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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00.30 CCS A 10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2229.2 2024 家庭教育 指导服务 规范 第2 部分:家庭教 育服务机 构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service regulatuons Part 2:Family education service agencies 2024-03-26 发布 2024-05-26 实施 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42/T 2229.2 2024 I 目 次 前言.III 引言.V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基 本原 则.1 5 基 本要 求.2 6 服 务内 容.3 7 服 务方 式.5 8 服 务流 程.5 9 服 务评 价与 改进.6 附录A(规 范性)家庭 教育服 务机 构自 我评 价指 标.8 参考文 献.9 DB42/T 2229.2 2024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是DB42/T 2229 家 庭教育 指导 服务 规范 的 第1部 分。DB42/T 2229 已 发布了 以下 部分:第1 部 分:家庭 教育 指导 师;第2 部 分:家庭 教育 服务 机构。请 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 华 中师 范大 学 提 出。本文件 由 湖 北省 妇女 联合 会 归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华 中师 范大学、湖 北省 家庭 教育 研究会、湖 北省 育婴 行业 协会。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雷万 鹏、王 重文、刘 莎、唐祖 爱、程 超华、乔 珂然、吴 航、钱 佳、王小 玉、张子涵、尹珺 瑶、李靖、吴 姗姗。本文件 实施 应用 中的 疑问,可咨询 湖北 省妇 女联 合会,电话:027-87232572,邮 箱:,对本文 件的 有关 修改 意见 建议请 反馈 至华 中师 范大 学,电 话:027-67868269,邮 箱:。DB42/T 2229.2 2024 V 引 言 为引导 全社 会注 重家 庭、家教、家风,促 进家 庭教 育服务 机构 服务 质效 提升,满足 社会 大众 对高 质量家庭 教育 服务 的需 求,规范家 庭教 育服 务机 构的 服务行 为,提 高父 母或 其 他监护 人家 庭教 育能 力,依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家 庭 教育促 进法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未 成年 人保 护法 湖 北省家 庭教 育促 进条 例等法律 法规,及 关 于健 全学校 家庭 社会 协同 育人 机制的 意见 等 文件 要求,推进 家庭 教育 服务 的 科 学化、规 范化、标 准化,制 定本文 件。家 庭教 育指 导服务 规范 由 两 个 部分 构成。第1 部 分:家庭 教育 指导 师。本 文件 规定 了家 庭教 育指导 服务 的术 语和 定义、总体 原则、家庭教育 指导 师要 求、服务 内容和 服务 流程。本 文件 适用于 湖北 省家 庭教 育指 导师的 培养、准入、培 训、考核 和管 理。相关职 能部 门、宣传 媒体、教育 机构 等参 照使 用参 考。第2 部 分:家庭 教育 服务 机构。家庭 教育 服务 机构。本文 件规 定了 家庭 教育 服务机 构的 术语和定义、基 本原 则、基本 要求、服务 内容、服 务方 式、服 务流 程、服务 要求、服务 评价 与改进。DB42/T 2229.2 2024 1 家 庭教育 指导服务 规范 第 2 部分:家庭教 育服务 机构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家 庭教 育服 务机构 的术 语和 定义、基 本原则、机 构管 理、服务 内容、服务 方式、服 务流程、服务 要求、服 务评 价。本文件 适用 于规 范家 庭教 育服务 机构 提供 的家 庭教 育指导 服务。