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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 5.0 2 0.0 1CCS B 2 05328西 双 版 纳 傣 族 自 治 州 地 方 标 准D B 5 3 2 8/T 2 9 2 0 2 3稻 鱼 轮 作 综 合 种 养 技 术 规 范2 0 2 3-1 2-1 9 发 布 2 0 2 4-0 1-1 9 实 施西 双 版 纳 傣 族 自 治 州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5 3 2 8/T 2 9 2 0 2 3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环 境 条 件.14.1 田 块 选 择.14.2 水 源、水 质.24.3 养 殖 水 温.24.4 气 候.24.5 海 拔.24.6 其 它 条 件.25 田 间 工 程.25.1 要 求.25.2 田 地 改 造.25.3 进 排 水 口 和 拦 鱼 防 逃 设 施.25.4 田 埂 改 造.26 水 稻 种 植.26.1 投 入 管 理.26.2 技 术 要 求.36.3 科 学 施 肥.36.4 水 浆 管 理.36.5 收 货.47 稻 田 鱼 养 殖.47.1 前 期 准 备.47.2 放 养 要 求.47.3 养 殖 管 理.47.4 捕 捞.58 田 埂 种 植.58.1 品 种 选 择.58.2 种 植 管 理.58.3 收 获.59 病 虫 害 防 治.59.1 水 稻 及 田 埂 作 物 病 虫 害 防 治.59.2 鱼 病 防 治.5D B 5 3 2 8/T 2 9 2 0 2 3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西 双 版 纳 傣 族 自 治 州 水 产 技 术 推 广 站 提 出。本 文 件 由 西 双 版 纳 傣 族 自 治 州 农 业 农 村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西 双 版 纳 傣 族 自 治 州 水 产 技 术 推 广 站、昆 明 市 水 产 科 学 研 究 所、西 双 版 纳 渔 益 农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西 双 版 纳 傣 族 自 治 州 农 业 科 学 研 究 所、勐 海 县 水 产 技 术 推 广 站。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祁 文 龙、安 莉、杨 世 杰、王 宁 坤、萧 志 刚、岩 三 胆、肖 勇、邱 苗、王 慧、何 建宽、张 丽 媛、饶 兰 英、李 娜、蔡 勤 成、杨 剑 虹、范 姝 云、普 丽 花、刘 玉 珠、阿 明、王 娜。D B 5 3 2 8/T 2 9 2 0 2 31稻 鱼 轮 作 综 合 种 养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稻 鱼 轮 作 综 合 种 养 的 术 语 和 定 义、环 境 条 件、田 间 工 程、水 稻 种 植、稻 田 鱼 养 殖、田埂 种 植、病 虫 害 防 治 等 技 术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西 双 版 纳 稻 鱼 轮 作 综 合 种 养,其 它 条 件 相 似 的 滇 南 低 海 拔 热 带 地 区 亦 可 参 照 使 用。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3 0 9 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 B 5 0 8 4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G B 1 1 6 0 7 渔 业 水 质 标 准G B 1 5 6 1 8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农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管 控 标 准(试 行)G B/T 4 4 0 4.1 粮 食 作 物 种 子 第 1 部 分:禾 谷 类G B/T 8 3 2 1 农 药 合 理 使 用 准 则(所 有 部 分)N Y 5 0 7 2 无 公 害 食 品 渔 用 配 合 饲 料 安 全 限 量N Y/T 4 9 6 肥 料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通 则N Y/T 8 4 7 水 稻 产 地 环 境 技 术 条 件N Y/T 1 2 7 6 农 药 安 全 使 用 规 范 总 则N Y/T 5 3 6 1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淡 水 养 殖 产 地 环 境 条 件S C/T 1 1 3 2 渔 药 使 用 规 范S C/T 1 1 3 5.2 稻 渔 综 合 种 养 技 术 规 范 第 2 部 分:稻 鲤(梯 田 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 稻 鱼 轮 作 综 合 种 养指 种 一 季 稻 养 一 季 鱼,2 月 6 月 种 植 水 稻,7 月 1 2 月 养 殖 商 品 鱼,且 利 用 田 埂 同 步 种 植 粮 食 作 物的 一 种 种 养 结 合 的 农 业 生 产 方 式。