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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规模 养殖场标 准化管理 规范 Criteria for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of scale livestock and poultry farms 2015-04-20 发布 2015-05-20 实施 ICS 65.020 B 40 DB4201/T 武汉市地方标准 DB 4201/T 4582015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 4201/T 4582015 前 言 本规范 由武 汉市 农业 局、武汉市 质量 技术 监督 局共 同提出。本规范 由武 汉市 质量 技术 监督局 批准。本规范 由武 汉市 农业 局归 口。本规范 起草 单位:武 汉市 畜牧科 技推 广站。本规范 主要 起草 人:陈橙、陶 利文、杨 永平、代 长云、徐建 武、方向 东、阮征、张四 化、李东、万云、刘开 武。DB 4201/T 458 2015 1 畜禽规模 养殖场 标准化管 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 规 定了 畜禽 规模 养 殖场的 必备 条件、选址 与布 局、设 施与 设备、生产 管理、环 保以 及主 要技术指标 等标 准化 管理 要求。本标准 适用 于武 汉市 规模 化生猪、奶 牛、蛋鸡、肉 鸡、肉牛、肉 羊等6 类畜 禽养 殖场的标 准化 管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5749 生 活饮 用水 卫生标 准 GB 16548 病害 动物 和病 害动物 产品 生物 安全 处理 规程 GB 16567 种畜 禽调 运检 疫技术 规范 GB 18596 畜禽 养殖 业污 染物排 放标 准 NY/T 1569 畜禽 养殖 场质量 管 理体 系建 设通 则 NY/T 1168 畜禽 粪便 无害化 处 理技 术规 范 NY/T 1334 畜禽 粪便 安全使 用 准则 NY 5027 无 公害 食品 畜禽 饮 用水 水质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净道 non-pollution road 是场内 人员 行走、畜禽 转栏、转 运饲 料等 的专 用道 路。3.2 污道 pollution road 是场 内粪 污、垫料、病死 畜禽等 废 弃物 转 运的 专用 道路。3.3 奶牛自 由散 栏式 饲养 free-stall barn system 即奶牛 在不 拴系、无 颈枷、无固 定床 位的 饲养 区中 自由采 食、自由 饮水 及自 由运动 与休 息,到规 定时 间,在饲 养员 的诱 导下有 序 地进 入挤 奶厅 集中 挤奶,挤 完奶 又返 回饲 养区自 由 活动。这种 自由 牛床饲养和统 一挤 奶厅 挤奶 相结 合,使 奶牛 始终 处于 舒适 状态的 现代 奶牛 饲养 工艺,又称 为开 放式 饲养 或散 栏饲养。DB 4201/T 4582015 2 4 必备条 件 4.1 场址不 得位 于生 活饮 用水 的水源 保护 区、风景 名胜 区、自 然保 护区 的核 心区 和缓冲 区及 武汉 市人民政府 规定 的禁 养区 及其 他人口 集中 的区 域内,并 符合当 地总 体规 划和 环境 保护规 划等 规定。4.2 具备所 在地 区级 畜牧 兽医 行政主 管部 门颁 发的 动 物防疫 条件 合格 证,并 进行了 备案 登记,种畜禽场 具备 种 畜禽 生产 经营许 可证,无重 大动 物疫病 发生,无 重大 质量 安全事 件发 生。4.3 具备所 在地 区级 畜牧 兽医 行政主 管部 门印 发的 畜 禽养殖 场养 殖档 案,且 记录完 整;无官 方非法添加 物使 用记 录。设有 生鲜乳 收购 站的 奶 牛场,须具备 生 鲜乳 收购 许可 证,生 鲜乳 运输 车应 具 备生鲜 乳准 运证 明;生鲜 乳 的 生产、收 购、贮存、运输 和销 售符 合 乳品 质量安 全监 督管 理条 例、生鲜 乳生 产收 购管 理办 法的 规定。