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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 年度财政项目评审专项业务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背景及绩效目标 1.项目背景 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 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是上海市财政局的直属事业单位, 其部门职责是负责开展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评审,拟订和实施 相关评审制度;受上海市财政局委托,对参与项目评审的中介机 构和评审专家进行日常管理;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对申报项目组 织考察、评估评审,对实施中的项目组织中期检查。 为了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市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升 财政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实现财政项目资金评审 的制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提高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预算法和市财政局相关规定,评审中心设立了“财政项目评 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以下简称 “该项目”)。 该项目是评审中心开展相关业务所必需的工作经费,主要包 括评审业务委托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费、农业综合开发项 目评审及检查、验收费和评审业务培训费四部分。其中前两项工 作主要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每年下达的市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计 划开展,第三项工作主要根据 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年度 工作总体部署开展,并根据关于开展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 专项自查的通知(国农办 2014【 222】号)要求,配合上海市 2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完成各项目县综开项目综合检查。 2017 年 度市财政向评审中心下达当年评审任务项目 41 个,评审任务预 算金额为 92.99 亿元。 2、绩效目标 ( 1)总目标 : 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市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管 理,提升财政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实现财政项目 资金评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提高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效 益。 ( 2)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决策:项目适应市级财政评审管理的战略目标、立项依 据充分、立项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绩效指标清晰可衡 量。项目管理:预算执行及时、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市级财政资金 专项评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健全、 项目档案管理良好。项目产出:年度评审任务完成率 100%、评 审报告集体审核率 100%,评审及时完成、项目评审报告为项目 预算资金拨付提供支撑,及时率达到 85%以上,农业综合开发项 目区综合检查全覆盖、项目培训计划按时完成、预算主管部门对 评审反馈意见及时确认、评审报告无重大差错。项目效益:通过 评审 核减不合理的预算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后续管理 制度健全、评审结果认可度高,结果获业务支出处室利用、提高 财政预算管理和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作用显著、预算主管单位、项 目单位及业务支出处室对项目满意度较高。项目影响:通过评审, 3 提高项目单位对项目预算编制重视程度和预算编制的规范水平, 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项目政策或项目管理建议。 (二)预算资金规模、来源及使用情况 1. 2017 年度预算及执行 2017 年项目原预算资金 623.07 万元,资金来源均为市级公 共财政支出。年内调整市级财政专项评审费 2.6 万元至他项,调 整 后的预算为 620.47 万元。因与中标中介机构的合同期为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故 12 月向市财政局申请并获批将评审业 务委托费 300 万元(采购编号 17-13323 )延期至 2018 年执行, 截止到 2018 年 6 月,该项目实际执行预算资金 466 万元,执行 率为 75%。 2017 年度项目资金预算与执行明细表 项目 实施内容 原预算总额 调整后预 算总额 执行金额 执行率 备注 评审业务 委托费 委托评审费 1 640,000.00 640,000.00 640,000.00 100% 2017 年 12 月, 余款 获市财 政批准延期 至 2018 年执 行 。截至 2018 年 6 月实际执 行 370 万元。 