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65.020.01 CCS B 00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26982022 库伦荞麦产地环境质量要求 Environmental qulity requirements for Kulun buckwheat producing area 2022-07-29发布 2022-08-29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2698 2022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通 辽市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提出。本文件 由内 蒙古 自治 区农 业标准 化技 术委 员会(SAM/TC 20)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库 伦旗 农业技 术推 广中 心、通辽 市农牧 科学 研究 所、内蒙 古农牧 业科 学院、内 蒙古绿研 农业 开发 有限 公司、内蒙 古库 伦旗 蕴绿 菌业 食品有 限公 司、内蒙 古弘 达盛茂 农牧 科技 发展 有 限 公司、中 国农 业科 学院 作物 科学研 究所、内 蒙古 自治 区质量 和标 准化 研究 院。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刘 伟 春、张春 华、金 晓蕾、呼 瑞梅、黄 前晶、张桂 华、伙秀兰、郭大 利、陈 景辉、于 晓弘、周 美亮、张 凯旋、黄丽 丽、李文 洁、丁宁、齐金 全、王健、叶 英杰。DB15/T 2698 2022 1 库伦荞麦产地环境质量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库 伦荞 麦产 地环境 质量 要求 的术 语和 定义、环境 质量 要求、监 测采样 和检 测方 法。本文件 适用 于通 辽市 库伦 旗全境。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5750.6 生活 饮用 水 标准检 验方 法 金属 指标 GB/T 5750.12 生活 饮用 水标准 检验 方法 微 生物 指 标 GB/T 6920 水质 pH 值 的 测定 玻璃 电极 法 GB/T 7467 水质 六 价铬 的测定 二 苯碳 酰二 肼分 光 光度法 GB/T 7484 水质 氟 化物 的测定 离 子选 择电 极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 物 的测定 重 量法 GB/T 14550 土 壤中 六六 六和滴 滴涕 测定 的气 相色 谱法 GB/T 15432 环 境空 气 总 悬浮颗 粒物 的测 定 重量 法 GB/T 15435 环 境空 气 二 氧化氮 的测 定Saltzman 法 GB/T 16489 水质 硫化 物 的测定 亚 甲基 蓝分 光光 度 法 GB/T 17134 土 壤质 量 总 砷的测 定 二乙 基二 硫代 氨 基甲酸 银分 光光 度法 GB/T 17141 土 壤质 量 铅、镉的 测定 石 墨炉 原子 吸 收分光 光度 法 HJ/T 51 水质 全盐 量的 测定 重量 法 HJ/T 399 水质 化 学需 氧 量的测 定 快速 消解 分光 光 度法 HJ 482 环 境空 气 二氧 化 硫的测 定 甲醛 吸收-副玫 瑰苯胺 分光 光度 法 HJ 484 水质 氰化 物的 测 定 容 量法 和分 光光 度法 HJ 491 土 壤和 沉积 物 铜、锌、铅、镍、铬的 测定 火焰原 子吸 收分 光光 度法 HJ 503 水质 挥发 酚的 测 定 4-氨基 安替 比林 分光 光 度法 HJ 955 环 境空 气 氟化 物 的测定 滤 膜采 样/氟 离子 选择电 极法 HJ 970 水质 石油 类的 测 定 紫 外分 光光 度法(试 行)NY/T 53 土壤 全氮 测定 法(半微 量开 氏法)NY/T 391 绿色 食品 产 地 环境质 量 NY/T 395 农田 土壤 环境 质量监 测技 术规 范 NY/T 396 农用 水源 环境 质量监 测技 术规 范 NY/T 397 农区 环境 空气 质量监 测技 术规 范 NY/T 889 土壤 速效 钾和 缓效钾 含量 的测 定 NY/T 1121.6 土壤 检测 第6部 分:土壤 有机 质的 测 定 NY/T 1121.7 土壤 检测 第7部 分:土壤 有效 磷的 测 定 NY/T 1121.10 土壤 检测 第10部 分:土壤 总汞 的测 定 DB15/T 2698 2022 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库伦荞麦 Kulun buckwheat 在库伦 荞麦 地理 标志 产品 保护范 围内,经 标准 化种 植、加 工生 产的 甜荞 麦、苦荞麦 原料 及产 品。产地环境质量 environmental quality of origin 大气、土壤、水 质等 环境 条件。4 环境质量要求 产地选择 4.1.1 基地选择 生产基 地选 择应 符合NY/T 391 的 要求。