4.4 有粪污 处理 设施,对 粪污 进行无 害化 处理 与资 源利 用,资 源利 用的 消纳 土地 要求按 万头 猪场、千头牛场 或十 万只 蛋鸡 场 1000 亩的 比例 配套。4.5 畜禽养 殖场 规模 4.5.1 生猪:能繁 母猪 存栏 300 头以上,且 年出 栏肥 猪 5000 头以 上。4.5.2 奶牛:基础 母牛 存栏 500 头以上。4.5.3 蛋 鸡:存笼 3 万 只以 上。4.5.4 肉鸡:单栋 饲养 量 5000 只以上,年 出栏 量 10 万只 以 上。4.5.5 肉牛:年出 栏育 肥牛 500 头或存 栏能 繁母 牛 100 头 以上。4.5.6 肉羊:年出 栏肉 羊 500 只 或存栏 能繁 母羊 100 只以上。5 场址选 择与 场区 布局 5.1 场址选 择 5.1.1 符合 4.1 要 求,距离 生活饮 用 水源 地、村镇 居民 点、其它 畜禽 场、主要 交通 干线、屠宰 场、畜禽交 易场 所 1000 m 以上,周围 3 km 范围 内无 动物隔 离场 所、无害 化处 理场所、大型 化工 厂、矿厂等污 染源,且 位于 居民区、食 品厂 等的 常年 主导风 向 的下 风向 和饮 用水 源的 下游,未 被“三 废”污染、非 寄生 虫繁 殖及 未发 生传染 病区 域,避开 屠宰 场、化工 厂、矿厂 的 下风 处。5.1.2 场区应在 地势 高燥 的阳 坡,面 积达 到规 模要 求,周 围有绿 化隔 离带,空 气良 好,水源、供 电稳定且 满足 养殖 场的 生产、生活 需要,生活 饮用 水 水质符 合GB 5749 的规 定,畜 禽饮 用水 水质 符合 NY 5027 要求,有 宽 6 m 的专用 硬化 路通 往交 通干 线。5.2 场区布 局 5.2.1 场区分 生活 管理 区、辅助 生产区、生产 区、隔离 区、病死 畜禽 和粪 污无害 化处 理 区,并 按照常年主 导风 向从 上到 下依 次布置;各功 能区 有围 墙隔离,有人 员、车 辆进 出 消毒通 道,之间 相距 50 m以上。场区 入口 处设 值班 室、车 辆消 毒池、人 员消 毒间与 洗手 消毒 盆。5.2.2 辅助生 产区 分供 电、供水、药品 贮存 间、饲料 仓库 及其加 工间 等区 域。牛、羊养殖 场还 需配套草料 库和 青贮 窖;饲料 仓库及 其加 工车 间、草料 库和青 贮窖 设置 在生产 区相邻区 域。仓储 面积 与规模匹配。5.2.3 生产区 入口 处设 车辆 消毒 池、人 员消 毒室、洗 手消 毒盆和 更衣 室。5.2.4 生产区 内栏 舍按 畜禽 不同 生理阶 段完 全分 区。DB 4201/T 458 2015 3 5.2.5 猪场按 种猪 舍、保育 舍、育成育 肥舍 的顺 序分 区。种猪区 内设 人工 授精 室。5.2.6 奶牛场 按犊 牛舍、育 成(青年)牛舍、泌 乳牛 舍、挤奶厅、干 奶牛 舍、隔离 牛舍布 局。5.2.7 蛋鸡场 按育 雏舍、育 成舍 与产蛋 舍配 套。5.2.8 肉鸡场 按育 雏舍、育 成舍 配套。5.2.9 肉牛场 分肉 牛肥 育场 和母 牛繁育 场,肉牛 肥育 场应 有肥育 牛舍;母 牛繁 育场 有母牛 舍、犊牛舍、育 成舍、育 肥牛 舍,并有运 动场。5.2.10 肉羊场 按母 羊舍、羔 羊舍、育成 舍、育肥 舍分 开,各个羊 舍有 相应 的运 动场。5.2.11 生产区 内靠 近入 口处 设兽 医室、药物 储存 间及 档案 室。5.2.12 生产区 内道 路分 净道 和污 道,道宽 3 m,采 用混 泥土 路面,两 者严 格分 开,不 得交叉、混用。5.2.13 生产区 内实 施雨、污 分流,屋檐 的雨 水由 明沟 直排,栏舍 内的 污水 设封 闭管 网流入 粪污 处理系统。5.2.14 隔离区 建设 栏舍,面 积与 每年需 要引 种更 新的 规模 配套。5.2.15 病死畜 禽和 粪污 无害 化处 理区有 病死 畜禽 储存 冷 库、安 全填 埋井 或焚 尸炉 及干 粪 储存 处理与污水处 理系 统。6 设施与 设备 6.1 栏舍要 求 6.1.1 畜禽养 殖采 用全 封闭 式、半封闭 式或 开放 式栏 舍。6.1.2 栏舍的 地面 为混 凝土、漏 缝地板 或橡 胶垫 等坚实、耐 腐 蚀、耐高 温材 料,混凝 土 地面 应做 防滑处理;墙 壁为 砖混 或钢 架结构;窗 户、屋顶 为塑 钢、泡 沫彩 钢瓦 等隔 热保 温、坚 固结 实、防水 防火的材料。