委托评审费 2 960,000.00 960,000.00 930,800.00 96.96% 委托评审费 3 2,900,000.00 2,900,000.00 2,130,000.00 47.33% 小计 4,500,000.00 4,500,000.00 3,700,800.00 82.24% 市级财政 专项资金 评审费 会议费 160,000.00 160,000.00 45,808.00 28.63% 于 2017 年 12 月 ,调整经费 预算 2.6 万元 至它项 评审工作经费 396,000.00 343,000.00 51,496.70 13.96% 专家劳务费 580,000.00 580,000.00 296,582.36 53.53% 小计 1,109,000.00 1,083,000.00 393,887.06 36.37% 农业综合 开发项目 评审及检 查、验收 费 会议费 55,000.00 55,000.00 52,023.00 94.59% 检查工作经费 81,000.00 99,500.00 96,296.00 96.78% 评审工作经费 78,000.00 97,500.00 85,708.00 87.91% 验收工作经费 35,200.00 57,200.00 55,777.00 97.51% 4 专家劳务费 224,000.00 164,000.00 160,200.00 97.68% 小计 473,200.00 473,200.00 450,004.00 95.10% 评审业务 培训费 项目培训费 40,500.00 86,400.00 82,253.00 95.20% 中介培训费 54,000.00 54,000.00 34,490.00 63.87% 专家培训费 54,000.00 8,100.00 0.00 0.00% 小计 148,500.00 148,500.00 116,743.00 78.61% 合计 6,230,700.00 6,204,700.00 4,661,434.06 75.13% 评审业务委托费在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后预付 40%,完成委托评 审任务后按照委托合同进行清算,其余费用在实际发生时支付。 该项目由四部分内容组成: ( 1)评审业务委托费 评审业务委托费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项目评审、专项审核等 工作的经费,随着上海市财政局预算评审要求的不断提高,评审 的项目数量逐年加大,项目专业性要求高。为满足这一需要,提 高工作专业性水平,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评审中 心对部分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评审。在 2017 年通过公开招投 标方式完成了 2017-2019 年度的中介机构库招标入围工作。 ( 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费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费是评审中心自行评审、自行组织专 家评审及采取其他方式评审项目时必需的工作经费。 ( 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评审及检查、验收费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及检查、验收费是评审中心按照上海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年度工作总体部署,履行上海市农业综合 开发评审中心工作职能必需的工作经费,包括按照上海市农业综 5 合开发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考察、评估 评审和中期检查等工作,协助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验收等基 础管理工作。 ( 4)评审业务培训费 评审业务培训费是为满足项目单位、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的 业务能力提升需要而开展培训所必需的工作经费。 2017 年计划 实施 3 次针对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相关人员的项目培训,包 括 1 次项目申报 培训, 1 次政策培训, 1 次专题培训; 2 次中介 机构培训,包括评审工作操作、政策培训; 2 次评审专家培训, 包括评审业务和政策培训各 1 次。 2.项目前三年预算及执行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项目预算及执行表 项目构成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预算数 执行数 执行率 预算数 执行数 执行率 预算数 执行数 执行率 评审业务委托费 500.00 166.45 33.3% 500.00 153.72 30.7% 500.00 447.84 89.6%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评审及检查、验收 费 41.50 40.98 98.7% 39.6 31.69 80% 58.3 56.7 97.3% 评审业务培训费 30.00 4.91 16.4% 16.5 5.72 34.7% 14.85 4.58 30.8%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评审费 181.93 103.74 57% 124.1 41.06 33.1% 76.27 43.39 56.9% 合计 753.43 316.08 42% 680.2 232.19 34.1% 649.42 552.51 85.1% (三)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结构 上海市财政局的各业务主管处室为预算单位的预算主管部 门,包括政法处、教科文处、经建处、社保处、企业处和农业处, 督促预算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部门评审,部门评审通过的项目纳 6 入预算项目库。 上海市财政局是评审费项目的预算审批部门和业务主管部 门,负责在各业务主管处室上报预算的基础上,确定纳入财政重 点评审的项目,向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上海市农业综 合开发评审中心)下达年度评审计划并下拨评审项目预算资金。 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是本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主 管机构,为实现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指导上海 市财政专 项资金评审中心(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做好项目立项 评审工作,并与该中心共同做好全市综开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 包括项目检查、验收和考察。