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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 3.1 0 0CCS C 7 53206南 通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应 急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防 护 管 理 规 范M a n a g e m e n t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o f p r o t e c t i o n f o r a d m i n i s t r a t i v e l a we n f o r c e m e n t o f f i c i a l s f o r e m e r g e n c y m a n a g e m e n t2 0 2 4-0 3-2 6 发 布 2 0 2 4-0 6-0 1 实 施南 通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服 装 及 装 备 种 类.25 防 护 要 求.26 管 理 要 求.5附 录 A(资 料 性)个 体 防 护 装 备 的 样 式.7附 录 B(资 料 性)常 见 的 特 殊 执 法 环 境 举 例.1 3附 录 C(资 料 性)常 见 危 害 因 素 的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型 号 选 择.1 4参 考 文 献.1 6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南 通 市 应 急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南 通 市 应 急 管 理 局、南 通 市 应 急 管 理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监 督 局。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徐 荣、李 正 宇、张 晔、张 胜 兵、黄 鑫、王 亮 亮、查 荣 新、李 俊、仲 海 燕、张 爱娟、马 群 锋、徐 泽 杰、秦 莉、吴 嘉。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1应 急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防 护 管 理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应 急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的 着 装 管 理 的 术 语 和 定 义、服 装 及 装 备 种 类、防 护 要 求 和 管 理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应 急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开 展 正 常 执 法 活 动 时 的 防 护。本 文 件 不 适 用 于 应 急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在 企 业 发 生 火 灾、爆 炸、中 毒 等 事 故 时 进 入 现 场 的 防 护。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3 9 8 0 0.1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配 备 规 范 第 1 部 分:总 则G B 3 9 8 0 0.2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配 备 规 范 第 2 部 分:石 油、化 工、天 然 气G B 3 9 8 0 0.3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配 备 规 范 第 3 部 分:冶 金、有 色A Q 6 1 1 1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安 全 管 理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 应 急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a d m i n i s t r a t i v e l a w e n f o r c e m e n t o f f i c i a l s o f e m e r g e n c y m a n a g e m e n t应 急 管 理 部 门 履 行 行 政 检 查、行 政 强 制、行 政 处 罚、行 政 许 可 等 行 政 执 法 职 责 的 人 员。