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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30 CCS B 43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39302021 病死及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iosafety risk assessment of harmless treatment of dead and diseased livestock and poultry 2021-06-08 发布 2021-07-08 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34/T 39302021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提出。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阜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阜阳市颍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太和县安泰动物无害化处理厂。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凤云、张家森、张士卿、洪功飞、丁春水、李雪松、金晓宇、胡桢、姚淑娟、徐磊、钱瑜、张红璠、陈晨、嵇斌、王振杰。DB34/T 39302021 1 病死及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病死及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的风险因子、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包括风险因子的权重、风险级别划分和风险评估模块建立等)。本文件适用于养殖场、屠宰厂、集贸市场病死及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风险评估。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9217-2003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农业农村部农医发201725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无害化处理 harmless treatment 将收集的病死和病害畜禽安全运输至无害化处理厂,经高温高压等理化方法集中处理后,杀灭其所携带的病原微生物,杜绝病原污染和传播的措施。4 风险因子 4.1 收集环节 4.1.1 养殖场、屠宰厂和集贸市场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死亡畜禽的收集。4.1.2 有关专业人员现场进行初步诊断分析,凡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按照国家相应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处理。4.1.3 使用专用容器或包装袋盛装死亡动物,容器或包装袋的尺寸和数量与病死动物的体积和数量应相匹配。专用容器、包装袋需防渗漏、耐腐蚀。重复使用的专用容器应易于清洗消毒。一次性包装材料应规范处置。4.1.4 养殖场配备专用冷冻设备用于死亡畜禽的临时储存。4.2 暂存环节 DB34/T 39302021 2 4.2.1 暂存点与养殖区域距离至少 500 m以上。4.2.2 暂存点配备与辖区饲养量相适应容量的冷冻设备,应配备备用发电机。4.2.3 暂存设施应防水、防渗、防鼠、防盗,易于清洗和消毒。4.2.4 暂存环节有专人负责,有管理制度,有警示标志。4.2.5 收集的病死畜禽应定期转运。4.3 转运环节 4.3.1 转运车辆须密封、防渗,符合 GB 19217-2003 中“4 要求”中内容。车辆加施明显标志,并加装车载定位系统,记录转运时间和路径等信息。4.3.2 辖区内和区域间的转运要合理规划行车路线,避开养殖密集区。4.3.3 运输过程中不得进行中转存放,不得倾倒、丢弃和遗撒。4.4 处理环节 4.4.1 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应符合农业部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要求,取得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4.2 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应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各参数严格符合要求。4.4.3 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水应达到 GB 8978 的要求后排放,废气应达到 GB 14554 的要求后排放。4.4.4 无害化处理厂应做好防鼠、防鸟。4.4.5 定期对厂区(尤其是容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定生物安全外泄应急处置预案。4.5 其他环节 4.5.1 人员防护 4.5.1.1 收集、暂存、转运及无害化处理操作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必要的动物防疫知识和环保知识,身体健康且无外伤。涉及高温高压容器操作的工作人员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接受培训,持证上岗。4.5.1.2 各个环节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胶鞋及手套等防护用具。4.5.1.3 工作人员使用的收集工具、包装用品、转运工具、清洗工具、消毒器材等应专项专用,各装载工具不能混用。4.5.1.4 无害化处理厂操作人员工作结束后应洗澡、清洁、消毒后方可出厂。4.5.1.5 相关工作人员应定期安排体检。4.5.1.6 针对不同环节的专业人员,定期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个人防护等方面的知识宣传和培训。4.5.2 清洗消毒 死亡畜禽和相关产品所在的车间或地方配套建设洗消中心,死亡畜禽收集区、暂存点、无害化处理厂生产车间、对转运尸体重复使用的容器均需要进行清洗消毒。车辆每次运输后应及时彻底清洗消毒,重点是车轮以及和病死畜禽接触的部位,并进行相关检测。4.5.3 记录要求 4.5.3.1 养殖场、屠宰厂、集贸市场应建立病死及病害动物的日常记录。