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DB3301/T 0438—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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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60 CCS A 20 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3301/T 0438 2023 公务用车 全生命周 期管理规 范 2023-12-31 发布 2024-01-31 实施 杭州市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3301/T 0438 2023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杭 州市 机关 事务 管理局 提出、归 口并 组织 实施。本文件 起草 单位:杭 州市 机关事 务管 理局、杭 州市 直属机 关车 队管 理服 务中 心、中 国计 量大 学。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胡继 明、何 捷、赖立 新、汤渊 妍、王 晓军、徐 茜、余晓、林泽 源。DB3301/T 0438 2023 1 公务用车 全生命 周期管理 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了 公务 用车管 理的总 体原则、编 制管理、配备 管理、使用 管理、维修管 理、处 置管 理、数字管 理和 评价 改进 等内 容。本文件 适用 于各 级党 政机 关、人 民团 体和 参照 公务 员法管 理的 事业 单位 公务 用车管 理工 作。其他 事业单位 公务 用车(含 业务 用车)管理 可参 照执 行。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本文件 没有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公务用 车 official vehicles 用于保 障公 务活 动的 机动 车辆,包括 机要 通信 用车、应急 保障 用车、执 法执 勤用车、特 种专 业技 术用车和 行政 执法 专用 车以 及其他 按照 规定 配备 的保 障车辆 等。公务用 车全 生命 周期 管理 life-cycle management of official vehicles 将公务 用车 管理 视作 一个 系统,包括 编制 管理、配 备管理、使 用管 理、维修 管理、处置 管理 和评 价改进等 环节,从 系统 的要 素、结 构、功能、运 行机 制、结 果等 方面 实现 全周 期统筹 和全 过程 整合。先指标 后预 算 quota before budgets 公务用 车使用 单位 在规定 时间内 申请次 年车 辆配备 更新(新增)指标,审批 通过后 才可申 请预 算,以实现 前置 管理。4 总体原 则 统一管 理 公务用 车全 生命 周期 管理 实行统 一编 制、统一 标准、统一 购置 经费、统 一采 购配备。经济环 保 公务用 车应 厉行 节约,避 免浪费,在 车型 选择、车 辆配置 方面 以能 用、够用、省用 为原 则,倡 导低碳环保,提 高使 用效 率。过程闭 环 公务用 车采 用全 生命 周期 的管理 模式,各 个环 节有 机有序、协 同配 合、闭环 运行,提升 管理 的质 量和效能。公 务用 车全 生命 周期的 管理 模式 见 图 1。DB3301/T 0438 2023 2 图1 公务用 车全 生命 周期 管理 模式 5 编制管 理 基本要 求 公务用 车主 管部 门应 控制 车辆编 制数,车 辆编 制数 应根据 机构 设置、人 员编 制和工 作需 要等 因素 确定。分类核 定 5.2.1 机要通 信用 车、应急 保障 用车等 编制 由公 务用 车主 管部门 核定。5.2.2 执法执 勤用 车、特种 专业 技 术用车 和行 政执 法专 用车 等编制 由财 政部 门会 同相 关主管 部门 确定,并经公 务用 车主 管部 门确 认。编制核 定 公务用 车编 制核 定标 准应 符合省 级党 政机 关公 务用 车管理 相关 文件 规定。动态调 剂 5.4.1 编制改 革时按 照“车随职 能走”原则,由公 务用车 使用单 位提出 调整 方案,报公务 用车主 管 部门审核。