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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2017年度“老伙伴”计划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项目名称:2017年度“老伙伴”计划项目 项目单位:上海市虹口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主管部门: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委托单位: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再评价机构:上海泰乙税务师事务所2019年6月 目 录摘 要 .1一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6( 一 ) 项 目 立 项 背 景 、 依 据 及 目 的 .6( 二 ) 项 目 预 算 及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8( 三 ) 项 目 的 组 织 及 管 理 .10( 四 ) 项 目 内 容 及 实 施 情 况 .13二 、 项 目 自 评 情 况 .15( 一 ) 自 评 工 作 背 景 概 述 .15( 二 ) 自 评 工 作 时 段 .15 ( 三 ) 自 评 工 作 的 组 织 实 施 .15( 四 ) 自 评 确 立 的 绩 效 目 标 和 指 标 体 系 构 建 .16( 五 ) 自 评 结 论 .17( 六 ) 自 评 结 论 结 果 应 用 情 况 .19三 、 绩 效 再 评 价 思 路 和 指 标 体 系 构 建 .19( 一 ) 再 评 价 对 象 和 评 价 维 度 .19( 二 ) 再 评 价 工 作 思 路 和 评 价 方 法 .20( 三 ) 再 评 价 绩 效 目 标 和 搭 建 的 指 标 体 系 结 构 .22( 四 ) 复 核 指 标 的 选 择 .23四 、 再 评 价 绩 效 分 析 和 评 价 结 论 .24 ( 一 ) 再 评 价 评 分 结 果 .24( 二 ) 具 体 绩 效 分 析 .26( 三 ) 评 价 结 论 .26附 件 : .36附 件 1、 2017 年 虹 口 区 “老 伙 伴 ”计 划 项 目 绩 效 再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综合 评 价 表 .37 附 件 2、 2017 年 “老 伙 伴 ”计 划 项 目 支 出 绩 效 简 易 程 序 评 价 表 .43附 件 3、 绩 效 指 标 评 价 工 作 底 稿 .51附 件 4、 访 谈 报 告 .80 1 摘 要一 、 项 目 及 初 评 情 况( 一 ) 项 目 情 况自 2012 年 开 始 , 上 海 市 启 动 了 “ 通 过 以 低 龄 老 年 志 愿 者 与 高 龄 独 居老 人 结 对 的 家 庭 互 助 服 务 ” ( 以 下 简 称 “ 老 伙 伴 ” 计 划 ) 项 目 , 并 被 列入 市 政 府 实 事 项 目 , 当 时 全 市 即 招 募 了 2 万 名 低 龄 老 年 志 愿 者 为 10 万 名高 龄 独 居 老 人 提 供 服 务 。 2017 年 , 本 项 目 全 市 高 龄 服 务 老 人 扩 大 至 20 万人 , 其 中 虹 口 区 服 务 高 龄 老 人 15000 名 , 低 龄 老 年 志 愿 者 3000 人 , 项 目资 金 预 算 为 270 万 元 。 当 年 度 , 本 项 目 共 涉 及 虹 口 区 下 辖 8 个 街 道 的 204个 居 委 , 实 际 服 务 高 龄 老 人 15019 人 , 招 募 志 愿 者 3356 位 ( 其 中 : 低 龄 老 年 志 愿 者 3130 位 ) 。虹 口 区 民 政 局 下 属 单 位 虹 口 区 老 龄 事 业 发 展 中 心 负 责 实 施 本 区 “ 老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 项 目 主 要 通 过 政 府 购 买 社 会 组 织 的 方 式 实 施 相 关 服 务和 统 筹 管 理 。 本 项 目 旨 在 发 动 组 织 身 体 健 康 、 志 愿 社 区 服 务 的 低 龄 老 人志 愿 者 ( 50 周 岁 以 上 、 75 周 岁 以 下 ) , 就 近 与 高 龄 、 独 居 等 重 点 老 人 结对 , 开 展 包 括 精 神 慰 藉 、 社 区 资 源 引 荐 、 健 康 科 普 、 居 家 安 全 宣 传 等 形式 的 互 助 关 爱 和 生 活 辅 助 服 务 , 提 升 高 龄 老 人 生 活 质 量 , 预 防 降 低 风 险发 生 , 增 进 社 区 关 系 。