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厕所保洁与服务规范DB3301/T 74—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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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1浙 江 省 杭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3 0 1/T 7 4 2 0 1 8代 替 D B 3 3 0 1/T 7 4 2 0 1 1公 共 厕 所 保 洁 与 服 务 规 范2 0 1 8-0 6-2 0 发 布 2 0 1 8-0 7-2 0 实 施杭 州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 B 3 3 0 1/T 7 4 2 0 1 8I前 言本 标 准 代 替 D B 3 3 0 1/T 7 4-2 0 1 1 公 共 厕 所 保 洁 与 服 务 规 范。本 标 准 是 在 D B 3 3 0 1/T 7 4-2 0 1 1 公 共 厕 所 保 洁 与 服 务 规 范 基 础 上,根 据 日 常 监 管 和 保 洁 服 务 实际,按 杭 州 市 打 造“国 内 最 清 洁 城 市”和 创 建 全 国 卫 生 城 市 要 求,进 行 修 订。本 标 准 与 D B 3 3 0 1/T 7 4-2 0 1 1 相 比 主 要 变 化 如 下:调 整 了 有 关 章 节 名 称 及 内 容;增 加 了 规 范 范 围,由 原 先 的 单 独 规 范 环 卫 公 共 厕 所 增 加 到 规 范 环 卫 公 共 厕 所、窗 口 单 位 附 设 公共 厕 所 和 社 会 对 外 开 放 卫 生 间 保 洁 与 服 务 要 求,并 对 新 增 窗 口 单 位 附 设 公 共 厕 所 和 社 会 对 外 开 放 卫 生 间服 务 和 保 洁 管 理 单 独 提 出 了 要 求;增 加 了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修 改 和 增 减 了 术 语 及 其 定 义;通 用 要 求 中 增 加 不 得 利 用 公 厕 进 行 经 营 活 动 的 内 容;公 厕 管 理 要 求 中 修 改 和 增 加 了 公 厕 布 局、人 员 要 求、水 电 设 施、卫 生 用 品 和 附 属 设 施 服 务 项 目、通 风 除 臭、信 息 公 开、公 厕 文 化 等 内 容;公 厕 标 志 标 牌 中 修 改 了 指 向 牌 设 置 内 容;公 厕 保 洁 要 求 中 修 改 和 增 加 了 全 面 保 洁、巡 回 保 洁、有 序 停 放 非 机 动 车 辆、设 施 维 修、工 具 晾晒、环 境 卫 生 指 标 控 制 等 内 容;修 改 和 增 加 了 附 录 A 星 级 分 类 内 容;增 加 了 附 录 B 环 卫 公 共 厕 所 保 洁 员 工 作 服 及 着 装 规 定;增 加 了 附 录 C 环 卫 公 共 厕 所 标 志 标 牌 图 例;增 加 了 附 录 D 窗 口 单 位 附 设 公 共 卫 生 间 和 社 会 对 外 开 放 卫 生 间 标 志 标 牌 图 例。本 规 范 编 制 的 内 容 符 合 相 关 法 律、法 规 的 要 求,编 写 格 式 按 照 G B/T 1.1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分:标 准 的 结 构 与 编 写 规 则 的 要 求。本 规 范 由 杭 州 市 城 市 管 理 委 员 会 提 出 并 归 口。本 规 范 起 草 单 位:杭 州 市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监 管 中 心。本 规 范 主 要 起 草 人:吴 瑛、柳 青、葛 利 萍、周 春 龙、胡 湘 明、陈 星、宋 薇、程 凯、何 亦 风。D B 3 3 0 1/T 7 4 2 0 1 81公 共 厕 所 保 洁 与 服 务 规 范1 范 围本 规 范 规 定 了 杭 州 市 环 卫 公 共 厕 所 保 洁 与 服 务 的 星 级 分 类 与 通 用 要 求、公 共 厕 所 管 理 要 求、标 识 标牌、公 共 厕 所 保 洁 要 求、监 督 评 价,杭 州 市 窗 口 单 位 附 设 公 共 厕 所 的 保 洁 与 服 务 管 理,杭 州 市 社 会 对 外开 放 卫 生 间 的 保 洁 与 服 务 管 理。