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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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 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 监督检查 项目 项目单位: 上海市 住房保障事务 中心 主管部门: 上海市 房屋 管理 局 委托部门 : 上海市 房屋 管理 局 评价机构: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 一 八 年 六 月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 报告 摘要 一、项目概述 上海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 (即经济适用住房)、征收安置房(即 限价商品房)等四 种不同类型, 其中:廉租住房面向本市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共有产权 保障房面向本市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主要 面向存在阶段性住房困难的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 等常住人口 ; 征收安置房主要面向本 市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 居民 。 基本覆盖上海市不同住房困难对象。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共有产权保障房作为“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改善广大中低收入居民住房条件,缓解中低收入住房困难起到了积 极作用。但随着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分配规模不断扩大,供后使用管理 的困难和矛盾也日益显现。 近年来,本市针对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 保障性住房违规出租(出借)、违规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违法群租、违 章搭建等现象,影响了保障家庭和居民们的生活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 为严禁保障性住房出租(出借)、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根据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和售后管 理实施细则(沪房管规范保 2012 7号)、上海市廉租住房实物配 租实施细则(试行)(沪房管规范保 2012 20号)等文件要求,开 展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由于各个保障房项目点多且分散,各区住房保障机构队伍薄弱、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 人员紧缺,且面临的住房保障 管理 工作 ( 包括申请、审核、分配、供 后等 ) 任务繁多,工作量巨大 等原因,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采取依托 保障房所属社区(居委)和物业的管理监督模式,发挥社区自理、居 民自治和物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开展小区 日常巡查,加强供后管理 相关的政策宣传 , 及时了解保障家庭实际入住和房屋使用情况,及时 发现出租(出借)、转租(转借)等违规违约使用情况, 建立信息反馈 机制,并 对违规情况进行劝告、阻止,并督促改正。 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 2017年申请预算 金额为 2,740,220 元,实际使用 2,639,760 元,预算执行率 96.33%。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廉租住 房租后管理监督检查、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监督检查和工作站点工 作经费。 2017 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小区 47 个、 公租房小区 6 个、廉 租房基地 4个和工作站点 8个。 二、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为了解 2017年 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 的 实施情况及反映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效果,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 受 上海市 房屋管理局 委托 ,通过调研、 数据分析、问卷调查、访谈 等方式 ,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对“ 上海市 2017 年 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 ”绩效进行客观评 价。 经过评价, 本项目 最终评分结果为 88.17分 ,绩效评级为“ 良 ”。 评价小组认为:项目组织比较规范,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基本上实现 了预期目标。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 三、 主要经验和做法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 (一) 主要经验和做法 1.通过项目的实施, 完成各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监督检查 , 确保 各区保障机构供后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和售 后管理实施细则(沪房管规范保 2012 7号)、上海市廉租住房实 物配租实施细则(试行)(沪房管规范保 2012 20号)等文件要求, 开展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上海市住房保 障事务中心负责该项目管理运作,并设立工作站点, 委托 物业方 或居 委 进行 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监督检查, 一定程度上更方便管理, 确保 各区保障机构供后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 2.项目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沟通反馈顺畅 项目单位根据多年实施经验,总结合同签订、物业管理、工作站 点管理等 方面 的经验,制定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强化预算 支出责任,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定程度上保障 了预算编制的合理性。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便于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 督促改正。 将实施经验制度化,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项目的正常有序开 展。 (二)存在的问题 1.针 对物业方 监督检查工作,未制定具体细化的考评方案 据调研, 上海市住房保障事物中心虽然对物业方监督检查工作进 行年度验收 。但 缺乏具体的考评验收方案 , 规定服务验收考核目的、 依据、内容、形式、 考核 标准 等 , 且 考核频率偏低 。 2.部分 违规 情况无法 整改 ,部门 联动 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 根据访谈及违规现象整改反馈表,对于违规情况的整改 ,主要由 区级住房保障部门 协同物业方进行规劝,对于户籍为本区内的违规住 户,因对家庭情况较为了解,一般通过规劝基本都能得到整改。但对 于户籍非本区的违规住户因不了解家庭实际情况,区住房保障中心又 缺乏执法权等原因,部分违规行为无法有效整改。各区之间、部门之 间的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的建议 1.建立具体细化、切实可行的 考评方案 , 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考核制度方面,根据不同的考核形式,确定各考核形式的考核权 重。并确定突出各个考核形式 特点的考核内容,并根据考核内容制定 重点突出、具体细化的考核细则,并作为合同附件,季度、年度考评 结果与各物业方合同费用挂钩,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2.