( 二 ) 初 评 情 况2018 年 , 区 民 政 局 通 过 实 施 简 易 程 序 对 2017 年 度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进 行 了 绩 效 自 评 价 。 本 项 目 自 评 得 分 为 92 分 , 绩 效 评 级 为 “ 优 ” 。二 、 再 评 价 对 象本 次 绩 效 再 评 价 对 象 为 区 民 政 局 组 织 实 施 的 2017 年 “ 老 伙 伴 计 划 ”项 目 的 绩 效 管 理 工 作 , 区 民 政 局 选 用 自 评 的 方 式 完 成 项 目 的 绩 效 评 价 ,并 出 具 项 目 支 出 简 易 评 价 表 。三 、 再 评 价 结 论 2 ( 一 ) 评 分 结 果根 据 专 家 论 证 后 的 再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和 评 分 标 准 , 通 过 数 据 采 集 及 访谈 , 结 合 再 评 价 绩 效 分 析 , 对 虹 口 区 2017 年 度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自 评价 工 作 情 况 进 行 客 观 的 再 评 价 , 本 项 目 再 评 价 总 得 分 84.7 分 , 评 价 结 论为 “ 良 ” 。 各 部 分 权 重 和 绩 效 分 值 如 下 表 :评 价 对 象 再 评 价 指 标 评 分 汇 总 表序 号 评 价 对 象 评 价 阶 段 权 重 得 分 得 分 占 比1 区 民 政 局( 区 老 发 中心 ) 第 一 阶 段 :准 备 阶 段 25 23.5 94.00%第 三 阶 段 :报 告 阶 段 28 21.2 75.71%第 四 阶 段 :结 果 应 用 与 公 开 阶 段 26 21.5 82.69% 2 市 民 政 局 、区 民 政 局 第 二 阶 段 :实 施 阶 段 21 18.5 88.10%合 计 100 84.7 84.70%( 二 ) 主 要 成 绩 、 存 在 的 不 足 和 建 议1、 主 要 成 绩区 民 政 局 ( 区 老 发 中 心 )1) 区 民 政 局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绩 效 管 理 协 同 机 制 , 本 部 门 预 算 绩 效 管 理工 作 有 序 推 进 提 供 较 好 保 障区 民 政 局 明 确 了 财 务 科 作 为 牵 头 部 门 负 责 制 定 计 划 、 组 织 协 调 以 及监 督 管 理 , 各 业 务 科 室 具 体 开 展 本 科 室 负 责 的 项 目 预 算 绩 效 管 理 工 作 ,通 过 有 效 运 用 协 同 配 合 机 制 , 加 强 部 门 各 职 能 机 构 间 的 配 合 和 协 调 。 本 项 目 的 绩 效 自 评 工 作 由 区 民 政 局 财 务 科 下 达 , 并 予 以 区 老 发 中 心 相 应 指导 和 检 查 , 保 障 项 目 的 评 价 工 作 有 条 不 紊 地 进 行 。2) 选 取 自 评 项 目 依 据 充 分 适 当 , 绩 效 信 息 公 开 要 求 执 行 到 位区 民 政 局 选 取 “ 老 伙 伴 ” 计 划 作 为 自 评 项 目 , 扶 老 为 老 类 型 项 目 不仅 充 分 体 现 民 政 的 履 职 特 点 , 也 是 如 今 社 会 公 众 关 注 热 点 , 本 项 目 政 府采 购 类 项 目 的 项 目 性 质 亦 是 近 年 本 市 绩 效 评 价 热 点 类 型 , 本 项 目 作 为 后评 价 项 目 具 有 代 表 性 。 同 时 , 区 民 政 局 主 动 将 本 项 目 自 评 结 果 在 上 海 市 3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管 理 平 台 进 行 公 开 , 贯 彻 执 行 区 财 政 对 绩 效 信 息 公 开 要 求 ,提 高 政 府 工 作 透 明 度 。2、 存 在 的 不 足区 民 政 局 ( 区 老 发 中 心 )( 1) 项 目 绩 效 自 评 实 施 计 划 不 够 完 整 、 明 确区 民 政 局 明 确 了 纳 入 年 度 预 算 绩 效 管 理 的 项 目 , 确 定 了 评 价 报 告 定稿 的 时 间 节 点 和 工 作 方 式 , 但 未 对 评 价 实 施 过 程 中 项 目 任 务 下 达 、 自 评表 上 报 、 自 评 表 审 核 等 环 节 的 时 间 节 点 进 行 明 确 , 本 项 目 绩 效 工 作 计 划制 定 不 够 完 整 。( 2) 主 要 绩 效 描 述 不 够 具 体 , 设 计 的 指 标 体 系 不 够 完 善 , 部 分 绩 效指 标 评 分 依 据 不 够 充 分 , 评 价 结 论 不 够 准 确 本 项 目 归 纳 的 主 要 绩 效 未 明 确 量 化 本 项 目 志 愿 者 团 队 组 建 人 数 、 实际 服 务 老 龄 老 人 人 次 、 服 务 对 象 满 意 度 等 凸 显 项 目 实 际 完 成 结 果 和 效 果的 内 容 , 项 目 实 际 业 绩 情 况 反 映 不 够 直 观 清 晰 。