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规范DB41/T 2567-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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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220 CCS C 80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2567 2023 消防技术 服务机构 服务规范 2023-12-15 发布 2024-03-12 实施 河南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41/T 2567 2023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一 般规 定.1 5 管 理要 求.2 6 服 务流 程.3 7 服 务要 求.3 8 档 案管 理.4 9 服 务质 量评 价与 改进.5 DB41/T 2567 2023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河 南省 消防 救援 总队提 出并 归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河 南省 消防救 援总 队、郑州 轻工 业大学、华 北水 利水 电大 学、河 南理 工大 学、河南城建 学院。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赵 伟 刚、郭华 杰、欧 阳锋、刘 新兵、焦 科龙、姚浩 伟、白国强、施秀 琴、郑 立刚、万 祥云、贾炳、竹为 民、郭绍 帅、王 新凯、夏冰、张慧彬、苏 文威、薛俊 龙、荆睿、刘凯、王海 成、马家辉、李 浩江、王 肖、王朝臣、吕 牮楠、刘 文娟。DB41/T 2567 2023 1 消防技术 服务机 构服务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消 防技 术服 务机构 的管 理要 求、服务 流程、服务 要求、档 案管 理、服 务质 量评 价与 改进。本文件 适用 于消 防技 术服 务机构 的服 务。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25201 建筑 消防 设施 的 维护管 理 XF 503 建 筑消 防设 施检 测 技术规 程 XF/T 3005 单位 消防 安全 评估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消 防技 术服 务机 构 从事消 防设 施维 护保 养检 测、消 防安 全评 估等 社会 消防技 术服 务活 动的 社会 组织。从 业人 员 依 法 取 得注 册 消防 工 程师资 格 并 在社 会 消防 技 术服务 机 构 中执 业 的专 业 技术人 员,以及 按 照有 关规 定 取得 消 防设 施 操作 员等 相 应消 防 行业 特 有工 种职 业 资格,在社 会 消防 技术 服 务机 构 中从 事 社会消防技术 服务 活动 的人 员。4 一般规 定 消防技 术服务 机构 及其从 业人员 开展社 会消 防技术 服务活 动应当 遵循 客观独 立、合 法公正、诚 实信用的 原则,并 应接 受行 政主管 部门 的监 督管 理。消防技 术服务 机构 及其从 业人员 应当依 照法 律法规、技术 标准和 从业 准则,开展建 筑消防 设施 维护保养 检测 和消 防安 全评 估,并 对服 务质 量负 责。消防技 术服务 机构 应当将 机构和 从业人 员的 基本信 息录入 社会消 防技 术服务 信息系 统,发 生变 更的应及 时办 理变 更手 续。消防技 术服务 机构 出具的 结论文 件,可 以作 为行政 主管部 门实施 消防 监督管 理和单 位或场 所开 展消防安 全管 理的 依据。消防技 术服务 机构 及其从 业人员 应对行 政主 管部门 依法进 行的监 督管 理协助 和配合,不得 拒绝 或者阻挠。DB41/T 2567 2023 2 5 管理要 求 服务机 构要 求 5.1.1 消防技 术服 务机 构的 设立 应符合 国家 有关 从业 要求。5.1.2 消防技 术服务 机构 应当建 立内部 管理制 度和 技术服 务质量 保证体 系,规范技 术服务 流程,加 强从业人 员管 理。5.1.3 消防技 术服 务的 仪器 设备,凡依 法需 要计 量检 定的,应按 有关 规定 进行 定期 计量检 定。