来源:应急管理部令第 9 号,第二条第二款3.2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p e r s o n a l p r o t e c t i v e e q u i p m e n t;P P E应 急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为 防 御 物 理、化 学、生 物 等 外 界 因 素 伤 害 所 穿 戴、配 备 和 使 用 的 护 品 的 总 称。注:改写 G B 3 9 8 0 0.1-2 0 2 0,定义 2.1。3.3 易 燃 易 爆 危 险 化 学 品 场 所 p l a c e s o f f l a m m a b l e a n d e x p l o s i v e h a z a r d o u s c h e m i c a l s存 在 甲、乙 类 易 燃 易 爆 危 险 化 学 品 并 可 能 引 起 燃 烧、爆 炸 的 区 域。3.4 吸 入 性 气 相 毒 物 场 所 p l a c e s o f i n h a l a b l e g a s e o u s t o x i c s u b s t a n c e s常 温、常 压 下 呈 气 体 或 蒸 气 状 态,经 呼 吸 道 吸 入 能 产 生 毒 害 物 质 的 区 域。3.5 易 沾 染 有 毒 物 质 或 腐 蚀 性 物 质 场 所 p l a c e s o f s u s c e p t i b l e t o t o x i c o r c o r r o s i v e s u b s t a n c e s接 触 能 粘 附 于 皮 肤、衣 物 上,经 皮 肤 吸 收 产 生 伤 害、对 皮 肤 产 生 毒 害 物 质 或 产 生、使 用 腐 蚀 性 物 质的 区 域。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23.6 烟 花 爆 竹 储 存 场 所 s t o r a g e p l a c e s o f f i r e w o r k s a n d f i r e c r a c k e r s烟 花 爆 竹 批 发、经 营 企 业 用 来 储 存 烟 花 爆 竹 的 区 域。3.7 粉 尘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p l a c e s o f d u s t e x p l o s i o n存 在 可 燃 性 粉 尘 和 气 态 氧 化 剂(主 要 是 空 气)的 区 域。注:改写 G B 1 5 5 7 7-2 0 1 8,定义 2.3。3.8 吸 入 性 粉 尘 场 所 p l a c e s o f i n h a l a b l e d u s t接 触 粉 尘、烟、雾 等 颗 粒 物,经 呼 吸 道 吸 入 对 人 体 产 生 伤 害 的 区 域。3.9 噪 声 场 所 p l a c e s o f n o i s e存 在 有 损 听 力、有 害 健 康 或 者 有 其 他 危 害 的 声 音,且 每 天 8 h 或 每 周 4 0 h 噪 声 暴 露 等 效 声 级 大 于 或 等 于8 0 d B(A)的 区 域。3.1 0 高 温 热 接 触 或 者 热 辐 射 场 所 p l a c e s o f h i g h t e m p e r a t u r e h e a t c o n t a c t o r h e a t r a d i a t i o n存 在 热 的 液 体、气 体 对 人 体 的 烫 伤,热 的 固 体 与 人 体 接 触 引 起 的 灼 伤,火 焰 对 人 体 的 烧 伤 以 及 炽 热源 的 热 辐 射 对 人 体 的 伤 害 等 情 况 的 区 域。3.1 1 低 温 场 所 p l a c e s o f l o w t e m p e r a t u r e平 均 气 温 等 于 或 低 于 5 的 区 域,或 者 可 接 触 低 温 物 体 造 成 伤 害 的 区 域。3.1 2 机 械 危 险 场 所 p l a c e s o f m e c h a n i c a l h a z a r d s机 械 运 转 时 可 能 产 生 切 削 碎 屑 飞 溅 等 危 险 使 人 体 受 到 伤 害 的 区 域。3.1 3 带 电 危 险 场 所 p l a c e s o f e l e c t r i f i e d h a z a r d s可 能 发 生 触 电 危 险 使 人 体 受 到 伤 害 的 区 域。4 服 装 及 装 备 种 类4.1 制 式 服 装制 式 服 装 种 类 应 当 符 合 江 苏 省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制 式 服 装 和 标 志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的 要 求。4.2 个 体 防 护 装 备个 体 防 护 装 备 包 括 防 护 服、安 全 帽、职 业 眼 面 部 防 护 具、耳 塞(罩)、自 吸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自 吸过 滤 式 防 颗 粒 物 呼 吸 器、防 护 手 套、安 全 鞋/防 化 学 品 鞋 等。