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市级项目管理 相关经费由市级预算资金落实。 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 心)是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开展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等财政 资金项目的评审,对参与项目评审的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进行日 常管理。项目单位的组织结构图: 7 2.项目管理流程 ( 1)评审程序 上海市财政局编制年度重点项目财政评审计划,确定实施财 政评审的具体项目。 评审中心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度重点项目财政评审 计划,拟定评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通知被评审单位,抄告预 算主管部门。 预算单位按评审中心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提供财政评审所 需资料,并配合评审中心做好评审工作。 评审中心组织实施评审,评审方法主要包括集中评议、现场 答辩、书面评议和实地考察等,评审内容主要包括必要性评审、 合理性评审和绩效评审以及其他需要进行评审的内容。在与预算 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形成评审意见,预算单位对评审意见 综合科 业务一科 业务二科 业务三科 统筹管理 经建处项目 教科文处项目 政法处项目 农业处项目 企业处项目 社保处项目 市综开办项目 负责评审 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 (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 上海市财政局 8 提出书面反馈意见。评审中心的评审工作原则上在收到预算单位 所提供符合评审要求的申报资料后 1 个月内完成。 评审中心出具评审报告,并提交上海市财政局。 ( 2)质量控制程序 评审中心在评审实施阶段,制定和运用质量控制政策,建立 规范的工作程序,并以适当的方式将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传达到 全体评审人员,以确 保其正确理解和执行。 评审中心和受托社会中介机构在选用评审依据时,对具体问 题进行分析,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判断。若地方及行业主管部 门法规与国家法规发生矛盾时,以国家法规为依据,并在评审报 告中予以重点说明。 评审中心和受托社会中介机构应当编制完整的评审工作底 稿。评审工作底稿包括: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审减(增)情况; 评审发现的问题;所形成的专业判断及依据等。评审工作底稿应 真实、完整地反映评审实施全过程。 评审结论和项目评审情况实施评审组长、部门主任和主任三 级复核。受托社会中介机构的评审结论还可由评审中心实施稽核 和审核。对于重大评审项目或事项,评审中心建立评审复审小组 集体讨论审核,报告进行集体评议。 评审中心建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档案,依照有关规定进 行案卷编目和装订,做好评审档案管理。 ( 3)对中介机构的管理 9 2017 年 7 月,评审中心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完成了对 2017 年 -2019 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 评审的公开招标,确定了 20 家中介机构中标,合同一年一签。 为了加强中介机构评审的管理,评审中心制定了关于委托 社会中介机构参与上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工作试行办法 (沪财专评 2011 15 号)。后又制定了市级财政项目支出评 审受托社会中介机构考核办法,对受托社会中介机构实行受托 任务的单项考核和年度考核。单项考核工作由评审中心在每个项 目结束后进行考核,分别从工作质量、工作时效和工作配合度与 人员情况三个方面予以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评审中心在第二年 服务期开始前完成。中介机构单个项目和定期考核结果均分为 4 个档次:得分 90 分(含)以上的为优秀;得分 75 分(含)以上 至 90 分以下为良好;得分 60 分(含)以上至 75 分以下为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在定期考核中,按招投标文件分包,取得 考核分第一的中介机构, 下一轮排序循环前奖励一轮次委托,定 期考核不合格的中介机构,中标合同自动终止。 ( 4)对评审专家的管理 为规范评审专家的聘请、管理及执业行为,提高财政专项资 金评审工作质量,上海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 金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预 201152 号)。评审专家资 格由上海市财政局委托评审中心管理,采取公开征集、单位推荐 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审核确定,建立专家库。评审中心自行 10 评审或联合评审需要聘请专家的,采取按专业类型随机方式抽取 评审专家。 2015 年起本市试行财政政府采购、财政绩效和专项 资金评审三个专家库合并管理。 3.项目资金拨付流程 评审中心根据上年度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结合预计的 2017 年度评审任务规模,编制 2017 年度的项目预算,提交上海市财 政局。上海市财政局负责项目预算批复和经费拨付工作。 4.