自 评 小 组 相 关 个 性 化 指 标 的 设 计 不 够 全 面 , 如 指 标 中 未 包 括 项 目 采购 管 理 合 规 性 、 合 同 执 行 管 理 有 效 性 等 政 府 采 购 类 项 目 特 有 的 管 理 内 容 ;如 本 项 目 实 施 内 容 包 括 志 愿 者 团 队 的 组 建 , 但 缺 少 与 之 相 关 的 质 量 考 核内 容 ; 再 如 , 效 果 类 指 标 中 未 涉 及 体 现 健 康 知 识 科 普 和 居 家 安 全 宣 传 工作 效 果 、 目 标 服 务 群 体 知 晓 度 情 况 的 指 标 ; “ 受 助 老 人 幸 福 感 提 升 度 ”指 标 评 判 标 准 未 做 量 化 。个 别 指 标 分 析 依 据 不 够 充 分 , 如 区 民 政 局 已 制 定 有 虹 口 区 民 政 局采 购 管 理 制 度 虹 口 区 民 政 局 合 同 管 理 制 度 与 项 目 操 作 特 点 相 适 应 的 管 理 制 度 , 与 承 接 单 位 签 订 的 服 务 合 同 内 容 完 整 , 包 括 服 务 内 容 、 质量 要 求 、 监 控 考 核 要 求 等 要 素 , 且 实 际 开 展 过 程 中 有 效 落 实 了 约 定 的 监管 措 施 , “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健 全 性 ” 扣 分 不 够 合 理 ; 未 有 月 份 的 满 意 度 调查 全 维 度 覆 盖 项 目 受 益 群 体 , 对 满 意 度 调 查 结 果 有 效 性 有 一 定 影 响 ; 受助 老 人 幸 福 感 提 升 度 的 评 判 依 据 为 承 接 单 位 提 供 的 年 度 总 结 中 “ 项 目 为 4 提 高 社 区 老 人 的 生 活 质 量 , 促 进 社 会 人 际 交 往 , 增 进 社 区 和 谐 发 挥 了 积极 作 用 。 ” 的 主 观 描 述 进 行 评 分 , 受 助 高 龄 老 人 负 面 情 绪 缓 解 的 具 体 案例 数 据 支 持 度 不 足 。个 别 提 炼 建 议 的 长 效 性 不 足 。 对 预 算 资 金 执 行 情 况 的 相 关 建 议 对 但年 度 项 目 可 使 用 性 强 , 但 对 提 高 今 后 年 度 项 目 预 算 管 理 水 平 的 作 用 比 较有 限 。 再 评 价 组 认 为 可 进 一 步 从 预 算 执 行 绩 效 目 标 设 定 、 优 化 合 同 支 付条 款 制 定 等 方 面 考 虑 比 较 长 效 的 改 进 建 议 。( 3) 自 评 结 果 应 用 力 度 仍 需 加 强区 民 政 局 通 过 对 2017 年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的 自 评 价 , 主 要 提 出 了绩 效 目 标 报 送 不 及 时 、 不 细 化 , 项 目 专 项 财 务 制 度 不 健 全 的 问 题 。 针 对缺 少 项 目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的 问 题 , 区 民 政 局 已 制 定 了 待 市 民 政 局 出 台 上 海 市 福 利 彩 票 公 益 金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后 进 一 步 细 化 的 计 划 , 但 尚 未 落 实具 体 措 施 向 上 级 部 门 反 馈 此 情 况 , 评 价 结 果 的 应 用 落 实 力 度 不 足 。3、 建 议区 民 政 局 ( 区 老 发 中 心 )( 1) 细 化 年 度 绩 效 管 理 工 作 计 划 , 提 高 部 门 预 算 绩 效 管 理 水 平评 价 组 查 阅 2018 年 度 区 民 政 局 ( 区 老 发 中 心 ) 绩 效 管 理 工 作 计 划 ,工 作 计 划 中 对 于 项 目 的 实 施 及 检 验 方 式 的 制 定 较 为 宽 泛 , 建 议 完 善 绩 效管 理 工 作 计 划 , 对 任 务 下 达 、 自 评 表 上 报 、 自 评 表 审 核 等 环 节 的 时 间 节点 进 行 明 确 ,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建 立 定 期 检 查 或 抽 查 制 度 , 对 项 目 的 进程 及 预 算 的 执 行 进 行 监 督 , 提 高 部 门 预 算 绩 效 管 理 水 平 。