个 体 防 护 装 备 样 式 见 附 录 A。5 防 护 要 求5.1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的 配 备 流 程执 法 人 员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的 配 备 应 按 照 图 1 所 示 流 程 执 行。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3图 1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的 配 备 流 程5.2 危 害 因 素 的 辨 识 和 评 估5.2.1 危 害 辨 识进 入 企 业 现 场 执 法 检 查 前,执 法 人 员 可 通 过 查 看 政 府 监 管 平 台、查 阅 相 关 资 料 和 记 录、现 场 调 查 了解、询 问 和 交 流 等 方 式 对 企 业 生 产 作 业 现 场 的 危 害 因 素 进 行 分 析 与 辨 识。主 要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分 析:a)涉 及 的 物 质 及 其 危 险 特 性;b)生 产、施 工 工 艺;c)主 要 设 备 设 施;d)环 境 条 件;e)生 产 作 业 现 场 所 处 状 态,包 括 正 常 工 作 状 态、异 常 工 作 状 态、停 产 状 态、其 他 意 外 情 况 等。5.2.2 危 害 评 估应 依 据 国 家 法 规、标 准 等 对 辨 识 出 来 的 危 害 因 素 进 行 评 估,对 照 企 业 日 常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监 测 或 者 定期 检 测 结 果 进 行 评 估,判 断 是 否 超 过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和 实 际 的 危 害 水 平,结 合 危 害 因 素 存 在 的 位 置、危 害方 式、危 害 发 生 的 时 间、途 径 及 后 果,确 定 执 法 人 员 需 要 防 护 的 部 位 和 需 要 的 防 护 水 平。5.3 特 殊 执 法 环 境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选 择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4进 入 特 殊 执 法 环 境,应 急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应 根 据 具 体 检 查 场 所 存 在 的 危 害 因 素 和 危 害 评 估 结 果,结 合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的 防 护 部 位、防 护 功 能、适 用 范 围 和 防 护 装 备 对 企 业 作 业 环 境 和 执 法 人 员 的 适 合 性,穿 戴 相 应 的 个 体 防 护 装 备;需 一 次 进 入 多 种 特 殊 执 法 环 境 的,应 根 据 所 有 场 所 存 在 的 危 害 因 素,按 照 最优 防 护 的 原 则 穿 戴 齐 全 个 体 防 护 装 备;如 企 业 针 对 外 来 人 员 的 个 体 防 护 配 备 要 求 高 于 本 文 件,应 按 企 业要 求 进 行 穿 戴。特 殊 执 法 环 境 举 例 见 附 录 B。5.3.1 易 燃 易 爆 危 险 化 学 品 场 所应 配 备 防 护 服(具 有 防 静 电 功 能 的 阻 燃 服)、安 全 帽、职 业 眼 面 部 防 护 具、安 全 鞋(具 备 防 静 电、保 护 足 趾、防 刺 穿、耐 油、防 滑 功 能)。根 据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可 选 配 自 吸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自 吸 过 滤 式 防 颗粒 物 呼 吸 器(防 油 性 颗 粒 物)、防 静 电 手 套/防 化 学 品 手 套。5.3.2 吸 入 性 气 相 毒 物 场 所应 配 备 安 全 帽、自 吸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安 全 鞋(具 备 保 护 足 趾、防 刺 穿、耐 油、防 滑 功 能)。根 据现 场 实 际 情 况 可 选 配 化 学 防 护 服、职 业 眼 面 部 防 护 具、防 化 学 品 手 套。5.3.3 易 沾 染 有 毒 物 质 或 腐 蚀 性 物 质 场 所应 配 备 安 全 帽、职 业 眼 面 部 防 护 具、安 全 鞋(具 备 保 护 足 趾、防 刺 穿、耐 油、防 滑 功 能)。根 据 现场 实 际 情 况 可 选 配 自 吸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化 学 防 护 服、防 化 学 品 手 套、防 化 学 品 鞋。