本 规 范 适 用 于 杭 州 市 环 卫 公 共 厕 所、窗 口 单 位 附 设 公 共 厕 所 和 社 会 对 外 开 放 卫 生 间 的 保 洁 与 服 务。县(市)公 共 厕 所 的 保 洁 与 服 务 可 参 照 执 行。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1 0 0 0 1.1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G B/T 2 0 5 0 1.1 公 共 信 息 导 向 系 统G B/T 1 7 2 1 7 城 市 公 共 厕 所 卫 生 标 准C J J 1 4 城 市 公 共 厕 所 设 计 标 准C J J/T 1 2 5 环 境 卫 生 图 形 符 号 标 准C J J 2 7 环 境 卫 生 设 施 设 置 标 准H Z C G 0 7 杭 州 市 城 市 环 境 卫 生 作 业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3.1环 卫 公 共 厕 所由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部 门 直 接 管 理 的,在 道 路 两 侧 或 公 共 场 所 等 处 设 置 的 供 公 众 使 用 的 厕 所。3.2公 共 厕 所 保 洁 员公 共 厕 所 保 洁 员(以 下 简 称 保 洁 员),从 事 公 共 厕 所 设 施、设 备 管 理 和 保 洁 作 业 的 专 职 人 员。3.3周 边 环 境一 般 指 公 共 厕 所 管 理 范 围 内 区 域。3.4臭 味 强 度指 人 们 通 过 嗅 觉 感 觉 到 的 气 味 的 强 弱 程 度。国 内 采 用 6 级 强 度 表 示 臭 味 强 度:0 级 为 无 臭 味;1 级 为勉 强 感 觉 臭 味 存 在;2 级 为 稍 可 感 觉 出 的 臭 味;3 级 为 极 易 感 觉 臭 味 存 在;4 级 为 强 烈 的 气 味;5 级 为 无 法忍 受 的 极 强 气 味。D B 3 3 0 1/T 7 4 2 0 1 823.5公 厕 文 化根 据 公 共 厕 所 公 益 和 便 民 的 特 点,合 理 融 入 文 化 内 涵,对 公 共 厕 所 的 使 用 维 护 进 行 宣 传 教 育,合 理设 置 公 益 广 告、报 刊 栏、售 纸 机、爱 心 伞 等 便 民 设 施,使 公 共 厕 所 成 为 服 务 功 能 更 加 完 善,便 民 设 施 更加 丰 富,市 民 如 厕 更 加 便 利 的 综 合 性 的 服 务 平 台。3.6公 共 厕 所 指 向 牌 多 杆 合 一在 满 足 行 业 标 准、功 能 要 求、安 全 性 的 前 提 下,公 厕 指 示 牌 与 周 边 设 置 的 路 灯 杆、交 通 标 志 杆 合 杆设 置。3.7全 面 清 洁对 公 厕 对 外 进 行 全 面 清 扫,并 用 水 对 墙 面、地 面 瓷 砖 及 其 他 可 水 冲 设 施 进 行 擦 洗。3.8全 面 保 洁对 公 共 厕 所 内 外 环 境 进 行 全 面 清 洁。3.9巡 回 保 洁为 保 持 公 共 厕 所 的 整 洁,在 全 面 保 洁 后 进 行 的 巡 回 不 间 断 清 扫,做 到 随 脏 随 扫。3.1 0消 毒 杀 菌对 公 共 厕 所 开 放 区 域 全 面 喷 洒 消 毒 药 剂。3.1 1窗 口 单 位 附 设 公 共 卫 生 间车 站、码 头、广 场、特 色 街(区)、旅 游 景 点 等 窗 口 地 区 单 位 附 设 的 公 共 卫 生 间。3.1 2社 会 对 外 开 放 卫 生 间沿 街 宾 馆、饭 店、企 事 业 单 位 等 承 诺 向 公 众 开 放 的 单 位 内 部 卫 生 间。4 环 卫 公 共 厕 所 星 级 分 类 与 通 用 要 求4.1 星 级 分 类环 卫 公 共 厕 所 星 级 分 类 与 C J J 1 4 的 规 定 基 本 相 对 应,主 要 指 标 设 计 要 求 应 按 附 录 A 实 行。4.2 通 用 要 求4.2.1 公 共 厕 所 应 功 能 完 善,干 净、整 洁、舒 适、方 便。4.2.2 各 星 级 公 共 厕 所 保 洁 与 服 务 质 量 应 无 差 异。4.2.3 公 共 厕 所 主 体 建 筑、内 部 设 施、给 排 水、化 粪 池 或 贮 粪 池、无 障 碍 设 施、公 益 文 化 设 施 等 各 类硬 件 设 施 应 保 持 完 好,无 破 损 和 缺 失 问 题,各 项 功 能 应 符 合 使 用 要 求。4.2.4 不 得 利 用 公 共 厕 所 从 事 销 售 商 品(自 动 售 纸 机 除 外)、废 品 回 收 等 经 营 性 活 动。