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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2017 年上海市计量强制检定 和型式评价工作经费 项目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委托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评价机构: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 一八年六月 目 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 (一)概况 . 1 (二)绩效目标 . 11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 11 (一)绩效评价目的 . 11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过程 . 12 (三)绩效评价原则和方法 . 13 (四)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 14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 15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 16 (一)评价结论 . 16 (二)绩效分析 . 25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 35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 35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 36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 36 1 2017 年上海市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 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市财 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绩 2014 22 号)的文件精神,按照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 2018 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沪财绩 2018 14 号),受 上 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 的委托,上海中佳永 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身份,承担 市质监局 负责实施的 2017 年上海市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工作经费项目 的 绩效评价工作。 评价组 经过绩效目标和指标梳理 、 合规性检查、数据 采集、访谈、社会调查等必要的评价程序,采用绩效分析和统计方法, 在梳理、分析评价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概况 1. 立项背景及目的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 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种活动日益 社会化,特别是在贸易往来、科技交流等活动中,对同一 “ 量 ” 应有 相对一致的测量结果,这就需要靠计量来保证。 我国已颁布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管理 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都体现了计量在 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计量强制检定是指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 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 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由县 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 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的计量 技术机构,实行定点、定期的检定 ; 强制检定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 2 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结合实际使用情况确定,未按照规 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型式评价是指为确定计量 器具型式可否予以批准,或者是否应当签发拒绝批准文件,而对该计 量器具型式进行的一种检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 则,凡制造在全国范围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过 定型鉴定 ; 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定型,而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 产品,应当进行样机试验 ; 凡未经型式批准或者未取得样机试验合格 证书的计 量器具,不准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使用计量器具申请检 定,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申请定型和样机试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 申请许可证,以及申请计量认证和仲裁检定,应当缴纳费用。由于强 制检定实行收费制度,有些用户为减轻经济负担,存在着不主动报备 或报备不全的情况,造成 了 一定部分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没有备案或 漏检的事实。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 2017 年 3 月, 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 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20 号), 规定 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取消或停征 41 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17 年 4 月, 国家质检总局 为贯彻落实 财政部的通知, 发布了 质检总局关于贯彻 落实取消或停征 4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 (国质检财函 2017140 号 ),停征范围包括 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 费,非强制检定收费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 务并收费。 