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卫生服务标准DB42/T 2156-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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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99 CCS A 20 DB 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2156 2023 城市环境 卫生服务 标准 Service standard for municipal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2023-12-23 发布 2024-04-23 实施 湖 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联 合 发 布 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DB42/T 2156 2023 I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基 本要 求.2 5 城 市道 路环 境卫 生作 业 服务.3 6 公 共厕 所环 境卫 生作 业 服 务.8 7 公 共场 所环 境卫 生作 业 服务.11 8 城 市水 域环 境卫 生作 业 服务.13 9 应 急与 安全.15 10 服 务评 价与 改进.15 条文说 明.16 DB42/T 2156 2023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湖 北省 住房 和城 乡建设 厅提 出并 归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湖北 佳 士成环 保科 技有 限公 司、湖北省 建设 工程 标准 定额 管理站、湖北 省城 市管理研究 会、武 汉市 城市管 理技术 研究中 心、武汉工 程大学、中国 市政 工程中 南设计 研究总 院有 限公司、武汉华 曦科 技发 展有 限公 司。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杨文、朱杰 峰、熊胡 生、罗继 武、朱 建华、罗 毅、李先 江、雷 华、雷慧 莉、徐佳、熊 晓林、聂 培培、胡 伟健、任嫚 嫚、熊若 汐、张益、张峻 恺、张文 清、徐宁、张俊 时、刘诗 慧。本文件实施应用中 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住 房和城 乡建设厅,联系电 话:027-68873088,邮 箱:;对本 文 件 的 有 关 修 改 意 见 建议 请 反 馈 至 湖 北 佳 士 成 环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电 话:027-86219396,邮箱:。DB42/T 2156 2023 1 城 市环境 卫生服务 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了 城市 各公共 区域环 境卫生 清扫 保洁服 务的总 体要求,城 市各区 域环境 卫生作 业分 类、作业范 围、作业 要求、作 业规范、质 量要 求,质量 监控和 服务 评价 的内 容。本文件 适用 于湖 北省 各城 市的环 境卫 生保 洁服 务,可作为 对城 市环 境卫 生作 业进行 科学、规 范管 理和对城 市环 境卫 生进 行检 查考核 的依 据,各 市县(区)及 以下 辖区 实行 环境 卫 生保洁 服务 的区 域可 参照执行。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18597 危险 废物 贮存 污染控 制标 准 GB 20653 防护 服装 职 业 用高可 视性 警示 服 GB/T 50337 城 市环 境卫 生设施 规划 标准 GB 55013 市容 环卫 工程 项目规 范 CJJ 14 城 市公 共厕 所设 计标准 CJJ 27 环 境卫 生设 施设 置标准 CJJ/T 126 城 市道 路清 扫 保洁与 质量 评价 标准 CJJ/T 174 城 市水 域保 洁 作业及 质量 标准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城市环 境卫 生作 业 city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operating 以保障 城市 容貌 整洁 和人 居环境 洁净 为目 的,对 建(构)筑物、道 路、公 共场 所 和设施、城市 水域、居民区 等公 共区 域进 行清 扫保洁、设 施设 备的 环境 卫生作 业。