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1 7.1 2 0.0 1A 5 3DB4401广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4 0 1/T 7 0 2 0 2 0代 替 D B J 4 4 0 1 0 0/T 2 5 1 2 0 1 5成 品 油 流 量 计 在 线 校 准 方 法O n l i n e c a l i b r a t i o n m e t h o d f o r r e f i n e d o i l f l o w m e t e r2 0 2 0-0 6-0 8 发 布 2 0 2 0-0 7-0 1 实 施广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4 4 0 1/T 7 0 2 0 2 0I目 次前 言.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计 量 性 能 要 求.24.1 外 观.24.2 技 术 指 标.24.3 流 量 计 系 数 调 整.25 校 准 条 件.25.1 环 境 条 件.25.2 标 准 器 及 配 套 设 备.25.3 安 全 准 备.26 校 准 项 目 及 校 准 方 法.36.1 校 准 项 目.36.2 校 准 方 法.37 校 准 结 果 表 达.58 复 校 时 间 间 隔.6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流 量 计 准 确 度 等 级 及 对 应 的 允 许 误 差.7附 录 B(资 料 性 附 录)流 量 计 仪 表 系 数 校 准 结 果 计 算 方 法 校 准 证 书 内 页 格 式.8附 录 C(资 料 性 附 录)原 始 记 录 格 式.1 0附 录 D(资 料 性 附 录)校 准 证 书 内 页 格 式.1 1附 录 E(资 料 性 附 录)测 量 结 果 不 确 定 度 分 析 实 例.1 2D B 4 4 0 1/T 7 0 2 0 2 0I 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G B/T 1.1 2 0 0 9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D B J 4 4 0 1 0 0/T 2 5 1 2 0 1 5 成 品 油 流 量 计 在 线 校 准 方 法 确 认 转 化 而 来,并 代 替 D B J 4 4 0 1 0 0/T2 5 1 2 0 1 5 成 品 油 流 量 计 在 线 校 准 方 法。本 标 准 与 D B J 4 4 0 1 0 0/T 2 5 1 2 0 1 5 相 比,除 编 辑 性 修 改 外,主 要 技 术 内 容 变 化 如 下:修 改 提 出/归 口 单 位 名 称;增 加 了 复 校 时 间 间 隔 要 求。本 标 准 由 广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广 州 能 源 检 测 研 究 院。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刘 雅 杰、万 勇、谢 小 芳、张 强、洪 宇 舟、冯 良 锋、邹 昌 活、潘 云 飞、杨 茹、陈奕 湘、刘 宜 仔、李 焯 健、卢 嘉 敏、张 达 远、陈 汉 松。D B J 4 4 0 1 0 0/T 2 5 1 2 0 1 5 于 2 0 1 5 年 1 2 月 1 6 日 首 次 发 布。D B 4 4 0 1/T 7 0 2 0 2 01成 品 油 流 量 计 在 线 校 准 方 法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成 品 油 流 量 计 在 线 校 准 的 术 语 和 定 义、计 量 性 能 要 求、校 准 条 件、校 准 项 目 及 校 准 方法、校 准 结 果 表 达 和 复 校 时 间 间 隔 等。