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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00.30 CCS A 10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2229.1 2024 家庭教育 指导服务 规范 第1 部分:家庭教 育指导师 Specifications for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service Part 1:Family education instructor 2024-03-26 发布 2024-05-26 实施 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42/T 2229.1 2024 I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总 体原 则.1 5 家 庭教 育指 导师 要求.2 6 服 务内 容.3 7 服 务流 程.4 附录A(规 范性)家庭 教育指 导师 评分 表.7 附录B(规 范性)家庭 教育指 导服 务记 表.8 参考文 献.9 DB42/T 2229.1 2024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是DB42/T 2229 家 庭教育 指导 服务 规范 的 第1部 分。DB42/T 2229 已 发布了 以下 部分:第1 部 分:家庭 教育 指导 师;第2 部 分:家庭 教育 服务 机构。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华 中师 范大 学提 出。本文件 由湖 北省 妇女 联合 会归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华 中师 范大学、湖 北省 家庭 教育 研究会、湖 北省 育婴 行业 协会。本文件 主要起 草人:雷万 鹏、吴 航、郑 刚、钱佳、徐添喜、李丽、顾 琳、王 体、陈 昶多、黄奕 扬、周媛、万春 庭、李梓 萌、唐一华、杜 文佳、张 子涵、尹珺 瑶、李靖、晋 婉莹、吴姗 姗。本文件 实施 应用 中的 疑问,可咨询 湖北 省妇 女联 合会,电话:027-87232572,邮 箱:,对本文 件的 有关 修改 意见 建议请 反馈 至华 中师 范大 学,电 话:027-67868269,邮 箱:。DB42/T 2229.1 2024 V 引 言 为引导 全社 会注 重家 庭、家教、家风,促 进家 庭教 育服务 机构 服务 质效 提升,满足 社会 大众 对高 质量家庭 教育 服务 的需 求,规范家 庭教 育服 务机 构的 服务行 为,提 高父 母或 其 他监护 人家 庭教 育能 力,依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家 庭 教育促 进法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未 成年 人保 护法 湖 北省家 庭教 育促 进条 例等法律 法规,及 关 于健 全学校 家庭 社会 协同 育人 机制的 意见 等 文件 要求,推进 家庭 教育 服务 的 科 学化、规 范化、标 准化,制 定本文 件。家 庭教 育指 导服务 规范 由 两个 部分 构成。第1 部 分:家庭 教育 指导 师。本 文件 规定 了家 庭教 育指导 服务 的术 语和 定义、总体 原则、家庭教育 指导 师要 求、服务 内容和 服务 流程。本 文件 适用于 湖北 省家 庭教 育指 导师的 培养、准入、培 训、考核 和管 理。相关职 能部 门、宣传 媒体、教育 机构 等参 照使 用参 考。第2 部 分:家庭 教育 服务 机构。家庭 教育 服务 机构。本文 件规 定了 家庭 教育 服务机 构的 术语和定义、基 本原 则、基本 要求、服务 内容、服 务方 式、服 务流 程、服务 要求、服务 评价 与改进。DB42/T 2229.1 2024 1 家 庭教育 指导服务 规范 第 1 部分:家庭教 育指导 师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家 庭教 育指 导服务 的术 语和 定义、总 体原则、家庭 教育 指导 师 要求、服 务内 容和 服务流程。本文件 适用 于湖 北省 家庭 教育指 导师 的培 养、准 入、培训、考 核和 管理。相关 职 能部门、宣传 媒体、教育机 构等 可参 照使 用参 考。