项目完成情况 2017 年,评审中心根据预算法和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承 担了财政项目评审工作,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度重点项目 财政评审计划,对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和绩效以及其他需要进 行评审的内容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在与预算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的 基础上形成评 审意见,出具评审报告,并提交上海市财政局。赴 各区县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开展综合检查。加强市级财政项目支 出预算管理,提升财政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实现 财政项目资金评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提高财政项目资 金使用效益,履行财政部门职能的目 标。 2017 年度项目主要任务全面完成,主要产出基本实现,年度 评审任务完成率达 100%;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综合检查覆盖率 达 100%;年度评审任务评审及时率大于 85%;评审反馈意见确认 率大于 90%;评审报告无重大差错;受托社会中介机构年度考核 结果利用率大于 80%;对预算主管单位和预算单位、评审专家及 11 受托中介机构培训完成率大于 80%;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业 务支出处室评审报告结果利用率大于 90%;被评单位及业务支出 处室满意度高。通过评审, 提高了项目单位对项目预算编制重视 程度和项目预算编制的规范水平,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 项目政策或项目管理建议。 二、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经应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 2017 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评审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总得分为 97.1 分,其中项目决策 13 分(指标一、二)、项目管理 21 分(指标三、四、五)、项目 绩效 63.1 分(指标六、七、八、九)。评价等级为“优”。详见 “简易程序评价表” 2、主要绩效 作为一项经常性项目,项目立项程序充分合理,项目绩效目 标设臵合理可行。项目管理情况总体良好,资金投入充分,采购 程序合规,组织实施运行顺畅。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内部管 理制度较为健全、项目档案管理良好。 项目主要任务按时全面完成,主要产出基本实现,年度评审 任务完成率达 100%;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综合检查覆盖率达 100%;年度评审任务评审及时率大于 85%;评审反馈意见确认率 大于 90%;评审报告无 重大差错;受托社会中介机构年度考核结 12 果利用率大于 80%;对预算主管单位和预算单位、评审专家及受 托中介机构培训完成率 71.4%;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业务支 出处室评审报告结果利用率大于 90%;被评单位及业务支出处室 满意度分别大于 80%、 90%。 提高项目单位对项目预算编制重视 程度和项目预算编制的规范水平,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 项目政策或项目管理建议。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分析 项目决策是项目立项的前提和方向,本次评价从项目立项以 及项目目标两个方面来评价项目决策的优劣。项目决策权重 13 分,本项目得分 13 分。 ( 1)项目适应市级财政评审管理的战略目标 根据预算法、上海市市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办法, 评审中心是上海市财政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其部门职责是负责开 展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评审,拟订和实施相关评审制度;受上 海市财政局委托,对参与项目评审的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进行日 常管理;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对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组织考察、 评估评审,对实施中的项目组织中期检查。故由评审中心负责实 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项目是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财政资金评审工作的推进,加强市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管 理,提升财政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实现财政项目 资金评审 的制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提高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效 13 益,履行财政部门职能,完全符合部门的战略目标,故战略目标 适应性指标得满分。 ( 2)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为了加强市级财政项目预算管理,提升财政预算科学化、精 细化管理水平,加快实现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 规范化,提高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和市财政 局相关规定,评审中心承担了财政项目评审工作,项目立项依据 充分,故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得满分。 ( 3)项目立项规范 该项目系经常性项目, 2017 年度根据 2016 的预算执行情况 及市财政局对财政重点项目评审规 模的总体要求进行预计,其他 各类经费预算是以上年平均单价为基础,采用成本核算法预算, 符合实际情况,依据的数据基本合理,从保障项目实施的角度看, 基本可行。