作经费,整理资料归档,完成年度工作总结。3.制度建设情况根据上海市规土局关于推进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的要求,浦东新区规土局研究制定了浦东新区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方案沪浦规土地2015158号,镇调办在区工作方案框架下研究制定镇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方案,村调办在区试点阶段工作计划和镇工作方案框架下,研究制定村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计划,对项目的进度和调查质量实行分阶段工作检查制度和目标考核制。以此规范引导调查工作步步为营,落到实处。4.项目资金的管理本项目的主管部门是浦东新区规土局,主要负责农村地籍更新专项经费项目的整体规划和推进指导工作,主要负责编报项目的预算,项目的具体实施,审核并确定经费预算等工作。预算资金拨付均采用“零余额账户”结算方式。在每年预算编制前,浦东新区规土局下属各部门参考上一年度每项经费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提交预算编制报告,细化预算编制科目,执行批准的预算,没有预算的坚决不列支经费,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使用资金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内容执行,合理安排资金,执行按照指定项目和用途,不得改变用途或挪作他用的内控制度和办法,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经费使用实施“专人审批”制度,项目负责人自觉遵守财务制度,接受相关部门对项目经费使用的检查,年终填写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项目完成后,由浦东新区规土局对项目经费使用进行财务审计。(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1-4 2017年度农村地籍调查更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序号绩效目标目标值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比率项目产出1C11地籍更新调查完成率100%计划完成9个镇116个村的地籍更新测量,实际完成9个镇116个村。100%2C12区检完成率100%计划区检116个村,实际完成116个村。100%3C13预变更完成率100%计划完成116村的预变更工作,实际完成116村100%4C14信息更新维护完成率100%计划完成146个村,实际完成100个68.49%5C15补贴发放完成率100%计划发放210个村,实际发放183个村87.14%6C16市检通过率100%计划提交116个村,实际提交30个村100%7C17预变更成功率100%计划成功116个村,实际功116个村100%8C18补贴发放准确率100%计划发放3万元/每个村,实际发放3万元3万元/每个村准确9C19地籍更新调查完成及时率100%2017年地籍更新调查工作均在2017年12月份前予以完成及时10C120补贴发放及时率100%计划第一季度发放,实际在3月份发放及时项目效益1C21农调政策知晓度80%农调政策知晓度达到94%94%2C22调查成果应用率高1数据提供浦东新区农村宅基地政策研究课题研究,并形成浦东新区农村宅基地1+3+3政策方案2数据提供浦东新区减量化潜力挖掘课题研究,为浦东新区高效利用土地提供有力抓手高3C23更新地籍基础数据库全面提升精度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形成高质量的农村土地使用权调查成果,纳入现有地籍基础数据库100%4C24调查工作经验可推广性可推广形成了可推广的调查工作经验可推广5C25区调办满意度80%通过问卷调查及分析,达到了满意度80%以上的绩效目标92.9%6C26镇调办满意度80%有实施连续性的工作规划及方案,但没有年度绩效分析及总结等97.7%7C27档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性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制建立有待完善需要完善二、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1通过对项目设立的背景、意义,项目内容、项目现状的深入调研和分析,了解2017年农村地籍更新调查项目的实施情况,为全面、客观、公正对项目作出绩效评价提供依据;2通过评价,揭示2017年农村地籍更新调查项目的产出和效果情况,及整体绩效情况;3通过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以提升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二)评价依据1.市、区二级财政绩效评价相关管理办法(1)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1422号)(2)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浦东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浦财督2015年48号文)(3)关于开展浦东新区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浦财督201712号)2.行业性相关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97号);(3)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沪规土资籍2014359号)。(4)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5)2017年预算编制明细、调整预算及下达文件等3.评价调研中取得的相关资料(1)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预算指标的通知(2)项目预算明细及实际使用情况(3)项目实施细则及执行的各项规章制度(4)访谈和社会调查结果(5)基础表数据 (三)绩效评价设计过程通过调研,对相关文件的解读,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由项目组按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评价方法和相关的工作程序和步骤,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整个过程经历了多次项目管理者访谈、专家咨询和数次项目组集中讨论与反复修改等环节,指标体系和权重从零散到成熟,从局部到全面。(四)绩效评价框架1绩效评价的原则(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2绩效评价的要求(1)在数据采集时,采取客观数据,主管部门审查、社会中介组织复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形式,以保证各项指标的真实性。(2)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提高评价报告的公信力。(3)绩效评价报告应当简明扼要,除了对绩效评价的过程、结果描述外,还应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并就共性问题提出可操作性改进建议。3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指标体系包括评价指标表和基础表两部分,评价指标表是评价的依据,基础表是支持评价的基础数据。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其财政支出进行评价,权重分别为10%、30%和60%。指标权重设计遵循了以结果为导向原则,并适度关注过程管理。