4.1.2 耕地选择 应选择 栗褐 土或 栗褐 土、风沙土 相间 的耕 地,耕层 以砂壤 为宜,避 开河 床地、低洼 地和 甸子 地。空气质量 应符合 表1 要求。表1 空气中各项污染物的指标 序号 项目 浓度限值(标准状态)日平均 1h 1 总悬浮颗粒物(TSP),mg/m3 0.30 2 二氧化硫(SO2),mg/m3 0.12 0.40 3 氮氧化物(NOx),mg/m3 0.06 0.15 4 氟化物(F),ug/m3 7.0 20.0 注1:日平均指24h 的平均指标。注2:1h 平均指任何一小时的平均指 标。注3:标准状态:指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Kpa 时的状态。土壤环境质量 土壤各 项污 染物 含量 应达 到表2 的要 求。DB15/T 2698 2022 3 表2 产地土壤中各项污染物的指标 序号 项 目 中性土壤 碱性土壤 PH 值 6.5 7.5 PH 值7.5 1 总镉,mg/kg 0.30 0.40 2 总铅,mg/kg 40 40 3 总汞,mg/kg 0.30 0.35 4 总砷,mg/kg 20 20 5 总铜,mg/kg 60 60 6 总铬,mg/kg 120 120 7 六六六,mg/kg 0.05 0.05 8 滴滴涕,mg/kg 0.05 0.05 注1:重金属(铬主要是三价)和砷均按元素量计。注2:六六六为四种异构体总量,滴滴涕为四种异构体总量。土壤肥力 应达到 表3“低”及 以上 指 标。表3 荞麦产地土壤肥力指标 土壤养分 极低 低 中 高 极高 有机质,(%)0.58 0.58 0.65 0.65 0.76 0.76 0.80 0.80 全氮,(g/kg)0.57 0.57 0.70 0.70 0.90 0.97 1.08 1.08 有效磷,(mg/kg)4.1 4.15.6 5.6 9.1 9.110.6 10.6 速效钾,(mg/kg)71 7179 7993 9398 98 农田灌溉水质量 应符合 表4 的要 求。表4 农田灌溉水质量指标 序 号 项 目 限 值 1 pH 值 6.58.5 2 化学需氧量,mg/L 60 3 六价铬,mg/L 0.10 4 总铅,mg/L 0.10 5 总汞,mg/L 0.001 6 总镉,mg/L 0.005 7 总砷,mg/L 0.05 8 氟化物,mg/L 1.0 DB15/T 2698 2022 4 9 悬浮物,mg/L 100 10 氰化物,mg/L 0.50 11 硫化物,mg/L 1.0 12 石油类,mg/L 1.0 13 挥发酚,mg/L 0.005 14 全盐量,mg/L 1000 15 粪大肠菌群,个/L 10000 5 监测采样 环境空 气质 量的 监测 采样 和检测 方法 按 NY/T 397 规 定执行。土壤环 境质 量的 监测 采样 和检测 方法 按 NY/T 395 规 定执行。农田灌 溉水 质量 的监 测采 样检测 方法 按 NY/T 396 规 定执行。6 检测方法 环境空气质量检测 6.1.1 总悬浮 物颗 粒的 测定 按 GB/T 15432 的规 定执 行。6.1.2 二氧化 硫的 测定 按 HJ 482 的规定 执行。6.1.3 二氧化 氮的 测定 按 GB/T 15435 的规 定执 行。6.1.4 氟化物 的测 定 按 HJ 955 的 规定执 行。土壤环境质量检测 6.2.1 镉、铅 的测 定 按 GB/T 17141 的 规定 执行。6.2.2 汞的测 定 按NY/T 1121.10 的规定 执行。6.2.3 砷的测 定 按GB/T 17134 的 规定执 行。6.2.4 铜、铬 的测 定 按 HJ 491 的 规定执 行。6.2.5 六六六 和滴 滴涕 测定 按 GB/T 14550 的规 定执 行。土壤肥力检测 6.3.1 有机质 的测 定 按 NY/T 1121.6 的 规定 执行。6.3.2 全氮的 测定 按 NY/T 53 的 规定执 行。6.3.3 有效磷 的测 定 按 NY/T 1121.7 的 规定 执行。6.3.4 速效钾 的测 定 按 NY/T 889 的规定 执行。农田灌溉水质量检测 6.4.1 pH 的 测定 按 GB/T 6920 的 规定执 行。6.4.2 化学需 氧量 的测 定 按 HJ/T 399 的规 定执 行。6.4.3 六价铬 的测 定 按 GB/T 7467 的规 定执 行。6.4.4 铅、汞、镉、砷 的测 定 按GB/T 5057.6 的 规定 执行。DB15/T 2698 2022 5 6.4.5 氟化物 的测 定 按 GB/T 7484 的规 定执 行。6.4.6 悬浮物 的测 定 按 GB/T 11901 的 规定 执行。6.4.7 氰化物 的测 定 按 HJ 484 的 规定执 行。6.4.8 硫化物 的测 定 按 GB/T 16489 的 规定 执行。6.4.9 石油类 的测 定 按 HJ 970 的 规定执 行。6.4.10 挥发酚 的测 定 按 HJ 503 的 规定执 行。6.4.11 全盐量 的测 定 按 HJ/T 51 的规定 执行。6.4.12 粪大肠 菌群 的测 定 按 GB/T 5057.12 的规 定执 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