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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0 3.0 8 0.9 9A 1 6DB3301浙 江 省 杭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B 3 3 0 1/T 0 1 9 2.5 2 0 1 8大 型 赛 会 志 愿 服 务 岗 位 规 范第 5 部 分:赛 会 现 场 志 愿 服 务2 0 1 8-0 6-2 0 发 布 2 0 1 8-0 7-2 0 实 施杭 州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 B 3 3 0 1/T 0 1 9 2.5 2 0 1 8I前 言本 规 范 按 G B/T 1.1-2 0 0 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规 则 进 行 编 写。大 型 赛 会 志 愿 服 务 岗 位 规 范 分 为 1 0 个 部 分:第 1 部 分:总 则;第 2 部 分:注 册 制 证 志 愿 服 务;第 3 部 分:抵 离 迎 送 志 愿 服 务;第 4 部 分:礼 宾 接 待 志 愿 服 务;第 5 部 分:赛 会 现 场 志 愿 服 务;第 6 部 分:文 艺 活 动 志 愿 服 务;第 7 部 分:媒 体 宣 传 志 愿 服 务;第 8 部 分:交 通 出 行 志 愿 服 务;第 9 部 分:安 全 保 卫 志 愿 服 务;第 1 0 部 分:后 勤 保 障 志 愿 服 务。本 部 分 为 D B 3 3 0 1/T 0 1 9 2 的 第 5 部 分。本 部 分 由 杭 州 市 志 愿 者 工 作 指 导 中 心 提 出。本 部 分 由 共 青 团 杭 州 市 委 归 口。本 部 分 起 草 单 位:杭 州 市 志 愿 者 工 作 指 导 中 心、杭 州 师 范 大 学。本 部 分 主 要 起 草 人:沈 威、王 跃 军、王 倩、赵 定 东、卢 晚 秋、林 毅、盛 晓 晶、余 刚、毛 立 靖、赵 美琪。D B 3 3 0 1/T 0 1 9 2.5 2 0 1 81大 型 赛 会 志 愿 服 务 岗 位 规 范第 5 部 分:赛 会 现 场 志 愿 服 务1 范 围本 部 分 规 定 了 赛 会 现 场 志 愿 服 务 过 程 中 的 术 语 和 定 义、岗 位 职 责 与 服 务 要 求 及 特 殊 情 况。本 部 分 适 用 于 大 型 赛 会 现 场 志 愿 者 服 务 过 程,是 赛 会 现 场 志 愿 者 服 务 的 依 据。2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及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规 范。2.1信 息 咨 询 志 愿 者自 愿 参 与 赛 会 场 馆 中 的 各 种 信 息 咨 询 领 域 的 从 事 该 领 域 工 作 相 关 的 人 员。2.2现 场 引 导 志 愿 者自 愿 参 与 到 赛 会 场 馆 中 的 现 场 引 导 志 愿 服 务 工 作 的 从 事 该 领 域 工 作 相 关 的 人 员。2.3文 件 发 放 志 愿 者自 愿 参 与 到 赛 会 场 馆 中 的 文 件 发 放 志 愿 服 务 工 作 的 从 事 该 领 域 工 作 相 关 的 人 员。3 岗 位 职 责 与 服 务 要 求3.1 信 息 咨 询3.1.1 岗 位 职 责为 大 型 赛 会 提 供 咨 询 者 需 要 的 会 议、交 通、旅 游 及 通 讯 等 多 方 面 的 信 息。主 要 包 括 外 语 服 务、手 语服 务、盲 文 服 务 等。3.1.2 服 务 要 求3.1.2.1 外 语 服 务3.1.2.1.1 志 愿 者 在 服 务 前 应 有 充 分 准 备。3.1.2.1.2 提 前 积 累 本 次 赛 会 的 相 关 知 识。3.1.2.1.3 熟 悉 会 场 及 公 共 设 施,掌 握 场 内 通 行 路 线。3.1.2.1.4 适 当 了 解 与 会 人 员 涉 及 行 业 及 领 域 的 相 关 情 况。3.1.2.1.5 在 服 务 时 应 保 持 自 身 的 中 立 态 度,不 能 因 为 政 治 立 场、个 人 喜 恶 而 区 别 对 待 咨 询 者。