5 公 共 厕 所 管 理 要 求D B 3 3 0 1/T 7 4 2 0 1 835.1 开 放 时 间公 共 厕 所 应 实 行 2 4 小 时 免 费 开 放。5.2 保 洁 时 间在 规 定 时 段 内 应 有 专 人 进 行 保 洁 与 服 务,其 中 1 6 小 时 专 人 保 洁 与 服 务 规 定 时 间 段 为 6:0 0 2 2:0 0;1 8 小 时 专 人 保 洁 与 服 务 规 定 时 间 段 为 5:0 0 2 3:0 0;2 4 小 时 专 人 保 洁 与 服 务 规 定 时 间 段 为 全 天 2 4 小 时。5.3 公 厕 布 局5.3.1 公 共 厕 所 男 女 卫 生 间、小 便 间、盥 洗 室、工 具 间、管 理 间 和 休 息 区 布 局 应 按 附 录 A 要 求 设 置。5.3.2 公 共 厕 所 作 为 环 卫 爱 心 休 息 点,应 在 醒 目 位 置 张 贴 爱 心 休 息 点 牌 子,为 一 线 作 业 人 员 提 供 休 憩场 所。有 条 件 的 公 共 厕 所 可 提 供 热 水、微 波 炉 等 设 施 设 备。5.4 人 员 要 求5.4.1 宜 按 1 0 个 厕 位 配 备 一 名 保 洁 员。四 星 级 及 以 上 公 共 厕 所 应 实 行 男、女 分 设 保 洁 管 理。5.4.2 保 洁 员 应 统 一 着 装、佩 证 上 岗、文 明 用 语、礼 貌 待 人。在 需 要 时,应 对 老 弱 病 残 幼 等 特 殊 人 群提 供 如 厕 帮 助。保 洁 员 工 作 服 及 着 装 规 定 应 按 附 录 B 执 行。5.4.3 保 洁 员 应 熟 悉 公 共 厕 所 设 施 设 备 的 使 用,做 好 日 常 维 护 及 保 养,发 现 设 施 设 备 破 损 的,应 及 时报 修。市 民 需 要 时,应 向 如 厕 市 民 介 绍 公 共 厕 所 设 施 设 备 的 正 确 使 用 方 法。5.4.4 保 洁 员 不 得 在 除 管 理 间 外 的 公 共 区 域 从 事 洗 衣、洗 碗、烧 饭 等 与 工 作 无 关 的 事 情。5.4.5 保 洁 员 对 发 现 破 坏 公 共 厕 所 设 施 设 备 的 行 为,应 劝 阻 并 及 时 报 告。5.4.6 公 共 厕 所 管 理 房 归 该 公 厕 的 保 洁 员 使 用,不 得 居 住 无 关 人 员。保 洁 员 上 班 时 间 不 得 在 管 理 房 内干 与 公 厕 保 洁 无 关 的 事 情。5.5 水 电 设 施公 共 厕 所 所 有 供 水 和 供 电 设 施 应 正 常 启 用,不 得 无 故 关 闭 公 共 厕 所 内 外 照 明 和 洗 手 池 供 水。水 电 设施 宜 采 用 环 保 节 能 材 料。5.6 卫 生 用 品 和 附 属 设 施各 星 级 公 共 厕 所 卫 生 用 品 和 附 属 设 施 服 务 项 目 及 要 求 应 按 表 1 的 规 定 执 行。表 1序号 星 级 服务项目和要求1 一星级免费提供手纸(视条件设置自动出纸设施)、洗手液,保证用量保持在容器总容量的三分之一以上。视条件设置除臭设施。2 二星级免费提供手纸(视条件设置自动出纸设施)、洗手液,保证用量保持在容器总容量的三分之一以上。视条件设置除臭设施。3 三星级免费提供手纸(视条件设置自动出纸设施)、洗手液,保证用量保持在容器总容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免费提供干手器,设置除臭设施,确保公厕无臭味。4 四星级设置自动出纸设施,免费提供手纸、洗手液,保证用量保持在容器总容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免费提供干手器,设置除臭设施,确保公厕无臭味。5 五星级设置自动出纸设施,免费提供手纸、洗手液,保证用量保持在容器总容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免费提供干手器,空调在气温3 0 以上或5 以下启用,设置除臭设施,确保公厕无臭味。D B 3 3 0 1/T 7 4 2 0 1 845.7 通 风 除 臭公 共 厕 所 应 合 理 采 用 辅 助 除 臭 设 备,三 星 级(含)以 上 公 共 厕 所 应 设 置 除 臭 设 施,三 星 级 以 下 公 共厕 所 视 条 件 设 置 除 臭 设 施。5.8 应 急 处 置当 遇 到 恶 劣 天 气、停 水 停 电、管 道 堵 塞、人 流 量 剧 增 等 突 发 事 件 时,应 采 取 应 急 服 务 保 障 措 施,确保 公 共 厕 所 服 务 连 续、正 常。