3.2 清扫保 洁 cleaning 为维护 道路 广场 等公 共区 域而进 行的 环境 卫生 作业,包括 人工 清扫、人 工保 洁、机 械清 扫、机械 保洁、机 械检 拾、机 械清 洗、机械 冲刷、机械 压尘、小广告 清除、垃 圾桶 清洗、地下 通道 保洁 和过 街天 桥保洁等。3.3 道路清 扫作 业 road sweeping operation 对道路 全面 的清 洁作 业包 括人工 清扫 作业 和机 械化 清扫作 业。来源:CJJ/T 126-2022,2.0.3 DB42/T 2156 2023 2 3.4 道路保 洁作 业 road cleaning operation 道路清 扫作 业之 后对 道路 清洁的 保持 性作 业,包括 人工保 洁作 业和 机械 化保 洁作业。来源:CJJ/T 126-2022,2.0.4 3.5 组合作 业工 艺 combination operation process flow 在同一 作业区 域,24h 内 使 用两种 或两种 以上 机械化 作业或 机械作 业与 人工作 业结合 的作业 方式 进行道路 清扫 保洁 作业 工艺 流程。来源:CJJ/T 126-2022,2.0.7 3.6 水域保 洁作 业 water area cleaning 对水面、堤 岸临 水侧 及水 上 公共设 施等 水域 整体 环境 进行全 面清 理和 为维 护水 域整洁 而进 行的 环 境卫生工 作。来源:CJJ/T 174-2013,2.0.5 3.7 公共场 所 public place 人群经 常聚 集、供公 众使 用、对 工作 开放 或服 务于 公众的 场所。3.8 公共立 面 public elevation 位于公 共区 域的 电线 杆、路灯杆、交通 护栏、广 告栏、宣 传牌、公 共建(构)筑 物等设 施的 外表 面。3.9 垃圾收 集点 waste-collection point 在较小 的范 围内,将 分散 的垃圾 集中 后由 密闭 运输 工具清 运出 去的 垃圾 收集 设施。4 基本要 求 4.1 服务机 构 4.1.1 应具备 独立法 人资 格,应 具有从 事环境 卫生、清扫 保洁服 务 能力,应 获得当 地主管 部门颁 发 的资质证 书。4.1.2 应建立 并运行 与服 务提供 组织的 规模、服务 水平等 相适应 的环境 卫生 清扫保 洁服务 管理制 度。保证城 市环 境卫 生作 业的 持续有 效提 供。应建 立环 境卫生 作业 监测 制度,对 城市环 境卫 生作 业服 务 情 况实施质 量监 控。对运 行过 程和监 督改 进的 记录 应予 以保存。4.1.3 应满足 所提供 服务 必备的 人员、清扫保 洁、垃圾收 集的运 输的设 施设 备和工 具用品,应为 作 业人员 和 车辆 应 购 买国 家规 定的保 险。4.1.4 应建立 现代信 息化 管理制 度和模 式,宜 基于 数据共 享平台,结合 城市 环境卫 生部门 日常工 作 和业务的 特点,建 设环 境卫 生管理 和服 务信 息化 平台。4.2 作业人 员 4.2.1 应有一 定数量 城市 环境卫 生作业 的专业 技术 人员以 及满足 服务需 要的 熟练 环 境卫生 保洁作业人员。根 据城 市环 境卫 生作 业服务 需求,宜 配备 综合 管理、作业 操作、检 查巡 视、信 息管 理等 人员。4.2.2 作业人 员应 满足 但不 限于 以下要 求:a)统一服 装、持证 上岗、挂 牌作业,要 文明 用语、礼 貌待人;DB42/T 2156 2023 3 b)取得相 关职 业资 格或 专项 职业能 力证 书;c)接受入 职上 岗、人员 技能、安全 和应 急 教 育培 训;d)接受岗 位人 员能 力进 行考 核评价。4.2.3 作业工 具应 统一 发放,及 时更新,保 洁员 不应 使用 自制保 洁工 具。4.2.4 作业时 应穿 着符合 GB 20653 的规 定的 职业 用高 可视 性警示 服反 光衣,并保持 着装干 净整 洁,存在粉尘 的作 业应 同 时 佩戴 防尘口 罩,并配 备劳 保用 品。4.3 设施设 备及 工具 用品 4.3.1 城市环 境卫 生设 备设 施应 满足 GB/T 50337 和CJJ 27 的要 求。