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储 油 库 对 油 罐 车 进 行 发 油 量 计 量 的 成 品 油 流 量 计 或 流 量 传 感 器(其 介 质 为 粘 度 0.5m P a s 5 m P a s 成 品 油)的 在 线 校 准,其 他 场 合 流 量 计 参 数 及 现 场 条 件 满 足 也 可 参 照 本 规 范 进 行 校 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J J F 1 0 0 1 通 用 计 量 术 语 及 定 义J J F 1 0 0 4 流 量 计 量 名 词 术 语 及 定 义J J G 2 5 9 标 准 金 属 量 器 检 定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J J F 1 0 0 1、J J F 1 0 0 4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校 准 流 量 c a l i b r a t i o n f l o w-r a t e实 际 校 准 时 的 流 量。3.2流 量 范 围 f l o w-r a t e r a n g e由 最 大 流 量 和 最 小 流 量 所 限 定 的 范 围,在 该 范 围 内 满 足 计 量 性 能 的 要 求。3.3指 示 装 置 i n d i c a t i n g d e v i c e指 示 被 测 量 值 或 其 有 关 值 的 装 置。3.4辅 助 装 置 a n c i l l a r y d e v i c e用 以 实 现 流 量 计 特 殊 功 能 的 设 备,主 要 有 回 零 装 置,预 置 装 置 和 修 正(含 补 偿)装 置 等。3.5流 量 计 系 数 m e t e r p a r a m e t e r校 准 后 对 流 量 计 示 值 进 行 修 正 的 系 数。其 值 为 标 准 器 示 值 与 流 量 计 示 值 之 比,一 般 用 符 号 F 表 示。3.6成 品 油 流 量 计 r e f i n e d o i l f l o w m e t e rDB 4 4 0 1D B 4 4 0 1/T 7 0 2 0 2 02是 专 门 测 量 液 体 成 品 油 的 流 量 计(以 下 简 称 为 流 量 计)。用 于 测 量 封 闭 管 道 中 满 管 流 的 流 量,主 要测 量 累 积(体 积 或 质 量)流 量(即 总 量)。包 括 液 体 容 积 式 流 量 计、涡 轮 流 量 计、质 量 流 量 计 及 其 他 形式 的 流 量 计 及 流 量 传 感 器,流 量 计 可 带 有 多 个 指 示 装 置,并 可 带 有 具 有 一 种 或 数 种 特 殊 功 能 的 辅 助 装 置。4 计 量 性 能 要 求4.1 外 观流 量 计 指 示 装 置(包 括 示 值 的 辅 助 装 置)的 保 护 玻 璃 不 得 有 影 响 显 示 和 读 数 的 缺 陷,数 字 显 示 应 清晰、准 确,指 针、字 轮 运 转 不 得 有 卡 滞 现 象,示 值 回 零 机 构 应 能 正 确 回 零,且 不 得 改 变 累 积 装 置 的 显 示结 果。4.2 技 术 指 标4.2.1 流 量 计 最 大 允 许 误 差 按 准 确 度 等 级 予 以 划 分。液 体 容 积 式 流 量 计、涡 轮 流 量 计、质 量 流 量 计 的示 值 误 差 及 重 复 性 应 满 足 附 录 A 要 求。4.2.2 流 量 计 若 有 多 个 指 示 装 置,应 分 别 按 各 个 指 示 装 置 计 算 示 值 误 差。示 值 误 差 需 要 修 正 时,应 按附 录 A 要 求。4.3 流 量 计 系 数 调 整如 在 校 准 时 改 变 流 量 计 系 数,则 应 在 校 准 证 书 中 标 明 校 准 前、后 流 量 计 系 数,以 及 流 量 计 系 数 调 整量。