5.9 信 息 公 开应 设 置 公 共 厕 所 管 理 牌,公 示 公 共 厕 所 的 名 称、编 号、开 放 时 间、保 洁 时 间、管 理 类 别、管 理 单 位、监 督 电 话 等 信 息。5.1 0 公 厕 文 化应 根 据 公 共 厕 所 实 际 情 况,充 分 挖 掘 文 化 资 源。公 共 厕 所 文 化 资 源 开 发 中,广 告 设 置 面 积 应 不 超 过整 个 公 共 厕 所 内 部 立 面 的 2 0%,其 中 公 益 广 告 设 置 数 量 应 不 少 于 整 个 公 共 厕 所 广 告 数 量 的 5 0%。6 环 卫 公 共 厕 所 标 识 标 牌6.1 基 本 要 求公 共 厕 所 图 形 符 号 及 标 识 应 符 合 C J J/T 1 2 5 的 规 定,C J J/T 1 2 5 中 无 规 定 的 应 按 附 录 C 执 行。6.2 标 识 牌 的 设 置6.2.1 管 理 牌 应 设 置 在 公 共 厕 所 通 道 入 口 处 醒 目 位 置。6.2.2 夜 间 灯 光 指 示 标 识 应 设 置 在 公 共 厕 所 外 墙 醒 目 位 置。6.2.3 公 共 厕 所 外 墙 面 醒 目 位 置 应 设 置“公 共 厕 所”字 样,无 法 设 置“公 共 厕 所”字 样 的,可 在 外 墙设 置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的 图 形 符 号。6.2.4 男、女 厕 标 识 应 设 置 在 门 楣 正 上 方 处。6.2.5 坐 厕 位 标 识 应 设 置 在 厕 位 门 正 上 方 处。6.2.6 无 障 碍 设 施 标 识 应 设 置 在 无 障 碍 间 或 者 无 障 碍 厕 位 门 楣 正 上 方。6.2.7 工 具 间 标 识 应 设 置 在 工 具 间 门 楣 上 方 或 门 上 的 正 上 方。6.2.8 管 理 房 标 识 应 设 置 在 管 理 房 门 楣 上 方。6.3 指 向 牌 的 设 置应 在 距 公 共 厕 所 5 0 m 2 0 0 m 的 位 置,设 置 不 同 间 距 的 指 向 牌。按 照“多 杆 合 一”要 求,安 装 在 周 边交 通 标 志 杆、路 灯 杆 上,安 装 位 置 应 醒 目。不 同 的 方 向 每 座 公 共 厕 所 应 设 置 不 少 于 2 块 的 指 指 向 牌。指示 牌 的 内 容 应 包 括 公 共 厕 所 的 图 形 符 号、中 英 文 符 号、方 向 和 距 离。6.4 使 用 维 护6.4.1 公 共 厕 所 标 识 标 牌 应 保 持 清 洁,无 破 损、遮 挡、残 缺、锈 迹、歪 斜。6.4.2 各 类 指 向 性 标 牌 应 保 持 指 示 方 向 准 确。7 环 卫 公 共 厕 所 保 洁 要 求D B 3 3 0 1/T 7 4 2 0 1 857.1 全 面 保 洁 和 巡 回 保 洁7.1.1 在 保 洁 时 段 内,保 洁 员 开 始 及 结 束 时 应 全 面 清 洁 公 共 厕 所 1 次,其 中 2 4 小 时 保 洁 的 公 共 厕 所 应落 实 全 面 清 洁 3 次。7.1.2 在 保 洁 时 段 内,除 去 全 面 清 洗 时 间,其 他 时 间 段 应 不 间 断 进 行 巡 回 保 洁。7.1.3 应 每 天 对 公 共 厕 所 进 行 消 毒 杀 菌 1 次。7.2 周 边 环 境7.2.1 公 共 厕 所 周 边 环 境 应 整 洁 有 序,周 边 无 垃 圾、粪 便、污 水、杂 草、废 土,不 得 吊 挂 物 品,无 卫生 死 角,显 眼 处 不 得 晾 晒 衣 物。自 行 车、电 动 车 等 非 机 动 车 辆 应 在 固 定 位 置 有 序 停 放。7.2.2 坡 道、台 阶、扶 手 应 保 持 干 净 整 洁,不 得 有 障 碍 物。7.2.3 化 粪 池、贮 粪 池 周 围 场 地 应 保 持 整 洁,无 垃 圾、粪 迹、污 水,不 得 有 恶 臭、蝇 蛆。化 粪 池、贮粪 池 不 得 满 溢。7.3 内 部 环 境7.3.1 门 窗7.3.1.1 门 的 正、反 面 和 门 把 手 应 洁 净,无 污 迹 和 吊 挂 杂 物;门 缝 处 无 垃 圾、积 灰、锈 蚀。7.3.1.2 窗 玻 璃 应 干 净 明 亮,窗 台、窗 框、窗 纱、排 风 扇 等 处 应 无 垃 圾、杂 物、蛛 网、积 灰。7.3.2 地 面地 面 应 洁 净,无 垃 圾、污 迹、积 水、杂 物。7.3.3 7 厕 位7.3.3.1 蹲 便 器、座 便 器 内 外 应 洁 净,无 水 锈、粪 便、污 物、堵 塞。7.3.3.2 小 便 器(槽)应 清 洁,无 垃 圾、尿 垢、水 锈,管 道 沟 眼 应 保 持 畅 通。