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50016-2014 建筑 设计 防火规 范 DB42/T 2229.1 家庭 教育 指导服 务规 范 第1部 分:家庭教 育指 导师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家庭教 育服 务机 构 family education service agencies 依法成 立的 从事 家庭 教育 指导服 务的 组织。家庭教 育服 务合 同 family education service contract 家庭教 育机 构与 服务 对象 签订的 关于 家庭 教育 服务 内容的 合同。家庭教 育服 务从 业人 员 family education service practitioners 在家庭 教育 机构 中为 服务 对象提 供家 庭教 育指 导服 务的家 庭教 育指 导师 和其 他服务 辅助 人员。4 基本原 则 科学性 原则 家庭教 育指 导服 务活 动要 符合教 育的 基本 规律,符 合家庭 教育 指导 活动 自身 的特点,服 务内 容建 立在各门 学科、各 个领 域的 科学知 识基 础之 上,服务 的内容 体系 具有 科学 性。专业性 原则 遵循家 庭教 育基 本规 律,服务从 业人 员具 有相 关专 业水平,能综 合运 用专 业 知识,为 服务 对象 提供专业化 的家 庭教 育指 导服 务。DB42/T 2229.2 2024 2 公益性 原则 家庭教 育服 务机 构从 事家 庭教育 指导 服务 活动,遵 循公益 性原 则,不得 以营 利为目 的。导向性 原则 社会主 义核 心价 值观 是家 庭教育 指导 服务 内容 体系 构建的 价值 基础。整体性 原则 家庭教 育指 导服 务内 容的 各个方 面相 互关 联、目标 一致、逻辑 统一。针对性 原则 家庭教 育指 导服 务针 对服 务对象 的个 性需 求,有针 对性地 提供 家庭 教育 指导 服务。5 基本要 求 组织形 式 家庭教 育服 务机 构的 组织 形式为 非营 利性 机构。注册 家庭教 育服 务机 构应 在主 管部门 注册 登记,符合 法 定条件 后,方 可从 事家 庭 教育指 导服 务活 动。包括但不 限于:有规范 的名 称和 组织 机构;有规范 的名 称和 组织 机构;有规范 的名 称和 组织 机构;有固定 的场 所,并享 有合 法的所 有权 或使 用权;有3 人 以上 与家 庭教 育服 务相适 应的 工作 人员;能独立 承担 法律 责任。机构章 程 家庭教 育服 务机 构应 根据 自身组 织形 式,按 照有 关 法律法 规制 定章 程,并 认 真组织 实施。庭教 育服务机构 的章 程应 包括 下列 内容:服务宗 旨、服务 内容 和活 动范围;成员资 格及 权利、义 务;组织管 理制 度;负责人 的任 职条 件;章程的 修改 程序;终止程 序和 终止 后资 产的 处理;其他应 当由 章程 规定 的事 项。管理制 度 家庭教 育服 务机 构应 以章 程为依 据,建 立健 全日 常 管理制 度,完 善内 部管 理,为开展 高质 量的 家庭教育指 导服 务 提 供制 度保 障。包 括但 不限 于:人员管 理制 度;DB42/T 2229.2 2024 3 财务管 理制 度;服务流 程管 理制 度;安全管 理制 度;风险预 防与 应对 制度;其他与 机构 规范 管理 相关 的制度。党建 符合条 件的 家庭 教育 服务 机构按 照相 关规 定建 立党 组织,对机 构运 行管 理进 行指导,按 照党 组织 要求开展 党建 工作。场所与 设备 家庭教 育服 务机 构需 有符 合安全 标准 的固 定服 务场 所,并 配备 与培 训内 容、规 模相适 应的 设施 设备。包括但 不限 于:用于个 人咨 询服 务的 区域 应具有 私密 性和 安全 性;服务场 所空 间布 局温 馨,能使服 务对 象心 理放 松;场所符 合建 筑设 计、防火 等规范 标准;设施设 备符 合国 家关 于安 全、环 保、卫生 等管 理规 定。服务从 业人 员 5.7.1 专业服 务人 员 专业服 务人 员应 遵守 法律 法规,热 爱家 庭教 育事 业,具有良 好的 道德 品质,具 备从事 家庭 教育 指导服务的 专业 能力。包 括但 不限于:符合 DB42/T 2229.1 的规 定;获得相 关职 业资 格认 证或 与服务 相关 的职 业资 格证 书;具有教 育学、心 理学、社 会学等 相关 专业 学历,身 心健康;具有专 科及 以上 学历,非 教育学、心 理学、社 会学 等相关 专业 的,应具 有 2 年以上 实际 从事家庭教 育服 务的 经验;专科以 下学 历的,应 具 有5 年以 上实 际家 庭教 育服 务的经 验。5.7.2 其他服 务辅 助人 员 其他服 务辅 助人 员应 身心 健康,具备 与辅 助工 作相 适用的 专业 能力 或工 作经 历。