并于 2018 年 6 月通过了上海市财政财政局委托中介 机构组织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对项目立项的合法性、合规 性及合理性予以肯定。故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得满分。 ( 4)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 该项目系财政基本职能开展相关业务必须的工作,符合国家 和本市的有关政策法规,对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规范相关预 算申报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建立现 代财 政管理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为 节约财政资金,控制不合理的预算需求,为公共财政资金把关具 14 备良好的项目效益。项目的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客观实际的 业绩水平,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与项目相应预算具有密切的关联 性。并通过 2018 年 6 月通过了上海市财政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 组织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确认项目绩效目标合理,项目申报 文本内绩效指标设定清晰、可衡量,故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得满 分。 2、项目管理分析 项目管理是保证项目获得效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本次评价 从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三个方面来评价项目管理的优 劣。项目管理权重 23 分,本项目得分 21 分。 ( 1) 财政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资金全部用于组织实施市级财政资金评审工作的开展,主要 包括评审业务委托费、培训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及检查、 考察、验收费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费四部分。使用内容与预 算一致,专款专用率达到 100%,资金使用合理性指标得满分。 ( 2) 预算执行率偏低 评审中心 2017 年度根据 2016 的预算情况及 2017 年财政对 重点项目评审规模的要求进行预计,其他各类经费预算是以上年 平均单价为基础,采用成本核算法预算,符合实际情况,依据的 数据基本合理,从保障项目实施的角度进行预算编排。 2017 年 项目原预算资金 623.07 万元,资金来源均为市级公共财政支出, 同年调整市级财政专项评审费 2.6 万元至他项,调整后预算为 15 620.47 万元。因与中标中介机构的合同期为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故 12 月向市财政局申请并获批将评审业务委托费 300 万元(采购编号 17-13323 )延期至 2018 年执行,截止到 2018 年 6 月,实际执行预算资金 466 万元,执行率 为 75%。故根据公 式计算,预算执行率得 6 分。 ( 3)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项目评审业务委托费在中介机构完成委托的评审任务后按 照委托合同进行资金支付,由国库直拨;其余费用由市财政局拨 款给评审中心,在实际发生时支付。项目资金支出均建立相关财 务管理制度并进行审批、支付,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良好, 财务 制度健全性指标得满分。 ( 4) 项目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健全 项目单位制定了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操作规程(试 行)、上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联合评审试 行办法、上海市市本级财 政评审业务工作内部流程,从评审实施、评审质量进行制度化 管理,整体较为完善,故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得满分。 3、项目产出分析 项目产出是证明项目取得效果的重要依据,本次评价从产出 数量、时效和质量三个方面来评价项目。项目产出权重 34 分, 本项目得分 33.1 分。 ( 1)年度评审任务完成率 100% 16 根据 2017 年评审项目评审情况表,本年度评审任务项目数 41 个任务,年末完成全部评审任务。故年度评审任务完成率指 标得满分。 ( 2)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综合检查全覆盖 2017 年综开项目综合检查,覆盖上海市浦东新区、宝山、崇 明、松江、金山、奉贤、青浦及农场局,包括土地治理项目、产 业化项目以及申报综开贴息的产业化项目。由评审中心制定检查 工作方案,落实检查组人员配备,组织实施具体检查工作,整理、 反馈、落实检查意见,完成检查组工作报告。故农业综合开发项 目区综合检查覆盖率得满分。 ( 3)项目培训计划完成率较低 2017 年原年度计划实施 7 次针对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 相关人员的项目培训(包括 1 次项目申报培训, 1 次政策培训, 1 次 1 专题培训)、实施 2 次评审专家培训(包括评审业务和政 策培训各 1 次) ; 2 次中介机构培训(包括 1 次评审工作操作培 训, 1 次政策培训)。由于本市财政政府采购、财政绩效和专项 资金评审三个专家库已经试行合并管理,故 2017 年度评审专家 业务培训与政府采购新聘评审专家业务培训合并开展,故此调整 评审专家培训计划为 0 次。 评审中心 2017 年 8 月,评审中心组织受托社会中介机构进 行财政预算评审形势,政策解读及工作要点及要求的专项培训 1 场;于 2017 年 9 月、 12 月,组织项目主管人员开展业务交流培 17 训 2 场;与 2017 年 12 月对纳入 2018 年度市级财政项目预算重 点评审的各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相关人员组织了市级财政 项目预算评审申报培训 2 场。 