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6 5.0 2 0.4 0C C S B 6 4DB4409茂 名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4 0 9/T 3 6 2 0 2 3化 橘 红 嫁 接 育 苗 技 术 规 程T e c h n i q u e R u l e s F o r G r a f t e d S e e d l i n g P r o d u c t i o n F o r C i t r u s G r a n d i s T o m e n t o s a 2 0 2 3-1 2-2 0 发 布 2 0 2 3-1 2-2 5 实 施茂 名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4 4 0 9/T 3 6 2 0 2 3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茂 名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广 东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果 树 研 究 所、茂 名 市 农 业 科 技 推 广 中 心、广 东 茂 名 农 林 科 技 职业 学 院、化 州 化 橘 红 药 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广 东 省 粤 科 标 准 化 科 学 研 究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朱 从 一、曾 继 吾、吴 平 治、曹 征、罗 剑 斌、陈 俊、黄 永 敬、李 锋、余 品 皓、余品 宽、曾 冬 苗、吴 巧、钟 瑗。D B 4 4 0 9/T 3 6 2 0 2 31化 橘 红 嫁 接 育 苗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化 橘 红 嫁 接 育 苗 的 术 语 和 定 义、圃 地 选 择 和 处 理、砧 木 培 育、嫁 接 苗 木 培 育、病 虫 害防 控、苗 木 出 圃、包 装、标 签 和 运 输 的 技 术。本 文 件 适 用 于 茂 名 市 化 橘 红 嫁 接 苗 木 的 繁 育 技 术 管 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9 6 5 9 柑 桔 嫁 接 苗N Y 5 0 1 0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种 植 业 产 地 环 境 条 件N Y/T 4 9 6 肥 料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通 则N Y/T 5 2 5 有 机 肥 料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化 橘 红 C i t r u s g r a n d i s T o m e n t o s a 芸 香 科 柑 桔 属 植 物 化 州 柚。3.2嫁 接 g r a f t将 一 种 植 物 的 枝 条 或 芽 移 接 到 另 外 一 种 植 物 的 茎 干 上,使 之 愈 合 生 长 在 一 起,形 成 新 的 植 株。3.3砧 木 r o o t s t o c k嫁 接 育 苗 时 用 的 苗 桩。3.4接 穗 s c i o n嫁 接 育 苗 时 接 在 砧 木 上 的 枝 条 或 芽。