5 校 准 条 件5.1 环 境 条 件校 准 时 环 境 温 度 为(-1 0 5 5),相 对 湿 度 为(1 5 9 0)%R H。5.2 标 准 器 及 配 套 设 备5.2.1 校 准 用 标 准 器校 准 用 标 准 器 为 标 准 金 属 量 器,其 计 量 特 性 均 应 符 合 J J G 2 5 9 国 家 计 量 检 定 规 程 的 要 求。量 器 的 容积 应 不 小 于 流 量 计 最 小 分 度 值 的 1 0 0 0 倍,且 不 小 于 校 准 流 量 下 1 m i n 的 通 液 量。量 器 的 最 大 允 许 误 差 不超 过 0.0 5%。5.2.2 校 准 用 配 套 设 备校 准 用 配 套 设 备 包 括:温 度 计:测 量 范 围-2 5 5 5,最 大 允 许 误 差 优 于 0.2;秒 表:其 分 度 值 为 0.1 s;标 准 密 度 计:二 等 或 以 上。5.3 安 全 准 备满 足 现 场 相 关 安 全 规 定 的 前 提 下,校 准 前 还 应 做 好 下 列 安 全 准 备 工 作:a)穿 戴 安 全 防 护、防 静 电 用 品;D B 4 4 0 1/T 7 0 2 0 2 03b)清 除 火 种、火 源;c)触 摸 静 电 释 放 球,释 放 静 电;d)确 保 相 关 设 备 可 靠 接 地;e)确 保 设 备 连 接 无 泄 漏;f)配 备 灭 火 器,防 止 意 外 发 生;g)应 设 置 安 全 护 柱,防 止 机 动 车 辆 和 无 关 人 员 接 近;h)检 查 相 关 压 力 指 示 值 是 否 在 正 常 范 围 内;i)应 设 专 业 人 员 操 作 发 油 设 备。6 校 准 项 目 及 校 准 方 法6.1 校 准 项 目流 量 计 现 场 校 准 项 目 主 要 包 括 外 观 检 查、示 值 误 差 和 重 复 性。6.2 校 准 方 法6.2.1 外 观 检 查用 目 测 的 方 法 检 查 流 量 计 的 外 观,其 结 果 应 符 合 4.1 的 要 求。6.2.2 示 值 误 差6.2.2.1 准 备 工 作6.2.2.1.1 校 准 准 备 工 作 需 按 如 下 进 行:a)检 查 现 场 环 境 条 件 及 校 准 设 备 是 否 满 足 5.1 和 5.2 的 要 求;b)将 标 准 金 属 量 器 放 置 在 坚 硬 的 平 地 上(若 量 器 安 放 在 运 载 汽 车 上 或 其 它 支 架 上,则 必 须 保 证 校准 时 无 任 何 晃 动),将 流 量 计 及 其 配 套 的 辅 助 装 置 与 现 场 校 准 用 的 流 量 校 准 装 置 连 续 并 接 地,调 整 装 置 到 工 作 状 态,保 证 系 统 无 泄 漏;c)对 有 调 平 要 求 的 量 器 用 水 平 仪 调 至 水 平 状 态;d)对 校 准 装 置 和 标 准 器 进 行 适 应 性 运 行。6.2.2.1.2 开 启 油 泵,使 流 量 计 在 校 准 流 量 下 运 行 至 少1 m i n 后 关 闭 油 泵。按 量 器 规 定 的 放 液 时 间 将 量器 放 空,使 量 器 处 于 准 备 状 态。6.2.2.2 校 准 点 及 次 数流 量 校 准 点 应 在 流 量 计 的 流 量 范 围 内 选 择,恒 定 流 量 的 选 择 实 际 工 况 校 准 点,可 调 流 量 的 可 根 据 用户 使 用 需 求 选 多 个 校 准 点 进 行。每 一 个 流 量 点 重 复 校 准 次 数 应 不 少 于 3 次。图 1 流 量 计 现 场 校 准 示 意 图6.2.2.3 校 准 程 序流 量 计 标 准 量 器 温 度 计FF STSTTDB 4 4 0 1D B 4 4 0 1/T 7 0 2 0 2 04校 准 应 按 以 下 程 序 进 行:a)根 据 标 准 器 的 能 力 选 择 一 次 校 准 液 体 通 过 体 积 量,以 校 准 流 量 向 量 器 内 注 液,同 时 测 量 流 量 计入 口 或 出 口 处 的 油 品 温 度 T m,并 记 录 流 量 计 累 积 流 量 值 Q m;b)读 取 并 记 录 量 器 的 容 积 V s,量 器 中 油 液 温 度 T s;c)测 量 并 记 录 注 液 时 间 t;d)重 复 上 述 a)、b)、c)步 骤,按 6.2.2.2 款 规 定 的 校 准 次 数 完 成 全 部 校 准。