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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项目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主管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委托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评价机构:上海上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文号:上审资绩报 20188005-1 2018 年 6 月 20 日 目录 一、 项目 基本情况 . 2 (一) 项目基本背景及绩效目标 . 2 (二)预算资金规模、 来源及使用情况 . 4 (三)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情况 . 4 ( 四 ) 评价依据及数据采集情况 . 6 二、 评价结论 和绩效分析 . 7 (一) 评价 结果 . 7 (二) 主要 绩效 及 分析 . 8 三 、存在的问题和 改进措施 建议 . 19 (一)存在的问题 . 19 (二 ) 改进措施和 建议 . 19 2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财政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运用客观的指标体系,对公共资金使用效率、 效益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的制度,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资源配臵 效率,推进政府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抓手。本次绩效评价受 上海市人民政 府法制办公室 委托,对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2017 年兼职政府 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 的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做 出综合评价。 通过绩效评价,有助于预算单位明确绩效目标,总结现有的经验做法, 并及时发现不足,也为管理部门对以后年度的计划安排、资金下拨和工 作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 基本 背景及 绩效目标 ( 1)项目基本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普遍建立 政府 法律顾问制度。十八届四 中全会进一步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 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 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 机构改 革方案的通知(厅字 2008 17 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人民政府 法制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负责为市政府重要决策、重大行政行 为进行合法性政策论证,提供法律建议;参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 3 性审核工作 等 。 据此,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设立 “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 问专项经费 ”。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新形势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快法治 政府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 2015 年 4 月 23 日,上海市政府第 8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 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向社会公开 选聘专家和律 师担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并要求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 覆盖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按照上述要求,上海市政府于 2015 年首次启动兼职政府法律顾问 的选聘工作,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 12 名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其中法学 专家 5 名、专职执业律师 7 名。工作范围主要包括:研究市政府法治政 府与依法行政制度建设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政府立法、规 范性文件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参与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 的办理;参与市政府重大法律事务的办理,提出法律意见;参与市政府 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等 。 ( 2)绩效目标 兼 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项目绩效总目标为: 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 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范围主要包括:研究市政府法治政府与依 法行政制度建设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政府立法、规范性文 件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参与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的办理; 参与市政府重大法律事务的办理,提出法律意见;参与市政府交办的其 他法律事务。 “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 的绩效目标: 4 1、 接受市领导相关法律问题咨询 ; 2、 参与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相关法律事务论证 ; 3、 参与市政府行 政复议案件审查 ; 4、 参与相关行政应诉案件办理 ; 5、接受市政府法制办法相关处室业务咨询。 (二)预算资金规模、 来源及使用情况 “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总资金 720,000.00 元,预 算批复 720,000.00 元。本次绩效评价对象实际支出金额 684,000.00 元,预算执行率为 95%, 人均每年 5 万元(税后), 均为上海市财政项 目拨款。 其中, 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中的傅鼎生于 2017 年 8 月逝世, 下半年经费不予支付。 “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 的项目期限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三) 项目 组织实施 管理 情况 “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公室 秘书处配合综合业务 处实施。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 市法制办负责法学专家的报名资格审查与初选,并会同市法学会进行论 证,市司法局、市律协负责专职执业律师的报名资格审查与初选。 报名条件非常严格,参与选聘的人员 思想政治素养良好,未曾受过 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省部级行政机关担任法律顾 问。其中,法学专家应具有法学专业正高以上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 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专职执业律师应熟悉本市情况,并在沪连续执业 5 10 年以上,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另外还要求年龄在 50 岁以下,以确保选聘的律师都是经验丰富、年富力强者。 在初选的基础上,市法制办按照差额原则形成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候 选名单,最后提交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选聘委员会,择优选拔。