( 2) 考 虑 纳 入 绩 效 专 家 共 同 参 与 , 提 升 本 部 门 自 行 实 施 的 绩 效 评 价 工 作 质 量考 虑 到 自 评 实 施 过 程 中 涉 及 较 多 绩 效 评 价 专 业 内 容 , 建 议 在 项 目 指标 编 制 、 权 重 设 计 、 指 标 打 分 等 过 程 中 邀 请 绩 效 专 家 共 同 参 与 , 对 自 评的 实 施 提 供 技 术 指 导 及 质 量 保 障 , 利 于 提 升 本 部 门 自 行 实 施 的 绩 效 评 价工 作 质 量 。 5 ( 3) 落 实 自 评 结 果 整 改 措 施 , 积 极 完 善 项 目 专 项 财 务 制 度 建 设针 对 缺 少 项 目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的 问 题 , 建 议 区 民 政 局 积 极 向 上 级主 管 部 门 反 映 , 尽 快 完 善 本 区 福 利 彩 票 公 益 金 管 理 办 法 , 进 一 步 健 全 项目 专 项 财 务 制 度 建 设 水 平 。 待 相 关 办 法 出 台 后 尽 快 落 实 细 化 计 划 , 全 面保 障 项 目 资 金 合 理 合 规 使 用 。 6 虹 口 区 2017 年 度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绩 效 再 评 价 报 告根 据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印 发 的 通知 ( 沪 财 绩 2014 22 号 ) 的 精 神 , 为 了 进 一 步 加 强 财 政 支 出 绩 效 管理 , 现 受 上 海 市 虹 口 区 财 政 局 的 委 托 , 上 海 泰 乙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对 2017 年度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 开 展 财 政 支 出 绩 效 再 评 价 工 作 。 根 据 经 过 专 家组 评 审 通 过 后 的 评 价 方 案 , 经 过 数 据 收 集 分 析 等 工 作 , 梳 理 了 评 价 单 位的 相 关 资 料 , 并 形 成 了 本 绩 效 再 评 价 报 告 。 一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一 ) 项 目 立 项 背 景 、 依 据 及 目 的1、 项 目 立 项 背 景 及 目 的为 提 高 老 年 群 体 的 生 活 质 量 , 促 进 老 年 人 社 会 交 往 的 积 极 性 , 使 空巢 独 居 老 人 安 享 晚 年 , 自 2012 年 开 始 , 上 海 市 启 动 了 “ 通 过 以 低 龄 老年 志 愿 者 与 高 龄 独 居 老 人 结 对 的 家 庭 互 助 服 务 ” ( 以 下 简 称 “ 老 伙 伴 ”计 划 ) 项 目 , 并 被 列 入 市 政 府 实 事 项 目 , 当 时 全 市 即 招 募 了 2 万 名 低 龄老 年 志 愿 者 为 10 万 名 高 龄 独 居 老 人 提 供 服 务 , 其 中 虹 口 区 服 务 老 人 6800人 。 本 项 目 旨 在 发 动 组 织 身 体 健 康 、 志 愿 社 区 服 务 的 低 龄 老 人 志 愿 者 ( 50周 岁 以 上 、 75 周 岁 以 下 ) , 就 近 与 高 龄 、 独 居 等 重 点 老 人 ( 以 下 简 称 高 龄 受 助 老 人 ) 结 对 , 开 展 包 括 精 神 慰 藉 、 社 区 支 持 、 健 康 科 普 等 形 式 多样 的 互 助 关 爱 和 生 活 辅 助 服 务 。 区 别 于 专 业 服 务 ( 如 机 构 养 老 和 居 家 养老 ) 和 自 助 服 务 ( 家 庭 成 员 照 料 ) , 本 项 目 特 征 是 以 社 区 成 员 之 间 的 情感 为 纽 带 , 开 展 与 家 庭 和 社 区 生 活 密 切 相 关 的 互 助 服 务 , 预 防 降 低 风 险发 生 , 同 时 增 进 社 区 关 系 。虹 口 区 积 极 部 署 落 实 , 开 展 实 施 本 区 的 “ 老 伙 伴 ” 计 划 。 虹 口 区 户 7 籍 人 口 近 80 万 人 , 辖 区 内 共 有 嘉 兴 、 提 篮 桥 、 四 川 北 、 欧 阳 、 曲 阳 、 广中 、 凉 城 新 村 、 江 湾 镇 8 个 街 道 , 老 年 人 群 约 占 33%。 5 年 来 , 志 愿 者 结对 服 务 已 累 计 超 过 百 万 人 次 , 有 效 预 防 或 降 低 独 居 老 人 意 外 风 险 的 发 生 ,提 高 了 社 区 高 龄 老 人 的 生 活 质 量 。 虹 口 区 民 政 局 ( 虹 口 区 老 龄 工 作 委 员会 办 公 室 ) 为 本 项 目 的 责 任 主 体 , 其 下 属 单 位 虹 口 区 老 龄 事 业 发 展 中 心( 以 下 简 称 “ 区 老 发 中 心 ” ) 具 体 负 责 组 织 开 展 项 目 , 项 目 主 要 通 过 政府 购 买 服 务 方 式 实 施 相 关 服 务 和 统 筹 管 理 。