5.3.4 烟 花 爆 竹 储 存 场 所应 配 备 防 护 服(具 有 防 静 电 功 能 的 阻 燃 服)、安 全 帽、安 全 鞋(具 备 防 静 电、保 护 足 趾、防 刺 穿、耐 油、防 滑 功 能)。根 据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可 选 配 自 吸 过 滤 式 防 颗 粒 物 呼 吸 器、防 静 电 手 套。5.3.5 粉 尘 爆 炸 危 险 场 所应 配 备 防 护 服(具 有 防 静 电 功 能 的 阻 燃 服)、安 全 帽、职 业 眼 面 部 防 护 具、自 吸 过 滤 式 防 颗 粒 物 呼吸 器、安 全 鞋(具 备 防 静 电、保 护 足 趾、防 刺 穿、耐 油、防 滑 功 能)。根 据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可 选 配 防 静 电手 套。5.3.6 吸 入 性 粉 尘 场 所应 配 备 安 全 帽、职 业 眼 面 部 防 护 具、自 吸 过 滤 式 防 颗 粒 物 呼 吸 器、安 全 鞋(具 备 保 护 足 趾、防 刺 穿、耐 油、防 滑 功 能)。5.3.7 噪 声 场 所应 配 备 安 全 帽、耳 塞(罩)、安 全 鞋(具 备 保 护 足 趾、防 刺 穿、耐 油、防 滑 功 能)。5.3.8 高 温 热 接 触 或 热 辐 射 场 所应 配 备 安 全 帽(耐 高 温)、职 业 眼 面 部 防 护 具、安 全 鞋(具 备 保 护 足 趾、防 刺 穿、耐 油、防 滑、隔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5热、耐 热 接 触 功 能)。根 据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可 选 配 防 护 服(熔 融 金 属 飞 溅 防 护 服/阻 燃 服)、防 热 伤 害 手 套。5.3.9 低 温 场 所应 配 备 冬 防 寒 服(冷 环 境 防 护 服)、安 全 帽(耐 低 温)、防 寒 手 套、安 全 鞋(具 备 保 护 足 趾、防 刺 穿、耐 油、防 滑、防 寒 功 能)。5.3.1 0 机 械 危 险 场 所应 配 备 安 全 帽、职 业 眼 面 部 防 护 具、安 全 鞋(具 备 保 护 足 趾、防 刺 穿、耐 油、防 滑 功 能)。根 据 现场 实 际 情 况 可 选 配 机 械 危 害 防 护 手 套。5.3.1 1 带 电 危 险 场 所应 配 备 安 全 帽(绝 缘)、安 全 鞋(具 备 电 绝 缘、保 护 足 趾、防 刺 穿、耐 油、防 滑 功 能)。5.4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型 号 选 择常 见 危 害 因 素 的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型 号 选 择 见 附 录 C。6 管 理 要 求6.1 制 式 服 装 管 理 要 求制 式 服 装 的 配 发、穿 戴、使 用 等 日 常 管 理 按 照 江 苏 省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制 式 服 装 和 标 志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执 行。6.2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管 理 要 求6.2.1 基 本 要 求6.2.1.1 应 急 管 理 部 门 应 建 立 健 全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管 理 制 度,明 确 采 购、保 管、发 放、培 训、使 用、判废 与 更 换 等 环 节 管 理 要 求,并 应 建 立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管 理 档 案。6.2.1.2 在 执 法 过 程 中 发 现 存 在 其 他 危 害 因 素,现 有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不 能 满 足 特 殊 执 法 环 境 防 护 要 求,需 立 即 停 止 相 关 区 域 的 执 法 检 查,按 照 要 求 配 备 相 应 的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后,方 可 继 续 开 展 执 法 检 查。6.2.2 采 购6.2.2.1 应 按 G B 3 9 8 0 0.1-2 0 2 0 配 备 要 求,通 过 正 规 渠 道,采 购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或 者 行 业 标 准 的 个 体 防护 装 备。6.2.2.2 采 购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时,可 通 过 产 品 和 检 验 检 测 报 告 的 追 踪 溯 源 标 识,对 产 品 实 物 信 息 和 产 品检 验 检 测 报 告 信 息 进 行 核 实。