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35273 信 息安 全技 术 个人 信息 安全 规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家庭教 育 family education 父母或 者其他 监护 人为促 进未成 年人全 面健 康成长,对其 实施的 道德 品质、身体素 质、心 理健 康、生活技 能、文化 修养、行 为习惯 等方 面的 培育、引 导和影 响。家庭教 育指 导服 务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services 家庭以 外的 社会 机构 或个 人,为 帮助 未成 年人 父母 和其他 监护 人完 善家 庭功 能、提 升家 庭教 育能 力而提供 的专 业性 支持 与引 导。家庭教 育指 导师 family education instructor 经过系 统的 培养 与培 训,具有良 好的 专业 理念 与职 业道德,掌握 相关 专业 知 识和专 业能 力,从 事家庭教育 知识 传授、家 庭教 育指导 咨询、家 庭教 育活 动组织 等的 身心 健康 的专 业人员。4 总体原 则 方向性 原则 家长是 家庭 教育 的责 任主 体,家 庭建 设是 家庭 教育 的重要 保障,尊 重未 成年 人成长 规 律 是家 庭教 育的前提。国 家鼓 励和 支持 企业事 业单 位、社会 组织 及个人 依法 开展 公益 性家 庭教育 服务 活动。指导性 原则 DB42/T 2229.1 2024 2 坚持社 会主 义核 心价 值观,遵 循思 想性 与科 学性 相 结合、儿 童为 本与 家长 主 体相结 合的 原则,彰显接纳和 赋能 的服 务方 式,为服务 对象 提供 专业 性的 支持、服务 和引 导。专业性 原则 遵循家 庭教 育指 导的 规律 和特点,运用 专业 化的 策 略与方 法,为 服务 对象 提 供家庭 教育 咨询、服务与支持,协 助服 务对 象恢 复、健 全、发展 家庭 功能,提升 家庭 教育 能力。平等性 原则 创造公 平的 环境,确 保未 成年人 和家 庭不 因民 族、种族、性别、出身、宗教 信仰、居住 期限 等遭 受任何歧 视。保障 所有 未成 年人享 有平 等的 权利 和机 会。保密性 原则 遵守职 业道 德,保护 未成 年人和 家庭 隐私 权及 相关 信息,保障 未成 年人 合法 权益,未经 允许,不 得透露服 务对 象信 息;确 需 提供信 息时,应告 知并 取 得服务 对象 本人 或监 护人 同意,并 与相 关组 织共 同 采取措施。5 家庭教 育指 导师 要求 基本要 求 5.1.1 资质要 求 5.1.1.1 具有大 专毕 业及 以上 文化 程度或 者同 等学 力。5.1.1.2 取得主 管部 门认 定的 相关 家庭教 育指 导师 职业 技能 证书。5.1.2 思想素 质 5.1.2.1 拥护中 国共 产党 的领 导,践行社 会主 义核 心价 值观,遵守 法律 法规。5.1.2.2 对工作 高度 负责,爱 岗敬 业,乐 于奉 献。5.1.2.3 为人师 表,以身 作则,诲 人不倦,举 止文 明。5.1.3 职业素 养 5.1.3.1 理解家 庭教 育指 导的 价值 与意义,认 同家 庭教 育指 导师的 专业 性,拥有 教育 情怀。5.1.3.2 培育积 极健 康的 家庭 文化,树立 和传 承优 良家 风,弘扬中 华民 族家 庭美 德。5.1.3.3 尊重未 成年人 的独 立人格,接纳 未成年 人个 体差异,关注 未成年 人的 全面健 康发展,争取、保障、维护 未成 年人 的基 本权益。5.1.3.4 尊重家 长的 权利,与 家长 建立平 等、信任、友 好、合作的 伙伴 关系。5.1.3.5 不畏挑 战,勇于 创新,具 有成长 性思 维和 终身 学习 的理念。5.1.3.6 语言表 达清 晰,准确,有 逻辑,内容 规范、健 康,能够与 服务 对象 进行 有效 地沟通 5.1.4 身心素 质 身体状 况良 好,心理 健康,人格 健全,具 有人 文情 怀。专业要 求 5.2.1 专业知 识 DB42/T 2229.1 2024 3 家庭教 育指 导需 具备 的相 关专业 知识,包 括但 不限 于:未成年 人营 养健 康促 进、常见疾 病预 防、心理 促进 知识。不同年 龄阶 段未 成年 人身 心发展 的特 点、规律、影 响因素 及常 见问 题。不同类 型特 殊未 成年 人的 身心发 展特 点及 常见 问题。不同类 型家 庭的 特点、发 展阶段 与任 务,家庭 文化 建设等。家庭教 育的 理念、原 则、内容、方法 与常 见问 题处 理。家庭教 育指 导的 目标、原 则、内 容 与 方法。