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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泰宏观首席分析师 陈兴 博士 执业证书编号 : S0740521020001 证券研究报告 【 一图 】 专项债提前额度下达 数据来源:财政部,中泰证券研究所 风险提示:经济下行,政策变动 2021.12.17 陈兴宏观研究 欢迎关注 : 陈兴宏观研究 欢迎关注: 欢迎联系:陈 兴 中泰宏观 陈兴团队 2018年 12月 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 授权国务院在 2019年以后年度 , 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 额的 60%以内 , 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 包 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 , 授权期限为 2019年 1月 1 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 此后 , 财政部在 2019年提前下达新增 专项债限额 0.81万亿; 2020年受疫情影响 , 分三批提前下达 新增专项债限额分别为 1万亿 、 0.29万亿 、 1万亿 , 共计 2.29万 亿; 2021年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限额 1.77万亿 。 根据 60%的提 前下达比例 , 2022年新增专项债限额最多为 2.19万亿 。 近日 ,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 , 近期财政部已向各地提前下达了 2022年新增专项债限额 1.46万亿 。 历年提前下达新增地方专项债限额情况 20 30 40 50 60 70 8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30000 2019 2020 2021 2022 提前下达限额最大值(亿元) 实际提前下达限额(亿元) 实际提前下达占当年限额比重( %,右) 3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 务资格。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 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但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 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 随时调整。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 更新或修改。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信息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 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本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本 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 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 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 种金融服务。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 信息。 本报告版权归“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未经事先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 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中泰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 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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