6.2.3 保 管6.2.3.1 入 库 前 对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进 行 进 货 验 收,确 定 产 品 是 否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或 行 业 标 准。6.2.3.2 入 库 的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应 由 受 过 相 关 培 训 的 人 员 专 门 负 责 管 理,并 应 按 照 产 品 使 用 说 明 书 中 有关 内 容 和 要 求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和 记 录;对 国 家 规 定 应 进 行 定 期 强 制 检 验 的 个 体 防 护 装 备,应 委 托 具 有 检 测资 质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进 行 定 期 检 验 和 记 录。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66.2.3.3 存 放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的 库 房,温 度、湿 度、通 风 等 因 素 应 满 足 其 存 放 条 件。6.2.4 发 放6.2.4.1 根 据 被 检 查 企 业 的 危 害 因 素 辨 识 结 果,选 用 合 适 的 个 体 防 护 装 备,履 行 个 体 防 护 用 品 领 用 出库 手 续,填 写 领 用 记 录,使 用 后,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交 回 入 库。6.2.4.2 发 放 时,发 放 人 员 和 使 用 人 员 共 同 检 查 确 认,个 体 防 护 装 备 产 品 性 能 状 态 完 好。6.2.5 培 训6.2.5.1 应 急 管 理 部 门 应 定 期 对 执 法 人 员 进 行 培 训,培 训 内 容 至 少 应 包 括 执 法 中 可 能 存 在 的 危 害 种 类和 法 律 法 规、标 准 等 规 定 的 防 护 要 求,个 体 防 护 装 备 的 选 择、防 护 效 果、使 用 方 法 和 维 护、保 养 方 法、检 查 方 法 等。6.2.5.2 当 有 新 人 员 入 职、个 体 防 护 装 备 配 备 发 生 变 化、法 律 法 规 及 标 准 发 生 变 化 等 情 况,需 要 培 训时 应 急 管 理 部 门 应 及 时 进 行 培 训。6.2.6 使 用6.2.6.1 未 按 规 定 佩 戴 和 使 用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的 执 法 人 员,不 得 进 入 特 殊 执 法 环 境 检 查。6.2.6.2 执 法 人 员 应 熟 练 掌 握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的 佩 戴 和 使 用 方 法。6.2.6.3 在 使 用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前,执 法 人 员 应 对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的 完 好 性、适 合 性 等 进 行 检 查,确 保 个体 防 护 装 备 能 够 正 常 使 用。执 法 过 程 中 如 发 现 危 害 因 素 变 化、个 体 防 护 装 备 失 效 等 情 形,应 立 即 撤 离,更 换 满 足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的 个 体 防 护 装 备,方 可 继 续 开 展 执 法 检 查。6.2.6.4 执 法 人 员 进 入 特 殊 执 法 环 境 开 展 检 查 时,应 按 要 求 规 范 佩 戴 使 用 相 应 的 个 体 防 护 装 备。6.2.6.5 对 于 可 反 复 轮 流(轮 换)使 用 的 个 体 防 护 装 备,应 及 时 交 还 并 放 回 指 定 存 放 点;并 应 根 据 规定 及 时 清 洗 消 毒。6.2.7 判 废 与 更 换6.2.7.1 出 现 以 下 情 况 之 一,应 给 予 判 废 和 更 换 新 品:a)个 体 防 护 装 备 经 检 验 或 检 查 被 判 定 为 不 合 格;b)个 体 防 护 装 备 超 过 有 效 期;c)个 体 防 护 装 备 功 能 已 经 失 效;d)个 体 防 护 装 备 的 使 用 说 明 书 中 规 定 的 其 他 判 废 或 更 换 条 件。6.2.7.2 被 判 废 或 被 更 换 后 的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不 得 再 次 使 用,并 应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要 求 进 行 处 置。6.3 监 督 与 评 价执 法 人 员 着 装 应 接 受 群 众 监 督 与 评 价,并 纳 入 日 常 管 理。