4 圃 地 选 择 和 处 理D B 4 4 0 9/T 3 6 2 0 2 324.1 圃 地 选 择4.1.1 地 面 平 整 开 阔,背 风 向 阳,日 照 良 好,水 源 充 足,排 灌 方 便。交 通 运 输 便 利。4.1.2 土 壤 疏 松 肥 沃、富 含 有 机 质,土 壤 p H 6.0 p H 7.0,周 围 无 污 染 源,远 离 柑 桔 生 产 果 园 2 k m 以上,隔 离 条 件 较 好。4.1.3 其 他 环 境 条 件 应 符 合 N Y 5 0 1 0 的 规 定。4.2 圃 地 处 理4.2.1 建 立 砧 木 培 育 圃、采 穗 圃 和 育 苗 圃,在 4 0 目 防 虫 网 室 中 繁 育。进 出 防 虫 网 室 门 口 应 设 置 消 毒 缓冲 间。4.2.2 播 种 前 3 0 天 6 0 天 进 行 全 园 翻 耕 2 0 c m 3 0 c m,每 6 6 7 m2施 腐 熟 有 机 肥 1 0 0 0 k g 2 0 0 0 k g、复合 肥 5 0 k g 1 0 0 k g、钙 镁 磷 肥 1 0 0 k g 作 为 基 肥。有 机 肥 应 符 合 N Y/T 5 2 5 的 规 定,肥 料 使 用 方 法 符 合N Y/T 4 9 6 的 规 定。4.2.3 结 合 整 地 深 翻,撒 施 适 量 农 药 翻 入 土 中(见 附 录 A),防 治 立 枯 病 等 病 虫 害。4.2.4 土 地 平 整 后,按 南 北 方 向 作 畦,畦 面 宽 1.0 m 1.2 m、畦 高 2 5 c m 3 0 c m,畦 沟 宽、深 2 5 c m,畦长 依 地 形 而 定。5 砧 木 培 育5.1 种 子 采 收 和 处 理5.1.1 从 生 长 健 壮、无 检 疫 性 病 虫 为 害 的 酸 柚 成 熟 果 实 中 采 收 砧 木 种 子。选 择 粒 大、饱 满 的 种 子,清洗、阴 干。如 不 立 即 播 种,用 沙 藏 保 存。5.1.2 播 种 前,将 种 子 放 于 5 0 5 2 热 水 中 预 处 理 5 m i n,然 后 移 入 5 5 5 6 热 水 中 浸 泡 5 0 m i n消 毒。处 理 后 立 即 摊 开 冷 却,适 量 种 衣 剂 拌 种,晾 干 后 即 可 播 种。5.2 播 种5.2.1 冬 播 在 1 1 月 次 年 1 月,春 播 在 2 月 3 月。5.2.2 把 种 子 均 匀 地 撒 播 在 畦 面 上,粒 距 1.5 c m,每 6 6 6.7 m2播 种 1 5 0 k g 2 0 0 k g,播 种 后 用 木 板 施加 压 力,使 种 子 陷 入 土 中,覆 盖 一 层 0.5 c m 的 细 沙 土,浇 水 至 土 壤 湿 润。5.3 砧 木 苗 管 理5.3.1 保 持 苗 床 土 壤 湿 润,注 意 防 涝、防 旱。5.3.2 及 时 疏 除 畸 形 苗、弱 苗 和 白 化 苗,及 时 田 间 除 草。5.3.3 砧 木 苗 长 出 3 片 4 片 真 叶 时 即 可 施 肥,薄 施 勤 施。5.4 砧 木 苗 移 植5.4.1 砧 木 幼 苗 高 1 5 c m 以 上,选 择 无 风 或 微 风 的 晴 天 或 阴 天 进 行 移 植。5.4.2 移 植 前 应 充 分 淋 水,挑 选 生 长 健 壮、主 根 直 生 的 砧 木 幼 苗,按 大 小 分 批 进 行 移 植。5.4.3 培 育 大 田 裸 根 苗,砧 木 直 接 移 植 在 育 苗 地 内。种 植 的 株 距 为 1 5 c m 2 0 c m,行 距 为 2 0 c m 2 5 c m。5.4.4 培 育 容 器 苗,砧 木 直 接 移 植 在 育 苗 容 器 的 基 质 内。