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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11 浙江省丽水市 地 方 标 准 DB3311/T 19 2020 代替 DB3311/T 19 2014 丽水香茶 生产技术 规范 2020-01-20 发布 2020-02-20 实施 丽 水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311/T 19 2020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 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生 产范 围.2 5 自 然环 境与 生产.2 5.1 自然 环境.2 5.2 茶树 栽培.2 5.3 茶园 管理.3 6 鲜 叶与 加工.4 6.1 鲜叶 采摘 与分 级.4 6.2 加工.4 7 质 量要 求.4 8 标 志标 签 及 运输 贮存.5 8.1 标志、标 签.5 8.2 包装.5 8.3 运输.5 8.4 贮存.5 8.5 保质 期.5 附录A(规 范性 附录)丽水香 茶生 产范 围.6 附录B(规 范性 附录)丽水香 茶加 工工 艺.7 附录C(规 范性 附录)丽水香 茶质 量安 全要 求及 检验.9 附录D(规 范性 附录)丽水香 茶 专 用标 志.13 DB3311/T 19 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 照GB/T 1.1-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与 DB3311/T 19-2014 相比,除编 辑性 修改 外,主要 技术 内容 变化 如下:-修改 了规 范性 引用 文 件;-新增 了 鸠 坑群 体种 适 制性品种;-删除 了农 药使 用要 求 中 GB 4285 内容;-新增 了机 采鲜叶 分级及等级 归类;-修改 了加 工环 境与 设 备内容;本标准 由丽 水市 农业 农村 局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丽 水市 农作物 站、丽水 市茶 叶产 业协会。本标准 起草 人:潘建 义、马军辉、何 卫中、叶 火 香、雷永 宏、王碧 林、胡惜 丽、俞 慧玲、刘 瑜、娄艳华、翁 伟忠。本标准 所代 替标 准的 历次 版本发 布情 况 为DB3311/T 19-2014,本次 修订 为首 次修订。DB3311/T 19 2020 1 丽 水香茶 生产技术 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丽 水香 茶的 术语和 定义、自 然环 境与 生产要 求、加工 方法、质 量要求 及检 验规 则、标志、标 签、包装、运 输、贮存。本标准 适用 于丽 水香 茶的 种植、加工 与销 售。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14456.1 绿茶 笫3 部分:中小 叶种 绿茶 GB/T 191 包 装储 运图 示 标志 GB 2762 食品 中污 染物 限量 GB 2763 食品 中农 药最 大残留 限量 GB 7718 食品 安全 国家 标准 预包 装食 品标 签通 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4 茶 水 分测 定 GB/T 8305 茶 水 浸出 物测定 GB/T 8306 茶 总 灰分 测定 GB/T 8307 茶 水 溶性 灰分和 水不 溶性 灰分 测定 GB/T 8311 茶 粉 末和 碎茶含 量测 定 GB/T 8313 茶 茶 叶中 茶多酚 和儿 茶素 类含 量的 检测方 法 GB 11767 茶 树种 苗 GB/T 14487 茶叶 感官 审 评术语 GB/T 18795 茶叶 标准 