项目培训计划完成 5 次,完成率为 71.4%,扣 0.9 分。 ( 4) 2017 年度内按时完成评审任务 评审中心于 2017 年度全面完成相关评审工作并出具评审报 告,年度评审任务评审及时率得满分。 ( 5)预算主管部门对评审反馈意见均予以确认,评审报告无 重大差错 本年度评审任务项目数 41 个,向预算主管单位发送意见征 求函,均予以同意确认,确认率为 100%,且未出现评审报告发 生重大差错,评审反馈意见确认率、审报告发生重大差错次数指 标得满分。 ( 6)受托社会中介机构考核结果利用率大于 80% 为了加强中介机构评审的管理,评审中心制定了委托社会 中介机构参与财政专项资金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沪财专评 2014 97 号)。后又制定了市级财政项目支出评审受托社会 中介机构考核办法,对受托社会中介机构实行受托任务的单项 考核和年度考核。单项考核工作由评审中心在每个项目结束后进 行考核,分别从工作质量、工作时效和工作配合度与人员情况三 个方面予以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评审中心在第 二年服务期开始 前完成。 中介机构单个项目和定期考核结果均分为 4 个档次:得 18 分 90 分(含)以上的为优秀;得分 75 分(含)以上至 90 分以 下为良好;得分 60 分(含)以上至 75 分以下为合格; 60 分以 下为不合格。在定期考核中,按招投标文件分包,取得考核分第 一的中介机构,下一轮排序循环前奖励一轮次委托,定期考核不 合格的中介机构,中标合同自动终止。 2017 年度受托的社会机 构考核情况均为合格,并作为 2018 年签订合同的依据。故得满 分。 4、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效益主要以社会效益为主,权重 30 分,得分 30 分。 ( 1)通过评审核减不合理的预算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 率 2017 年评审任务预算金额为 92.99 亿元,审定金额 67.57 亿元,比评审金额核减 25.42 亿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指标 得满分。 ( 2)评审结果认可度高,结果获业务支出处室全利用 根据 2017 年度实际评审结果使用情况,各处室全面根据评 审中心的评审结果确认预算主管单位预算额度,评审结果认可度 高,评审报告结果利用情况得满分。 ( 3)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作用显著 预算主管单位、支出业务处室对评审中心组织与实施的评审 工作及评审结果有相当高的认可, 均认为项目实施对提高财政预 算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是有促进作用。 19 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作用指标得满分。 ( 4)预算主管单位及业务支出处室对项目满意度较高 通过预算主管单位、被评审单位及业务支出处室的信息反 馈,对评审中心评审工作的开展还是比较满意的。服务对象满意 度较高。 ( 5)通过评审,提高了项目单位对项目预算编制重视程度 和项目预算编制的规范水平,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项目政策 或项目管理建议。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执行率偏低,部分执行率较低的预算未及时调整。 2017 年度预算执行率偏低,项目预算安排投入 623.07 万元, 市级财政专项评审费调整至他项 2.6 万元,调整后的预算为 620.47 万元。因与中标中介机构的合同期为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故 12 月向市财政局申请并获批将评审业务委托费 300 万元(采购编号 17-13323 )延期至 2018 年执行。截止到 2018 年 6 月,该项目实际执行预算资金 466 万元,执行率为 75%。 造成实际执行低于预算安排的主要因素为:一、市财政评审 计划下达晚于预算编报时间,项目单位根据上一年度的预算情况 进行预计;二、评审方案制定时才确认是进行委托评审还是自行 评审方式。 2.专家培训计划未完成 20 2017 年原计划实施 2 次评审专家培训(包括评审业务政策培 训),实际未开展对专家的培训。 造成专家培训预算未完成的原因是:由于本市政府采购、绩 效评价和专项资金评审三个专家库已实行合并管理,虽然专家的 业务培训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组织开展,但由于评审业务有其独 特的专业知识和政策要求,在编制预算时,考虑了对专家进行培 训。但由于对专家的管理需要各方的协调,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时并没有列入。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1.继续加强与市局各支出处室的沟通,以问题为导向,找出 解决问题办法。 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求各业务科室不仅要对上 年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更要对预算年度的政策调整等情况进行了 解和研究,提前进行业务量分析,尽早规划评审方式,从源头上 提高预算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2. 结合评审工作实际,尽可能提前安排项目培训计划,提 高培训项目预算编制准确性;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调整相关计 划,完成年度计划。 3.及时调整相关预算。 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科室要及时沟通 , 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在确保相关评审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及 时进行预算调整以提高预算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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