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7A A附 录 A(资 料 性)个 体 防 护 装 备 的 样 式A.1 个 体 防 护 装 备A.1.1 易 燃 易 爆 危 险 化 学 品 场 所 着 装,见 图 A.1。图 A.1 易 燃 易 爆 危 险 化 学 品 场 所 着 装A.1.2 吸 入 性 气 相 毒 物 场 所 着 装,见 图 A.2。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8图 A.2 吸 入 性 气 相 毒 物 场 所 着 装A.1.3 易 沾 染 有 毒 物 质 或 腐 蚀 性 物 质 场 所 着 装,见 图 A.3。图 A.3 易 沾 染 有 毒 物 质 或 腐 蚀 性 物 质 场 所 着 装A.1.4 烟 花 爆 竹 储 存 场 所 着 装,见 图 A.4。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9图 A.4 烟 花 爆 竹 储 存 场 所 着 装A.1.5 粉 尘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着 装,见 图 A.5。图 A.5 粉 尘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着 装A.1.6 吸 入 性 粉 尘 场 所 着 装,见 图 A.6。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1 0图 A.6 吸 入 性 粉 尘 场 所 着 装A.1.7 噪 声 场 所 着 装,见 图 A.7。图 A.7 噪 声 场 所 着 装A.1.8 高 温 热 接 触 或 热 辐 射 场 所 着 装,见 图 A.8。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1 1图 A.8 高 温 热 接 触 或 热 辐 射 场 所 着 装A.1.9 低 温 场 所 着 装,见 图 A.9。图 A.9 低 温 场 所 着 装A.1.1 0 机 械 危 险 场 所 着 装,见 图 A.1 0。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1 2图 A.1 0 机 械 危 险 场 所 着 装A.1.1 1 带 电 危 险 场 所 着 装,见 图 A.1 1。图 A.1 1 带 电 危 险 场 所 着 装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1 3B B附 录 B(资 料 性)常 见 的 特 殊 执 法 环 境 举 例常 见 的 特 殊 执 法 环 境 举 例,见 表 B.1 所 示。表 B.1 常 见 的 特 殊 执 法 环 境 举 例序号 特殊执法环境 举 例1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涉及到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企业、医药企业、危化品经营企业、危化品储存企业,工贸企业涉及煤气、一氧化碳、天然气、氢气等易燃气体的作业场所,使用易燃溶剂的油漆喷涂场所、使用易燃溶剂清洗场所,使用液氨及氨水场所等2 吸入性气相毒物场所涉及氮的氧化物、氯及其化合物、硫的化合物、氟代烃类、有机氟化合物、氨等刺激性气体的场所,以及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氢、氯气、光气等窒息性气体的场所3 易沾染有毒物质或腐蚀性物质场所可能接触液态毒物、腐蚀性物质的储存、装卸、使用场所,如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罐区;电镀、印染、电子企业的酸碱储存、使用场所;玻璃生产中使用氧化砷、氟化物、硝酸钠等作为澄清剂的场所等4 烟花爆竹储存场所 烟花爆竹仓库5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木制品/纸制品加工企业涉及木粉、纸浆粉的场所、金属制品加工企业涉及铝镁等粉尘、静电粉末的场所、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涉及淀粉、饲料等粉尘的场所、纺织企业涉及到亚麻、棉花等粉尘的场所、橡胶和塑料制品加工企业涉及树脂粉、橡胶粉的场所、建材企业涉及煤粉场所、化工医药企业涉及到可燃性粉尘的场所等。