5.4.2 撤并、升降格 或者 职能、人员编 制调整 的,应根据 实际人 员编制 数重 新核定 编制,并对车 辆 编制数进 行调 剂。5.4.3 新设立 的单 位不 宜再 核批 公务用 车编 制,以安 排交 通经费 的形 式解 决公 务出 行需求。6 配备管 理 DB3301/T 0438 2023 3 配备要 求 6.1.1 公务用 车主管 部门 应编制 年度配 备更新 计划,并会 同财政 部门,按照“先指 标后预 算”的 审 批模式,对配 备更 新(新 增)计划 进行 审核,财政 部 门以“更新 指标”作为 核 批预算 的首 要依 据,具体 流程见附 录A。6.1.2 应配备 国产 汽车,不 宜配 备越野 车。6.1.3 无特殊 情况,应选 择新能 源汽车。逐年 扩大 新能源 汽车配 备比例,可 按照车 辆用途、车辆 类 型和使用 场景,分 类设 置公 务用车 新能 源化 的目 标比 例。配备标 准 6.2.1 燃油汽 车 按附 录B 规 定配 备。6.2.2 新能源 汽车 新能源 汽车 包括 纯电、插 电式混 合动 力和 增程 式混 合动力 三种 类型。配 备纯 电式新 能源 汽车 的价 格应在18 万 元以 内,配备 插 电式混 合动 力和 增程 式混 合动力 的新 能源 汽车 价格 应在 18 万 元以 内、排气 量1.8 升(含)以 下。6.2.3 特殊情 形 6.2.3.1 机要通 信用车、应 急保障 用车高 于规定 配备 标准的 车辆,由公务 用车 使用单 位提出 申请,经本级公 务用 车主 管部 门审 核后报 上级 主管 部门 审批。6.2.3.2 执法执 勤用车、特 种专业 技术用 车和行 政执 法专用 车高于 规定配 备标 准的,由公务 用车使 用单位提 出申 请,经本 级财 政部门 审核 后报 上级 财政 部门审 批。更新标 准 6.3.1 公务用 车主管 部门 或财政 部门应 根据上 报的 车辆情 况,按 照购买 年份、行驶 公里数 及车辆 状 况进行综 合评 估,编制 更新 计划。6.3.2 车辆使 用年 限超 过 8 年 的 可申请 更新,达 到更 新年 限仍能 继续 使用 的,应根 据实际 情况 继续 使用。6.3.3 车辆确 因存在 严重 安全隐 患等原 因,无 法正 常使用,需提 前更新 的,应提供 第三方 专业检 测 机构出具 的车 辆安 全性 能等 检测报 告,履行 审批 手续。6.3.4 车辆更 新应 控制 配备 标准,无特 殊情 况的,按 既有 车辆类 型进 行更 新。7 使用管 理 使用要 求 7.1.1 使用单 位应 按照 规定 使用 公务用 车,加强 监督,降 低运行 成本。7.1.2 使用单 位不 应超 范围 使用 公务用 车,使用 中不 应发 生以下 情形:a)公车私 用或 者改 变使 用用 途;b)对外出 租出 借;c)故意损 坏卫 星定 位装 置或 遮挡、毁坏 公务 用车 标识;d)酒店、宾馆、娱 乐场 所、景区、居民 小区 等非 定点 停放场 所停 放非 执行 公务 的公务 用车;DB3301/T 0438 2023 4 e)其他违 反公 务用 车使 用管 理规定 行为。运行管 理 7.2.1 用车流 程 7.2.1.1 用车流 程包 括用 车申 请、用车审 核、调度 派车、出 车使用 和交 车归 队等 环节。7.2.1.2 用车流 程宜 通过 公务 用车 管理信 息系 统平 台进 行。7.2.2 标识管 理 除涉及 国家 安全、侦察 办 案和其 他有 保密 要求 的特 殊工作 用车 外,公 务用 车 应喷涂 统一 标识。机要应急用 车、特种 专业 技术 用车喷 涂“公务”字样(字体),并附 监督 电话。执法执 勤用 车已 有明 确统 一制式标 识的,按 要求 喷涂 标识并 管理,尚 未规 定统 一标识 图案 的,先喷 涂“执法”字样 及监 督电 话 作 为过渡。喷涂 样式 的规 格、尺寸、颜色 等,应符 合附 录 C 的 规定。7.2.3 日常管 理 应符合 下列 规定:a)建立公 务用 车管 理台 账,对相关 证照 档案 存档 管理;b)及时登 记公 务用 车使 用时 间、事 由、人员、地 点、里程、油耗、费 用等 信息 并定期 公示;c)执行指 定地 点停 放制 度,节假日 期间 除工 作需 要外 应封存 停驶 车辆;d)公务用 车的 保险、维 修和 加油实 行政 府集 中采 购,按要求 定点 保险、定 点维 修、定 点加 油;e)定期开 展安 全和 车容 车貌 检查,对 车辆 实行 月检、季 检和抽 检的“三检”制度,确保用 车安 全;f)制定驾 驶员 服务 规范,提 升公务 用车 服务 保障 水平;g)对公务 用车 的油 耗运 行费 用进行 单车 核算,每月 末 驾驶员 上报 公里 数,公 务 用车主 管部 门进 行行驶公 里数 和百 公里 油耗 统计,并开 展年 度绩 效评 价。