5.1.4 消防技 术服 务机 构应 当保 留以下 记录:a)消防技 术服 务档 案;b)从业人 员的 劳动 合同、资 格证书、社 会保 险缴 纳证 明、工 资电 子支 付记 录和 工作记 录等;c)每年不 少 于4 次、总 时长 不少 于 16 小时 的内 部培 训 记录。5.1.5 消防技 术服 务机 构在 从事 社会消 防技 术服 务活 动中,不应 有下 列行 为:a)不具备 从业 条件 从事 社会 消防技 术服 务活 动;b)转包、分包 消防 技术 服务 项目;c)出具虚 假、失实 文件;d)消防设 施维 护保 养检 测机 构的项 目负 责人 或者 消防 设施操 作员 未到 现场 实地 开展工 作;e)泄露委 托方 商业 和技 术秘 密;f)指派无 相应 资格 从业 人员 从事社 会消 防技 术服 务活 动;g)冒用其 他消 防技 术服 务机 构名义 从事 社会 消防 技术 服务活 动;h)拒绝或 者拖 延提 供消 防技 术服务,或 者违 反程 序,压减内 容,降低 质量;i)涂改、倒卖、出 租、出借 或者以 其他 形式 非法 转让 资格证 书;j)故意压 低、哄抬 价格 等不 正当价 格竞 争;k)其他违 反法 律法 规的 行为。从业人 员要 求 5.2.1 从业人 员应当 依照 法律法 规、技 术标准 和从 业准则,开展 消防设 施维 护保养 检测、消防安 全 评估活动,并 对服 务质 量负 责。5.2.2 从业人 员不 得同 时 在2 个 及以上 消防 技术 服务 机构 执业。5.2.3 从业人 员不 得以 个人 名义 承接业 务。5.2.4 注册消 防工 程师 应依 法注 册执业,并 参加 继续 教育 或学习。质量管 理要 求 5.3.1 消防技 术服务 机构 应设立 技术负 责人,对本 机构的 消防技 术服务 活动 实施质 量管理,对出 具 的书面结 论性 文件 进行 技术 审核。技术 负责 人应 具备 一级注 册消 防工 程师 资格,并具 有不 少 于 3 个 消 防 技术服务 项目 的经 历。5.3.2 消防技 术服务 机构 承接业 务,应 与委托 方签 订消防 技术服 务合同,并 明确项 目负责 人。项 目 负责人应 具备 注册 消防 工程 师资格,并 应到 项目 现场 开展工 作。5.3.3 从事消 防技术 服务 的操作 人员应 取得注 册消 防工程 师或中 级及以 上消 防设施 操作员 职业资 格 证书。5.3.4 同一项 目的 技术 负责 人、项目负 责人 和操 作人 员应 由三名 具有 相应 资格 的不 同人员 担任。5.3.5 消防技 术服务 机构 出具的 书面结 论性文 件应 由技术 负责人、项目 负责 人签名 并加盖 注册机 构 颁发的执 业印 章,同时 加盖 消防技 术服 务机 构在 行政 主管部 门备 案的 印章。5.3.6 消防技 术服务 机构 应当在 其经营 场所的 醒目 位置公 示营业 执照、工作 程序、收费标 准、从 业 守DB41/T 2567 2023 3 则、注 册消 防工 程师 注册 证书、投诉 电话 等。5.3.7 对建筑 消防设 施进 行维护 保养检 测后,应当 制作包 含消防 技术服 务机 构名称、项目 负责人、维护保养 检测 日期 等信 息的 标识,在消 防设 施所 在建 筑的醒 目位 置予 以公 示。5.3.8 消防技 术服 务机 构收 费应 当遵守 价格 管理 法律 法规 的规定。5.3.9 消防技 术服 务机 构的 技术 服务活 动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按照国 家标 准、行业 标准 维护保 养检 测建 筑消 防设 施,开 展消 防安 全评 估活 动;b)在一个 维护 保养 年度 内,维护保 养服 务应 能覆 盖单 位或场 所的 所有 消防 设施,不得 漏项,经 维护保养 的建 筑消 防设 施性 能应符 合国 家标 准、行业 标准;c)检测应 覆盖 合同 约定 的所 有消防 设施 系统、项 目,重 点项目 不得 漏项,检 测结 论为合 格的 单 位或场所 消防 设施 性能 不应 存在严 重缺 陷;d)评估内 容应 包括 单位 或场 所的建 筑防 火、建 筑消 防 设施和 消防 安全 管理,评 估结论 为合 格的 单位或场 所不 应存 在重 大火 灾隐患。6 服务流 程 沟通拟 定方案。消 防技术 服务机 构与委 托方 进行初 步沟通,确定 服务 对象、范围和 项目等。根 据委托方 提供 的值 班、巡查、检测、灭 火演 练中 发现 建筑消 防设 施存 在问 题和 故障资 料与 数据,结 合 现 有的消防 法律 法规 和消 防技 术标准,拟 定方 案及 预算。签订合 同。消 防技 术服务 机构承 接业务,应 当与委 托方签 订合同,明 确服务 对象、范围、项目 和服务期 限以 及双 方的 权利、义务 和责 任。服务准 备。确定 项目 负责 人,按 照信 息管 理系 统的 要求制 定服 务计 划、下发 任务。实施服 务。依 据GB 25201、XF 503 或XF/T 3005 规 定内容 实施 服务,对重 点 环节按 照信 息管 理系统要求 通过 照片、视 频、文字等 形式 进行 记录,按 要求保 存过 程材 料。