7.3.3.3 厕 位 隔 断 板 应 洁 净,无 积 灰、污 迹、蛛 网、乱 涂 乱 画。7.4 设 施 设 备7.4.1 内 部 设 施7.4.1.1 洗 手 池 及 台 面、拖 把 池、搁 物 台、镜 子 等 应 完 好,无 积 灰、污 迹、蛛 网、水 垢、毛 发、杂 物、乱 涂 乱 画。7.4.1.2 洗 手 液 分 配 器、干 手 器、除 臭 设 备、空 调、灯 具 及 开 关、拖 把 架、手 纸 盒 等 设 备 应 洁 净、无积 灰、污 迹,使 用 标 识 应 清 晰、无 污 迹。7.4.1.3 废 物 篓 内 废 弃 物 不 得 超 过 废 物 篓 的 平 口。7.4.2 设 施 维 护7.4.2.1 公 共 厕 所 维 修 人 员 接 到 维 修 报 告 后,应 及 时 维 修,保 证 公 共 厕 所 的 正 常 使 用。7.4.2.2 漏 水、便 器 堵 塞 等 故 障 应 在 2 小 时 内 修 复;确 实 无 法 及 时 修 复 的,应 报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备案,并 在 7 个 工 作 日 内 修 复。7.4.2.3 公 共 厕 所 门、窗、标 牌、无 障 碍 设 施 等 设 施 损 坏 应 在 2 4 小 时 内 修 复;确 实 无 法 及 时 修 复 的,应 报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备 案,并 在 7 个 工 作 日 内 修 复。7.4.2.4 维 修 设 施 时,应 有 明 显 标 识 提 示。公 厕 停 止 使 用,应 张 贴 停 用 通 知,明 确 停 用 时 间、原 因,D B 3 3 0 1/T 7 4 2 0 1 86并 采 取 设 置 流 动 厕 所 或 指 明 就 近 厕 所 位 置 等 临 时 性 过 渡 措 施。7.5 管 理 房公 共 厕 所 管 理 房 不 得 挪 作 他 用,室 内 保 持 整 洁,物 品 统 一 收 纳,不 得 饲 养 宠 物。7.6 内 外 墙 面 及 屋 顶7.6.1 内 外 墙 面 和 天 花 板 应 保 持 洁 净,无 积 灰、污 迹、渗 漏、蛛 网,无 乱 涂 乱 画、无 张 贴,不 得 安 装或 吊 挂 与 公 厕 管 理 无 关 的 物 品。7.6.2 屋 顶 应 无 垃 圾、无 杂 物,不 得 设 置 与 公 厕 管 理 无 关 的 物 品。7.6.3 公 共 厕 所 内 外 不 得 乱 接 水 管 电 线。7.7 作 业 和 工 具 放 置7.7.1 保 洁 作 业 时 需 在 入 口 处 设 置 提 示 牌。冲 洗 厕 所 地 面 和 雨 雪 冰 冻 天 气 时 需 设 置 防 滑 标 志 和 铺 设 防滑 垫。7.7.2 清 洁 大 小 便 洁 具 的 拖 把、抹 布 应 专 用,不 得 与 清 洁 其 他 设 施 的 拖 把、抹 布 混 用。7.7.3 每 座 公 厕 外 应 设 置 统 一 的 工 具 架,工 具 架 摆 放 不 得 影 响 路 人 通 行 和 公 厕 整 体 美 观。拖 把、扫 把、抹 布 晾 晒 时 应 置 于 工 具 架 上,晾 晒 完 后,应 及 时 放 回 工 具 间。其 它 作 业 工 具 保 洁 作 业 完 毕 后,应 统 一 放置 回 工 具 间。工 具 间 内 工 具 应 摆 放 整 齐。7.7.4 公 共 厕 所 内 部 通 道、洗 手 台 不 得 放 置 拖 把、水 桶、抹 布、扫 把 等 作 业 工 具 和 其 他 影 响 视 觉 观 瞻及 通 行 的 物 品。7.8 环 境 卫 生 控 制 指 标公 共 厕 所 环 境 卫 生 控 制 指 标 应 符 合 表 2 的 规 定。表 2编号 卫生指标 要求1 纸片(块)不应有2 烟蒂(个)不应有3 粪迹(处)不应有4 痰迹(处)不应有5 窗格积灰 不应有6 蛛网 不应有7 成蝇(只)三星级(含)以上公厕不应有一星级、二星级公厕不得多于 5 只8 蝇蛆(尾)在厕室的大小便器内外、地面和化(贮)粪池周围 3 0-5 0 厘米以内用肉眼观察不到蝇蛆。9 臭味强度(级)三星级(含)以上公厕臭味强度为 0。一星级、二星级公厕臭味强度1。注:臭味强度测定按G B/T 1 7 2 1 7 执行。D B 3 3 0 1/T 7 4 2 0 1 878 环 卫 公 共 厕 所 监 督 和 评 价8.1 监 督8.1.1 保 洁 与 服 务 的 实 施 单 位 应 建 立 完 善 的 工 作 制 度,对 保 洁 与 服 务 质 量 进 行 自 查。保 洁 与 服 务 的 管理 单 位 应 按 照 全 市 统 一 的 监 督 机 制,对 保 洁 与 服 务 质 量 进 行 检 查。