学校家 庭社 会协 同育 人的 目标、内容 及方 法。相关法 律法 规、信息 技术、自然 科学 和人 文社 会科 学知识。5.2.2 专业能 力 5.2.2.1 多途径 积极宣 传并 贯彻相 关政策 法规,帮助 未成年 人父母 和其他 监护 人树立 科学家 庭教育 观念。5.2.2.2 制定科 学、合理、有 针对 性的家 庭教 育指 导方 案。5.2.2.3 选择、创造、使 用有 效的 家庭教 育指 导方 法(包括 但不限 于咨 询、讲座、实 践等)。5.2.2.4 收集分 析资 料,积极 开展 多元、科学、全 面的 家庭 教育指 导评 价。5.2.2.5 充分挖 掘学 校、家庭、社 会资源,有 针对 性地 开展 协同育 人活 动。5.2.2.6 主动学 习,积极 反思,深 入开展 家庭 教育 研究,不 断提升 自身 专业 素养。评定要 求 对家庭 教育 指导 师的 要求 包括基 本要 求与 专业 要求,具 体评 分表 见附 录A,总 分100 分,在 满足 资 质要求的 前提 下,达60 分及 以上者 评定 为合 格的 家庭 教育指 导师。6 服务内 容 政策宣 传 6.1.1 帮助未 成年 人父 母和 其他 监护人 熟悉 相关 的政 策与 法规。6.1.2 帮助未 成年 人父 母和 他监 护人树 立科 学的 家庭 教育 观。思想引 导 6.2.1 开展社 会主 义核 心价 值观 教育。6.2.2 开展中 华优 秀传 统文 化、革命文 化、社会 主义 先进 文化教 育。6.2.3 开展家 庭文 化教 育。健康促 进 6.3.1 帮助未 成年 人父 母和 其他 监护人 学习 不同 阶段 未成 年人身 心发 展的 知识。6.3.2 帮助未 成年人 父母 和其他 监护人 掌握相 关技 能与方 法,积 极应对 未成 年人身 心健康 成长中 的 困惑。家庭辅 导 6.4.1 帮助新 婚夫妇、准 父母、新生儿 父母和 其他 监护人 适应角 色转变,重 新界定 生活价 值,认 识 人生意义。DB42/T 2229.1 2024 4 6.4.2 为未成 年人 父母 和其 他监 护人提 供政 策咨 询、法律 咨询、健康 咨询、消 费咨 询等服 务。6.4.3 开展有 关家庭 生活、亲子 共读、心理健 康、文化传 承、安 全防范、新 兴媒介 使用等 方面的 学 习培训。6.4.4 协助未 成年人 父母 和其他 监护人 处理与 未成 年人的 关系,掌握沟 通与 科学养 育的方 法,增 进 相互之间 的尊 重与 理解,鼓 励代际 互助 互学。6.4.5 帮助未 成年 人父 母和 其他 监护人 提升 未成 年人 社会 融入和 社会 参与 的能 力,扩 大社会 交往 范 围。6.4.6 帮助未 成年 人父 母和 其他 监护人 树立 文明、健 康、理性的 婚恋 观。6.4.7 帮助未 成年 人父 母和 其他 监护人 提高 其职 业生 涯规 划能力。合法权 益维 护 6.5.1 开展未 成年 人权 益保 护相 关政策 法规 宣传 教育 服务。6.5.2 开展侵 害未 成年 人合 法权 益行为 预防 和干 预服 务。6.5.3 提升未 成年 人自 助、求助 及他助 的意 识和 能力。违法犯 罪预 防 6.6.1 协助开 展社 会文 化环 境、校园内 外环 境、网络 环境 优化和 整治 服务。6.6.2 开展重 点未 成年 人群 体服 务管理 工作。家庭危 机干 预 6.7.1 识别并 评估家 庭教 育所面 临的危 机,包 括危 机来源、危害 程度、应对 危机的 能力、以往应 对 方式及效 果等。6.7.2 统筹制 定危机 干预 计划,包括需 要干预 的问 题或行 为、可 采用的 策略、可获 得的社 会支持、危机介入 小组 的建 立及 分工、应急 演练、信 息沟 通等。6.7.3 及时干 预处 理各 项危 机,包括但 不限 于自 杀、伤及 他人、遭受 重大 创伤 等。6.7.4 进行危 机干预 的善 后工作,包括 对介入 对象 的回访、开展 危机介 入工 作评估 和小结、完善 应 急预案以 预防 同类 危机 的再 发生等。7 服务流 程 前期预 估 7.1.1 需求预 估 在家庭 教育 需求 预估 过程 中应完 成的 主要 工作,包 括但不 限于:调查、分析 未成 年人 家庭 地理环 境、经济 状况、人 口结构、文 化特 色、资源 优势等 基本 情况;描述和 界定 家庭 教育 问题,分析 家庭 教育 服务 的介 入层面 和类 型;分析未 成年 人家 庭服 务资 源状况;与未成 年人 父母 和其 他监 护人建 立专 业信 任关 系,通过查 阅文 献档 案、观察、会谈、问 卷调查等方 式收 集服 务对 象的 相关资 料。