样 品制备 技术 条件 GB/T 23776 茶叶 感官 审 评方法 GB/T 32744 茶叶 加工 良 好规范 NY 853 茶叶 产地 环境 技 术条件 GH/T 1070 茶 叶包 装通 则 GH/T 1071 茶 叶储 存通 则 JJF 1070 定 量包 装商 品 净含量 计量 检验 规则 国家质 量监 督检 验检 疫总 局2005 年第75号令 定 量包装 商品 计量 监督 管理 办法 国家质 量监 督检 验检 疫总 局2009 年第123 号令 食 品标识 管理 规定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 术语 及定 义适 用于 本标准。DB3311/T 19 2020 2 3.1 丽水香 茶 产于浙 江省 丽水 市所 辖行 政区域 内,具有 条索 细紧、色泽 翠 绿、汤 色清 亮、香高持 久、滋味 浓 爽、叶底绿 明的 独特 风格,即“条紧、色 绿、香高、味 浓”品 质特 征的 绿茶。4 生 产范 围 丽水香 茶生 产范 围,位于 东经118 41 120 26 和北 纬27 25 2857 之 间,即浙 江省 丽水市现 辖行 政区 域,见附 录A。5 自 然环 境与 生产 5.1 自然 环境 5.1.1 丽水 香茶 产区 地处 浙江省 西南 部,丽水 现辖 区域境 内,属中 亚热 带季 风气候 区,气候 温 和,冬 暖春早,光热 资源 丰富,无 霜期长,雨 量丰 沛。5.1.2 选择 土壤 深厚 的红 壤或黄 壤种 植,土 壤pH 值 4.5 6.5,非石 灰岩 发 育成土,土 壤含 石 灰0.2%以下,土壤 有机 质含 量大 于 1.0%。5.1.3 茶园 环境 符 合NY 853 的 要求。5.2 茶树 栽培 5.2.1 品种 丽 水香 茶的 茶树 品种 应选 择丽水 市本 地适 栽的 中、小叶品 种龙井43、白 叶1 号、乌牛 早、迎霜、鸠坑群体 种 等 良种 为主。5.2.2 苗 木质 量 苗木质 量要 求按GB 11767 规定执 行。5.2.3 园 地选 择 茶园应 选择 保护 区范 围内 远离污 染源,并 以水 土保 持为中 心,山、水、园、林、路 综合 治理,路 旁设沟,四周 植树,以 形成 良好的 生态 环境。5.2.4 园 地开 垦 5.2.4.1 坡度 15 以下 半 缓坡地 直接 开垦,翻 耕深 度 50 cm 以 上。5.2.4.2 坡度 15 25 的坡地,按 等高 线筑 梯地,梯面 宽应 在 1.5 m 以上,然后 开垦。5.2.5 种植 5.2.5.1 种 植时 间 春季种 植:2 月 中旬 3 月 下旬;秋季 种植:10 月 下 旬12 月 上旬。5.2.5.2 种 植密 度 单条植:行 距120 150 cm,株距2530 cm,每公 顷 苗数约45 000 株 左右;双 条植:大行 距150 cm,DB3311/T 19 2020 3 小行距3540 cm,株距25 30cm,每 公顷 苗数75000 株左右。5.3 茶园 管理 5.3.1 土 壤改 良与 管理 5.3.1.1 保 持水 土,应 经 常维修 和保 养茶 园排 灌水 系统和 梯田,防止 梯壁 崩 塌和圳 道淤 塞,达 到能 排 能灌。5.3.1.2 茶 园应 定期 耕作,适时除 草,幼龄 茶树 根周 围的杂 草直 接拔 除。5.3.1.3 在 高温,干 旱和 冰冻季 节到 来前 的夏 初和 秋末,宜在 茶树 行间 铺草。5.3.2 施肥 5.3.2.1 肥料 分为有 机肥(迟 效性 农家 肥)和 无机 肥(速效 性化 学肥)。5.3.2.2 施肥 时期 春茶前 施催 芽肥,夏、秋 茶前追 肥,秋冬 季,结合 深耕施 基肥。5.3.2.3 施肥 量 5.3.2.3.1 幼龄 茶园:一 年生的 幼龄 茶园,当 年初 夏第一 次施 肥,结合 松土,每公 顷用 尿 素 30 45 kg兑水稀 释后 浇施,夏 秋季 再追 肥 12 次;第 二年 开始每 年分 春夏 秋三 季追 肥35 次,用 量应 随树 龄增长逐 年增 加。