6 吸入性粉尘场所涉及水泥粉尘、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棉尘、砂轮磨尘等粉尘的场所7 噪声场所冶炼炉、压缩机、鼓风机、泵房区、加压机、风机、轧制设备、辊轴机、空压机、造粒机、冷冻机房、循环水泵房、包装机、离心机房、锅炉、柴油机、发电机、角磨机切割等存在噪声危害的作业场所8 高温热接触或热辐射场所涉及加热炉、裂解炉、锅炉、焙烧炉等设备的场所,以及涉及到熔融金属的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等设备的场所9 低温场所冷库、冷冻车间,以及涉及液氧、液氮、液态二氧化碳等低温气体的作业场所1 0 机械危险场所破碎、锤击、铸件切削、砂轮打磨、金属加工的打毛清边等作业场所1 1 带电危险场所 配电间、配电柜等场所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1 4C C附 录 C(资 料 性)常 见 危 害 因 素 的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型 号 选 择常 见 危 害 因 素 的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型 号 选 择 见 表 C.1 所 示。表 C.1 常 见 危 害 因 素 的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型 号 选 择序号 常见危害因素个体防护装备型号选择 相关标准1物体坠落、碎屑飞溅、磕碰、撞击、穿刺、挤压、摔倒及跌落等对头部造成伤害安全帽(包括普通型和特殊型)1.正常情况下,佩戴普通型安全帽;2.在 可 能 存 在 短 暂 接 触 火 焰、短 时 局 部 接 触 高 温 物 体 或 暴 露于 高 温 场 所 时,应 佩 戴 具 有 阻 燃 性 能 的 安 全 帽;在 可 能 发 生侧 向 挤 压,包 括 可 能 发 生 塌 方、滑 坡 的 场 所,存 在 可 预 见 的 翻倒物体,可能发生速度较低的冲撞场所时,应佩戴具有侧向刚性 的 安 全 帽;在 对 静 电 高 度 敏 感、可 能 发 生 引 爆 燃 或 需 要 本质安全时,应佩戴具有防静电性能的安全帽;在可能接触 4 0 0 V以 下 三 相 交 流 电 时,应 佩 戴 具 有 电 绝 缘 性 能 的 安 全 帽;在 作业环境中需要保温且环境温度不低于-2 0 C 的低温作业工作场所时,应佩戴具有防寒功能的安全帽。头部防护 安全帽选用规范G B/T 3 0 0 4 12强烈冲击、光辐射、热、火焰、液滴、飞溅物等对眼面部造成伤害职业眼面部防护具(包括眼镜、眼罩、面罩)1.在 有 铁 屑、灰 沙、粉 尘、碎 石 等 飞 溅 危 害 的 场 所,应 佩 戴职业眼面部防护具;2.在 有 酸、碱 或 其 他 化 学 溶 液 对 眼 睛 造 成 危 害 的 场 所,应 佩戴防护眼镜。个体防护装备眼面部防护 职业眼面部防护具 第 1部分:要求G B 3 2 1 6 6.13强噪声环境对听力造成伤害护听器(包括耳塞和耳罩)1.当暴露于 8 0 d B LE X,8 h8 5 d B 的场所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护听器;2.当暴露于 LE X,8 h8 5 d B 的工作场所时,必须全程正确佩戴护听器;暴露于 LE X,8 h1 0 0 d B 时,应同时佩戴耳塞和耳罩。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 B/T 2 3 4 6 64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气、颗粒物等对呼吸系统或眼面部的伤害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1.根据检查场所不同有害气体选用过滤元件;2.检查场所有毒物浓度超标1 0 倍使用自吸过滤半面罩,工作场所有毒物浓度超标1 0 0 倍,使用自吸过滤全面罩,1 0 0倍以上不得使用自吸式面罩。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G B/T 1 8 6 6 4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G B 2 8 9 05空气中颗粒物对人体产生伤害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又称防尘口罩)1.适用于空气含氧 1 9.5%以上的颗粒物空气污染环境,不适用于防护有害气体或蒸气;2.K N/K P 9 0,过滤效率9 0%;K N/K P 9 5,过滤效率9 5%;K N/K P 1 0 0,过滤效率9 9.9 7%;K N 适用于非油性颗粒物,K P 适用于油性和非油性颗粒物。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G B/T 1 8 6 6 4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 B 2 6 2 66静电危险引发电击、火灾或爆炸危险防静电服、防静电鞋、防静电手套1.根据检查场所选用不同性能等级的防静电手套。防护服装防静电服G B 1 2 0 1 4个体防护装备足部防护鞋(靴)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G B/T 2 8 4 0 9防静电手套G B/T 2 2 8 4 5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1 5表 C.1 常 见 危 害 因 素 的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型 号 选 择(续)序号 常见危害因素个体防护装备型号选择 相关标准7化学物质通过躯干、手臂和腿部等对人体造成伤害化学防护服、防化学品手套、防化学品鞋1.