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指标体系DB4401/T 57—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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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0 3.2 2 0R 8 5DB4401广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4 0 1/T 5 7 2 0 2 0代 替 D B J 4 4 0 1 0 0/T 1 6 4 2 0 1 3城 市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U r b a n r o a d t r a f f i c p e r f o r m a n c e i n d e x2 0 2 0-0 6-0 8 发 布 2 0 2 0-0 7-0 1 实 施广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4 4 0 1/T 5 7 2 0 2 0I目 次前 言.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缩 略 语.25 评 价 指 标 体 系.25.1 总 则.25.2 路 段 权 重 系 数.25.3 路 段 平 均 行 程 速 度.35.4 加 权 平 均 速 度.35.5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指 数.35.5.1 计 算 方 法.35.5.2 计 算 步 骤.35.5.3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指 数 等 级 划 分.45.6 拥 堵 里 程 比 例.55.7 拥 堵 持 续 时 间.55.8 常 发 拥 堵 路 段 数.55.8.1 常 发 拥 堵 路 段 分 类.55.8.2 常 发 拥 堵 路 段 数 计 算 方 法.55.9 路 网 稳 定 性 指 数.55.9.1 计 算 方 法.55.9.2 计 算 步 骤.65.9.3 稳 定 性 指 数 等 级 划 分.6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广 州 市 高 峰 时 段 的 划 分.7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V K T 比 例 计 算 方 法.8附 录 C(资 料 性 附 录)道 路 网 拥 堵 里 程 比 例 与 T P I 的 推 荐 转 换 关 系.1 0附 录 D(资 料 性 附 录)路 网 高 峰 时 变 稳 定 性 系 数 与 N S I 的 推 荐 转 换 关 系.1 1参 考 文 献.1 2D B 4 4 0 1/T 5 7 2 0 2 0I 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G B/T 1.1 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D B J 4 4 0 1 0 0/T 1 6 4 2 0 1 3 城 市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转 化 确 认 而 来,并 代 替D B J 4 4 0 1 0 0/T 1 6 4 2 0 1 3 城 市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本 标 准 与 D B J 4 4 0 1 0 0/T 1 6 4 2 0 1 3 相 比,除 编 辑 性 修 改 外 主 要 技 术 变 化 如 下:更 新 了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增 加 了 术 语 与 定 义 的 英 文 名 称;修 改 了 提 出/归 口 单 位 名 称。