6.2.2.4 计 算 公 式6.2.2.4.1 累 计 流 量 计 算标 准 金 属 量 器 测 得 的 在 校 准 温 度 T m 下 的 累 积 流 量 Q s 采 用 公 式(1)计 算:1()(20)s s m s s sQ V T T T.(1)式 中:Qs 标 准 量 器 在 Tm 下 累 积 流 量 值,L;Vs 标 准 量 器 读 出 容 积,L;为 校 准 介 质 器 材 质 的 体 膨 胀 系 数;s 为 标 准 量 器 材 质 的 体 膨 胀 系 数;Tm 为 流 量 计 的 油 温,C;Ts 为 标 准 量 器 内 的 油 温,C。注1:不同校准介质的体膨胀系数,汽油:1 2 1 0-4/,柴油:9 1 0-4/;注 2:不同材质标准量器的体膨胀系数,不锈钢:5 0 1 0-6/,碳钢:3 3 1 0-6/。6.2.2.4.2 示 值 误 差 计 算示 值 误 差 采 用 式(2)、(3)计 算:()()100%()m i s iis iQ QEQ.(2)11niiE En.(3)式 中:Ei 第 i 次 测 量 流 量 计 示 值 误 差,%;()m iQ 在mT C 下,第 i 次 测 量 流 经 流 量 计 的 累 积 流 量 值,L;()s iQ 标 准 量 器 在mT C 下,第 i 次 测 量 累 积 流 量 值,L;E 流 量 计 校 准 流 量 点 示 值 误 差,%;n 测 量 次 数。6.2.2.4.3 测 量 重 复 性 计 算测 量 重 复 性 采 用 式(4)计 算:12211()100%(1)nr iiE E En.(4)式 中:E r 测 量 重 复 性,%;n 测 量 次 数;D B 4 4 0 1/T 7 0 2 0 2 05Ei 第 i 次 测 量 流 量 计 示 值 误 差,%;E 流 量 计 校 准 流 量 点 示 值 误 差,%。6.2.2.4.4 校 准 流 量 计 算校 准 流 量 qm采 用 式(5)计 算:1()3.6nm imiiQqn t.(5)式 中:qm 流 经 流 量 计 的 体 积 流 量,m3/h;()m iQ 在mT C 下,第 i 次 测 量 流 经 流 量 计 的 累 积 流 量 值,L;n 测 量 次 数;ti 测 量 时 间,s。当 流 量 计 采 用 脉 冲 输 出 进 行 校 准 时,校 准 结 果 计 算 方 法 参 见 附 录 B。6.2.3 流 量 计 系 数 调 整流 量 计 如 需 系 数 调 整,可 按 如 下 方 法 进 行:a)首 先 记 录 调 整 前 流 量 计 系 数 F0;b)按 程 序 校 准 后 根 据 校 准 结 果 对 流 量 计 系 数 进 行 调 整,调 整 系 数 后 的 流 量 计 需 按 6.2.2.1 6.2.2.4 进 行 校 准,并 记 录 调 整 后 系 数 F;c)计 算 流 量 计 系 数 调 整 量00FF F;d)将 调 整 前 流 量 计 系 数、调 整 后 流 量 计 系 数 和 流 量 计 系 数 调 整 量 在 校 准 证 书 中 注 明。7 校 准 结 果 表 达流 量 计 校 准 时 应 记 录 好 相 应 的 原 始 记 录,格 式 参 照 附 录C。经 校 准 的 流 量 计 发 给 校 准 证 书,校 准 证书 内 页 格 式 参 照 附 录 D。