包 括但 不限 于:家庭教 育指 导师 助理 应获 得职业 资格 认证 或与 辅助 指导服 务相 关的 职业 资格 证书;从事安 保工 作的 人员 无犯 罪记录;开展家 庭教 育指 导服 务活 动人员 达 到 100 人(服务 对象和 服务 从业 人员)以 上的,应配 备专(兼)职安 保工 作人 员;财务工 作人 员具 备从 事会 计工作 的专 业能 力。5.7.3 人员培 训 家庭教 育服 务机 构应 定期 对服务 从业 人员 开展 与服 务活动 相关 的培 训。6 服务 内容 DB42/T 2229.2 2024 4 政策宣 讲与 咨询 开展家 庭教 育相 关的 政策 宣讲与 咨询,包 括但 不限 于:向服务 对象 提供 家庭 教育 相关的 法律 法规 与政 策宣 传讲座 服务;开展与 家庭 教育 相关 的理 论与实 践研 究,为政 府部 门提供 与家 庭教 育相 关的 咨询建 议。家庭环 境塑 造 指导父 母或 其他 监护 人进 行儿童 友好 家庭 建设,为 未成年 人健 康成 长营 造良 好的家 庭环 境,包括 但不限于:建设积 极健 康的 家庭 文化;树立和 传承 优良 家风,弘 扬中华 民族 家庭 美德;构建文 明和 谐的 家庭 关系。家国情 怀培 育 指导父 母或 其他 监护 人对 未成年 人进 行家 国情 怀培 育,包 括但 不限 于:教育未 成年 人爱 党、爱国、爱人 民、爱集 体、爱社 会主义;教育未 成年 人维 护国 家统 一的观 念,铸牢 中 华 民族 共同体 意识。德育与 法治 教育 指导父 母或 其他 监护 人对 未成年 人进 行品 德与 法治 教育,包括 但不 限于:培养未 成年 人良 好社 会公 德、家 庭美 德和 个人 品德;培养未 成年 人的 法治 意识。树立正 确成 才观 指导父 母或 其他 监护 人帮 助未成 年人 树立 正确 的成 才观,包括 但不 限于:培养广 泛的 兴趣 爱好;养成健 康的 审美 追求;培养良 好的 学习 习惯 和学 习能力;增强科 学探 索精 神和 创新 意识。身心健 康促 进 指导父 母或 其他 监护 人帮 助未成 年人 养成 良好 的生 活习惯 和行 为习 惯,促进 未 成年人 身心 健康 发展,包括但 不限 于:促进科 学饮 食营 养均 衡;养成科 学运 动的 习惯;保证睡 眠充 足;促进身 心愉 悦。安全意 识培 育 指导父 母或 其他 监护 人帮 助未成 年人 增强 自我 保护 的意识 和能 力,包括 但不 限于:养成珍 爱生 命的 意识;交通安 全意 识培 养;健康上 网;DB42/T 2229.2 2024 5 掌握防 欺凌、防 诈骗、防 拐卖、防性 侵等 方面 的安 全知识;其他与 人生 安全 相关 的技 能。劳动观 念与 技能 培育 指导父 母或 其他 监护 人帮 助未成 年人 树立 正确 的劳 动观念,具 备基 本的 劳动 技能,包括 但不 限于:做家务 习惯 与技 能培 养;生活自 理能 力培 养。家庭教 育理 念与 方法 指导父 母或 其他 监护 人养 成科学 合理 的家 庭教 育方 式方法,包 括但 不限 于:高质量 亲子 陪伴 的方 法;共同参 与养 育的 方法;言传与 身教 的方 法;平等交 流的 方法;形与未 成年 人共 同成 长的 理念。强制家 庭教 育指 导 受司法 机关 委托,为 特定 未成年 人的 父母 或其 他监 护人提 供家 庭教 育指 导服 务。社区参 与支 持 参与社 区开 展的 家庭 教育 指导服 务活 动,包括 但不 限于:为社区 家庭 教育 活动 提供 咨询、培训、能 力提 升等 服务;开展社 区家 庭教 育调 查;参与策 划、执行、评 估社 区家庭 教育 服务 项目 与活 动;组织策 划家 庭教 育志 愿服 务项目;引导社 区居 民参 与社 区家 庭教育 志愿 服务。7 服务方 式 基本方 式 7.1.1 直接服 务方 式 运用线 上和 线下 的方 式进 行个案 和咨 询服 务;运用 团 体辅导 的方 式为 未成 年人 及其父 母提 供家 庭 教育指导 服务。7.1.2 间接服 务方 式 通过整 合家 庭、学校、社 区和其 他部 门的 资源,为 未成年 人、未成 年人 父母 或其他 监护 人提 供家 庭教育指 导服 务;通过 动员、拓展 等方 式,为未 成年 人、未 成年 人父 母或 其他 监护人 争取 新资 源等。8 服务流 程 提供家 庭教 育指 导服 务应 规范流 程,按照 图1 所示 流 程开展 服务。DB42/T 2229.2 2024 6 图1 家庭教 育服 务机 构的 服务 流程 9 服务评 价与 改进 自我评 价 9.1.1 评价内 容 家庭教 育服 务 机 构应 定期 开展自 评,评价 内容 包括 服务内 容、服务 质量、服 务满意 度等。