请 注 意 本 标 准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标 准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这 些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标 准 由 广 州 市 交 通 运 输 局(原 广 州 市 交 通 委 员 会)提 出 及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广 州 市 交 通 运 输 研 究 所、广 州 市 交 通 运 输 局(原 广 州 市 交 通 委 员 会)科 技 信 息 处、广 州 市 交 通 信 息 化 建 设 投 资 运 营 有 限 公 司、广 州 交 通 信 息 指 挥 中 心。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魏 广 奇、张 孜、苏 跃 江、陈 欢、谭 云 龙、陈 业 函、吴 德 馨、任 超、韦 清 波、苏奎、吴 驰。D B J 4 4 0 1 0 0/T 1 6 4 2 0 1 3 于 2 0 1 3 年 2 月 2 5 日 首 次 发 布。D B 4 4 0 1/T 5 7 2 0 2 01城 市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广 州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城 市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状 况 的 评 价 指 标 体 系。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对 广 州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城 市 道 路 网 或 区 域 道 路 网 交 通 运 行 状 况 整 体 评 价。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5 1 3 2 8 城 市 综 合 交 通 体 系 规 划 标 准G B J 1 2 4 道 路 工 程 术 语 标 准3 术 语 和 定 义G B J 1 2 4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车 公 里 数 v e h i c l e k i l o m e t e r s t r a v e l e d车 辆 行 驶 里 程 的 累 积 值,单 位 为 当 量 小 汽 车 公 里(p c u k m)。注:当量小汽车换算系数按G B/T 5 1 3 2 8 规定。3.2高 峰 时 段 p e a k h o u r s周 期 性 道 路 交 通 量 集 聚 的 时 段。注:广州市高峰时段划分参见附录A。3.3路 段 l i n k具 有 方 向 性 的,至 少 包 含 一 个 交 叉 口 或 一 个 出 入 口 的 道 路 区 段。3.4路 段 权 重 系 数 l i n k w e i g h t f a c t o r表 征 一 条 道 路 或 路 段 在 路 网 中 所 占 的 重 要 程 度,适 用 于 多 条 道 路 或 路 段 的 总 体 评 价。3.5路 段 平 均 行 程 速 度 l i n k a v e r a g e t r a v e l s p e e d表 征 统 计 时 间 间 隔 内 通 过 路 段 所 有 车 辆 运 行 总 距 离 与 运 行 总 时 间 的 比 值。3.6加 权 平 均 速 度 w e i g h t e d a v e r a g e s p e e d对 多 个 路 段 的 平 均 行 程 速 度 进 行 加 权 计 算 的 速 度,评 价 路 段 组 合 或 路 网 的 交 通 运 行 情 况。3.7道 路 交 通 运 行 指 数 t r a f f i c p e r f o r m a n c e i n d e xDB 4 4 0 1D B 4 4 0 1/T 5 7 2 0 2 02综 合 反 映 道 路 网 交 通 运 行 状 况 的 指 标,也 称 道 路 交 通 拥 堵 指 数。3.8拥 堵 里 程 比 例 c o n g e s t i o n m i l e a g e r a t i o各 等 级 道 路 处 于 中 度 拥 堵、严 重 拥 堵 级 别 的 路 段 里 程 占 该 等 级 道 理 总 里 程 的 比 例,从 空 间 分 布 的 角度 反 映 道 路 网 交 通 拥 堵 的 影 响 范 围。3.9拥 堵 持 续 时 间 c o n g e s t i o n d u r a t i o n t i m e处 于 中 度 拥 堵、严 重 拥 堵 级 别 的 路 段 持 续 的 时 间(小 时),从 时 间 分 布 的 角 度 反 映 路 段 交 通 拥 堵 的影 响 范 围。