5.4.5 育 苗 容 器 为 聚 乙 烯(P E)塑 料 袋,规 格 为 厚 度 0.0 4 m m 0.0 6 m m,口 径 1 0 c m 2 0 c m,高 度 3 0 c m 3 5c m,育 苗 袋 底 部 和 靠 近 底 部 的 侧 面 打 有 直 径 为 1 c m 的 排 水 小 孔。5.4.6 基 质 宜 选 择 使 用 配 比(体 积 比):黄 心 土 6 0%7 0%、谷 壳 2 0%2 5%、腐 熟 有 机 肥 1 0%1 5%、钙 镁D B 4 4 0 9/T 3 6 2 0 2 33磷 肥 2%3%,搅 拌 均 匀 后 装 于 育 苗 容 器 中。5.4.7 砧 木 幼 苗 主 根 过 长 必 须 剪 短,保 留 主 根 长 5 c m 8 c m。注 意 保 持 主 根 垂 直 种 植,避 免 弯 根。5.4.8 种 植 后 须 压 实 根 部 并 淋 足 定 根 水,保 持 湿 润。5.4.9 移 植 1 个 月 后 进 行 查 苗、补 苗。5.4.1 0 移 植 苗 开 始 抽 生 新 梢 后,即 可 施 肥,薄 施 勤 施。5.4.1 1 及 时 抹 去 苗 木 主 干 1 0 c m 以 下 的 芽,苗 长 高 至 3 0 c m 时 应 摘 心。5.4.1 2 做 好 中 耕 除 草、除 萌 蘖 和 病 虫 害 防 控。6 嫁 接 苗 木 培 育6.1 嫁 接 时 期6.1.1 宜 在 春 季 和 秋 季 嫁 接,选 择 晴 天 或 阴 天 进 行,雨 水、强 风 天 气 不 适 宜 嫁 接。6.1.2 嫁 接 前 应 对 工 具 进 行 消 毒。6.2 砧 木 准 备6.2.1 砧 木 主 干 直 径 0.7 c m 以 上,即 可 进 行 嫁 接。6.2.2 在 离 地 面 高 8 c m 处 对 砧 木 苗 进 行 剪 顶。6.3 接 穗 选 取 和 处 理6.3.1 应 从 品 种 纯 正、生 长 健 壮、丰 产 稳 产、无 检 疫 性 病 虫 为 害 的 优 良 单 株 及 其 无 性 系 繁 殖 的 采 穗 圃采 集 接 穗。6.3.2 接 穗 以 芽 眼 饱 满、生 长 充 实 且 已 木 质 化 的 春 梢、秋 梢 为 宜。每 枝 接 穗 应 有 3 个 芽 以 上。严 禁 从外 地 引 入 接 穗。6.3.3 采 穗 后 立 即 剪 去 叶 片,每 5 0 条 接 穗 扎 成 一 捆。宜 随 采 随 接。6.3.4 短 期 运 输 贮 藏,应 用 湿 毛 巾 等 材 料 包 裹 接 穗,保 持 湿 润,不 宜 过 湿。6.4 嫁 接 方 法 和 要 求6.4.1 采 用 单 芽 切 接。6.4.2 嫁 接 时 应 刀 平 手 稳,削 面 平 直 光 滑,削 穗 切 砧 深 度 恰 到 形 成 层。6.4.3 配 穗 时,接 穗 与 砧 木 的 形 成 层 对 准 贴 紧,用 嫁 接 薄 膜 进 行 露 芽 包 扎,松 紧 适 度。6.4.4 嫁 接 3 0 天 后,检 测 苗 木 成 活 率,并 及 时 进 行 补 接。6.5 苗 木 管 理6.5.1 抹 芽 解 缚6.5.1.1 及 时 抹 除 从 砧 木 上 抽 生 出 的 脚 芽。6.5.1.2 接 穗 新 梢 老 熟 后 应 及 时 解 除 包 扎 的 嫁 接 薄 膜。6.5.2 肥 水 管 理6.5.2.1 苗 圃 水 分 管 理 做 到 旱 灌、涝 排,防 止 干 旱 或 积 水。6.5.2.2 勤 施 薄 施,以 腐 熟 有 机 肥 为 主,配 合 复 合 肥 施 用。6.5.2.3 新 梢 抽 出 1 0 c m 1 5 c m 时 施 第 一 次 肥,春 梢 老 熟 后 夏 梢 抽 发 前 施 第 二 次 肥。