4.3.2 设施设 备应 满足 但不 限于 以下要 求:a)针对陆 上清 扫保 洁服 务区 域,配 备相 应的 作业 车辆;b)针对水 域清 扫保 洁服 务配 备与作 业要 求相 匹配 的作 业船只、防 汛墙、驳 岸等;c)检查巡 视人 员配 备必 要的 交通巡 查设 备、记录 拍摄 仪器、检测 仪器 和通 信联 络设备 等;d)配备适 宜数 量的 铁锹、扫 帚、笤 帚、捡拾 夹、打捞 用具等 清洁 工具;e)配备消 毒液、清 洁剂 等消 杀用品 用具,并 及时 补充 与更换。4.3.3 设施设 备宜 满足 但不 限于 以下要 求:a)清扫保 洁 工 作区 域内 宜设 置作业 人员 休息 场所,并 能满足 小型 车辆 及作 业工 具的放 置;b)配备公 厕管 理用 房、垃圾 收集站、清 洁车 辆停 车场、水域 清洁 工作 场所 等基 础设施。5 城市道 路环 境卫 生作 业服 务 5.1 作业范 围和 分类 5.1.1 作业范 围 城市道 路清 扫保 洁范 围包 括车行 道、人行 道、车 行 隧道、涵洞、高架 路、立 交路面、人 行过 街地 下通道、人行 天桥、路肩、路 沿石、雨水 口、路 边排 水 沟渠(涵洞)、步 行商 业街、背街 巷、绿 化隔 离带、靠近人 行道 的敞 开场 地等 公共场 地的 地面 及栏 杆等 设施。5.1.2 作业分 类 5.1.2.1 清扫保 洁道路 分类 分为五 类,分 类保洁 的城 市道路 由所在 行政区 域的 环境卫 生主管 部门统 一认定,并报 省级 环境 卫生 主管部 门备 案,应按 照CJJ/T 126 要 求执 行。其划 分等级 和分 类见 表 1。表1 城市道 路清 扫保 洁等 级分 类 等级名称 分类标准 一级道路 1 主要党政机关、重要外事机 构周边的道路;2 大型商业、文化、教育、卫 生、体育、旅游等公共场所周边的道路;3 主要交通场站、交通枢纽周 边的道路;4 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道路;5 城市主干路及其他对城市市 容有重大影响的道路。DB42/T 2156 2023 4 表1 城市 道路 清扫 保洁 等级分 类(续)等级名称 分类标准 二级道路 1 党政机关、一般外事机构周 边的道路;2 中小型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等公共场所周边的道路;3 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周边的 道路;4 有固定交通线路及交通场站 的道路;5 城市次干路及周边主要路段。三级道路 1 远离党政机关、外事机构、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地区的道路;2 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3 无排水管道、路缘石和人行 道未硬化等简陋的道路;4 其他无法化为一级、二级的 道路。重点街巷 人流量、车流量比较密集的背街小巷;商业网点集中,街巷 旁商业店铺占街道长度不小于60%,且沿街50%的 店 铺 营 业时 间 超 过 晚20:00时;主要集贸市场所在地的街巷;街巷硬件设施齐全,有排 水、路灯等设施,硬件设施纳入市政养护范围。一般街巷 商业网点较少,且沿街多数店铺营业时间不超过晚20:00 时;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背街小巷;市区范围内开放式居民住宅小区幢间路。注:一级、二级、三级道路逐步减少摆放的垃圾桶数量。5.1.2.2 人行过 街天桥、人 行地下 通道等 道路附 属设 施的清 扫保洁 等级应 于所 连接道 路清扫 保洁等 级保持一 致。5.2 作业要 求 5.2.1 道路清 扫作 业 服 务应 采用 清扫作 业、保洁 作业、洒 水 作业、冲洗 作业 等方 式实 施 清扫保 洁作 业。5.2.2 采取机 械清扫 作业 方式时,遇狭 隘街巷、人 行道、未硬化 道路等 不易 实施机 械清扫 的情况 时 可采用人 工清 扫作 业辅 助。5.2.3 清扫作 业前 应实 施冲 洗作 业,清 扫作 业后 应实 施洒 水作业,应 采取 组合 作业 工艺作业。5.2.4 雨后应 及时 进行 路面 积水 清除作 业,宜及 时开 展机 械洗扫 作业。5.2.5 道路保 洁 作 业人 员不 应将 垃圾、沙土 扫入 窨井 口、排水篦、水 域和 堆放 在绿 化带。5.2.6 保洁垃 圾宜袋 装化,并在 指定地 点进行 收集,按照 规定进 行清运 和处 置,不 应裸露 堆放,不 应随意堆 放和 倾倒,不 应就 地掩埋、焚 烧垃 圾。