根 据 检 查 场 所 选 择 不 同 分 型 的 化 学 防 护 服、不 同 性 能 等 级的防化学品手套、不同防护级别的防化学品鞋。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G B/T 2 4 5 3 6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G B 2 4 5 3 9手部防护化学品及微生物防护手套G B 2 8 8 8 1足部防护防化学品鞋G B 2 0 2 6 58明火、散发火花、或在有易燃物质并有轰燃风险对人体造成伤害阻燃服 1.根据检查场所选用不同防护等级的阻燃服。防护服装阻燃服 G B 8 9 6 5.19熔融金属飞溅对人体造成伤害熔融金属飞溅防护服、防热伤害手套1.根据检查场所选择不同防护等级的熔融金属飞溅防护服;2.根据检查场所选用不同性能等级的防热伤害手套。防护服装熔融金属飞溅防护服G B 8 9 6 5.3手部防护防热伤害手套G B/T 3 8 3 0 61 0低温环境或接触低温物体对人体造成伤害冷环境防护服、防寒手套1.根据检查场所选用不同防寒等级的防寒手套。防护服装冷环境防护服G B/T 3 8 3 0 0手部防护防寒手套G B/T 3 8 3 0 41 1摩擦、切割、穿刺或能量冲击对手或手臂造成机械伤害机械危害防护手套1.根据检查场所选用不同防护性能等级的机械危害防护手套。手部防护机械危害防护手套G B 2 4 5 4 11 2重物坠落或压脚导致足部伤害;尖锐物体穿透鞋底导致伤害;电流经脚穿过存在电击危险;静电荷积累引发爆炸、燃烧危险;站立不稳滑倒危险;冷环境影响体温调节;热表面、热环境引起的热烧灼危险安全鞋(保护足 趾、防 刺穿、防静电、电 绝 缘、耐油、防滑、防寒、耐热接触等)1.根据检查场所选用不同防护性能的安全鞋。个 体 防 护 装 备 足部 防 护 鞋(靴)的选 择、使 用 和 维 护指南G B/T 2 8 4 0 9足部防护 安全鞋G B 2 1 1 4 8D B 3 2 0 6/T 1 0 7 2 2 0 2 41 6参 考 文 献 1 G B 2 6 2 6 呼 吸 防 护 自 吸 过 滤 式 防 颗 粒 物 呼 吸 器 2 G B 2 8 9 0 呼 吸 防 护 自 吸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3 G B 8 9 6 5.1 防 护 服 装 阻 燃 服 4 G B 8 9 6 5.3 防 护 服 装 熔 融 金 属 飞 溅 防 护 服 5 G B 1 2 0 1 4 防 护 服 装 防 静 电 服 6 G B/T 1 8 6 6 4 呼 吸 防 护 用 品 的 选 择、使 用 与 维 护 7 G B 2 0 2 6 5 足 部 防 护 防 化 学 品 鞋 8 G B 2 1 1 4 8 足 部 防 护 安 全 鞋 9 G B/T 2 2 8 4 5 防 静 电 手 套 1 0 G B/T 2 3 4 6 6 护 听 器 的 选 择 指 南 1 1 G B/T 2 4 5 3 6 防 护 服 装 化 学 防 护 服 的 选 择、使 用 和 维 护 1 2 G B 2 4 5 3 9 防 护 服 装 化 学 防 护 服 1 3 G B 2 4 5 4 1 手 部 防 护 机 械 危 害 防 护 手 套 1 4 G B/T 2 8 4 0 9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足 部 防 护 鞋(靴)的 选 择、使 用 和 维 护 指 南 1 5 G B 2 8 8 8 1 手 部 防 护 化 学 品 及 微 生 物 防 护 手 套 1 6 G B/T 2 9 5 1 2 手 部 防 护 防 护 手 套 的 选 择、使 用 和 维 护 指 南 1 7 G B/T 3 0 0 4 1 头 部 防 护 安 全 帽 选 用 规 范 1 8 G B 3 2 1 6 6.1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眼 面 部 防 护 职 业 眼 面 部 防 护 具 第 1 部 分:要 求 1 9 G B/T 3 8 3 0 0 防 护 服 装 冷 环 境 防 护 服 2 0 G B/T 3 8 3 0 4 手 部 防 护 防 寒 手 套 2 1 G B/T 3 8 3 0 6 手 部 防 护 防 热 伤 害 手 套 2 2 应 急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依 法 履 职 管 理 规 定(应 急 管 理 部 令 第 9 号)2 3 江 苏 省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制 式 服 装 和 标 志 管 理 实 施 办 法(苏 司 通 2 0 2 1 1 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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