2017 年 ,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持 续 开 展 , 根 据 市 民 政 局 、 上 海 市 老龄 工 作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关 于 2017 年 社 区 为 老 服 务 实 事 项 目 和 老 年 宜 居 社区 建 设 试 点 安 排 的 通 知 ( 沪 民 老 工 发 2017 4 号 ) 的 要 求 , 本 市 高 龄 服 务 老 人 扩 大 至 20 万 人 , 其 中 虹 口 区 高 龄 受 助 老 人 为 15000 名 , 低 龄 老年 志 愿 者 3000 人 , 项 目 资 金 预 算 为 270 万 元 。 当 年 度 , 本 项 目 共 涉 及 虹口 区 下 辖 8 个 街 道 的 204 个 居 委 , 实 际 服 务 高 龄 老 人 15019 人 , 招 募 志愿 者 3356 位 ( 其 中 : 低 龄 老 年 志 愿 者 3130 位 ) 。根 据 关 于 开 展 2012 年 市 政 府 实 事 项 目 “ 为 10 万 高 龄 老 人 提 供 家庭 互 助 服 务 ” 的 通 知 ( 沪 民 老 工 发 2012 7 号 ) 、 关 于 进 一 步 扩 大“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受 益 面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沪 民 老 工 发 2014 2 号 )文 件 , 本 项 目 服 务 高 龄 老 人 的 选 择 标 准 如 下 : ( 1) 年 龄 80 周 岁 以 上 的非 院 舍 安 置 的 居 家 纯 老 或 独 居 老 人 ; ( 2) 70 周 岁 及 以 上 无 子 女 或 经 济 困难 的 独 居 老 人 , 以 及 其 他 特 别 需 要 关 心 的 独 居 老 人 ; ( 3) 孤 老 或 子 女 不 在 上 海 的 独 居 老 人 优 先 ; ( 4) 重 点 优 抚 对 象 优 先 ; ( 5) 残 障 老 人 或 患有 严 重 疾 病 的 老 人 优 先 ; ( 6) 未 享 受 居 家 养 老 服 务 的 老 人 优 先 。 本 项 目低 龄 老 年 志 愿 者 的 选 取 标 准 如 下 : ( 1) 年 龄 在 70 岁 以 下 , 身 体 基 本 健康 , 无 重 大 疾 病 ; ( 2) 具 有 助 人 的 热 情 、 志 愿 服 务 的 精 神 和 社 区 工 作 的经 验 ; ( 3) 具 有 较 高 的 健 康 素 养 和 基 本 知 识 水 平 , 可 掌 握 培 训 内 容 ; ( 4)有 时 间 和 精 力 全 程 参 与 项 目 活 动 。 8 虹 口 区 民 政 局 ( 以 下 简 称 区 民 政 局 ) 与 区 老 发 中 心 根 据 本 区 的 实 际情 况 , 确 定 了 本 项 目 的 具 体 服 务 内 容 : ( 1) 建 立 各 街 道 由 低 龄 老 年 志 愿者 为 主 的 “ 老 伙 伴 ” 计 划 志 愿 者 服 务 网 络 ; ( 2) 依 托 志 愿 者 队 伍 , 对 结对 高 龄 受 助 老 人 开 展 上 门 探 访 ; ( 3) 依 托 志 愿 者 队 伍 , 上 门 探 访 结 对 重点 老 龄 服 务 老 人 ( 孤 老 、 子 女 不 在 上 海 ) 。2017 年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通 过 公 开 招 投 标 , 确 定 了 由 民 非 组 织 上海 新 兴 公 益 事 业 发 展 中 心 ( 以 下 简 称 承 接 单 位 ) 承 接 实 施 。2、 项 目 立 项 依 据( 1)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 上 海 市 老 龄 工 作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关 于 开 展 2012年 市 政 府 实 事 项 目 “ 为 10 万 高 龄 老 人 提 供 家 庭 互 助 服 务 ” 的 通 知 ( 沪 民 老 工 发 2012 7 号 ) 正 式 确 认 启 动 “ 老 伙 伴 ” 计 划 ;( 2)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扩 大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受 益 面 有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沪 民 老 工 发 2014 2 号 ) 明 确 了 本 项 目 的 受 益 服 务 对象 标 准 ;( 3)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 