9.1.2 评价结 果 DB42/T 2229.2 2024 7 家庭教 育服 务机 构应 记录 并保存 自我 评价 的结 果。服务对 象评 价 9.2.1 评价方 式 家庭教 育服 务机 构应 定期 统计和 分析 服务 对象 的满 意度。9.2.2 满意度 分析 家庭教 育服 务机 构应 通过 对服务 满意 度的 分析,提 高服务 水平。主管部 门评 价 9.3.1 评价内 容 主管部 门可 定期 对家 庭教 育服务 机构 的服 务水 平进 行评价。9.3.2 评价结 果 主管部 门可 将评 价结 果向 社会公 布。第三方 评价 9.4.1 评价方 式 可由主 管部 门或 行业 协会 定期委 托第 三方 机构 成立 评价小 组,对各 家庭 教育 服 务机构 服务 水平 进 行评价。9.4.2 评价结 果 评价小 组完 成评 价后,应 及时将 评价 结果 反馈 给家 庭教育 服务 机构 和主 管部 门。工作改 进 9.5.1 改进内 容 及时处 理服 务对 象和 社会 公众的 意见、建 议及 投诉。9.5.2 改进措 施 根据服 务对 象、社会 公众 及主管 部门 的意 见和 建议,完善 机构 的管 理和 服务,提升 服务 品质。DB42/T 2229.2 2024 8 A A 附录A(规范 性)家庭教 育服 务机 构自 我评 价指标 表A.1 给出 了家 庭教 育服 务 机构自 我评 价指 标。表A.1 家庭教 育服 务机 构自 我评 价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备注 基础条件 机构设置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合理设置机构内部岗位,职责明确 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按照要求设立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 设施设备 具有独立的工作场所 工作场所功能区划合理,能满足日常和特定服务需求 办公设施设备齐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服务人员 尊重服务对象,具有爱心和志愿服务精神 熟悉有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具备从事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相关的学历、专业技术及实践经历要求 服务机制 流程管理 根据服务内容制定具体的方案或计划,明确活动目标、时间、地点、内容、人数、经费预算等 根据需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 服务项目组织有序,完成预期目标,服务质量达标 管理制度 服务项目涉及个人隐私的,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制定科学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保障措施 具有保障服务项目正常开展的运行经费 定期对服务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服务项目可能诱发危险的,为服务从业人员购买保险 投诉处理 及时处理投诉和反馈 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投诉和意见反馈的渠道畅通 投诉处理和意见反馈的档案资料完整 服务效果 整体效果 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达到 90%以上 服务对象情况有较好的改善 投诉率低于 10%社会认同 获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奖励 有官方媒体正面报道 承接政府采购项目 DB42/T 2229.2 2024 9 B B 参考文 献 1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家 庭教育 促进 法 2 湖北 省家 庭教 育促 进条例 3 湖北 省儿 童发 展纲 要(2021-2030 年)4 关于 指导 推进 家庭 教育的 五年 规划(2021-2025 年)5 关于 健全 学校 家庭 社会协 同育 人机 制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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