5.2.7 普扫时 应对人 行道、车行 道进行 全面清 扫,不应漏 扫、甩 扫,做 到清 扫无死 角,并 注意控 制 扬尘,避 免妨 碍行 人。5.2.8 其他道 路清 扫保 洁应 满 足GB 55013 要求。5.2.9 道路清 扫保 洁作 业 时 间与 频次 要 求按 表 2 执行。表2 路面清 扫保 洁要 求 类型 保洁 洒水(次/日)机扫(次/日)冲洗 普扫时间 巡回保洁时间 时间 日常 夏季 日常 夏季 频次 5 月10月 11月次年4 月 一级道路 全日制 5 6 3 4 每日2 次 06:30 前 12:00 14:00 19:00 21:00 07:00 前 12:00 14:00 19:00 21:00 同下 DB42/T 2156 2023 5 表2 路面 清扫 保洁 要求(续)类型 保洁 洒水(次/日)机扫(次/日)冲洗 普扫时间 巡回保洁时间 时间 日常 夏季 日常 夏季 频次 5 月10月 11 月次年4 月 一级 道路 非全日制 4:30 22:30 5 6 3 4 每日2 次 06:30 前 12:00 14:00 19:00 21:00 07:00 前 12:00 14:00 19:00 21:00 在保洁时间段内,除去普扫时间,其他时间段不间断进行巡回保洁。二级 道路 非全日制 4:30 20:30 4 6 2 4 每日1 次 06:30 前 12:00 14:00 19:00 20:30 07:00 前 12:00 14:00 19:00 20:30 三级 道路 非全日制 4:30 18:30 3 6 1 4 每日1 次 06:30 前 15:00 17:00 07:00 前 15:00 17:00 重点 街巷 非全日制 5:00 19:00 1 2 1 2 每周1 次 06:30 前 15:00 17:00 07:00 前 15:00 17:00 一般 街巷 非全日制 6:00 11:00 14:00 19:00 1 2 1 2 每周1 次 7:30 前 18:00 19:00 7:30 前 18:00 19:00 5.3 作业规 范 5.3.1 人工清 扫保 洁 5.3.1.1 作业频 次、时间 人工清 扫保 洁作 业时 间应 每天 2 次普 扫,循环 保洁:a)夏季上 班时 间:早 4:30 17:30,冬季 上班 时间:早 5:30 17:30;b)夏季普 扫时 间:早 4:30 6:30,冬季 普扫 时间:早 5:307:30;c)一级巡 回保 洁时 间不 少于12 个小 时(5 月 10 月 旅 游旺季,实 行 06:00 23:00 延时 保洁)。二级巡 回保 洁时 间不 少于10 个小 时(5 月 10 月 旅 游旺季,实 行 06:00 23:00 延时 保洁)。其他区 域应 覆盖 其开 放时 间。5.3.1.2 慢车道 和人 行道 道路清 扫作 业 应 每天 应不 少于2 次,城市 重点 道路 不 少于3 次,循环 道路 保洁 作 业 保洁:a)作业应 实行“人 机联 动”方式,以人 工普 扫为 主,高压水 枪冲 洗为 辅;b)在普扫 时间 段内,作 业人 员应持 大扫 把进 行普 扫,不应以 小扫 把代 替或 自行 改变作 业规 定;c)其余时 间为 流动 道路 保洁 作业 时 间段,作 业人 员应 持小扫 把、防风 簸箕 进行 流动作 业;d)普扫时 应做 到纵 到头,横 到边,不应 花扫 和漏 扫、应做 到“五 净八 无”;e)路面清 扫应 做到 标线 清楚,无砂 石、泥土,废 弃物。道路 面废 弃物 控制 指标 宜符合 表 3 规定。DB42/T 2156 2023 6 表3 路面废 弃物 控制 指标 项目 道路 街巷 纸屑、果皮、烟蒂等杂物滞留时间(分钟/200 m)2 0 45 纸屑、果皮、烟蒂等杂物(个/200 m)4 6 污迹(口香糖等)(处/200 m)4 6 污水淤泥(沙)(处/200 m)无 微 道路两侧建筑物外墙(处/200 m)无污渍、无贴、乱涂写 无污渍、无贴、乱涂写 绿化带内纸屑、果皮、烟蒂等杂物(个/200 m)4 6 路面(人行道、车行道)见本色 基本见本色 5.3.1.3 垃圾桶、果 皮箱、树 穴和 空调外 机 作业要 求包 括但 不限 于:a)每天应 擦拭 果皮 箱、垃圾 桶 2 次,应 做到 垃圾 桶表 面无灰 尘、无油 污,做到 表面发 光发 亮;b)果皮箱、垃圾 箱内 废弃 物 达到 2/3 容 量时 应及 时清 倒、确保 垃圾 不应 外溢,及 时清理 小广 告 箱体整洁 无破 损,标识 清晰;c)应定时 清理 空调 外机、树 穴、绿化 带,树穴 内无 烟 蒂、垃圾、杂 物、落叶 等,主 次干 道无 牛皮癣。