3.2 水 浆 管 理指 控 制 稻 田 土 壤 氧 化 还 原 条 件 的 一 种 管 理 技 术。4 环 境 条 件4.1 田 块 选 择D B 5 3 2 8/T 2 9 2 0 2 32应 选 择 地 质 条 件 稳 定、土 质 保 水 保 肥、光 照 条 件 好 的 稻 田,面 积 3 0 亩 6 0 亩 为 宜。产 地 环 境 应 符 合N Y/T 8 4 7 和 N Y/T 5 3 6 1 的 规 定。4.2 水 源、水 质水 量 充 足,排 灌 方 便,灌 溉 水 质 应 符 合 G B 5 0 8 4 的 规 定,养 殖 水 质 应 符 合 G B 1 1 6 0 7 的 规 定。4.3 养 殖 水 温1 6 3 2,适 宜 水 温 2 5 3 0。4.4 气 候热 带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4.5 海 拔海 拔 5 0 0 m 1 2 0 0 m 的 低 海 拔 地 区。4.6 其 它 条 件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3 0 9 5 的 规 定;土 壤 环 境 应 符 合 G B 1 5 6 1 8 的 规 定;肥 料 使 用 应 符 合 N Y/T 4 9 6的 规 定;农 药 使 用 应 符 合 N Y/T 1 2 7 6 的 规 定。5 田 间 工 程5.1 要 求田 间 工 程 建 设 不 应 破 坏 稻 田 耕 作 层,不 应 损 坏 稻 田 周 围 景 物、水 体、植 被 和 地 形 地 貌。5.2 田 地 改 造稻 田 平 整,呈 长 方 形,东 西 走 向 为 宜,保 持 耕 作 层 深 度 2 0 c m 以 上。5.3 进 排 水 口 和 拦 鱼 防 逃 设 施应 符 合 S C/T 1 1 3 5.2 的 规 定。5.4 田 埂 改 造田 埂 应 高 出 稻 田 土 壤 平 面 1.5 m 1.8 m,夯 实 后 不 低 于 1.2 m;田 埂 横 截 面 呈 梯 形,埂 底 宽 4.5 m 5 m,顶 部 宽 1.5 m 2 m;坡 度 4 0 5 0。耕 作 前,应 对 田 埂 进 行 修 补、加 固、夯 实。田 埂 顶 部 中 央 预留 宽 度 为 0.5 m 1 m 的 通 道。公 共 田 间 道 路 宽 4 m 6 m,以 便 农 机 进 出。6 水 稻 种 植6.1 投 入 管 理6.1.1 农 药农 药 使 用 等 应 符 合 G B/T 8 3 2 1 的 规 定。6.1.2 肥 料D B 5 3 2 8/T 2 9 2 0 2 33肥 料 使 用 等 应 符 合 N Y/T 4 9 6 的 规 定。6.2 技 术 要 求6.2.1 育 秧 前 准 备6.2.1.1 品 种 选 择选 择 优 质、高 产、抗 病、抗 倒 的 水 稻 品 种,种 子 质 量 应 符 合 G B/T 4 4 0 4.1 的 规 定。6.2.1.2 种 子 处 理a)晒 种:播 种 前 一 天,在 户 外 将 稻 种 平 铺 3 c m 5 c m 厚 晒 种,早 稻 晒 种 3 h 5 h,中 晚 稻 晒 种2 h 3 h。b)浸 种:清 水 浸 种,用 浸 种 剂 进 行 浸 种 消 毒,早 稻 浸 种 时 间 4 8 h,中 稻 浸 种 时 间 3 6 h。机 械 化播 种 不 用 催 芽;人 工 播 种 需 进 行 催 芽,将 浸 种 好 的 种 子 放 入 箩 筐 内 保 湿 催 芽,种 子 破 肚 露 白即 可 播 种。6.2.2 育 秧6.2.2.1 人 工 育 秧采 用 旱 育 秧,将 地 块 土 壤 耙 碎,平 整 墒 面,浇 足 水,均 匀 撒 种,大 田 每 亩 准 备 种 子 1.5 k g,用 红 壤土 盖 种 1 c m,种 子 不 外 露 为 宜,早 稻 育 秧 采 用 小 拱 棚 保 温 保 湿。6.2.2.2 机 械 化 育 秧采 用 机 育 秧,每 亩 用 种 量 2 k g,育 秧 盘 2 0 盘 2 5 盘,使 用 水 稻 专 用 育 苗 基 质 或 自 制 基 质,进 行 机 械化 播 种。杂 交 稻 播 种 量 为 干 谷 7 0 g/盘,常 规 稻 播 种 量 为 干 谷 9 0 g/盘。采 用 叠 盘 暗 化 出 苗 技 术,大 棚 内或 田 间 摆 放 秧 苗,进 行 秧 苗 水 分 管 理。移 栽 前 5 d 喷 施 杀 菌 剂 和 杀 虫 剂,带 药 下 田。6.2.3 栽 插 技 术6.2.3.1 手 工 插 秧机 械 化 一 犁 三 耙,平 整 田 面,耙 平 沉 淀 1 d 后 进 行 插 秧;移 栽 密 度 为 行 距 3 0 c m,株 距 1 4 c m 1 6 c m,2 苗/穴,基 本 苗 2.5 万 苗/亩 以 上,条 栽 浅 植,带 土 移 栽。