在强制检定收费作为一种事业性收费时,当地财政部门对上缴的 检定收入给予部分返还,这是很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经费保障的重要 来源,停止强制检定收费后必然会影响到强制检定工作的开展。 上海 市质 监局作为 市政府直属机构 ,主管本市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为了 3 进一步保障 本单位 依法履行停征计量收费项目 (计量器具 型式批准 和 强制检定 )管理职责, 制定了上海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型式评价 经费保障管理办法(试行),将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市质监局 年度预算,申请市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本项目为 2017 年上海市计量 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工作经费,由市质监局计量处负责 具体实施 ,对 12 家计量强制检定机构和 10 家型式评价机构进行业务委托,根据具 体工作量和合同金额拨付工作经费保障。 本项目设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本市法制监管范围内的强制 检 定和由本市计量行政部门委托的型式评价任务经费进行财政保障,贯 彻落实国家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振兴实体经济发展,加 大计量服务供给,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2. 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 1)项目 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为确保依法履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法制任务的管 理职责,市质监局对 2017 年 4 月 1 日停征以来依法履行相关管理职 能所需保障经费 经过 测算 后 , 申请财政保障经费预算安排。其中强制 检定所需保障经费按照关于调整上海市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的通 知(沪价费 2005037 号、财预联 200514 号)中要求的收费标准 进行测算,根据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 12 家 机构强制检定的工作量 的审计结果进行资金拨付 ;型式评价保障经费按照以往工作量及收费 标准进行测算,根据签订的合同金额进行资金拨付,涉及 10 家机构。 本项目为 2017 年年中新增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公共财政预算 安排。 2017 年预算安排 4,286.39 万元 ,其中计量强制检定工作经费 预算为 3,994.59 万元 ,型式评价工作经费预算为 291.80 万元 。 2017 年累计支出 4,286.39 万元,预算执行率为 100%。具体预算资金明细 和使用情况详见表 1-1。 4 表 1-1 项目具体预算资金明细和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工作内容 机构类型 委托机构名称 预算金额 支出金额 (合同 /审 定金额) 1 计量强制 检定 法定机构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489.56 489.56 2 授权机构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54.86 54.86 3 上海市供水水表强制检定站(上海市水表强制 检定站) 1,249.54 1,249.54 4 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有限公司 6.06 6.06 5 上海铁路局技术监督所 (上海铁路局科学 技术研究所 ) 11.10 11.10 6 上海化学工业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63.37 63.37 7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 1.10 1.10 8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0 1.80 9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64.79 64.79 10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6.68 56.68 1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33.54 33.54 12 上海市燃气设备计量检测中心 1,962.19 1,962.19 小计 3,994.59 3,994.59 1 型式评价 本市授权 机构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128.60 128.60 2 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有限公司 68.80 68.80 3 外省市授 权机构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6.00 6.00 4 中测国检(北京)测绘仪器检测中心 26.00 26.00 5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0.50 0.50 6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0 2.00 7 山东省计量科学 研究院 18.10 18.10 8 山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4.00 4.00 9 苏州市计量科学研究院 9.10 9.10 10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8.70 28.70 小计 291.80 291.80 合计 4,286.39 4,286.39 ( 2)资金管理及拨付流程 项目资金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市质监局在下达的年度预算指 标内,填写“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申报表”,经审核后上报市财政局审 批,经审批后下达授权支付额度,由银行发送“银行授权支付额度到 账通知单” ;在实际支付款项时,由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机构根 据合同开付款发票送至市质监局,市质监局用款部门填写付款情况 5 表,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后,办理支出。具体资 金拨付流程如下图所示。 3. 项目 实施情况 ( 1)项目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包含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两个子项目, 计量强制检定 是对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进行定点、定期的检定,型式 评价是对计量器具型式进行的一种检查。 本项目委托 12 家机构(包 括 1 家法定机构和 11 家授权机构)进行 计量强制检定工作的开展 , 委托 10 家机构( 包括 2 家本市授权机构和 8 家外省市授权机构 1) 进行型式评价工作的开展, 具体检定 机构 及 工作内容 情况 如表 1-2 所 示。 