服务 过程中 发现 的问 题,应 及 时反馈给 委托 方。出具报 告书。服务 结束后,由项 目负责 人对 完成情 况进行 核验,确认 按计划 完成任 务,并 按相 关规定生 成报 告书。签发和 备案。由 技术 负责 人审核 并签 发报 告书,并 在信息 管理 系统 备案。归档。将技 术服 务过 程资 料和报 告书 等按 第8 章的 要求整 理归 档。7 服务要 求 消防技 术服务 机构 应当按 照法律 法规、标准 规范规 定的内 容、程 序、周期等 要求,开展消 防设 施维护保 养检 测和 消防 安全 评估。维护保 养机 构发 现消 防设 施存在 问题、故障,或者 接 到委托 方通 知要 求维 护,应当 在 24 小时 内予以响应。维护保 养最 低人 数和 工作 时长应 符合 表1 要求。表1 维护保 养最 低人 数和 工作 时长要 求 建筑面积/最低人数/人 人均工作时长/h 总工作时长/h 1 万及以下 2 4 8 1 万及以上,3 万以下 2 8 16 3 万及以上,5 万以下 2 12 24 DB41/T 2567 2023 4 表1 维护 保养 最低 人数 和 工作时 长要 求(续)5 万及以上,10 万以下 2 16 32 10万及以上 2 20 40 注:若人员增加,则人均工作时长可以按比例减少。检测最 低人 数和 工作 时长 应符合 表 2 要求。表2 检测最 低人 数和 工作 时长 要求 建筑面积/最低人数/人 人均工作时长/h 总工作时长/h 0.5万及以下 3 4 12 0.5万及以上,4 万以下 3 8 24 4 万及以上,10 万以下 4 16 64 10万及以上 5 16 80 注:若人员增加,则人均工作时长可以按比例减少。评估最 低人 数和 工作 时长 应符合 表 3 要求。表3 评估最 低人 数和 工作 时长 要求 项目类型 建筑面积/m2 最低人数/人 人均工作时长/h 总工作时长/h 公共建筑 2 万以下 2 16 32 2 万及以上,5 万以下 3 16 48 5 万及以上,10万以下 4 16 64 10 万及以上 4 24 96 其他建筑 2 万以下 2 8 16 2 万及以上,5 万以下 3 8 24 5 万及以上,10万以下 3 16 48 10 万及以上 4 16 64 注:若人员增加,则人均工作时长可以按比例减少。建筑消 防设 施检 测的 频次 和抽查 比例 应符 合XF 503 及有关 标准 规范 的要 求。建筑消 防设 施每 年应 至少 检测一 次,检测 对象 包括 全部设 备、组件,并 应符 合以下 要求:a)消防控 制室、消 防泵 房、电梯机 房、配电 室、风机 房、避 难层 等消 防安 全重 点部位 的消 防设 施应全数 检测;b)每个防 火分 区的 消防 设施 均应抽 检测 试,且抽 检的 设施应 具有 代表 性和 涵盖 性;c)住宅建 筑户 内消 防设 施的 抽检比 例为 每层 一处,公 共建筑 消防 设施 的抽 样应 按比例 均匀 分布。8 档案管 理 消防技 术服 务机 构应 当对 服务情 况作 出客 观、真实、完整 的记 录,并建 立完 善的服 务档 案。消防技 术服务 的档 案应包 括服务 方案,服务 合同,服务过 程的测 试记 录、照 片及视 频,技 术服 务报告,服务 评价 等资 料。DB41/T 2567 2023 5 消防技 术服务 应保 存电子 档案,服务方 案、服务合 同、技 术服务 报告 和服务 评价等 资料应 同时 保存纸质 档案。消防技 术服 务档 案保 管期 限不少 于 6 年。9 服务质 量评 价与 改进 消防技 术服 务机 构每 年应 对服务 的质 量和 效果 进行 一次评 价。消防技 术服 务机 构应 接受 社会单 位和 个人 的实 名评 价,按 表 4 执行。表4 社会消 防技 术服 务机 构评 价表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打分 1 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消防技术服务(40 分)2 对其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的满意度(30 分)3 对其消防技术服务标准的满意度(20 分)4 对其消防技术服务态度的满意度(10 分)合计 注:满分100分。59 分及以下为 差,60-79分为一般,80分及以 上为良好。消防技 术服务 机构 应针对 服务评 价中发 现的 问题及 时改进,完善 相关 管理制 度和服 务方案,持 续提高服 务质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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