除 上 述 校 准 结 果 信 息 外,校 准 证 书 至 少 还 应 包 括 以 下 信 息:a)标 题,如“校 准 证 书”或“校 准 报 告”;b)实 验 室 名 称 和 地 址;c)进 行 校 准 的 地 点;d)证 书 或 报 告 的 唯 一 性 标 识(如 编 号),每 页 及 总 页 数 的 标 识;e)送 校 单 位 的 名 称 和 地 址;f)被 校 准 对 象 的 描 述 和 明 确 标 识;g)进 行 校 准 的 日 期,如 果 与 校 准 结 果 的 有 效 性 和 应 用 有 关 时,应 说 明 被 校 对 象 的 接 受 日 期;h)如 果 与 校 准 结 果 的 有 效 性 和 应 用 有 关 时,应 对 抽 样 程 序 进 行 说 明;i)校 准 所 依 据 的 技 术 规 范 的 标 识,包 括 名 称 及 代 号;j)本 次 校 准 所 用 测 量 标 准 的 溯 源 性 说 明;k)校 准 环 境 描 述;l)校 准 结 果 及 其 测 量 不 确 定 度 的 说 明,评 定 方 法 参 照 附 录 E;m)校 准 证 书 或 报 告 签 发 人 的 签 名、职 务 或 等 效 标 识,以 及 签 发 日 期;n)校 准 结 果 仅 对 被 校 准 对 象 有 效 的 声 明;o)未 经 实 验 室 书 面 批 准,不 得 部 分 复 制 校 准 证 书 或 报 告 的 声 明。DB 4 4 0 1D B 4 4 0 1/T 7 0 2 0 2 068 复 校 时 间 间 隔送 校 单 位 可 以 根 据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自 主 决 定 流 量 计 的 复 校 时 间 间 隔;复 校 周 期 通 常 不 超 过 1 年。D B 4 4 0 1/T 7 0 2 0 2 07A A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流 量 计 准 确 度 等 级 及 对 应 的 允 许 误 差A.1 概 述流 量 计 最 大 允 许 误 差、准 确 度 等 级 及 重 复 性 按 不 同 的 仪 表 类 型 予 以 划 分,具 体 见 A.2 A.4。A.2 液 体 容 积 式 流 量 计表 A.1 为 规 定 的 液 体 容 积 式 流 量 计 准 确 度 等 级 系 列。对 于 在 规 定 的 流 量 范 围 内 的 一 定 准 确 度 等 级 液体 容 积 式 流 量 计,其 示 值 误 差 不 应 超 过 表 A.1 中 相 应 准 确 度 等 级 的 最 大 允 许 误 差。表 A.1 液 体 容 积 式 流 量 计 准 确 度 等 级 及 最 大 允 许 误 差 对 照 表准确度等级 0.1 0.2 0.5 1.0 1.5 2.0最大允许误差(%)0.1 0.2 0.5 1.0 1.5 2.0液 体 容 积 式 流 量 计 流 量 计 的 重 复 性 不 得 超 过 相 应 准 确 度 等 级 规 定 的 最 大 允 许 误 差 绝 对 值 的1/3。A.3 涡 轮 流 量 计表 A.2 为 规 定 的 涡 轮 流 量 计 准 确 度 等 级 系 列。对 于 在 规 定 的 流 量 范 围 内 的 一 定 准 确 度 等 级 涡 轮 流 量计,其 示 值 误 差 不 应 超 过 表 A.2 中 相 应 准 确 度 等 级 的 最 大 允 许 误 差。表 A.2 涡 轮 流 量 计 准 确 度 等 级 及 最 大 允 许 误 差 对 照 表准确度等级 0.1 0.2 0.5 1.0最大允许误差(%)0.1 0.2 0.5 1.0涡 轮 流 量 计 流 量 计 的 重 复 性 不 得 超 过 相 应 准 确 度 等 级 规 定 的 最 大 允 许 误 差 绝 对 值 的 1/3。A.4 质 量 流 量 计表 A.3 为 规 定 的 质 量 流 量 计 准 确 度 等 级 系 列。对 于 在 规 定 的 流 量 范 围 内 的 一 定 准 确 度 等 级 质 量 流 量计,其 示 值 误 差 不 应 超 过 表 A.3 中 相 应 准 确 度 等 级 的 最 大 允 许 误 差。表 A.3 质 量 流 量 计 准 确 度 等 级 及 最 大 允 许 误 差 对 照 表准确度等级 0.1 0.2 0.2 5 0.3 0.5 1.0 1.5 0.1最大允许误差(%)0.1 0.2 0.2 5 0.3 0.5 1.0 1.5 0.1质 量 流 量 计 流 量 计 的 重 复 性 不 得 超 过 相 应 准 确 度 等 级 规 定 的 最 大 允 许 误 差 绝 对 值 的 1/2。