6.1.3 根据不 同畜 禽品 种的 不同 生理阶 段对 温湿 度的 要求,对其 栏舍 安装 换气 扇、湿帘、风机、红外线灯 等防 暑防 寒温 控设 备。6.1.4 猪场栏 舍建 筑面 积按 每头 能繁母 猪 12 配 套建 设,其 中种 猪区 每头 能繁 母猪 配 套建设 5.5 栏舍。分 娩舍、保育 舍采 用高床 式栏 舍设 计。300 头能繁 母猪 至少 配备 72 个产床、200 个限 位栏。有独立 的后 备猪 隔离 舍。6.1.5 奶牛场 采用 自由 散栏 式饲 养的,牛舍 建筑 面积 按每头 成 母牛 10 以 上建 设。采用每 头牛 一个栏位饲养 的,牛舍 建筑 面积 按 每头 成母 牛不 低于 6 建设,需 配套 运动 场面 积每头 不低 于 25。运动场 要求 中央 高、四周 低,设 遮阳 棚、自动 饮水 设施和 补饲 槽,围栏 三面 设排水 沟。6.1.6 蛋鸡场 分层 叠式、阶 梯式 饲养,鸡舍 建筑 面积 按笼 养产蛋 鸡饲 养密 度380 cm/只建 设。6.1.7 肉鸡场 有平 养、笼养,鸡 舍建筑 面积 符合 所养 殖品 种饲养 密度 的要 求,其中,白羽 肉鸡 按出笼体重 25 kg/30 kg/建设,优 质肉 鸡 为 20 kg/25 kg/。6.1.8 肉 牛肥 育场按 牛舍内 饲养密 度3.5/头建 肥育牛 舍;母牛繁 育场牛舍 面积 按每 头成母 牛 6 建 设,运动 场15/头。6.1.9 肉羊场 羊舍 面积 按羊 舍内 饲养密 度1/只建 设,并 配 套人 工授 精室。6.2 设施匹 配 6.2.1 兽医室、药 物储 存间 及档 案室有 独立 的器 械、药物、疫苗、档案 等物 品的 分 类储藏 设施 设备,并有储 藏标 识。DB 4201/T 4582015 4 6.2.2 栏舍有 自动 饮水 系统,加 药系统,自 动或 半自 动喂 料系统,鸡 舍应 有自 动光 照系统,蛋鸡 舍还应有 自动 清粪 系统。6.2.3 封闭式 栏舍 的粪 污沟 出口、门窗 等有 预防 鼠害、鸟 害设施。6.2.4 有防疫 隔离 围墙,围 墙距 离栏舍 10 m 以上。6.2.5 场区内 安装 有电 子监 控设 备。6.2.6 奶牛场 还应 具备 挤奶 厅,可采用 并列 式、鱼骨 式和 转盘式 挤奶 厅,其大小 应根 据 成母 牛头 数修建,距离 牛舍 50 m 以 上,有 专用 的通 道相 连。挤 奶厅应 配套 待 挤区、机 房、储 奶厅、热水 供应 室、化验室 等。待挤 区能 容纳 一 次挤奶 头数 2 倍的 奶牛。冷却贮 奶罐 要在 挤奶 2 h 内将生 鲜奶 冷却 到 4 以下。6.2.7 场内修 建水塔,水塔 容量 应满足 场内 1 d 的供 水需求,高度 应保 障全 场用 水压力,饮水 质量应 符合 NY 5027 的规 定。6.2.8 场区电 力负 荷为 2 级,并应自 备发 电机 组。6.2.9 饲料仓 库精 饲料 的贮 存量 应满足 1 个月 用量 要求,牛、羊 养殖 场配 套的 草 料库、青贮 窖应 满足1 年的 用量 要求。配套粉 碎、搅 拌等 饲料 加工 设备 应能 满足 畜禽 饲养 的要 求。6.2.10 采用专 用的 消防 泵、消防水 池 等 经 济合 理、安 全可靠 的 消防 设施。消防 通道可 利 用场 内道 路,应确保 场内 道路 与场 外公 路畅通。6.2.11 病死畜 禽、粪污 的 储存 和处 理 设施 应运 转正 常,能满 足 本场 病死 畜禽 无害 化处 理、粪污 无害化处理 和资 源化 利用 的要 求。7 生产管理 7.1 制度建 设 养殖场 质量 管理 体系 根 据 NY/T 1569 的要 求建 设生 产管理、投 入品 使用、卫 生防疫 等管 理制 度,并上墙。7.2 人员管 理 7.2.1 场内工 作人 员应 有身 体健 康证明,并 每年 进行 身体 检查,有传 染病 特别 是人 畜共患 传染 病患者不得 从事 养殖 工作。7.2.2 有 1 名以 上具 有执 业兽 医 师资格 的技 术人 员,繁殖 员、饲 养员 等应 持证 上岗。7.2.3 养殖场 应组 织场 内工 作人 员参加 相关 技术 培训 并有 相关记 录。7.3 引种管 理 7.3.1 种畜禽 来源 于有 种畜 禽生 产经营 许可 证 的 种场,必 须具有 种 畜禽 合格 证明,并 按 照 GB 16567进行检 疫,且有 动物 防疫监 督 机构 出具 的检 疫合 格证 明,销售 的种 畜还 应当附 具 种畜 场出 具的 家畜系谱。