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 本市政府法律顾问由专职政府法律顾问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组成,专职 政府法律顾问是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则从资深 的法学专家和执业律师中公开选聘。对决定聘任的兼职政府 法律顾问, 上海市政府将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 关权利义务,并颁发聘书。 具体 名单如下 : 6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沪 府发【 2015】 19 号)、市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及市政 府兼职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上海市法制办对市政府外 聘法律顾问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由上海市法制办各相关处室评价,并 经法制办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四)评价依据及数据采集情况 在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 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 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 公开并接受监督。 7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 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其 财政支出进行评价。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了调查问卷、深入访谈、现场勘察、资料研究等 评价途径,指标体系法、综合评定法、专家咨询法及逻辑判断的评价方 法。 评价组通过基础表填写、问卷和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数据 采集。 1、基础表填写和数据复核 由 “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 服务单位填写基础表, 评价组对基础表的数据进行抽样复核,抽取了部分数据进行现场复核。 2、访谈 为了充分了解项目情况,评价组对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相关 处室人员进行直接访谈。 3、问卷调查 为了充分了解 “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 对受益人的影 响 ,评价组设计了满意度调查问卷 ,在 10 位受益人中展开。 二 、 评价 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果 运用评价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现场勘查、基础数 据采集、问卷调查和访谈获取的数据 ,评价组对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公室 “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 财政资金进行了独立客观 评价, 最终评分结果为 94.6 分,绩效评级为优 。各部分得分情况见下 表: 指标 名称 权重 得分 8 项目设立的规范性 5 5 绩效目标合理性 10 10 预算执行率 6 6 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6 6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5 5 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4 4 经费发放到位率 12 12 经费发放及时性 5 5 法律顾问参与及时性 5 5 法律顾问的法学领域覆盖面 6 6 法律顾问履职完成度 6 4 使用者满意度 20 16.6 法律顾问对建设法治社会的促进作用 5 5 法律顾问的工作对规范政府管理事务的作用 5 5 100 94.6 (二) 主要 绩效 及分析 ( 1)主要绩效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 完成了以下工作: 1、 接受市领导相关法律问题咨询 ; 2、 参与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相关法律事务论证 ; 3、 参与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查 ; 4、 参与相关行政应诉案件办理 ; 5、接受市政府法制办法相关处室业务咨询; 6、各兼职法律顾问 根据其顾问工作任务书的相关要求,及积极并 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 1) 项目资金使用规范, 内控制度 良好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严格遵循本 办 财务管理规则(试行), 经费支出审批办法(试行)等资金管理规定,办理 兼职法律顾问 的薪酬 发放,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签字、复核手续,确 保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 9 ( 2)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推进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制定了本所 上海市兼职政府法律顾问 选拔聘任程序规则(试行)和上海市兼职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合同(示 范文本) , 与兼职法律顾问签订 上海市兼职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合同 , 并对每位顾问进行绩效考核,确保 兼职法律顾问完成自身职能, 为全市 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开展发挥了积极的标杆作用 。 ( 3) 规范政府管理事务 的工作, 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由于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身份的特殊性,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是依职 权、职责做出,具有天生的行政倾向性;而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在提 供服务过程中体现为合同责任,其 “ 外部人 ” 身份往往能保证其认识处 理问题的立场更为超脱、角度更为客观,出具的意见更具参考价值。另 外,律师的人数众多,法律实践面和社会实践面都非常广泛而深入,各 种专业领域 都有专业擅长的律师存在。而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由于要完成 许多繁杂的行政事务不可能在法律的各个领域都成为专家。因此,政府 在拥有法制工作部门的基础上,还需要聘用外部的法律顾问来作为政府 依法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的补充。 兼职 法律顾问参与出谋划策,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建议 , 服务政府, 促进依法行政,协助政府解决在行政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难点、热点问题 , 为政府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作出论证意见,以预防 和降低相应风险 , 参与行政诉讼,将矛盾和纠纷引导到司法解决的途径 上来 , 帮助政府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尤其在征用土地、拆迁安 臵、 环保治理等方面依法办事,防止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激化,从法律的角度 上为政府保驾护航。 ( 2)具体绩效分析 项目设立的规范性(权重 5,得分 5) 10 指标解释: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 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分标准: 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党委政府决策、部门中期规划,年 度目标和计划;( 1 分) 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1 分) 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1 分) 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1 分) 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 体 决策等。