表 1-2 各检定机构 及 工作内容 情况表 序号 子项目 机构类型 委托机构名称 检定工作 内容 1 计量强制 检定 法定机构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LPG 加气机, X、辐射个人剂量当量率报 警仪,、表面污染测量仪,百分表检 定仪等 113 个项目 2 授权机构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 究院 电子天平、机械天平、绝缘电阻表、砝码 F2 级 1、砝码 M1 级 1 、非自动衡器、电 子汽车秤、地上衡、一般压力表 3 上海市供水水表强制检定站(上海市水表强制检定站) 水表 DN 4 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有限公司 电磁流量计、质量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 5 上海铁路局技术监督所 (上海铁路局科学技术研究所 ) 铁路轨距尺、接地电阻表、绝缘电阻表、 砝码 M1 级 1 、非自动衡器、电子汽车秤、 地上衡、一般压力表 1 对本市没有能力开展计量器具型式评价的,应当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委托外省市的计 量技术机构或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 市 财政局 各 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机构 申请用款额度 下达资金 额度 财政授权支付 市质监局 6 序号 子项目 机构类型 委托机构名称 检定工作 内容 6 上海化学工业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一般压力表、可燃气体测报仪、一氧化碳 报警仪、地上衡、电子汽车秤、数字指示 秤、电子皮带秤、自动装料秤 7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 液体容积式流 量计 8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氧气表、一般压力表、绝缘电阻测量仪 9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可燃气体报警仪、精密压力表、立式计量罐 10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汽车称、单向电能表、电子式三相多功能电能表 1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F2 级砝码、 M1 级砝码、 M11 级砝码、电子 天平、非自动衡器、电子汽车秤、地上衡、 精密压力表、一般压力表 12 上海市燃气设备计量检测中心 膜式煤气表、腰轮涡轮煤气表、气体流量计、可燃气体测报仪 13 型式评价 本市授权 机构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气体腰轮流量计、气体涡轮流量计、冷水水表等各种型号在内的 96 个项目 14 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有限公司 气体腰轮流量计、固体式气体探测器、易 燃易爆气体(检测)仪等各种型号在内的 25 个项目 15 外省市授 权机构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原子吸收分光度计 16 中测国检(北京)测绘仪器检 测中心 测地型 GNSS 接收机、水准仪 17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高锰酸盐指数在线分析仪 18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差压式流量计 19 山东省 计量科学研究院 电磁水表、称重显示器、动态汽车衡 20 山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电流互感器 21 苏州市计量科学研究院 烟尘测试仪、烟气分析仪、气体探测器、气体检测仪、固体式气体检测报警器 22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电子料斗秤、定角式雷达测速仪 ( 2)项目 实施流程 计量强制检定: a.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按要求受理送检单位或个人开展 的 计量 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b.检定机构 完成检定 工作后,向申请单位或个人出具检定证书, 同时保存送检单位或个人经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每季度或半年(具 7 体视实际工作量 而定)将承担的强制检定数量及费用清单汇总表经审 计后报送市质监局; c.市质监局对年度强制检定费用超过 20 万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实施 政府采购,根据第三方审计报告,确认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服 务工作量及实际保障经费金额,经专家评议等相关流程审核通过后, 按照核定 的 经费向市财政提出拨付申请 ; d.市质监局联合财政、物价等部门对本市的计量检定技术机构进 行监督抽查。 型式评价 管理流程: a.市质监局根据型式评价的技术要求,选定有资质的型式评价技 术机构,并分别下达任务委托书(市计测院)或者签定委托合同 ; b.型式评价 机 构完成评价 工作后,将型式评价报告及费用清单报 送市质监局,市质监局根据上报的型式评价报告数量及费用清单进行 汇总确认 ; c.市质监局对单一类型产品的型式评价费用超过 20 万的型式评 价技术机构 实施 政府采购,确认技术机构及服务金额并签订合同;未 超过 20 万的型式评价活动直接由市质监局办理签订委托合同 ; d.市质监局 根据型式评价报告及合同约定,办理经费申请拨付手 续。 ( 3) 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报告汇总情况, 2017 年 (评价范围为 2017 年 4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 12 家 计量强制检定机构共完成计量器具 强 检数量 1541062 台 , 10 家型式评价机构共完成型式评价器具数量 156 台 。具体 各机构 完成 的 工作内容如表 1-3 所示。 8 表 1-3 各机构具体完成工作内容 序号 工作内容 机构类型 委托机构名称 完成数量(台) 1 计量强制 检定 法定机构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20668 2 授权机构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12561 3 上海市供水水表强制检定站(上海市水表强制检 定站) 637224 4 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有限公司 62 5 上海铁路局技术监督所 (上海铁路 局科学技术研究所 ) 1266 6 上海化学工业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3034 7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 55 8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2 9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021 10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627 