5.3.2.3.2 生产 茶园:每 生产 100kg 干茶 应施 纯 氮37 40 kg,N、P、K 肥按 3:1:1 比 例配 施,其中基肥施 肥量 占总 量 的60%以上。5.3.3 茶 树修 剪 5.3.3.1 定 型修 剪 幼 龄茶 树和 台刈 茶园 应在茶 苗移 栽定 植时 用整 枝剪在 离地1520cm 处剪 去主枝;在 栽后 第二 年3 月上旬或 春茶 打顶 采摘 后用 篱剪在 离地3035cm 或在 上年剪 口上 提高1015cm 处修剪;在 定植 后第 三 年 春茶采摘 后,用篱 剪或 修剪 机在离 地45 50cm 处 修剪。5.3.3.2 轻 修剪 成 龄茶 园可 每年 或隔 年进行 一次,春 茶采 摘后 剪 去冠面35cm 的 枝叶,阳 坡 茶园可 在秋 末冬 初进 行。5.3.3.3 重 修剪 宜 在春 茶后 进行,用 整枝剪 或重 修剪 机将 衰老 茶树地 上部 分的 枝条 剪去1/2 或1/3,重新 培育 树 冠。5.3.3.4 台刈 宜 在春 茶后 进行,用 台 刈铗或 锋利 柴刀 将老 茶树 离地5 cm 地 上部 枝条 全部 刈去,重新 全面 塑造 树 冠。5.3.4 病 虫害 防治 5.3.4.1 防 治原 则 按照绿 色植 保、公共 植保、现代 植保 的要 求,贯彻“预防 为主,综 合防 治”的方针,将 植物 检 疫、DB3311/T 19 2020 4 农业防 治、物理 防治、生 物防治 和化 学防 治相 结合。5.3.4.2 防治 措施 掌握病 虫害 发生 规律,加 强预测 预报,做 好防 治工 作。一 是开 展以 农业 措施 为主的 综合 防治,加 强肥培,清除 病虫 源等 有效 措施,增强 抗病 虫能 力;二是开 展统 防统 治,做到 科学用 药,选用 高 效 低 毒 低残留农 药,严格 掌握 安全 间隔期;三 是积 极保 护天 敌,应 用和 推广 生物 防治 技术。5.3.4.3 农 药使 用要 求 按GB/T 8321 的 规定 执行,控制化 学农 药用 量。严格 执行农 药安 全间 隔期,间 隔期内 不应 采摘 鲜 叶。6 鲜叶 与加 工 6.1 鲜叶 采摘 与分 级 从茶树 上采 下的 新梢、芽 叶,采摘 时间 为 2 月 中旬 10 月中 旬,用 于同 批次 加工的 鲜叶,其嫩 度、净度、芽叶 组成 均匀 度应 基本一 致。鲜叶 质量 的基 本要求 是:芽叶 完整,色 泽鲜绿,新 鲜匀 净。鲜叶质 量分 为特 级、一级、二级、三 级;指标 应符 合表 1 的 要求。表1 丽 水香 茶鲜 叶分 级 要求 等 级 质 量 要 求 特级 单芽或一芽一叶,芽叶匀整、新鲜无杂质。一 一芽二叶,芽叶匀齐匀整、新鲜、较少鱼叶无杂 质。二 一芽二叶为主,一芽三叶少于 40%,芽叶较完整、匀净、新鲜 无杂质。三 一芽三叶为主,或少量同等嫩度的对夹叶、含少量的单片、新鲜无杂质。机采鲜叶 一芽一叶至一芽三叶,以一芽二叶为主,无红变芽叶,无异 味,茶类夹杂物5%,无非茶类夹杂物,机采叶经鲜叶分级后,并入一二三等级内。6.2 加工 6.2.1 加 工环 境与 设备 按GB/T 32744 的 规定 执行。6.2.2 加 工工 艺 鲜叶摊 放 杀青 揉捻 干燥(初 干、足干)筛 选整 理 提香 成品。具 体工 艺 符合附 录B 的 规定。7 质 量要 求 丽水香 茶的 质量 要求 及检 验符合 附 录C 的 规定。8 标志 标签 及 运输 贮存 8.1 标志、标 签 DB3311/T 19 2020 5 8.1.1 丽 水香 茶设 有专 用 标志,专用 标志 见附 录D。使用 标志 的企 业应 符合 丽水香 茶标 志管 理的 相关规定。8.1.2 产 品的 包装 储运 图 示标志 应符 合 GB/T 191 的 规定。8.1.3 包 装标 志、标签 应 符合 GB 7718 及 食 品标 识管理 规定 的 规定。8.2 包装 8.2.1 包 装容 器和 材料 应 干燥、无毒、清 洁、无异 味,不 影响 茶叶 品质,符 合食品 包装 要求。8.2.2 接 触茶 叶的 包装 材 料应符 合 GH/T 1070 和 GH/T 1071 的 规定。8.2.3 包 装应 牢固、防 潮、整洁,能 有效 保护 茶叶 品质,便于 装卸、仓 储和 运输。