DB34/T 39302021 3 4.5.3.2 收集、暂存、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应建有台账和交接核对记录,实行联单制度,妥善保管联单,并建立档案。转运车辆应保存行车信息和相关环节视频记录。4.5.3.3 暂存点接收台账和记录应包括病死及病害动物来源场(户)、种类、数量、动物标识号、死亡原因、消毒方法、收集时间、经办人员等。4.5.3.4 暂存点运出台账和记录应包括运输人员、联系方式、转运时间、车牌号、病死及病害动物种类、数量、动物标识号、消毒方法、转运目的地以及经办人员等。4.5.3.5 无害化处理企业接收台账和记录应包括病死及病害动物来源、种类、数量、动物标识号、转运人员、联系方式、车牌号、接收时间及经手人员等。4.5.3.6 无害化处理台账和记录应包括处理时间、处理方式、处理数量、操作人员及处理后的产品销售、去向等记录,定期由监管人员确认签字。4.5.3.7 涉及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的台账和记录至少要保存 2 年。5 生物安全风险评估 5.1 风险级别的划分 5.1.1 高风险 无害化生物安全风险很大,需要立即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5.1.2 中风险 无害化生物安全风险较大,需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5.1.3 低风险 无害化生物安全风险较小,已具有较好的防范措施。5.2 风险因子的权重 5.2.1 分类 根据风险因子对无害化处理影响程度,由高到低一次设定为:限制性关键因子、特别关键因子、关键性因子和一般性因子。5.2.2 限制性关键因子 风险因子 4.3.2、4.4.1 设定为限制性关键因子。5.2.3 特别关键因子 风险因子 4.1.3、4.4.2、4.5.2 设定为特别关键因子。5.2.4 关键性因子 风险因子 4.1.4、4.2.2、4.2.3、4.3.3、4.5.3 设定为关键性因子。5.2.5 一般性因子 其他为一般性因子。DB34/T 39302021 4 5.3 风险评估 5.3.1 风险评估模块 无害化处理全流程涉及收集、暂存、转运、处理等环节模块见附录A。5.3.2 模块的使用方法 5.3.2.1 风险因子的结果判定 5.3.2.1.1 用本文件所列的各项“风险因子”按照全流程各环节实际情况,将各项风险因子的对照结果填写在“判定结果”一栏中。5.3.2.1.2 依据模块中的“判定标准”,符合要求的项,在“A”下打“”,基本符合要求的项,在“B”下打“”,不符合要求的项,在“C”下打“”。5.3.2.2 风险确定 5.3.2.2.1 高风险 风险因子判定结果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判定为高风险:任意 1 个限制性关键因子不符合要求的;1 个特别关键因子和 2 个关键因子同时不符合要求的;关键因子有 3 个不符合要求的;不符合要求和基本符合要求的一般性因子共达到 8 个以上的。5.3.2.2.2 中风险 风险因子判定结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中风险:特别关键因子和关键因子有 2 个不符合要求或基本符合要求的;不符合要求和基本符合要求的一般性因子大于等于 5 个的。5.3.2.2.3 低风险 凡是不符合“高风险”和“中风险”判定条件的,均判定为低风险。DB34/T 39302021 5 附录A(规范性)病死及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模块 表A.1 病死及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模块 条款 风险因子 判定标准 判定标准 备注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 不符合 A B C收集 1 有专人负责死亡畜禽的及时收集 明确专人负责-没有明确规定人员 2 对病死动物进行诊断,出现超过国家规定病死率或疑似传染病的需提供专业诊断、分析 有诊断,有报告 有诊断 未开展 3*专用容器或包装袋盛装死亡动物 符合要求 有,但条件受限 直接冷冻,未防护 4*包装袋清洗消毒,一次性应销毁 消毒,销毁彻底-未消毒,未销毁 5*配备有专用冷存设施 有-没有 6 监管人员监督,登记记录 有监管、有记录 有监管、记录不全 监管不到位,监管记录缺失,没有签字 暂存 7 暂存点建设选址科学、可行 远离居民区,区域封闭 区域相对封闭 人员密集区,暴露明显 8*配备体量相当的冷存设施 有冷存设施,库存适当 有简易冷存设备 无冷存设备 9*有防护措施,易清洗消毒 有设备、常消毒 设备有,消毒开展 设备不健全,消毒制度执行不严 10 物体进出管理制度,有警示标志 制度落实,警示标志明显 有制度,无标志 制度落实不到位,无标志 11 及时转运处理 及时处理-长期积压 转运 12*收集车辆符合 GB 19217 的规定 符合-不符合 13 车辆有标识,有轨迹记录 有标识,有定位 有定位 无标识、未安装车载记录仪 14*指定路线运输,不转存、不跑漏 路线合理,密封到位 密封到位 近距离接触养殖场,车辆密封不到位 15*车辆装载前后进行清洗消毒 全面消毒,并开展检测 清洗消毒 简单清洗 DB34/T 39302021 6 条款 风险因子 判定标准 判定标准 备注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 不符合 A B C处理 16*厂区建设应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取得资质-没有资质 17*技术工艺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符合规范,参数合规-技术不合规 18 废水和废气排放达标 排放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标 19 操作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人员持证,技术达标,有预案 接受培训 未培训,无证上岗 20 厂区防护 防护到位 基本到位 未开展工作 21 安全生产落实 人员、措施到位 基本到位 未开展 其他方面 22 无害化处理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有培训、物质保障到位 有物质保障 物质保障不足,培训未开展 23*无害化全流程的清洗消毒 全面消毒,检测 清洗消毒 只清洗未消毒 24 宣传培训 人员覆盖到位,知识培训到位 部分人员培训宣传 未开展宣传培训 25*无害化处理全过程的记录 环节记录详实、准确,可追溯 有记录,但不完整 无记录或者记录混乱 26 台账管理,档案保存 按时间要求保存 保存缺失 未时间要求保存 注:“条款”栏中,“*”为限制性关键因子;“*”为特别关键因子;“*”为关键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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