( 1 分) 得分: 根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十八届四 中全会进一步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 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2015 年 4 月 23 日, 上海市政府第 8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 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向社会公开选聘专家和律师担任兼职 政府法律顾问,并要求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覆盖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 作部门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 项 目 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党委政府决策 , 得 1 分 。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 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 革方案的通知(厅字 2008 17 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人民政府 法制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负责为市政府重要决策、重大行政行 为进行合法性政策论证,提供法律建议;参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 性审核工作。 “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 与项目实施单位职 11 责密切相关 , 得 1 分 。 2015 年 4 月 23 日,上海市政府第 8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 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 确向社会公开 选聘专家和律师担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并要求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 覆盖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 2017 年兼职政 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得 1 分。 根据 关于批复 2017 年财政支出预算的通知 , “ 2017 年兼职政府 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 项目 所提交的文件 、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得 1 分。 经与上海市法制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访谈了解,该项目事前已经过 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和专家论证,得 1 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 权重 10,得分 10) 指标解释: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 际,绩效目标与预算是否匹配 。 评分标准: 是否随同项目预算同时设臵和报送绩效目标( 2 分) 绩效目标是否与项目预算或资金量相匹配;( 2 分) 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和指标值;( 2 分)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细化和量化 ( 4 分)其中:科学细化量化的得 4 分,基本细化量化的得 2 分,未细化量化的不得分。 得分: 兼职政府法律顾问 是促进法制事业发展所必需, 上海市政府于 2015 年首次启动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 12 名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其中法学专家 5 名、专职执业律师 7 名。 “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 随同项目预算同时设臵和 12 报送绩效目标, 得 2 分。 “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 经费 ”的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匹 配, 得 2 分。 “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有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和 指标值, 得 2 分。 “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项目预算编制科学细化量 化,得 4 分。 预算执行率( 权重 6, 得 分 6): 指标解释: 反映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评分标准: 预算执行率在 90%及以上得 6 分 预算执行率大于 80%以上不到 90%得 4 分 预算执行率 70%以上不到 80%得 2 分; 预算执行率 70%以下,不得分。 得分: “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 总资金 720,000.00 元,预 算批复 720,000.00 元。本次绩效评价对象实际支出金额 684,000.00 元, 预算执行率为 95%, 其中, 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中的傅鼎生于 2017 年 8 月逝世,下半年经费不予支付, 得 6 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权重 6,得 6 分): 指标解释: 反映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和安全。 评分标准: 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 分) 13 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1 分) 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1 分) 政府 采购或实施方式的合规性;( 1 分) 资金使用是否执行预算管理改革的相关要求 ( 1 分) 得分: 经查看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涉及该项 目的财务账册及支付凭证进行了抽查审核,各类相关科目收支以实际发 生的事项作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财务人员依据各类原始单据及合同 进行会计处理,审核支付签字手续完备,按 会计准则 的规定,及时编制 月度及年度会计 财务报告 。 “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 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 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资金的拨付有完 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 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 ; 实施方式合规 ; 资金使用执行预算管理改革的相关要求,得 6 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和执行的有效性 ( 权重 5,得 分 5): 指标解释: 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用以反映和考 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以及反映和考 核项 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分标准: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办法;( 1 分)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1 分)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1 分) 是否 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1 分) 是否按项目进行成本核算,开展必要的项目成本控制。( 1 分) 得分: 14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针对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 费 ”制定了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在具体执行操作中严格根据 相关制度执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上海市机关 事务管理局对上海市人民政 府法制办公室 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和 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 , 对项目进行了成本核 算 , 得 5 分 。 