5.3.1.4 道路雨 水篦 子和 雨水 口 作业要 求包 括但 不限 于:a)旱季(10 月至 次年4 月)每两周 应清 掏不 少 于 1 次,雨 季(5 月至 9 月)每周 应清掏 不少 于1次;b)人工捡 拾应 每日 不少 于 1 次,确保 雨水 篦子、雨水 口未被 遮蔽,附近 无垃 圾、杂物积 存,篦 子或盖板 清扫 保洁、未 被堵 塞,统 一放 置 垃 圾收 集点;c)清掏时 应揭 开篦 子或 盖板,对 雨水 口附 近排 水管 道 或沟渠 内的 垃圾、淤泥 进 行清掏,恢复 过流断面,确保 水流 畅通。若 发现篦 子或 盖板 损坏,应 及时记 录并 报请 相关 部门 维修或 更换。5.3.1.5 地下通 道和 过街 天桥 作业要 求包 括但 不限 于:a)地下通 道保 洁应 采取 自上 而下、从立 面到 平面、中 间到两 边、从里 到外 的顺 序作业;b)过街天 桥环 境卫 生作 业应 采取从 立面 到平 面,从中 间到两 边的 顺序 作业;c)作业时,应 保障 行人 的通 行条件。5.3.2 机械清 洗 5.3.2.1 一级道 路 每 日清 洗不 少 于 2 次;二级 道路 每日 清洗 不少 于 1 次,冬季 结冰 期 不应进 行冲 洗作业。冲 洗作 业时 间为 每 日0:00 至6:00。5.3.2.2 路面作 业时,高 压清 洗车 车 速应 保持 在8 km/h 10 km/h。5.3.2.3 清洗 作 业应 在夜 间进 行,雨天不 应进 行清洗 作 业。5.3.2.4 清洗人 行道时,并 配以人 工洗刷 路面,清洗 被油污 污染较 为严重 的路 面时,可适当 添加洗 洁精等清 洁液,反 复冲 洗,直至路 面见 本色。5.3.2.5 清洗 作 业时应 调整 高度和 水压,作业结 束 后,应做 到路 面、侧石、交 通隔离 带以及 道路相 关公共设 施周 围无 泥沙 和积 水。DB42/T 2156 2023 7 5.3.2.6 道路清 洗应 使用 清洗 车、洒水车 和其 他车 辆设 备将 道路中 间杂 物和 污物 清洗 至道路 两侧。5.3.2.7 清洗按 照由 快车 道至 非机 动车道 进行 作业。5.3.2.8 清洗作 业时 污物 箱应 保持 密闭,作业 过程 中无 污物 拖、挂 和污 水滴 漏现 象。5.3.2.9 清洗作 业质 量要 求作 业后 路面、侧石、交 通隔 离带 以 及道路 相关 公共 设施 周围 无积尘、积 水,路见本 色。5.3.3 机械洗 扫 5.3.3.1 清扫作 业时应 避免“干扫”,做 到喷雾 清扫 不扬尘、不 漏 扫、不 溢洒。不应 侧刷、吸口不 落地空跑;车 辆 内 垃 圾 应 卸 至 指 定 地 点,不 应 乱 倒 乱 卸。5.3.3.2 清扫时 注意观 察路 面清扫 质量和 路面障 碍情 况,对 机扫车 不能清 除的 大件垃 圾或硬 物,应 及时下车 清除。5.3.3.3 清扫完 毕,应及 时卸 清车 厢垃圾,冲 洗车 体,保持 车容整 洁。5.3.3.4 小 型 机 扫 车 辆 作 业 速 度 宜 为 2 km/h 4 km/h,大 中 型 机 扫 车 辆 作 业 时 车 速 宜 为 6 km/h 10 km/h。5.3.3.5 城市道 路清 扫保 洁 应 采取 组合作 业工 艺,作业 内容 及频次 按 照 CJJ/T 126 要 求执行。5.3.4 机械洒 水 5.3.4.1 一级道 路洒 水春、夏、秋 季每日 洒水 不少 于 2 次,冬季结 冰期 不应 进行 洒水 作业;二级 道 路洒水春、夏、秋季 每日洒 水不少 于 1 次,冬 季结 冰 期不应 进行洒 水作 业。第 一次洒 水作 业 时间 在上 午10:00 之前 完成,第 二次 洒水作 业 在 16:00 时 之前 完成。5.3.4.2 路面作 业时,洒水 车 车 速 应 保 持 8 km/h 20 km/h,洒 水和喷 雾水 设备 水压 应不 大于 300 kPa。5.3.4.3 洒水时 应调整 高度 和水压,作业 结束后,应 做到路 面、侧 石、交 通隔 离带以 及道路 相关公 共设施周 围无 泥沙 和积 水。5.3.5 抑尘作 业 城市道 路实 施机 械化 洒水 清扫,城 市主 次干 道应 定 时洒水 和喷 雾降 尘作 业,减少道 路扬 尘。除 雨天或者最 低气 温在 摄氏2度 以 下的天 气外,城市 道路 车 行道宜 每日 清洗、冲洗 降 尘不少 于1 次。遇 有大 风沙尘天气,应 延长 道路 清扫 保洁和 洒水 压尘 作业 时间,增加 作业 频次。5.3.6 附属设 施设 备管 理与 养护 5.3.6.1 道路护 栏 护栏清 洗车 应沿 车行 线相 同方向 对道 路护 栏进 行全 面清洗,清 洗主 刷高 度与 护栏高 度一 致,无法 机械清洗 的护栏 应采 用人工 及时刷 洗。