本次绩效评价的指标权重设计,在浦东新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上对二、三级指标进行细分,根据二、三级指标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在指标中的重要性、以及对一级指标的影响程度来合理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比例结构。评价标准主要是参照计划标准和历史标准制定。对于已经制定计划目标的指标,则直接用实际情况与计划情况相比较进行评价。对于没有制定计划目标的指标,则参照历史标准进行评价。4评价方法本次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采取数据对比,标准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同时辅以深入访谈、现场勘察、资料研究等方法。(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自2018年5月项目启动以来,项目组在前期调研的情况下,完成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原则、指标体系、标准、社会调查方案等。2018年5月中旬,项目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经过了数据采集、问卷调查、访谈、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环节,顺利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工作。1基础数据采集2018年5月26日-2018年6月20日,由区规土局利用处进行2018年农村地籍更新调查项目的基础数据填报工作,并经华炬绩效评价小组核对汇总。2问卷调研2018年5月30日-2018年6月20日,项目组采取简单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完成后,评价人员对社会满意度进行统计汇总。3访谈调研2018年6月10日-2018年6月25日,根据工作方案,项目组对新区规土局和土地事务中心、部分镇调办及土地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进一步完善意见建议等问题进行详细了解。4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2018年6月26日-2018年7月5日,项目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和评分,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按时上报委托方。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一)评价结论评价小组通过现场调研和对组织管理各环节的深入了解,通过相关资料和财务数据核查、整理和分析,结合问卷调查和访谈结果,按照讨论确定的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评价方法,对本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基本结论如下:项目立项程序规范,预算依据充分、资金支出管理规范。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单位职能紧密关联;项目单位资源配置与年度重点工作匹配性强;2017年新区规土局对9个镇,116个村地籍调查测量工作实施了有效管理,地籍调查测量完成率达到100%;区检通过率达100%,预变更成功率达100%。完成了183个村的补贴发放工作,且准确率为100%,在目前的课题研究过程中,农村地籍更新调查成果已得到了有效利用,地籍基础数据库得到了进一步的更新。项目产出效果较为明显。但同时也存在2017年区检验收完成的数据,其中大部分未提交和进行市调办组织验收。评价人员依据绩效评价方案所确定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分,农村地籍更新调查项目,最终评价得分为93.56分,按照绩效评级标准,评价等级为“优”。其中项目决策类指标得9分(满分10分),项目管理类指标得29.86分(满分30分),项目绩效类指标得54.7分(满分60分)。(二)指标分析1指标评分表表3-2 项目指标评分汇总表一级指标权重(%)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得分A项目决策10%A1目标适应性(4分)A11立项依据充分性22A12项目立项规范性22A2项目目标(6分)A21绩效目标合理性32A22绩效指标明确性33B项目管理30%B1投入管理(5分)B11预算执行率32.86B12资金到位率22B2财务管理(10分)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33B22财务监控有效性33B23资金使用合规性44B3项目实施(15分)B31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33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44B33项目采购规范性44B34合同管理和执行规范性44C项目绩效60%C1项目产出(25分)C11地籍更新调查完成率33C12区检完成率33C13预变更完成率33C14信息更新维护完成率32.05C15补贴发放完成率21.74C16市检通过率30C17预变更成功率22C18补贴发放准确率22C19地籍更新调查完成及时率22C120补贴发放及时率22C2项目效益(35分)C21农调政策知晓度33C22调查成果应用率33C23更新地籍基础数据库33C24调查工作经验可推广性33C25区调办满意度109.29C26镇调办满意度109.77C27档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性32.85合计10093.562.业绩好的指标本次评价设计的30个指标中,有22个指标获满分,各指标详细得分情况分析如下:对于“A11立项依据充分性”。本指标权重分2分,得分2分。根据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部署,按照地籍管理“权属合法、界址清晰、面积准确”要求开展农村地籍更新调查,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的重要工作,也是打基础利长远,保持全区农村地籍现势性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和规划修编,推动全区综合配套“二次创业”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土地精细化管理与利用,维护广大农民土地合法权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项目符合政府重点发展规划,且与新区规土局部门职能和任务密切相关。依据指标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满分。对于“A12项目立项规范性”。本指标权重分2分,得分2分。本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由新区规土局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区政府审批,通过后立项,本项目为5年期的一次性项目,设立项目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依据指标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满分。对于“A22绩效指标的明确性”。 本指标权重分3分,得分3分。本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可分解为具体可实现的绩效指标。依据指标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满分。对于“B12资金到位率”。本指标权重分2分,得分2分。据项目计划,2017年项目预算金额为7087.76万元,财政实际到位资金7087.76万元, 资金到位率100%。