3.1 0常 发 拥 堵 路 段 f r e q u e n t c o n g e s t i o n l i n k路 网 中 以 一 定 频 率 出 现 严 重 拥 堵 级 别 的 路 段。常 发 拥 堵 路 段 反 映 路 网 中 处 于 严 重 拥 堵 路 段 的 时 间 分布 特 性。3.1 1路 网 稳 定 性 指 数 n e t w o r k s t a b i l i t y i n d e x反 映 在 不 同 时 期,某 一 时 段 内 路 网 的 加 权 平 均 速 度 变 化 的 程 度,反 映 路 网 交 通 运 行 状 况 的 稳 定 性。4 缩 略 语下 列 缩 略 语 适 用 于 本 文 件。T P I:道 路 交 通 运 行 指 数(T r a f f i c P e r f o r m a n c e I n d e x)V K T:车 公 里 数(V e h i c l e K i l o m e t e r s T r a v e l e d)N S I:路 网 稳 定 性 指 数(N e t w o r k S t a b i l i t y I n d e x)5 评 价 指 标 体 系5.1 总 则城 市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由 以 下 3 个 层 次 8 项 指 标 组 成:a)基 础 指 标:包 括 有 路 段 权 重 系 数、路 段 平 均 行 程 速 度、加 权 平 均 速 度;b)拥 堵 性 指 标:包 括 有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指 数、拥 堵 里 程 比 例、拥 堵 持 续 时 间、常 发 拥 堵 路 段 数;c)稳 定 性 指 标:包 括 有 路 网 稳 定 性 指 数。5.2 路 段 权 重 系 数路 段 权 重 系 数 按 以 下 方 式 进 行 计 算:a)以 不 高 于 1 5 分 钟 为 统 计 间 隔,计 算 各 路 段 的 V K T 值 及 路 网 V K T 值,按 附 录 B 的 规 定 计 算;b)按 照 公 式(1)计 算 统 计 间 隔 内 各 路 段 的 权 重 系 数。1NSSSiiiiV K TV K T(1)式 中:iS 统 计 间 隔 内 路 段iS 的 权 重 系 数;D B 4 4 0 1/T 5 7 2 0 2 03iSV K T 统 计 间 隔 内 路 段iS 的 V K T 值;N 路 网 的 路 段 数。5.3 路 段 平 均 行 程 速 度按 照 公 式(2)计 算 路 段 平 均 行 程 速 度。i1ii iS nSiS SVL qT(2)式 中:SiV 路 段iS 的 平 均 行 程 速 度;SiL 路 段iS 的 长 度;Siq 通 过 路 段iS 的 交 通 量;iST 车 辆 i 通 过 路 段iS 的 行 程 时 间。5.4 加 权 平 均 速 度按 照 公 式(3)对 各 路 段 速 度 以 权 重 系 数 比 例 进 行 加 权 计 算 加 权 平 均 速 度。11ii iNS Sv v(3)式 中:v 路 段 组 合 或 路 网 的 加 权 平 均 速 度;iS 统 计 间 隔 内 路 段iS 的 权 重 系 数;iSv 统 计 间 隔 内 路 段iS 的 平 均 速 度;1N 评 价 路 段 组 合 或 路 网 中 的 路 段 数。5.5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指 数5.5.1 计 算 方 法按 照 时 段 设 定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指 数,如 日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指 数 采 用 一 日 高 峰 时 段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指 数 的 平均 值。