6.2.3.2 机 械 化 插 秧机 械 化 一 犁 三 耙,平 整 田 面,耙 平 沉 淀 1 d 后 进 行 插 秧;移 栽 密 度 为 行 距 3 0 c m,株 距 1 4 c m 1 6 c m,3 苗/穴,基 本 苗 4 万 苗/亩 以 上,机 械 化 栽 插,薄 水 浅 插,插 匀 插 稳,水 层 约 为 1 c m,插 秧 深 度 为 1 c m 2 c m,漏 插 率 控 制 在 5%以 下。6.3 科 学 施 肥首 次 开 展 稻 鱼 轮 作 的 田 块,水 稻 种 植 时 需 施 基 肥;经 过 稻 田 鱼 养 殖 的 田 块 种 植 水 稻 时 不 用 施 基 肥 和分 蘖 肥;水 稻 幼 穗 分 化 期 每 亩 施 纯 氮 肥 2 k g 4 k g 作 穗 肥。6.4 水 浆 管 理前 期 薄 水 分 蘖,以 田 块 不 分 裂 为 准,保 证 通 风 透 气;中 期 干 湿 交 替,以 湿 为 主,保 持 水 层 深 度 3 c m 4 c m;成 熟 期 收 割 前 1 0 d 1 5 d 放 干 水 晒 田。D B 5 3 2 8/T 2 9 2 0 2 346.5 收 货水 稻 黄 熟 后,籽 粒 成 熟 度 达 9 0%以 上,晴 天 机 械 化 收 割,人 工 晾 晒 或 机 械 烘 干。7 稻 田 鱼 养 殖7.1 前 期 准 备水 稻 收 割 后,稻 田 应 更 换 两 次 新 水,每 次 间 隔 1 周。7.2 放 养 要 求7.2.1 鱼 种 来 源来 源 于 具 备 水 产 苗 种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苗 种 生 产 企 业。7.2.2 鱼 种 质 量规 格 整 齐、体 质 健 壮、无 病 无 伤,经 产 地 检 疫 合 格。7.2.3 放 养 时 间7 月 中 旬。7.2.4 放 养 品 种以 全 雄 性 罗 非 鱼 为 主,可 适 当 套 养 鲢 鱼、鳙 鱼 等 品 种。7.2.5 放 养 规 格 与 密 度全 雄 性 罗 非 鱼 放 养 规 格 为 5 0 g/尾 1 0 0 g/尾,放 养 密 度 为 1 8 0 0 尾/亩。套 养 品 种 放 养 规 格 为 1 5 0 g/尾 2 0 0 g/尾,放 养 密 度 为 3 0 尾/亩。7.3 养 殖 管 理7.3.1 饲 料全 程 投 喂 罗 非 鱼 专 用 配 合 饲 料。饲 料 质 量 应 符 合 N Y 5 0 7 2 的 规 定。7.3.2 投 喂 方 法a)坚 持“四 定”原 则。b)每 天 投 喂 2 次,9:0 0 1 0:0 0、1 7:0 0 1 8:0 0 各 一 次。c)放 养 初 期,投 喂 粗 蛋 白 含 量 3 0%的 颗 粒 饲 料。d)9 月 中 旬 起,投 喂 粗 蛋 白 含 量 2 8%的 颗 粒 饲 料,直 至 起 捕 上 市。e)根 据 田 块 大 小 合 理 设 置 食 台,每 个 食 台 配 置 1 个 投 料 机。7.3.3 日 投 饵 量按 存 塘 鱼 总 体 重 的 3%4%进 行 投 喂,并 根 据 天 气、水 质、渔 情 等 变 化 情 况 灵 活 调 整。7.3.4 水 质 管 理a)保 持 水 体 溶 解 氧 在 5 m g/L 以 上。D B 5 3 2 8/T 2 9 2 0 2 35b)每 3 亩 5 亩 设 置 一 台 功 率 1.5 k w 的 增 氧 机。c)当 水 体 透 明 度 低 于 2 0 c m 时,可 注 换 新 水,换 水 量 为 每 次 3 0 c m 水 深。d)每 月 定 期 使 用 生 石 灰 或 微 生 物 制 剂 调 节 水 质。7.3.5 日 常 管 理按 照 S C/T 1 1 3 5.2 的 规 定 执 行。7.4 捕 捞年 底 至 竖 年 插 秧 前 捕 捞 上 市。捕 捞 方 式 宜 采 用 抬 网 起 捕,减 少 损 伤 率。8 田 埂 种 植8.1 品 种 选 择选 择 玉 米、黄 豆 等 作 物。8.2 种 植 管 理适 时 栽 种,科 学 管 理。8.3 收 获成 熟 时 适 时 收 割,晒 干(烘 干)储 藏。9 病 虫 害 防 治9.1 水 稻 及 田 埂 作 物 病 虫 害 防 治勤 观 察,掌 握 病 虫 害 发 生 动 态,遵 循“预 防 为 主,综 合 防 治,防 早 防 小、绿 色 高 效、统 防 统 治”的原 则,对 症、适 时、科 学 安 全 用 药。禁 止 使 用 高 毒、剧 毒、高 残 留 的 农 药。在 水 稻 生 产 关 键 期 采 用 人 工或 无 人 机 飞 防,喷 施 低 毒 低 残 留 农 药。田 埂 作 物 用 药,应 选 择 对 鱼 安 全 的 农 药。农 药 使 用 按 照 G B/T 8 3 2 1的 规 定 执 行。9.2 鱼 病 防 治遵 守“预 防 为 主,防 治 结 合”的 原 则,定 期 对 水 体 消 毒,调 节 水 质。渔 药 使 用 按 照 S C/T 1 1 3 2 的 规定 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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