1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702 12 上海市燃气设备计量检测中心 675373 小计 1541062 13 型式评价 本市授权 机构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96 14 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 试所有限公司 25 15 外省市授 权机构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3 16 中测国检(北京)测绘仪器检测中心 13 17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1 18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1 19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4 20 山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1 21 苏州市计量科学研究院 6 22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6 小计 156 合计 1541218 4. 项目 组织及管理 ( 1)项目组织架构 上海市质监局下设共有 15 个内设机构和 7 个直属机构,本项目 由市质监局计量处具 体负责实施, 12 家计量强制检定机构和 10 家型 式评价机构配合市质监局计量处开展各项具体检定工作,各单位主要 职责如表 1-4 所示。 9 表 1-4 各单位主要职责汇总表 单位名称 主要职责 市质监局 管理和监督本市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 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组织制(修) 订、审批和发布;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销售、使用、 进口和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推 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健全和完善计量技术支撑体系。 计量处 管理和监督本市计量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 计量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发展规划和本市实施意见;组织建立和管理计 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计量标准考核、发证;负责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 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审批和发布;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法定计量检 定机构和授权机构的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负责上海市计量校准实验室的认可和监 督管理;负责计量检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注册审 批和监督管理;负责计量器具 的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进口的监督管理;负责规 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处理计量纠纷;组织推进诚信计量 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健全和完善计量保证体系;承担华东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办公室的 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市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计量强制检 定、型式评价 机构 负责研究、建立、保存部分国家计量基准及华东地区和上海市的最高社会公用计量 标准,承担华东地区的量值传递(溯源); 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承担上海市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开展计量器具型式 评价工作、仲裁检定等; 承担国家和上海市 部分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等任 务; 开展计量标准器、标准物质、分析测试仪器、智能化测量仪器、在线检测与控制装 备及传感器的研制,开展检定、校准、测试、检验等技术方法的研究; 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本市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的管理,负责本市分析测试网 络及平台的协调与管理; 承担或参与国家和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国家 /行业 /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以及国际法制 计量组织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的起草、修订等工作,承担部分计量、标准化等专业学 术组织的运行管理; 接受国内外有关机构及客户的委托,承接计量检定 、校准、检测、分析测试、检验、 评估等业务。 10 ( 2) 项目管理流程图 ( 3) 项目相关管理制度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市质监局及相关检定单位 制定了一系列 业务核心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海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型式评价经费保障管理办法 (试 行) :注册、登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并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以及合法营业场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并使用强制检定计 量器具个人的所需强制检定经费,以及本市生产企业的计量器具型式 评价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 障。 上海市计量收费标准:制定各不同项目每个系列、每个品 种、每种型号的不同收费标准,规范计量检定收费行为。 上海市计测院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收费停征暂行办法、上 海市区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收费停征暂行办法: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停征强制检定收费。 4 月 1 日前已经办理的强制检定业务及送 检用户尚未缴费的,应按规定足额征收,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 全额上缴国库。 国家质监总局 市质监局 总领导,提相关要求 市财政局 负责对机构进行监督管 理,负责预算编制、确定 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的 主体、委托第三方 审计机 构 核查强制检定申报数 量、拟定相关格式合同、 申请资金拨付等工作。 