监督管 理 7.3.1 公务用 车应 配备 车载 卫星 定位系 统,可实 时、真实、准确 查询 车辆 动态 数据。7.3.2 建立对 公务 用车 停放 情况 可视化 实时 监管 的电 子围 栏,实 行“一车 一围 栏”。7.3.3 建立健 全车 辆违 章信 息预 警制度,对 多次 或连 续发 生违章 情况 的车 辆进 行系 统预警。7.3.4 应及时 受理、查 处群 众举 报的公 务用 车使 用问 题。8 维修管 理 基本要 求 8.1.1 应定期 开展 常规 车况 检测、车辆 保养,保 证车 辆正 常行驶。8.1.2 应执行 维修 保养 审批 制度,维修 保养 费用 结算 应公 开透明、单 据齐 全。维修流 程 8.2.1 公务用 车维修 应按 流程申 请、审 批,携 公 务用车 定点维 修送修 单(见附 录 D)进行维 修 保养。定 点维 修管 理流 程见 附录 E。8.2.2 根据维 修保 养结 算明 细表、经双 方审 批确 认的 公 务用车 定点 维修 送修 单 和发票 定期 结算。服务企 业选 择和 考核 DB3301/T 0438 2023 5 8.3.1 实行车 辆维修 和保 养框架 协议采 购,根 据企 业资质、企业 规模、场地 位置、服务价 格等因 素 选取定点 维修、保 养服 务企 业。8.3.2 应对定 点维修、保 养服务 企业进 行日常 考核,考核 内容应 包含但 不限 于维修 时效、维修质 量、配件质 量、维修 价格、服 务质量、维 修档 案等,考 核结果 作为 是否 续约 的重 要依据。9 处置管 理 处置要 求 9.1.1 公务用 车处 置应 履行 审批 手续,未按 规定 审批 的不 可进行 处置。9.1.2 需更新 车辆 的处 置,应 根据 分类向 公务 用车 主管 部门 或财政 部门 先行 申请 获批 车辆“更 新指 标”。9.1.3 处置方 式包 括报 废、无偿 调拨(划转)、报损、出 售、捐 赠等,处 置前 应进 行鉴定 评估。9.1.4 经公务 用车主 管部 门批准,公务 用车使 用单 位应及 时向国 有资产 管理 部门及 公安交 通管理 部 门申请办 理资 产转 移或 报废 相关手 续。处置流 程 9.2.1 申请。公务 用车 使用 管理 单位提 出“车辆 处置 申请”,并 提交 相应 材料,具 体流程 见附 录 F。9.2.2 批准。公务 用车 主管 部门 和财政 部门 对车 辆处 置的 审批实 行闭 环管 理。9.2.3 实施。公务用 车处 置应按 本级行 政事业 单位 国有资 产处置 有关规 定执 行,处 置收入 按照政 府 非税收入 有关 规定 管理。9.2.4 核实。公务 用车 处置 工作 应按资 产处 置程 序 在 1 年 内完成,公 务用 车主 管部 门会同 有关 部门 视情对退 编车 辆处 置结 果进 行核实。10 数字管 理 平台化 管理 10.1.1 公务用 车的 编制、处 置、更新、新增 和调 拨等 申请 应在政 府采 购平 台办 理。10.1.2 公务用 车的 经费 申请 等应 在“预 算一 体化”平 台办 理。10.1.3 各类公 务用 车均 应纳 入数 字化管 理平 台集 中管 理,实现公 务用 车申 请、调 度、结算、监 管等“一张网”管理。10.1.4 数字化 管理 平台 对公 务用 车的使 用实 现“申请 审 批派 单 接单 回 单”的全流 程一 体化 闭环管理。10.1.5 公务用 车使 用单 位应 将实 有数量 和车 辆信 息录 入数 字化管 理平 台。编制 数和 实有数,应 与平 台内数据 逐一 核对,确 保基 础信息 完整、准 确。10.1.6 实行“一车 一档”,车辆 信息包 含但 不限 于车 辆品 牌型号、车 辆性 质、购 车 价格、排量 等身 份信息,车辆 保险、维 修、加油、ETC 等关 键数 据,实现信 息实 时可 查、单车 核算。10.1.7 驾驶员 档案 录入 数字 化管 理平台,驾驶 员信 息可 包 含个人 基本 信息、个人 健 康信息、驾车 违章信息等。数据资 源管 理 10.2.1 公务用 车主 管部 门应 建立、实 施用 车数 据分 析制 度,规定数 据分 析的 职责、周 期和分 析报 告的主要内 容。10.2.2 公务用 车主 管部 门应 汇总 全部车 辆行 驶数 据,并可 随 时调取 查询。数 据统 计分 析 的结果 可用 于:DB3301/T 0438 2023 6 a)合理安 排车 辆资 源;b)掌握用 车情 况;c)核算车 辆运 行成 本,为车 辆编制 核定 和配 备更 新提 供数据 支撑。10.2.3 公务用 车使 用单 位应 编制 本单位 公务 用车 统计 报告,并报 送公 务用 车主 管部 门汇总。