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 权重 4,得分 4) 指标解释: 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和有效,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 了必需的措施。 评分标准: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科学合理的业务管理制度;( 1 分) 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1 分) 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 1 分) 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项目推进、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 或手段。( 1 分) 得分: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的实施单位上海市人 民政府 法制办公室为项目实施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范,有完善的内控管理制 度, 在项目 实施 过程中,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按 上海市人民政 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兼职政府法律顾问 选拔聘任程序规则(试行) 执行,在经费使用上做到了专款专用, 从 兼职法律顾问的工作任务书来看,兼职法律顾问的工作与其专长匹配, 实施单位对兼职法律顾问有考核制度 , 得 4 分。 经费发放到位率 ( 权重 12,得分 12): 指标解释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量与计划产出数量的比率,用以 15 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分标准: 实际完成率在 90%及以上得 12 分; 实际完成率 80%以上不到 90%得 10 分 实际完成率 60%以上不到 80%得 5 分; 实际完成率 60%以下的不得分。 得分: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 年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 计划 发放 72 万元 ,实际 发放 68.4 万元 ,完成率 95%,得 12 分。 经费发放及时性 ( 权重 5,得分 5): 指标解释: 项目实际完成时限与项目计划完成时限的比例,用以反 映项目完成的及时程度。 评分标准: 及时率在 90%以上得 5 分; 及时率 80%以上不到 90%得 4 分; 及时率 60%以上不到 80%得 2 分; 及时率低于 60%不得分。 得分: 经费发放按计划完成,无拖欠 ,完成率 100%, 得 5 分。 法律顾问参与及时性 ( 权重 5,得分 5): 指标解释: 项目实际完成时限与项目计划完成时限的比例,用以反 映项目完成的及时程度。 评分标准: 及时率在 90%以上得 5 分; 及时率 80%以上不到 90%得 4 分; 及时率 60%以上不到 80%得 2 分; 16 及时率低于 60%不得分。 得分:根据 对上海市法制办相关处室的访谈及问卷调查发现,兼职 法律顾问参与度很高,且积极及时, 得 5 分。 法律顾问的法学领域覆盖面 ( 权重 6,得分 6): 指标解释: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 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的质量状况。 评分标准: 法律顾问法学领域覆盖面广得 6 分; 法律顾问法学领域覆盖面一般得 3 分; 法律顾问法学领域覆盖面差不得分 。 得分: 从名单内的法律顾问主要研究领域中可知,兼职法律顾问的 法学领域涵盖了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 民法、房地产法、票据法、经济法、环境法等 , 覆盖面广, 得 6 分。 法律顾问履职完成度 ( 权重 6,得分 4): 指标解释: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 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的质量状况。 评分标准: 法律顾问履职度高,且跟工作任务书一致,得 6 分; 法律顾问履职度高,但跟工作任务书有偏差,得 4 分; 法律顾问履职度一般,且 跟工作任务书有偏差,得 2 分; 法律顾问履职度差,且跟工作任务书有较大偏差,不得分。 得分:根据 市政府 外聘法律顾问信息通报 , 12 位兼职法律顾问共 参与了 45 项工作,包括 法规议案和规章草案审核 、 疑难法律问题论证 和重要法律事务办理 、 行政复议案件审查 、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等,履 职度高,但跟每位兼职法律顾问的工作任务书略有偏差, 得 4 分。 17 使用者满意度( 权重 20,得 16.6 分): 指标解释: 项目实施是否解决了项目设立时要解决的问题和要达到 的效果 。 评分标准: 问卷满意度共 5 题, 非常满意得 2 分; 满意得 1.5 分; 基本满意得 1 分; 不很满意得 0.5 分; 不满意不得分。 得分:根据问卷统计,非常满意得分 6.4 分、满意得分 10.2 分,基 本满意得分 0 分,不很满意得分 0 分,不满意得分 0 分,合计得分 16.6 分。 法律顾问对建设法治社会的促进作用 ( 权重 5,得分 5): 指标解释: 项目实施是否解决了项目设立时要解决的问题和要达到 的效果 。 评分标准: 符合“法律顾问参与的规范性 文件是否采用”、“课题研究是否已 发布”,得 5 分; 符合“法律顾问参与的规范性文件是否采用”或“课题研究是否 已发布”,得 2.5 分; 不符合“法律顾问参与的规范性文件是否采用”、“课题研究是否 已发布”不得分。 得分: 从评价人员对上海市法制办相关处室的访谈来看,法律顾问 参与的规范性文件有部分已采用,参与的课题研究也有部分已发布, 对 建设法治社会 起到了 促进作用 , 得 5 分。 18 法律顾问的工作对规范政府管理事务的作用 (权重 5,得分 5): 指标解释: 项目实施是否解决了项目设立时要解决的问题和要达到 的效果 。 评分标准: 法 律顾问工作对规范政府管理事务起到作用,得 5 分; 法律顾问工作对规范政府管理事务不起到作用,不得分。 得分: 由于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身份的特殊性,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是 依职权、职责做出,具有天生的行政倾向性;而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体现为合同责任,其 “ 外部人 ” 身份往往能保证其认 识处理问题的立场更为超脱、角度更为客观,出具的意见更具参考价值。 另外,律师的人数众多,法律实践面和社会实践面都非常广泛而深入, 各种专业领域都有专业擅长的律师存在。而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由于要完 成许多繁杂的行政事务不可能在法律的各个领 域都成为专家。因此,政 府在拥有法制工作部门的基础上,还需要聘用外部的法律顾问来作为政 府依法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的补充。 法律顾问参与出谋划策,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建议 , 服务政府,促 进依法行政,协助政府解决在行政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难点、热点问题 , 为政府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作出论证意见,以预防 和降低相应风险 , 参与行政诉讼,将矛盾和纠纷引导到司法解决的途径 上来 , 帮助政府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尤其在征用土地、拆迁安臵、 环保治理等方面依法办事,防止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激化,从法律的角度 上为政府保驾护航。 得 5 分。 三、 存在的问题和 改进措施 建议 ( 一 ) 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细化兼职法律顾问工作任务书 19 从兼职法律顾问的工作任务书来看,兼职法律顾问的工作与其专长 匹配,但在任务设定上有缺陷,与实际考核匹配度不够 。 ( 二 ) 改进措施 和 建议 1、 进一步细化兼职法律顾问工作任务书 ,使其与后期考核相匹配。 对兼职法律顾问的年度工作任务书,应结合兼职法律顾问各自的专 业领域,在工作的设定上提高合理性,使其与后期考核相匹配,提高兼 职法律顾问的履职情况。 上海 上审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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