7.3.2 引进的 种畜禽 应隔 离 45 d,经兽 医检 疫部 门检 查确 定为健 康合 格,方可 与原 有畜禽 群混 养。7.3.3 禁止从 近两 年发 生过 疫情 的种畜 禽场 引 进种 畜禽。7.4 档案管 理 7.4.1 有区畜 牧兽 医主 管部 门统 一印制 的养 殖档 案,并按 规定填 写、保存。7.4.2 种畜禽 场及 奶牛 场有连 续生 产 性能 测定 记录,并按 规定年 限保 存。7.5 防疫管 理 DB 4201/T 458 2015 5 7.5.1 人员、车辆、物 品等 进入 生产区 前,需按 卫生 防疫 规定实 施消 毒。7.5.2 根据抗 体监 测结 果制 定免 疫计划。7.5.3 有预防 外来 疫病 侵袭 措施。8 环保要 求 8.1 根据“资源 化、无害 化、减量化”与“节 能减 排”的原则,实 行雨、污 分流,对畜 禽养 殖场 废弃物进行 集中 管理,参照 NY/T 1168 的 要求,按 养殖 规模与 环境 影响 评价 来设 置无害 化处 理工 艺。8.2 环保设 施 8.2.1 有与规 模相 匹配 的固 定干 粪储存、堆 放场 所,并有 防雨、防渗 漏、防溢 流措 施。8.2.2 有粪污 发酵 或其 它无 害化 处理设 施,通过 地下 管道 与每栋 栏舍 的粪 污出 口连 接。采 用农 牧结合方式 处理 的,还应 有与 当地农 作物 施肥 当量 配套 的贮存 池,贮存 池应 防雨、防渗 漏、防溢 流。8.2.3 配备病 死畜 禽储 存冷 库、焚尸炉 或安 全填 埋井 等病 死畜禽 无害 化处 理设 施,安全填 埋井 使用前后需 上锁。8.3 废弃物 管理 8.3.1 干粪收 集过 程中 必须 采取 防扬散、防 流失、防 渗漏 等工艺。8.3.2 污水无 害化 处理 后达 标排 放或不 排放。每 个养 殖场 只准设 置一 个排 污口,并 设置国 家环 境保护总局 统一 规定 的排 污口 标志,有定 期污 水监 测记 录;处 理后 的水 质达 到 GB 18596 的要 求直 接排 放,采用农 牧结 合方 式处 理利 用的,粪污 利用 达 到 NY/T 1334 的要 求。8.3.3 病死畜 禽按 照GB 16548 的要求,采 取深 埋或 焚烧 的方式 进行 无害 化处 理,记录完 整。8.3.4 疫苗瓶、兽 药包 装袋、过 期药品 等医 疗废 弃物 集中 回收无 害化 处理,记 录完 整。8.4 环境卫 生 8.4.1 场区内 实施 绿化 美化,生 活管理 区绿 化率 65%,生产区 绿化 率 30%。8.4.2 垃圾集 中存 放,位置 合理,无杂 物堆 放。9 生产水 平要求 9.1 生猪 9.1.1 每头母 猪年 提供 上市 猪数 18 头以 上(查看 出售、转群 和 出场 检疫 记录 等)。9.1.2 母猪配 种受 胎率 80%以上。9.1.3 达 100 kg 日龄 170 天以内。9.2 奶牛 9.2.1 泌乳牛 年均 单产 6 t 以上。9.2.2 乳蛋白 率大 于 2.95%,且乳 脂 率大于 3.2%。9.2.3 体细胞 数小 于 75 万/ml。9.2.4 菌落总 数小 于 50 万/ml。9.3 蛋鸡 DB 4201/T 4582015 6 9.3.1 饲养日 产蛋 率 90%维持 16 周以 上。9.3.2 育雏育 成期 死淘 率(鸡龄 20 周)6%。9.3.3 产蛋期 月死 淘率(鸡 龄 20 周)1.2%。9.4 肉鸡 9.4.1 最近 3 批成 活率 平均 数 95%。9.4.2 最近 3 批饲 料转 化率(料肉 比)平 均数:白 羽肉 鸡 2.0;优 质快 大黄 鸡(60 天内出 栏)2.2;优 质中 速黄 鸡(61-90 天内 出栏)2.6。9.5 肉牛 9.5.1 育肥场 育肥 期平 均日 增重 1.2 kg。9.5.2 繁育场 母牛 繁殖 率 80%,犊牛 成活 率 95%。9.6 肉羊 9.6.1 繁殖成 活率 90%或羔 羊成活 率 95%以 上。9.6.2 商品育 肥羊 年出 栏率 180%以 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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