加强部门联动,提高违规整改效率 建议市住房保障机构牵头,加强各区之间 保障性住房 家庭 的信息 共享,避免因不了解家庭实际情况无法进行针对性整改情况的发生。 确需联动执法的,及时报送执法部门,保障违规现象得到有效整改。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5 上海市 2017年 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解 2017年 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 的 实施情况及反映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效益成果,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 受 上海市 房屋管理局 委托,根据上海市绩效评价有关文件及规 定,结合政府公共绩效管理的一般原理,采用数据对比、问卷调查, 同时辅以访谈和研讨 等方法,对 2017年 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 管理监督检查项目 的财政资金使用及其效果,实施绩效评价并形成绩 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 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上海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 (即经济适用住房)、征收安置房(即 限价商品房)等四 种不同类型, 其中:廉租住房面向本市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共有产权 保障房面向本市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主要 面向存在 阶段性住房困难的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 等常住人口; 征收安置房主要面向本 市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 居民 。 基本覆盖上海市不同住房困难对象。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共有产权保障房作为“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改善广大中低收入居民住房条件, 缓解中低收入住房困难起到了积 极作用。但随着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分配规模不断扩大,供后使用管理 的困难和矛盾也日益显现。 近年来,本市针对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6 保障性住房违规出租(出借)、违规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违法群租、违 章搭建等现象,影响了保障家庭和居民们的生活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 为严禁保障性住房出租(出借)、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和售后管 理实施细则(沪房管规范保 2012 7号)、上海市廉租住房实物配 租实施细则(试行)(沪房 管规范保 2012 20号)等文件要求,开 展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由于各个保障房项目点多且分散,各区住房保障机构队伍薄弱、 人员紧缺,且面临的住房保障 管理 工作 ( 包括申请、审核、分配、供 后等 ) 任务繁多,工作量巨大 等原因,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采取依托 保障房所属社区(居委)和物业的管理监督模式,发挥社区自理、居 民自治和物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开展小区日常巡查,加强供后管理 相关的政策宣传及时了解保障家庭实际入住和房屋使用情况,及时发 现出租(出借)、转租(转借)等违规违约使用情况, 建立信息反馈机 制, 并 对违规情况进行劝告、阻止,并督促改正。 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 2015年申请预算 金额为 1,618,240元,实际使用 1,618,240元,预算执行率 100%; 2016 年申请预算金额为 2,309,200元,实际使用 2,201,940元,预算执行 率 95.36%; 2017年申请预算金额为 2,740,220元,实际使用 2,639,760 元,预算执行率 96.33%。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售后使 用管理监督检查、廉租住房租后管理监督检查、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 理监督检查和工作站点工作经费。 2017 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小区 47 个、 公租房小区 6个、廉租房基地 4个和工作站点 8个。 2.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总预算为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7 2,740,220元,实际执行金额为 2,639,760元,预算执行率为 96.33%。 主要用于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廉租住房租后管 理监督检查、 公共租赁 住房租后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站点经费四个方 面。资金来源于上海市财政局。项目预算及使用情况明细见表 1。 表 1 项目预算 情况明细 表 单位: 元 序号 子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执行金额 预算执行率 1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 1,489,520 1,407,680 94.50% 2 廉租住房租后管理监督检查 180,000 180,000 100.00% 3 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监督检查 270,700 252,080 93.12% 4 工作站 点 经费 800,000 800,000 100.00% 合计 2,740,220 2,639,760 96.33% 3.实施情况 为了监督检查 上海市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的使用管理, 上海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主要 实施 4个子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 1)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 2017 年度共计有 47 个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小区,共 计入户数为 69,486 户,按每户每年 监管费用 20 元计,预算为 1,489,520 元 。 小 区物业或居委通过每月的日常巡查等工作记录入户、入住情况,以及 存在的违规违约情况和整改情况于每月 26 日前汇总成月报表上报到 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并配合相关部门督促整改。 ( 2) 廉租住房租后管理监督检查 2017 年市筹廉租住房保障基地为 4 个,按每个每年 监管费用 45,000元计,预算金额为 180,000元 。 该子项目主要计划实施内容是 廉租房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开展对房源情况、入户退户、维修工 作、自付段租金收缴和房源巡视管理监督信息收集分析,汇总为四个 季度的工作报告。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8 ( 3) 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监督检查 2017年上海市公租房共有 6个小区,住房共计 13,535套, 按每户 每年监管费用 20元计,预算金额为 270,700元。公租房所在小区物业 或居委通过每月的日常巡查等工作,将办理签约、入住情况、办理退 出,以及存在的违规违约情况和整改情况汇总成月报表于每月 20日前 上报至市保障事务中心,并配合相关部门督促整改。 ( 4) 工作站点经费 2017年工作站共计 8个,按每个 每年 100,000元计,预计金额为 800,000元。通过设立工作站点,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融入到 社区治理中,充分利用社区管理平台积极宣传售后使用管理相关政策, 积极发挥社区自治共治以及综合治理能 力,通过加强宣传,对违规行 为进行及时劝导,开展志愿者活动等,以 社区管理带动保障性住房供 后管理,着力打造和谐家园。 