8.1.2 对 监 督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以 及 投 诉 问 题,应 及 时 调 查、核 实、处 理,按 规 定 向 当 事 人 反 馈 调 查 处 理结 果。8.2 评 价公 共 厕 所 保 洁 与 服 务 质 量 宜 定 期 进 行 评 价,评 价 内 容 应 按 表 3 的 规 定 执 行。表 3序号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1 设施要求 各类硬件设施和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无破损和缺失问题,各项功能应符合使用要求。2 开放时间 按规定时间向公众免费开放。3 人员要求 按要求配置保洁员,保洁时间段内人员在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4 水电供应 水、电设施正常启用。5 卫生用品 免费提供卫生用品。6 信息公开应在公共厕所入口醒目处设置管理牌,公示公共厕所名称、编号、开放时间、保洁时间、管理类别、管理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7 标识标牌 标识标牌设置规范、设施完好。8 厕所保洁 按规范进行保洁作业,厕所内外环境保持干净整洁。9 窗 口 单 位 附 设 公 共 卫 生 间9.1 管 理 要 求公 共 卫 生 间 保 洁 管 理 工 作,应 由 产 权 单 位 负 责,或 者 由 产 权 单 位 委 托 环 境 卫 生 专 业 单 位 管 理,并 接受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监 督 检 查。公 共 卫 生 间 的 图 形 符 号 及 标 识 应 符 合 G B/T 1 0 0 0 1.1-2 0 1 2 的 规 定,G B/T1 0 0 0 1.1-2 0 1 2 中 无 规 定 的 应 按 附 录 D 执 行。9.2 开 放 时 间与 窗 口 单 位 经 营 时 间 同 步 免 费 对 公 众 开 放。9.3 保 洁 要 求D B 3 3 0 1/T 7 4 2 0 1 889.3.1 公 共 卫 生 间 应 落 实 专 职 保 洁 人 员,在 公 共 卫 生 间 开 放 时 间 段 内,保 洁 员 应 全 面 清 洁 公 共 卫 生 间不 少 于 1 次,其 他 时 间 段 不 间 断 进 行 巡 回 保 洁。9.3.2 公 共 卫 生 间 应 保 持 清 洁 卫 生,无 乱 写 乱 画、无 蚊 蝇、无 臭 味、无 乱 堆 物 品、无 积 水,无 纸 屑、烟 头、痰 迹 和 杂 物,大 便 器 内 无 积 粪,小 便 器(糟)内 不 积 存 尿 液,无 暴 露 的 保 洁 工 具,废 物 篓 内 垃 圾无 满 溢。地 面、墙 壁、天 花 板、门、窗、洗 手 台 盆 等 设 施 应 洁 净、无 积 灰、污 迹。9.4 设 施 设 备9.4.1 公 共 卫 生 间 应 设 置 手 纸 架 和 洗 手 液 设 备,提 供 免 费 手 纸 和 洗 手 液,保 证 用 量 保 持 在 总 容 量 的 三分 之 一 以 上。9.4.2 公 共 卫 生 间 应 设 置 除 臭 设 施,合 理 采 用 辅 助 除 臭 设 备,保 证 公 共 卫 生 间 内 无 异 味。9.4.3 屋 顶 墙 壁、门、窗、地 面 蹲 台、便 器、隔 断 板 门、洗 手(盆)池、挂 衣 钩 等 各 种 设 施、设 备 应齐 全 完 好,确 保 能 够 使 用。1 0 社 会 对 外 开 放 卫 生 间1 0.1 管 理 要 求由 各 区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与 本 辖 区 内 同 意 纳 入 内 部 卫 生 间 对 外 开 放 的 沿 街 单 位,签 定 对 外 开 放 协 议书。按 照“谁 经 营,谁 管 理”的 原 则,应 由 经 营 管 理 单 位 自 行 组 织 管 理,并 接 受 市、区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门 的 监 督 检 查。社 会 对 外 开 放 卫 生 间 的 图 形 符 号 及 标 识 应 符 合 G B/T 1 0 0 0 1.1-2 0 1 2 的 规 定,G B/T1 0 0 0 1.1-2 0 1 2 中 无 规 定 的 应 按 附 录 D 执 行。1 0.2 开 放 时 间社 会 对 外 开 放 卫 生 间 应 每 天 向 社 会 连 续 开 放 不 少 于 8 小 时,不 得 擅 自 关 闭 或 无 故 停 用。