7.1.2 问题预 估 在家庭 教育 问题 预估 过程 中应完 成的 主要 工作,包 括但不 限于:界定服 务对 象的 问题,明 确干预 的问 题类 别、产生 时间、产生 地点、受 影响 人群,并分 析问题产生 的关 键性 原因,优 先评估 服务 对象 可能 面临 的风险,判 断是 否需 要紧 急介入;DB42/T 2229.1 2024 5 根据实 际情 况,协调 进行 跨专业、综 合性 的需 求评 估,包 括服 务使 用的 分析、现存 统计 资料的分析、专 家咨 询、标准 化量表 的测 量等。7.1.3 接触预 估 在家庭 教育 接触 预估 过程 中应完 成的 主要 工作,包 括但不 限于:与服务 对象 建立 专业 关系;预估服 务对 象的 生理、心 理、社 会发 展状 况;预估服 务对 象的 成长 经验 和生命 历程;预估服 务对 象的 家庭、学 校、工 作场 所和 所在 社区 的情况;预估服 务对 象的 问题 和需 要;预估服 务对 象及 环境 的资 源和优 势;预估是 否在 家庭 教育 服务 业务范 围和 专业 能力 范围 内,决 定是 否提 供服 务或 转介。中期实 施 7.2.1 服务设 计 在家庭 教育 服务 设计 过程 中应完 成的 主要 工作,包 括但不 限于:确定服 务主 题;明确服 务理 念和 理论 依据;确定服 务目 的和 目标;识别服 务对 象、目标 及行 动系统,并 与服 务对 象共 同商定 解决 问题 的优 先次 序。7.2.2 服务实 施 家庭教 育服 务实 施过 程中 应完成 的主 要工 作,包括 但不限 于:确定分 解服 务任 务:根据 服务对 象面 临的 困境,确 定介入 内容,包 括介 入策 略、服 务方 法、行动步 骤及 进度 安排 等;确定角 色:明晰 指导 师和 服务对 象各 自的 权利 义务 和任务 角色;资源保 障:提供 和确 保服 务所需 的人 力、经费、设 备设施 等资 源;困难应 对:拟定 家庭 教育 服务中 预 期 存在 的困 难、风险的 应对 措施。7.2.3 服务介 入 明确家 庭教 育服 务人 员分 工,控 制服 务进 度,优化 服务内 容,应对 服务 风险,包括 但不 限于:具有服 务对 象申 请、接受 和退出 服务 的工 作程 序,确保服 务对 象能 够及 时获 得或退 出服 务;根据服 务方 案,运用 科学 方 法为服 务对 象提 供专 业服 务,并填写 家 庭教 育指 导 服务记 录表,具体见 附 录B;注意发 掘和 运用 服务 对象 的资源,促 使服 务对 象学 会运用 现有 资源,鼓 励和 协助服 务对 象发挥潜能,运 用能 影响 服务 对象改 变的 力量 帮助 服务 对象实 现积 极的 改变,促 进服务 对象 所 处环境的 改善;建立家 庭教 育服 务档 案管 理制度,保 证服 务档 案真 实、完 整与 符合 管理 标准;建立档 案查 阅审 批制 度,确保服 务对 象隐 私安 全;按档案 规范 要求,完 善服 务档案。档 案应 包括 但不 限于服 务对 象的 姓名、年 龄、性 别、学历、政治面 貌、联系 方式、健 康状况、家 庭结 构、经济 状况、遗传 病史、问 题及 诉求等 内容;按时完 成服 务对 象的 详细 资料及 服务 档案 的归 档、注销和 成效 评估。DB42/T 2229.1 2024 6 后期评 估 7.3.1 服务结 案 在家庭 教育 服务 进程 中,出现以 下情 况,即可 与服 务对象 结束 服务 关系,包 括但不 限于:服务对 象的 问题 得到 解决,或服 务对 象已 有能 力独 立应付 和解 决自 己的 问题;服 务对 象不 愿继 续接 受服 务,要 求终 止服 务关 系;服务中 出现 无法 实现 目标 的客观 原因 和实 际困 难;服务对 象个 人状 况发 生变 化,使 服务 不能 继续。7.3.2 监督改 进 7.3.3 建立符 合家 庭教 育服 务目 标实现 要求 的服 务过 程记 录,个人 信息 安全 符合 GB/T 35273 的规 定。7.3.4 建立家 庭教育 服务 质量评 估机制,公开 征求 服务意 见,并 对意见 进行 收集和 分析。针对性 制 定相应改 进措 施,持续 改进,提升 家庭 教育 指导 服务 质量。DB42/T 2229.1 2024 7 A A 附录A(规范 性)家庭教 育指 导师 评分 表 表A.1 给出 了家 庭教 育指 导 师的评 分表。