上 海 市 老 龄 工 作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关 于 2017 年社 区 为 老 服 务 实 事 项 目 和 老 年 宜 居 社 区 建 设 试 点 安 排 的 通 知 ( 沪 民 老工 发 2017 4 号 ) 指 出 继 续 推 进 “ 老 伙 伴 ” 计 划 此 项 为 老 服 务 实 事 项 目 ;( 4)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关 于 开 展 2017 年 “ 为 20 万 高 龄 老 年 人 提 供 家庭 互 助 服 务 ” 和 “ 为 1000 个 低 保 等 困 难 老 年 人 家 庭 提 供 居 室 适 老 改 造 服务 ” 的 通 知 ( 沪 民 老 工 发 2017 8 号 ) 确 认 了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的 开 展 要 求 。( 二 ) 项 目 预 算 及 资 金 使 用 情 况1、 项 目 的 预 算 及 资 金 来 源 : 区 民 政 局 2017 年 设 立 了 “ 老 伙 伴 ” 计划 项 目 , 经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根 据 每 位 高 龄 受 助 老 人 平 均 180 元 的 管 理 成 本标 准 进 行 分 配 , 该 项 目 预 算 资 金 270 万 元 。 根 据 ( 沪 民 老 工 发 2012 7号 ) 文 件 ,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为 “ 市 级 福 利 彩 票 公 益 金 ” 。 9 2、 项 目 预 算 资 金 安 排 及 使 用 情 况区 民 政 局 申 请 并 确 立 了 2017 年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 区 民 政 局 通 过公 开 招 投 标 确 定 上 海 新 兴 公 益 事 业 发 展 中 心 为 本 项 目 的 承 接 单 位 , 并 与之 签 订 1 份 服 务 合 同 。 截 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区 民 政 局 按 照 合 同 约 定支 付 承 接 单 位 项 目 经 费 218.92 万 元 。表 1-1 2017 年 虹 口 区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预 算 安 排 及 执 行 明 细 表单 位 : 万 元项 目 内 容 预 算 金 额 合 同 金 额 支 付 金 额 预 算 执 行 率 备 注 2017 年 “ 低龄 老 年 志 愿者 为 高 龄 老年 人 提 供 家庭 互 助 服务 ” 270 269.9 218.92 80% 截 止 2017年 12 月 31日 , 实 际 支付 80%。 根据 合 同 ,20%尾 款 在项 目 经 市 民政 局 验 收 后支 付 。 尾 款已 于 2018年 11 月 支付 。注 :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预 算 执 行 率 =2017 年 会 计 年 度 执 行 金 额 /合 同 金 额2015 2019 年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预 算 及 执 行 情 况 如 下 表 :表 1-2 2015 2019 年 虹 口 区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预 算 及 执 行 表 年 份 服 务 高 龄 老人 数 ( 人 ) 预 算 金 额( 万 元 ) 合 同 金 额 ( 万元 ) 执 行 金 额( 万 元 ) 预 算 执 行 率2015 11200 201.6 197.55 97.99%2016 11000 198 197.94 99.97%2017 15000 270 269.9 99.96%2018 15000 270 269.6419 99.87%2019 15000 270 3、 资 金 拨 付 流 程本 项 目 资 金 由 区 老 发 中 心 根 据 年 度 计 划 服 务 高 龄 老 人 数 量 按 照 180元 /人 的 管 理 成 本 标 准 编 制 预 算 上 报 区 民 政 局 , 区 民 政 局 初 审 后 上 报 市 民 10 政 局 , 区 民 政 局 同 时 编 入 当 年 度 部 门 预 算 报 备 至 虹 口 区 财 政 局 。 市 民 政局 审 核 后 由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下 属 上 海 市 福 利 彩 票 中 心 直 接 下 拨 至 区 民 政 局 ,区 民 政 局 根 据 合 同 经 费 支 付 进 度 约 定 向 承 接 单 位 支 付 项 目 经 费 。 