5.5.2 计 算 步 骤按 照 以 下 步 骤 计 算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指 数:a)按 照 G B/T 5 1 3 2 8 划 分 的 道 路 等 级,以 不 高 于 1 5 分 钟 为 统 计 间 隔,计 算 路 网 中 各 路 段 的 平 均行 程 速 度;DB 4 4 0 1D B 4 4 0 1/T 5 7 2 0 2 04b)按 照 公 式(4)分 别 统 计 快 速 路、主 干 路、次 干 路 和 支 路 中 处 于 严 重 拥 堵 运 行 等 级 的 路 段 里 程比 例,其 中 路 段 交 通 运 行 水 平 等 级 的 确 定 见 表 1;c)按 照 公 式(5)对 各 等 级 道 路 严 重 拥 堵 里 程 比 例 以 V K T 比 例 作 为 权 重 进 行 加 权,计 算 确 定 道 路网 严 重 拥 堵 里 程 比 例,V K T 比 例 计 算 方 法 按 照 附 录 B 规 定 执 行;d)按 照 道 路 网 严 重 拥 堵 里 程 比 例 与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指 数 的 转 换 关 系(相 关 信 息 参 见 附 录 C),计 算道 路 交 通 运 行 指 数,道 路 交 通 运 行 指 数 取 值 区 间 为 0,1 0。211Ni jji mi kkLL(4)式 中:i 第 i 等 级 道 路 严 重 拥 堵 里 程 比 例;ijL 第 i 等 级 道 路 处 于 严 重 拥 堵 等 级 的 路 段 长 度;2N 第 i 等 级 道 路 的 严 重 拥 堵 路 段 数;ikL 第 i 等 级 道 路 中 各 路 段 的 长 度;m 第 i 等 级 道 路 的 路 段 数。1=ni ii(5)式 中:道 路 网 严 重 拥 堵 里 程 比 例;i 第 i 等 级 道 路 V K T 比 例;i 第 i 等 级 道 路 严 重 拥 堵 里 程 比 例;n 代 表 道 路 等 级 数 量,按 照 广 州 现 有 的 主 要 道 路 网 构 成,n=4。表 1 路 段 交 通 运 行 水 平 等 级 划 分单位:公里/小时运行等级 畅通 基本畅通 轻度拥堵 中度拥堵 严重拥堵快速路 V 6 5 5 0 V 6 5 3 5 V 5 0 2 5 V 3 5 V 2 5主干路 V 4 5 3 5 V 4 5 2 5 V 3 5 1 5 V 2 5 V 1 5次干路、支路 V 3 5 2 5 V 3 5 1 5 V 2 5 1 0 V 1 5 V 1 0注:V 表示路段平均行程速度。5.5.3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指 数 等 级 划 分D B 4 4 0 1/T 5 7 2 0 2 05根 据 T P I 的 数 值,按 表 2 将 道 路 网 交 通 运 行 水 平 划 分 为 5 个 等 级。表 2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水 平 等 级 划 分道路交通运行指数(T P I)0 T P I 2 2 T P I 4 4 T P I 6 6 T P I 8 8 T P I 1 0道路网运行水平 畅通 基本畅通 轻度拥堵 中度拥堵 严重拥堵5.6 拥 堵 里 程 比 例拥 堵 里 程 比 例 按 5.5.2 b)5.5.2 c)计 算 方 法,统 计 各 等 级 道 路 分 别 处 于 中 度 拥 堵、严 重 拥 堵 级别 的 路 段 里 程 占 该 等 级 道 路 总 里 程 的 比 例。5.7 拥 堵 持 续 时 间路 段 拥 堵 持 续 时 间 按 表 1 的 路 段 交 通 运 行 水 平 等 级 划 分,统 计 路 段 分 别 处 于 中 度 拥 堵、严 重 拥 堵 级别 的 持 续 时 间。5.8 常 发 拥 堵 路 段 数5.8.1 常 发 拥 堵 路 段 分 类5.8.1.1 常 发 拥 堵 路 段 分 为 周 常 发 拥 堵 路 段、月 常 发 拥 堵 路 段 和 年 常 发 拥 堵 路 段。5.8.1.2 日 拥 堵 路 段:指 当 日 1 小 时 以 上(含 1 小 时)处 于 严 重 拥 堵 的 路 段。5.8.1.3 周 常 发 拥 堵 路 段:指 一 周 7 天 内,大 于 或 等 于 4 天 为 日 拥 堵 路 段 的 路 段。5.8.1.4 月 常 发 拥 堵 路 段:指 一 月 4 个 周 内,大 于 或 等 于 3 周 为 周 常 发 拥 堵 路 段 的 路 段。5.8.1.5 年 常 发 拥 堵 路 段:指 一 年 1 2 个 月 内,大 于 或 等 于 6 个 月 为 月 常 发 拥 堵 路 段 的 路 段。5.8.2 常 发 拥 堵 路 段 数 计 算 方 法常 发 拥 堵 路 段 数 指 标 按 5.5.2 c)5.5.2 d)计 算。在 确 定 严 重 拥 堵 路 段 的 基 础 上,分 别 统 计 日 拥堵 路 段、周 常 发 拥 堵 路 段、月 常 发 拥 堵 路 段 和 年 常 发 拥 堵 路 段 数。