10.2.4 公 务 用 车 主管 部 门 负责 审核 汇 总 本 地区 单 位 报送 的公 务 用 车 统计 报 告,并 报送 上 级 公 务用 车主管部 门。11 评价改 进 评价 11.1.1 公 务 用 车 主管 部 门 应定 期对 公 务 用 车全 生 命 周期 管理 进 行 评 价,定 期 通报 或公 示 相 关 评价 情况,评 价内 容包 含但 不限 于:a)全生命 周期 管理 各个 环节 的实施 情况;b)数字化 应用 程度;c)取得的 经济 效益、社 会效 益和生 态效 益。11.1.2 公务用 车全 生命 周期 管理 的评价 结果 可用 于管 理改 进,也可 用于 驾驶 员考 核,以及维 修、保 险、加油等 服务 企业 的选 择。改进 11.2.1 公务用 车主 管部 门应 根据 评价结 果,寻找 持续 改进 的机会,提 出改 进措 施。11.2.2 公务用 车主 管部 门应 对改 进措施 的实 施情 况进 行记 录,并 评价 改进 措施 的有 效性。DB3301/T 0438 2023 7 附录A(资料 性)公务用 车“先指 标后 预算”流程 A.1 图A.1 给出 了执 法执 勤用 车、特 种专 业技 术用 车和 行政执 法专 用车 审批 流程。图A.1 执法执 勤用 车、特种 专业 技术用 车和 行政 执法 专用 车审批 流程 A.2 图A.2 给出 了机 要通 信用 车和应 急保 障用 车审 批流 程。图A.2 机要通 信用 车和 应急 保障 用车审 批流 程 DB3301/T 0438 2023 8 附录B(规范 性)公务用 车配 备标 准 表B.1 规定 了公 务用 车配 备标准。表B.1 公务用 车配 备标 准 用车编制 车辆配置 车型 说明 价格(万元)排气量(L)机要通信用车 12 1.6 轿车或小型客车 应急保障用车 18 1.8 轿车或小型客车 25 3.0 小型客车、中型客车 特殊情况下配置 45 大型客车 特殊情况下配置 执法执勤用车 行政执法专用车 12 1.6 轿车或小型客车 18 1.8 轿车或小型客车 工作需要可配备 25 3.0 小型客车、中型客车 特殊情况下可配备 45 大型客车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配备标准由有关主管部门按实际工作需要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决定 DB3301/T 0438 2023 9 附录C(规范 性)公务用 车标 识方 案 图C.1 图C.6 规定 了公 务用车 标识 方案。图C.1 图C.2 图C.3 DB3301/T 0438 2023 10 图C.4 图C.5 图C.6 DB3301/T 0438 2023 11 附录D(资料 性)公务用 车定 点维 修送 修单 表D.1 给出 了公 务用 车定 点维修 送修 单。表D.1 公务用 车定 点维 修送 修单 送修时间:年 月 日 NO:送修单位填写 单位名称(盖章)车辆品牌 地 址 车牌号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行驶里程 公里 故障内容或维修要求 送修人(签字):审 核意 见 更换零部件的处理意见 单位收回 保留备查厂方回收 审核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定点维修企业填写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维修项目内容:检修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材料进价明细 材料进价小计 材料管理费(管理费率%)工时费(时 元/时)其他费用明细 预计完工验收时间:年 月 日 维修费用合计 送修单位确认意见 确认人(签字):年 月 日 送修单位验收意见 验收人(签字):年 月 日 DB3301/T 0438 2023 12 附录E(资料 性)公务用 车定 点维 修管 理流 程 图E.1 给出 了公 务用 车定 点维修 管理 流程。图E.1 公务用 车定 点维 修管 理流 程 DB3301/T 0438 2023 13 附录F(资料 性)公务用 车更 新(新增)和 处置办 理流 程 图F.1 给出 了公 务用 车更 新(新 增)和处 置办 理流 程。图F.1 公务用 车更 新(新增)和 处置办 理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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