依据指标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满分。对于“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指标权重分3分,得分3分。项目单位建立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公务卡结算、收入和支出、固定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制度等,规土局任何资金的申请、使用等都严格根据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及浦东新区规土局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依据指标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满分。对于“B22财务监控有效性”。本指标权重分3分,得分3分。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循相关专项资金使用规定以及预算批复和支付要求,建立和具备财务监控机制。依据指标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满分。对于B23“资金使用合规性”。本指标权重分4分,得分4分。使用具备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内控机制,本项目的资金通过项目单位财政零余额授权账户直接拨付至服务单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依据指标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满分。对于“B31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本指标权重分3分,得分3分。根据上海市规土局关于推进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的要求,浦东新区规土局研究制定了浦东新区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方案沪浦规土地2015158号,镇调办在区工作方案框架下研究制定镇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方案,村调办在区试点阶段工作计划和镇工作方案框架下,研究制定村农村地籍更新调查工作计划,对项目的进度和调查质量实行分阶段工作检查制度和目标考核制。项目管理制建立健全。依据指标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满分。对于“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本指标权重分4分,得分4分。本次农村地籍更新调查成果实行三级检查制度。首先由中标单位对调查成果全面自查,镇调办再进行100%检查,区调办抽取20%检查,四家中标单位抽取30%相互进行检查,项目质量检查,最后一级检查由市调查办组织实施。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须的控制措施实施有效。依据指标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满分。对于“B33项目采购规范性”。本指标权重分4分,得分4分。项目严格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采购方式合适,并按要求签订相关委托合同。依据指标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满分。对于“B34合同管理和执行规范性”。本指标权重分4分,得分4分。本项目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和细化购买的需求和资金使用要求,合同执行规范有效。依据指标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满分。对于“C11地籍更新调查完成率”及“C19地籍更新调查完成及时率。两指标权重分共5分,得分共5分。2017年按照合同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完成4个镇34个村,上海市测绘院完成3个镇54个村,上海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完成新场镇12个村,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大团16个镇的农村地籍测量工作,以上四家公司测量总面积为220.37平方公里的地籍更新调查工作,完成率为100%,且在计划的2017年内按时测量和自检完成。依据指标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满分。对于“C12区检完成率”。本指标权重分3分,得分3分。区检计划完成116个村,实际完成了116个村的区检,区检完成率为100%。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件1基础数据表1-2。对于“C13预变更完成率”和“C17预变更成功率”。两指标权重分5分,得分5分。2017年预变更116个村,实际通过116个村。完成率和通过率均为100%。依据指标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满分。请详见附件2基础数据表2-3。对于“C18补贴发放准确率”、 C120补贴发放及时率。两指标权重分各2分,得分4分。计划的210个村,由于一些村拆迁或合并等情况,2017年发放183个村,按每个村计划3万元标准,共计549万元,计划发放时间为2017年第一季度,实际发入时间为2017年3月。故发放及时性和准确率得满分。对于“C21农调政策知晓度”。本指标权重分3分,得分3分。评价人员通过满意度调查和现场访谈,农调政策知晓度平均为94%。依据指标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满分。对于“C22调查成果应用率”。本指标权重分3分,得分3分。目前数据一方面提供浦东新区农村宅基地政策研究课题研究,并形成浦东新区农村宅基地1+3+3政策方案; 数据提供浦东新区减量化潜力挖掘课题研究,为浦东新区高效利用土地提供有力抓手,调查成果有效利用。依据指标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满分。对于“C23更新地籍基础数据库” 。本指标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此次农村地籍更新调查,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形成高质量的农村土地使用权调查成果,纳入现有地籍基础数据库,全面提升地籍数据精度。依据指标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满分。对于“C24调查工作经验可推广性”。本指标权重分3分,得分3分。本项目从前期排摸,至调查过程中区别不同阶段要求和特点,分别制定4个阶段的工作要点提示,通过有针对性地指导预防倾向性问题,取得成效,从而形成调查工作“方案”管面、“计划”管点、“要点”管段的组织指导工作特色。检查验收成果,整理资料归档,总结工作经验,以树立标杆推广经验,不断改进工作。依据指标评分标准,本指标得满分。3业绩效欠佳的指标对于“A21绩效目标合理性”。本指标权重分3分,得分2分。根据项目的立项申请、批复和其他相关资料中,项目有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制度、措施,所要实现的产出计划能够支持项目立项要解决的问题,项目预期产出、结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项目各责任单位及科室职责分工明确合理,但年度地籍更新部分计划工作内容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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