开展具体工作 资金拨付 监督使用 12 家计量强制检定机构 10 家型式评价机构 指导、委托相关工作开展 接受市质监局的委托,负 责计量强制检定工 作的 具体执行,出具检定证书 接受市质监局的委 托,负责型式评价工 作的具体执行,出具 评价报告 11 各器具强制检定管理程序:严格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 国计量法, 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可靠 , 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 , 满 足 客户要求 。 (二)绩效目标 1. 总目标 市质监局通过实施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工作经费项目,对本 市法制监管范围内的强制检定和由本市计量行政部门委托的型式评 价任务经费进行财政保障,以贯彻落实国家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的政策,加大计量服务供给,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 2. 阶段性 目标 市质监局在各检定机构 的配合下,按照工作周期按时完成 计量强 制检定和型式评价工作,确保检定证书和型式评价报告完成,及时发 放财政保障经费,响应停征收费号召, 加大计量服务供给,减轻中小 企业成本负担。 产出目标: 12 家 计量 强制检定和 10 家型 式评价机构完成工作周 期内计划工作,完成率均达到 100%;各机构按照计划及时完成,及 时率达到 100%;提供的检定证书和型式评价报告依据充分、结果公 开 公正 ,质量达标。 效果目标:送检企业成本负担减轻;停征计量收费响应率高, 受 益企业送检积极性提高; 计量服务保障完善度 提 高 ; 参与 计量 强制检 定和型式评价的送检企业满意度达到 95%; 制定 计量 工作发展长效机 制 ,加强计量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是为了加强上 12 海市财政支出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对计量强制检 定和型式评价工作的 支持作用。通过对 2017 年上海市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工作经费 的实施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和项目预期结果 的实现程度,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 (二)绩效评价 指标体系 制定过程 1. 文件研读 评价组在市质监局的协助下,收集项目相关背景资料、项目目标、 预算安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等资料,并组织项目绩效评价组对项 目相关文件、实施方案进行研读。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要求,结合项 目的特点,形成项目评价的总体思路,并形成了项目指标体系初稿。 2. 前期调研 根据项目评价 的要求, 与项目的实施单位市质监局的相关领导进 行了沟通和访谈,进一步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的管理情况等, 并且讨论了项目指标体系和社会调查相关内容的可行性。 3. 确定评价思路和方法 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由 评价组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科学的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 理、项目绩效三部分内容,主要围绕资金使用、资源配臵、项目管理 等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体现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 响的绩效逻辑路径。 指标体系包括综合评价表和基础表两部分,综合评价表是评价的 依据,基础表是支持 评价的基础数据,由被评价单位负责填报。指标 体系为评分所用,需要基础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支持。综合评价表 中各指标的权重由绩效评价组根据绩效评价原理和评价需求,在调研 基础上依据指标的重要性产生 。 4.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根据项目的资料研读及前期调研,结合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将 13 项目的指标体系和 相关内容 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并且与 市质监局 有关 领导进行了沟通,初步形成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三)绩效评价原则和方法 1. 绩效评价原则 本报告的评价原则是依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按照财政部财政 部关于 的通知(财预 2011 285 号)和 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沪财绩 2014 22 号), 分别按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制定。 对于反映财政收支合法合规性的指标,如战略目标适应性指标、 立项合理性指标以及财务管理类、项目实施类指标,根据项目对相关 法律、法规、制度的符合度进行打分。 对于反映财政支出完成情况及部分项目产出情况的指标,一般以 100%为满分,按照区间赋值计算,如投入管理类指标和完成率指标。 对于描述状态的定性类指标,如公众满意度指标,一般通过问卷 及访谈采集相关数据,在实 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符合度进行打分。 对于其他指标,如能力建设及可持续影响指标,依据其特征给予 增减计分。 2. 评价方法 ( 1)实地调查 评价组到项目实施单位市质监局,了解相关项目内容,收集项目 业务资料 ; 查阅财务明细账和会计凭证,了解资金到账、资金使用、 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 ; 深入各检定机构现场调查 , 查看计量强制检定 和型式评价项目实施情况、各机构组织管理情况 , 并与市质监局、计 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机构相关 负责人进行项目访谈,了解 计量强制 检定和型式评价工作经费 项目实际 实施中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困 难,以及对本项目的意见 和建议 。 14 ( 2)问卷及抽样调查 根据评价指标需要,在考虑调查对象的覆盖面和调查对象代表性 的基础上,针对性地设计了问卷调查,采用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 问卷调查。评价组共抽取了 100 家 送检 单位进行了问卷调查,以了解 他们对本项目的评价及满意程度情况。 ( 3)统计资料分析 统计和分析的对象是市质监局提供的 2017 年上海市计量强制检 定和型式评价工作经费 的相关数据资料,以及与市质监局、计量强制 检定和型式评价机构负责人访谈后整理的访谈内容和收集的针对受 益群体的调查问卷等。评价组对数据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并 根据实施方 案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对分析结果进行打分。 ( 4)逻辑分析 逻辑分析法是指通过逻辑推理,将设定条件与各种可能产生的结 果相关性分析来寻求各指标之间内在的联系,并借以找出财政资金投 入与产出的效果之间内在联系的一种方法。 (四)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评价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工作方案,收集法规文件、会 议记录、财务凭证等资料,并通过调研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收 集证据,全面考察项目执行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的证据收集途径主要有: 1.由市质监局自行提供基 础数据资料; 2.通过与市质监局、 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机 构 的相 关人员访谈,获取信息; 3.对选取的项目的受益群体进行问卷调查, 获取基本情况和满意度等数据; 4.通过审计调查,对相关数据进行核 实、验证。 评价组对评价指标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抽查,通过检查会 计凭证、发票、合同、请款单等相关资料,未发现违规使用资金的情 况。对于基础数据资料中由被评价方提供的部分数据,我们通过抽查、 15 实地走访调查、咨询行业专家对其进行分析等方式进行合理保证。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自 2018 年 4 月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 接受委托以来,事务 所专门 成立了绩效评价组。评价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 完成了绩效 评价 指标体系和报告初稿 。经过了数据收集、问卷调查、访谈、数据 分析和报告撰写,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 1. 数据填报和汇总 2018 年 5 月 1 日 -2018 年 5 月 20 日,由 市质监局进行 2017 年上 海市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工作经费 项目的基础数据资料提供,并 经评价组核对汇总。 2. 访谈 2018 年 5 月 25 日 -2018 年 6 月 15 日,评价组对市质监局、计量 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机构负责人 进行访谈。访谈内容主要包括 计量强 制检定和型式评价经费的预算安排、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开展实施 过程、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机构配合 开展情况 、 对计量强制检定 和型式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计量强制检定审计工作的开展、整体计 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工作经费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方面。具 体访谈报告详见附件 一 。 3. 问卷调查 2018 年 5 月 25 日 -2018 年 6 月 15 日 ,评价组对 2017 年上海市 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工作经费 项目 的受益 企业 进行了问卷调查。 评价组共发放 100 份问卷, 实际收回 100 份 , 有效问卷 96 份,问卷 回收率为 100%,有效率为 96%。 绩效评价组根据问卷调查数据分析, 撰写了社会满意度分析。 受益企业 对 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工作经 费 项目 的整 体满意度为 84.82%。 具体问卷调查分析见附件 二 。 16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果 运用由评价组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 问卷调查及访谈,对“ 2017 年上海市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工作 经费 项目 ”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 89.12 分, 绩效评级 为“良”。其中:项目决策类指标权重分为 10 分,得分为 9.33 分, 得分率为 93.30%;项目管理类指标权重分为 30 分,得分为 26 分, 得分率为 86.67%;项目绩效类指标权重分为 60 分,得分为 53.79 分, 得分率为 89.65%。一级指标汇总如表 3-1 所示,具体指标得分如表 3-2 所示。 表 3-1 2017 年上海市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工作经费 项目 评分结果 指标 A 项目决策 B 项目管理 C 项目绩效 合计分值 权重 10 30 60 100 分值 9.33 26 53.79 89.12 得分率 93.30% 86.67% 89.65% 89.12% 2. 主要绩效 2017 年上海市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工作经费 项目 总体组织 比较 规范,基本完成相应目标, 在 加大计量服务供给,减轻中小企业 成本负担 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2017 年度 12 家 计量 强制检定和 10 家型式评价机构均在工作周期内完成计划工作,提供的检定证书和型 式评价报告依据充分、结果公开公正,质量达标。送检企业成本负担 减轻,停征计量收费响应率高, 受益企业送检积极性明显提高,在一 定程度上保障了 计量服务工作 和区域内量值准确性, 参与 计量 强制检 定和型式评价的送检企业满意度达到 84.82%。 17 3. 2017 年上海市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工作经费 项目 绩效评 价指标评分表 18 表 3-2 2017 年上海市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工作经费 项目 绩效评价 指标 评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权 重 得分 业绩值 扣分 说明 指标细化说明 评分规则 数据来源 A 项 目 决 策 (10 分 ) A1 项目 立项 ( 6 分) A11 战略目 标适应性 2 2 适应 满分 考察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 价工作经费项目是否与中华 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国家发 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 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展目标相一致,是否能够支 持部门目标的实现以及是否 符合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 价战略发展政策。 