4.组织及管理 ( 1) 项目组织情况 上海市 财政局主要负责预算审核、资金拨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考核等。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主要负责项目立项审核批复、 资金支付审核、项目实施情况监督等( 按 2017年部门预算隶属关系, 上海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为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直属预 算单位 )。 上海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委托各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物业或者居委, 对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物业或者居委组织相关工 作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加强供后使用管理的政策宣传,及时向住房保 障机构报送入住、入户、房屋使用等相关信息,对发现的擅自出租、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9 出借等违规情况进行劝阻 ( 由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对违规行为采取处理 措施,如收取违约金、限期改正等) ,督促改正,建立信息 反馈机制, 实施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的监督工作。 物业公司、居委负责 加强供后管理相关的政策宣传,组织人员 力 量,开展小区日常巡查,及时报送保障性住房的违规违约情况,协助 做好供后管理工作。 工作站点纳入保障性住房社区治理,构成共建形式,充分利用社 区管理平台积极宣传售后使用管理相关政策,积极发挥社区自治共治 以及综合治理能力,通过加强宣传,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劝导,开展 志愿者活动等,以抓社区管理带动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着力打造和 谐家园。 ( 2)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流程 上海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根据各保障性住房小区自有的物业方, 委托物业方或居委开展小区日常巡查,与工作站点宣传保障性住房政 策, 及时了解保障家庭实际入住和房屋使用情况;发现有擅自出租(出 借)、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违规违约情况及时报送相关区住房保障机构, 并对违规情况进行劝阻,与区房屋保障部门共同督促整改,同时将对 入住信息及整改情况报送市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0 业务实施流程图 资金拨付流程 在资金拨付方面,根据上海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项目实施管理 办法 及合同约定 , 由物业方提供发票,经 上海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审核无误后,由零余额账户直接拨付至物业方 (居委、工作站点) 。其 中合同金额 10 万元及以下的, 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合同签订后首次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0%,剩余资 金在 合同履行完毕后支付 。 主要业务及财务管理制度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 和售后管理实施细则(沪房管规范保 2012 7号) ; 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严肃查处隐瞒虚报行为的 通知(沪房管保 2010 212号) ; 上海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试行)(沪房管规范保 2012 20号) ;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1 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发 2010 32号) ;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 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对保障性房屋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严禁 保障性住房出租(出借)、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确保 保障性住房使用合规,结果符合政策要求,切实达到改善 城镇中低收 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的目的 。 2.阶段性目标 根据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 201422 号)的 规定,结合项目相关信息,评价小组与项目单位沟通确定后,设置了 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 1)产出目标 完成 47 个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售后使用管理 监督检查 :共计 69,486户 ; 完成 4个市筹廉租住房保障基地供后监督检查; 完成 6个公租房小区 租后管理 监督检查 :共计 13,535套 ; 完成 8个工作站点管理; 及时完成保障性住房供后监督检查: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售后使 用管理监督检查于每月 26 日前汇总成月报表及时上报到市住 房保障事务中心、廉租住房租后管理监督检查每季度进行汇总 上报、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监督检查于每月 20 日前上报至 市保障事务中心等; 各物业方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年底考核。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2 ( 2)效果目标 政策宣传覆盖率 100%; 日常巡查覆盖率 100%; 违规违约现象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有效 投诉 5次 /年; 信息反馈机制完善; 区级管理人员满意度 95% 。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 全面 了解上海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 立项依据是否 充分、 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 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 可行性参考建议,推进上海市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建设。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文件研读 评价 小 组于 2018年 4月在 上海市 住房保障事务 中心 的协助下,收 集项目相关背景资料、项目目标、预算等资料,并组织项目绩效评价 小组对项目相关文件进行研读。根据 上海市 房屋管理局 的要求, 结合 项目的特点,形成项目 评价的总体思路、项目指标体系和方案 。 2.前期调研 根据项目评价方案的要求,与项目单位,即 上海市 住房保障事务 中心 相关领导进行了沟通和访谈,进一步了解了项目的实施情况,资 金的管理情况等。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绩效评价方案设计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3 根据项目的资料研读及前期调研,结合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将 项目的指标体系和方案初稿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并且与 上海市 住房保 障事务 中心 相关领导进行了沟通, 并提交专家组进行评审 。 评价 小 组 严格按照专家组论证的结果进行方案的调整和完善,并通过专家审核 后定稿。