DB 4 4 0 1D B 4 4 0 1/T 7 0 2 0 2 08B B附 录 B(资 料 性 附 录)流 量 计 仪 表 系 数 校 准 结 果 计 算 方 法B.1 概 述当 流 量 计 采 用 脉 冲 输 出 进 行 校 准 时,校 准 结 果 计 算 方 法 见 B.2 B.5。B.2 流 量 计 校 准 流 量 点 单 次 测 量 仪 表 系 数100%()iis iNKQ.(B.1)式 中:iK 第 i 次 测 量 被 校 流 量 计 仪 表 系 数,L-1;iN 第 i 次 测 量 被 校 流 量 计 输 出 脉 冲 冲 数;i sQ)(标 准 量 器 在mT C 下 第 i 次 测 量 累 积 流 量 值,L。B.3 流 量 计 校 准 流 量 点 仪 表 系 数11niiK Kn.(B.2)式 中:K 被 校 流 量 计 校 准 流 量 点 仪 表 系 数,L-1;iK 第 i 次 测 量 被 校 流 量 计 仪 表 系 数,L-1;n 测 量 次 数。B.4 流 量 计 校 准 流 量 点 示 值 误 差100%K KEK.(B.3)式 中:E 流 量 计 校 准 流 量 点 示 值 误 差,%;K 被 校 流 量 计 校 准 流 量 点 仪 表 系 数,L-1;K 被 校 流 量 计 校 准 流 量 点 上 次 校 准 仪 表 系 数,现 场 首 次 校 准 时 可 取 实 验 室 检 定 仪 表 系 数 或 出厂 检 定 仪 表 系 数,L-1。B.5 流 量 计 校 准 流 量 点 重 复 性D B 4 4 0 1/T 7 0 2 0 2 0912211 1()100%(1)nr iiE K KK n.(B.4)式 中:E r 测 量 重 复 性,%;iK 第 i 次 测 量 被 校 流 量 计 仪 表 系 数,L-1;K 被 校 流 量 计 校 准 流 量 点 仪 表 系 数,L-1;n 测 量 次 数。DB 4 4 0 1D B 4 4 0 1/T 7 0 2 0 2 01 0附 录 C(资 料 性 附 录)原 始 记 录 格 式委 托 校 准 单 位:证 书 编 号:仪 器 名 称:型 号/规 格:准 确 度 等 级:流 量 范 围:出 厂 编 号:设 备 编 号:制 造 单 位:制 造 日 期:校 准 技 术 依 据标 准 器 名 称 标 准 器 编 号 有 效 期测 量 范 围不 确 定 度/准 确 度等 级校 准 地 点:温 度:相 对 湿 度:%项 目校 准 点 流 量 数 据第 1 次 第 2 次 第 3 次 第 4 次 第 5 次 第 6 次流 量 计 起 始 读 数 值,L介 质 温 度 T m,流 量 计 终 止 读 数 值,L流 量 计 累 积 值 Q m,L标 准 器 容 积 V s,LT m 标 准 器 累 积 值 Q s,L单 次 测 量 示 值 误 差 E i,%运 行 时 间 t,s流 量 Q m,m3/h示 值 误 差 E,%重 复 性 E r,%校 准 前 流 量 计 系 数 F 0:校 准 后 流 量 计 系 数 F:流 量 计 系 数 调 整 量(F-F 0)/F 0:外 观 检 查:体 膨 胀 系 数 s:-1标 尺 零 位 高 度:m m校 准 介 质:体 膨 胀 系 数:-1分 度 容 积:L/m m标 准 器 材 料:注:Q s=V s 1+(T m-T s)+s+(T s-2 0)校 准 员:核 验 员:校 准 日 期:年 月 日D B 4 4 0 1/T 7 0 2 0 2 01 1附 录 D(资 料 性 附 录)校 准 证 书 内 页 格 式证 书 编 号:校 准 所 使 用 的 主 要 测 量 设 备:标 准 器 名 称 标 准 器 编 号 测 量 范 围不 确 定 度 或 准 确 度 等 级或 最 大 允 许 误 差有 效 期校 准 的 环 境 条 件:温 度;相 对 湿 度%校 准 结 果a)外 观 检 查:b)测 量 误 差:校 准 流 量(m3/h)流 量 计 累 积 值()标 准 器 累 积 值()示 值 误 差(%)重 复 性(%)校 准 介 质:校 准 前 流 量 计 系 数 F 0=校 准 后 流 量 计 系 数:F=流 量 计 系 数 调 整 量:00FF F=测 量 结 果 的 扩 展 不 确 定 度 U=,k=2CDB 4 4 0 1D B 4 4 0 1/T 7 0 2 0 2 01 2C D附 录 E(资 料 性 附 录)测 量 结 果 不 确 定 度 分 析 实 例E.1 测 量 方 法本 方 法 适 用 于 标 准 量 器 现 场 校 准 液 体 成 品 油 流 量 计 测 量 结 果 的 不 确 定 度 分 析(以 测 量 介 质 为 柴油,准 确 度 等 级 为 0.2 级,体 积 量 为 2 0 0 0 L 的 液 体 容 积 式 流 量 计 的 测 量 结 果 为 例)。