1 0.3 保 洁 要 求社 会 对 外 开 放 卫 生 间 应 保 持 清 洁 卫 生,无 乱 写 乱 画、无 蚊 蝇、无 臭 味、无 乱 堆 物 品、无 积 水,无 纸屑、烟 头、痰 迹 和 杂 物,大 便 器 内 无 积 粪,小 便 器(糟)内 不 积 存 尿 液,无 暴 露 的 保 洁 工 具,垃 圾 篓 内垃 圾 无 满 溢。地 面、墙 壁、天 花 板、门、窗、洗 手 台 盆 等 设 施 应 洁 净、无 积 灰、污 迹。1 0.4 设 施 设 备社 会 对 外 开 放 卫 生 间 应 保 持 设 施 完 好,屋 顶 墙 壁、门、窗、地 面 蹲 台、便 器、隔 断 板 门、洗 手(盆)池、挂 衣 钩 等 各 种 设 施、设 备 应 齐 全 完 好,确 保 能 够 使 用。D B 3 3 0 1/T 7 4 2 0 1 89A A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环 卫 公 共 厕 所 星 级 分 类 及 主 要 指 标 设 计 要 求序号类别项目五星级(一类)四星级(一类)三星级(二类)二星级(二类)一星级(三类)1建 筑 形 式及外观新颖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适合城市特点,形成独特景观新颖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适合城市特点,具有可观赏性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周边环境相协调2 室外绿化结合周边环境绿化美化结合周边环境绿化美化根据环境需要进行绿化视条件进行绿化卫生间周边环境整洁3 建筑面积1 5 0 以上。室内高度 3.7 米以上。8 0 以上。室内高度 3.7 米以上。5 0 以上。室内高度 3.7 米以上。4 0 以上。室内高度 3.7 米以上。3 0 以上。室内高度 3.7 米以上。4 平面布置管 理 间 1 0。工具间2。有休 息 区。男 卫 生间 的 大 便 间、小便 间 和 盥 洗 室 应分 室 独 立 设 置。女 卫 生 间 的 大 便间、盥 洗 室、母婴 室 分 室 独 立 设置。管理间1 0。工具间2。视 条 件 设 置 休息区。男卫生间大、小便间可不分设。盥洗室男女通用。管理间6。工具间1。视 条 件 设 置 休息区。男卫生间大、小便间不分设。盥洗室男女通用。管 理 间 6。工具间可与 管 理 间 共用。视条件设置休息区。男卫生间大、小便间不分设。盥 洗 室 男 女通用。管理间6。工具间1。无专门休息区。男卫生间大、小便间不分设。盥洗室男女通用5卫 生 间 大门有 有 设门或门挡 设门或门挡 设门或门挡6室 内 顶棚、墙面、地 面、蹲台室内顶棚采用防腐防潮环保耐用材料吊顶。室内墙面采用优质瓷面砖或石材铺贴到顶。地面、蹲台采用防滑耐用的优质地砖或石材铺设。室内顶棚采用防腐防潮环保耐用材料吊顶。室内墙面采用优质瓷面砖或石材铺贴到顶。地面、蹲台采用防滑耐用的优质地砖或石材铺设。室内顶棚视层高条件定。室内墙面采用质量较好的瓷面砖或石材铺贴到顶。地面、蹲台采用防滑耐用的地砖或石材铺设。室内顶棚视层高条件定。室内墙面采用质量较好的瓷面砖或石材铺贴到顶。地面、蹲台采用防滑耐用的地砖或石材铺设。室内顶棚视层高条件定。室内墙面采用质量较好的瓷面砖或石材铺贴到顶。地面、蹲台采用防滑耐用的地砖或石材铺设。7 供水排水供水管径5 0-9 0 m m,不暴露。地面排水设水封地漏或排水沟槽。排水管供水管径5 0-9 0 m m,不暴露。地面排水设地漏或排水沟槽。排水管供水管径5 0-7 5 m m,不暴露。地面排水设水封地漏。排水管 2 0 0 m m 以上,供水管径5 0-7 5 m m。地面排水设水封地漏。排水管 2 0 0 m m 以供水管径5 0-7 5 m m。地面排水设水封地漏。排水管2 0 0 m m 以上,带D B 3 3 0 1/T 7 4 2 0 1 81 02 0 0 m m 以上,带水封。2 0 0 m m 以上,带水封。带水封。上,带水封 水封。8三 格 化 粪池有 有 有 有 有9大 便 厕 位(下限):长宽1.4 m 1.0 m 1.3 m 1.0 m 1.2 m 0.9 m 1.2 m 0.9 m 1.2 m 0.9 m1 0大 便 厕 位隔断板防 酸、碱、刻、划、烫 的 环 保 耐用材料,高 1.8 m防酸、碱、刻、划、烫的环保耐用材料,高 1.8 m防酸、碱、刻、划、烫的环保耐用材料,高 1.8 m防酸、碱、刻、划、烫的环保耐用材料,高1.8 m防酸、碱、刻、划、烫的环保耐用材料,高 1.8 m1 1大 便 厕 位门防 酸、碱、刻、划、烫 的 环 保 耐用材料,高 1.8 m。