作 业完 成后应 做到隔 离护栏 内外 侧干净、整洁、见本 色,无浮土、污渍、小广 告等,护 栏下 里面无 积水。5.3.6.2 桥隧搁 板墙 壁 作业人 员清 洗 该 区域 应先 向交通 管理 部门 报备,车 辆应开 警示 灯、提 示音 乐,应先由 高到 低清 洗桥隧隔板 和壁 墙,采用 高压 冲洗再 搭配 毛刷 清洗 的作 业方式;高 架桥 隔板 墙壁 清洗应 遵循 上下 匝道 的 行 驶规则,单项 作业 一次 完成,不应 倒车 及随 意上 桥。5.3.6.3 果皮箱 DB42/T 2156 2023 8 箱体应 摆放 整齐、无 错位、无缺 失;外 观应 整洁 无 污染,内壁 应清 洁无 蝇、无臭、无污 水。箱 内积存垃圾 不应 超过 投放 口,无满溢,应 及时 清理。烟 灰和烟 蒂无 外溢。箱 内胆 可按需 要配 设垃 圾袋。所 有箱体每 日擦 洗不 少于1次,及时喷 洒消 毒。5.3.6.4 垃圾桶 垃圾桶 应加 盖,做 到垃 圾 无外露,外观 洁净、无 明显 破损、无 污迹、无 积尘 和无 异味;作 业结 束后,保洁车、垃 圾桶 及时 清洁、归位,有 序摆 放。及时 对保洁 车、垃圾 桶进 行清 洗、消 毒。5.3.6.5 工具房 工具房 无明 显破 损和 异味,室内 外保 持干 净整 洁,工具摆 放整 齐,无垃 圾、杂物堆 放;墙面 无乱 张贴、乱 涂写,无 积尘 和明 显污迹;服 务人 员应 每日 形成记 录并 保存。5.3.6.6 垃圾临 时收 运点 垃圾临 时收运 点应 设置在 道路两 侧,不 应影 响交通,应定 时将垃 圾桶 推出装 车。收 运作业 完成 后,应及时 打扫 卫生,确 保地 面无撒 漏垃 圾。5.3.6.7 机动保 洁车 机动保 洁车 应保 持外 观干 净整洁,作 业安 全警 示设 施齐全,车 辆证 照齐 全、技术性 能良 好,每日 出车前应 检查 车况。5.4 质量要求 5.4.1 道路清 扫作 业卫生 要求 应 做到“五无 五净 一整 洁”,路面 应见 本色。5.4.2 背街巷 应“路平、灯 亮、景美、干净、整 洁、有序”。5.4.3 道路绿 地、绿化 隔离 带、行道树 穴等 公共 绿地 内无 垃圾。5.4.4 人行天 桥、人 行过 街地下 通道、高架路、立 交桥、车行隧 道及涵 洞的 清扫保 洁质量 标准应 与 相连接的 道路 相一 致。5.4.5 废弃物 收集 容器 外部 应干 净整洁。6 公共厕 所环 境卫 生作 业服 务 6.1 作业范 围和 分类 6.1.1 公共厕 所类 别 公共厕 所包 括所 有供 公众 使用的 主管 部门 管理 的厕 所和社 会单 位对 外开 放的 厕所。公共 厕所 的类 别划分,应符 合 CJJ 14 要 求,见 表 4。表4 公共厕 所类 别划 分 类别 建设标准 主要设置区域 一类 符合国家现行公厕建设标准 一类公厕建设标准(1)商业区、大型商场、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内外的公厕;(2)主要公共场所、主要旅游景点及其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的公厕。DB42/T 2156 2023 9 表4 公共 厕所 类别 划分(续)类别 建设标准 主要设置区域 二类 符合国家现行公厕建设标准 二类公厕建设标准(1)城市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的公厕;(2)一般商场(含超市)、集贸市 场、专业性服务机构单位、体育馆、餐饮店、旅馆等场所的公厕。(3)移动公厕。三类 符合国家现行公厕建标准 三类公厕建设标准 其他街巷道路和城郊、农村地区的公厕。6.1.2 管理范 围 6.1.2.1 公共厕 所管 理与 保洁 范围 应为公 厕建 设红 线内 或外 墙四 周 3 m 5 m 范 围内 的 地面、绿化 带、外墙面、化 粪池 以及 公共 厕所内 部所 有设 施。6.1.2.2 管理保 洁作业 包括 公共厕 所室内 外环境 的污 物、污 水的清 除,消 毒、灭蝇灭 鼠和绿 化养护,小件固 定配 件的 更换。6.1.2.3 公共厕 所如 厕时 间和 要求 满足标准 GB 55013 要求。6.1.2.4 公共厕 所管 理类 型划 分见表 5。表5 公共厕 所管 理类 型划 分 管理类型 主要适用范围 保洁服务时间 专人管理(1)商业区、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内外的公厕 16 h(2)主要公共场所、主要旅游景点及其环境要求高的区域公厕 与开放活动时间一致(3)日间平均流量100 人次/min 的道路沿线和公厕。