项 目 服务 款 分 三 期 支 付 , 首 付 款 在 合 同 签 订 日 二 十 个 工 作 日 后 支 付 , 中 期 款 于区 老 发 中 心 对 项 目 中 期 评 估 合 格 后 支 付 , 尾 款 于 市 民 政 局 对 项 目 完 结 评估 验 收 合 格 后 支 付 。 本 项 目 资 金 流 程 如 图 1-1:图 1-1 虹 口 区 2017 年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资 金 流 程 图 区 民 政 局 在 财 务 管 理 上 均 参 照 现 有 的 虹 口 区 民 政 局 经 费 使 用 管 理办 法 虹 口 区 民 政 局 采 购 管 理 制 度 虹 口 区 民 政 局 合 同 管 理 制 度 等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执 行 预 算 及 采 购 管 理 。承 接 单 位 在 项 目 资 金 的 使 用 上 参 照 财 政 部 、 民 政 部 社 会 福 利 基 金使 用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财 社 字 1998124 号 ) 、 财 政 部 彩 票 公 益 金 管 理办 法 ( 财 综 200783 号 ) 、 国 务 院 彩 票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554号 ) 、 财 政 部 、 民 政 部 、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彩 票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 财 政 部令 第 67 号 ) 与 内 部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文 件 执 行 。( 三 ) 项 目 的 组 织 及 管 理1、 组 织 分 工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上 海 市 福 利 彩 票 中心 )上 海 新 兴 公 益 事 业 发 展 中 心虹 口 区 财 政 局 核 定 后下 拨 资 金 上 报 预 算 资 金 支 付虹 口 区 民 政 局虹 口 区 老 龄 事 业 发 展 中 心 初 审 后申 请 预 算报 备 11 虹 口 区 2017 年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 由 区 民 政 局 负 责 , 区 老 发 中 心负 责 组 织 开 展 , 由 上 海 新 兴 公 益 事 业 发 展 中 心 负 责 承 接 实 施 。 本 项 目 的各 相 关 单 位 主 要 职 责 分 工 如 表 1-3。表 1-3 虹 口 区 2017 年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各 单 位 职 责 分 工 表单 位 名 称 主 要 职 责上 海 市 民 政 局 1、 本 市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牵 头 和 总 负 责 , 制 定 项 目 规 划 和实 施 方 案 ;2、 落 实 项 目 经 费 , 制 定 经 费 的 拨 付 方 法 和 使 用 规 范 ;3、 布 置 工 作 任 务 , 明 确 指 标 和 考 核 办 法 ;4、 选 拔 专 业 社 会 组 织 进 行 本 市 共 性 互 助 服 务 项 目 研 发 及 培 训 ;5、 对 各 区 项 目 的 进 度 和 经 费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监 控 ;6、 组 织 专 家 进 行 项 目 验 收 和 评 估 ; 7、 组 织 各 区 县 的 优 秀 项 目 评 选 工 作 。虹 口 区 财 政 局 负 责 项 目 资 金 的 监 督虹 口 区 民 政 局( 区 老 发 中 心 ) 1、 动 员 辖 区 内 外 的 社 会 组 织 参 与 培 训 和 招 投 标 ;2、 作 为 服 务 需 求 方 , 做 好 招 投 标 项 目 的 立 项 、 监 管 和 评 估 工作 ;3、 支 持 社 会 组 织 按 照 项 目 要 求 招 募 和 组 建 志 愿 者 团 队 , 推 选核 心 志 愿 者 ;4、 负 责 本 辖 区 创 新 互 助 服 务 项 目 的 开 发 、 运 作 和 统 筹 ;5、 帮 助 社 会 组 织 按 照 项 目 要 求 选 择 结 对 的 高 龄 受 助 老 人 , 并与 志 愿 者 结 对 ;6、 协 调 辖 区 内 资 源 , 保 障 项 目 推 进 ;7、 每 季 度 末 及 时 上 报 项 目 进 度 , 年 终 开 展 项 目 评 估 ;8、 对 项 目 承 接 的 社 会 组 织 进 行 预 算 资 金 监 督 。 