表A.1 家庭教 育指 导师 评分 表 评价项目 评分项目 分值 计分 基本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 5 对工作高度负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5 举止文明,亲切,自然,得体 4 坚守职业道德,尊重服务对象,公平对待服务对象,保护服务对象隐私 5 语言表达清晰,准确,有逻辑,内容规范、健康,能够与服 务对象进行有效地沟通 5 身体状况良好,心理健康,人格健全,具有人文情怀 4 仪容仪表大方得体,符合职业和场景的要求 4 专业知识 未成年人营养健康促进、常见疾病预防与心理咨询辅导知识 4 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规律、影响因素及常见问题 4 不同类型特殊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及常见问题 4 不同类型家庭的特点、发展阶段与任务、家庭建设与文化等 4 家庭教育的理念、原则、内容、方法与常见问题 5 家庭教育指导的目标、原则、内容与方法 5 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目标、内容及方法 4 相关规律法规、信息技术、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4 专业能力 多途径积极宣传并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帮助未成年人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树立科学家庭教育观念 6 制定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 5 选择、创造、使用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法(包括咨询、讲座、实践、干预等)6 收集分析资料,积极开展多元、科学、全面的家庭教育指导评价 6 充分挖掘学校家庭社会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协同育人活动 6 主动学习,积极反思,深入开展家庭教育研究,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5 合计 评价结果 DB42/T 2229.1 2024 8 B B 附录B(规范 性)家庭教 育指 导服 务记 表 表B.1 给出 了家 庭教 育指 导 师服务 记录 表。表B.1 家庭教 育指 导服 务记 录表 编号:日 期: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时间 地点 服务时长 服务对象来源 主动求助 转介 接受服务意愿 愿意接受 基本愿意 接受 不愿意接受 服务对象情况 服务对象困境 及需要 危机程度 低 中 高 服务目标 服务内容 服务过程(包括具体策略与方法)服务效果 服务反思 家庭教育指导者(签字)家庭教育指导督导意见(签字)DB42/T 2229.1 2024 9 参考文 献 1 GB/T 20647.3-2006 社区服 务指 南 第3部 分:文化、教育、体 育服 务 2 GB/T 39050-2020 远 程教育 服务 规范 3 MZ/T 058-2014 儿童 社会工 作服 务指 南 4 MZ/T 071-2016 社 区 社会工 作服 务指 南 5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家 庭教育 促进 法 6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未 成年人 保护 法 7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义 务教育 法 8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妇 女儿童 权益 保护 法 9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反 家庭暴 力法 10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预 防未成 年人 犯罪 法 11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义 务教育 法 12 中 国儿 童发 展纲 要(2021-2030 年)13 全 国教 育指 导大 纲 14 教 育部 关于 加强 家 庭教育 工作 的指 导意 见 15 家 庭教 育指 导师 国 家职业 标准(征求 意见 稿)16 湖 北省 家庭 教育 促 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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