16 h(4)城市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公厕。16 h 非专人管理(1)一般商场(超市)、集 贸市场、专业性服务机构单位、体育场馆、餐饮店、旅馆和非固定等场所的公厕。与开放活动时间一致(2)其他街巷道路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独立式公厕。16 h 注1:专人管理指在整个服务时间内有保洁员驻值厕所保洁。注2:非专人管理指在服务时间内无专人驻值厕所,保洁员巡回保洁。6.2 作业要 求 6.2.1 每日对 公厕 实施 不少 于 2 次的清 扫,确保 纸篓 等卫 生用品 放置 到位,定 时清 理。6.2.2 每日全 时段 保洁,保 持厕 位整洁、大 便槽 两侧 无粪 便污物,槽 内无 积粪,小 便 槽(斗)无 水秀、尿垢、垃圾、异 味;适时 抽吸公 厕化 粪池,防 止污 物满溢。应 及时 喷洒 灭虫 鼠药物。6.2.3 公厕等 级、保 洁要 求、开 放时间、责任 人、监督电 话等设 置在公 厕墙 面醒目 位置;在适当 的 位置设置 规范、完 整无 损的 公共厕 所指 引牌、标 志牌,导向 醒目,标 识规 范,配置齐 全,使用 完好。6.2.4 专人管 理公 共厕 所,服务 时间内 应及 时清 洗保 洁;非专人 管理 公共 厕所,每 日定时 清洗 保洁。6.2.5 保洁工 具使用 完毕 应整齐 存放在 隐蔽位 置或 存放在 工具房 内,不 应将 保洁工 具放在 便器、洗 手盆或门 前。6.2.6 保洁人 员宜 对老 弱病 残幼 等特殊 人群 提供 如厕 帮助。6.2.7 旅游点、商 圈等 区域 和公 共场所 配套 的公 共卫 生间 开放时 间以 公共 场所 的对 外开放 时间 为准。6.2.8 作业人 员应 根据 人员 流量 检查化 粪池,及 时与 有资 质服务 单位 联系 及时 清淤。DB42/T 2156 2023 10 6.3 作业规范 6.3.1 公共厕 所定 人、定岗 保洁,一类、二 类公 共厕 所应 至少配 备 2 名 保洁 人员,核心区 域环 卫公 厕实行 24 小 时开 放,如厕 高 峰期公 厕宜 适时 保洁。6.3.2 公共厕 所清 扫保 洁作 业规 范应满 足但 不限 于以 下要 求:a)在开始 清扫 保洁 工作 前应 放置保 洁作 业牌,检 查公 共厕所 内的 设施 是否 存在 损坏和 异常;b)补充所 有耗 材,包括 洗手 液、卫 生纸、擦 手纸 等;c)清扫保 洁蹲 便器、坐 便器 和小便 器内 部和 外部 区域 并进行 消毒;d)清扫保 洁室 内墙 壁、隔间、挡板 等;e)清扫保 洁镜 子、洗手 盆、洗手台 面、皂液 器、烘手 器、卫 生纸 盒等 设施 表面;f)清扫地 面,清空 室内 所有 垃圾收 集容 器;g)抹净潮 湿的 地面、墙 面、镜面等 位置;h)填写检 查卡,进行 最后 检 查和更 新工 作记 录,签 名 后将检 查卡 放置 在入 口相 应位置 供使 用者 了解情况。6.3.3 根据在 公共厕 所使 用过程 中被污 染的部 分和 设施异 常状态,对公 共厕 所进行 跟踪时 随时清 扫 保养和维 修。6.3.4 移动厕 所应安 排专 人管理,落实 清扫保 洁工 作,内 部应整 洁,设 施完 好,可 正常使 用。在 开 放时间内,应 保证 厕所 随用 随冲,定时 清理 粪便 和粪 渣。6.3.5 遇到恶 劣天气、停 水停电、管道 堵塞、人流 量剧增 的突发 时间时,应 采取应 急服务 保障措 施,确保公 共厕 所服 务连 续、正常。6.4 质量要 求 6.4.1 周边环 境 6.4.1.1 应整洁 有序,无垃 圾、粪 便、污 水、杂 草、废土、乱堆乱 挂杂物,统 一放置 垃圾收 集点,无黄土裸 露,无卫 生死 角。6.4.1.2 坡道、台阶、扶 手应 保持 干净整 洁,无垃 圾、杂物、吊挂,不 应有 障碍 物。6.4.1.3 化(贮)粪 池周 围场 地应 保持整 洁,无垃 圾、粪迹、污水,不 应有 恶臭、蝇 蛆。6.4.1.4 化(贮)粪池 应保 持沟眼、管道 畅通,及时 清掏,不应满 溢。粪 便清 理时应 保持作 业场地 清扫保洁、无 粪污 遗撒;化(贮)粪池 清掏 作业 结束 后,应 盖严 清掏 口并 及时 清理场 地和 清掏 工具。6.4.1.5 粪便收 集和 运输 容器 应密 闭性好、无 滴漏。6.4.2 内部环 境 6.4.2.1 应保持 采光、照 明和 通风 良好,无明 显臭 味。