项目与国家、市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发展目标 完全一致,符合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战略发展 政策,得 100%权重分;与国家、市计量强制检定和 型式评价发展 目标、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战略 发展政策基本一致,得 80%权重分;与国家、市计 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发展目标、计量强制检定和 型式评价战略发展完全不一致,得 0%权重分。 政策文件 部门职责 A12 立项依 据充分性 2 2 依据充 分 满分 考察项目立项是否有充分的 依据,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 价工作经费是否符合国家、市 政府具体指导性文件的要求。 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 单位的职责密切相关 ,与项目 现状、实际情况相适应。 项目符合国家、市政府具体指导性文件的要求得 50%权重分;与项目现状、实际状况完全适应,与 项目实 施单位的职责密切相关得 50%权重分 。 政策文件 项目立项 文件 A13 项目立 项规范性 2 2 立项规 范 满分 考察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 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用以 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 情况。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 料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 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得 100% 权重分。有一项不符合立项申请流程规范的扣权重 的 50%,扣完为止。 项目立项 申请及批复 文件 19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权 重 得分 业绩值 扣分 说明 指标细化说明 评分规则 数据来源 A2 项目 目标 ( 4 分) A21 绩效目 标合理性 2 2 目标合 理 满分 考察项目 所设定的绩效目标 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 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 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 况。 评分关注:项目绩效目标是否为促进项目的事业 发展所必须;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 正常的业绩水平;绩效目标与相应预算关联性是 否较高。三项都符合得 100%权重分,有一项不符合 扣权重的 33.33%,扣完为止。 政府文件 项目绩效 目标申报表 A22 绩效指 标明确性 2 1.33 66.67% 部分指 标量化 程度不 够 考察项目是否建立了清晰明 确的绩效指标,是否量化产出 与结果目标。 评分关注:项目有否有绩 效指标;绩效指标是 否清晰便于建立评价指标;绩效指标中产出与结 果指标是否能够量化。三项都符合得 100%权重分, 有一项不符合扣权重的 33.33%,扣完为止。 政府文件 项目绩效 目标申报表 B 项 目 管 理 (30 分 ) B1 投入 管理 ( 4 分) B11 预算执 行率 2 2 100% 满分 考察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 价工作经费项目预算资金的 实际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率 =实际支出数 /预算数 *100%,预算执行 率 100%得满分,每降低或超过 1%扣除权重分的 1%, 扣完为止。 预算明细 财务账册 B12 资金拨 付及时性 2 2 及时 满分 考察项目资金的拨付情况,主 要考察市质监局是否及时将 资金拨付至各计量强制检定 和型式评价机构以用于开展 计量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工 作。 资金拨付“及时”得满分,资金拨付“不及时”(未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拨付),根据具 体情况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分。 预算明细 财务账册 B2 财务 管理 ( 8 分) B21 资金使 用合规性 3 3 合规 满分 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 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评分关注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 和财务管 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是否符合 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 资金合规 性检查 制度文件 财务资料 20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权 重 得分 业绩值 扣分 说明 指标细化说明 评分规则 数据来源 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五项都符合得 100%权重分,有一项不符合扣 20%的权重分,扣完 为止。 B22 财务管 理制度健全 性 2 2 健全 满分 考察是否有适用本项目的预 算资金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 制度,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 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的保障情况。 有适用本项目的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和财务核 算制 度的分别得 50%的权重分,如缺少一项制度,则扣 除相应部分的权重分,直至扣完为止。 制度文件 财务资料 B23 财务监 控有效性 3 3 有效 满分 考察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 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控 制成本等而采取了必要的监 控、管理措施,用以反映和考 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 的控制情况。 评分关注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 或手段;是否按项目进行成本核算,以及项目成 本差异情况。两项都符合得 100%权重分,有一项不 符合扣 33.33%的权重分 ,扣完为止。 资金合规 性检查 制度文件 财务资料 B3 项目 实施 ( 18 分) B31 业务计 划完整性 4 2 50% 新增项 目,业务 计划完 整性有 待加强 考察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业务 计划是否完整合理,用以反映 和考核业务计划对项目顺利 实施的保障情况。 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 计划, 包括具体的项目 时间 节点 、工作量计划等 。 业务计划完整的 得满分 ,否 则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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