E.2 数 学 模 型 1()(20)m s s m s s sQ Q V T T T.(E.1)式 中:为 流 量 计 示 值 误 差,L;Qm 为 流 量 计 在 Tm 下 累 积 流 量 值,L;Qs 为 标 准 量 器 在 Tm 下 累 积 流 量 值,L;Vs 为 标 准 量 器 读 出 容 积,L;为 校 准 介 质 器 材 质 的 体 膨 胀 系 数;s 为 标 准 量 器 材 质 的 体 膨 胀 系 数;Tm 为 流 量 计 的 油 温,C;Ts 为 标 准 量 器 内 的 油 温,C。灵 敏 系 数 为:1/1 mQ C 2/1()(2 0)s m s s sC V T T T 3/()s m sC V T T 4/(20)s s sC V T 5/m sC T V 6/()s s sC T V 一 般 情 况 下,在 一 次 校 准 过 程 中 测 量 介 质 温 度 变 化 不 大 于 C 3,取 3m sT T C。设 标 准 器 内 年最 高 油 温 为 C 4 0,即 40sT C 时,取 得 最 大 值,且 C/10 94、65 0 1 0/sC,则 有:2 3 41.0010,6000 L,40000 L C C C C C,5 61.8L/,1.7 L/C C C C E.3 标 准 不 确 定 分 析D B 4 4 0 1/T 7 0 2 0 2 01 3E.3.1 概 述根 据 数 学 模 型,被 校 液 体 容 积 式 流 量 计 示 值 误 差 测 量 结 果 的 不 确 定 度 取 决 于 输 入 量mQ、sV、s、mT、sT 的 不 确 定 度。E.3.2 标 准 不 确 定 度)(mQ u输 入 量mQ 的 不 确 定 度 来 源 主 要 是 流 量 计 测 量 的 重 要 性,可 采 用 多 次 重 复 测 量 得 到,采 用 A 类 评 定方 法 评 定。同 一 台 液 体 容 积 式 流 量 计,选 取 校 准 流 量,预 置2 0 0 0 L 注 油 量,用 2 0 0 0 L 金 属 量 器 对 被 校 对 象 重 复测 量 6 次,测 量 结 果 见 表 E.1。表 E.1 流 量 计 现 场 校 准 测 量 数 据测量次数 1 2 3 4 5 6测量值Q/L 1 9 9 6.9 6 4 1 9 9 7.1 8 7 1 9 9 7.4 6 2 1 9 9 9.8 5 6 1 9 9 7.6 6 3 1 9 9 6.3 8 2测量误差/L 3.0 3 6 2.8 1 3 2.5 3 8 0.1 4 4 2.3 3 7 3.6 1 8单 次 测 量 标 准 偏 差 s 为:1021()/1 1.198s iis Q Q n L.(E.2)式 中:s 单 次 测 量 标 准 偏 差,L;Qs i 流 量 计 第 i 次 测 量 的 累 积 流 量 值,L;Q 流 量 计 平 均 累 积 流 量 值,L;n 测 量 次 数。取 累 积 量 测 量 算 术 平 均 值 作 为 测 量 结 果,则 被 校 流 量 计 测 量 重 复 性 引 入 的 标 准 不 确 定 度()mQ 为:()0.489()msQ Ln.(E.3)式 中:)(mQ u 输 入 量mQ 标 准 不 确 定 度,L;s 单 次 测 量 标 准 偏 差,L;n 测 量 次 数。E.3.3 标 准 不 确 定 度)(sV u输 入 量sV 的 标 准 不 确 定 度 主 要 来 源 于 标 准 金 属 量 器 的 定 值 不 确 定 度,采 用 B 类 评 定 方 法 评 定。