5.9 路 网 稳 定 性 指 数5.9.1 计 算 方 法按 照 工 作 日 和 非 工 作 日,通 过 计 算 路 网 日 高 峰 时 段 加 权 平 均 速 度 与 上 一 个 月 日 平 均 高 峰 时 段 加 权 平均 速 度 的 离 散 系 数,计 算 路 网 加 权 平 均 速 度 变 化 的 程 度,计 算 公 式 如 下:211()TiiV vTPv(6)式 中:P 路 段 高 峰 时 段 时 变 系 数;T 统 计 时 间 间 隔 数;iV 工 作 日 或 非 工 作 日 路 段 高 峰 时 段 内 第 i 个 时 间 间 隔 内 的 平 均 速 度;DB 4 4 0 1D B 4 4 0 1/T 5 7 2 0 2 06v 上 一 个 月 所 有 工 作 日 或 非 工 作 日 高 峰 时 段 的 平 均 速 度。5.9.2 计 算 步 骤按 照 以 下 步 骤 计 算 路 网 稳 定 性 指 数:a)按 公 式(6)计 算 出 一 个 路 段 高 峰 时 段 的 平 均 速 度 与 上 一 月 高 峰 时 段 的 平 均 速 度 的 离 散 系 数,作 为 工 作 日 或 非 工 作 日 路 段 高 峰 时 变 系 数;b)对 各 路 段 的 工 作 日 或 非 工 作 日 高 峰 时 变 系 数 以 路 段 V K T 比 例 作 为 权 重 进 行 加 权,计 算 工 作 日 或非 工 作 日 路 网 高 峰 稳 定 性 系 数,路 段 V K T 比 例 即 为 路 段 权 重 系 数;c)按 照 工 作 日 或 非 工 作 日 路 网 高 峰 稳 定 性 系 数 与 路 网 稳 定 性 指 数 的 转 换 关 系 及 计 算 方 法(相 关 信息 参 见 附 录 D),计 算 路 网 稳 定 性 指 数,路 网 稳 定 性 指 数 取 值 区 间 为 0,1 0。5.9.3 稳 定 性 指 数 等 级 划 分根 据 工 作 日 或 非 工 作 日 路 网 稳 定 性 指 数 的 数 值,按 表 3 将 稳 定 性 水 平 划 分 为 5 个 等 级。表 3 稳 定 性 指 数 评 价 等 级运行稳定性级别 稳定 较稳定 一般 较不稳定 不稳定路网稳定性指数(N S I)8,1 0 6,8)4,6)2,4)0,2)D B 4 4 0 1/T 5 7 2 0 2 07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广 州 市 高 峰 时 段 的 划 分A.1 工 作 日 早 高 峰 时 段 通 常 为 7:0 0 9:0 0,晚 高 峰 时 段 通 常 为 1 7:0 0 1 9:0 0。A.2 非 工 作 日 早 高 峰 时 段 通 常 为 1 0:0 0 1 2:0 0,晚 高 峰 时 段 通 常 为 1 5:0 0 1 7:0 0。注:未来将视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DB 4 4 0 1D B 4 4 0 1/T 5 7 2 0 2 08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V K T 比 例 计 算 方 法B.1 路 段 V K T 值根 据 图 B.1 的 路 段 划 分,按 公 式(B.1)计 算 统 计 时 段 内 各 路 段 的 V K T 值。图 C.1 路 段 示 例i i iS S SV K T Q L(B.1)式 中:SiV K T 统 计 时 段 内 路 段iS 的 V K T 值(单 位:p c u k m);SiQ 统 计 时 段 内 通 过 路 段iS 的 当 量 小 汽 车 交 通 量(单 位:p c u);SiL 路 段iS 的 长 度(单 位:k m)。B.2 各 等 级 道 路 V K T 比 例各 等 级 道 路 V K T 比 例 按 以 下 步 骤 计 算:a)按 照 公 式(B.2)汇 总 得 到 统 计 时 段 内 各 等 级 道 路 的 V K T 值;b)按 照 公 式(B.3)计 算 各 等 级 道 路 V K T 值 占 道 路 网 总 V K T 值 的 比 例i。D B 4 4 0 1/T 5 7 2 0 2 0913NSiiV K T V K T(B.2)式 中:V K T 各 等 级 道 路 的 V K T 值(单 位:p c u k m);SiV K T 统 计 时 段 内 路 段iS 的 V K T 值(单 位:p c u k m);3N 各 等 级 道 路 的 路 段 数(单 位:条)。1niiiiV K TV K T(B.3)式 中:i 第 i 等 级 道 路 V K T 比 例;iV K T 第 i 等 级 道 路 的 V K T 值(单 位:p c u k m);n 代 表 道 路 等 级 数 量,按 照 广 州 现 有 的 主 要 道 路 网 构 成,n=4。