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 价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1) 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 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 2) 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 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 3) 分级分类。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 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 4) 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 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根据以上原则,绩效评价应遵循如下要求: ( 1) 在数据采集时,采取客观数据,主管部门审查、社会中介组 织复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形式,以保证各项指标的真实性。 ( 2) 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提高评价报告的公信力。 ( 3) 绩效评价报告应当简明扼要,除了对绩效评价的过程、结果 描述外,还应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并就共性问题提出可操作性改进 建议。 2.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方法是指标评价法、社会调查法。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4 2017年 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 项目 绩效评价 指标体系 依据绩效评价原理,结合项目实施内容和绩效目标,参照上 海市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沪财绩 【 2014】 22 号)财政支出绩效 评价共性指标框架 设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类指 标,主要围绕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资源配置等方面,客观分析项目 的产出和效果,从而考察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合理性,进而提出完善 意见。整个评价框架构成体现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的绩 效逻辑路径。 指标体系包括综合评价表和基础表两部分,综合评价表是评价的 依据,基础表是支持评价的基础数据,由被评价单位负责填报 ,评价 单位进行核对 。指标体系为评分所用,需要基础表、问卷调查和访谈 的支持。综合评价表中各指标的权重由本项目绩 效评价小组根据绩效 评价原理和评价需求,在调研基础上依据指标的重要性制定形成,并 经本项目工作方案评审会专家论证完善后最后确定。 (四)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本项目主要采用查阅相关文件政策、 会计凭证 等资料,发放数据 统计表格,以填报的方式采集项目资金支出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及项 目成本构成等数据资料;并通过访谈、社会调查掌握具体情况,对采 集的数据做详细的分析和统计。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数据采集 2018年 5月, 评价 小 组 派出工作人员赴 上海市 住房保障事务 中心 录入数据,主要收集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 目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及项目能力建设情况等。 2.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5 根据项目资金 使用合规性 检查的要求,检查组对 2017年度 保障性 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 项目 同步开展资金使用 合规性 检 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主管部门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成本 支出、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并全面审核资金使用单位专项 资金使用情况,所有收集数据经核查后汇总完成。( 见附件 5:合规性 评价底稿) 3.问卷调查 根据问卷调查计划,就项目的目标及实施效果等做深入了解,项 目 组组织开展问卷、访谈等社会调查。 2018年 6月, 项目组以问卷调 查形式 对 长宁、静安、普陀、浦东、闵行五个区 按全市保障性住房总 量约 4%的比例随机抽取,选取受益住户 300 户,根据预算资金比例, 选取廉租房 50户、公租房 50户、共有产权住房 200户。 根据问卷调 查结果,项目组撰写了社会调查问卷汇总分析报告 , 详见 附件 2:社 会调查 问卷汇总 分析报告 。 4.访谈 2018年 6月,根据工作方案, 评价 小 组 与 上海市 住房保障事务 中 心 相关领导 和区住房保障机构相关负责人 进行了访谈,访谈主要针对 项目设立的背景情况、资金预算编制、项目管理人员组成结构、项目 管理的实际开展情况与成效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经验、困难及建议等。 (见附件 3:访谈记录汇总分析报告) 5.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 评价 小 组 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 上海市 房屋管理局 的要求,对采 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和评分,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在规定时间 内上报 上海市 房屋管理局 。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6 三、 评价结论 和 绩效分析 ( 一 )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运用由评价小组研发并通过专家组论证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 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 2017年 保障性住房租后(售 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 项目 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最终评分结果:总分 为 88.17分 ,绩效评级为“ 良 ”。 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如表 2。 表 2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 项目 绩效 指标 项目决策类 项目管理类 项目绩效类 合计 权重 10% 30% 60% 100% 得分 9 26.5 52.67 88.17 2.主要绩效 基于指标评分、问卷调查、以及对若干关键绩效环节的访谈调研 和资料整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 管理监督检查项目 总体组织比较规 范,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良好 ,综合 业绩 良好 。其中,业绩好的指标包括: 战略 目标适应性、 立项依据充 分性、立项规范性、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预算 细化情况 、 预算执行率、 资金使用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等 ;有待提升的业绩目标包括: 绩效指标明确性、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措施执行 有效性 、 违规整改情况 等。 ( 二 )绩效分析 通过调研、相关文件的解读、数据采集、问卷调查、访谈、数据 分析,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对项目的各项指标 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分析,逐项打分,并对扣分指标的扣分原因进行了 具体 分析 ,具体情况如下(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见附件 4:绩效评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7 价指标体系及得分情况表):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类指标由 2个二级指标和 5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 10 分,实际得分 9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 2-1所示: 表 2-1 项目决策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 业绩值 分值 A1 项目决策 6 6 A11战略 目标适应性 2 适应 2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2 充分 2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2 规范 2 A2项目目标 4 3 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2 合理 2 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2 不够 明确 1 合计 10 9 满分指标分析: ( 1) A11战略 目标适应性 : 通过项目的实施, 监督检查上海市保 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情况 ,从而 严禁违规现象的发生, 确 保保障性住房使用合规, 切实达到改善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 住条件 。 与 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部门目标适应。 该指标满分 2分, 根据评分标准 得 2分。 ( 2)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 根据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 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和售后管理实施细则(沪房管规范保 2012 7 号)、上海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试行)(沪房管规范保 2012 20号) 等文件要求,开展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 监督检查工作。 为此,上海市 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统计 上海市 各保障性 住房小区或基地 情况 , 设置了 工作站点和信息反馈机制 ,对 各保障性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8 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 提供便利。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符合国家、本市的相关规定。 该指标满分 2分, 根据评分标准 得 2分。 ( 3)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 项目按照规定的 程序申请设立,所提 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集体决策,项目立 项规范。 该指标满分 2分, 根据评分标准 得 2分。 ( 4) 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 通过项目的实施, 完成 对各保障性住 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 , 及时 发现并报送违规现象 信息, 保障区 保障机构 工作正常运行。 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 业绩水平,绩效目标与相应预算的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该指标满分 2分, 根据评分标准 得 2分。 扣分 指标分析: ( 1) 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 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编制了绩效目 标申报表,设置了绩效目标。但 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全面, 缺少具体、 细化的绩效指标,未设置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来体现项目目标。 该指标满分 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 1分。 2.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类指标由 3个二级指标和 8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 30 分,实际得分 26.5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 2-2所示: 表 2-2 项目管理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 业绩值 分值 B1投入管理 11 11 B11预算细化情况 6 细化 6 B12预算执行率 5 96.33% 5 B2财务管理 8 8 B21资金使用情况 3 合规 3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2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 B23财务 监控的 有效性 3 有效 3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9 B3项目实施 11 7.5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3 健全 1.5 B32项目管理 措施执行有 效性 4 部分有效 , 还需加强 2 B33合同 制定完善性 4 完整 4 合计 30 26.5 满分指标分析: ( 1) B11预算细化情况: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 理监督检查项目总预算为 2,740,220 元, 其中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售后 使用管理监督检查 1,489,520元 、廉租住房租后管理监督检查 180,000 元 、 公共租赁 住房租后管理监督检查 270,700 元 、工作站点经费 800,000元。 预算细化、与项目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预算符合财力和 社会发展水平 。 根据评分标准得 满 分 该指标满分 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 6分。 ( 2) B12预算执行率: 预算安排 2,740,220元,实际执行 2,639,760 元,预算执行率 96.33%。 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 该指标满分 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 5分。 ( 3) B21资金使用情况 : 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 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根据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及 合同约定 , 由物业方提供发票,经 上海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审核无误 后,由零余额账户直接拨付至物业方。 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 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根据评分标准 得满分。 该指标满分 3分, 根据评分标准 得 3分。 ( 4)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上海市 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和市住建委财务会计 管理制度 等 , 制定 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并在合同中规定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 付款方式。