3.1.2.2 手 语 服 务D B 3 3 0 1/T 0 1 9 2.5 2 0 1 823.1.2.2.1 使 聋 人 与 听 人 交 流 时 能 够 理 解 对 方 意 思。3.1.2.2.2 为 聋 人 提 供 安 全 的 环 境,维 护 聋 人 的 权 利。3.1.2.2.3 恪 守 手 语 服 务 的 行 业 规 定。3.1.2.3 盲 文 服 务3.1.2.3.1 为 盲 人 提 供 与 他 人 交 流 的 方 式 及 途 径,使 交 流 时 能 够 明 白 对 方 的 意 思。3.1.2.3.2 为 盲 人 提 供 交 流 的 安 全 环 境。3.1.2.3.3 恪 守 盲 文 服 务 的 行 业 规 定。3.2 现 场 引 导3.2.1 岗 位 职 责为 大 型 赛 会 提 供 协 助 引 导 参 会 人 员 到 达、进 入 指 定 赛 会 场 地 的 服 务。3.2.2 服 务 要 求3.2.2.1 熟 悉 赛 会 场 地 的 整 体 布 局 和 工 作 点 位。3.2.2.2 知 晓 赛 会 场 地 的 周 边 环 境 布 置,如 会 场、卫 生 间、出 入 口 等。3.2.2.3 回 答 参 会 人 员 提 出 的 有 关 场 地 问 题,并 协 助 解 决。3.3 文 件 发 放3.3.1 岗 位 职 责为 大 型 赛 会 提 供 协 助 做 好 赛 会 资 料 文 件 等 管 理、保 存、发 放 的 服 务。3.3.2 服 务 要 求3.3.2.1 文 件 准 备3.3.2.1.1 确 定 与 会 人 数、名 单、联 络 方 式 等,制 作 并 打 印 签 到 表。3.3.2.1.2 打 印 相 应 数 量 文 件,将 文 件 整 理 装 入 资 料 袋,并 准 备 一 定 数 量 的 备 用 文 件。3.3.2.1.3 确 定 会 议 所 需 电 子 设 备,将 所 有 需 要 展 示 的 资 料 储 存 到 特 定 文 件 夹,并 告 知 相 关 人 员。3.3.2.2 文 件 发 放3.3.2.2.1 根 据 名 单 将 相 关 文 件 资 料 发 放 到 对 应 的 席 位 上。3.3.2.2.2 核 对 好 文 件 数 量,确 保 没 有 遗 漏。3.3.2.3 确 认 及 解 答3.3.2.3.1 确 认 参 会 人 员 拿 到 相 应 文 件。3.3.2.3.2 回 答 参 会 人 员 提 出 的 有 关 文 件 资 料 的 问 题,并 协 助 解 决。4 特 殊 情 况4.1 信 息 咨 询 岗 位4.1.1 询 问 问 题 涉 及 相 关 机 密,无 法 直 接 回 复 的 情 况,应 及 时 联 系 相 关 负 责 人。4.1.2 向 相 关 负 责 人 说 明 询 问 的 问 题 和 现 场 情 况,并 请 相 关 负 责 人 到 现 场 处 理 或 给 出 处 理 建 议。D B 3 3 0 1/T 0 1 9 2.5 2 0 1 834.2 现 场 引 导 岗 位4.2.1 不 清 楚 具 体 活 动 场 地将 场 地 位 置 分 布 图 打 印 出 来,提 前 熟 悉,方 便 确 认。4.2.2 参 会 人 员 身 体 不 适及 时 联 系 医 务 人 员,在 确 保 服 务 岗 位 有 人 的 情 况 下,陪 同、搀 扶 其 到 休 息 区 域,询 问 清 楚 情 况,进行 力 所 能 及 的 简 单 救 助,等 待 医 务 人 员 到 来。4.3 文 件 发 放 岗 位4.3.1 文 件 信 息 错 误4.3.1.1 志 愿 者 及 时 将 情 况 反 馈 会 务 组。4.3.1.2 在 会 务 组 的 指 导 下,向 参 会 人 员 解 释 说 明。4.3.1.3 在 会 务 组 更 正 文 本 信 息 后,将 文 件 及 时 送 达 参 会 人 员。D B 3 3 0 1/T 0 1 9 2.5 2 0 1 84参 考 文 献 1 G B/T 1 5 7 2 0-2 0 0 8 中 国 盲 文 国 家 标 准 2 G B/T 1 9 3 6 3.1-2 0 0 3 国 家 翻 译 标 准 3 G B/T 2 4 4 3 5-2 0 0 9 中 国 手 语 基 本 手 势 国 家 标 准 4 G B/T 3 0 5 2 0-2 0 1 4 国 家 会 议 分 类 和 术 语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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