8.3 运输 8.3.1 茶 叶运 输工 具应 清 洁、干 燥、无污 染、无异 味;不 得与 有毒、有 异气 味、易 污染 的物 品混 装混运。8.3.2 运 输时 应保 持平 稳,防潮、防 雨、防曝 晒。装卸时 轻卸 轻放。8.4 贮存 8.4.1 不 应与 有毒、有 害、有异 味、易污 染的 物质 接触。8.4.2 茶 叶应 存放 在清 洁 阴凉、干燥 避光、无 异味,并有 防潮 设施 且周 围环 境无异 味、无污 染的 专用仓库或 专用 冷库 内。8.5 保质 期 在本标 准8.2、8.3、8.4 规 定的条 件下,产 品保 质期 为18 个 月。DB3311/T 19 2020 6 附 录 A(规范 性附 录)丽水香 茶生 产区 域范 围 丽 水香 茶生 产区 域范 围见 图 A.1。图A.1 丽 水香 茶生 产区 域范围 DB3311/T 19 2020 7 附 录 B(规范 性附 录)丽水香 茶加 工工 艺 B.1 工艺流 程 鲜叶摊 放 杀青 揉捻 干燥(循 环滚 炒 初 干、足 干)筛选 整理 提香 成品 B.2 炒制 工具 滚筒杀 青机、汽 热杀 青机、揉捻 机、解块 机、炒(烘)干 机等。B.3 工 艺要 点 B.3.1 摊青 B.3.1.1 摊青场 地应 清洁 卫生、空 气流通、无 异味。B.3.1.2 鲜叶采 摘后,应 及时 摊放,摊放 应使 用专 用工 具(厚度不 超过5cm)或 设施。B.3.1.3 不同等 级、不同 品种、上、下午 鲜叶 分开 摊放,分 别付制。B.3.1.4 摊青时 间因叶 因时 而定,叶色变 暗,叶 质柔 软,折 梗不断 为适。摊青 过程中 要适当 翻叶,要轻翻、翻匀,减 少机 械损 伤。B.3.2 杀青 B.3.2.1 用滚筒杀青机或汽 热杀青 机等杀青机械连续 杀青,滚筒杀青机筒体温 度达到280300 时 投叶。B.3.2.2 杀青程 度:杀透 杀匀,青 草气散 失,杀青 叶失 重15%20%,至手 捏不 粘,茶香 显露时 即可。B.3.3 揉捻 B.3.3.1 杀青叶 必须 经摊 凉后 才可 揉捻。B.3.3.2 采用轻 压长 揉方 式,揉捻 时间根 据原 料嫩 度不 同宜 控制在1小 时以 上,压力 掌 握“先 轻后 重、逐步加 压、轻重 交替、最 后松压”的 原则 进行。B.3.3.3 揉捻出 叶后 及时 解块。B.3.4 干燥 B.3.4.1 采用循 环滚炒 工艺,初干 分炒湿 坯、炒 毛坯 进行。炒湿坯 在炒(烘)干机或 滚筒杀 青机 中 进行,温 度控 制在120130 左右,程度 至手 握有 触手 的 感觉即 可起 锅摊 凉。炒毛 坯 在滚筒 杀青 机或 炒(烘)干机中 进行,温 度控 制在80100 左 右,炒至 八成 干 时起锅 摊凉。B.3.4.2 滚足干 在滚 筒杀 青机 或炒(烘)干机 中进 行,温度 掌握在6080,炒 至手 捏 成粉末,含 水 量7%以下 时起 锅摊 凉。B.3.5 筛选整 理 茶叶出 锅摊 凉后 通过 色选 筛分、拣剔 等手 段,去除 茶片,拣梗 剔杂。B.3.6 提香 在提香 机或滚 筒杀 青机、烘干机 中进行,温 度掌握5070,至手 捏成 粉末,含水量5.5%以 下时 摊凉,分 级归 堆。DB3311/T 19 2020 8 附 录 C(规范 性附 录)丽水香 茶质 量安 全要 求及 检验 C.1 基本要 求 C.1.1 应具有 丽水 香茶 的自 然品 质特征 和其 固有 的色、香、味、形,无异 味、无劣 变。C.1.2 应洁净,不 含非 茶类 夹杂 物,不 着色、不 添加 任何 添加剂。C.2 感官品 质 C.2.1 丽水香 茶叶 品质 以感 官审 评为主,各 级品 质指 标应 符合标 准实 物样。分 别为 其品质 的最 低要 求,每二年 换样 一次,实 物标 准样的 制备 应符 合GB/T 18795 的 规定。C.2.2 丽水香 茶各 级感 官品 质特 征见表C.1。