B.3 各 等 级 道 路 V K T 比 例 推 荐 值广 州 市 道 路 网 各 等 级 道 路 V K T 比 例 参 见 表 B.1。表 B.1 广 州 市 道 路 网 各 等 级 道 路 V K T 比 例 推 荐 表道路等级 快速路 主干路 次干路、支路V K T 比例(%)1 4 5 8 2 8DB 4 4 0 1D B 4 4 0 1/T 5 7 2 0 2 01 0附 录 C(资 料 性 附 录)道 路 网 拥 堵 里 程 比 例 与 T P I 的 推 荐 转 换 关 系C.1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指 数(T P I)假 设 道 路 网 拥 堵 里 程 比 例 为 a,当 a 处 于 不 同 数 值 区 间,道 路 交 通 运 行 指 数(T P I)计 算 方 法 如 下:a)当 0 2 a 时,T P I=a;b)当 2 9 a 时,按 照 公 式(C.1)计 算;c)当 9 15 a 时,按 照 公 式(C.2)计 算;d)当 15 18 a 时,按 照 公 式(C.3)计 算;e)当(18 33 a 时,按 照 公 式(C.4)计 算;f)当 a 33 时,道 路 交 通 运 行 指 数 T P I=1 0。TPI=(a-2)227(C.1)TPI=a-943(C.2)TPI=(a-15)263(C.3)TPI=(a-18)2815(C.4)C.2 道 路 网 拥 堵 里 程 比 例 与 T P I 的 推 荐 转 换 关 系道 路 网 拥 堵 里 程 比 例 与 T P I 的 推 荐 转 换 关 系 参 见 表 C.1。表 C.1 道 路 网 拥 堵 里 程 比 例 与 T P I 的 推 荐 转 换 关 系道路网严重拥堵里程比例(%)0,2(2,9(9,1 5(1 5,1 8(1 8,3 3)3 3道路交通运行指数(T P I)0,2(2,4(4,6(6,8(8,1 0)1 0D B 4 4 0 1/T 5 7 2 0 2 01 1附 录 D(资 料 性 附 录)路 网 高 峰 时 变 稳 定 性 系 数 与 N S I 的 推 荐 转 换 关 系D.1 路 网 稳 定 性 指 数(N S I)假 设 路 网 高 峰 稳 定 性 系 数 为 b,当 b 处 于 不 同 数 值 区 间,路 网 稳 定 性 指 数(N S I)计 算 方 法 如 下:a)当 1012b 时,按 照 公 式(D.1)计 算;b)当 1 112 6b 时,按 照 公 式(D.2)计 算;c)当 1 16 3b 时,按 照 公 式(D.3)计 算;d)当 1 13 2b 时,按 照 公 式(D.4)计 算;e)当 1 22 3b 时,按 照 公 式(D.5)计 算;f)当 23b 时,路 网 稳 定 性 指 数 N S I=0。N S I 1 0 2 4 b(D.1)NSI18 2(4 b-)12(D.2)NSI16 1(2 b-)6(D.3)NSI14 1(2 b-)3(D.4)NSI12 1(2 b-)2(D.5)D.2 路 网 高 峰 时 变 稳 定 性 系 数 与 N S I 的 推 荐 转 换 关 系路 网 高 峰 时 变 稳 定 性 系 数 与 N S I 的 推 荐 转 换 关 系 参 见 表 D.1。表 D.1 路 网 高 峰 时 变 稳 定 性 系 数 与 N S I 的 推 荐 转 换 关 系路网高峰稳定性系数 0,1/1 2(1/1 2,1/6(1/6,1/3(1/3,1/2(1/2,2/3 2/3路网稳定性指数(N S I)8,1 0 6,8)4,6)2,4)0,2)0DB 4 4 0 1D B 4 4 0 1/T 5 7 2 0 2 01 2参 考 文 献 1 H i g h w a y C a p a c i t y M a n u a l.T r a n s p o r t a t i o n R e s e a r c h B o a r d.2 0 0 0 2 城 市 道 路 工 程 设 计 规 范.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2 0 1 2 3 城 市 道 路 交 通 运 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D B 1 1/T 7 8 5 2 0 1 1).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2 0 1 1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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