6.5.2.4 摘 心 定 干 前 宜 施 足 肥 料。6.5.3 摘 心 定 干D B 4 4 0 9/T 3 6 2 0 2 346.5.3.1 第 2 次 新 梢 老 熟 后,在 离 地 面 4 0 c m 5 0 c m 进 行 摘 心 定 干。6.5.3.2 主 干 新 芽 抽 生 1 c m 2 c m 时,选 留 空 间 分 布 均 匀、生 长 健 壮 的 2 条 3 条 分 枝 作 主 枝,其 余 新芽 及 2 0 c m 以 下 的 芽 全 部 抹 去。7 病 虫 害 防 控对 砧 木 苗 的 立 枯 病,嫁 接 苗 的 溃 疡 病、炭 疽 病、红 蜘 蛛、潜 叶 蛾 和 蚜 虫 等 病 虫 害,按 照 病 虫 害 的 发生 规 律,及 时 防 治。主 要 病 虫 危 害 症 状 及 其 防 治 药 剂(见 附 录 A)。8 苗 木 出 圃8.1 苗 木 出 圃 要 求8.1.1 苗 木 嫁 接 口 愈 合 良 好。8.2.2 主 干 粗 直,枝 叶 健 全,叶 色 浓 绿,无 检 疫 性 病 虫 害。8.1.3 根 系 完 整,根 颈 部、主 根 不 弯 曲,侧 根、须 根 发 达。8.2 苗 木 分 级8.2.1 宜 按 G B/T 9 6 5 9 规 定 进 行 嫁 接 苗 分 级。8.2.2 以 苗 木 径 粗、苗 木 高 度、分 枝 数 量、根 系、病 虫 害 作 为 分 级 依 据,把 苗 木 分 为 一 级 和 二 级,以四 项 分 级 指 标 中 最 低 一 项 的 级 别 判 定 为 该 苗 木 的 级 别,分 级 要 求 见 表 1。任 何 一 项 指 标 低 于 二 级 苗 木 标准 的 苗 木 即 视 为 不 合 格 苗 木。严 格 限 制 二 级 苗 木 作 一 级 苗 木 销 售。低 于 二 级 的 苗 木,不 能 作 为 商 品 苗 出圃 销 售。表 1 化 橘 红 苗 木 分 级 要 求级别 苗木径粗(c m)苗木高度(c m)分枝数量(条)根系 非检疫性病虫害 检疫性病虫害一级 1.0 6 0 2 3 发达 轻或无 无二级 0.8 4 0 2 3 较发达 轻 无注1:苗木径粗:嫁接口上 部1 c m 2 c m 处为检测点,用游标卡尺进行测量。注2:苗木高度:自地面至苗木顶芽的高度,用卷尺或直尺进行测量。注3:分枝数量:从主干中抽生的第一级分枝 的数量。9 包 装、标 签 和 运 输9.1 包 装9.1.1 大 田 裸 根 苗 就 地 移 栽 的 可 带 土 起 苗,起 苗 后 应 尽 快 定 植。9.1.2 外 运 苗 木,需 对 裸 根 苗 枝 叶、根 系 进 行 适 度 修 剪,泥 浆 沾 根,保 持 根 部 湿 润。9.1.3 容 器 苗 连 同 原 装 育 苗 容 器 一 起 调 运。9.2 标 签9.2.1 每 包 苗 木 应 挂 有 标 签。9.2.2 标 签 内 容 包 括:育 苗 单 位、砧 木、等 级、数 量、嫁 接 日 期、出 圃 时 间 等 资 料 信 息。D B 4 4 0 9/T 3 6 2 0 2 359.2.3 容 器 苗 应 逐 株 加 挂 标 签。9.3 运 输9.3.1 苗 木 在 装 车、运 输 和 搬 运 过 程 中,应 轻 拿 轻 放,不 宜 堆 压 过 紧、堆 放 过 高,避 免 损 伤 枝 叶 或 根系,避 免 风 吹、日 晒 和 雨 淋。9.3.2 向 外 省 调 运 的 苗 木,在 运 输 前 应 经 过 检 疫 并 附 检 疫 证 书。9.3.3 苗 木 到 达 目 的 地 后,应 立 即 卸 载 并 尽 快 进 行 定 植 或 假 植。D B 4 4 0 9/T 3 6 2 0 2 36附 录 A(资 料 性)主 要 病 虫 害 危 害 症 状 及 防 治 药 剂化 橘 红 主 要 病 虫 害 危 害 症 状 及 防 治 药 剂,见 表 A.1。