门 锁 应 能 显 示有、无 人 上 厕,可内外开启防酸、碱、刻、划、烫的环保耐用材料,高 1.8 m门 锁 应 能 显 示有、无人上厕,可内外开启防酸、碱、刻、划、烫的环保耐用 材 料,高1.8 m。门锁应能显示有、无人上厕,可内外开启防酸、碱、刻、划、烫的环保耐用材料,高1.8 m。门锁应能显示有、无人上厕,可内开启防酸、碱、刻、划、烫的环保耐用材料,高1.8 m。门锁应能显示有、无人上厕,可内开启1 2男女厕位比例男女大便厕位比1:1.5 1:2男女大便厕位比 1:1.5 1:2男女大便厕位比 1:1.5 1:2男女大便厕位比 1:1.5男女大便厕位比 1:1.51 3大 便 器 数量及规格座、蹲 式 大 便 器不少于 2 0 个。蹲式 大 便 器 长 度 不小于 6 0 0 m m,其前沿 离 门 不 小 于4 0 0 m m座、蹲式独立大便 器 不 少 于 1 5个。蹲式大便器长 度 不 小 于6 0 0 m m,其 前 沿离 门 不 小 于4 0 0 m m座、蹲式独立大便 器 不 少 于 7个。蹲式大便器长 度 不 小 于6 0 0 m m,其 前 沿离 门 不 小 于3 0 0 m m座、蹲式大便器 不 少 于 6个,其前沿离门 不 小 于3 0 0 m m座、蹲式大便器不少于 5 个,其前 沿 离 门 不 小于 3 0 0 m m1 4小 便 站 位间距0.8 m 0.8 m 0.7 m 0.7 m视情况恰当处理1 5小 便 站 位隔板宽 0.6 m,高 0.8 m,下沿距地面高0.4 m宽 0.4 m,高0.8 m,下沿距地面高 0.4 m宽 0.4 m,高0.8 m,下沿距地面高 0.4 m宽 0.4 m,高0.8 m,下沿距地面高 0.4 m视情况处理1 6 小便器优质材料制作大半挂,设儿童小便器优质材料制作大半挂,设儿童小便器标准大半挂或落地式,设儿童小便器标准大半挂或落地式,设儿童小便器;标准大半挂或落地式D B 3 3 0 1/T 7 4 2 0 1 81 11 7大、小 便器 清 理 方式采用节水冲洗或其他免水、无水式技术成熟的冲洗方式,冲洗设备应具备性能稳定、便捷、美观等功能。采用节水冲洗或其他免水、无水式技术成熟的冲洗方式,冲洗设备应具备性能稳定、便捷、美观等功能。采用节水冲洗或其他免水、无水式技术成熟的冲洗方式,冲洗设备应具备性能稳定、便捷、美观等功能。采用节水冲洗或其他免水、无水式技术成熟的冲洗方式,冲洗设备应具备性能稳定、便捷、美观等功能。采用节水冲洗或其他免水、无水式技术成熟的冲洗方式,冲洗设备应具备性能稳定、便捷、美观等功能。1 8无 障 碍 通道按轮椅宽 8 0 0 m m,长 1 2 0 0 m m 设计进出 通 道 的 宽 度、坡度和转弯半径按 轮 椅 宽8 0 0 m m,长1 2 0 0 m m 设 计 进出通道的宽度、坡 度 和 转 弯 半径按 轮 椅 宽8 0 0 m m,长1 2 0 0 m m 设 计 进出通道的宽度、坡 度 和 转 弯 半径按 轮 椅 宽8 0 0 m m,长1 2 0 0 m m 设 计进 出 通 道 的宽度、坡度和转弯半径视条件定1 9特 殊 功 能间设置独立的特殊功能间,男女通用。应带有扶手架。设 置 独 立 的 特殊功能间,男女通用。应带有扶手架。设 置 独 立 的 特殊功能间,男女通 用。无 条 件的,可设特殊功能厕位。应带有扶手架。设置独立的特殊功能间,男女通用。无条件的,可设特殊功能厕位。应带有扶手架。视条件设置,应带有扶手架。2 0老 年 人 厕位男女卫生间各设带标准扶手架的蹲便器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设置数量。男女卫生间各设带标准扶手架的蹲便器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设置数量。男 女 卫 生 间 各设 带 标 准 扶 手架 的 蹲 便 器 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设置数量。男 女 卫 生 间各 设 带 标 准扶 手 架 的 蹲便器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 设 置 数量。男女卫生间各设带标准扶手架的蹲便器厕位。2 1残 疾 人 小便器男卫生间设带标准扶手架的小便站位男卫生间设带标准扶手架的小便站位男卫生间设带标准扶手架的小便站位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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