根 据标 准 金 属 量 器 检 定 证 书 中 的 信 息,2 0 0 0 L 标 准 金 属 量 器 的 不 确 定 度 区 间 为 L 0.1,L 0.1,可 以 输 入量sV 在 L 0.1,L 0.1 区 间 内 服 从 均 匀 分 布,故 包 含 因 子 3 k,所 以:DB 4 4 0 1D B 4 4 0 1/T 7 0 2 0 2 01 4()/1.0/3 0.577()su V a k L.(E.4)式 中:)(sV u 输 入 量sV 标 准 不 确 定 度,L;a 为 半 宽 区 间,L;包 含 因 子。E.3.4 标 准 不 确 定 度)()(su u、输 入 量 为 校 准 介 质 的 体 膨 胀 系 数,其 不 确 定 度 来 源 于 被 校 介 质 的 体 胀 系 数,柴 油 的 体 膨 胀 系C/10 94,不 确 定 度 采 用 B 类 评 定 方 法 评 定。根 据 经 验 可 估 算 其 不 确 定 度 区 间 为5 59 1 0,9 1 0,3 k,故:5 5()9 10/3 4.6 10(1/)u C.(E.5)同 理,输 入 量s 为 标 准 量 器 的 体 膨 胀 系 数,其 不 确 定 度 来 源 于 标 准 金 属 量 器 所 用 材 料 不 锈 钢 的 材质 变 化,量 器 的 体 膨 胀 系 Cs/1 0 5 06,不 确 定 度 采 用 B 类 评 定 方 法 评 定,根 据 经 验 可 估 算 其 不 确定 度 区 间 为 610 5,61 0 5,3 k,故:6 6s5 10/3 2.9 10(1/)u C.(E.6)E.3.5 标 准 不 确 定 度()mu T、()su T输 入 量mT 为 流 量 计 内 校 准 介 质 温 度,其 不 确 定 度 来 源 于 温 度 测 量 仪 表 的 最 大 示 值 误 差(温 度 测 量的 均 匀 性 影 响 忽 略),其 不 确 定 度 采 用 B 类 评 定 方 法 评 定,给 出 最 大 示 值 误 差 为 0.2,则 输 入 量mT在 C 2.0,C 2.0 区 间 内 服 从 均 匀 分 布,包 含 因 子 3 k,故:()0.2/3 0.115mu T C.(E.7)同 理,()0.2/3 0.1 1 5mu T C E.4 合 成 标 准 不 确 定 度输 入 量mQ、sV、s、mT、sT 均 相 互 独 立,所 以,合 成 标 准 不 确 定 度 可 以 按 下 式 计 算:2 2 2 2 2 21 2 3 4 5 6()()()()()()0.8 6 3c m s s m su c u Q c u V c u c u c u T c u TL(E.8)3()0.4 3 1 0cu.(E.9)D B 4 4 0 1/T 7 0 2 0 2 01 5合 成 标 准 不 确 定 度 见 表 E.2。表 E.2 合 成 标 准 不 确 定 度 汇 总 表序号标准不确定度分量 ix 不确定度来源 标准不确定度 灵敏系数 i rx c i r i rx x c 1mQ 流量计测量重复性 0.0 4 8 9 L 1 0.4 8 9 L2sV 标准金属量器 0.5 7 7 L-1.0 0 1 0 0.5 7 8 L3s 标准量器体膨胀系数62.9 1 0/C 4 0 0 0 0 L C 0.1 1 6 L4 校准介质体膨胀系数64.6 1 0/C 6 0 0 0 L C 0.2 7 6 L5mT 流量计处介质温度测量 C 1 1 5.0 1.8/L C 0.2 0 7 L6sT 量器内介质温度测量 C 1 1 5.0 C L/7.1 0.1 9 6 LE.5 扩 展 不 确 定 度取 k=2,则 扩 展 不 确 定 度 为3 3()0.4 3 1 0 2 0.8 6 1 0cU k u.(E.1 0)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DB 4 4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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