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 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 该指标满分 2分, 根据评分标准 得 2分。 ( 5) B23财务监控的有效性 : 根据财务审批制度 、财务会计 管理制度 和预算制度的规定,相关经费支出需经审核 ,确定 机 构财务审核支出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金额是否正确、内容是否符合相 关财务制度;审核后报相关领导审批 。 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采取了 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 该指标满分 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 3分。 ( 6) B33合同 制定完善性 : 项目小组查阅合同等资料,项目单位及时与物业方签订了合同, 合同中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要素齐全 。 该指标满分 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 4分。 扣分 指标分析: ( 1)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项目单位有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 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和售后管理实施细则(沪房管规范 保 2012 7 号)、上海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试行)(沪 房管规范保 2012 20号) 、 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 府发 2010 32号) 和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未针对物业方 监督检查情况制定具体细化的考 核方案,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根 据评分标准扣 1.5分。 该指标满分 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 1.5分。 ( 2) B32项目管理 措施执行 有效性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 上海市 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项目的经费预算 、 实施 、 资 金支付 考评方面,项目单位年底对物业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验收, 并出具验收报告。但验收考评制度的缺失,验收报告未具体细化、突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1 出考评重点, 根据评分标准扣 2分。 该指标满分 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 2分。 3.项目绩效 项目绩效指标由 2 个二级指标, 13 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 60 分,实际得分 52.67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 2-3所示: 表 2-3 项目绩效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 业绩值 分值 C1项目产出 25 25 C11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供后 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 4 100% 4 C12市筹廉租住房保障基地供 后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 4 100% 4 C13公租房小区供后监督检查 计划完成率 4 100% 4 C14工作站点管理计划完成率 4 100% 4 C15保障性住房供后监督检查 及时率 4 100% 4 C16考核验收情况 5 通过验收 5 C2项目 效果 35 27.67 C21政策宣传覆盖率 4 100% 4 C22日常巡查覆盖率 5 100% 5 C23违规 整改情况 6 未完全整改 3 C24有效 投诉情况 4 25例 1 C25自付段租金收缴率 5 65.9% 5 C26信息反馈机制完善情况 5 完善 5 C27区住房保障机构人员 满意 度 6 87.6% 4.67 合计 60 52.67 满分指标分析: ( 1) C11 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供后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 : 2017 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小区 共计 47 个,新增社区 10 户, 累计 69,486 户,上海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委托物业方或居委每月完成对共有产权 保障性住房供后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完成率 100%。 根据评分标准得满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2 分。 该指标满分 4分, 根据评分标准 得 4分。 ( 2) C12市筹廉租住房保障基地供后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 : 2017 年市筹廉租住房保障基地共 4个, 每季度 完成 廉租住房租后管理 监督 检查 工作 。计划完成率 100%。 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 。 该指标满 分 4分, 根据评分标准 得 4分。 ( 3) C13 公租房小区供后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 : 2017 年公租房 小区共计 6个,住房总套数为 13,535套,每月完成公租房租后管理监 督检查工作。计划完成率 100%。 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 该指标满分 4分, 根据评分标准 得 4分。 ( 4) C14工作站点管理计划完成率 : 2017年工作站点共计 8个, 各工作站点 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融入到社区治理中,抓社区 管理带动 保障性住房 供后管理 。 完成 8个工作站点管理 工作 。计划完 成率 100%。 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 该指标满分 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 4分。 ( 5) C15保障性住房供后监督检查及时率 :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售 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于每月 26 日前汇总成月报表及时上报到市住房 保障事务中心、廉租住房租后管理监督检查每季度进行汇总上报、公 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监督检查于每月 20日前上报至市 保障事务中心。 各月报表及季度报表及时上报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根据评分标准得 满分 。 该指标满分 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 4分。 ( 6) C16考核验收情况 : 共 有产权保障住房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 查 月报表 计 12份 、廉租住房租后管理监督检查季度 报表计 4份 、公共 租赁住房租后管理监督检查 月报表计 12份 。 完整编制了各类保障性住 2017年保障性住房租后(售后)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3 房的月报表或季度报表。 根据关于 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监督管理验 收报告,各物业方工作通过上海市住房保障事物中心考核验收。 根据 评分标准得满分。 该指标满分 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 5分。 ( 7) C21政策宣传覆盖率 : 政策宣传方面依托保障性 住房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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