上 海 新 兴 公 益 事 业发 展 中 心 1、 负 责 本 项 目 的 具 体 实 施 , 制 定 服 务 实 施 方 案 ;2、 负 责 组 建 项 目 管 理 和 服 务 小 组 ,3、 组 建 项 目 志 愿 者 网 络 , 并 进 行 管 理 和 培 训4、 定 期 向 需 求 方 递 交 月 报 表 、 中 期 报 告 和 总 结 报 告5、 保 障 项 目 资 金 的 使 用 有 效 和 安 全 、 规 范 , 项 目 结 束 后 向 购买 方 提 供 台 账 、 项 目 决 算 表 等 财 务 数 据 。2、 项 目 业 务 内 容 的 管 理根 据 关 于 2017 年 社 区 为 老 服 务 实 事 项 目 和 老 年 宜 居 社 区 建 设 试 点安 排 的 通 知 ( 沪 民 老 工 发 2017 4 号 ) 文 件 精 神 , 持 续 开 展 “ 老 伙 伴 ”计 划 项 目 。 区 老 发 中 心 根 据 上 述 通 知 要 求 , 组 织 辖 区 各 街 道 及 居 委 开 展高 龄 受 助 老 人 登 记 工 作 , 各 居 委 统 计 完 毕 后 通 过 街 道 汇 总 后 上 报 区 老 发中 心 , 区 老 发 中 心 审 定 确 认 后 上 报 区 民 政 局 , 区 民 政 局 审 核 后 上 报 市 民 12 政 局 , 市 民 政 局 审 批 后 印 发 关 于 开 展 2017 年 “ 为 20 万 高 龄 老 年 人 提供 家 庭 互 助 服 务 ” 的 通 知 ( 沪 民 老 工 发 2017 8 号 ) 确 定 虹 口 区 2017年 度 项 目 高 龄 受 助 老 人 数 量 指 标 。 区 民 政 局 通 过 公 开 招 投 标 , 经 过 规 范的 政 府 采 购 流 程 , 确 定 上 海 新 兴 公 益 事 业 发 展 中 心 承 接 本 区 的 “ 老 伙 伴 ”服 务 项 目 , 并 签 订 服 务 合 同 , 由 区 老 发 中 心 根 据 服 务 方 案 督 促 承 接 单 位及 时 提 供 服 务 。 项 目 实 施 期 结 束 后 , 市 民 政 局 对 各 区 项 目 进 行 终 期 验 收和 审 计 。本 项 目 管 理 流 程 图 如 下 :图 1-2 虹 口 区 2017 年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上 报 流 程 图 图 1-3 虹 口 区 2017 年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执 行 流 程 图虹 口 区 民 政 局 ( 区 老 龄 办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 市 老 龄 办 ) 采 购 确 定 ,签 订 合 同 审 核 下 达 指 标 统 筹 、 指导 、 监 督上 海 新 兴 公 益 事 业 发 展 中 心 虹 口 区 老 年 事 业 发 展 中 心 合 同 履 行 管 理 终 期验 收 13 根 据 本 项 目 服 务 合 同 约 定 , 承 接 单 位 需 按 照 投 标 文 件 开 展 项 目 运 作 ,区 老 发 中 心 要 求 承 接 单 位 定 期 提 交 社 区 公 益 招 投 标 项 目 完 成 情 况 月 报表 、 中 期 和 末 期 提 交 自 查 报 告 以 监 督 检 查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根 据 承 接 单 位 提 供 的 服 务 方 案 , 项 目 的 服 务 运 行 流 程 如 下 :图 1- 虹 口 区 2017 年 “ 老 伙 伴 ” 计 划 项 目 服 务 运 行 流 程 图 ( 四 ) 项 目 内 容 及 实 施 情 况1、 项 目 内 容2017 年 本 项 目 的 是 实 施 期 限 为 2017 年 1 月 1 日 2017 年 12 月 31日 , 区 民 政 局 与 区 老 发 中 心 根 据 本 区 实 际 , 提 出 了 以 下 服 务 要 求 :( 1) 每 个 街 道 建 立 一 支 有 低 龄 老 年 志 愿 者 为 主 的 志 愿 者 队 伍 ;( 2) 依 托 志 愿 者 队 伍 , 每 周 不 少 于 一 次 , 上 门 探 访 结 对 高 龄 、 独 居老 人 ;( 3) 依 托 志 愿 者 队 伍 , 每 周 不 少 于 三 次 , 上 门 探 访 结 对 重 点 ( 孤 老 、子 女 不 在 上 海 ) 的 独 居 老 人 。针 对 以 上 要 求 , 承 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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