蚊蝇 孳 生季节 应定 时喷 洒灭 蚊蝇 药物,有防 蝇、防蚊和 防臭 措施,药 物应 专人管 理,及时 处理。6.4.2.2 门的正、反面 和门 把手应 整 洁,无污迹 和吊 挂杂物,无乱 写乱画 和乱 贴小广 告;门 缝及闭 门器应无 垃圾、积 灰、锈蚀。6.4.2.3 窗玻璃 应干净 明亮,窗台、窗框、窗纱、排 风扇等 处应无 垃圾、杂物、蛛网、积灰,无乱 贴乱画乱 涂写。6.4.2.4 地面应 洁净,无 垃圾、污 迹、积 水、杂物。6.4.2.5 蹲便器、座便 器、小便器 应整洁,无水 锈、尿垢、粪迹、垃圾等 污物,沟眼、管道 通畅,无堵塞、无积 渍。6.4.2.6 厕位隔 断板 应洁 净、完好,无积 灰、污迹、蛛 网、乱涂乱 画、广告。DB42/T 2156 2023 11 6.4.2.7 内外墙 面和天 花板 应保持 洁净,无积灰、污 迹、渗 漏、蛛 网,无 乱涂 乱画、无张贴,不应 安装或吊 挂与 公厕 管理 无关 的物品。6.4.2.8 屋顶应 无垃 圾、无杂 物,不应设 置与 公厕 管理 无关 的物品。6.4.2.9 公厕内 采光、照明 和通风 良好,一类公 厕无 异味,二类、三类公 厕、移动公 厕无明 显臭味。应符合 CJJ 14 的规 定。7 公共场 所环 境卫 生作 业服 务 7.1 作业范 围和 分类 公共场 所是 供公 众从 事社 会生活 的各 种场 所的 总称。范围 和分 类包 括以 下几 方面:a)城市交 通运 营场 所分 类,包含但 不限 于:机场、火 车站、港口、汽 车站、地 铁站、公交 站等;b)经营(商业)和 非经 营场 所分类,包 含但 不限 于:沿街门 面(单位)、集贸 市场、批发 市场、购物场 所、医院、学 校等;c)文体活 动场 所分 类,包 含 但不限 于:影 剧院、文化 宫、图书 馆、展 览馆、纪 念馆、游 乐场、大型广场 等;d)旅游风 景区 分类,包括 但 不限于:城市 室内 外景 区、公 园、旅游 风景 区、中 央绿地、江滩 公园等;e)住宅区 域(含城 中村)和 非住宅 工业 园区、商 业综 合体等 之外 的公 共区 域。7.2 作业要 求 7.2.1 每日对 室内 外公 共区 域实 施清扫 作业,作 业时 间和 频 次可依 据各 地时 差和 气候 等实际 情况 确定。作业时 间应 覆盖 其运 营时 间,应 避开 上下 班高 峰期,文明 礼貌。7.2.2 应及时 擦拭 宣传 栏、信报 箱、消 防栓、灯 具、指示 牌、天 花板、墙 面、玻璃 门墙等 设施。7.2.3 每日清 扫地 面与 楼梯,擦 拭楼梯 扶手。7.2.4 对室外 绿化带、树 穴、绿 道等非 硬化公 共区 域进行 清扫保 洁,及 时清 理袋装 垃圾、枯枝落 叶 等杂物,统一 放置 垃圾 收集 点。7.2.5 及时清 除公 共立 面污 染物、浮尘 和非 法宣 传品 等,宜每周 擦 扫 1 次。7.2.6 根据公 共区域 实际 情况合 理布设 垃圾桶、果 皮箱,垃圾袋 装。应 设置 在合适 的位置,不应 堵 塞消防通 道,摆放 整齐,外 观完好 整洁。垃 圾收 集容 器应每 日至 少擦 洗1 次。7.2.7 每天定 时收 集垃 圾,垃圾 清运日 产日 清,无垃 圾桶、果皮 箱满 溢现 象,不应 随意倾 倒。7.2.8 公共厕 所清 扫要 求和 规范 按照本 文件 第 6 章执 行。7.3 作业规 范和 质量 要求 7.3.1 公共交 通运 营场 所(两高 一场一 轨、码头)7.3.1.1 室内门 窗、墙面、天 花板、消防 火栓 箱体 和基 础设 备等公 共设 施设 备应 每日 清扫保 洁。7.3.1.2 应安装“四 害”防 治 设施,将设 施清 扫保 洁维 护和 消杀工 作纳 入日 常管 理。7.3.1.3 公共区 域应按 需设 置垃圾 收集容 器,至 少配 置两类(可回 收物、其他 垃圾)收集容 器,垃 圾不超高、不 满溢。7.3.1.4 玻璃应 使用 软和 不伤 材质 的清扫 保洁 工具,高 处应 使用专 用清 扫保 洁工 具,注意安 全。7.3.1.5 质量要 求如 下:a)建(构)筑物 立面、果 皮 箱、广 告牌、自动 扶梯 扶 手、楼 道扶 手、直 达电 梯 玻璃窗、墙 面、天花板等 公共 设施 应保 持干 净,无 破损、污 迹、积尘、蛛网、乱 涂写(张 贴);DB42/T 2156 2023 12 b)站台、候机(车、船)室 应无陈 旧(破损)广 告;c)站台的 列车 运行 路段 以及 两侧 50 m 范围 内应 整洁 无 垃圾;d)安检设 施、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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