表C.1 丽 水香 茶各 级感 官品质 特征 丽 水 香 茶 等级 外形 汤色 香气 滋味 叶底 特级 条索紧细嫩绿显毫 嫩绿明亮 嫩香持久 鲜 爽 嫩绿明亮 匀整 以一芽一叶为主 一级 条索紧实翠绿显毫 清澈明亮 清香持久 清 爽 黄绿明亮 成朵 多为一芽二叶 二级 条索紧结 色泽绿润 绿明亮 清香持久 鲜 醇 绿明亮成朵稍有单张 以一芽二、三叶为主 三级 条索尚紧结 色泽墨绿 绿尚亮 纯正持久 鲜 浓 绿尚亮 有单张、嫩茎 多为一芽三叶 C.2.3 各等级 产品中 的梗、朴、片不得 超过实 物样 的含量,并不 得带有 红梗、红叶、红汤 及烟焦 异 味现象。C.3 理化指 标 理化指 标应 符合 表C.2 的 规定。C.4 质量安 全指 标 C.4.1 污染物 限量 应符 合GB 2762 的规定。C.4.2 农药残 留限 量应 符合GB 2763 的规 定。表C.2 丽水 香茶 理化 指标 项 目 指 标 精品、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水分(%)6.5 水浸出物含量(%)36.0 总灰分(%)7.0 碎末茶含量(%)2.0 糖份(以还原糖计%)5.0 DB3311/T 19 2020 9 C.5 净含量 定 量包 装规 格由 企业 自定,净含 量负 偏差 应符 合国 家质量 监督 检验 检疫 总局2005年第75 号令 定 量包装商 品计 量监 督管 理办 法。C.6 检验方 法 C.6.1 取样 按GB/T 8302 规 定执 行。C.6.2 感官检 验 按GB/T 14487 和GB/T 23776 规定 执行。C.6.3 水分检 验 按GB/T 8304 规 定执 行。C.6.4 水浸 出物 检验 按GB/T 8305 规 定执 行。C.6.5 总灰分 检验 按GB/T 8306 规 定执 行。C.6.6 碎末茶 检验 按GB/T 8311 规 定执 行。C.6.7 质量安 全指 标检 验 C.6.7.1 污染物 限量 按GB 2762 的 规 定执行。C.6.7.2 农药 残留 限量 按GB 2763 的规定 执行。C.6.8 净含 量检 验 按JJF 1070 规定 执行。C.7 检验 规则 C.7.1 组批规 则 产地抽 样以 同一 工艺、同 一规格、同 一生 产周 期加 工的茶 叶为 一个 检验 批次。C.7.2 检验分 类 C.7.2.1 出厂(交收)检 验 C.7.2.1.1 每批产 品出 厂前,必 须进 行检验,检 验合 格并 附有 产品合 格证 的产 品方 可出 厂交收。C.7.2.1.2 出厂检 验项 目为 感官 品质、水分、碎 末茶、净 含量、包装 标签。DB3311/T 19 2020 10 C.7.2.2 型式(例行)检 验 型式检 验是 对产 品进 行全 面考核,即对 本标 准规 定 的全部 要求 进行 检验,检 验周期 为每 年一 次,有下列情 形之 一者 应进 行型 式检验:a)因 人为 或自 然环 境使 生 产环境 发生 较大 变化;b)生 产设 备发 生变 化时;c)质 量技 术监 督和 行业 主 管部门 提出 型式 检验 要求;d)前后 两次 抽样 检验 结果 差异较 大。C.7.3 判定规 则 C.7.3.1 检验结 果全 部符 合本 标准 规定技 术要 求的 产品,则 判该批 产品 为合 格。C.7.3.2 质量安 全指 标中 有一 项不 符合技 术要 求的 产品,则 判该批 产品 为不 合格。C.7.3.3 除质量 安全指 标外,理化 指标有 一项不 合格 或感官 指标不 符合规 定级 别的,应在原 批产 品 中加倍取 样复验,复 验中感 官指标、理化 指标 仍不合 格的,判该批 次产 品为不 合格品。对 检验结 果 有 争议时,应对留 存样 进行复 检,或 在同批 次产 品中重 新按GB/T 8302 规 定加倍 抽 样,对 不合格 项目 进行 复检,以 复检 结果 为准。DB3311/T 19 2020 11 附 录 D(规范 性附 录)丽水香 茶专 用标 志 丽水香 茶专 用标 志见 图D.1。图D.1 丽水 香茶 专用 标志 DB3311/T 19 202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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