表 A.1 主 要 病 虫 害 危 害 症 状 及 防 治 药 剂病虫害种类 危害症状 防治药剂立枯病 侵染幼苗期苗木茎和根颈,出现暗褐色水渍状斑点,叶片凋萎不脱落,形成青枯病株。幼苗顶部叶片染病后,出现淡褐色病斑,叶片随后枯死,形成枯顶病株。播 种 前 2 0 天 整 地 后,用 9 5%棉 隆 粉 剂,按 3 0g/m2 5 0 k g/m2与土壤翻拌,封闭 2 0 天后再播种;发病期,8 0%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 6 0 0 倍 8 0 0 倍、4 6%氢氧化铜悬浮剂 1 5 0 0 倍 2 0 0 0 倍。苗疫病 侵染幼苗基部,引起茎基腐烂,出现立枯状枯死或猝倒。嫩梢染病后,呈深褐色枯死。嫩叶发病,形成黑褐色病斑,病部长出白色霉层。8 0%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 6 0 0 倍 8 0 0 倍、2 5%甲霜灵 可 湿 粉 6 0 0 8 0 0 倍、7 2%普 力 克 水 剂 6 0 0 8 0 0倍。溃疡病 侵 染 叶 片,初 期 呈 淡 黄 色 针 头 大 小 的 油 渍 状 斑点,病斑随后扩大,病部中心呈火山口状开裂,周围有黄色晕圈。枝梢上的症状与叶片相似。4 7%春雷 王铜可湿性粉剂 5 0 0 倍 7 5 0 倍、4 6%氢氧化铜悬浮剂 8 0 0 倍 1 0 0 0 倍、2 3%松脂酸铜乳油8 0 0 倍 1 0 0 0 倍、2 5%叶 枯 唑 乳 油 5 0 0 倍 1 0 0 0 倍液、3 3 喹啉铜悬浮剂 8 0 0 倍 1 0 0 0 倍。炭疽病 危害顶部嫩叶,从叶尖、叶缘或沿主脉开始,初期暗绿色,像被开水烫伤,病斑后期变为淡黄色或黄褐色,叶片卷曲,脱落。2 5%咪 酰 胺 乳 油 8 0 0 倍 1 0 0 0 倍、8 0%代 森 锰 锌 可湿 性 粉 剂 6 0 0 倍 8 0 0 倍、1 0%苯 醚 甲 环 唑 可 分 散粒 剂 1 0 0 0 倍、5 0%甲 基 硫 菌 灵 可 湿 性 粉 剂 1 0 0 0倍 1 5 0 0 倍液。柑橘红蜘蛛(柑橘全爪螨)危害叶片、枝梢,破坏叶绿体。被害处呈白色小斑点。严重时,叶片灰白色。1.8%阿 维 菌 素 乳 油 2 0 0 0 倍 2 5 0 0 倍、7 5%克 螨 特乳油 1 5 0 0 倍、3 0 乙唑螨腈悬浮剂 1 5 0 0 倍、2 3 阿维菌素乙螨唑 2 0 0 0 倍。潜叶蛾 危害嫩叶、嫩梢,造成叶片卷曲。1 0%吡 虫 啉 可 湿 性 粉 剂 1 5 0 0 倍 2 0 0 0 倍、1.8%阿维菌素乳油 1 5 0 0 倍 2 0 0 0 倍、2 5%噻虫嗪 1 5 0 0 倍 2 0 0 0 倍。蚜虫 危害嫩梢、嫩叶,吸食汁液,引起叶片皱缩卷曲,并诱发煤烟病。0.3%苦 参 碱 水 剂 8 0 0 倍、3%啶 虫 脒 微 乳 剂 2 0 0 0倍、1 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 1 5 0 0 倍 2 0 0 0 倍。蜗牛 危害枝梢和叶片,造成枝梢皮层缺损,叶片缺刻和空洞。每 6 6 7 m2撒施 1 0%多聚乙醛颗粒剂 2 5 0 g 4 0 0 g、速灭硫酸铜可湿性粉剂 1 0 0 0 倍。注:按照农药使用说明及农药安全间隔期施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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